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滨河大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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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滨河大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第二章、施工准备 一、要求所有施工人员(包括管理、质量检查人员),对工程地质、合同或设计文件与图纸以及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详细了解与深入研究,并根据施工技术条件与施工程序对施工场地、对外交通、电源、水源、当地建筑材料、料场以及拆迁、征地等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以便编制施工设计,包括总平面布置、施工总进度、施工各项技术措施等项目。各工种分部分项工程亦应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及措施,以便操作。此外,还应根据水文气象资料合理安排施工计划。     二、根据施工总设计,在堤防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技术力量、劳动力配备、各工种的施工机具、临时建筑、生活设备、管理房舍、通水、通路、通电、通讯、平整场地、征地等准备工作均应逐项予以落实。     三、取土区和弃土堆放场地应少占耕地,不妨碍行洪和引排水,并做好现场勘定工作。在开挖新河时,将会大量挖压土地,为此,对筑堤以后的余土宜按设计要求堆放在指定部位,尽量做到用来填洼、填塘、造地还耕,并要在现场予以勘定。 四、开工前,应做好各项技术准备,并做好“四通一平”、临建工程、各种设备和器材等的准备工作。  第三章、测量、放样 一、堤防基线的永久标石、标架埋设必须牢固,施工中须严加保护,并及时检查维护,定时核查、校正。 二、用经纬仪沿平台中心位置测放出铺塑线,从而确定开挖线、控挖高程和铺塑深度。铺塑线需顺直、圆滑。其次用钢卷尺测量出铺塑线总长度,每20m钉设一根铺塑线指示桩,并沿在堤内侧不影响施工的位置每隔50m钉设一根高程控制桩和铺塑线平面位置控制桩。另外将测出的数据交内业计算、整理,并绘制成成果表和施工图,供施工时使用。 三、堤身放样时,应根据设计要求预留堤基、堤身的沉降量。 四、沉降观测点设在路基中心及左右路间。在准备设置的观测点上,挖开已经填好的第一层填料至地面或恢复后的地面,整平并放置中心焊有沉降杆的沉降板,测量板面标高并回填夯实。测量第一节沉降杆(焊在沉降板上的一节)杆顶标高后用沉降板护管保护好沉降杆。开始填下层料,填好后测其杆顶标高,两次标高之差即为沉降量。用管箍接长沉降杆,测量杆顶标高并保护沉降杆,继续填筑下一层,以此方法循环,直至填至路堤施工标高。     观测频率: (1)施工期:每填一层观测一层,如果两次填筑间隔时间较长,应每3天观测一次。     (2)预压期:路堤填筑完成后,应每14天进行一次定期观测,直至预压期完成,卸除多余填料。     (3)施工时,必须遵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观测方法,并在预压期完成前14天将监测原始记录、沉降记录汇总表、沉降曲线图等资料以及完成预压期的分析报告报监理工程师。     水准点设置在不受垂直和水平变位影响的坚固地基上或永久性建筑物上;并且所设置的位置能满足进行观测时不转点的要求。每三个月使用路线测设中设置的水准点作为水准点对其校核一次。采用精密水准仪并在使用前进行校核,水准尺固定专用。

第四章、 料 场 核 查 一、开工前,应对料场进行现场核查,内容如下:   1、料场位置、开挖范围和开采条件,并对可开采土料厚度及储量做出估算;   2、了解料场的水文地质条件和采料时受水位变动影响的情况;   3、普查料场土质和土的天然含水量;   4、根据设计要求对料场土质做简易鉴别,对筑堤土料的适用性做初步评估。 5、核查土料特性,采集代表性土样按BJ123—88《土工试验方法标准》的要求做颗粒组成、粘性土的液塑限和击实、砂性土的相对密度等试验。 认真对料场进行现场核查,避免在开工后才发现料场存在问题而导致工程停工、窝工,无法保证工程质量,造成经济上的巨大损失。料场的核查内容应力求全面,使施工组织工作落到实处,其中特别是对料场的土质、天然含水量的现状及随季节的变化情况,应是核查的重点。        二、料场土料的可开采储量应大于填筑需要量的1.5倍。   三、应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划定取土区,并设立标志。严禁在堤身两侧设计规定的保护范围内取土。

第五章、机械、设备及材料准备   一、施工机械、施工工具、设备及材料的型号、规格、技术性能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和强度合理安排与调配。施工机械包括运输、碾压、排水、基础处理等机械;工具包括夯打、砌筑、维修等工具;施工设备包括风、水、电、通信等设备;材料包括土、砂、石、水泥、石灰、木材等建筑材料,以上诸项均应根据施工总进度安排及施工强度与机具的出勤率,分期分项进行合理分配,调运到位,以利组织实施。常用施工机械、工具和设备可根据工程具体需要查阅有关施工手册、产品技术目录予以选择。   二、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应及时组织材料进场,并应事先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验。

