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 725-2020-T 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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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S 725-2020-T 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pdf

2.0.1绿色建筑检测inspectionof greenbuilding 对被检测的绿色建筑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试验等并 获得相应的结果,

2.0.1绿色建筑检测

2. 0. 2 水平衡测试

对用水单元和用水系统的水量进行系统的测试、统计、分机 出水量平衡关系的过程。

管网漏损水量与供水总量之比GB 1886.27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椒样薄荷油,通常用百分比表示。

2.0.4 眩光 glare

由于视野中的亮度分布或亮度范围的不适宜,或存在极端白 比,以致引起不舒适感觉或降低观察细部或目标的能力的视觉 象

2.0.5建筑气密性能

外门窗在正常关闭状态时,阻止空气渗透的能力

3.0.1绿色建筑检测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B/T50378的有关规定、委托方的具体要求、检测目的、所在 地气候、建筑类型及现场条件等因素确定检测项目。 3.0.2绿色建筑检测应根据绿色建筑实施的技术措施在检测前 编制检测方案。

3.0.3绿色建筑检测应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

应针对检测项目进行方案编制: 2 应明确检测对象的检测数量; 3 应明确采取的检测方法 3.0.5 绿色建筑检测的检测点应采取随机抽样方式确定。 3.0.6 绿色建筑检测的具体检测数量应根据检测方案确定,并 放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1调查发现用户反映存在质量问题时,宜增加20%的检测 数量; 2对于获得下列标识的产品或检测对象,可减少10%的检 测数量,但不得少于本标准中规定的最小检测数量: 1)获得建设主管部门及其认可的机构颁发的标识; 2)获得建设行业产品认证标识

3.0.8绿色建筑检测人员核查建筑工程施工资料时,可

1 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检验合格的产品或对象;

3主管部门监督抽查报告中的产品或对象; 4竣工验收检测合格资料中的产品或对象。 3.0.9绿色建筑检测时,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处在正常状态,仪器设备的量程和精 度应满足检测项目的要求,且应在检定或校准的有效周期内; 2当专用检测标准对仪器设备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相 应标准的要求,

3.0.9绿色建筑检测时,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绿色建筑室外环境的检测项目宜包括建筑场地土 度、电磁环境、室外空气质量、光污染、环境噪声及扌 度等。

度等。 4.1.2绿色建筑施工过程场地检测项自宜包括施工场地的污废 水排放、废气排放、光污染及环境噪声等。对已完成施工的建筑 工程,应对施工场地的污废水排放、废气排放、光污染及环境噪 声等检测报告进行核查

4.2场地土壤氢浓度检测

4.2.1绿色建筑检测过程中,应进行土壤寡浓度现场检测,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地土壤浓度现场检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 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规定的方法进行; 2新建及扩建的绿色建筑在工程地质勘察范围内布点,应以 可距10m作网格,各网格点即为测试点。改建及改造的绿色建筑, 应在建筑周边外侧和外侧10m范围内按十米网格法布设检测点 .2.2绿色建筑检测过程中,当建筑所在城市区域或建筑场地

土壤中复浓度或土壤表面复析出率测定的结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的有关规定 时,可不必再次进行场地土壤氢浓度现场检测。

4.3建筑周围电磁环境检测

4.3.1建筑周围工频电磁环境检测项目宜包括工频

建筑周围工频电磁环境检测项目宜包括工频电场和工频

4.3.2建筑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检测应符合

1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检测仪器的探头应为三维探头,可 同时测出空间中某一点3个互相垂直方向(X、Y、Z)的电场、 磁场强度分量,得到空间总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场强度; 2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检测仪器的频率范围应覆盖30Hz 1kHz; 3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检测仪器的探头以及电连接部分的 最大边长尺寸不应超过0.2m; 4检测的环境条件应符合仪器的使用要求,检测工作应在 无雨、无雾、无雪、环境湿度小于80%的天气进行,在环境湿 度大于60%时,测量工频电场应使用可将探头水平支撑的支架; 5应识别建筑及周围主要的工频电磁设施,并应在主要工 频电磁设施正常工作时段进行检测; 6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检测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交流 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681的有关规定。 4.3.3建筑周围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检测应根据建筑及周

