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46 10022.28-2020 线路保护运检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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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Q/GDW 46 10022.2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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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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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46 10022.28-2020 线路保护运检导则.pdf

6.1.1.2线路保护有如下四种运行状态

a)跳闸:保护装置的交、直流回路正常运行;保护通道正常运行;保护出口回路(跳闸、起动失灵 和起动重合闸等)正常运行。 b)无通道跳闸:保护装置的交、直流回路正常运行;保护出口回路(跳闸、起动失灵和起动重合闸 等)正常运行;保护通道改停用;线路后备保护跳闸。

NY/T 3011-2016 芒果等级规格a)跳闸:保护装置的交、直流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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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信号:保护装置的交、直流回路正常运行;保护通道正常运行;保护出口回路(跳闸、起动失灵 和起动重合闸等)停用。 d)停用:保护装置的交、直流回路退出;保护出口回路(跳闸、起动失灵和起动重合闸等)停用。 .1.1.3远方跳闸有如下三种运行状态 a)跳闸:远方跳闸功能正常投运; b)信号:远方跳闸功能停用;

6. 1. 1. 4 开关重合阐有如下三种运行状态

a)用上:保护装置的交、直流回路正常运行;重合闸出口回路正常运行;重合闻方式开关置规定方 式(对应线路保护的跳闸方式置规定方式)。 b)信号:保护装置的交、直流回路正常运行;重合闸方式开关置停用位置或出口回路停用。 c)停用:保护装置的交、直流回路停用:重合闸方式开关置停用位置或出口回路停用。

道投入压板均投入,设备检修压板正确投退,选定的允切机组的机组允切压板和切机出口压板投 入。 b)信号:交直流回路投用,通信通道投入压板投入,设备检修压板正确投退,选定的允切机组的机 组充切压板投入,总功能压板、远方命令切泵功能压板、就地低频切泵功能压板、所有充切机组 的切机出口压板停用。 c)停用:交直流回路、总功能压板、远方命令切泵功能压板、就地低频切泵功能压板、通信通道投 入压板、设备检修压板均停用,所有机组的机组允切压板和切机出口压板停用。

6.2.1值守人员应熟悉线路保护基本原理、装置性能及其二次回路,掌握线路保护装置显示(打印)信 息的含义,掌握并执行现场运检规程和规定。 5.2.2 值守人员应做好线路保护装置的监视工作。处于运行状态(包括热备用)的电气一次设备必须有 可靠的保护装置,不允许无保护运行。 65.2.3 线路保护装置出现异常、动作时,值守人员应根据该装置的现场运检规程进行处理,立即向主管 调度汇报,及时通知运维负责人和运维班组检查处理。 5.2.4 线路保护装置动作后,值守人员应按要求作好记录,记录主要内容如下: 6.2.4.1 跳闸开关名称、编号、跳闸相别; 6.2.4.2 保护的出口动作信号和起动信号: 6.2.4.3 启动的故障录波器的名称和编号; 6.2.4.4 保护装置打印报告及故障录波器录波报告,并按报告记录保护动作情况; 6.2.4.5 电网中电压、电流、频率等变化情况。 6.2.5 线路保护通道出现故障信号时,值守人员应立即报告生产单位运维检修部和上级调度部门,并按 调度指令执行。