第五章、机械、设备及材料准备   一、施工机械、施工工具、设备及材料的型号、规格、技术性能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和强度合理安排与调配。施工机械包括运输、碾压、排水、基础处理等机械;工具包括夯打、砌筑、维修等工具;施工设备包括风、水、电、通信等设备;材料包括土、砂、石、水泥、石灰、木材等建筑材料,以上诸项均应根据施工总进度安排及施工强度与机具的出勤率,分期分项进行合理分配,调运到位,以利组织实施。常用施工机械、工具和设备可根据工程具体需要查阅有关施工手册、产品技术目录予以选择。   二、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应及时组织材料进场,并应事先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验。

第六章  筑 堤 材 料      一、 堤料选择     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应及时组织材料进场,并应事先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验。   土堤施工通常多沿堤线两侧就近取料,故堤料选择的条件要比坝料低,但施工时仍应遵循规范的原则,选择最优的取料区。陆上料区开挖前必须将其表层的杂质和耕作土、植物根系等清除。    二、料场建设: 料场周围布置截水沟,并做好料场排水措施;为了防止坡道雨淋后泥泞,影响运土机具爬坡,用防水的编织布覆盖坑口坡道。遇雨时,坑口坡道宜用防水编织布覆盖保护。   三、土工合成材料选购时,应有相应的技术参数资料和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材料运到工地后还应分批作抽检,以保证质量合格。

第七章、 堤 基 施 工     一、堤基施工前,应根据勘测设计文件、堤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条件制订有关施工技术措施与细则。堤基施工系隐蔽工程施工,因此施工技术应从严要求,制订有关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保证堤基施工的质量,避免以后工程运行中产生不可挽回的危害与损失。   二、 对堤基开挖或处理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应及时详细记录,经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堤身填筑。      三、基面清理   1、基面清理时,必须根据设计要求将树木、草皮、树根、乱石、坟墓以及动物巢穴(白蚁穴)、窑洞、井窖、地道、房基等全部清除与处理。堤基表层的不合格土如淤泥、腐殖土、泥炭以及浮土,松土、杂质土、风化剥离石块、坡积物滑坡体等与勘探施工时遗留的坑、槽、孔、穴等,往往会被忽视或处理不彻底,以致酿成后患,故均必须认真处理。   2、堤防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废碴、弃料、杂质、污水等施工废物的乱堆、乱放、乱排,不但影响环境卫生、施工安全,也会影响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3、基面清理平整后,应及时报验。基面验收后应抓紧施工,若不能立即施工时,应做好基面保护,复工前应再检验,必要时须重新清理。基面保护除盖一般塑料膜外,也可预留10cm~30cm保护土层,待继续施工时再开挖、清理、检验。

第八章、 堤 身 填 筑 与 砌 筑  一、填筑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面起伏不平时,应按水平分层由低处开始逐层填筑,不得顺坡铺填;  2、土堤填筑施工接头,容易形成质量隐患,在施工应严格按照规范规定施工。分段作业面的最小长度不应小于100m;人工施工时段长可适当减短。   3、不论是人工挑抬运土还是机械运土,堤面施工时都应加强统一管理,不允许乱倒、乱铺;不论采用何种分段施工形式,作业面必须做到统一铺土、统一碾压,严禁出现界沟。作业面应分层统一铺土、统一碾压,并配备人员或平土机具参与整平作业,严禁出现界沟。   4、在软土堤基上筑堤时,如堤身两侧设有压载平台,两者应按设计断面同步分层填筑,严禁先筑堤身后压载,其目的是防止堤身失稳、堤基破坏等质量事故,因发生滑坡后再处理,将十分困难。   5、段与段之间若出现高差时,以斜坡面相接,是为了保证接头的压实质量。相邻施工段的作业面宜均衡上升,若段与段之间不可避免出现高差时,应以斜坡面相接,并按规范的规定执行。   二、为了减少填土层间的渗漏,层面应注意进行刨毛处理,使层间结合紧密。已铺土料表面在压实前被晒干时,应洒水湿润。   三、刨松已板结的上堤坡道老土,使与新铺土统一压实,有利于与周边填土的结合。若发现局部“弹簧土”、层间光面、层间中空、松土层或剪切破坏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准铺填新土。   四、施工过程中应保证观测设备的埋设安装和测量工作的正常进行;并保护观测设备和测量标志完好。   五、在软土地基上筑堤,或用较高含水量土料填筑堤身时,应严格控制施工速度,必要时应在地基、坡面设置沉降和位移观测点,根据观测资料分析结果,指导安全施工。 六、对占压堤身断面的上堤临时坡道作补缺口处理,应将已板结老土刨松,与新铺土料统一按填筑要求分层压实。   七、堤身全断面填筑完毕后,应作整坡压实及削坡处理,并对堤防两侧护堤地面的坑洼进行铺填平整。   八、辅料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按设计要求将土料铺至规定部位,严禁将砂(砾)料或其他透水料与粘性土料混杂,上堤土料中的杂质应予清除;将指定土料铺至规定部位,即使是均质堤型,也严禁将易透水的砂(砾)料与透水性差的粘性土料混杂填筑,因为粘性土填筑层中包裹成团的砂(砾)料时,易形成堤身内积水囊,影响堤身稳定。   (2)土料或砾质土可采用进占法或后退法卸料,砂砾料宜用后退法卸料;砂砾料或砾质土卸料时如发生颗粒分离现象,应将其拌和均匀;土料和砾质土铺料采用进占法时,可充分利用人、机的重量,增加填筑层的压实效果,但不应遗漏层间刨毛处理;铺砂砾料时,采用后退法铺料是因为人、机在已铺好的疏松的砂砾层上行走不方便。   (3)辅料厚度和土块直径的限制尺寸,宜通过碾压试验确定;对含水量过高或过低的特殊土料,仍宜根据碾压试验确定。 (4)由于土堤填筑完毕后须削坡整理,因此,土堤施工时应在设计边线外侧各超镇一定余量,作为削坡量,使断面尺寸和压实质量均符合设计要求。    九、压实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前应先做碾压试验,验证碾压质量能否达到设计干密度值。   (2)分段填筑,各段应设立标志,以防漏压、欠压和过压。上下层的分段接缝位置应错开。   (3)碾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l)碾压机械行走方向应平行于堤轴线;碾压机械行走方向应平行堤轴线,其原因是:土堤是挡水建筑物,平行堤轴线方向碾压,可以使堤身形成一个连续的防渗体,而垂直堤轴线方向碾压,不但施工操作上极不方便,而且易形成堤身疏松带,造成渗漏通道等质量隐患;   2)是为了确保压实质量,分段、分片碾压,相邻作业面的搭接碾压宽度,平行堤轴线方向不应小于0.5m;垂直堤轴线方向不应小于3m;    3)拖拉机带碾磙或振动碾压实作业,宜采用进退错距法,碾迹搭压宽度应大于10cm;铲运机兼作压实机械时,宜采用轮迹排压法,轮迹应措压轮宽的1/3;   4)机械碾压时应控制行车速度,以不超过下列规定为宜:平碾为 2km/h,振动碾为2km/h,铲运机为 2档。 (4)机械碾压不到的部位,应辅以夯具夯实,夯实时应采用连环套打法,夯迹双向套压,夯压夯 1/3,行压行 1/3;分段、分片夯实时,夯迹搭压宽度应不小于1/3夯径。 (5)砂砾料压实时,洒水量宜为填筑方量的20%~40%;中细砂压实的洒水量,宜按最优含水量控制;压实施工宜用履带式拖拉机带平碾、振动碾或气胎碾。        (6)采用土工合成加筋材料(编织型土工织物、土工网、土工格栅)填筑加筋土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筋材铺放基面应平整,筋材宜用宽幅规格;   2)筋材应垂直堤轴线方向铺展,长度按设计要求裁制,一般不宜有拼接缝;   3)如筋材必须拼接时,应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a、编织型筋材接头的搭接长度,不宜小于15cm,以细尼龙线双道缝合,并满足抗拉要求;   b、土工网、土工格栅接头的搭接长度,不宜小于5cm(土工格栅至少搭接一个方格),并以细尼龙绳在连接处绑扎牢固。   4)铺放筋材不允许有褶皱,并尽量用人工拉紧,以U形钉定位于填筑土面上,填土时不得发生移动;   5)填土前如发现筋材有破损、裂纹等质量问题,应及时修补或作更换处理;   6)为了避免因施工机械轮子压碾而使下卧筋材受损。筋材上可按规定层厚铺土,但施工机械与筋材间的填土厚度不应小于15cm;   7)因平碾和气胎碾的接地压强较为均匀,加筋土堤压实,宜用平碾或气胎碾,但在极软地基上筑加筋堤,开始填筑的二三层宜用推土机或装载机辅土压实,当填筑层厚度大于0.6m后,方可按常规方法碾压;   8)加筋堤施工,最初二三层的填筑应注意:   a、在极软地基上作业时,宜先由堤脚两侧开始填筑,然后逐渐向堤中心扩展,在平面上呈凹字形向前推进;    b、在一般地基上作业时,宜先从堤中心开始填筑,然后逐渐向两侧堤脚对称扩展,在平面上呈凸字形向前推进;   c、随后逐层填筑时,可按常规方法进行。   十五、浆砌石砌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砌筑前,应在砌体外将石料上的泥垢冲洗干净,砌筑时保持砌石表面湿润;   2、应采用坐浆法分层砌筑,铺浆厚宜3cm~5cm,随铺浆随砌石,砌缝需用砂浆填充饱满,不得无浆直接贴靠,砌缝内砂浆应采用扁铁插捣密实;严禁先堆砌石块再用砂浆灌缝;   3、上下层砌石应错缝砌筑;砌体外露面应平整美观,外露面上的砌缝应预留约4cm深的空隙,以备勾缝处理;水平缝宽应不大于2.5cm,竖缝宽应不大于 4cm;   4、砌筑因故停顿,砂浆已超过初凝时间,应待砂浆强度达到2.5MPa后才可继续施工;在继续砌筑前,应将原砌体表面的浮渣清除;砌筑时应避免振动下层砌体;   5、勾缝前必须清缝,用水冲净并保持缝槽内湿润,砂浆应分次向缝内填塞密实;勾缝砂浆标号应高于砌体砂浆;应按实有砌缝勾平缝,严禁勾假缝、凸缝;砌筑完毕后应保持砌体表面湿润做好养护;   6、砂浆配合比、工作性能等,应按设计标号通过试验确定,施工中应在砌筑现场随机制取试件。                十六、混凝土预制块镶面砌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预制块尺寸及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砌筑时,应根据设计要求布排丁、顺砌块;砌缝应横平竖直,上下层竖缝错开距离不应小于10cm,丁石的上下方不得有竖缝;   3、砌缝内应砂浆填充饱满,水平缝宽应不大于1.5cm;竖缝宽不得大于2cm。   十七、浆砌石防洪墙的变形缝和防渗止水结构的施工,宜预留茬口,按规范的规定用浇筑二期混凝土的方式解决。   十八、干砌石砌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使用有尖角或薄边的石料砌筑;石料最小边尺寸不宜小于20Cm;   2、砌石应垫稳填实,与周边砌石靠紧,严禁架空;   3、严禁出现通缝、叠砌和浮塞;不得在外露面用块石砌筑,而中间以小石填心;不得在砌筑层面以小块石、片石找平;堤项应以大石块或混凝土预制块压顶;   4、承受大风浪冲击的堤段,宜用粗料石丁扣砌筑。    