边的主要工频电磁设施的分布状况进行布点。检测点宜布置在建 筑周围公众潜在受到的工频电磁暴露且没有遮挡的空旷处,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在距离建筑围墙50m范围内有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 变电站、高压线以及轨道交通线路时,应在靠近变电站、高压线 以及轨道交通线路最近的一侧围墙外布点检测; 2当建筑物的楼顶平台或阳台是开放式的,且距离变电站、 高压线或轨道交通的距离不大于50m时,应在楼顶平台或阳台 上布点检测; 3若建筑配有配电站房或大型机房,应在建筑外公众能够 到达配电站房、建筑物供电管线、大型机房的最近处布点检测; 4若建筑地面停车场配有充电桩,应至少选择1个充电桩,

在公众可以到达的最近处布点,距离不应小于0.5m,并应在正 常充电工作状态下进行检测; 5应在建筑的围墙外四个方向各选择1个测点进行检测, 检测布点距离建筑物的围墙应大于1m,且应小于10m; 6若在建筑围墙内有公众可以到达的非封闭式的场所,应 至少选择1个点进行检测。建筑物围墙内,每1600m²面积应至 少布置1个检测点。

4.3.5建筑周围射频电磁场的检

1检测仪器工作性能应满足待测电磁场的要求,能够覆盖 所检测的电磁辐射源的发射频率,量程、分辨率等应能满足检测 要求。检测频率上限应达到6GHz,频率下限应达到100kHz; 2宜使用非选频式宽带电磁辐射检测仪检测,若检测结果 超出现行行业标准《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 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规定的单个项目的评价标准时, 应使用选频式电磁辐射监测仪对检测结果超标点位进行选频检 测,区分各个电磁辐射源的检测值; 3进行射频电场检测前应使用射频电磁校准器对射频电场 探头进行校准,偏差应小于3dB,校准时,环境场强值不应大于 1V/m; 4应在建筑及周围的主要射频电磁设施正常工作时段进行 检测; 5建筑周围射频电磁场的检测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移 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HJ972的有关规定

频电磁设施的分布状况进行布点。检测点宜布置在建筑周围公众 潜在受到的射频电磁暴露且没有遮挡的空旷处,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当在距离建筑围墙50m范围内有2G、3G或4G基站, 或在150m范围内有5G基站,或在1km范围内有雷达站、导航 台、卫星地球站,或在2km范围内有短波台、FM广播及电视 发射塔时,应在靠近电磁设施最近的一侧围墙外布点监测,对于 移动通信基站应将监测点布设在天线的主射方向上; 2当建筑物的楼顶平台或阳台是开放式的,且靠近雷达站 导航台、卫星地球站时,应在楼顶平台或阳台上布点检测: 3当建筑围墙内建设有移动通信基站时,应在建筑室外: 包括开放式楼顶平台及阳台,公众能够到达的地方,在基站天线 主射方向上布点检测,并可多处布点; 4应在建筑的围墙外四个方向各选择1个点进行监测。监 则布点距离建筑物的围墙应大于1m,且小于10m; 5在建筑围墙内,如果有公众可以到达的非封闭式的场所, 应至少选择1个点进行布点监测。建筑物围墙内,每1600m面 积应至少布置1个监测点

4.4.1室外空气质量检测项目宜包括厨房油烟排放浓度、锅炉 烟气浓度、建筑周围室外污染物浓度和施工场地废气排放浓度 室外空气质量检测宜按下列规定执行: 1绿色建筑检测过程中,宜对室外厨房油烟排放浓度、锅 炉烟气浓度和建筑周围室外污染物浓度进行现场检测; 2绿色建筑施工场地评价时,宜对施工场地废气排放进行 现场检测,并核查污染控制措施。 4.4.2厨房油烟排放浓度现场检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饮食业 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的有关规定执行。 4.4.3厨房油烟排放浓度检测应在油烟机排风口处选取一个位 置取样。

4.4.4锅炉烟气现场检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锅炉

排放标准》GB13271的有关规定执行。

排放标准》GB13271的有关规定执行。 4.4.5锅炉烟气应在烟窗或烟道以及烟排放口处选取 置进行检测。

4.4.6建筑周围室外污染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的有关规定执行。检测项目宜包 括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二氧化氮(NO2)、可吸 人颗粒物(PM1o)和细颗粒物(PM2.5)。

