某知名房产企业 总图设计经验总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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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知名房产企业 总图设计经验总结.pdf

建筑面积,地下汽车库为 2000平方米。如果设有自动喷水 火火系统则可翻倍。 划分完防火分区,马上就是人员安全出口的设置。规范规定 汽车库、修车库的每个防火分区内,其人员安全出口不应少 于两个。规范同时规定:汽车库、修车库的人员安全出口和 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也就是说:汽车坡道不能作为人 员疏散。因此,每个防火分区设两个封闭楼梯间上到地面上 去。疏散楼梯的宽度不应小于1.1m,即两股人流。楼梯间 尽量分散布置,因为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楼梯间的距 离不应超过45m,当设有自动火火系统时,其距离不应超过 60m。

4.住宅地下车库设计方法

FZ/T 20008-2015 毛织物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4.住宅地下车库设计方法

在设计初期,必须把地上、地下统一考虑,地下车库决不是 设计的附属品,要尽可能把车库集中在一个整体空间中,以 提高相同面积下的停车数量。一种方法是,把地上住宅沿地 块外围布置,就是”围合式布局”,社区中部形成比较开阔日 园林空间,下面做停车,这种方式能够形成开阔的楼间距, 住宅单元的通风、景观效果非常好,同时地下车库的使用率 也非常高。另外一种方法,把住宅楼多栋组合,提高小区空 地的完整性。从而有利地下停车库空间的完整性,对于大盘 而言,有时地下停车库被分割成儿个片区,这时还要考虑各 区之间的连接通畅,不应产生瓶颈现象,从而对交通、消防 不利。

主要包含车道和停车位布置、柱网布局、与地下室其它功能 部分协调等。 般住宅小区以中型轿车:长(4.9m)X宽(1.8m)x 高(1.8m)为设计标准车型尺寸,停车位尺寸应为:长 (5一6)mx宽(2.5一3)m。车位与车道成90°直角且车辆倒

管线综合,注意遵循如下原则: a.应尽量使”主风道”靠近车道边侧设置;b.风道宽度尽量控 制在1.2米以内,使风道下面不设喷淋;c.电桥架、设备管 线尽量与风道平行设置、尽量不要设在风道下方; d.各类管 线交叉点不要设在主车道处。

设备管线常用计算高度 4.屋顶绿化

一般由于车库都布置在社区比较完整、大块的空旷场地内, 在顶板上部可作覆土、形成小区的中心绿化花园。 覆土平均厚度在50公分左右,可适应种植小型灌木和铺植 草皮。但如果要栽种大型乔木,必须加设覆土坑

(3)避免:误将国家规定的汽车的最小转弯半径 6米, 解为是车道的最小内径,导致车道的内径过大,相应的增加 车库面积,

各种停车位尺寸及通车道宽度( 4)各种车道(出口)最小 宽度(5)层高确定原则 合理的选用地下室底板的构造做法,根据实际构造来计算层 高;在确定层高时,精确计算设备管线预留高度以及结构梁 高;当车库与变配电间或水池等设备用房同层设计时,应采 取”设备用房局部降板”,而车库层高按常规设计。 各类层高计算的基本内容:常见车库层高: A.地下室车库底层层高(设滤水层及排风、喷淋) a、风道下无喷淋,底层层高一般为 3.4米(是到建筑面层; 到结构板上皮为3.8米;梁高按650,风道按300; b、风道下设喷淋,底层层高一般为3.5米(到结构板上皮为 3.85米;梁高按650,风道按300) 备注:1、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米的地下车库必须设机械 排烟(有风道);2、停车数超过10辆的地下车库,或者停 车数超过50辆的地上车库,必须设喷淋。