十九、混凝土筑墙(堤)   1、混凝土防洪墙基础施工,基底的土质及其密实度、基础的入土深度和底板轮廓线长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混凝土墙(堤)身施工,应符合SDJ207-8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   3、采用滑模施工工艺,应符合SL32-92《水工建筑物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4、混凝土防洪墙的变形缝和防渗止水结构的施工,应符合SL27—91《水闸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   二十、防渗工程施工   1、粘土防渗体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清理过的无水基底上进行;   2)为提高堤防的整体防渗功能,与坡脚截水槽和堤身防渗体协同铺筑,并尽量减少接缝;   3)为了确保粘土铺盖的碾压质量,分层铺筑时,上下层接缝应错开,每层厚以15cm~20cm为宜,层面间应刨毛、洒水;   4)为了保证其施工质量,分段、分片施工时,相邻工作面搭接碾压应符合规范规定。     2、土工膜防渗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铺膜前,应将膜下基面铲平,土工膜质量也应经检验合格;   2)为具有防渗效果,大幅土工膜拼接,宜采用胶接法粘合或热元件法焊接,胶接法搭接宽度为5cm~7cm,热元件法焊接叠合宽度为1.0cm~1.5cm;   3)为更好地保证防渗土工膜的防渗效果,应自下游侧开始,依次向上游侧平展铺设,避免土工膜打皱;   4)为了确保孔洞粘补良好,已铺土工膜上的破孔应及时粘补,粘贴膜大小应超出破孔边缘10cm~20cm;   5)土工膜铺完后应及时铺保护层。  二十一、 反滤、排水工程施工 1、铺反滤层前,应将基面用挖除法整平,对个别低洼部分,应采用与基面相同土料或反滤层第一层滤料填平。因为用挖除法平整的地基比较均一,反滤层铺筑起来既便于施工又可以保证施工质量;相反,如果用有挖有填的方式平整地基,在填平部位的反滤层与周围反滤层的效果很难一致。 2、反滤层铺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铺筑前应做好场地排水、设好样桩、备足反滤料;   2)不同粒径组的反滤料层厚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应由底部向上按设计结构层要求逐层铺设,并保证层次清楚,互不混杂,不得从高处顺坡倾倒;   4)分段铺筑时,应使接缝层次清楚,不得发生层间错位、缺断、混杂等现象;   5)陡于1:1的反滤层施工时,应采用挡板支护铺筑;   6)已铺筑反滤层的工段,应及时铺筑上层堤料,严禁人车通行;   7)下雪天应停止铺筑,雪后复工时,应严防冻土、冰块和积雪混入料内。   3、土工织物作反滤层、垫层、排水层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土工织物铺设前应进行复验,质量必须合格,有扯裂、蠕变、老化的土工织物均不得使用;在土工织物铺设前,对其进行复检以保证质量合格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土工织物滤层属隐蔽性工程,万一土工织物产品质量不合格,不仅会使铺设层失效,而且处理起来也十分麻烦;   2)铺设时,自下游侧开始依次向上游侧进行,上游侧织物应搭接在下游侧织物上或采用专用设备缝制;土工织物层上铺砂时,由于施工扰动很容易扯动土工织物,搭接法连接很难保证接头的质量。   3)在土工织物上铺砂时,织物接头不宜用搭接法连接;   4)土工织物长边宜顺河铺设,并应避免张拉受力、折叠、打皱等情况发生;   5)土工织物层铺设完毕,应尽快铺设上一层堤料。   4、堆石排水体应按设计要求分层实施,施工时不得破坏反滤层,靠近反滤层处用较小石料铺设,堆石上下层面应避免产生水平通缝。   二十二、接缝、堤身与建筑物接合部施工    1、土堤碾压施工,分段间有高差的连接或新老堤相接时,垂直堤轴线方向的各种接缝,应以斜面相接,坡度可采用1:3~1:5,高差大时宜用缓坡。土堤与岩石岸坡相接时,岩坡削坡后不宜陡于1:0.75,严禁出现反坡。    2、在土堤的斜坡结合面上填筑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随填筑面上升进行削坡,并削至质量合格层;配合填筑面上升,对表层虚土进行削坡直至合格的填土为止,并应做好接合面的处理及搭接碾压。   2)削坡合格后,应控制好结合面土料的含水量,边刨毛、边铺土、边压实;   3)垂直堤轴线的堤身接缝碾压时,应跨缝搭接碾压,其搭接宽度不小于3.0m。条文中这些规定,是保证接缝质量的主要措施。    3、土堤与刚性建筑物(涵闸、堤内埋管、混凝土防渗墙等)相接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物周边回填土方,宜在建筑物强度达到设计强度50%~70%的情况下施工;   2)填土前,应清除建筑物表面的乳皮、粉尘及油污等;对表面的外露铁件(如模板对销螺栓等)宜割除,必要时对铁件残余露头需用水泥沙浆覆盖保护;   3)填筑时,须先将建筑物表面湿润,边涂泥浆、边铺土、边夯实,涂浆高度应与铺土厚度一致,涂层厚宜为3mm~5mm,并应与下部涂层衔接;严禁泥浆干固后再铺土、夯实;   4)制备泥浆应采用塑性指数IP大于17的粘土,泥浆的浓度可用 1:2. 5~1:3.0(土水重量比);   5)建筑物两侧填土,应保持均衡上升;贴边填筑宜用夯具夯实,铺土层厚度直为15cm~20cm。   二十三、雨天与低温时施工   1、碾压土堤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雨前应及时压实作业面,并做成中央凸起向两侧微倾。当降小雨时,应停止粘性土填筑;   2)粘性土填筑面在下雨时人行不宜践踏,并应严禁车辆通行。雨后恢复施工,填筑面应经晾晒、复压处理,必要时应对表层再次进行清理,并待质检合格后及时复工;   3)土堤不宜在负温下施工;如具备保温措施时,允许在气温不低于-10℃的情况下施工;   4)负温施工时应取正温土料;装土、铺土、碾压、取样等工序,都应采取快速连续作业;土料压实时的气温必须在-l℃以上;   5)负温下施工时,粘性土含水量不得大于塑限的90%;砂料含水量不得大于4%;铺土厚度应比常规要求适当减薄,或采用重型机械碾压;   6)填土中不得夹冰雪。