6.3.1 电气一次设备不充许无保护运行,保护装置如需全部退出,应申请将被保护的电气一次设备退出 运行。 6.3.2 线路保护装置的投入、退出等操作需得到相应调度值班人员的指令或许可,具体压板投退由操作 组人员根据现场运检规程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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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保护装置退出时,包括断开其跳闸压板、合闸压板及起动失灵保护的压板。退出全套保护装置时! 应先退出保护装置所有出口压板,再退功能压板,投入时反之;当装置中的某种保护功能退出时,应仅退 出其功能压板, 6.3.4对于只能在软件内操作的无压板的微机保护,退出操作由操作人员负责并确保保护投退正确,并 做好记录;继保专业运维人员负责协助配合。 6.3.5保护装置投入前,操作人员应用高内阻的电压表检验压板的每一端对地电位都正确后,确认保护 装置未给出跳闸或合闸脉冲后,方可投入出口压板,并将此操作项写入操作票。 6.3.6拉、合保护装置直流电源前,应先退出保护装置所有出口压板。 6.3.7 正常运行时,保护屏检修状态投入压板应在退出状态。 6.3.8 凡操作过程中涉及到继电保护可能误动时,应先申请将可能误动的保护退出,操作完毕后,一次 系统恢复正常方式前重新投入。 6.3.9保护装置动作(跳闸或重合闸)后,由操作组人员完成现场处置并通知运维人员进行现场检查, 打印故障报告,确认故障录波器、保护信息管理机信息记录完好。未打印出故障报告、故障信息未完整记 录之前,任何人员不得自行复归信号、进行装置试验。 6.3.10操作组人员应确认故障录波器、保护信息管理机信息记录完好,保证打印报告的连续性,严禁 乱撕、乱放打印纸,妥善保管打印报告,并及时移交运维人员。无打印操作时,应将打印机防尘盖盖好, 并推入盘内。 6.3.11 涉及调度范围内一次设备倒闻操作时,相应的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按调度要求执行,停役 设备区域的差动保护TA在保护不停运时,须在差动保护盘内将TA回路可靠隔离。 6.3.12 线路保护的正常检验和缺陷处理工作,生产单位运维检修部应按调度管理规定,履行申请和审 批手续,现场不得擅自改变保护装置的运行状态。 6.3.13 开关失灵保护退出时,需退出该套失灵保护出口跳各开关的压板。起动失灵保护的回路退出时 需将该开关所有保护或某保护起动失灵的回路退出。若失灵保护与母线保护共用出口,当母线保护或失灵 保护退出时,母线及失灵保护同时退出运行。 6.3.14当某一起动远方跳闸的保护停运时,需同时解除其起动远方跳闸的回路。而当恢复该停运保护 时,也应同时恢复其起动远方跳闸的回路。通道异常时,退出两侧远跳保护和就地判别装置。 6.3.15 当站内母线保护范围内一次系统有工作(如带电作业等)或操作时,不允许无母线保护运行。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退出母线保护或短引线保护(短线保护、电缆线保护、高压电缆保护),汇报 周度并经生产单位审批,尽快处理: 6.3.15.1差动回路二次差电流大于现场规程规定的定值时; 6.3.15.2回路出现TA断线信号时; 6.3.15.3其它影响保护装置安全运行的情况发生时或母线保护不正常运行时。 6.3.16 新安装母差保护在冲击受电及带负荷检查接线正确之前应退出

6. 4 典型异常处置

6.4.1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

a)监控系统发出告警信息,相关电流、功率指示降低或为零; b)相关继电保护装置发出“TA断线”告警信息; c)本体发出较大噪声,开路处有放电现象; d)相关电流表、功率表指示为零或偏低,电度表计量停止或计量缓慢。

6.4.1.2处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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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检查当地监控系统告警信息,相关电流、功率指示; b)检查相关电流表、功率表、电能表指示有无异常; c)检查本体有无异常声响、有无异常振动: d)检查二次回路有无放电打火、开路现象,查找开路点; e)检查相关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有无异常,必要时申请停用有关电流保护及自动装置: f)二次回路开路,应申请降低负荷;如不能消除,应立即汇报值班调控人员申请停运处理; g)查找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点时应注意安全,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至少两人一起。禁止用导 线缠绕的方式消除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

6.4.2电压互感器二次电压异常

6. 4. 2. 1 现象

a)监控系统发出电压异常越限告警信息,相关电压指示降低、波动或升高; b)现场相关电压表指示降低、波动或升高; c)相关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发“TV断线”告警信息。

6. 4. 2. 2 处置原则

时保护装 所有出口压板。其它情况下,运维值班人员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a)对于纵联保护线路保护,不宜退出保护,但应立即汇报值班调度员并通知检修人员处理; b)对于配置一套闭锁式纵联保护和一套光纤电流差动的线路保护,应申请退出闭锁式纵联保护装置 所有出口压板,光纤电流差动保护装置不退出,并通知检修人员处理; c)对于配置双套光纤电流差动的线路保护,不退出保护装置,但应汇报值班调度员并通知检修人员 处理; d)对于变压器保护、母线保护和失灵保护,不宜退出保护装置,但应汇报值班调度员并通知检修人 员处理。

6.4.3保护装置直流电源故障

6. 4. 3. 1 现象

控系统发出直流电源故障报警。

控系统发出直流电源故障报警。

6.4.3.2处置原则

a)检查保护卡件电源指示灯情况,检查保护盘直流电源; b)检查故障保护模块,排查装置退出的原因,视情况退出有关保护,通知运维人员进一步检 查处理; c)保护装置掉电或故障后,需将出口压板退出后方可上电或进行复归操作,以防保护装置误 出口。

6.4.4保护装置本体故障

a)装置自检故障报警; b)监控系统发出装置故障报警

6. 4. 4. 2 处置原则

a)检查保护模块报警指示灯情况: b)检查故障保护模块,排查装置故障的原因,视情况退出有关保护,通知运维人员处理; c)保护装置掉电或故障后,需将出口压板退出后方可上电或进行复归操作,以防保护装置误 出口。

6.4.5母差保护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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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后台显示相关保护动作信息,母线电压显示为零; b)母线发生短路故障,系统出现强烈冲击,现场出现支柱绝缘子断裂或异常声响、火光、冒烟等现 象; C)保护动作,断路器跳闸。

