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1484-2016 民用机场雷电防护工程设计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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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63/T 148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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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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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3/T 1484-2016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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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3/T 1484-2016 民用机场雷电防护工程设计技术规范

DB63/T 14842016

电防护等级为特级的航管楼(塔台)等建(构)筑物高度大于或等于30m的部分,应按照GB50057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规定采取侧击雷防护措施。 6.1.2.5航站楼应按照GB50057中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要求执行。 3.1.2.6航站楼均为钢架结构,当其屋面金属板材料规格符合GB50057中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外的其 他建筑物,利用金属屋面作为接闪器的相关规定时,直击雷防护可以利用金属屋面作为接闪器、钢柱作 为引下线、基础钢筋做为接地装置、所有大金属构件(如:金属桥架、金属管道、屏蔽层等)应与主体 进行等电位连接。当其屋面金属板材料规格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应在屋面加装接闪带予以防护。接闪器 现格材料按照附录A要求执行。 6.1.2.7航管楼、航站区宜采用共用接地系统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按防雷接地、交流工作接 地、安全保护接地、设备要求的工作接地等最小值确定。接地装置规格材料、安全距离等按照附录A要 求执行。

6.1.2.7航管楼、航站区宜采用共用接地系统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按防雷接地、交流工作接 地、安全保护接地、设备要求的工作接地等最小值确定。接地装置规格材料、安全距离等按照附录A要 求执行。

SN/T 1649-2012 进出口纺织品安全项目检验规范6. 1. 3生产辅助区

6.1.3.1货运库、消防救援站、特种车库、机务场务用房、锅炉房、污水处理站、供水站应按照GB5005 中第三类防雷建筑物要求执行。接地电阻值不宜大于10。接地装置规格材料、安全距离等按照附录A 要求执行。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按防雷接地、交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设备要求的工作接地等最小值确 定。接地装置规格材料、安全距离等按照附录A要求执行。 5.1.3.3气象设施应按照QX4相关规定执行,

6. 1. 4 行政后勤区

综合办公楼、职工食堂、值班用房、生活服务用房、行政后勤车库、综合仓库,应按照GB500 三类防雷建筑物要求执行,接地电阻值不宜大于10Q

. 1. 5.1 要求执行。 5.1.5.2钢储罐接地点沿储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接地电阻值不宜大于102。 .1.5.3罐区采取安装独立接闪杆或以罐体作为接闪器(罐体壁厚≥4mm时)进行直击雷防护,安装 要求按照GB50074、GB50650相关规定执行。 .1.5.4油泵房、值班用房、消防控制间、汽车加油站值班室应按照GB50057中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要 求执行。 6.1.5.5汽车加油站按照GB50156相关规定执行。 6.1.5.6接闪杆(网、带)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2。接地装置规格材料、安全距离等按照附录A 要求执行。

机场高杆灯应采取主体接地等方式进行直击雷防护设计,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2。接地装置规 格材料按照附录A要求执行

6.1.7材料规格、安装工艺设计要求

直击雷防护装置的材料规格、安装工艺按照附录A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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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闪电感应防护设计

6.2.1.1应针对不同单体的使用性质、设备安装情况等,对各单体进行雷电防护分区,分区方式按照 附录C执行。 6.2.1.2各单体所有进出设备间的通信线缆、供配电电缆等应采用金属护套线(电)缆或敷设在首尾 电气贯通的金属管道内埋地穿入,金属外护套或金属管道应在两端就近接地。 6.2.1.3建筑物上的大尺寸金属件,如屋顶滴漏、排气孔、遮檐、防雨板、排水槽、下水管、门窗框、 阳台、围栏、导线槽、管道、钢梯、室外金属外壳等应进行等电位连接形成电气通路,并就近与接地装 置连接。 3.2.1.4所有进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如通信管道、电力管道、水管、暖气管等及外来导体,应在雷 电防护交界区进行等电位连接。 6.2.1.5应在设备所在房间增设屏蔽网,屏蔽网应导电、导磁、连续、封闭,并就近接地;全信标天 线反射网的每根支撑杆均应与接地体连接。 6.2.1.6全向信标台、仪表着陆系统(含下滑台)的监控天线和航向天线应设置人工接地装置,并用 埋地接地线与台站接地体连接, 6.2.1.7各种用电设备的电缆应穿金属管屏蔽或采用屏蔽电缆,且两端应就近与防雷装置连接 6.2.1.8根据通信导航监视设施不同雷电防护等级的要求,安装与之相适配的浪涌保护器。 6.2.1.9助航灯光系统的接地,按照沿线路每隔300m进行一组设置,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2

6.2.2.1应针对不同单体的使用性质、设备安装情况等,对各单体进行雷电防护分区,分区方式见附 录C。并根据各单体具体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 6.2.2.2应将航站楼(包括候机楼和安检)室内各金属构件、设备基座、设备主体、传送带等与接地 装置进行等电位连接,并进行综合布线,避免闪电感应及地电位反击。 5.2.2.3应将航管楼(塔楼)建筑物内各种金属管道、金属桥架、设备基座等进行等电位连接,并与 接地装置进行可靠的电气连接。屋面上安装的金属物体(金属通风管、屋顶风机、金属屋面、金属屋架 等)及垂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应与防雷装置可靠连接。采用屏蔽电缆时,屏蔽层两端应进行接地,接地电 阻值不应大于10Q,