B.地下室其他层(设排风、喷淋) a、风道下无喷淋,层高 一般为3.4米(梁高按650,风道350);b、风道下设喷淋, 层高一般为3.5米(梁高按650,风道 300);层高一般为 3.2 米(梁高按650 ) 备注:当风道宽度天于1.2米时,风道下面必须设喷淋。 C.地下室其他层(无排风、有喷淋) 风道下设喷淋,层高一般为3.5米(梁高按650,风道300); 层高一般为3.2 米(梁高按650) D.半地下室、停车数超过50辆的开敬式及架空层车库 般为3.2米(如设喷淋,无风道层高,梁高按 650)。 E:车库入车的一面完全开、车道是利用室外道路的车库 一般为2.5米(板厚按100,面层50;考虑到计算面积问题, 般图上标注为 2.19 米 ;

B.地下室其他层(设排风、喷淋) a、风道下无喷淋,层高 般为3.4米(梁高按650,风道350);b、风道下设喷淋, 层高一般为3.5米(梁高按650,风道300);层高一般为 3.2 米(梁高按650 ) 备注:当风道宽度大于1.2米时,风道下面必须设喷淋。 C.地下室其他层(无排风、有喷淋) 风道下设喷淋,层高一般为3.5米(梁高按650,风道300); 层高一般为3.2 米(梁高按 650) D.半地下室、停车数超过50辆的开敬式及架空层车库 般为3.2米(如设喷淋,无风道层高,梁高按 650)。 三.车库入车的一面完全敲开、车道是利用室外道路的车库 一般为2.5米(板厚按100,面层50;考虑到计算面积问题, 般图上标注为2.19 米 ;

五、建筑高度的设置问题

(一)建筑高度计算方法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1.平屋顶: (1)受高度限制的建筑高度:指建筑室外地坪至建筑最高 点间的距离。称为建筑高度 (2)非受高度限制的建筑高度:指建筑室外地坪至建筑屋 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的距离。 建筑高度是指建筑室外地坪至女儿墙的高度。这两个都有问 题的,都不存在定义的唯一性和确定性。受高度限制的建筑 主要是与航空控制有关的;非受高度限制的建筑高度主要与 建筑日照及消防等有关。这样看来这两个定义就不至于在设 计中产生矛盾了。 2.消防建筑高度计算

坡屋面算到檐口,平屋面算到屋面面层。多种形式屋面按最 大值 (1)建筑高度的计算: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 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 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当 司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 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 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 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2)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屋 页上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 入建筑高度。

(1)日照间距系数:根据日照标准确定的房屋间距与遮挡 房屋檐高的比值。

(2)日照时间计算起点底层窗台面 (指距室内地坪 0.9m 高

(2)日照时间计算起点底层窗台面 (指距室内地坪 0.9m高 的外墙位置)

(二)层高建高层计与筑数

(二)层高建高层计与筑数

坡屋顶建筑物当屋面坡度超过四十五度(含四十五度)时, 建筑高度自基地室外地坪至坡屋顶的的二分之一为止;当小 于四十五度时,按6.1.9条规定计算。 3.场地前道路标高与场地地坪高度不同的建筑高度 当场地前道路标高与场地地坪高度不同时,建筑物高度视下 还不同情况分别计算:当进行景观和建筑物结构的规划控制 时,建筑物高度仍以场地地坪标高为准计算;当进行消防扑 救控制时,如路面标高高于场地地坪标高时,则以路面标高 为准计算;当建筑物前后立面高度不同时,规划控制高度按 建筑物的主出入口中的一面计算,而消防控制则按扑救登高 一面计算。 4.建筑群高度限制 建筑群高度限制指一组互相邻近的建筑物中最低与最高建 筑物高度的幅度。建筑群限高指对其中最 高建筑物的高度 限制。 5.一栋建筑物有两个以上体量建筑组合的建筑高度一栋建筑 物有两个以上体量的建筑组合,其建筑物高度以最高体量的

坡屋顶建筑物当屋面坡度超过四十五度(含四十五度)时, 建筑高度自基地室外地坪至坡屋顶的的二分之一为止;当小 于四十五度时,按6.1.9 条规定计算。

3.场地前道路标高与场地地坪高度不同的建筑高度

6.特殊造型的建筑高度

(2)屋面为球形拱顶,建筑物高度自场地地坪至拱顶最高 处:

