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822-2021 盒式螺栓连接多层全装配式混凝土墙-板结构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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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3822-2021 盒式螺栓连接多层全装配式混凝土墙-板结构技术规程.pdf

由两侧混凝土叶板、减重材料或保温材料和混凝土肋组成 混凝土墙板。简称空心墙板。两侧混凝土叶板共同承重。

由混凝土顶板、减重材料或保温材料、混凝土底板和混凝土肋

JB/T 10343-2015 立式复合破碎机成的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简称空心楼板。

相邻两肋中心线之间的距离

C30 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为30N/mm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HPB300 强度级别为300MPa的热轧光圆钢筋; M10 强度等级为10MPa的普通砂浆; Q235B 屈服强度为235MPa 的B级碳素结构钢

.2.2作用、作用效应及承载

八 一与墙肢水平剪力设计值V相应的垂直于结合面的轴 力设计值; R 结构构件承载力; S 结构构件内力组合的设计值; V 墙肢水平剪力设计值; V 预制墙板竖向接缝的剪力设计值: Vd 持久设计状况下接缝剪力设计值; VialE 地震设计状况下接缝剪力设计值: V 持久设计状况下墙板底部接缝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V 地震设计状况下墙板底部接缝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V 单个高强度螺栓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Rpo.2 非比例延伸强度: N 螺栓数量; YRE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结构重要性系数。

循“少规格、多组合”的设计原则,设计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和相关模数协调规定。

避免因部分构件或连接的破环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承受重力荷载 荷载和地震作用的能力,

抗震设防烈度为 6、7、8度时,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

应符合模数协调原则,优化预制构件的尺寸,减少预制构件 的种类和拼装次数; 2 应满足制作、堆放、运输以及施工吊装要求,并应便于施工 安装和进行质量控制及验收; 3 应满足建筑、结构、设备与管线、内装等各专业对设计、制 作和施工安装等环节的要求: 4 应对构件的脱模、吊装、运输、堆放、施工等环节的受力状 况进行核算。 3.0.9 内装设计宜采用工业化生产的集成内装部品部件,应减少施 工现场的湿作业。

3.0.10 二次装修时不应损坏楼板、墙板等结构构件及构件之间的连 接。

4.1混凝土、钢筋和钢材

4.1.1 混凝土、钢筋和钢材的力学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的有关规定,

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的有关规定。 4.1.2空心墙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其它预制构件 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空心楼板拼缝后浇混凝土强度 等级不应低于空心楼板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空心楼板拼缝后浇混凝土强度 等级不应低于空心楼板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14的有关规定,焊接质量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有关规定。

4.2.1月 用于连接预制混凝土构件的连接盒和预埋件的材料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钢结构设 计标准》GB50017的规定。 4.2.2预理套简材料及实测力学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 筋机械连接套筒》JG/T163的有关规定。 4.2.3连接用焊接材料、螺栓、套筒等紧固件的材料应符合国 家现行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等的规定 4.2.4 连接夹心保温外墙板内、外叶板的拉结件宜采用纤维增 强塑料(FRP)拉结件或不锈钢拉结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采用纤维增强塑料(FRP)拉结件时: 1 纤维增强塑料(FRP)拉结件在保温层中的横截面积不应 小于50mm²,横截面任一方向尺寸(边长或直径)不宜

4.2.1 用于连接预制混凝土构件的 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钢结构设 计标准》GB50017的规定。 4.2.2预埋套筒材料及实测力学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

家现行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钢结构焊接 GB50661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等的规定。

强塑料(FRP)拉结件或不锈钢拉结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采用纤维增强塑料(FRP)拉结件时: 1 纤维增强塑料(FRP)拉结件在保温层中的横截面积不应 小于50mm²,横截面任一方向尺寸(边长或直径)不宜

