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广核大厦基坑支护及土石方总承包工程投标(施工组织设计)已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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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广核大厦基坑支护及土石方总承包工程投标(施工组织设计)已中标

场地内上层滞水、潜水很少,地下水主要存在于基岩强、中风化带中的裂隙水,其含水量及透水性主要受地层裂隙发育程度控制,埋藏较深,具微承压性,场地内未见强透水性地层,各地层均为弱透水性地层或相对隔水层,因此围护桩不做止水。

为减小基坑开挖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土方开挖阶段采用坑内集水井抽水和排水沟明排方式。土方开挖时在场地内沿基坑边每50m左右开挖2m×2m×3m降水坑1个,并放入污水泵抽水。随开挖深度的增加,逐渐加大降水坑深度。

基坑顶设排水明沟对地面水进行外排,尺寸为400mm×400mm(净空),汇集水排入市政管网前需经过三级沉淀池沉淀。基坑施工完毕后在坑底设排水明沟,尺寸为400mm×400mm(净空),并在基坑底四周按50m间距设集水井,尺寸为0.8m×0.8m×1.0m(净空)。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篇之20HighSteelStruc.pdf(1)基坑的工程地质条件、地下水条件、岩土工程特征及周围环境(道路、管线、建筑物)是基坑设计需要详细了解和分析的首要内容。

(2)设计方案必须确保支护结构的安全,保证基坑周围道路及已施工和使用的地下管线、市政道路的安全。

(3)支护方案在安全的前提下,经济、合理,满足国家建设工程的有关法规和规范要求,并充分考虑基坑内二次开挖对稳定性的影响。

(4)设计考虑施工期间度过雨季和台风季节,其对基坑稳定性的不利影响。

(5)基坑支护结构能保证主体工程桩顺利方便施工,且不对主体结构施工造成较大影响。

(6)基坑支护结构必须有利于土方外运。

根据相关规范要求,本项目基坑支护工程的安全等级为一级。

根据方案比选结果,本基坑采用“排桩+预应力锚索”支护方案,从地下室外墙外边线后退1.0~1.2m作为基坑开挖坡底线。为充分利用红线内现状地形,并在施工过程中避开附近地下管线,基坑顶面开挖前应先清除现状填土至标高8.1m,并拆除现有围墙,无放坡空间的区段直立开挖2.0m后砌二四砖墙保护,开挖范围内严禁堆载,可按1.5m水平间距,在砖墙中部打入1排钢花管进行加固。有放坡空间的区段按1:1坡率放坡2.0m高度,至冠梁顶标高6.1m,坡面挂钢筋网并喷砼保护。基坑顶按1.2m高度设置钢管安全护栏。桩间按竖向间距3.5m布置泄水管,采用硬塑排水管,内径40,i=5%。