(1)建筑总高度不超过54m的塔式、单元式住宅,当顶层 有套内两层的复式套型时,若两层之间为满铺楼板时仍按两 层计算,如为部分楼板和部分上空时,按一层计算。但对消 防控制,仍按自然楼层数量计算。 (2)建筑总高度不超过54m的塔式、单元式住宅,当底层 设有开空间时,可按实际层数减去一层; (3)当住宅既在底层设有敲开空间、顶层又为两层一户的 跃层时,只可按实际层数减去一层计算层数,不可减去两层。 3.建筑的内各层的层数排列 室内设计标高为正负零的楼层,按排列称为一层(建筑设计 文件中应按楼层顺序标注建筑层数,不得将一层标注为首层 或底层),第一层楼板以上称为二层,按此规则类推至建筑 最高层数。层高不大于2.2米时不计层数。 (2)室内设计标高正负零下面的一层,按排列称为地下一 层,地下一层的楼板以下称为地下二层,按此规则类推建筑 物地下室最低层数。

(3)室内地面以上的各层之间如设有夹层(见 2.3.1 ) , 则 该层不计入层数排列,但大型公共建筑内设 有中庭者,四 周的楼层仍按6.2.3.1条的规定排列称呼。 (4)当室内按楼梯休息平台的标高而设置不同标高的楼层 时则为错层,其错层的建筑层数,以标高为正负零的楼层 (一 层)为标准,第二层楼面标高以下的各层建筑层数为一层 (不 同标高的楼层应分别注明标高),层数的标注方法按此规则 类推。

建筑高度计算在计算建筑间距时,建筑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1.平屋面建筑:挑檐屋面自室外出入口地坪标高算至檐口顶, 加上檐口挑出宽度;有女儿墙的屋面,自室外出入口地坪标 高算至女儿墙顶。 2.坡屋面建筑:层面坡度小于45°(含45°)的,自室外出入 口地坪标高算至檐口顶加上檐口挑出宽度。坡度大于 45° 自室外出入口地坪标高算至屋脊顶。

3.水箱、楼梯间、电梯间、机械房等突出屋面的附属设施、 其高度在6m以内,水平面积之和不超过屋面建筑面积 的,不计入建筑高度。 4.耳它建筑高度计算

(1)当建筑位于文物、建筑保护区、建筑控制区时,局部 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 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均应计入建 筑高度。 (2)有净空要求的控制区:比如航空限高要计算至最高点 含避雷针等。

【一)多、低层住宝间距

1.多、低层住宅建筑平行布置

(1)主朝向为南北向时,最小控制距离南侧为多层时应以 满足日照要求来控制,同时不少于 20 米的要求。

(2)主朝向为东西向时,应按卫生间距 20米的要求控制。

2.多、低层住宅建筑垂直布置

(1)最小控制间距:山墙开窗时,应按不少于 13米的要求 控制;山墙不开窗时,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少于 10 米,同时 应保证消防、管线敷设等要求。

控制;山墙不开窗时,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少于 10 米,同时 应保证消防、管线敷设等要求。 (2)垂直布置的多、低层建筑山墙宽度必须小于等于 13米; 大于 13米的其间距按照平行布置的间距要求控制。

3.多、低层住宅建筑并列布置的间距

(1)山墙(不开设窗户)最小控制间距多层为 6米,低层 为 4.5 米。

(2)山墙开有居室窗的,其山墙间距应适当加大。

点式住宅次要朝向开有居室窗时

小于 13 米控制。 5.多、低层住宅对角布置时,其对角最小控制间距按并列布 置间距控制。 (二)高层住宅与高、多、低层住宅的间距 1.高层塔式住宅与高层塔式住宅平行布置时最小控制间距应 按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并不得小于下图所列要求: 高层塔式住宅平行布置时最小控制间距 2.高层板式住宅与高层板式住宅平行布置时最小控制间距应 按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并不得小于下图所列要求: 高层板式住宅平行布置时最小控制间距 3.高层板式住宅与高层板式住宅垂直布置时最小控制间距不 得小于下图所列要求:高层板式住宅垂直布置时最小控制间 距