2.5螺栓孔中的灌浆料应采用水泥基灌浆料,灌浆料的性能应 表 4.2.5 要求。

表 4.2.5 灌浆料性能要求

车接用坐浆料的性能要求应满足表

表4.2.6坐浆料性能要求

套的吊具,应根据相应的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规定选用;当采用吊环 时,应采用未经冷加工的HPB300钢筋或Q235B圆钢制作。 4.3.2夹心保温外墙板接缝处密封材料应与预制混凝土具有适应性 并具有低模量、高弹性、防霉、防水、耐候等性能,除应满足设计要 求外,其性能应满足国家现行及行业标准《建筑密封胶分级和要求》 GB/T22083、《混凝土接缝用建筑密封胶》JC/T881及相关规定 4.3.3接缝中的防火封堵材料和背衬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GB/T 51410和《防火封堵材料》GB23864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防火封堵部 位的特点、防火封堵材料及封堵方式选用。

家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 准》DB34/1466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4/5076的规定。 燃烧性能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8624中B1级的规定。 4.3.5夹心保温外墙板和空心墙板中的保温材料应采用低导热系数 氏吸水率、抗压强度较高的轻质保温材料,其热物理性能计算参数如 干密度、导热系数、蓄热系数应符合相关国家现行标准,尚应符合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4/1466的有关规定,可选用岩棉板 石墨EPS匀质保温板、模塑聚苯板、石墨模塑聚苯板、挤塑聚苯板等

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要求

采用模数协调和模块组合的标准化设计,将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 设备与管线系统和内装系统进行集成,

GB50016及国家和安徽省其他标准的相关防火要求。

5.2平面、立面及外墙设计

5.2.1 建筑宜选用大开间、大进深,简单、规则的平面布置;平面 布局应根据使用性质、功能、工艺要求合理布局。 5.2.2 承重墙应上、下连续,门窗洞口宜上下对齐、成列布置,其 平面位置和尺寸大小应满足结构受力及预制构件设计要求。 5.2.3 建筑设计可结合房间功能、净高、楼板跨度、设备管线等因 素,在需要降板的区域可通过板厚设计满足室内高差要求。 5.2.4 建筑设计宜满足标准化部品部件的设置要求。 5.2.5 建筑内楼梯可采用钢楼梯、木楼梯、混凝土或混合式预制楼 梯。

宜采用工厂预制成型的饰面一体化外墙,饰面材料可采用石材、面砖 和艺术混凝土等,其规格尺寸、材质类别、接构造等应符合国家现 行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和《建筑涂饰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T29的要求。 5.2.7夹心保温外墙板和空心墙板中保温材料两侧的混凝土厚度不 应小于50mm 5.2.8 外墙接缝应考虑建筑外立面设计效果,并应满足防水、保温 防火、隔声和耐候等要求,保证墙体物理性能要求。 5.2.9 预制墙板开门窗洞口时,门窗顶到楼板(屋面板)底面高度 不宜小于400mm,门窗间墙宽度不宜小于300mm,门窗边距不宜小 于400mm 5.2.1门窗应采用标准化部件,宜采用预埋副框、预埋窗框或后装 法与墙体可靠连接

5.3.1 夹心保温外墙板底部接缝应有可靠的防水措施,并满 外高差和防水要求。

.3.2 夹心保温 防水和构造防水相结合的做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夹心保温外墙板水平接缝宜采用高低缝或企口缝等构造; 2 夹心保温外墙板竖缝可采用平口或槽口构造: 3 夹心保温外墙板竖向拼缝处应采用建筑密封胶嵌缝防水; 4 在夹心保温外墙板与空心楼板连接处坐浆,在外侧应采用建 筑密封胶嵌缝防水。 5.3.3 屋面应进行系统完整的防水和排水设计,宜设置有组织排水 系统,宜采用构造防水与材料防水相结合的方式。 5.3.4 窗洞口下部内侧应预制防水挡边,窗洞口上部、阳台、空调 板应预制滴水槽。

厚设计满足室内高差。 穿过厨房、卫生间、阳台、露台、屋顶、外墙等部位的管 靠防水措施

宜通过板厚设计满足室内高差。

厚设计满足室内高差。 穿过厨房、卫生间、阳台、露台、屋顶、外墙等部位的管道 靠防水措施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建 设计规范》GB50011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白

