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绿化施工招标文件(资格后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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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绿化施工招标文件(资格后审).doc

6. 投标报价方式

6.1 固定单价报价。本项目施工合同除土方工程外,均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以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投标人以此和施工图纸为基础填报相应的单价并计算合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总报价。

6.2 固定总价报价。本项目所有土方工程均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人均应自行到工程实施现场对土方进行踏勘和丈量,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本土方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中标后可预见的相关费用包干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土方工程数量与实际土方工程量有差异的(如需外购土等),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自行调整并考虑其差价。

楼梯扶手安装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7. 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7.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对施工中发生的所有措施费及可预见费用等,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计入总价。

7.2 除苗木部分外其余项目计价方式:采用综合单价法。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和合价均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所测算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综合单价的组成,应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清单的工作内容、项目特征、200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年《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0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以下简称《计价表》)和《江苏省绿化工程计价表》(以下简称《计价表》)确定。措施项目(是指完成本工程项目施工所必须采取的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和其他项目、规费、税金等应根据费用计算规则和相关文件规定另外计算,并计入总价。其中,土方工程按第三章专用条款11.3条执行。

7.3 苗木部分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苗木部分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苗木部分报价表》,填写所有苗木的单价后汇总。苗木的单价为全费用单价。结算时数量按实计算,单价一律不得调整。

8.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8.1 投标文件分为一号、二号、三号、四号4个标书。

8.2 一号标书应包括的内容:

8.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附后)。

8.2.2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附后)。

8.2.3 投标承诺书(格式附后,允许另附一个详细说明)。

8.2.4苗木部分报价表(格式见招标人提供的《苗木表》,《苗木表》中的综合单价为全费用单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

8.2.5其余项目的详细报价文件(其它部分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附详细的工程项目总价表及封面、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指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等内容)。

8.2.6 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人经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的资格(资质)手续原件(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人必须提供本项材料原件,原件直接装入一号标书的封袋内,不必合订。如未提供本项原件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8.2.1 至8.2.6的材料可合订成册。其中,原件材料可直接放入投标文件封袋内。

8.3 二号标书应包括的内容:

8.3.1 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无标志方式。制作要求:封面(包括正本、副本标志)由招标人统一提供,不得有任何添加修改;除施工进度表、平面布置图可用A4或A3白纸(电脑、手工制作均可,文字、图形和线条等均采用黑色)外,其他统一采用A4白纸、黑字单面打印;投标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泄露投标人身份。对违反规定要求者一律按废标处理。

8.4 三号标书应包括的内容:

8.4.1 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直接放入三号标书封袋内)。

8.4.2 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主要工种领作人员简历、业绩。

8.4.3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直接放入三号标书封袋内)。

8.4.4 施工资质证书(副本) 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直接放入三号标书封袋内)。

8.4.5 符合评标办法要求的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对照投标须知3.3条要求提供,至少应包括合同、验收证明等。原件直接放入三号标书封袋内)。

8.4.6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组成员(包含项目经理在内至少4人)与投标人本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2008年以来向投标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险或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有关保险证明或缴费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直接放入三号标书封袋内)。

8.4.7 评标办法规定审查的其它资料。

8.4.1至8.4.7的复印件材料可合订成册。所有原件材料直接装入三号标书的封袋内,不必合订。原件材料供评标委员资格后审审查。如投标人三号标书封袋中提供的原件材料缺(8.4.1)、(8.4.3)、(8.4.4)、(8.4.5)、(8.4.6)项要求的原件材料任一项的,将导致其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文件、证书等材料,凡以涂改、伪造文件、证书方式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有关部门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5 四号标书(实物样品)应包括的内容:

8.5.1 实物样品均采用无标志方式。制作要求:投标人在“实物样品”中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泄露投标人身份。对违反规定要求者一律按废标处理。

8.5.2 招标人要求提供的实物样品,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的要求统一编号,其它样品由投标人自行提供。

8.5.3 招标人要求提供的实物样品要求一览表。

8.5.4 实物样品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种类不全的,除评标办法第六项实物样品5分不得分外,也不得列为中标候选人。

8.5.5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实物样品在签订合同后由招标人封样。

8.6 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表式投标人应使用。

8.7 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黑字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8.8 二号标书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其它标书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章(或签署)。

中标结果在网上公示后,除中标候选人外,其他投标人如对中标结果无异议,其委托代理人凭居民身份证原件退还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业绩资料等资料;中标结果公示2天后,如中标候选人对中标结果无异议,其委托代理人凭居民身份证原件退还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业绩资料等资料。

投标人应在开标后一周内及时取回原件(公示期间出现投诉反映时除外)。如因投标人未能及时取回原件而造成资料丢失,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除原件及实物样品外,所有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行另行存档备份。

9.1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9.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0. 投标保证金

10.1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和金额按投标须知第5.1款执行。

10.2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五个工作日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其退回全部图纸和有关资料后可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并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投标人转出帐户。

10.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0.4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0.4.l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0.4.2 中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0.4.3 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人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10.4.4 中标人投标报名并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

11.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的要求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1.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够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2.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2.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一号标书、二号标书、三号标书、四号标书4个标书,其中一号标书、二号标书、三号标书均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肆份,正副本正文的内容和排版格式相同,标书封面右上角注明正、副本标记。一号标书、三号标书须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章印(或签署)。二号标书执行无标志条款要求。一号标书、二号标书、三号标书应分别装入一号标书封袋、二号标书封袋、三号标书封袋(共三个封袋,封袋大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每个封袋中含正、副本)后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标书号。四号标书应装入四号标书封袋(或封箱),其封袋(或封箱)大小、数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并在封袋(或封箱)上正确标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标书号。

12.2 所有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须贴上封条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

12.3 投标文件应标明正、副本,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3. 投标截止时间

13.1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一室。

1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4.1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5. 开标、评标、定标

15.1 开标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由招标人主持,并由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人员检查标书密封情况,由监督人员核验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人员身份,由工作人员当众启封有效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宣读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同时对电子标书数据进行导入,并请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5.2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推荐标明顺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

15.3 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三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此次招标失败,依法重新招标。

15.4 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

15.5 投标文件如有有实质性内容雷同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为无效标书处理。

16.1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16.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6.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6.4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16.5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16.6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6.7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16.8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粤东LNG项目储罐外罐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6.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6.10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或发现电子标书光盘和U盘数据不一致的;

16.11 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规费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16.12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投标文件的要求;

16.13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6.14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6.15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16.16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GB/T 20487-2018标准下载,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6.17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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