对于北侧KLAB段和南侧FGH段变形控制,除采用本说明中的4排预应力锚索加固方案外,亦可考虑采用设置1道冠梁角撑+3排锚索的方案。

<1>基坑北侧A~B段

本支护段开挖深度17.6m,无放坡条件。

①考虑开挖深度较深,支护桩嵌固深度6.0m,冠梁顶标高为6.1m。

②预应力锚索:共设4排,第一排锚索入射角调整为200,其余均为150,竖向间距为4.0m,冠梁和锚索的施工应注意避开地下管线。

<2>基坑东侧B~C段

本支护段开挖深度17.6m,至场地红线有一定放坡空间。

②预应力锚索:共设3排,锚索入射角为150,竖向间距5.5m

<3>基坑东侧C~D段

本支护段开挖深度17.6m,至场地红线有一定放坡空间。

②预应力锚索:共设3排,锚索入射角为150,竖向间距5.5m。

<4>基坑东侧D~E段

本支护段开挖深度15.6m,至场地红线有一定放坡空间。

②预应力锚索:共设3排,锚索入射角为150,竖向间距5.0m。

<5>基坑东侧E~F段

该支护段基坑开挖深度15.6m,现状地面标高约8.1m,无放坡条件。

①因距离核心筒开挖位置较远,不考虑二次开挖影响,支护桩嵌固深度6.0m,冠梁顶标高为6.1m。

②预应力锚索:共设3排,锚索入射角为150,竖向间距5.0m,施工时注意局部区段避开电力管沟。

<6>基坑南侧F~G段

该支护段基坑开挖深度15.6m,无放坡空间。

①支护桩嵌固深度6.0m,冠梁顶标高为6.1m。

②预应力锚索:共设3排,锚索入射角为150,竖向间距5.0m。

<7>基坑西侧G~H~I段

该支护段基坑开挖深度15.6m,无放坡空间。

①考虑距离核心筒开挖位置较近,临近海关大厦,且与二次开挖的最大高差达到6.3m,此段支护桩嵌固深度设计为10.0m。

②预应力锚索:共设3排,锚索入射角为150,竖向间距5.0m。

<8>基坑西侧I~J段

本支护段基坑开挖深度15.6m,无放坡条件。

①支护桩嵌固深度6.0m,冠梁顶标高为6.1m。

②预应力锚索:共设3排,锚索入射角为150,竖向间距5.0m。

<9>基坑西侧J~K段

本支护段开挖深度17.6m,无放坡条件。

①考虑开挖深度大,且距离核心筒开挖位置较近,坑底与二次开挖的高差达到4.6m,此段支护桩嵌固深度设计为8.0m。

②预应力锚索:共设3排,锚索入射角为150,竖向间距为5.5m,局部冠梁和锚索的施工应注意避开地下管线。

<10>基坑北侧K~L~A段

本支护段开挖深度17.6m,无放坡条件。

①考虑开挖深度较深,支护桩嵌固深度8.0m,冠梁顶标高为6.1m。

②预应力锚索:共设4排,第一排锚索入射角调整为200,其余均为150,竖向间距为4.0m,冠梁和锚索的施工应注意避开地下管线。

<11>基坑内核心筒的二次开挖,因基本位于全~强风化岩中,按1:0.1放坡开挖并采用土钉墙支护。

①土钉:直径Φ25,间距1.5m,长度6.0m;

(1)围护结构设计参数

(2)预应力锚索设计参数

①预应力锚索采用4×7Φ5和5×7Φ5,材料为1860MPa高强钢绞线,水平间距1.6m,竖向间距5.0m或5.5m,四排锚索竖向间距调整为4.0m,入射角150(考虑避开局部管线时,调整为200),孔径150mm;

②孔位允许偏差为水平方向50mm,垂直方向50mm,预应力锚索钻孔倾角误差不超过2度,成孔直径不小于150mm,锚索端部0.5m范围内用偏心钻头扩孔,扩大头直径可取300mm。孔深应超过设计长度0.5m,终孔后应认真清孔。在建筑物位置为防止地下水流失,锚索钻孔时需跟套管施工;

③预应力锚索下料时应注意预留张拉段长度(1.0~1.5m),安装前应认真清除锚索表面的油污和铁锈;

④水泥采用P.O.42.5R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水灰比为0.45~0.55;

⑤锚固体应进行现场同条件养护,经检验锚固体强度达到设计强度75%后并达到锚固体设计强度25MPa方可进行张拉锁定;

⑥预应力锚索宜先进行现场试验确认其极限抗拔力;

⑦预应力锚索的外露张拉段始终保留,不可截断。当预应力锚索出现明显的预应力损失或基坑位移过大时,进行二次张拉;

⑧预应力锚索采用二次注浆,一次注浆为常压注浆,二次注浆压力为3.0MPa,以确保锚固段的注浆效果。

①土钉孔位和孔深允许偏差均为50mm,成孔直径110mm;

②土钉注浆材料为水泥浆,水灰比0.45~0.55,水泥浆应随拌随用;

③注浆必须密实饱满,注浆管应插至距孔底300mm处;

④喷射砼原材料宜采用新鲜的P.O.42.5R普通硅酸盐水泥,干净的中粗砂和粒径小于15mm的砾石,配合比约为水泥:砂:石子=1:2:2.5,喷料应搅拌均匀,随拌随用,水灰比为0.4~0.45;

⑤喷锚支护施工24小时后方可进行下一层土方开挖。

(4)二四砖墙维护参数

①砖墙砌至一米高时,布置2根Φ16通长水平钢筋,打入1排4Φ48δ3.5钢花管进行加固,入射角150,长度L=2.0m,水平间距1.5m。

①设计未特别指明处均按有关规范施工;

