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01/T 0017-2020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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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2工业污染源调查。以控制单元为单位,主要调查内容包括企业和工业集聚区名称、 位置、所属行业、生产规模、主要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水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在 线监测数据等。 4.3.2.3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调查。调查养殖场规模、用水量、排水量以及主要污染物产生 量、削减量、排放量等数据。 4.3.2.4排水口调查。对排水口及周边管网的排查工作应参照住建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一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中的相关内容执行。在排水口排查中 应调查污染来源,结合气候及季节差异对污染水质(COD、氨氮、总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 浓度)水量进行监测分析。针对某些季节性特别强的污染,宜按季节性的不同,分别考虑。 排水口现场踏勘宜安排在枯水期以及冬季。不得不安排在丰水期的,可利用水利设施降低 水体水位。 4.3.2.5合流制管道雨季溢流调查。调查溢流口位置、溢流水量、溢流去向,监测溢流水 质(COD、氨氮、总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浓度)情况。 4.3.2.6分流制雨水管道初期雨水污染调查。调查汛期雨水管道、排水泵站初期雨水水量 污染主要包括排水管道溢流污染、合流泵站集中排放以及大量面源污染入河等,有条件的 宜于主汛期降雨前及降雨后分别对水体水质进行监测。 4.3.2.7其他。对非常规补水水源,如污水厂尾水等,进行补水水质调查分析。水体周边 或上游存在大型污水处理厂或大型工业冷却水来源的,对其造成的热污染进行分析。 4.3.3开展面源污染调查,主要包括城市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农业种植、分散养殖污染 的调查。 4.3.3.1农村生活污染调查。未建设排水管网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农村区域,生活源调查主 要包括农村常住人口数量、人均用水量、人均生活污水量,排水渠道情况。 4.3.3.2农业种植污染调查。种植业调查内容包括各镇(农场)耕地面积、园地面积、种 植模式、施肥量、农药使用量等,并结合季节特点对其进行分析。 4.3.3.3分散养殖污染调查。畜禽养殖调查内容可包括分散养殖地点(经纬度、行政村) 养殖种类、养殖数量、粪污清理方式等。水产养殖业调查内容可包括养殖场名称、位置、 养殖种类、养殖投放量、养殖产量、饲料投放量、养殖换水量、换水频率、换水去向等。 4.3.3.4城市面源污染调查。城市面源污染宜分不同的城市功能区(商业区、工业区、居 住区等)进行特征污染物识别,监测不同下垫面类型(路面、屋面、广场和绿地等)在不 同降雨量情况下的径流量和污染物浓度特征。调查道路清扫的频率和污染物清扫效率。 4.3.4开展目标水体河道底泥内源污染调查。 4.3.4.1内源污染主要包括河道底泥污染以及水生植物腐烂后对水体释放的污染等,除遵 循下列原则外,尚需遵守《湖泊河流环保疏浚工程技术指南》(试行)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4.3.4.2平面布点监测。内源污染调查的取样采取网格化取样,在网格划分前应对河道底 部标高进行测量,绘制等高线,并根据河底标高变化划分取样网格。对河道底宽较小的河 道,可采取断面取样,断面长度不宜大于100米,有条件的,根据水温以及河道水量的不 同司进行多次取样,并进行对比试验。针对有主要支流汇入及主要排污口的河段,应在汇入 或排入的沉积范围内额外增设取样点。

4.3.2.2工业污染源调查。以控制单元为单位,主要调查内容包括企业和工业集聚区名称、 位置、所属行业、生产规模、主要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水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在 线监测数据等。 4.3.2.3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调查。调查养殖场规模、用水量、排水量以及主要污染物产生 量、削减量、排放量等数据。 4.3.2.4排水口调查。对排水口及周边管网的排查工作应参照住建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一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中的相关内容执行。在排水口排查中 应调查污染来源,结合气候及季节差异对污染水质(COD、氨氮、总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 浓度)水量进行监测分析。针对某些季节性特别强的污染,宜按季节性的不同,分别考虑。 排水口现场踏勘宜安排在枯水期以及冬季。不得不安排在丰水期的,可利用水利设施降低 水体水位