第九章、 防护工程施工    一、坝式护岸和墙式护岸的施工,应分别按照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堤(岸)坡防护包括护脚、护坡、封顶三部分,一般施工时先护脚、后护坡、封顶。    三、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抛石、抛土袋、抛柴枕、抛石笼、混凝土沉井和土工织物软体沉排等方式护脚时,应根据护脚工程部位的实际情况,按以下要求实施:   1、抛石护脚   1)石料尺寸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抛投时机宜在枯水期内选择;   3)抛石前,应测量抛投区的水深、流速、断面形状等基本情况;   4)必要时应通过试验掌握抛石位移规律;   5)抛石应从最能控制险情的部位抛起,依次展开;   6)船上抛石应准确定位,自下而上逐层抛投,并及时探测水下抛石坡度、厚度;   7)水深流急时,应先用较大石块在护脚部位下游侧抛一石埂,然后再逐次向上游侧抛投。   2、抛士袋护脚   1)装土(砂)编织袋布的孔径大小,应与土(砂)粒径相匹配;   2)编织袋装土(砂)的充填度以70%一80%为宜,每袋重不应少于50kg,装土后封口绑扎应牢固;   3)岸上抛投宜用滑板,使土袋准确入水叠压;   4)船上抛投土(砂)袋,如水流流速过大,可将几个土袋捆绑抛投。   3、抛柴枕护脚,应按附录C.1的工艺要求操作。   4、抛石笼护脚   1)石笼大小视需要和抛投手段而定,石笼体积以 1.0~2.5为宜;   2)应先从最能控制险情的部位抛起,依次扩展,并适时进行水下探测,坡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抛完后,须用大石块将笼与笼之间不严密处抛填补齐。   5、混凝土沉井护脚   1)施工前应将质量合格的混凝土沉井运至现场;   2)将沉井按设计要求在枯水时河滩面上准确定位;   3)人工或机械挖除沉井内的河床介质,使沉井平稳沉至设计高程;   4)向混凝土沉井中回填砂石料,填满后,顶面应以大石块盖护。   6、土工织物软体沉排护脚,应按附录C.2的工艺要求操作。     四、根据设计要求采用砌石、现浇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板、植草皮、植防浪林等方式进行护坡时,应分别按以下要求实施:   1、砌石护坡   l)按设计要求削坡,并铺好垫层或反滤层;   2)干砌石护坡,应由低向高逐步铺砌,要嵌紧、整平,铺砌厚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3)浆砌石护坡,应做好排水孔的施工,并符合规范的有关规定;   4)灌砌石护坡,要确保混凝土的质量,并做好削坡和灌人振捣工作。   2、用现浇混凝土或预制混凝土板护坡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3、草皮护坡,应按设计要求选用适宜草种,铺植要均匀,草皮厚度不应小于3cm,并注意加强草皮养护,提高成活率。

第十章、管理设施施工   一、 观测设备埋设安装   1、堤防沉降、位移观测基点和河道、水文观测、水准点埋设及渗流测压管安装GB/T 12085.6-2022标准下载,均应按设计要求与堤防施工进度密切配合。    2、埋设安装前,设备应经检查率定合格,并编号存放备用。   3、埋设安装时,应确保施工质量,若发现设备损坏,应及时更换,并作好记录。   4、埋设安装后,应由施工单位按SL60-94《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观测记录,待竣工验收时移交管理单位。

第十三章、安全、质量保证体系 1.目的及适用范围 本质量计划是临沂城滨河大道(中段)工程施工的质量策划、质量管理、技术管理的指导性文件。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业主及合同要求,实现本工程所确定的质量目标。 2.引用文件 GB/T19002—1994  idt  ISO9002:1994系列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施工图纸及相关工程文件 3。术语及定义 上述引用文件中的术语和定义 4.质量体系要求 4.1管理职责 4.1.1本工程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 4.1.2.职责 4.1.2.1项目经理 —对上级负责,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的生产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 —对项目的工作量、工程质量负责,为项目第一质量责任者; —执行质量体系文件,保证体系文件在项目上的有效持续运行。 1.1.2. 2项目总工程师 —负责质量体系在项目上的有效持续运行; —负责执行项目质量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 —参加不合格品评审会,落实和执行不合格品纠正措施,执行不合格品预防措施。 4.1.2.3质量安全组 —开展好“三检”工作及全面质量管理(TQC); —实施安全生产,做好防范措施; —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建筑安装工程过程检验和试验的控制; —负责不合格品的控制; —负责检验和试验关头状态的的控制; —负责建筑安装工程竣工交付。 