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1229-2020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检查用表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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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1229-2020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检查用表标准.pdf

3.0.3地下防水工程必须由持有资质等级证书的防水专业队伍 进行施工,主要施工人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 其指定单位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或防水专业岗位证书

进行施工,主要施工人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 其指定单位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或防水专业岗位证书。 3.0.4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前,应通过图纸会审,掌握结构主体 及细部构造的防水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制防水工程专项施工方 案,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执行

NY/T 2004-2011 大豆及制品中磷脂组分和含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3.0.5地下防水工程所使用防水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必

3.0.7防水材料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材料的外观、品种、规格、包装、尺寸和数量等进行 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工程师检查确认,形成相应 验收记录; 2对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并经监理单位和建设 单位专业工程师检查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 3材料进场后应按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抽样检 验,检验应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并出具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4材料的物理性能检验项自全部指标达到标准规定时,即 为合格: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应在受检产品中重新取 样进行该项指标复验,复验结果符合标准规定,则判定该批材料 为合格

标准《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JC1066的规定,不得对 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标准《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JC1066的规定,不得对

3.0.9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

专职人员检查的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工程隐蔽前,应由 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 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工程师对上道工序的检查确认,不得进行

下道工序的施工 3.0.10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持地下水位稳定在工程 民部最低高程500mm以下,必要时应采取降水措施。对采用明 沟排水的基坑,应保持基坑干燥。 3.0.11地下防水工程不得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以上时施 工:防水材料施工环境气温条件宜符合表3.0.11的规定。

表3.0.11防水材料施工环境气温条件

3.0.12地下防水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划分应符合表3.0.12 的规定

表3.0.12地下防水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划分

续表 3. 0. 12

3.0.13地下防水工程的分项工程检验批和抽样检验数量应符合 下列规定: 1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和细部构造防水工程应按结构层、变 形缝或后浇带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2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工程应按隧道区间、变形缝等施工 段划分检验批; 3排水工程和注浆工程应各为一个检验批: 4各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细部构造应为全数检查,其 他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3.0.14地下工程应按设计的防水等级标准进行验收。地下工程 渗漏水调查与检测应按本标准附录C执行。 3.0.15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编号应符 合表3.0.15的规定

表3.0.15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编

4.1.1防水混凝土适用于抗渗等级不低于P6的地下混凝土结 构:不适用于环境温度高于80℃的地下工程。处于侵蚀性介质 中,防水混凝土的耐侵蚀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 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50046和《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 准》CB/T50476的有关规定。

1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采用其他品种水 泥时,应经试验确定; 2在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时,应按介质的性质选用相应的水 泥品种; 3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泥,且不得将不同品种或 强度等级的水泥混合使用

4.1.3砂、石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砂宜选用中粗砂,含泥量不应大于3.0%,泥块含量不 宜大于1.0%; 2不宜使用海砂;在没有使用河砂的条件时,应对海砂进 行处理后才能使用,且控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6%; 3碎石或卵石的粒径宜为5mm~40mm,含泥量不应大于 1.0%,泥块含量不应大于0.5%; 4对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结构混凝土用砂、石,应进 行碱活性检验。

4.1.4矿物掺合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粉煤灰的级别不应低于IⅡ级,烧失量不应天于5%;

2硅粉的比表面积不应小于15000m/kg,Si0,含量不应小 于85%; 3粒化高炉矿渣粉的品质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 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的有关 规定。 4.1.5混凝土拌合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 准》JGI63的有关规定,

4.1.6外加剂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付口 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CB50119的质量 规定; 2掺加引气剂或引气型减水剂的混凝土,其含气量宜控制 在3%~5%; 3考虑外加剂对硬化混凝土收缩性能的影响; 4严禁使用对人体产生危害、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外加剂。 4.1.7 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配要求的抗渗水压值应比设计值提高0.2MPa; 2混凝土胶凝材料总量不宜小于320kgm3,其中水泥用量 不宜少于260kg/m²:粉煤灰掺量宜为胶凝材料总量的20%~ 30%,硅粉的掺量宜为胶凝材料总量的2%~5%; 3水胶比不得大于0.50,有侵蚀性介质时水胶比不宜大 于0.45; 4砂率宜为35%~40%,泵送时可增加到45%; 5灰砂比宜为1:1.5~1:2.5; 6混凝土拌合物的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 0.1%:混凝土中各类材料的总碱量即Na.0当量不得天于3kg/m。 4.1.8防水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时,入泵班落度宜控制在 20mm~160mm,势落度每小时损失不应大于20mm,势落度总 损失值不应大于40mm