4.3.4.3垂直取样监测。底泥化验应对上覆水、间隙水、柱状沉积物以及有毒有害物质进

QRKD 0001S-2015 沧源荣康达贸易有限公司 公明山乌龙茶DB2101/T0017—2020

4.3.4.4监测指标。内源污染应对取样底泥的物理力学指标、物理化学指标等进行分析, 主要内容应包括含水量、总氮、总磷、氨氮、总有机碳、重金属(汞、砷、铅、铜、锌、 镍、铬、镉)及有毒有害有机物(有机磷农药、有机氯农药、多环芳烃、多氯联苯、挥发 性及半挥发性有机物)等。 4.3.5开展目标水体上游来水和汇入支流输入污染、冬春之交底泥污染爆发调查。 4.3.5.1上游来水和汇入支流调查。开展上游来水、汇入支流水质调查。当上游水体为季 节性河流时,宜着重监测其枯水期的水质水量。对冰封期仍然有不冻水的,应对上游水体 进行排查,以确认不冻水来源。 4.3.5.2冬春之交污染调查。冬春之交的水体污染程度上升主要为河道底泥污染爆发以及 水雪融水径流污染。 4.3.5.3上述污染由于其爆发的特殊性,宜在春季开展针对性水质调查,掌握河道底泥上 浮与融雪造成的水质影响。 4.3.6开展目标水体河岸带生态调查。 4.3.6.1河岸带生态调查。以河流常水位线为边界,结合河流蓝线管理范围,调查水体两 则150米河岸带土地利用方式、自然岸线与人工岸线情况、植被覆盖类型与覆盖率 4.3.6.2河流生境调查。河流生境调查包括陆生生境调查和水生生境调查,主要调查河流 不同区段的陆生植物生境组成、水生植物生境组成,并包括物种的数量、分布、组成、多 样性等信息。生物多样性调查方法,参照HJ623。

5.1.1点源污染负荷分析

1.1.1排口污染负荷分

根据前期调查获取的排口每日排放污水量及污水的COD、氨氮、总氮、总磷等主要污染 物浓度数据,计算排口入河污染负荷。

5.1.1.2雨天溢流污染分析

雨天溢流污染包括管道溢流污染和合流泵站排污量两部分。 管道溢流污染分析,一是分析该区域历年实测降雨资料,获取该区域典型年降雨量数 据;二是根据排水管网截流倍数,估算管道溢流污水量;三是针对不同城市功能类型区域, 通过监测某几个典型区域雨天管道溢流污水水质,得到典型降雨的溢流污水水质数据;四 是通过管道溢流污水量乘以溢流污水水质浓度进行管道溢流污染分析。 合流泵站污染分析,根据泵站运行档案确定入河污水量,可通过监测获取合流泵站污 水水质数据,通过泵站排水量乘以污水水质浓度确定入河污染负荷

5.1.2面源污染负荷分

在进行面源污染分析时,宜充分考虑黑臭水体季节性污染特征,对冰雪融水、城市初 期雨水、主汛期溢流污染等进行重点分析,研究确定面源污染对黑臭水体的污染负荷贡献 率。

5.1.2.1农村面源污染分析与评估

农村面源污染负荷分析包括种植业污染、养殖业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种植业污染负 荷可采用农药、肥料流失系数进行估算,依据地域分区、地型、土地利用方式和种植类型 等条件确定不同模式下的农药和肥料的流失系数,基于农药化肥施用量和种植面积进一步 确定该模式下的流失污染负荷。养殖业污染包括畜禽养殖业污染和水产养殖业污染,通过 周查区域内养殖方式、规模、数量、污水处理方式和产排污系数等确定养殖业污染负荷。 农村生活污染负荷可根据农村常住人口数量、生活污水使用量和农村生活产排污系数进行 核算。 以上农村面源污染负荷分析所使用的具体流失系数、产排污系数可通过实际采样调查 或者参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农业污染源调查方法和结果进行确定。有条件的可以利 用分布式水文模型(如SWAT),模拟分析不同降雨条件下污染物对河流水质的影响。

针对分流制区域,通过采样分析确定不同城市功能区、不同下垫面类型降雨径流的污 染物分布情况,结合城市街道清扫特征,利用污染物累积冲刷模型或分布式水文模型(SWMM、 IIKE等)估算城市面源污染负荷。根据不同降雨量和雨型的降雨过程线,模拟分析城市区 域的初期冲刷效应和污染负荷,评估不同降雨条件下城市面源污染情况