4.4.8施工场地废气排放现场检测方法应按现行国家

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的有关规定执行。检测项目宜包括二 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总悬浮颗粒物(TSP)、可吸 人颗粒物(PM10)。 4.4.9施工场地废气排放现场检测应在建筑施工场地周边四个

4.5.1光污染检测项目宜包括建筑光污染和施工场地光污染。 光污染检测宜按下列规定执行: 1绿色建筑检测过程中,宜对建筑夜景照明的光污染进行 现场检测; 2绿色建筑施工场地评价时,宜对施工场地光污染进行现 场检测,并应核查现场施工照明灯投射方向以及电焊作业遮挡 措施。

4.5.2建筑夜景照明照度和亮度的检测和施工场地光污

检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照明测量方法》GB/T5700的有关规 定执行。

4.5.3测量夜景照明设施在住宝、

老建筑等有居住功能的建筑外窗表面由夜间照明产生的光污

时,应测量居室外窗表面的垂直照度。测量时应在居室外窗洞面 上均匀选择6个~9个测点,取平均值作为夜景照明设施光污染 的测量值

4.5.4建筑立面采用玻璃慕墙时,应检测玻璃墓墙的反射比

4.5.5玻璃幕墙反射比检测,每种玻璃应取一组样品进行检测。

4.6.1环境噪声检测项目宜包括建筑周围环境噪声和施工场地 环境噪声。环境噪声检测宜按下列规定执行: 1绿色建筑检测过程中,宜对建筑周围环境噪声进行现场 检测; 2绿色建筑施工场地评价时,宜对施工场地环境噪声进行 现场检测

4.6.2建筑周围环境噪声现场检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4.6.3建筑周围环境噪声现场检

的特点进行优化,其中单栋建筑不应少于4个测点,建筑群不应 少于8个测点。当建筑物对噪声敏感时,应在离建筑物最近的方 位增加不少于2个噪声检测点,

4.6.4施工场地环境噪声现场检测应按现行国家标

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的有关规定执行

4.6.5施工场地环境噪声现场检测应在建筑施工

4.7施工场地污废水排放检

7.1施工场地污废水宜包括施工污废水和生活污废水。绿 筑施工场地评价时,应核查施工场地污废水处理设施和相关

定文件,并应对污废水处理设施总排出口采集水样进行检测

4.7.2施工场地污废水排放浓度检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有关规定执行。检测项目宜包括pH 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色度和浊度。 4.7.3施工场地污废水排放浓度应在污废水处理设施总排出口 采集1组水样进行检测

合排放标准》GB8978的有关规定执行。检测项目宜包括P 1、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齐 座和油底

色度和浊度。 4.7.3施工场地污废水排放浓度应在污废水处理设施总排出口 采集1组水样进行检测,

4.8建筑周围热岛强度检测

4.8.1绿色建筑检测过程中,宜对建筑周围热岛强度进行现场 检测。

4.8.1绿色建筑检测过程中,宜对建筑周围热岛强度进行现场 检测。 4.8.2建筑周围热岛强度现场检测可采用温度测量方法或热成 像测量方法进行。

1在建筑周围宜根据下垫面类型、面积,有代表性、均匀 地设置测点,超过10层的建筑宜在屋顶加设1个或2个测点; 2室外空气温度测量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居住建筑节能检 测标准》JGJ/T132的有关规定执行; 3建筑周边温度可取夏季典型晴朗天气条件下连续3d的 8:00~18:00之间的气温平均值; 4郊区气象测点温度可从气象观测部门获取。 4.8.4建筑周围热岛强度热成像测量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核查热岛模拟分析报告,应根据热岛分析报告确定热岛 强度测试范围; 2可利用无人机搭载的热成像仪对建筑物或小区进行航拍 司时应在地面设置用于测量地表温度、空气温度、空气湿度、风 速等的靶标传感器,地面靶标温度的检测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 筑热环境测试方法标准》JGJ/T347的有关规定进行;

1核查热岛模拟分析报告,应根据热岛分析报告确定热岛 强度测试范围; 2可利用无人机搭载的热成像仪对建筑物或小区进行航拍 司时应在地面设置用于测量地表温度、空气温度、空气湿度、风 速等的靶标传感器,地面靶标温度的检测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 筑热环境测试方法标准》JGJ/T347的有关规定进行; 3测试应选取当地夏季典型晴朗天气,在12:00~14:00

