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177-2016 升船机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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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 5117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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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1177-2016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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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1177-2016 升船机设计规范

钢丝绳卷扬式斜面升船机中卷扬机构

用于平衡承船厢重量的设备。

2.0.13转矩平衡重

QLBT 0012S-2015 丽江永胜边屯食尚养生园有限公司 植物调和油counterweight

torquecounterweight

由缠绕在主提升机卷筒上的钢丝绳悬吊,其重力通过对主提 升机卷筒施加转矩间接作用在承船厢上的平衡重。

gravitycounterwe

由支承在滑轮上的钢丝绳悬吊,其重力直接作用在承船厢 的平衡重。

布置在可控卷简上的重力平衡重

controllablecounterweight

rated hoist force

主提升机、驱动系统和牵引绞车在升船机机械设备设计寿合 内克服外载,驱动承船厢运行的能力

2.0.17最大提升高度

升船机升降船舶的最大高度。

2.0.18承船厢总重

升船机正常运行所充许的承船厢或承船车水深与设计水深的 差值,

chamberfreeboard

thamberfreeboard

在设计水深条件下,承船厢或承船车水面至主纵梁顶面的垂

在承船湘或承船车工作行程的上、下极限位置外预留的行程 余量。

驱动承船厢运行的电气传动系统。对由多个单元机构驱动承 船厢的升船机,主电气传动系统是多个单元电气传动系统的统称。

2.0.23主传动协调控制站

以可编程序控制器为核心,按照承船厢运行过程和时序,控制 承船厢的启动、制动,协调主传动系统、制动器和润滑系统等设备 之间动作的现地控制站

2.0.24主电气传动控制系统

主电气传动系统与主传动协调控制站的总称

main drive control system

升船机安全制动器和工作制动器松闸前,主传动控制系统根 据承船厢水深提前施加的持住力矩。

shipchamberspace

由上下闻首、两侧承重结构、底板及顶部机房底板围成的区 域,是垂直升船机承船厢升降的空间

召机支承承船厢和平衡重系统的竖向

3.1级别划分和设计标准

3.1.1升船机的级别应按设计最大通航船舶吨级划分为6级,分 级指标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升船机分级指标

3.1.2承船厢或承船车装载船舶总吨级在1000t及以上的应为 大型升船机,100t级及以下的应为小型升船机,两者之间的应为 中型升船机。

大型升船机,100t级及以下的应为小型升船机,两者之间的应为 中型升船机。 3.1.3升船机的级别应与所在航道等级相同,其通过能力应满足 设计水平年运量要求。当升船机的级别不能按所在航道的规划通 航标准建设时,应做专题论证并经审查确定。 3.1.4升船机的设计水平年宜采用建成后的20a~30a。对增建 复线和改、扩建困难的升船机,应采用更长的设计水平年。 3.1.5升船机设计采用的船型,应根据规划或拟定的标准船 型,并兼顾现有船型确定。当缺乏标准船型资料时,可按现行 国家标准《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的有关规定,通过调查研 宏确定

3.1.3升船机的级别应与所在航道等级相同,其通过能力应满足

3.1.3升船机的级别应与所在航道等级相同,其通过能力应满足 设计水平年运量要求。当升船机的级别不能按所在航道的规划通 航标准建设时,应做专题论证并经审查确定。 3.1.4升船机的设计水平年宜采用建成后的20a~30a。对增建 复线和改、扩建困难的升船机,应采用更长的设计水平年。

型,并兼顾现有船型确定。当缺乏标准船型资料时,可按现行 国家标准《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的有关规定,通过调查研 究确定。

3.1.6通航净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

在工程中的作用和重要性,按表3.1.7的规定确定。

表3.1.7升船机建筑物级别划分

3.1.8位于综合枢纽挡水前沿的升船机闸首的级别应与枢纽其 他挡水建筑物级别一致。 3.1.9当承重结构级别在2级及以下,且采用实践经验较少的新 型结构或升船机提升高度超过80m时,其级别宜提高一级,但不 应超过枢纽挡水建筑物的级别。 3.1.10承船厢升降运行时的允许误载水深值宜取士(0.05~ 0.15)m,对接工况的允许误载水深值应根据航道通航水位的变率 和对接停留时间确定

