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29-2014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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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29-2014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应满足用户对空气湿度等级及空气处理量和压力的要习 2 当用户要求干燥压缩空气不能中断时,应设置备用压缩

气十燥装置; 3压缩空气干燥装置的总处理容量,应能根据站房实际运行 负荷进行调节: 4工作压力小于10MPa、单台处理气量大于20m/min或工 作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单台处理气量大于3m/min的吸附式 干燥装置,宜采用加热再生吸附式干燥装置或压缩热再生吸附式 干燥装置; 5当压缩空气湿度等级要求不高于5级时,应选用冷冻式干 噪装置或压缩热再生吸附式十燥装置。

3.0.12压缩空气十燥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有活塞空气压缩机或隔膜空气压缩机的压缩空气站,吸 附式压缩空气十燥装置应设置在储气罐后; 2采用不同压力的空气压缩机串联运行系统时,压缩空气干 燥装置应设置在缓冲罐与后置空气压缩机之间; 3进人压缩空气干燥装置的压缩空气的温度及含油等级,应 符合压缩空气干燥装置的要求。 3.0.13压缩空气过滤器的设置,除应满足工艺对压缩空气净化 等级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空气干燥装置前、后和洁净气用气设备处,设置压缩 空气过滤器; 2应在湿度等级或固体颗粒等级高于或等于2级的十燥和 净化压缩空气系统的配气台前、后处,设置压缩空气过滤器; 3对要求不能中断供气的用户,应设置备用压缩空气过滤器。 3.0.14活塞空气压缩机、隔膜空气压缩机与储气罐之间,应装设 止回阀;空气压缩机与止回阀之间,应设置放空管QBYYL O023S-2015 中山市百怡饮料有限公司 梨汁饮料,放空管上应设 置消声器。活塞空气压缩机、隔膜空气压缩机与储气罐之间,不应 装设切断阀,当需要装设切断阀时,在空气压缩机与切断阀之间, 必须装设安全阀。

气压缩机与止回阀之间,必须设置放空管,放空管上应装设防喘振 调节阀和消声器。 3.0.16离心空气压缩机应设置高位油箱或其他能够保证机器惰 转时供油的设施。 3.0.17离心空气压缩机宜对应设置润滑油站,油站出口的供油 总管上应设置止回阀。

3.0.18储气罐上必须装设安全阀。储气罐与供气总管之间,应

.0.20、空气压缩机的吸气、排气管道及放空管道的布置,应采 成少管道振动对建筑物影响的措施。活塞空气压缩机与后冷却 之间的管道应方便拆卸。离心空气压缩机的进、排气管道应设 朴偿器。

道及其建筑物上,应采取隔声、消声和吸声等降低噪声的措施 缩空气站的噪声控制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 空制设计规范》GB/T50087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 长规定。

1.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的压缩空气站内的废油收集 装置宜为积油坑;小于10MPa的压缩空气站内的废油收集装置宜 为废油水分离器; 2废油水分离器、积油坑宜设置在室内;当在室外设置时,应 贴近机器间外墙处;· 3积油坑应设置混凝土盖板或钢盖板,盖板上应留有人孔 并应设置排气管引向室外; 4寒冷地区,室外地面上的排油水管道应采取防冻措施; 3.0.23压缩空气站宜对压缩热能回收利用。

4压缩空气站的组成和设备布置

4.0.1压缩空气站除机器间外,宣设置辅助间。辅助间的组成和 面积应根据压缩空气站的规模、空气压缩机的型式、机修体制、操 作管理模式及企业内部协作条件确定。 4.0.2机器间内设备的布置和辅助间的布置,以及与机器间毗连 的其他建筑物的布置,不宜影响机器间的自然通风和采光。 4.0.3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压缩空气站的配气台、储气 罐、充瓶装置,应分别布置在单独的房间内,且房间内不应布置其 他无关的设备。