4.1.9混凝土拌制和浇筑过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注:累计计量仅适用于微机控制计量的搅拌站。

4当防水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后出现离析时,必须进行二 次搅拌。当落度损失后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加人原水胶比 的水泥浆或掺加同品种的减水剂进行搅拌,严禁直接加水。 4.1.10防水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 样后制作,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频率和试件留置 组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的有关规定。 2抗压强度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物理力学性 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的有关规定。 3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 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有关规定。 4.1.11防水混凝土抗渗性能应采用标准条件下养护混凝土抗渗 试件的试验结果评定,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后制 作,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²应留置一组6个抗渗试件,且 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 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2抗渗性能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 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的有关规定。 4.1.12大体积防水混凝土的施工应采取材料选择、温度控制 保温保湿等技术措施。在设计许可的情况下,掺粉煤灰混凝土设 计强度的龄期宜为60d或90d。 4.1.13防水混凝土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应按混凝土外露面 积每100m²抽查1处,每处10m²,且不得少于3处

4.1.14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及落度必须符合设计 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计量措施 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性能检验报告。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性能检验报告。 4.1.16防水混凝土结构的施工缝、变形缝、后浇带、穿墙管、 理设件等设置和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1.17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露筋、蜂窝 等缺陷;埋设件位置应准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1.20 防水混凝土检验批质量验收应按表4.1.20记录。

表4.1.20 防水混凝土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编号:010801口口口(1)

表4.1.20防水混凝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4.2.1水泥砂浆防水层适用于地下工程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或背 水面;不适用于受持续振动或环境温度高于80℃的地下工程。 4.2.2水泥砂浆防水层应采用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掺外加剂 或掺合料的防水砂浆

1基层表面应平整、坚实、清洁,并应充分湿润、无明水; 2基层表面的孔洞、缝隙,应采用与防水层相同的水泥砂 浆堵塞并抹平; 3施工前应将埋设件、穿墙管预留凹槽内嵌填密封材料后 再进行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

1基层表面应平整、坚实、清洁,并应充分湿润、无明水; 2基层表面的孔洞、缝隙,应采用与防水层相同的水泥砂 浆堵塞并抹平: 3施工前应将理设件、穿墙管预留凹槽内嵌填密封材料后 再进行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 4.2.5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砂浆的配制,应按所掺材料的技术要求准确计量: 2分层铺抹或喷涂,铺抹时应压实、抹平,最后一层表面 应提浆压光: 3防水层各层应紧密粘合,每层宜连续施工:必须留设施 工缝时,应采用阶梯坡形槎,但与阴阳角处的距离不得小

4.2.5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应符合工

1水泥砂浆的配制,应按所掺材料的技术要求准确计量: 2分层铺抹或喷涂,铺抹时应压实、抹平,最后一层表面 应提浆压光; 3防水层各层应紧密粘合,每层宜连续施工;必须留设施 工缝时,应采用阶梯坡形槎,但与阴阳角处的距离不得小 于200mm:

4水泥砂浆终凝后应及时进行养护,养护温度不宜低于 5℃,并应保持砂浆表面湿润,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聚合物 水泥防水砂浆未达到硬化状态时,不得浇水养护或直接受雨水冲 刷,硬化后应采用干湿交替的养护方法。潮湿环境中,可在自然 条件下养护

4.2.7防水砂浆的原材料及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计量措施 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4.2.8防水砂浆的粘结强度和抗渗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砂浆粘结强度、抗渗性能检验报告。 4.2.9水泥砂浆防水层与基层之间应结合牢固,无空鼓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小锤轻击检查,

4.2.10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裂纹、起 砂、麻面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2.11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缝留槎位置应正确,接槎应按层次

4.2.13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为5mm。

4.2.13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平整度的充许偏差应为5mm。

检查方法: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水泥砂浆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应控