5.1.3河道底泥内源污染负荷分析

5.1.3.1底泥污染特征分析

根据调查获取的各点位黑臭水体底泥沉积物中总氮、总磷、重金属、有毒有害污染物 浓度数据和上覆水中污染物含量,采用空间插值法确定底泥污染物含量的空间分布,采用 分层释放速率法确定底泥污染物的垂向分布,得到各污染物的空间及垂向分布规律。

5.1.3.2总氮、总磷污染评估

5.1.3.3重金属生态风险评估

应用潜在生态风险指数法对黑臭水体底泥重金 潜在生态环境风险进行评估。 潜在生态风险指数计算所需沉积物毒性参数及其污染等级划分参照《湖泊河流环保疏 浚工程技术指南》(试行),计算得到底泥中重金属污染物生态风险指数

5.1.3.4底泥评估结果

根据计算得到总氮、总磷污染物环保疏浚控制值,确定黑臭水体底泥中总氮、总磷含 量大于等于总氮、总磷污染底泥疏浚氮控制值的范围及深度。根据潜在生态风险评价结果, 确定黑臭水体底泥中重金属生态风险指数超出重金属高风险标准值的范围及深度。 结合安全性控制指标,去除水利工程设施、取水口以及重要渔业养殖场周围的安全规 划保护区域。综合评估得到黑臭水体污染底泥疏浚范围及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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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1目标水体存在上游水体或支流的,根据断面水质检测结果,计算上游水体及支流 进入目标水体污染物负荷。 5.1.4.2目标水体上游或支流输入污染物对目标水体水质影响较大的,对其进行专项分 析。在目标水体整体整治评估完成后,评估结果为仍然无法消除黑臭水体的,宜将上游及 支流水体纳入黑臭水体治理范围

5.1.5污染来源综合分

5.1.5.1按污染源类型对目标水体入河污染负荷进行汇总分析,核算不同污染源类型入河 污染物总量及污染负荷贡献率,识别主要污染源。 5.1.5.2按控制单元对入河污染负荷进行汇总分析,核算不同控制单元入河污染物总量及 污染负荷贡献率,识别重点问题区域

5.2.1根据污染现状调查分析结果,全面分析导致黑臭水体的主要问题和成因,识别当前 驱需解决的症结问题。 5.2.2基于黑臭水体污染源现状调查和水质污染特征,分析控制单元点源、面源、内源等 污染负荷贡献率,识别主要污染来源和问题,确定重点问题区域。 5.2.3从控源截污及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出发,分析现有管网混错接问题以及污水收集 率、污水实际处理率等存在的差距。 5.2.4从生态角度,分析是否存在河流生态流量不足、岸线占用等问题。 5.2.5从管理机制和保障机制角度,分析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3.1目标水质的确定

5.3.1.1按照水体水环境功能与地表水水质要求,合理确定河流整治水质目标。统筹考虑 河道现状,近远期结合,保证河流目标水质确定的科学性及经济性。 5.3.1.2对于河流下游存在敏感环境保护目标的,宜结合下游水质目标要求确定目标水 质。无特殊要求的,整治目标水质达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即透明度大 于25cm、溶解氧大于2mg/L、氨氮小于8mg/L,氧化还原电位大于50mV。 5.3.1.3需根据目标水质,对排入目标水体的上游来水、排口水质、补水水质提出要求

5.3.2整治工程目标

5.3.2.1控源截污核心工程落实且实施运行,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工程措施及时跟进, 水质水量监测系统宜同步建设。 5.3.2.2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效能,消除管网空白区,提高污水收集率及污水处理率。 5.3.2.3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削减雨天溢流和初期雨水污染。 5.3.2.4消除底泥内源污染并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处置

5.3.3生态建设目标

5.3.3.1在满足河道防汛、排涝、行洪要求前提下,尽量保持或恢复河道的婉蜓形态,避 免人工截弯取直,河流渠道化。

5.3.3.1在满足河道防汛、排涝、行洪要求前提下,尽量保持或恢复河道的婉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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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2统筹河道及堤岸建设,因地制宜选择合适材质,加强生态化断面、护岸设计改造, 避免河岸及河底硬化。河岸、河底硬化比例不增加。 5.3.3.3应考虑经济适用性,合理开展生态补水,保证河道生态流量,注重河流水系环境 构建与生态修复。

6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

6.1.1城市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

6.1.2分散式污水点源的处理

6.1.2.1对近期污水不具备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分散式污水点源,宜在排水口附近采用就 地处理技术。