4.0.4离心空气压缩机的吸气过滤装置宜独立布置,与压缩机的 连接管道宜短、直。严寒地区,当油浸式吸气过滤器布置在室外或 单独房间内时,应有防冻防寒措施。

1应布置在室外或独立建筑内; 2储气罐布置在室外时,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阴面,当设置在 阳面时,宜加设遮阳棚;立式储气罐与机器间外墙的净距不应小于 1m,并不宜影响采光和通风;布置在室外的罐组宜设置通透的围 栏; 3在室外布置有困难时,工作压力小于10MPa、含油等级不低 于3级的压缩空气储气罐,可布置在室内;当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 10MPa、单个容积不大于10m²、含油等级不低于3级的压缩空气储 气罐,总数量不超过3个时,可布置在与机器间毗邻的独立房间内

的压缩空气缓冲罐宜布置在机器间内

热设备和管道采取隔热措施。

注:1当必须在空气压缩机组与墙之间的通道上拆装空气压缩机的活塞杆与 字头连接的螺母零部件时,表中1.5的数值应适当放大; 2设备布置时,除保证检修时能抽出气缸中的活塞部件、冷却器中的芯子科 电动机转子或定子外,宜有不小于0.5m的余量,如表中所列的净距值不能 满足要求时,应加大; 宜小于1.5m

场条件等因素确定。当采用双层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满铺运行层型式,底层宜布置辅助设备,运行层机 组旁可作检修场; 2润滑油供油装置应布置在底层,底盘与主油泵入口高差应 符合主油泵吸油高度要求; 3机器间底层和运行层应有贯穿整个机器间的纵向通道,净 宽不应小于1.2m,机组旁通道净距应符合压缩机、电动机、冷却器 等主要设备的拆装、起重设备的起吊范围、设备基础与建筑物基础 的间距等要求; 4在机器间的扩建端,运行层应留出安装检修吊装孔,当底 层设备需要采用行车吊装时,设备上方的运行层也应留有相应的 吊装孔

4.0.11当空气于燥净化装置设置在压缩空气站内时,宜

靠辅助间的一端。当用户要求压缩空气湿度等级高于或等于2 或固体颗粒等级高于或等于2级时,空气干燥净化装置宜设置 用户处。

的面积不宜大于一台最大空气压缩机组占地和运行所需的面和

装容量大于或等于60m²/min的压缩空气站,宜设置检修用起重 设备,起重能力应按空气压缩机组检修时最重的起品部件确定

4.0.14空气压缩机组的联轴器和皮带传动部分必须装设安全

4.0.15当活塞空气压缩机的立式气缸盖高出地面3m时,应设

置可拆卸的维修平台和扶梯

置可拆卸的维修平台和扶梯。

4.0.16空气压缩机的吸气过滤器应安装在便王维修之

和扶梯的设置应根据日常操作和维护的需要确定。 4.0.17压缩空气站内的平台、扶梯、地坑及吊装孔周围均应设置 防护栏杆,栏杆的下部应设防护网或板。 4.0.18压缩空气站内的地沟应能排除积水,并应铺设盖板

4.0.18压缩空气站内的地沟应能排除积水,开应铺设盖

0.1压缩空气站机器间屋架下弦或梁底的高度,应符合设备: 起吊和通风的要求,且净高不宜小于4m。在夏热冬冷和夏热 爱地区,当机器间跨度大于9m时,宜设天窗。

.0.2当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的压缩空气站与其他建 毗连时,隔墙应采用无门、窗、洞的钢筋混凝土防护墙;防护墙 享度不应小于200mm。

5.0.2当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的压缩空气站与其他建筑

5.0.3压缩空气站机器间通向室外的门应保证安全疏散、便于设

5.0.3压缩空气站机器间通向室外的门应保证安全疏散、便于设 备的出入和操作管理。离心空气压缩机站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 个,且必须有1个直通室外;当双层布置时,运行层应有通向室外 地面的安全梯。