3.2承船厢与承船车有效尺度

3.2.1升船机承船厢或承船车的有效尺度应满足设计水平年设

3.2.1升船机承船厢或承船车的有效尺度应满足设计水平年设 计最大船舶或船队并兼顾现有运输船舶过机的要求。有效尺度可 按下列规定计算: 1承船厢或承船车的有效长度为两端防撞装置之间的净距 离,可按下式估算:

Lx = l. +l

式中:Lx 承船厢或承船车有效长度(m); l。一一设计最大船舶或船队的长度(m); lt两端富裕总长度(m),可按已建同级别的升船机确 定或取3m7m。

2承船厢或承船车的有效宽度为两侧护间的净距离,可按 下式计算:

B, = b. +b

式中:Bx一 承船厢或承船车的有效宽度(m); b。—一设计最大船舶或船队的宽度(m); bf 两侧富裕总宽度(m),应兼顾设计水深、船舶或船队 进出承船厢速度要求,可取0.8m~1.2m,当富裕总 宽度小于推荐值时,应通过船模试验确定。 3承船厢或承船车有效水深应满足设计船舶或船队满载条 件下顺利进出升船机的要求,可按下式计算。当采用的设计水深 小于计算值时,应通过船模型试验检验

式中:H一 承船厢或承船车的有效水深(m); T一 设计最大船舶或船队满载时的吃水深度(m): AH一 富裕水深,可取0.25T~0.40T,对大型升船机,可 通过船模试验确定,

式中:H 承船或承船车的有效水深(m); T一设计最大船舶或船队满载时的吃水深度(m); △H一一富裕水深,可取0.25T~0.40T,对大型升船机,可 通过船模试验确定。 3.2.2湿运型斜面升船机承船车有效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 3.2.1条的规定。于运型斜面升船机承船车的有效宽度应符合本 规范第3.2.1条的规定,其有效长度可小于设计最大船舶或船队 的长度。干湿两用型斜面升船机,承船车的有效尺度可按干运型 确定,但湿运过船时应根据承船车水域有效长度确定过船规模

3.2.1条的规定。于运型斜面升船机承船车的有效宽度应符合本 规范第3.2.1条的规定,其有效长度可小于设计最大船舶或船队 的长度。干湿两用型斜面升船机,承船车的有效尺度可按干运型 确定,但湿运过船时应根据承船车水域有效长度确定过船规模

3.3.1升船机通过能力的计算应包括设计水平年内通过升船机 的船舶或船队总载重吨位与客货运量两项指标,以单向通过能力 表示。

过的设计最大船舶吨位和通过时间、日工作小时和运行次数、通航 天数、运量不均衡系数等因素确定

3.3.3船舶或船队进出升船机承船厢或承船车的时间,可根据船

T2=2ti+t2+2t3+4t4+4ts+4te+4tz+t+2tg+4t10

式中:T2一上下行各一次的双向过机时间(min); t2一双向第一个船舶或船队驶入升船机时间(min); t:一一双向第一个船舶或船队驶出升船机时间(min)。 3一次过机时间应根据单向过机和双向过机的比率确定 当单向与双向过机次数相等时,可按下式计算:

船机的日平均过机次数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n 日平均过机次数; 日工作小时(h),取22h

3.7升船机通过能力可按下列公式

单向过机船舶总载重吨位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P2单向过机货运量(t); no 日非运客、货船过机次数; 船舶装载系数,可取0.8~1.0; 运量不均衡系数,即为年最大月货运量与年平均月 货运量之比,可取1.1~1.3。

计算的一次过机时间可按过机时间最长的一级升船机计算

4.1.1升船机的形式应根据下列条件,通过技术经济综

1航运条件应包括通航规模、船型、货运量等; 2自然条件应包括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 3工程条件应包括枢纽总体布置、通航水头、水位变幅与变 率、枢纽运行方式等; 4施工条件应包括施工程序和方法、对外交通等。 4.1.2升船机形式的确定应兼顾枢纽泄洪、冲沙泄水、电站日调 节和事故甩负荷等对升船机运行的影响,当没有工程案例可循时 应通过模型试验确定。