6.4.5.2处置原则

6.4.6线路保护动作

a)中控室声光报警; b)主模拟屏仪表指针晃动; c)相应线路开关跳闸; d)线路保护跳闸红灯点亮,跳闸出口继电器动作,

6.4.6.2处置原则

保护设备巡检分为日常巡检和设备特巡,主要内容是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是否存外部明显缺 常情况,巡视记录设备主要运行参数数据是否正常,每天进行1~2次。 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日常巡检由运维人员进行,巡视检查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记录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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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热行设备特巡

7.1.3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热行设备特巡

7.1.3.1设备新投运或检修后恢复运行:

7.1.3.2设备运行参数异常变化或超过规定值;

7.1.3.2设备运行参数异常变化或超过规定值; 7.1.3.3一次设备故障跳闸或运行中发现异常现象。 7.1.4线路保护装置日常巡检的具体内容参见附录A

7.2.1点检主要是设备主人在设备不退出运行情况下对其设备进行详细深入的专业巡视检查和分析工作, 每周进行1~2次。 7.2.2点检除日常巡检的项目外,还应对重点部位或薄弱环节进行检查。 7.2.3线路保护装置点检的具体内容参见附录B。

7.3.1日常维护主要是设备主人为进行状态评价工作在设备不退出运行情况下进行的日常检查及维护工 作,不设固定周期。 7.3.2线路保护装置日常维护的具体内容参见附录C

7.4.1定值计算管理

7. 4. 2定值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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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1母线、 度机构继电保护部!统 7.4.4.2运行或即将投入运行的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内部逻辑不得随意更改。确有必要对保护装置软件 升级时,应由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制造单位向生产单位运维检修部提供保护软件升级说明,经生产单位运维 险修部同意后方可更改。改动后应进行相应的现场检验,并做好记录。未经生产单位运维检修部同意,不 得进行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软件升级工作。 7.4.4.3凡涉及微机继电保护功能的软件升级,应通过涉网调度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完成动模和静 模试验后方可投入运行。 7.4.4.4微机保护使用的软件版本号管理应纳入定值管理,在保护定值整定和修改时一并复核,同套微 机保护使用的软件版本号不相同不得投入运行,

8.1.1应按照DL/T995相关技术要求进行运行中的保护装置检验。 8.1.2保护装置的检验工作要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应检必检,检必检好”的原则,结合一次设 备的停电检修,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实施。 8.1.3应充分利用一次设备停电消缺机会开展保护装置二次回路传动、绝缘检查和端子除尘、紧固等维 护工作。 8.1.4工作中应严格执行Q/GDW1799.1相关条款和Q/GDW267及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的相关安全要求。 8.1.5在运行设备的二次回路上进行拆、接线工作或者在对检修设备执行隔离措施时,需断开、短接和 恢复同运行设备有联系的二次回路工作,应根据Q/GDW267要求开具二次安全措施票。 8.1.6工作中需要拆除二次线时,应做好记录和标记,工作结束后按原始记录恢复。所有接线端子或连 接片上的电缆标号应完整齐全,连接螺丝牢固可靠,标记清晰并与图纸相符。 8.1.7对重要和复杂保护装置,如母线保护、失灵保护、远方跳闸、有联跳回路的保护装置、电网安全 自动装置和备自投装置等的现场检验工作,应编制现场试验检测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并经生产单位审批道 过后方可实施,

8.1.1应按照DL/T995相关技术要求进行运行中的保护装置检验。 8.1.2保护装置的检验工作要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应检必检,检必检好”的原则,结合一次设 备的停电检修,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实施。 8.1.3应充分利用一次设备停电消缺机会开展保护装置二次回路传动、绝缘检查和端子除尘、紧固等维 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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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现场工作结束前,工作负责人应会同工作人员检查检验工作有无漏项,结果是否正确。同时应复 查临时接线是否全部拆除,拆下的线头是否全部接好,图纸是否与现场接线相符,标志是否正确完备。 8.1.9工作结束时,应将全部设备及回路恢复到工作前的状态,并向运维负责人详细交待工作过程中短 要线、拆线、连片切换及整个试验情况,将工作完成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及注意事项等记入继电保护工作记 录薄,并将相关内容记录在保护装置检验报告中。

8.2.1运行中装置定期检验分为全部检验、部分检验以及用装置进行断路器跳、合闻试验三种。 8.2.2线路保护装置全部检验的内容与周期参见附录D。 8.2.3线路保护装置部分检验的内容与周期参见附录E。 8.2.4新安装保护装置投运后一年内应进行第一次全部检验。 8.2.5用装置进行断路器跳、合闸试验应结合一次设备检修进行