时段内进行,无人机搭载的热成像仪航拍和地面靶标检测应同时 进行; 4利用无人机获得航拍影像应采用专业图像处理系统进行 处理,正投影影像失真率应低于5%; 5应利用地面靶标温度对影像进行校正,并计算热岛强度。

时段内进行,无人机搭载的热成像仪航拍和地面靶标检测应同时 进行; 4利用无人机获得航拍影像应采用专业图像处理系统进行 处理,正投影影像失真率应低于5%; 5应利用地面靶标温度对影像进行校正,并计算热岛强度。

5.1.1绿色建筑室内环境检测项目宜包括室内声学环境、室 内光环境、室内热湿环境、室内空气质量以及室内通风效 果等。

5.1.1球色建巩至内环境检测项日且包括至内声字环境、至 内光环境、室内热湿环境、室内空气质量以及室内通风效 果等。 5.1.2对建筑群体进行绿色建筑室内环境检测时,应抽取有代 表性的单体建筑,抽测数量不应少于10%,并不应少于2栋; 当建筑总数少王2栋时应全数检测

性的单体建筑,抽测数量不应少于10%,并不应少于2核 建筑总数少于2栋时,应全数检测

5.2室内声学环境检测

5.2.1室内声学环境检测项目宜包括室内噪声级、楼板 墙空气声隔声性能、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和门窗空气 性能。

计规范》GB50118的有关规定

现场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 量第4部分:房间之间空气声隔声的现场测量》GB 9889.4的有关规定

5.2.5楼板和分户墙空气声隔声性能应按每栋单体

能房间同一类型的楼板和分户墙各不少于1处进行检测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

7部分:楼板撞击声隔声的现场测量》GB/T19889.7的有关 规定。

5.2.7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应按每栋单体建筑主要功能

一类型的楼板不少于1处进行检测

验报告。若无法提供产品型式检验报告,门窗的空气声隔声性能 检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第5 部分:外墙构件和外墙空气声隔声的现场测量》GB/T19889.5 的有关规定执行。

5.2.9构件隔声测量应按每栋单体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外窗不

2.9构件隔声测量应按每栋单体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外窗 于1处进行检测

5.3.1室内光环境检测项目宜包括室内采光系数、自然采光效 果、照明系统的照度、统一眩光值及一般显色指数等。 5.3.2室内主要功能空间的采光系数和自然采光效果检测,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光测量方法》GB/T5699和《公共场 所卫生检验方法第1部分:物理因素》GB/T18204.1的有 关规定。

单体建筑的同一功能房间不少于2间进行检测,当房间总数少于 2间时,应全数检测。

法》GB/T5700的有关规定

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

5.3.7统一眩光值的检测应按每栋单体建筑同一功能房

于2间进行,当房间总数少于2间时,应全数检测。 5.3.8一般显色指数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照明光源颜色 的测量方法》GB/T7922的有关规定。 5.3.9一般显色指数的检测应按每栋单体建筑的同一功能房间 不少于2间进行,当房间总数少于2间时,应全数检测。 5.3.10建筑自然采光的有效采光面积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5.3.10建筑自然采光的有效采光面积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5.4室内热湿环境检测

5.4.1室内热湿环境检测项目宜包括温度、平均辐射温度、湿 度及空气流速

5.4.2建筑室内温度、平均辐射温度和湿度的检测,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标准》GB/T50785的 有关规定

厅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标准》GB/T50785 有关规定。

5.4.3建筑室内温度、平均辐射温度和湿度的检测,应

、4.3建筑室内温度、平均辐射温度和湿度的检测,应按每 单体建筑同一功能房间不少于2间进行,当房间总数少于2 寸,应全数检测

5.4.4建筑室内空气流速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场

5.4.4建筑室内空气流速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场 所卫生检验方法第1部分:物理因素》GB/T18204.1的有关 规定。

5.4.5建筑室内空气流速的检测应按每栋单体建筑同一功能

5.4.5建筑室内空气流速的检测应按每栋单体建筑同一功能 房间不少于2间进行检测,当房间总数少于2间时,应全数 检测。

5.5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5.5.1室内空气质量检测项目宜包括甲醛、TVOC、苯、氨和 氮浓度