6.2.3生产辅助区、行政后勤区

6.2.3.1气象设施闪电感应防护设计,应符合QX4相关规定。 6.2.3.2中心变电站闪电感应防护设计,应符合GB50059相关规定。 6.2.3.3其他单体闪电感应防护设计,应符合GB50057第三类防雷建筑物要求。 6.2.3.4其他建(构)筑物内所有与建筑物组合在一起的大尺寸金属件应进行等电位连接,并与接地 装置进行可靠电气连接

6.2.4.1信号电缆宜埋地敷设,并宜采用屏蔽电缆,当采用铠装电缆时,电缆的首末段铠装金属应接 地。当电缆采用穿钢管敷设时,钢管在进入建筑物处应接地。 6.2.4.2工艺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 6.2.4.3储罐上安装的信号远传仪表,其金属外壳应与储罐体做电气连接。 6.2.4.4进入液体装卸区的易燃液体输送管道在进入点应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20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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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1飞行区、航站区、油库区、申心变电站、制氧机房各单体建(构)筑物应按照GB50057申第 二类防雷建筑物采取闪电感应防护措施。生产辅助区(不含中心变电站、制氧机房)、行政后勤区应按 照GB50057中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采取闪电感应防护措施。 6.2.5.2采取防护措施应根据各种设备的具体情况,除要有良好的接地和布线系统,安全距离外,还 要按供电线路,电源线、信号线、通信线、馈线的情况安装相应浪涌保护器以及采取屏蔽措施。 6.2.5.3闪电感应装置材料规格及安装工艺按照附录B要求执行

6.3浪涌保护器的选择

6.3.1.1飞行区的电源系统和信号系统应安装与之相匹配的电源浪涌保护器和信号浪涌保护器。 6.3.1.2不同雷电防护等级通信导航监视设施的保护级别、各级电源浪涌保护器冲击电流Iimp或标称 电流In、电压保护水平Up见表2的要求。

3.3.1.3飞行区信号传输系统的浪涌保护原则及方式,按照MH/T 4020相关规定执行。

6. 3. 2航站区

6.3.2.1航站楼、航管楼的电源系统和信号系统应安装与之相匹配的电源浪涌保护器和信号浪涌保护 器。 6.3.2.2航管楼中不同雷电防护等级通信导航监视设施的保护级别、各级电源浪涌保护器冲击电流 [imp或标称电流In、电压保护水平Up见表3的要求。

表3各雷电防护等级通信线缆浪涌保护器标称电流!n、电压保护水平Up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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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生产辅助区、行政后勤区

380/220V供配电系统宜 属外皮或电缆金属保护管 地,在供配电系统的电源端应 浪涌保护器。

6.4. 1.1飞行区

6.4.1.2各单体机房地网必须按共用接地系统制作,应在机房周围距墙外3m远左右做一环形闭合地网 与原建筑的自然接地体、供电系统的接地和生活用房的接地全部并网作成一个联合地网,并与周边通信 设施的接地并网,接地电阻应小于4Q。 5.4.1.3各单体机房应做一个等电位接地母排,将各种设备的机壳、机架、稳压器接地、UPS电源地等 进行等电位连接于接地母排上。应将进入机房的各类电缆的外壳可导电层、电缆接线终端盒、金属管道、 走线桥架、电源PE线、浪涌保护器的接地均应进行等电位连接接地。 5.4.1.4所有的接地线应短而直,接线截面积按照附录B要求执行。 6.4.1.5各单体机房的等电位连接,应根据电子系统的工作频率分别采用星形结构(S型)或网形结构 (M型),连接方式见图1。

形结构(S型)或网形结构(M型)等电位连接

6.4.2.1应在所有安装有电子设备的机房内做一局部接地汇流排,接地汇流排应根据设备的多少宜做 成长、宽、厚500mm×50mm×5mm或300mm×50mm×5mm的铜排安排在距地面150mm左右的墙边 铜排上钻Φ10、Φ8的孔配备螺钉,供设备接地和等电位连接之用。汇流排再用25mm的铜线与接地极 或予留接地点接地。 6.4.2.2应在各单体LPZOB到LPZ1的交界处进行等电位连接,即进入航站区各单体楼外墙的入口处 将所有进入大楼的各类金属管道、金属电缆的外导电层、金属桥架、PE线用16mm以上的铜线进行总 等电位连接后接地。 6.4.2.3在设备机房即LPZ1与LPZ2区将进入设备机房各类金属管道、金属电缆的外导电层、金属桥 架、PE线(保护线)用6mm以上的铜线进行总等电位连接并连接在在机房集中接地汇流排上,再用25 mm以上的铜线与接地板接地。 6.4.2.4机房内所有的机壳、机架、机台、防静电地板等均应做等电位连接后接地。大面积金属门窗 和幕墙的金属骨架均应做等电位连接后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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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5航站区各单体的接地,宜在大楼四周散水坡外2m~3m做一环行闭合地网与大楼原有自然 接地体和人工接地体并网,该地网可起到降低接地电阻和均压作用。接地电阻:当土壤电阻率小于100 Q·m时,不宜大于1Q;当土壤电阻率大于100Q·m小于300Q·m时,不宜大于2Q;当土壤 电阻率大于300Q·m小于1000Q·m时,不宜大于42;当土壤电阻率大于1000Q·m时,在 做好均压措施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如果接地电阻值达不到以上基本要求时,应增设人工辅助接地网和 加长效降组剂的方法降低电阻。 6.4.2.6航站区各单体机房的等电位连接与接地应按GB50057相关规定执行。相对较小的系统可以按 S型结构连接,大一些的系统可以按M型结构连接。要求接地线短而直,截面积应达到规范规定的要求。 连接方式见图1。