6.1.2.1对近期污水不具备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分散式污水点源,宜在排水口附近采用就 地处理技术。 6.1.2.2根据污水处理量,因地制宜的选择处理工艺,科学选择效率优先、经济实用、维 护简便、循环利用的分散污水治理厌氧、兼氧、好氧等技术工艺和装置,注重冬季运行保

6.1.2.2根据污水处理量,因地制宜的选择处理工艺,科学选择效率优先、经济实用、 护简便、循环利用的分散污水治理厌氧、兼氧、好氧等技术工艺和装置,注重冬季运行 温措施,切实加强分散治污设施维护管理

6.1.3城市溢流污染控制

6.1.3.1新建地区严格按照雨污水分流制进行建设,合流地区因地制宜开展雨污分流工 作,混流地区全面推进雨污混接排查及摘除工作。 6.1.3.2对于已建成的合流制管网,可以保留合流制排水系统,宜通过新建调蓄池、截留 设施和增大截流倍数改造等多种措施,控制合流制溢流污染的频次和污染物入河量。对于 因截流倍数偏小或者河水地下水倒灌等原因,造成合流制排水系统溢流频次超标的,宜设 置合流制溢流污染调蓄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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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3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结合开发地块、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因地制宜开展雨 水源头减排建设工作,控制减少合流制排水管网雨水入流量。 6.1.3.4评估截流污水对应的相关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能力,能力不足的,要加 快新、改、扩建。 6.1.3.5确保合流制溢流口不能低于河道常水位,减少河水倒灌进入合流制截流管道,

6.2.1城市面源污染控制

6.2.1.1城市初期雨水控制

6.2.1.1.1初期雨水径流污染源头控制宜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宜采用初期雨水弃流、 生物滞留池、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植草沟、人工渗透渠、截污调蓄池等设施,源头减 少径流污染。 6.2.1.1.2有条件地区收集的初期雨水宜在排至新增雨水排口前宜建设面源控制措施,如 截流井、调蓄池。 6.2.1.1.3定期对汇水区域(尤其是城市街道、停车场)进行清理,同时应加强对市政雨 水管道的清扫维护。

6.2.1.2城市融雪污染控制

尽量控制或者减少除雪剂的使用, ,防止城市融雪对水体水质的影响。

6.2.2农村面源污染控制

6.2.2.1农村厕所改造

厕所改造工程应因地制宜,与当地的地理环境及村民行为习惯相适应,从实际需求的 角度出发匹配合适的厕所类型,一般地区建议采用三格化粪池。厕所改造后应进行妥善合 理的管理维护,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

6.2.2.3农田面源污染控制

3.2.2.3.1源头控制。对农由土地进行合理的空间规划和布局,不同类型区域采取不同的 农业生产技术标准。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和土壤调理剂,对种植制度和土壤耕作技术进 行优化,调高节水灌溉、农作物秸秆利用、农药化肥减量化与残留控制等技术的使用,从 源头控制农田面源污染。 6.2.2.3.2过程阻断。在降雨径流进入水体之前,通过建立生态田、生态拦截带和生态 拦截沟渠,有效阻断径流水中氮磷等污染物进入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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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3.3末端强化治理。宜利用现有沟渠、塘池进行生态改造和功能强化,或建设生态 治理工程,在农田面源污染物的汇流区域进行收集,采用植草沟、生态塘、人工湿地等对 污染物进行强化净化和处理

2.2.4畜禽养殖污染控

6.2.2.4.1畜禽养殖场选址时应该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远离河流湖泊等重要水源地, 远离高下渗区域,尽量远离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和其他敏感地区等。 6.2.2.4.2养殖场废水处理设施和径流控制系统设计时应考虑地下水不受污染。 6.2.2.4.3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持有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污。应建设粪便等废弃物 的传输系统、储存系统、处理系统 6.2.2.4.4畜禽养殖中产生的粪便应进行无害化处理,鼓励还田等资源化利用

6. 3. 2 环保疏淤

底泥勘测与污染状况调查、环保疏浚范围确定、环保疏浚控制深度确定、环保疏浚施工方 案、堆场选择与设计、堆场余水处理、工程二次污染防治、污泥最终处置方式与场所、清 淤后污泥的无害化与资源化利用、工程监理与环境监测、工程效益评估、工程成本等方面。 底泥疏浚方案可以单独编制,也可以作为河流或流域综合治理的一部分包含在总体方案中, 应通过专家论证。