4施工条件应包括施工程序和方法、对外交通等。 4.1.2升船机形式的确定应兼顾枢纽泄洪、冲沙泄水、电站日调 节和事故甩负荷等对升船机运行的影响,当没有工程案例可循时 应通过模型试验确定。 4.1.3升船机的级数宜采用单级,当受地形、地质条件限制或提 升高度过大时,可采用两级或多级。 4.1.4大中型升船机应采用湿运形式,干运形式仅可用于通航 100t级货船的小型升船机。 4.1.5大中型升船机宜选用垂直升船机。当枢纽河岸具备修建 斜坡道的地形条件,且投资较小时,以通航货船为主的小型升船 可洗田

4.1.3升船机的级数宜采用单级,当受地形、地质条件限制或提

4.1.4大中型升船机应采用湿运形式,干运形式仅可用

式垂直升船机应采用部分平衡式。

4.1.7当航道的通航水位变率相对较小时,宜采用不下水式垂直

4.3.4当承重结构下部需抵挡下游水位时,挡水部分的顶高程应 与下闸首闸顶齐平。

4.3.5承船室应设置承船厢检修、渗漏、降水和汛期淹没后的 抽排水设施,

4.3.6承重结构应设置从底板贯通至机房楼层的竖向交通楼梯

和电梯,并应每隔一定高度设一条通向承船厢室的水平疏散通道。 4.3.7承船厢结构在与承重结构疏散通道对应的部位应设置人 员疏散设施,其布置、形式、尺度等应满足全部人员安全疏散的 需要

员疏散设施,其布置、形式、尺度等应满足全部人员安全疏散的

行的上下极限位分别设置锁定装置。下水式钢丝绳卷扬垂直升船 机,宜在承船厢和平衡重的上极限位设置检修锁定装置,在下极限 位设置检修平台。

设备布置与运行要求等确定。承船厢与闸首或闸首工作闻门止水 座板之间的间隙可取0.10m~0.25m。承船厢与两侧承重结构之 间的间距可取0.8m~1.4m。

4.3.10垂直升船机承船厢宜采用四点驱动、对称布置。驱动点 位置应满足承船厢纵倾稳定要求,并应按承船厢结构正常运行下 受力合理的原则确定

4.3.10垂直升船机承船厢宜采用四点驱动、对称布置。驱动点

重和转矩平衡重,当转矩平衡重重量较小时,可设置可控平衡重。 当不设置可控平衡重时,转矩平衡重不宜小于承船厢结构和设备 的总重量,并宜在设备布置充许条件下适当加大转矩平衡重的重 量。下水式垂直升船机可只设转矩平衡重。齿轮齿条爬升式垂直 升船机应只设重力平衡重。平衡重应在承船厢两侧分组对称 布置。

4.3.12钢丝绳的数量与规格应根据承船厢总重、平衡重总重、提

4.3.13垂直升船机卷筒和滑轮的名义直径D与钢丝绳

的比值不宜小于60。 4.3.14垂直升船机提升钢丝绳的安全系数按整绳最小破断拉力 和额定荷载计算不得小于8.0,平衡钢丝绳的安全系数按静荷载 计算不得小于7.0,钢丝强度等级不应大于1960MPa。 4.3.15钢丝绳卷扬式垂直升船机承船厢驱动点纵向间距不应小 于承船厢总长度的二分之一,且应满足承船厢纵倾稳定性的要求。 承船厢纵倾稳定性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4.3.16下水式垂直升船机平衡重的总重应按下式计算,且不宜 小于承船厢总重的70%

(4. 3. 16]

4.3.17垂直升船机顶部机房的起重机形式、起升高度、路

升重量和工作空间应满足设备安装检修的吊装要求。起重机及其 组成部分的工作级别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设计规范》GB T3811的有关规定。