5.0.5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的压缩空气站,其机器间、配

5.0.6隔声值班室或控制室、配气台间宜设置观察窗

6.0.1压缩空气站的用电负荷等级,应根据压缩空气用户的用气 重要程度,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负 荷分级规定执行。除中断压缩空气会造成较大损失者外,宜为三 级负荷。 6.0.2空气压缩机电动机的控制和保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 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的有关规定。 6.0.3压缩空气站内使用的手提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储气 罐内或在空气压缩机的金属平台上使用的手提灯,电压不得超过 12V。 6.0.4 压缩空气站的机器间内应设置380V和220V的专用检修 电源。 6.0.5 压缩空气站宜设置集中控制室。控制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位于压缩空气站固定端或适中位置; 2室内设备布置应整齐、协调、统一。盘前运行区应满足运行 人员工作需要。盘后应满足设备的维护、检修、调试及通行要求; 3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并应采取隔声、防火、防尘、防水 防振等措施。 6.0.6压缩空气站的热工测量仪表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 附录D的规定装设。当设有集中控制室时,附录中“应”装设的测 量仪表应接入计算机控制系统。 6.0.7压缩空气站的热工报警信号和自动保护控制装置应按附 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的规定装设。当设有集中控制室时, 附录中应装设的热工报警信号应接入集中控制室。在控制室和机 器旁均应设置空气压缩机紧急停车按钮。 一

6.0.4压缩空气站的机器间内应设置380V和220V的专

1宜位于压缩空气站固定端或适中位置; 2室内设备布置应整齐、协调、统一。盘前运行区应满足运行 人员工作需要。盘后应满足设备的维护、检修、调试及通行要求; 3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并应采取隔声、防火、防尘、防水、 防振等措施。 6.0.6压缩空气站的热工测量仪表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 附录D的规定装设。当设有集中控制室时,附录中“应”装设的测 量仪表应接入计算机控制系统。

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的规定装设。当设有集中控制室时, 附录中应装设的热工报警信号应接入集中控制室。在控制室和机 器旁均应设置空气压缩机紧急停车按钮。

6.0.8设有备用空气压缩机的压缩空气站,宜根据工艺要求设置 自投备用的联锁。

6.0.9离心空气压缩机应设置下列控制系统:

..9 离儿空气压循机应设直下列控制系统: 1 进气调节控制系统; 2 机组防喘振控制系统; 3 排气稳压控制系统或稳流控制系统。 6.0.10 压缩空气站宜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当企业设置有工业 电视监视系统时,压缩空气站应设有监视点。 6.0.11 当空气压缩机采用计算机控制时,应配置互为元余的电 源装置。 6. 0. 12J 压缩空气站对供气的湿度等级有严格要求时,应配备露 点仪。 6.0.13室外布置的热工测量仪表、控制设备和测量管路应采取 防水、防冻等措施。

7.0.1压缩空气站的生产用水,除中断压缩空气供气会造成较大 损失外,宜采用一路供水。

7.0.3空气压缩机入口处冷却水的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活塞空气压缩机、隔膜空气压缩机不宜大于0.4MPa,并 不宜小于0.1MPa; 2螺杆空气压缩机不宜大于0.4MPa,并不宜小于0.15MPa; 3离心空气压缩机不宜大于0.52MPa,并不宜小于0.15MPa。 7.0.4空气压缩机及其冷却器冷却水的水质标准,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的有关规定 当企业内部有软化水可以利用,且系统又经济合理时,系统内的循 环水可采用软化水。 7.0.5空气压缩机及其冷却器的冷却水采用直流系统供水时,排

7.0.5空气压缩机及其冷却器的冷却水采用直流系统

温度应根据冷却水的碳酸盐硬度控制,且不宜超过表7.0.5日 见定。超过表7.0.5的规定值时,应对冷却水进行软化处理。

表7.0.5排水温度

空气压缩机的排水管上,应装设水流观察装置或流量控制器。 压缩空气站的给水和排水管道应设置能放尽存水的设施。

7.0.6空气压缩机的排水管上,应装设水流观察装置或流量控制器。 7.0.7压缩空气站的给水和排水管道应设置能放尽存水的设施,

8.0.1压缩空气站机器间的采暖温度不宜低于16℃;非工作时 间机器间的温度不得低于5℃。 8.0.2压缩空气站工作时,机器间内最高环境温度不应高于 40℃;隔声值班室或集中控制室、配气台间及充瓶间的温度不应高 于28℃,且应设置通风或降温装置。 8.0.3空气压缩机在室内吸气时,压缩空气站机器间的外墙应设 置进风口,其流通面积应满足空气压缩机吸气和设备冷却的要求。 8.0.4压缩空气站内设备通风管道的阻力损失超过设备自带风 扇压头时,应设置通风机。当通风管道内不采用通风机时,风速宜 为3m/s5m/s:当采用通风机时,风速宜为6m/s~10m/s。