表4.2.14水泥砂浆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4.3.3在进场材料检验的同时,防水卷材接缝粘结质量检验应

4.3.4铺贴防水卷材前,基面应十净、十燥,并应涂刷基层处理 剂;当基面潮湿时,应涂刷湿固化型胶粘剂或潮湿界面隔离剂。 4.3.5基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或45°坡角,其尺寸应根据卷材 品种确定: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和穿墙管等部位应铺贴卷 材加强层,加强层宽度不应小于500mm。 4.3.6防水卷材的搭接宽度应符合表4.3.6的要求。铺贴双层 卷材时,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幅卷材的接缝应错开1/3~1/2幅宽

表4.3.6防水卷材的搭接宽度

4.3.7冷粘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胶粘剂涂刷应均匀,不得露底、堆积; 2根据胶粘剂的性能,应控制胶粘剂涂刷与卷材铺贴的间 隔时间; 3铺贴时不得用力拉伸卷材,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辊压 粘贴牢固; 4铺贴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扭曲 皱折; 5卷材接缝部位应采用专用胶粘剂或胶粘带满粘,接缝口 应用密封材料封严,其宽度不应小于10mm。 4.3.8热熔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火焰加热器加热卷材应均匀,不得加热不足或烧穿卷材: 2卷材表面热熔后应立即滚铺,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并 粘结牢固; 3铺贴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扭曲 皱折; 4卷材接缝部位应溢出热熔的改性沥青胶料,并粘结牢固, 封闭严密。 4.3.9目 自粘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铺贴卷材时,应将有黏性的一面朝向主体结构: 2外墙、顶板铺贴时,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辊压粘贴牢固: 3铺贴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扭曲、皱 折和起泡;

4.3.7冷粘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胶粘剂涂刷应均匀,不得露底、堆积: 2根据胶粘剂的性能,应控制胶粘剂涂刷与卷材铺贴的间 隔时间; 3铺贴时不得用力拉伸卷材,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辊压 粘贴牢固; 4铺贴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扭曲 皱折; 5卷材接缝部位应采用专用胶粘剂或胶粘带满粘,接缝口 应用密封材料封严,其宽度不应小于10mm

4.3.8热熔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火焰加热器加热卷材应均匀,不得加热不足或烧穿卷材: 2卷材表面热熔后应立即滚铺,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并 粘结牢固; 3铺贴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扭曲 皱折; 4卷材接缝部位应溢出热熔的改性沥青胶料,并粘结牢固, 封闭严密。

1 铺贴卷材时,应将有黏性的一面朝向主体结构: 2外墙、顶板铺贴时,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辑压粘贴牢固: 3铺贴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扭曲、皱 折和起泡; 4立面卷材铺贴完成后,应将卷材端头固定,并应用密封 材料封严; 5低温施工时,宜对卷材和基面采用热风适当加热,然后 铺贴卷材。

焊接前卷材应铺放平整,搭接尺寸准确,焊接缝的结合

面应清扫干净; 2焊接时应先焊长边搭接缝,后焊短边搭接缝; 3控制热风加热温度和时间,焊接处不得漏焊、跳焊或焊 接不牢; 4焊接时不得损害非焊接部位的卷材。 4.3.114 铺贴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配套的聚合物水泥防水粘结材料: 2卷材与基层粘贴应采用满粘法,粘结面积不应小于 90%,刮涂粘结料应均匀,不得露底、堆积、流尚; 3固化后的粘结料厚度不应小于1.3mm; 4卷材接缝部位应挤出粘结料,接缝表面处应涂刮1.3mm 厚、50mm宽聚合物水泥粘结料封边: 5聚合物水泥粘结料固化前,不得在其上行走或进行后续作业 4.3.12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宜采用预铺反粘法施工,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卷材宜单层铺设; 2在潮湿基面铺设时,基面应平整坚固、无明水; 3卷材长边应采用自粘边搭接,短边应采用胶粘带搭接, 卷材端部搭接区应相互错: 4立面施工时,在自粘边位置距离卷材边缘10mm~20mm 内,每隔400mm~600mm应进行机械固定,并应保证固定位置 被卷材完全覆盖: 5浇筑结构混凝土时不得损伤防水层。 4.3.13卷材防水层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做保护层。保护 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顶板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防水层之间宜设置隔离层 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机械回填时不宜小于70mm,人工回填 时不宜小于50mm; 2底板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