4.1.2.4技术组 —组织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 —负责执行和落实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分析会,负责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且跟踪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情况; —负责各项有关试验,正确选择取样、送检工作; —负责工程施工全过程的测量工作; —做好各项计量器具验收、登记、统计、送检工作; —负责建筑安装施工过程控制。 4.1.2.5物资组 —对进场的料具,按施工平面图堆放,并做好防护工作; —做好施工现场及库房物资产品的标识; —认真填写物资凭证,保管好各项质量记录; —凡进场的各种物资必须按发货单检查数量、质量,做到帐、物相符; —做好各种机具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满足施工的需要。 —4.1.2.6工程组 —负责编制项目施工生产计划、检查生产计划执行情况; —负责施工生产的平衡、调度、现场文明的实施,处理好施工生产的进度与质量问题; —落实好工程过程产品保护和保修服务; —搞好劳动力管理,及时调配人力资源,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负责分承包管理和员工培训工作; —负责质量记录,文件和资料的控制、内部质量审核、统计技术的应用等要素文件的贯彻实施; 4.1.2.7经营预算组 —负责办理设计变更和预算外施工签证; —对工程造价要及时登帐,报送业主,并积极与业主联系,促进预结算的审定。 —及时组织好资金的运转,保证资金为工程服务; —搞好各项经济活动分析; —及时办理货币资金决算工作; —参加合同评审和各项成本分析及经济活动分析; 4.1.2.8施工队长 —遵守各项技术管理制度和过程管理程序,保证不合格工序不进入下道工序,并对过程管理引起的选题问题负责; —具体执行产品标识管理及检验和试验状态管理; —对质量记录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4.1.2.9生产班组长 —负责质量指标的分解、落实和完成工作; —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做好产品标识或记录; —各项质量控制程序,做好原始记录; —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 4.1.2.10生产工人 —严格按各项技术交底、施工工艺、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认真执行质量自检制,使工程质量符合验收规范要求; —出现质量问题,及时按纠正措施进行整改,对不进行整改,造成质量事故负责; —对自己完成工作的质量负责。 4.1.2.11辅助施工工人 —做好各项辅助工作和施工准备工作,对由此失误引起的质量问题负责; —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报告。 —4.1.3质量方针 我们的质量方针是: 精心施工建广厦,守约保质筑丰碑。 本工程质量目标: 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5%以上;分部工程优良率90%以上;单位工程确保优质工程、争创市优质样板工程。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率100%。 质量承诺: 不断开发和使用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领先的技术达到领先的质量水平; 致力于不断培训和提高员工素质,优秀人才优先安排对质量有影响的岗位; 雄厚的财力优先满足质量改进措施的需要,以不断提高公司的质量管理和保证能力; 以真挚朋友的竭诚同任何伙伴合作,可以从已经完成工程及将要完成的实践得到证实; 以最合理的造价同业主洽商,获得得益的根本途径在于采用一切有效的措施降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消耗。 4.2质量体系 4.2.1本质量计划按GB/T19002—1994  ISO9002;1994质量保证体系模式的要求建立和保持文件化的质量体系,通过质量体系持续有效的运行,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按照上述质量保证模式对19个质量体系要素做了适合本工程质量保证所需要的规定,作为保证工程施工、安装和服务整个过程符合标准规定和合同要求。 4.2.2本工程项目经理部机构 见本计划4.1管理职责。待承接工程后,项目经理部其他人员编制将书面呈报业主。 4.3合同评审 为信守合同,保证合同有效执行,签约前将执行合同评审程序,各级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应了解合同内容、并组织预算、工程、物资、技术等部门人员对合同进行全面评审。评审中涉及有关事宜及时同业主联系,以保证合同履行结果满足要求,并做好记录。合同评审工作程序具体按质量体系标准工程程序文件03号《合同评审工作程序》第六条执行。合同签约后,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4.4“设计控制”本体系暂末休用此要素。 4.5文件和资料控制 4.5.1本工程质量体系文件由项目工程组文员负责收集、管理和发放。文件和资料控制按质量体系标准工作程序文件04号《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执行。 