6.4.3生产辅助区、行政后勤区

生产辅助区和行政后勤区内不需做等电位连接。

3.4.4.1工艺管道区的法兰连接处应跨接。当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6.4.4.2平行敷设于地上或非充沙管沟内的金属管道,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用金属线跨接,跨接 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管道交叉点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点应用金属线跨接。其过渡电阻值不 应大于0.03。

6.5.1.1各类弱电机房的地板或地面应有静电泄放措施和接地构造,防静电地板、地面的表面电阻或 体积电阻值应为2.5×104Q~1.0×1092,且应有防火、环保、耐污耐腐性能。 6.5.1.2机房内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各类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等必须进行等电位 连接并接地。 6.5.1.3宜在机房进门处设置人体消除静电装置,消除静电装置宜与建筑物主体接地、防雷接地等共 用一个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Q。

各类弱电机房(含航管楼塔楼和气象信息机房)的地板或地面静电防护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6.5.1 条规定。

6.5.3生产辅助区、行政后勤区

生产辅助区和行政后勒区不需安装防静电装置。

6.5.4.1罐区内的钢储罐应采取静电防护措施。 6.5.4.2钢储罐的防雷接地装置可兼做静电防护接地装置。 6.5.4.3汽车罐车或灌桶设施,应设置与罐车或灌桶跨接的静电防护装置。 6.5.4.4地上或非充沙管沟敷设的工艺管道始末端、分支处以及直线段每隔200m~300m处,应设 置静电防护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不宜大于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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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6静电防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0Q

7.1当防雷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静电防护接地等共用一组接地装置 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按照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当采用独立接地时,冲击接地电阻 值不宜大于102。 7.2雷达站应利用建筑物的基础钢筋网作为自然接地体,该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在当地土壤电阻率小 于100Q·m时,不宜大于1Q;土壤电阻率大于100Q·m小于300Q·m时,不宜应2Q;在大 于3002·m小于10002·m时,不宜大于42。当雷达站所在地土壤电阻率大于1000Q·m时 宜在建筑物外埋设环形人工辅助接地网,该环形水平接地体宜在散水坡以外,并在不同方向用四根以上 4mmX40mm的镀锌扁钢或Φ12的镀锌圆钢与建筑物的基础钢筋网焊接,此时共用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 值可适当放宽。 7.3机场所有金属构筑物(含高杆灯)均应进行可靠接地,并有明显警示标志,冲击接地电阻值≥10

表A.1规定了接闪器及接地装置的材料规格、安装工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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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接闪器及接地装置材料规格、安装工艺要求

A.1接闪器及接地装置材料规格、安装工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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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3661-2017 农历的编算和颁行附录B (规范性附录) 闪电感应、等电位连接装置材料规格及安装工艺要求

定了闪电感应、等电位连接装置材料规格及安装

表B.1闪电感应、等电位连接装置材料规格及安装工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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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规范性附录) 雷电防护区的划分

雷电防护区的划分应根据需要保护和控制雷电电磁脉冲环境的建筑物,从外部到内部划分为不 电防护区(LPZ)。雷电防护区(LPZ)应划分为:直击雷非防护区、直击雷防护区、第一防护区 防护区、后续防护区。

C.1.1直击雷非防护区(LPZOA):电磁场没有衰减,各类物体都可能遭到直接雷击,属完全暴露的不 设防区。 C.1.2直击雷防护区(LPZOB):电磁场没有衰减,各类物体很少遭受直接雷击,属充分暴露的直击雷 防护区。 C.1.3第一防护区(LPZ1):由于建筑物的屏蔽措施,流经各类导体的雷电流比直击雷防护区(LPZOB 区进一步减小,电磁场得到了初步的衰减GB 21351-2014 铝合金建筑型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各类物体不可能遭受直接雷击。 C.1.4第二防护区(LPZ2):进一步减小所导引的雷电流或电磁场而引入的后续防护区。 C.1.5后续防护区(LPZn):需要进一步减小雷电电磁脉冲,以保护敏感度水平高的设备的后续防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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