9.0.1压缩空气管道应满足用户对压缩空气流量、压力及净化等 级的要求,并应考虑近期发展的需要。 9.0.2室外压缩空气管道的敷设方式应根据气象、水文、地质、地 形等条件和施工、运行、维修等因素确定。 9.0.3输送饱和压缩空气的管道应设置能排放管道系统内积存 冷凝液的装置。设有坡度的管道,坡度不宜小于0.002。 9.0.4压缩空气管道及附件材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压缩空气固体颗粒等级或湿度等级不高于5级的管道,可 采用碳钢管; 2压缩空气固体颗粒等级或湿度等级高于5级、不高于3级 的干燥和净化压缩空气管道,可采用热镀锌钢管或不锈钢管; 3压缩空气固体颗粒等级或湿度等级高于3级的干燥和净 化压缩空气管道,应采用不锈钢管或铜管; 4管道附件的强度、密封、耐磨、抗腐蚀性能应与管材相匹配。 9.0.5:工作压力小于1.6MPa的压缩空气管道系统,从空气压缩 机出口到最不利点的压力损失不宜超过空气压缩机排气压力的 10%。

9.0.8压缩空气管道的连接,除设备、阀门等处用法兰或螺纹连

9.0.9干燥和净化压缩空气管道的内壁、阀门和附件,在安装前 应进行清洗、脱脂或钝化等处理。 9.0.10工作温度大于100℃的架空压缩空气管道,应有热补偿 措施。当用户需要利用压缩空气的压缩热时,管道应进行保温。 寒冷地区室外架空敷设的压缩空气管道,应采取防冻措施。 9.0.11压缩空气管道在用气建筑物入口处,应设置切断阀门、 压力表和流量计。输送饱和压缩空气的管道应设置油水分离器。 9.0.12对压缩空气负荷波动或要求供气压力稳定的用户,宜就 近设置储气罐或其他稳压装置。 9.0.13理地敷设的压缩空气管道应根据土壤的腐蚀性作相应的防 腐处理。室外输送饱和压缩空气的埋地管道应敷设在冰冻线以下。 9.0.14埋地压缩空气管道穿越铁路、道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顶至铁路轨底的净距不应小于1.2m; 2管顶至道路路面结构底层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0.5m; 3当不能满足第1款、第2款的要求时,应采用防护套管或 管沟,其两端应伸出铁路路肩或路堤坡脚外,且不得小于1.0m,当 铁路路基或路边有排水沟时,套管应伸出排水沟沟边1.0m。 9.0.15厂(矿)区敷设的压缩空气管道与其他管线及建筑物、构 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 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 9.0.16车间架空压缩空气管道与其他架空管线的净距不宜小于 表 9. 0. 16 的规定。