3侧墙宜采用软质保护材料或铺抹20mm厚1:2.5水泥 砂浆。 4.3.14卷材防水层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应按铺贴面积每 100m²抽查1处,每处10m²,且不得少于3处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进场 检验报告。

4.3.16卷材防水层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等

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3.17卷材防水层的搭接缝应粘贴或焊接牢固,密封严密,不 得有扭曲、折皱、翘边和起泡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18采用外防外贴法铺贴卷材防水层时,立面卷材接槎的搭 接宽度,高聚物改性沥青类卷材应为150mm,合成高分子类卷 材应为100mm,且上层卷材应盖过下层卷材。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3.19侧墙卷材防水层的保护层与防水层应结合紧密,保护层 E

4.3.21卷材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应按表4.3.21记录。

表4.3.21 卷材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编号:010801口口口(3

表4.3.21卷材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4.4.1涂料防水层适用于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或受振动作用的地 下工程;有机防水涂料宜用于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无机防水涂料 宜用于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或背水面

料;无机防水涂料应采用掺外加剂、掺合料的水泥基防水涂料或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

料;无机防水涂料应采用掺外加剂、掺合料的水泥基防水涂料或

固化型胶结剂或潮湿界面隔离剂:无机防水涂料施工前,基面应 充分润湿,但不得有明水

固化型胶结剂或潮湿界面隔离剂:无机防水涂料施工前,基面应

1多组分涂料应按配合比准确计量,搅拌均匀,并应根据 有效时间确定每次配制的用量: 2涂料应分层涂刷或喷涂,涂层应均匀,涂刷应待前遍涂 层干燥成膜后进行:每遍涂刷时应交替改变涂层的涂刷方向,同 层涂膜的先后搭压宽度宜为30mm~50mm: 3涂料防水层的甩槎处接槎宽度不应小于100mm,接涂前 应将其甩槎表面处理干净; 4采用有机防水涂料时,基层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在转 角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等部位应增加胎体增强材料和增 涂防水涂料,宽度不应小于500mm; 5胎体增强材料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上下两层和 相邻两幅胎体的接缝应错开1/3幅宽,且上下两层胎体不得相互 垂直铺贴。

4.4.6涂料防水层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应按涂层面积每

100m²抽查1处,每处10m²,且不得少于3处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计量措施 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小于设计厚度的90%。 检验方法:用针测法检查。 4.4.9涂料防水层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等部位 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4.10涂料防水层应与基层粘结牢固、涂刷均匀,不得流尚 鼓泡、露槎。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4.10涂料防水层应与基层粘结牢固、涂刷均匀,不得流涧

4.4.10涂料防水层应与基层粘结牢固、涂刷均匀,不得流

盖完全,不得有胎体外露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4.12侧墙涂料防水层的保护层与防水层应结合紧密,保护层

4.4.12侧墙涂料防水层的保护层与防水层应结合紧密,保护层

4.4.13涂料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应按表4.4.13记录。

4.4.13涂料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应按表4.4.13记录。

表4.4.13涂料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编号:010801口口口(4)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工程名称工程名称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验批容量分包单位分包单位检验批项目负责人部位施工依据验收依据设计要求最小/实际验收项目应符合抽样数量检查记录标准规定涂料防水层所用的材料及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4.4.7条主控项目涂料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设计厚度的90%4.4.8条涂料防水层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等部位做法必须符合设计4.4.9条要求涂料防水层应与基层粘结牢固、涂剧均匀,不得流消、鼓泡、露槎4.4.10条般涂层间夹铺胎体增强材料时,应使防项目水涂料浸透胎体覆盖完全,不得胎体4.4.11条外露侧墙涂料防水层的保护层与防水层应结合紧密,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4.4.12条要求施工单位专业工长或施工员:检查结果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验收结论目· 26·

4.5塑料防水板防水层

4.5.1塑料防水板防水层适用于经常承受水压、侵蚀性介质或 有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塑料防水板宜铺设在复合式衬砌的初期 支护与二次衬砌之间