4.4.1斜面升船机应包括斜坡道、机房与控制室、牵引绞车、承船 车及其轨道、钢丝绳托轮与托、电气设备和检修设备。 4.4.2斜面升船机斜坡道的坡度宜采用1:5~1:20。 4.4.3斜面升船机上下游导航墙宜沿斜坡道布置,并应满足承船 车在通航水位变化范围内的停靠需要,上下游导航墙长度在最低 通航水位时应按50%~100%承船车长度的富裕量确定。 4.4.4轨道长度布置应满足承船车在上下游最低通航水位之间 运行的需要,除冲程外,轨道每端的富裕长度不宜小于5m。 4.4.5斜坡道较长时,承船车宜采用高、低轮支承方式;斜坡道较 短时,宜采用高、低轨支承方式。 4.4.6牵引钢丝绳的规格与数量应根据坡度、牵引重量以及承船

4.4.1斜面升船机应包括斜坡道、机房与控制室、牵引绞车、承射

4.4.4轨道长度布置应满足承船车在上下游最低通航水位之间

4.4.6牵引钢丝绳的规格与数量应根据坡度、牵引重量以及承船

车结构与牵引绞车的布置确定。卷筒、转向滑轮名义直径D与钢 丝绳直径d的比值均不宜小于45。牵引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和钢 丝强度等级应与本规范第4.3.14条垂直升船机提升钢丝绳的要 求相同。

4.4.7牵引钢丝绳应设置钢丝绳长度调节和张力均衡装置,并宜

4.4.8在斜面升船机斜坡道上应设置钢丝绳托轮,在转向滑轮至

卷扬机之间的绳道上应设置钢丝绳托辊。托轮间距不宜超过 15m,各托轮安装高程应根据承船车在不同位置时钢丝绳的高度 确定。

定,同时应满足承船车在非正常工况下横向抗倾覆要求。承

定,同时应满足承船车在非正常工况下横向抗倾覆要求。承船车 的抗倾覆能力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的有关规定。承船车宜设置锚定装置,锚定装置应按最大 载设计。

4.4.10承船车的支承台车应设置轨铲结构 4.4.11双坡式斜面升船机采用驼峰过坝时,过驼峰的方式可为 惯性式或驱动式。惯性式仅可用于小型斜面升船机。 4.4.12对双坡式斜面升船机,应在斜坡道的驼峰部位布置导向 滑轮组。驼峰顶部滑轮组安装高程的确定应使牵引钢丝绳在承船 车运行过程中与水平面的夹角的变化最小。钢丝绳绕人或绕出卷 简和滑轮绳槽的最大偏斜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设计规 范》GB/T3811的有关规定。

4.4.11双坡式斜面升船机采用驼峰过坝时,过驼峰的方式可为

滑轮组。驼峰顶部滑轮组安装高程的确定应使牵引钢丝绳在承船 车运行过程中与水平面的夹角的变化最小。钢丝绳绕人或绕出卷 简和滑轮绳槽的最大偏斜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设计规 范》GB/T 3811的有关规定。

4.5上、下闸首设备布置

4.5.1全平衡垂直升船机的上、下闸首应分别设置一道工作闸门 和一道检修闸门。下水式垂直升船机下水端侧闸首应设置一道检 修闸门,不下水端闸首应设置一道工作闸门和一道检修闸门。当 工作闸门出现事故可能会导致较大危害时,应设置事故闸门。

4.5.2闸首设备布置与选型除应满足升船机运行要求外,还应满

4.5.3闸首工作闸门形式应能适应通航水位变化。上闸首检修

4.5.4当闸首航槽的最大通航水深小于承船厢厢头高度以内时,

闻首工作闸门和检修闸门宜选用提升式平面闻门;当闸首航槽的 最大通航水深超出承船厢的厢头高度时,闸首工作闸门可选用带 卧倒小门的下沉式平面闸门或上层为带卧倒小门的提升式平面闸 门与下层为叠梁门的组合门形式。检修闸门可相应选用提升式平 面闸门、叠梁门或上层为提升式平面闸门下层为叠梁门的组合门 形式。

定卷扬式启闭机;当工作闻门采用下沉式平面闸门时,启闭机可选 用固定卷扬式启闭机或液压式启闭机,可设置平衡重平衡工作闻 的部分重量;当闸首工作闻门采用提升式平面闻门与叠梁门组 合形式时,启闭机宜选用移动式启闭机。检修闸门可根据门型选 用固定卷扬式启闭机或移动式启闭机。