车间架空压缩空气管道与其他架空

注:1电缆在交叉处有防止机械损伤的保护措施时,交叉净距可缩小到0.10m; 2当与裸导线或滑触线交叉的压缩空气管道需要经常维修时,交叉净距应为 1.00m

活塞空气压缩机站热工测册仪表的

寸录B隔膜空气压缩机站热工测量仪表的装设

隔膜空气压缩机站热工测量仪表

净化装置测量仪表及电气仪表的装设同表

附录C螺杆空气压缩机站热工测量仪表的装设

录C螺杆空气压缩机站热工测量仪表的装设

表C螺杆空气压缩机站热工测量仪表的装设

注:空气干燥净化装置测量仪表及电气仪表的装设同表A。

附录D离心空气压缩机站热工测量仪表的装设

寸录D离心空气压缩机站热工测量仪表的装设

表D离心空气压缩机站热工测量仪表的装设

燥净化装置测量仪表及电气仪表的装设

附录E活塞空气压缩机站热工报警信号、

表E活塞空气压缩机站热工报警信号自动保护控制装置的装设

参数异常时应报警,报警参数值仍继续越阳

附录F隔膜空气压缩机站热工报警信号、

表F隔膜空气压缩机站热工报警信号、自动保护控制装置的装设

1报警装置参数异常时应报警,报警参数值仍继续越限时应自动停机; 2空气干燥净化装置热工报警信号、自动停机装置的装设同表E。

附录 G螺杆空气压缩机站热工报警信号、自动保护控制装置的装设表G螺杆空气压缩机站热工报警信号、自动保护控制装置的装设参数无油螺杆喷油螺杆测点异常情况名称热工报警自动保护热工报警自动保护空气压缩机排气温度高应自动停机应自动停机空气压缩机排气温度低宜温度空气压缩机组润滑油温度高宜宜冷却水回水温度高宜宜压缩空气站供气总管压力低应应空气压缩机各级排气压力高应应空气压缩机组冷却水进水流量应自动停机应自动停机(阀后)流量低或压力低压力空气压缩机吸气压力低宜空气压缩机组油气分离器压差大应空气压缩机组油过滤器压差大应应空气压缩机组润滑油压力低应自动停机应自动停机液空气压缩机组润滑油箱油位低宜宜位空气压缩机组润滑油箱油位高宜空气压缩机组控制电源故障应应其空气压缩机组电流高应自动停机应自动停机他空气压缩机组转速高(采用可应自动停机应自动停机变速电机时)注:1报警装置参数异常时应报警,报警参数值仍继续越限时应自动停机;2空气于燥净化装置热工报警信号、自动停机装置的装设同表E。25:

附录H离心空气压缩机站热工报警信号、

附录H离心空气压缩机站热工报警信号、 自动保护控制装置的装设

空气压缩机站热工报警信号、自动保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35) 压缩空气站的布置 ( 37) 工艺系统 ( 41 ) 压缩空气站的组成和设备布置 ( 55) 土建 ( 64) 电气、控制和仪表 (67 ) 给水和排水 (71 ) 采暖和通风 (74 ) 压缩空气管道 ( 75 )

1.0.2本条是原规范第1.0.2条的修订条文。

现代工业的迅速发展对压缩空气的质量和压力等级提出了许 多新的要求,一方面干燥、净化设备被普遍采用,供气系统的压力 损失增加;另一方面,应用较高压力压缩空气的场所和设备也日益 增多,原规范仅适用于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25MPa的压缩空气 站,已难以满足用户对供气压力的需要。因此,本次规范修订根据 绝大多数的压缩空气站工作压力均不超过42MPa的实际情况,将 本规范适用的空气压缩机的工作压力提高到42MPa。 隔膜空气压缩机属于容积式压缩机的一种,在中高压领域应 用非常广泛,其站房设计与全无油的活塞空气压缩机及螺杆空气 压缩机类似,鉴于本规范压力范围已覆盖隔膜空气压缩机的工况 范围,故增加其站房的设计内容。 离心空气压缩机在我国的石化、制药、钢铁、机械等行业应用 非常广泛,近年来,产品逐渐向大型化、系列化、运行高效化和结构 紧化方向发展,目前投入运行的大型离心空气压缩机流量已超 过3000m/min,原规范规定的适用上限500m/min显然已不能 满足现实发展的需要。离心空气压缩机流量和压力的大小主要受 制造工艺水平的限制,对站房设计影响有限。因此,本规范不再设 定机组流量上限,

.0.3本条是原规范第1.0.3条的修订条文。

活塞空气压缩机或螺杆空气压缩机在对空气进行压缩时,为 了润滑、密封和冷却会向气缸或机壳内注人闪点为215℃以上的 润滑油或163℃的定子油。油在高温作用下会氧化而形成积炭, 积炭是易燃物质,有可能引起燃爆事故。离心空气压缩机润滑油