小于 13 米控制。

3.高层板式住宅与高层板式住宅垂直布置时最小控制间距 得小于下图所列要求:高层板式住宅垂直布置时最小控制 距

垂直布置的高层住宅山墙宽度应小于等于 16 米,大于 16 时其间距按平行间距要求控制。 4.高层住宅与高层住宅并列布置时最小控制间距不得小于下 图所列要求: 高层住宅与高层住宅并列布置时最小控制间距 5.高层住宅与高层住宅对角布置时,对角最小控制间距参照 并列布置间距并适当加大。 6.高层住宅与多、低层平行布置 (1)主朝向为南北向时,新建高层住宅位于南侧时,除应 满足相关退界要求及日照要求外,北侧相邻现状建筑退地界 满足相关规定时,建筑物间距应满足表2规定,北侧相邻 状建筑退地界不满足相关规定时,新建建筑间距可适当减少。 (2)王朝向为南北向时,新建高层住宅位于北侧时,应以

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控制建筑物的间距 7.高层任宅与多、低层住宅垂直布置时最小控制间距不得小 于下图所列要求,并应满足日照要求。 高层住宅与多、低层住宅垂直布置时最小控制间距 8.高层住宅与多、低层住宅并列布置时,山墙间距不少于 来并同时满足消防要求,山墙有卧(居)室窗户的应适当加 大。 9.高层住宅与多、低层住宅对角布置时,对角最小控制间距 参照并列布置间距并适当加大。 10.建筑高度天于100米的高层住宅与各种层数住宅的最小 控制距离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核定。 (三)建筑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的间距 1.当两栋建筑夹角小于等于 30度时,其最小间距按平行布置 的间距控制。

2.当两栋建筑夹角大于30度小于等于60度时,其最小 按平行布置间距的0.8倍控制。 3.当两栋建筑夹角大于6 60度时,其最小间距按垂直布置的 距控制。 4.当相邻建筑所处场地有地形高差时,日照影响分析时应增 加(或减去)地形相对高差。 5.住宅建筑底层为商业、车库等非住宅用房时,日照影响分 析以住宅层的窗底标高为基准。 七、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的项目应包 括必要指标和可选用指标两类,其项目及计量单位应符合下 表规定。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系列一览表 注:必要指标;选用指标。 八、公共服务设施各项目的设置规定

(1)设于阳光充足,接近公共绿地,便于家长接送的地段; (2)托儿所每班按25座计;幼儿园每班按30座计; (3)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层数不宜高于3层; (4)三班和三班以下的托、幼园所、可混合设置,也可附设于 其它建筑,但应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四班和四班以上的托, 幼园所均应独立设置; 用地面积(m):4班:≥12006班:≥14008班:≥1600。

(5)八班和八班以上的托、 幼园所,其用地应分别按每座不小 于 7 m或 9 m计 ;

(5)八班和八班以上的托、 幼园所,其用地应分别按每座不小 于 7 m或 9 m计 ; 6)托、幼建筑宜布置于可挡寒风的建筑物的背风面, 但其主 要房间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 2h 的日照标准;

(7)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 影线之外。

(1)学生上下学穿越城市道路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2)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 (3)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用地面积:4班:≥1500m;6班:≥2000m;8班:≥2400 m

(1)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 (2)在拥有3所或3所以上中学的居住区或居住地区内,应有 一所设置400m环形跑道的运动场; (3)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 ; (4)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x的日照标准。 用地面积:18班:≥11000m;24班:≥12000m;30班:

≥ 14000 m.