5.5.2非全装修建筑在竣工后而未投入使用时进行绿色

个的,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现场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

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的有关规定

5.5.3非全装修建筑在工后而未投入使用时,室内空

物的检测应付合下列规定: 1应按每栋单体建筑的同一功能房间不少于2间进行检测: 当房间总数少于2间时,应全数检测; 2现场检测布点数目应依据所检测房间面积而定,小于 50m应设1个测点,50m²~100m应设2个测点,100m以上应 设3个~5个测点; 3一点采样时应布点在中心点,两点以上采样时应视房间 结构而定,除平行样外不可布成平行点,应保证各点的代表性: 并应避开通风道和通风口,建筑工程验收时检测点应距内墙面不 小于0.5m,距楼地面高0.8m~1.5m; 4现场布点位置应依检测方案位置设定,检测点编号应与 检测方案中编号一致,若确需调整,应在方案和采样记录中注 明,并应在布点图中标明,采样点数不可改变; 5当房间内有2个及以上检测点时,应以各点检测结果的 平均值作为房间的检测值。 5.5.4全装修建筑以及投入使用的非全装修建筑进行绿色建筑 评价时,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现场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 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有关规定。 5.5.5全装修建筑以及投入使用的非全装修建筑室内空气污染 物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应按每栋单体建筑同一功能房间不 少于2间进行检测,当房间总数少于2间时,应全数检测; 2采样点的数量应根据监测室内面积大小和现场情况确定 应能正确反映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水平。小于50m的房间应设1 个~3个测点;50m~100m应设3个~5个测点;100m以上 应至少设5个测点。在对角线上或梅花式均匀分布; 3采样点应避开通风口,离墙壁距离应大于0.5m:

4采样点的高度应与人的呼吸带高度相一致。相对被监测 室内地面高度应在0.5m1.5m之间。

5.6室内通风效果检测

5.6.1室内通风效果检测项目宜包括拔风井自然通风效果、无 动力拔风帽自然通风效果、室内新风量以及换气次数等。 5.6.2拔风井自然通风效果评价指标应为通风量和换气次数。 5.6.3拔风井自然通风效果现场检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5.6.1室内通风效果检测项目宜包括拔风并自然通风效果、无

1风速测试应按照拔风井室内端和室外端风口的面积布置, 小于50m²的风口应设1个~4个测点;50m²~100m²应设3个~ 5个测点;100m²以上应至少设5个测点; 2温度测试应按照拔风井室内端和室外端风口的面积布置: 小于50m的风口应设1个或2个测点;50m²~100m²设2个或3 个测点;100m²以上至少设3个测点; 3风速宜采用风速计逐时检测和记录; 4空气温度的检测,宜采用温度自动检测仪逐时检测和 记录。 5.6.4拔风井自然通风效果现场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栋单体建筑不同尺寸的拔风井室内端和室外端自然通 风风口风速应分别检测,且不宜多于3种; 2每栋单体建筑不同尺寸的拔风井室内端和室外端自然通 风风口空气温度应分别检测,且不宜多于3种。 5.6.5无动力拔风帽自然通风效果评价指标应为风速和空气 温度。 5.6.6无动力拔风帽自然通风效果现场检测方法应符合下列 规定: 小王50m2

风风口风速应分别检测,且不宜多于3种;

5.6.6无动力拔风帽自然通风效果现场检测方法应符1

1风速测试应按照风帽室内端房间的面积布置,小于50m² 的风口应设1个~4个测点;50m²~100m²应设3个~5个测点; 100m²以上应至少设5个测点;

2温度测试应按照拔风并室内端和室外端风口的面积布置: 小于50m的风口应设1个~2个测点;50m²~100m应设2个~ 3个测点;100m以上应至少设3个测点: 3风速宜采用旋杯式风速计或其他风速计逐时检测和记录; 4空气温度的检测,宜采用温度自动检测仪逐时检测和 记录。 5.6.7无动力拔风帽自然通风效果现场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每栋单体建筑不同尺寸的拨风帽应分别检测,且不应多 于3个; 2每栋单体建筑拔风帽总数少于3个时,应全数检测。 5.6.8房间换气次数的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通风效 果测试与评价标准》JGJ/T309的有关规定。 5.6.9房间换气次数的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每栋单体建筑的同一功能房间不少于2间进行检测 当房间总数少于2间时,应全数检测; 2测点布置时应根据被测空间尺寸和结构,在垂直方向上 将被测空间划分成3层或以上。在1.2m~1.5m应至少设置1个 检测层同一检测层上一应按5个测占梅花状布占测试