4.5.6上闸首工作闸门采用平面闸门与叠梁门组合方案时,应在

检修闸门与工作闻门之间设置泄水系统。当泄水系统的运行水头 较高时,应采取有效的消能措施

4.5.7上下闸首工作闸门均采用提升式平面闸门时,承船厢对接 拉紧装置和承船厢水深调节与间隙充泄水系统宜设置在闸首 端部。

4.5.7上下闸首工作闸门均采用提升式平面闸门时,承船厢对接

4.5.8当闸首航槽两侧有交通要求时,应在航槽上方设置交通

桥。交通桥形式可根据最高通航水位、闸顶高程、桥面宽度、荷载 特性和通航净空等条件,选用固定式或活动式

5.1.1升船机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应根据其使用功能要求、结构受 力条件及工程地质条件确定。

5.1.2垂直升船机承船厢室段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1宜采用对称的结构体系; 2 应满足承载能力和正常使用的要求; 3 应避免因局部结构或构件的破坏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承 载能力; 4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应采取有效加强措施

5.2设计荷载及荷载组合

5.2.1作用于升船机建筑物上的荷载应包括建筑物结构和设备 自重、水压力和扬压力、浪压力、土压力、泥沙压力、风荷载和雪荷 载、楼面(梯)及平台活荷载、温度作用、地震作用以及设备安装、运 行、检修的荷载。

规范》DL5077的有关规定计算,钢筋混凝土的重度应由试验确 定,当无试验资料时可取25kN/m

5.2.4升船机承重结构紧邻泄水建筑物时,水压力计算应包括脉 动的影响。

5.4.1升船机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工建筑物抗震设

5.4.2质量或刚度分布不均匀、不对称的结构,应计算地震作用

5.4.3对于齿轮齿条爬升式升船机,应研究承船厢和承重结构的 动力相互作用,以及承船厢水体的动力流固耦合影响

5.4.4平衡重与承重结构应根据其连接构件的刚度讯

与承重结构的动力相互作用。简化分析时,附加于承重结构的平 衡重质量不宜小于其总质量的30%

GB 4806.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6金属结构和机械设备设计

安全保护和检修维护需要所设置的所有金属结构与机械设备。按 照布置位置划分,垂直升船机应包括上下游导航靠船设备、上闻首 设备、承船厢结构与设备、主提升机设备或承船厢驱动系统设备 平衡重系统设备、承船厢室设备和下闸首设备。斜面升船机应包 括牵引绞车、承船车、斜坡道设备。

照布置位置划分,垂直升船机应包括上下游导航靠船设备、上闻首 设备、承船厢结构与设备、主提升机设备或承船厢驱动系统设备、 平衡重系统设备、承船厢室设备和下闸首设备。斜面升船机应包 括牵引绞车、承船车、斜坡道设备。 6.1.2金属结构、机械设备的设计应满足升船机工程总体布置条 件和运行的要求,并应与土建结构布置相适应。 6.1.3升船机金属结构和机械设备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起 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SL 74和《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设计规范》SL41的有关规定。 6.1.4金属结构和机械设备的设计应包括正常工况、非正常工况 和特殊工况。 6.1.5升船机应按一般级和特殊级确定安全等级。一般级适用

6.1.3升船机金属结构和机械设备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起 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SL 74和《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设计规范》SL41的有关规定。 6.1.4金属结构和机械设备的设计应包括正常工况、非正常工况 和特殊工况,

6.1.5 升船机应按一般级和特殊级确定安全等级。一般级

于以通航货船的中小型升船机,升船机结构与设备应按正常工况 和非正常工况设计;特殊级适用于以通航客轮为主或客货轮混运 的升船机GB/T 8466-1987 瘦肉型猪选育技术规程,升船机结构与设备应按正常工况、非正常工况以及部分 或全部特殊工况设计

6.1.6对不同的金属结构与机械设备,应根据其实际运行条

荷载条件分别进行静强度、刚度、疲劳强度计算,以及稳定性分析, 机械设备静强度与稳定性计算宜按照所有工况的最大荷载作为计 算荷载,刚度宜按正常工况最大荷载计算,疲劳强度宜按照额定荷 载或正常工况荷载谱计算。金属结构静强度、刚度与稳定性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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