6.1.7预埋吊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置预理件、吊环、吊装孔及各种内理式预留吊具时,应对 构件在该处承受的吊装作用效应进行承载力验算,并应采取构造措施 避免吊点处混凝土局部破坏; 2内理式螺母或内埋式吊杆的设计与构造,应满足起吊方便和

吊装安全的要求。专用内理式螺母或内理式吊杆及配套的吊具,应根 据相应的技术规程选用: 3采用HPB300钢筋或Q235B圆钢制作的吊环锚人混凝土的深 度应符合相关要求并不小于30d,且应焊接或绑扎在钢筋骨架上,d 为吊环钢筋的直径。在构件的自重标准值作用下,每个吊环按2个截 面计算的吊环应力不应大于65N/mm;当在一个构件上设有4个吊环 时,应按3个吊环进行计算。

构件自重标准值乘以动力系数后作为等效静力荷载标准值。构件 ,吊装时,动力系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不宜小于1.5;构 转及安装过程中就位、临时固定时,动力系数可取1.2,也可根 际情况确定,

重标准值乘以动力系数与脱模吸附力之和,且不宜小于构件自重标准 直的1.5倍。动力系数不宜小于1.2:脱模吸附力应根据构件和模具 的实际情况取用,且不宜小于1.5kN/m。 6.2.4预制构件施工阶段验算时,施工活荷载可根据施工时的实际 情况确定、且不宜小王1.5kN/m²

求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验算, 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包括:构件和连接的强度破坏和因过度变 形而不适于继续承载,结构和构件丧失稳定,结构转变为机动体系和 结构倾覆;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包括:影响结构、构件和非结构构件正常 更用或外观的变形,影响正常使用的振动,影响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 的局部损坏。

6.3.4结构构件及接缝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按表6.3.4

3.4结构构件及接缝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按表6.3.4采用 仅考虑竖向地震作用组合时,抗震调整系数应取为1.0

当仅考虑竖向地震作用组合时,抗震调整系数应取为1.0。

6.3.5在进行地震作用下抗震计算时,可只选从属面积较天或登向 应力较小的墙段进行截面抗震承载力验算。预制墙板的计算简图可考 悬为嵌固于基础上的悬臂结构,采用底部剪力法计算地震作用。结构 构件截面抗震验算,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

式中:S一结构构件内力组合的设计值; R一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值。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计算要求 6.3.7当进行预制墙板平面外设计时,其计算简图可考虑为预制墙 板和楼板、基础为铰接连接

什板和空心墙板截面厚度不宜小于140mm,且不宜小于层高的1/25;当 房屋高度大于10m或超过3层时,截面厚度不应小于140mm,且不应 小于层高的1/25。

6.4.2空心墙板平面内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应按现行国家

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有关规定验算,截面计算厚度取值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当受压区高度位于实心区域时,截面计算厚度取空心板截面 总厚度; 2当受压区高度超过实心区域时,截面计算厚度取两侧混凝土 叶板厚度之和。

6.4.3空心墙板平面内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按现行国家

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有关规定验算,截面计算厚度 混凝土叶板厚度之和,

6.4.4夹心保温外墙板的内叶板和空心墙板应配置双层双向

1混凝土叶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 2空心墙板的连接区域宜为实心截面,墙板四周的实心截面区 域高度不宜小于400mm;实心区域配筋应满足表6.4.5的要求; 3板肋宽不宜小于150mm,肋间距不宜大于950mm。

6.4.8空心墙板上开有边长不大于800mm的小洞口、且在结构整 本计算中不考虑其影响时,应在洞口周边设置宽度不宜小于150mm 的肋,并配置补强钢筋;补强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12mm,截面面积 分别不小于被截断的水平分布钢筋和竖向分布钢筋的面积;该钢筋自 孔洞边角算起伸人墙内的长度不应小于/。