②基坑周围地面附加荷载不得超过20kN/m2;

③地下室底板砼施工完毕,及时回填夯实。

根据《深圳地区建筑深基坑支护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本基坑开挖时必须分层、分段挖土,每层挖土厚度不宜超过3m,每段长度不超过30m。

土方开挖至锚索位置时,开挖底面应位于锚索下0.3m,严禁超挖。土方开挖后须及时施工锚索并在桩间挂钢筋网喷砼进行支护和对桩间土进行防护,不许长时间暴露。

基坑开挖过程中,挖斗严禁碰压支护结构(旋挖桩),土体开挖到位严禁超挖。

此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基坑开挖前必须严格保证支护结构各构件的养护时间,并且在锚索张拉后,保证其达到足够的强度,并在桩间挂网喷砼后才可开挖下一层土方。

(2)开挖时,离基坑周边20cm内的土体由人工清理修坡,以免破坏支护桩。

(3)当存在超过基坑底以下的超深开挖时,一定要先通知设计人员进行复核,必要时提出专门的支护方案。对基坑底以下为软土的情况,这些超深开挖一般均要求按控制变形的有支护开挖方式进行。

(1)锚索质量检验应做抗拔力试验,试验数量不少于3根,最大试验荷载不宜超过承载力标准值的0.9倍。验收试验锚索数量取锚索总数的5%,且不少于3根,最大试验荷载应取轴向受拉承载力设计值,最小值不小于设计值的90%。

(2)旋挖桩应通过低应变法或抽芯法检验桩身质量,检验根数为总数的10%,且不少于3根。

(3)喷射砼与旋挖桩砼应进行抗压强度试验,试块数量为每500m2取一组,每组试块不得少于三个;对于小于500m2的独立工程,取样不少于一组。

(4)其他有关检测项目应参考相关规范及规程进行。

8、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监测

(2)观测点类型及各观测点的具体位置详见“基坑平面监测图”。另外还需结合其它目测、巡查等多种形式对基坑变形进行全面了解和监控。

(3)观测精度要求不低于二等精度。

(4)基准点应在基坑开挖前观测一次,沉降和位移观测从基坑开挖开始,开挖过程中每3~5天测量一次,挖至坑底十天后每5~7天测量一次,如位移趋于稳定则10天测量一次或更长,基坑回填至地面标高时一般可停止观测。

(5)北侧KLAB段和南侧FGH段因距离道路和管线近,安全等级按一级考虑,其他侧可按二级安全等级考虑。

此外,当变形不断加大,或变形速率超过3mm/天或连续3d超过该值的70%时,应及时进行报警。

(6)基坑周边的变形预警值按0.15%H且不大于25mm(其中H为基坑开挖深度)控制。

(7)旋挖桩桩身应力观测值、测斜值应及时报业主、监理及设计单位,以便结合反压土体位移监测值进行相应安全稳定性评价。

(8)以上监测内容应由专业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并需将相关监测结果及时反馈至业主及设计单位。

基坑的设计和施工是一个信息化的过程,而基坑相关的监测是信息化的基础。此项工程应由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承担,并据设计和有关的规范要求制定详细的监测方案,协同设计、施工人员对监测结果进行有效的评价和反馈,进一步指导下一步的施工。

(1)基坑支护为临时性构筑物,按规范其安全和正常使用期限为1年,超过此期限时,应及时通知设计人员,重新评价其安全性。

(2)在距基坑10m范围内的堆载不得超过20kPa,不得有超载车辆通行。

DB37 T2363标准下载(3)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工并通知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

a.基坑边缘位移较大或位移速率突然加大;

b.基坑顶部地表面出现连续裂缝或较宽的非连续裂缝;

c.周围建筑或道路出现裂缝或较大的不均匀沉降;

d.基坑边坡出现局部坍塌或其他异常现象;

福建安装公司-福建三明化工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4)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或沉降值较大或移动速率突然加大。

(5)在土方开挖、支护桩施工过程中,注意避让地下管线。

(6)其它一切未尽事宜参照有关规程、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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