5.6.8房间换气次数的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运

1应按每栋单体建筑的同一功能房间不少于2间进行检测 当房间总数少于2间时,应全数检测: 2测点布置时应根据被测空间尺寸和结构,在垂直方向上 将被测空间划分成3层或以上。在1.2m~1.5m应至少设置1个 检测层。同一检测层上,应按5个测点梅花状布点测试。

5.7室内环境参数监测

5.7.1民用绿色建筑室内空气质量监测指标宜包括新风量、温 变和相对湿度等物理指标:二氧化碳、一氧化碳、TVOC、甲 醛、臭氧等化学指标;PMio和PM2.5和菌落总数等微生物指标。 新风量应由测试人员现场检测。 5.7.2不具备通过传感器监测室内空气质量的建筑,可通过每 季度应至少进行 时灿 检测方注

醛、臭氧等化学指标;PMio和PM2.5和菌落总数等微生物指标。 新风量应由测试人员现场检测。 5.7.2不具备通过传感器监测室内空气质量的建筑,可通过每 李度应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检测的方式进行长时间监测,检测方法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公共 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1部分:物理因素》GB/T18204.1、《公

5.7.2不具备通过传感器监测室内空气质量的建筑,

季度应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检测的方式进行长时间监测,检测方法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公共 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1部分:物理因素》GB/T18204.1、《公

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GB/T18204.2 和《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T167的有关规定

5.7.4室内空气质量监测长期数据监测系统应符合下列夫

5.7.5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点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测点的数量应根据建筑区域用途、空间、污染物类别 确定,应能正确反映建筑室内空气的污染情况。监测点布置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有关规 定,监测点数应符合表5.7.5的规定,特殊场合可根据需求设置 监测点数量; 2监测点距离地面高度宜为0.5m~1.5m; 3监测点周围不应有强电磁感应干扰; 4 监测点应避开通风口或通风道: 5 温湿度传感器不应受到太阳辐射或室内热源的直接影响, 距离热源不应小于0.5m

注:1对于PM2.5、PMlo、HCHO,示值误差△r1= ×100%,其中xi为仪器示值平均值,o为标气浓度或标准粉尘 .'o 仪显示浓度: FS 器满量程。

注:1对于PM2.5、PMo、HCHO,示值误差△r1= ×100%,其中xi为仪器示值平均值,o为标气浓度或标准粉尘 3o 仪显示浓度; FS 器满量程。

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1部分:物理因 素》GB/T18204.1、《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GB/ T18204.2或《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I/T167的有关规定

表5.7.5监测点设置

5.7.6监测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测设备配件应齐全,应具有远传接口,可实现数据上 传、数据加密、断点续传等功能; 2监测设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3监测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 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的有关规定; 4监测设备安装应牢固可靠,且应易于拆卸维护; 5 监测设备安装后,应进行通电自检。 5.7.7 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建立定期巡查制度,规定巡查的时间、频次和内容等: 2 应建立定期校准制度,规定校准的周期和时间等。 5.7.8 监测系统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维护管理人员应熟悉监控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方法; 2使用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人员应按照产品操作方法维护 保养; 3应根据系统运行管理规定检查监测系统工作状态和监测 数据的准确性。 5.7.9室内空气质量监测中,室内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 表 5. 7. 9的规定,

数据的准确性。 5.7.9室内空气质量监测中,室内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 表 5. 7. 9的规定。

GB/T 38658-2020 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型式试验有效性的延伸导则表5.7.9室内温度和相对湿度要求

5.7.10室内空气中化学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应符合表 规定。

表5.7.10室内空气中化学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续表 5. 7. 10

5. 7. 11 室内空气中颗粒物浓度限

5.7.12室内空气中菌落总数限值应符合表5.7.12的

2室内空气中菌落总数限值应符合表5.7.12的规定

YY 0781-2010 血压传感器表5.7.12室内空气中菌落总数限值

5.7.13地下车库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设备 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167的有关规定。室内空气中各种参数的检验方法应符合 表 5. 7. 1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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