4.5.2工程合同文件和资料由项目经营预算组负责管理,按照《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执行。 4.5.3物资采购文件和资料由项目物资组负责管理,按照《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执行。 4.5.4工程分项、分部质量评定资料由质安组负责收集管理。 4.5.5工程图纸技术资料控制管理 4.5.5.1项目经理部工程组文员负责收集、管理项目技术文件和资料,即:工程洽商、设计变更、会审纪要、施工记录、技术交底、预检记录、隐藏工程验收记录和业主方的文件和资料收集、整理、编册登记。具体按广州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5.5.2实施阶段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部技术组负责编制,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分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报公司科技部备案。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由项目技术组编制,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核批准。 4.5.5.3图纸、技术资料的使用、更改、标识、发放、保管、存档均按照《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4.6物资采购 4.6.1材料计划、订货合同,由分公司物资科和项目物资组负责,项目材料计划员编制单位工程材料计划,结合施工进度编制月季度材料需用计划,由项目经理部物资组负责人审核报项目经理批准后,由采购员会同材料供应机构负责人,根据审批后材料采购计划与选定的合格分购方签定合同。合同签定后进行登记。 4.6.2 物资采购程序按标准工程程序文件05号《物资采购程序》执行。 4.7业主提供产品的控制:按标准工作程序文件08号《业主提供产品的控制程序》执行。 4.8产品标志的可追溯性 4.8.1本工程所使用的物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都必须以适当的手段进行标志,以便追溯和更改,防止使用不合格品。 4.8.1.1钢筋:必须有材质证明,复试合格报告,原材必须有规格、钢号等标志,以便追溯和更改,防止使用不合格品。 4.8.1.2水泥:必须有材质证明,复试合格报告,入库必须分类堆放且挂牌标识。 4.8.1.3砂石: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有复试合格报告,入场必须分规格插放标识。 4.8.1.4砖: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复试合格报告 4.8.1.5防水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和认证书、工艺标准、复试合格报告,按包装标识分类存放。 4.8.1.6其它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其包装必须有出厂标识。 4.8.1.7工程结构部位:如砼浇筑必须测量弹线,用红油漆将标高、轴线等进行标识。 4.8.1.8所有砼、砂浆试块必须有工程部位、浇筑时间、强度等级等标识。 所有标识均应建立台帐,做好记录,妥善保存,具有可追溯性。 4.9过程控制 4.9.1建筑施工过程控制是质量控制的重点,使所有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施工、安装和服务等各项工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施工中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规范、施工工艺、施工图纸、作业指导书、质量验评标准进行施工,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 4.9.2工程科负责直辖市执行本程序,项目经理部主管生产经理负责组织落实本程序。 4.9.3物质科负责钢材、水泥供应并保证质量。项目物资组、工程组负责落实材料进场及进场材料的质量验证。 4.9.4物质科负责钢材、水泥供应并保证质量。项目物资组、工程组负责落实材料进场及进场材料的质量验证。 4.9.5机械科负责塔吊等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运转维修和拆除,满足施工合用要求,项目经理部工程组负责机械的政党使用和维修保养。 4.9.6质安科负责工程质量抽检;项目质安组负责组织专业质量检查员对施工质量执行全过程跟踪检查,进行工序质量控制。 4.9.7技术科、项目技术组的试验及计量员配合完成施工中所有的材料、砼试块、砂浆试块等试验及计量器具的检验、校正工作。 4.9.8劳动人事科、项目经理部工程组按工程进度,做好施工人员进场调配工作。 4.9.9质安科、项目质安组负责特殊工程上岗培训工作,工程组、技术组做好上述配合工作。 4.9.10物资组按材料计划保质保量将材料供应到现场,凡进场院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执行标准工程程序文件05号《物资采购程序》及标准工作程序文件12号《施工安装过程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4.9.11机械设备、工具的控制 施工机械设备、工具的使用、保养、维修按标准工作程序文件11号《施工机械使用、维修程序》执行。 4.9.12建筑物定位控制 4.9.12.1项目总工程师根据图纸上的坐标与业主联系,提供永久性坐标控制桩。 