6.3.2.3疏浚工程实施宜参照JTJ319和《湖泊河流环保疏浚工程技术指南》(试行) 环保疏浚设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用环保绞吸挖泥船、气力泵、环保抓斗、挖掘机等。疏 浚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恶臭、雨水淋洗等环境保护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3.2.4疏浚底泥应及时进行处理、处置,淤泥处置工作应遵循因地制宜、应用尽用、集 中堆置、安全管控的基本原则,避免淤泥二次污染,鼓励还田、还林和制造建筑材料等资 源化利用方式。

环保疏浚设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用环保绞吸挖泥船、气力泵、环保抓斗、挖掘机等。疏 浚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恶臭、雨水淋洗等环境保护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3.2.4疏浚底泥应及时进行处理、处置,淤泥处置工作应遵循因地制宜、应用尽用、集 中堆置、安全管控的基本原则,避免淤泥二次污染,鼓励还田、还林和制造建筑材料等资 源化利用方式。 6.3.2.5对于符合资源化利用的底泥,依据GB15618、GB36600、GB/T25031等规定进 行处理处置。 6.3.2.6对于存在底泥重金属超标风险的底泥,制定相应的处理和处置方案,避免重金属 扩散,危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 6.3.2.7依据危险废物鉴别相关标准与规范认定为危险废物的底泥,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相 关规定进行处置。

6.3.2.5对于符合资源化利用的底泥,依据GB15618、GB36600、GB/T25031等规定进 行处理处置。 6.3.2.6对于存在底泥重金属超标风险的底泥,制定相应的处理和处置方案,避免重金属 扩散,危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 6.3.2.7依据危险废物鉴别相关标准与规范认定为危险废物的底泥,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相 关规定进行处置。 6.3.2.8污染底泥处置过程中的余水经检测,符合GB/T31962,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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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1轻度污染或难以实施疏浚的底泥,可采用原位微生物修复技术或固化稳定化修复 技术。营养盐污染、重金属污染和有毒有害物污染底泥的辅助修复可采用植物修复技术。 6.3.3.2微生物或药剂修复技术可用于相对封闭水体污染底泥的原位修复,以及污染底泥 存贮场所内的底泥修复。可使用生物促生技术或生物强化技术,不得使用基因工程菌修复 技术。药剂应具有绿色环境友好相关认证或经过毒性试验测试不会对施用的水体产生不利 影响。宜在小试、中试基础上确定修复药剂配方和给药方式,选择菌剂时宜优先选择土著 微生物菌群制剂。底泥修复方案应通过专家论证。 6.3.3.3采用植物修复技术时,优先选择土著植物品种,植物配置依据季节、基质进行合 理搭配,底泥中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含量高时,应对植物收割后进行妥善处理。 6.3.3.4重金属污染底泥也可采用原位或异位固化稳定化技术,修复时应针对不同污染底 泥针对性选择稳定化修复药剂,应控制好黏结剂的注射和混合过程,防止污染物扩散进入 清洁区域。

6.3.3.5根据修复水体的功能或修复场地的用途,按照GB/T14848、GB3838和GB8978 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等评价修复后底泥汽 物浓度是否达标。

3.3.3.5根据修复水体的功能或修

6.4.1清水补水可有效提高水体的流动性和环境容量,适用于城市缺水水体的水量补充, 或滞流、缓流水体的水动力改善。 6.4.2 调水补水应参照GB/T51051,符合当地水资源利用规划,水系连通应符合GB50513 和SL431的规定。 6.4.3补水量应满足生态流量要求。生态需水计算按照SL/Z479和SL/Z712执行 6.4.4 补水形式可采用城市再生水、城市雨洪水、地表水等作为补充水源。河道补水优先 采用城市再生水、雨洪水。输水线路宜充分利用现有河道及河渠构筑物。 6.4.5补水水质应优于目标水质。补水水源采用再生水及雨洪水时宜采取适宜的深度净化 措施,以满足补水水质要求;采用城市雨洪水作为补水水源时,宜充分发挥“海绵城市” 建设的理念,加强城市降雨径流的滞蓄和净化;采用地表水作为补水水源时,应确保城市 生活、生产等用水,并确保用水量的动态平衡,避免影响或破坏周边水体功能。

6.5.1春汛污染物整治方案

6.5.2夏季主汛期污染物整治方案

6.5.2.1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联合调度,尽量确保污水的全收集、全处理,减少污水厂雨 季污水溢流量。