的闪点一般为185℃~195℃,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GB50016对生产火灾危险性的分类,压缩空气站在生产过 程中均使用闪点大于60℃的油品,符合丙类生产火灾危险性的规 定。但考虑到空气压缩机所用油品的闪点较高,且活塞空气压缩 机和螺杆空气压缩机的用油量都比较少,离心空气压缩机用油量 虽然较多,但只用来冷却和润滑轴承,并不直接与灼燃的压缩空气 接触,引发燃爆事故的可能性也很小。实际应用中,离心空气压缩 机燃爆事故发生率低于活塞或螺杆空气压缩机,且离心空气压缩 机的用油量及润滑方式与汽轮机房类似,在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 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中,将汽轮机房的火灾危 险性类别定为丁类,据此,离心空气压缩机站房亦可定为丁类。因 此,由这儿种空气压缩机组成的压缩空气站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定 为丙类似乎偏高,定为丁类较为合适。 全部由气缸无油润滑活塞空气压缩机、隔膜空气压缩机或不 喷油的螺杆空气压缩机组成的压缩空气站,因其气缸或转子压缩 腔内均不直接注油,油只用于其他动力部件的润滑,所以,压缩空 气中的含油量极低,形成积炭而引发燃爆事故的可能性也就更低。 布置在独立建筑物中的干燥、净化站(间)内,因压缩空气一般都已 被冷却到50℃以下,基本上属于常温作业,因此,上述三种情况的 火灾危险性类别均规定为成类

新建、改建、扩建的压缩空气站及其管道的设计,对安全生产、 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等方面的要求,原则上是一致的。但改、扩建 设计应考历史情况和现实条件,不能片面强调技术先进和经济 合理。为了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减少投资,对改、扩建设计强调 了应充分利用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和管道。

2.0.1本条是原规范第 2.0.1条的原条文。

更,盛行风向相反,上风侧就变成了下风侧,站房就不可避免地受 到有害物质的影响。调查中,许多实例也充分证明这一点。如果 将站房置于有害物质散发源的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则站房受到有害物质的影响最小。因为全年风向最小频率的下风 侧在一年中风吹来的次数是最少的,故采用这种较科学的新做法。 5空气压缩机运转时会发出较大的噪声,活塞空气压缩机为 80dB(A)~110dB(A),隔膜空气压缩机为88dB(A)~98dB(A): 螺杆空气压缩机为65dB(A)~85dB(A),离心空气压缩机为 80dB(A)~130dB(A),故应根据各种场所的噪声允许标准、压缩 空气站的噪声级、传播途中的隔声障(建筑物、构筑物和林带等)等 条件综合考虑压缩空气站的布置,其防护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各类场所的噪声允许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 准》GB3096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的有关 规定确定。压缩空气站的噪声级可根据实测情况参照类似站的噪 声级或经计算确定。 空气压缩机在运转中的振动不仅影响本站和防振要求较高的 邻近建筑物、构筑物,而且影响精密仪器和高性能设备的正常工 作。因此,应根据空气压缩机的类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允许振动 要求,以及地质、地形等条件综合考虑压缩空气站的布置,其防振 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 的规定。

压缩空气站的朝向对站内的通风降温有很大影响。压缩空气 站内由于机组大量散热,夏季机器间内气温很高,一般在40℃左 右,有的站内温度高达45℃以上。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是效果显著 又最经济易行的降温措施。据某些广反映,穿堂风的效果甚至比 设天窗或装风扇都好。例如,某厂压缩空气站的机器间全长54m, 约有34m被电气间所挡,据夏季测定,有穿堂风部分比无穿堂风

部分温度低5℃。该站后来自行在被电气间所挡部分加设天窗, 结果温度较之前只降低了1℃。故本条文强调压缩空气站的朝 向,以利于夏季穿堂风的形成。

2.0.3本条是原规范第2.0.3条的修订条文。

压缩空气站有下列特点和要求:设备工作时散发热量大,应有 良好的通风;吸气要求洁净,须远离有害物质散发源;为适应生产 发展,要留有扩建场地;用电和用水量较大,要考虑供电和供水的 经济合理;有噪声和振动向外传播,应远离对防噪声和振动要求较 高的场所等。对于活塞空气压缩机、隔膜空气压缩机和离心空气 压缩机,上述特点更为突出。站房设为独立建筑物就较容易满足 上述要求。 通过对150多个压缩空气站的调查统计,有32%的压缩空气 站是与其他建筑物毗连或设在其内,除少数由于布置不合理互相 有一定干扰外,大多数都能正常生产。特别是与某些生产工艺类 似的站(如冷冻机站、氧气站和泵房等)以及作为生产工艺附属部 分的站毗连在主建筑物侧或设在其内时,如在布置上处理较好,就 能合理地共用供电、供水设施等,则能节省投资、节省用地。 螺杆空气压缩机一般采用厢式整体结构,噪声比活塞空气压 缩机要低,效率接近活塞空气压缩机,同时,由于其集约化程度高, 结构紧凑,基础简单,减振效果好,自动化程度高,得到了广泛的采 用,也为装有这种机型的站房与其他建筑物毗连或设在其内提供 了有利条件。 根据对63个压缩空气站的函调及现场了解,与其他建筑物毗 连的压缩空气站中,44%安装活塞空气压缩机,56%安装螺杆空气 压缩机。设在其他建筑物内的压缩空气站,全部安装螺杆空气压 缩机。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规范修订提出“装有活塞空气压缩机、隔 膜空气压缩机或离心空气压缩机的压缩空气站,当单机额定功率 大于或等于75kW或总台数大于3台时,宜为独立建筑物”。至于