建筑面积:12000~18000m;用地面积:15000~2500 m。

(1)一般3~5万人设一处,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立门诊; (2)独立地段小区,酌情设门诊所,一般小区不设。

1~1.5万人设一处;建筑面积:300m;用地面积:500m。 8.护理院 (1)最佳规模为100~150床位; (2)每床位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 30 m ; (3)可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设。 建筑面积:3000 ~ 4500 m (三)文化体育 1.文化活动中心 宜结合或靠近同级中心绿地安排。建筑面积: 4000 ~ 600 ; 用地面积:8000~1200 2立化活动站

(1)宜结合或靠近同级中心绿地安排; (2)独立性组团也应设置本站。 建筑面积:400~600;用地面积:1000~1500 3.居民运动场、馆 宜设置60~100m直跑道和200m环形跑道及单的运动设 用地面积10000 ~15000 m。

(1)宜结合或靠近同级中心绿地安排; (2)独立性组团也应设置本站。 建筑面积:400~600;用地面积:1000~1500 3.居民运动场、馆 宜设置60~100m直跑道和200m环形跑道及单的运动设 用地面积10000~15000m。

1.服务半径:居住区不宜大于5 500m;居住小区不宜大于 300m;基层网点(综合付食店、菜店、早点铺等)及自行车存 车处,不宜大于300m 2.地处山坡地的居住区,其商业服务设施的布点,除满足服 务半径的要求外,还应考虑上坡空手,下坡负重的原则。

1.服务半径:居任区不宜天于 500m;居住小区不宜大于 300m;基层网点(综合付食店、菜店、早点铺等)及自行 车处,不宜大于300m 2.地处山坡地的居住区,其商业服务设施的布点,除满足服 务半径的要求外,还应考虑上坡空手,下坡负重的原则。

建筑面积: 综合食品店:住区:1500~2500;小区:800~1500 综合百货店:居住区:2000~3000;小区:400~600 中西药店:200 ~ 500 m 书店:300 ~150 m 市场:居住区:1000~1200㎡;小区:500~1000 m㎡。 (五)金融邮电 1.银行、储蓄所 宜与商业服务中心结合或近设置。 建筑面积:银行²800~1000㎡;储蓄所²100~150m 用地面积:400 ~ 500 m

用地面积:400 ~500 m

般规模为150~200床位;每床位建筑面积天于或等于 m。

中绿地安排,可与老年活动中心合并设置。 7.治安联防站 可与居(里)委会合设。建筑面积30~50m。 8.居(里)委会(社区用房) 建筑面积 30~50 m。 9.物业管理 建筑面积300~500m;用地面积300m。 (六)市政公用 1.供热站或热交换站 根据采暖方式确定。 2.变电室

每个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天于 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建筑面积 30 ~50 m。

1.2~2.0万户设一所;独立设置。建筑面积 200~300m;用 地面积大于或等于! 500 m.

SN/T 3070-2011 蔬菜类种子溴甲烷熏蒸处理技术标准~2.0户设一所;独立设置。建筑面积 200~300m;用 面积大于或等于! 500 m.

按每个中低调压站负荷半径 500m设置;无管道燃气地区不 设。建筑面积50 m;用地面积 100 ~ 120 m。

每1000~1500户设一处;宜设于人流集中处。 建筑面积30~ 60 m:用地面积 60 ~ 100 m。

每1000~1500户设一处;宜设于人流集中处。 建筑面积30~ 60 m:用地面积 60 ~ 100 m。

3万~5万人设一处;应有独立院落。建筑面积 700 ~ 1000 m;用地面积 600 m

3万~5万人设一处;可结合市场或街道办事处设置。建筑 面积 100 m。

3万~5万人设一处;可结合市场或街道办事处设置。建筑 面积 100 m。

5.防空地下室 在国家确定一、二类人防重点城市中,凡高层建筑下设满堂 人防QRKF 0002S-2015 瑞丽市孔府食品厂 熟制肉制品,另以地面建筑面积2%配建。出入口宜设于交通方便 的地段,考虑平战结合。

在国家确定一、二类人防重点城市中,凡高层建筑下设满堂 人防,另以地面建筑面积2%配建。出入口宜设于交通方便 的地段,考虑平战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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