6.5.2.4针对主汛期排水管道溢流污染、合流泵站集中排放以及大量面源污染,结合海绵

5.5.2.4针对主汛期排水管道溢流污染、合流泵站集中排放以及大量面源污染,结合海绵 城市理念,在有条件地区建设调蓄工程措施。

6.6.1将河流生态修复纳入黑臭水体整治规划,在实施控源截污基础上,因地制宜划定河 流生态缓冲带,开展生态修复,促进河流水质和水生态改善。

6. 6. 2生态缓冲带

6.6.2.1生态缓冲带划定

6.6.2.2重点区域选择

宜在暴雨、城市地表径流、农药化肥施用、畜禽养殖等非点源污染较严重的区域优先 设置河流生态缓冲带。其他河流岸线有条件的地方,宜在河道两侧具有高污染物和易于去 除污染物的河段建立生态缓冲带。

6.6.2.3河流生态缓冲带建设

河流生态缓冲带建设宜分三个区域开展。邻水区域以水生植物和湿生灌、乔植物配置 为主。中间过渡区域以乔木和矮生灌木为主,考虑植物的多样性组合。近陆区域主要以草 皮类植物为主,可穿插配置一些灌木。 河流生态缓冲带植被种类配置宜采用沈阳土著优势物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草、灌、 乔的合理搭配,采用根系发达、拦截能力强、对氮、磷等营养性污染物去除能力较强的草 灌植物

6. 6. 2. 4运行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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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1生态净化措施选择应遵循和谐、自然、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处理水量、原水水 质、占地面积、建设投资、运行成本、排放标准、稳定性,以及气候条件、植被类型和地 理条件等因素。在综合比选各种生态处理措施基础上进行集成、组合,宜采取模块化组合 方法和运行方案,以达到最佳净化效果

6.6.3.1生态净化措施选择应遵循和谐、自然、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处理水量、原水水

6.6.3.2生态净化工程措施宜采用人工湿地、养分拦截沟、曝气充氧等

6.6.3.2生态净化工程措施宜采用人工湿地、养分拦截沟、曝气充氧等

6. 6. 3. 2. 1人工混地

人工湿地可用于轻度黑臭水体治理与水质保持。依据水质目标要求选择工艺组合,依 据场地条件选择就地净化或旁路净化。人工湿地设计可参照HJ2005,注重冬季人工湿地运 行维护。 水生植物种植应综合考虑水质净化、景观提升与植物的气候适应性,采用净化效果好 的适应本地生长的物种,并应充分考虑植物在水体中的空间布局与搭配,选择本地优势物 种。

6.6.3.2.2养分拦截沟

6. 6. 3. 2. 3曝气充氧

受气候条件限制GB 1886.88-2015 食品添加剂 富马酸一钠,可采用移动式曝气充氧设备。也可利用小型闸门、跌水、急流槽、 人工溪涧、瀑布水景等具有高差的水利设施进行曝气增氧

6. 6. 4 生态护岸

6.6.4.1生态护岸应满足岸坡稳定、正常行洪、材料自然、河水与土壤相互渗透、造价经 济等要求。 6.6.4.2河道护岸宜优选采用生态型护岸。对于硬质护岸的河床和河道,依据场地条件和 水力条件,在满足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宜修复为仿自然河岸的斜坡式或直立式生态护岸。 6.6.4.3有条件的河道,其岸线宜设计为生态驳岸,并根据调蓄水位变化选择适宜的水生 及湿生植物。 6.6.4.4驳岸设计应具有自然性与生态性;宜选用安全性和稳定性高的护岸形式;城市湖 泊、渠道设计流速小于3m/s,岸坡高度小于3m的岸坡,宜采用生态型护岸形式或天然材 料护岸形式。 6.6.4.5已有硬化河岸(湖岸)的生态修复,可通过植草沟、生态护岸、透水砖等形式, 对原有硬化河岸(湖岸)进行改造,恢复岸线和水体的自然净化功能,

7黑臭水体整治长效机制建设

7.1落实河长制。严格落实河长制,完善河长制组织体系,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切实 履行河长责任,面保障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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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管理黑臭水体对外发布信息,公布相关政策法规信息,以及涉水 业务的响应、处理、查询等。 8.6决策支持系统。基于统一的云计算平台、综合调度网络,实现黑臭水体的智能诊断、 预警,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决策体系和业务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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