安装螺杆空气压缩机的压缩空气站,可为独立建筑物,也可与其他 建筑物毗连或设在其内。据了解,目前许多企业都已将单机容积 流量超过20m3/min的螺杆空气压缩机布置在车间内,并未对车 间造成不良影响,故取消原规范对于单机容积流量超过20m/min 的螺杆空气压缩机站房不宜设在其他建筑物内的限制。 考虑到空气压缩机吸气、通风和散热的要求,以及噪声和振动 等对建筑物、设备和环境的影响,故提出宜布置在底层和靠外墙的 要求。

2.0.4本条为新增条文。

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3.2MPa的压缩空气站,其设备与系统 旦发生事故,损害将非常严重。表1列举了不同压力及速度下 破碎片造成建筑物、人身伤害的状况

压力及速度下爆破碎片造成建筑物、

因此,对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3.2MPa的压缩空气站的布置GB/T 19668.4-2017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4部分:信息安全监理规范, 从安全角度出发,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

因此,对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3.2MPa的压缩空气站的布置 安全角度出发,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

3.0.1本条是原规范第 3.0. 1条的修订条文。

3.0. 本茶是原规范弟3.0.茶的修订茶文。 自前动力用不同压力等级的空气压缩机以及不同容量、压力 的空气压缩机都已有生产,为压缩空气站不同净化等级、压力的供 气系统的设备选型提供了条件。若单纯为简化供气系统而采用减 压方式供应耗气量较大的低压压缩空气用户是不经济的。如额定 容积流量为40m"/min、排气压力为0.7MPa的空气压缩机比功率 为5.1kW/m/min,而排气压力为0.3MPa时的比功率为 3.17kW/m²/min,两者电功率消耗相差1.93kW/m²/min。当然, 压力系统的增加会引起建筑面积、设备和管道的增加,正确的设计 应综合考虑投资、能耗和建设用地等因素并通过经济比较后确定 压力系统。 1新建压缩空气站的活塞空气压缩机、隔膜空气缩机或螺杆 空气压缩机台数以3台至6台为宜,如站内只安装1台~2台机 组,对确保供气、适应负荷变化以及备用容量等方面都较为不利, 故下限推荐为3台。但空气压缩机台数过多,维护管理不便,建筑 面积也增加,因此,当供气量大时,应采用大型机组。考虑到站房 扩建的可能,新建站房初次装设机组的上限推荐为6台。 单级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机组的比功率通常要比活塞空气压 缩机和离心空气压缩机高10%~15%,从节能角度考虑,当单台 空气压缩机额定电机功率大于300kW时,不宜选用。 通常系统设计和压缩机选型配置原则都是按最大负荷条件 (即100%负荷)并且给予一定余量考虑的。但在实际生产使用 中,几乎所有的系统都是在偏离设计工况负荷下运行的。调查和 资料显示:一般压缩空气系统的负荷率为60%~70%。根据美国