6.5.1 空心楼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总厚度宜按跨度的1/30取值,且顶板和底板厚度均不应小于 50mm; 2在墙上的搁置长度应根据承重墙体的厚度确定,最小搁置长度 不应小于100mm,当墙厚不能满足搁置长度要求时可设置牛腿; 3连接区域宜采用实心截面,楼板四周的实心截面区域宽度不小 于250mm,实心区域内宜配置不少于4根直径10mm的钢筋,箍筋直 径不宜小于6mm,间距不宜大于200mm; 4空心楼板受力肋宽不宜小于150mm,肋间距不宜大于 750mm; 5当空心楼板三边或四边搁置在承重墙体上,仅在一个方向 设置受力肋时,宜在端部实心区域和第二根受力肋之间设置构造肋。 构造肋宽不宜小于100mm,肋间距宜为受力肋间距的1.5~2倍。 6.5.2空心楼板和预制屋面板可按每个房间一块预制板设计,并与 四周墙体可靠连接。当构件重量较大时,可采用多块预制板,预制板 之间连接应采用现浇带接缝或摩擦型高强螺栓连接。拼缝设置应符合 下列要求: 1当采用现浇带接缝时,拼缝宽度不宜小于200mm,拼缝后浇 部分可作为预制板的一道受力肋; 2当采用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连接时,应满足楼板传递地震作用及 风荷载要求,螺栓间距不宜大于1500mm,并在顶板和底板交错连接。

混凝土空心楼盖技术规程》JGJ/T268的相关规定

混凝土空心楼盖技术规程》JGJ/T268的相关规定。 6.5.4 阳台、挑檐等悬挑结构宜与空心楼板、预制屋面板设计成整

阳台、挑檐等悬挑结构宜与空心楼板、预制屋面板设计成整 独立的悬挑构件与整体结构应可靠连接,并应满足抗倾覆的

体构件。独立的悬挑构件与整体结构应可靠连接,并应满足抗倾覆的 要求。

6.6.4夹心保温外墙板、空心墙板连接中,预埋连接螺杆和预埋套 筒应满足以下要求: 1连接螺杆在预制墙板中的锚固长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 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 2预埋套筒的受拉承载力和连接承载力应不小于连接螺栓的受 拉承载力; 3预埋套筒应在预制墙板中可靠锚固; 4夹心保温外墙板预埋连接螺杆或预埋套筒宜在内叶板中心处 5空心墙板预理埋连接螺杆或预埋套筒宜根据连接盒尺寸偏心布 置;当采用偏心布置时,应在墙长和墙高方向交错布置。 6.6.5 螺栓连接设计应满足结构承载力要求,并应保证结构整体性。 6.6.6 螺栓连接设计宜构造简单、受力明确,施工方便,防水或保 温的构造不宜减少墙板接缝中传递内力的接触面积。 6.6.7 预制墙板和预制墙板接缝的止截面承载力计算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

Vide ≤ VE/ RE

。 结构重要性系数,安全等级为一级时不应小于1.1, 安全等级为二级时不应小于1.0: Vid 持久设计状况下水平接缝剪力设计值; ViE 地震设计状况下水平接缝剪力设计值: V.一 持久设计状况下墙板底部接缝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VuE 地震设计状况下墙板底部接缝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YRE 接缝受剪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0.85。 预制墙板竖向接缝的剪力设计值V可按公式6.6.9计算。

力设计值应按公式6.6.10进行计算:

VuE = nVE + 0.6N

不宜小于 16mm。

1楼层内相邻预制墙板间的竖向接缝连接螺栓个数不应少于3 个,螺栓距预制墙板顶部和底部的距离不宜大于500mm,螺栓之间的 距宜相等,且不宜大于1000mm,直径不宜小于16mm。 2预制墙板与空心楼板之间的水平接缝连接螺栓间距不宜大于 1000mm,每片预制墙板连接螺栓个数不应少于2个;螺栓距预制墙 板端部的距离不宜小于150mm,且不宜大于450mm;螺栓直径不宜 小于16mm。