平整度D/L不应天于1/6。 注:D为初期支护基面相邻两凸面间凹进去的深度; L为初期支护基面相邻两凸面间的距离。 4.5.3初期支护的渗漏水,应在塑料防水板防水层铺设前封堵 或引排

5.4塑料防水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

1铺设塑料防水板前应先铺缓冲层,缓冲层应用暗钉圈固 定在基面上:缓冲层搭接宽度不应小于50mm:铺设塑料防水板 时,应边铺边用压焊机将塑料防水板与暗钉圈焊接: 2两幅塑料防水板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下部塑料 防水板应压住上部塑料防水板。接缝焊接时,塑料防水板的搭接 层数不得超过3层; 3塑料防水板的搭接缝应采用双焊缝,每条焊缝的有效宽 度不应小于10mm; 4 塑料防水板铺设时宜设置分区预理注浆系统: 5分段设置塑料防水板防水层时,两端应采取封闭措施。 4.5.5塑料防水板的铺设应超前二次衬砌混凝土施工,超前距 离宜为5m~20m。 4.5.6塑料防水板应牢固地固定在基面上,固定点间距应根据 基面平整情况确定,拱部宜为0.5m~0.8m,边墙宜为1.0m~ 1.5m,底部宜为1.5m~2.0m:局部凹凸较大时,应在凹处加密 固定点。

4.5.7塑料防水板防水层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应按铺设面

积每100m²抽查1处,每处10m²,且不得少于3处。焊缝检验 应按焊缝条数抽查5%,每条焊缝为1处,且不得少于3处

4.5.8塑料防水板及其配套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进场 检验报告。

4.5.9塑料防水板的搭接缝必须采用双缝热熔焊接,每条焊缝

验方法:双焊缝间空腔内充气检查和片

4.5.10塑料防水板应采用无钉孔铺设,其固定点的间距应

本标准第4.5.6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5.12塑料防水板的铺设应平顺,不得有下垂、绷紧和破损 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表4.5.14塑料防水板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编号:010801口口(5)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工程名称工程名称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验批容量分包单位分包单位检验批项目负责人部位施工依据验收依据设计要求最小/实际验收项目应符合标准规定抽样数量检查记录塑料防水板及其配套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4.5.8条主控项塑料防水板的搭接缝必须采用双缝热熔焊接4.5.9条目塑料防水板每条焊缝的有效宽度≥10mm塑料防水板应采用无钉孔拱部(m)0.5 ~ 0. 8销设、固定点的间距:部凹凸较大时,应在凹处边墙(m)1. 0 ~ 1. 5加密固定点底部(m)1.5 ~ 2. 0般塑料防水板与暗钉圈应焊接牢靠,不得漏焊、假焊、焊穿4.5.11条项目塑料防水板的铺设应平顺,不得下垂、绷紧、破损4.5.12条塑料防水板搭接宽度的允许偏差10mm施工单位专业工长或施工员:检查结果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验收结论年月日. 29.

4.6.1金属板防水层适用于抗渗性能要求较高的地下工程,金 属板应铺设在主体结构迎水面。 4.6.2金属板防水层所采用的金属材料和保护材料应符合设计 要求。金属板及其焊接材料的规格、外观质量和主要物理性能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6.3金属板的拼接及金属板与工程结构的锚固件连接应采用 焊接。金属板的拼接焊缝应进行外观检查和无损检验 4.6.4金属板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 大于该板材厚度的负偏差值。 4.6.5金属板防水层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应按铺设面积每 10m²抽查1处,每处1m²,且不得少于3处。焊缝表面缺陷检 验应按焊缝的条数抽查5%,且不得少于1条焊缝;每条焊缝检 香1外总抽香数不得小王10外

10m²抽查1处,每处1m²,且不得少于3处。焊缝表面缺陷检 验应按焊缝的条数抽查5%,且不得少于1条焊缝;每条焊缝检 查1处,总抽查数不得少于10处

6.6金属板和焊接材料必须符合设计

DL/T 890.402-2012 能量管理系统应用程序接口(EMS-API) 第402部分 公共服务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进场 检验报告。

6.7焊工应持有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主

检验方法:检查焊工执业资格证书和考核日期

4.6.8金属板表面不得有明显凹面和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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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31014-2018 双馈风力发电机变流器技术规范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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