能源部的调查数据,我国工业行业空气压缩机的负荷率比全球平 均水平还要低十多个百分点。现有的绝大多数空气压缩机的负荷 率调节装置采用的是进气节流方式,这种调节方式是以多耗能为 代价的。以普通螺杆空气压缩机为例,在低负荷状况下运行时,效 率会大幅降低,若在70%负荷下运行,能耗是正常的1.3倍,在 50%负荷下运行,能耗是正常的1.7倍,若负荷进一步降低,效率 将急剧下降。按我国现有空气压缩机负载率为66%计算,能耗约 是正常情况的1.4倍。实际运行中,用户用气量经常是变化的,从 而引起管网和空气压缩机出口压力的波动。为了保证使用压力, 通常控制这个压力使其向上波动,使得压力平均值高于需求值,也 带来了额外的能耗。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实现空气压缩机的高效变 负荷运行。现在常见的比较节能的变负荷调节方式有调速、变容、 进气导叶调节等。变频螺杆空气压缩机调速基本上能够保证空气 压缩机的比功率变化不大,从而维持高效运行。另外,其调速响应 比较快,通过智能控制能够使得空气压缩机的额定容积流量与用 气量很快地保持一致,使得管网压力波动幅度很小,通常为 0.01MPa~0.03MPa,这样能够降低管网平均压力,使系统高效运 行,一般能够节约3%~5%的系统能耗。 因此,规范提出空气压缩机组的工作应保证压缩空气站供气流 量能够连续变化,在正常负荷下的供气压力波动幅度(即最大值与 最小值之差)不宜超过0.05MPa,当负荷变化较频繁时,宜选用 1台~2台具有变容或变频等气量调节功能的节能型空气压缩机。 原条文规定同一品质、压力的供气系统中空气压缩机的机组 型号不宜超过两种,是从方便维护管理、减少备品备件品种和检修 等方面考虑的。由于本次修订建议站房内增设变频或变容调节空 气压缩机,因此改为不宜超过三种。 2离心空气压缩机组的台数以2台~5台为宜。据对国内 离心空气压缩机站的调研,多数站为2台~5台,既确保供气,又 能适应负荷变化,维修管理也较为方便。离心空气压缩机组低于

额定工况运行时,效率会大幅下降,且容易进人喘振状态,故提出 其运行时的容积流量宜在额定容积流量的70%以上。对离心空 气压缩机站最好选用同型号机组,这是因为同型号机组不仅工艺 布置比较简洁,维修管理比较方便,而且技术特性基本相同,联合 工作的稳定工况区域相对较大,从而提高站房的整体适应能力。 3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的空气压缩机生产广家较 少,为维修管理方便,“宜采用同一型号”。 3.0.2本条是原规范第3.0.2条的修订条文。 压缩空气站内的空气压缩机组需要定期轮换停机进行检修, 在运行中也可能发生故障需要临时停机。当不能通过负荷调配来 保证全厂(矿)的生产用气时,就必须考虑设置备用容量。 备用容量的确定与各行业所使用的压缩空气的负荷特点有 关。根据调查,各行业的负荷特点如表2所示。从表中可知,前二 类行业的压缩空气站,当最大机组检修时,其余机组的额定容积流 量应保证全厂(矿)生产所需的用气量。后一类行业的生产用气有 调配的可能性,例如短期内将某些在第一、二班生产的用气户调配 在第二、三班工作,以满足气量需求。又如对某些间歇性的生产用 气,可以调配用气负荷以满足空气压缩机的检修要求

2各行业负荷特点及备用容量要

经统计和计算可得出,安装的机组数量小于或等于5台的站 房,以其中1台作为备用,大多数情况下就能满足生产和机组轮换 检修的需要。 离心空气压缩机根据其自身结构的特点DB14T 1049.1-2015 山西省用水定额 第1部分:农业用水定额,易损件少,事故率 低,能可靠连续运行100天以上,当企业的生产计划和设备大修组 织得当时,可不设置备用机组。

进人空气压缩机的灰尘会使活塞空气压缩机的气缸拉毛,气阀 结焦,导致需要经常停车清洗;会令离心空气压缩机的叶片拉毛、积 垢,严重时会使压缩机转子失去动平衡。由于空气中的灰尘对空气 压缩机的使用寿命和检修周期影响极大,故规范明确提出空气压缩 机的吸气系统应设置相应有效的吸气过滤器或吸气过滤装置。 在离心空气压缩机驱动电机的风冷系统进风口处,宜设置吸 气过滤器或吸气过滤装置,是由于空气中的尘埃对被冷却的大型 电动机的使用寿命和检修周期也有极大影响。 离心空气压缩机调节进气量的进口调节阀或进口导叶通常设 在压缩机与吸气过滤装置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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