2预制墙板与空心楼板之间的水平接缝连接螺栓间距不宜大于 1000mm,每片预制墙板连接螺栓个数不应少于2个;螺栓距预制墙 板端部的距离不宜小于150mm,且不宜大于450mm;螺栓直径不宜 小于16mm 6.6.13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开间进深较大、层高较高时,在建 筑角部连接部位应采用连接钢板、连接螺杆、双杆连接盒、连接盒加 密布置等加强措施。 6.6.14拉结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6.6.13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开间进深较天、层高较高时 筑角部连接部位应采用连接钢板、连接螺杆、双杆连接盒、连 密布置等加强措施

6.6.14拉结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拉结件应能够承受内、外叶板间传递的荷载和作用; 2拉结件应能够满足承载力需求,当采用安全系数法时,其 承载力安全系数不宜小于4.0; 3拉结件的耐久性应满足使用年限要求。

6.7.1 应根据地质情况、上部结构体系、墙体间距、荷载天小、使 用要求以及施工条件等因素,合理选择基础形式。

应根据地质情况、上部结构体系、墙体间距、荷载大小、使 施工条件等因素,合理选择基础形式。 首层预制墙板与基础之间采用螺栓连接,水平接缝宜设置在 标高处

7 设备与管线系统设计

7.0.1设备的管线宜与主体结构相分离,应方便维修更换,应不影 问结构主体安全。宜采用集成化技术进行综合设计。 7.0.2设备和管线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同步进行,预留预理应满足结 沟专业相关要求,不得在安装完成后的预制构件上剔凿沟槽、打孔升 同等。穿越楼板管线较多且集中的区域可采用现浇楼板。

密封等措施。防火封堵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 的有关规定

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的有关规定。 7.0.5线管、线槽宜明装,可通过装修进行装饰。当线管采用暗敷 时,在水平与竖向对接处应加接线盒或用软管连接,并且做好标记。 7.0.6给水管宜明装,可通过装修进行装饰。当水管采用暗敷时 宜在预制墙板上预留管槽,管道安装完毕后应做好标记。 7.0.7 排水管应明装,可通过装修进行装饰,并应采取消音措施。 7.0.8 给排水管穿越楼板、墙板处应设套管,套管预理宜与空心楼 板或预制墙板一次成型,并应做好保护措施。 7.0.9 暖通空调、防排烟设备及管线系统应协同设计,并应可靠连 接。

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和《建筑通风效果测试与评价标准》 JGJ/T 309 的有关规定。

7.0.11燃气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

7.0.13电气和智能化系统竖向主十线不宜安装在预制构件上,设 置在预制构件上的接线盒、连接管等应做预留,出线口和接线盒应准 确定位。水平、竖向电气管线布置应保持安全间距。 7.0.14不应在预制构件受力部位和节点连接区域设置孔洞及接线 盒,隔墙两侧的电气和智能化设备不应直接连通设置。插座、开关、 灯具不应设在预制构件接缝处。 7.0.15墙板、楼板管线入管线盒宜采用端接头与内锁母连接,并 管一孔。防雷引下线宜设专线,应沿建筑物外墙表面明敷,并应经 最短路径接地;建筑外观要求较高时可暗敷,但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 10mm,扁钢截面面积不应小于80mm。连接部位应有永久性明显标 记。

8.1.1内装系统设计应遵循标准化设计和模数协调的原则TTAF 077.7-2020 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人脸信息,宜采用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与建筑、结构、设备管线系统进行一体化 设计。

线使用年限的要求,宜采用管线分离。建筑内水、暖、电、气等设备 设施与管线的设计宜定型定位,避免后期装修造成的结构破坏和二次 装修的材料浪费

8.1.3 内装系统设计宜采用工业化生产的集成化部品进行装配化装 修。

1.4内装部品与室内管线应与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紧密配合, 接口位置应准确到位

DB11T 732-2010 “北京人家”服务标准与评定规范》GB5022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 范》JGJ367等相关标准规定。

8.2内装部品设计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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