8.3.1运行中装置的补充检验分为五种

8.3.1.1对运行中的装置进行较大的更改(如更换交流插件、更换CPU插件、更换出口插件、软件版本 升级等)或增设新的或改动二次回路后的检验; 8.3.1.2检修或更换一次设备后的检验; 8.3.1.3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后的检验; 8.3.1.4事故后的检验; 8.3.1.5已投运行的装置停电一年及以上,再次投入运行时的检验

B8. 4 TA、TV检验

新安装的电流、电压互感器及其回路,应核对电流、电压互感器的铭牌、出厂资料,并应 查试验:

8.4.1.1绕组的极性; 8.4.1.2绕组及其抽头的变比; 8.4.1.3电压互感器在各使用容量下的准确级; 8.4.1.4电流互感器各绕组的准确级(级别)、容量及内部安装位置; 8.4.1.5 二次绕组的直流电阻(各抽头); 8.4.1.6 电流互感器各绕组的伏安特性; 8.4.1.7电流互感器各绕组的负载特性。 电流、电压互感器新安装检验的内容与周期参见附录F。

8. 4. 2定期检验

运的电流、电压互感器及其回路应进行下列检查

8.4.2.2电流互感器各绕组的伏安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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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保护设备在技改前应进行健康状况评价、风险等级评估,寿命周期成本分析,以确定相应策略。 如设备(设施)未达推荐技术寿命,原则上不予更换。 9.1.1不满足国家电网公司反措、规程要求或存在家族缺陷的设备,应优先安排大修或技改。 9.1.2对电磁型、晶体管型、集成电路型保护和安自装置,优先安排微机化改造。 9.1.3按照DL/T587规定,使用年限达到12年的保护和安自装置,优先安排改造。 9.1.4制造厂家不再提供技术支持及备品备件的保护和安自装置,应进行改造。 9.1.5光纤通道条件具备时,对运行超过6年的电力载波或微波通道型线路纵联保护应进行改造,优先 改造为光纤纵联电流差动保护;当电网运行有特殊需求时,如应用于同杆并架的纵联距离(方向)保护, 可缩短改造周期。 9.1.6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母联、母线分段断路器应按断路器配置专用的、具备瞬时和延时跳闸功能 的过电流保护装置,不满足条件的应进行改造, 9.1.7对不符合Q/GDW1161、Q/GDW1175要求的保护设备,宜逐步进行改造。 9.1.8采用非嵌入式系统的故障录波器、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模块子站,应结合运行年限和运行工 况,加快嵌入式设备改造。 9.1.9对于工控机型的电网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应逐步进行改造。 9.1.10保护和安自装置进行改造时,对相关的不满足抗干扰、防火、抗外力破坏等要求的二次电缆和不 满足防尘、防潮、防雨、温控等要求的端子箱、控制柜等辅助设备,应同时进行更换。 9.1.11通过状态评价及风险评估认定为注意和异常状态,且通过检验确认无法修复的保护和安自装置, 应进行改造。

9.1.10保护和安自装置进行改造时,对相关的不满足抗干扰、防火、抗外力破坏等要求的二 满足防尘、防潮、防雨、温控等要求的端子箱、控制柜等辅助设备,应同时进行更换。 9.1.11通过状态评价及风险评估认定为注意和异常状态,且通过检验确认无法修复的保护和 应进行改造。 9.1.12电流差动保护取用的各侧电流互感器特性应一致,不满足要求的应对电流互感器进行

9.2.1线路保护退役报废阶段应重点监督以下

9.2.1线路保护退役报废阶段应重点监督以下内容: 9.2.1.1应从安全、效能和周期成本三个维度充分论证,符合国家电网公司资产全寿命周期 9.2.1.2报废后设备台帐等技术资料应及时更新。

0.1事故备品备件的管理参见《国网亲 控股有限公司备品备件管理手册》的相关要求。 0.2线路保护的事故备品备件参考定额参见附录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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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线路保护装置巡检项目

线路保护装置巡检项目见表A.1

线路保护装置巡检项目见表A.1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线路保护装置巡检项目

表A.1线路保护装置巡检项目

线路保护装置点检项目见表B.1

线路保护装置点检项目见表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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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附录) 线路保护装置点检项目

表B.1线路保护装置点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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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资料性附录) 线路保护装置日常维护项目

线路保护装置日常维护项目见表C.

表C.1线路保护装置日常维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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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流、电压互感器新安装检验项目见表F.1。

附录F (资料性附录) 电流、电压互感器新安装检验项目

表F.1电流、电压互感器新安装检验项目

电流、电压互感器定期检验项目见表G.

电流、电压互感器定期检验项目见表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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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G (资料性附录) 电流、电压互感器定期检验项目

GB 11676-2012 有机硅防粘涂料表G.1电流、电压互感器定期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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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H (资料性附录) 事故备品备件清单

GB/T 27508-2011 70mm、35mm和16mm电影放映画面跳动和晃动等级测定方法事故备品备件清单见表H.1

表H.1事故备品备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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