4.9.12.2施测放线按《工程测量操作作业指导书》执行。 4.9.12.3建筑物沉降观测点设置按《沉降观测点设置作业指导书》执行。 所有沉降观测都要有观测记录,由测量人员保存并签字手续完备。 4.9.13钢筋施工过程控制 4.9.13.1钢筋原材料焊接,必须在试焊取样经试验合格以后方可成批下料对焊。 4.9.13.2现场绑扎钢筋,按《钢筋绑扎作业指导书》执行。 4.9.13.3钢筋接头的布置必须符合设计图纸、施工规范与验评标准要求。 4.9.13.4钢筋焊接连接工艺按JGJ18—8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执行。 4.9.14砼工程施工控制 4.9.14.1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和人员在浇筑砼前做好浇筑的一切准备工作。 4.9.14.2在浇筑砼过程中,工长必须派钢筋工、木工、架子工对钢筋、模板、模板支撑系统、预埋管、预留洞等进行看护。 4.9.14.3雨季和冬季砼施工必须编制具体的施工技术措施,报业主批准后进行施工,以确保砼浇筑质量。 4.9.14.4项目经理部质安组、技术组要严格检查砼配合比的准确性及砼搅拌质量,保证砼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4.9.14.5做好砼养护工作。 4.10检验和试验 4.10.1职责:项目经理部和技术组试验负责人负责本工程所有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试验工作。 4.10.2检验试验按《建筑施工过程试验(检测)控制程序》执行。 4.10.3工地进货检验和试验:凡进场物资项目,材料员应办理验收手续。检验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并要有产品标识和质量证明,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办理验收。 4.10.4工序检验和试验:并有检验试验负责人签字,并加以保存。 4.10.5检查和试验记录: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的检验、试验必须做好记录,并有检验试验负责人签字,并加以保存。 4.1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 4.11.1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严格按照《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进行检验和校准。 4.11.2严格按照程序的要求使用、管理、和维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以确保应有的准确度和精度。 4.11.3所有检测和试验设备均应有表明其校准状态的标牌或识别记录。 4.12检验和试验状态 对生产安装过程和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试验状态,要进行标识,生产安装过程中保护检验和试验状态记录以确保只有经检验和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或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4.13不合格品的控制 物资采购中和施工工序中出现不合格品,应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标识记录,评估处理。并采取隔离措施,末经处理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和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4.14纠正和预防措施 4.14.1技术科及项目技术组负责对施工安装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情况按程序要求进行原因分析、调查、且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跟踪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4.14.2工程科及项目工程组负责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4.14.3质安科及项目质安组负责对项目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 4.15搬运、贮存、包装、防护 4.15.1项目技术组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一并编制工程施工安装过程产品保护方案,由项目经理部工程组负责在施工安装过程中认真落实。 4.15.2工程科负责指导并组织项目经理部实施工程施工安装过程产品保护方案。 4.15.3质安科及项目质安组配合编制施工方案时提供质量、安全措施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对质量和安全进行检查。 4.15.4在实施施工安装过程产品保护方案时,项目实施者应如实做好记录。 4.16质量记录的控制 4.16.1项目质量体系要素部门负责工程实施全过程中质量记录的标识、收集、组卷和管理工作。 4.16.2项目经理部文员负责本项目质量体系所有质量记录的标识、收集、组卷和管理工作。 4.16.3质量记录的分类、标识、编号按《质量记录收集管理控制程序》文件6.1,6.2,6.3条规定执行。 4.16.4各项质量记录应按实际执行结果,在当时、当地如实记录,各项事实和数据记录做真实、准确、完善、及时,不得搞事后回忆录,记录内容、日期、签字必须齐全。 4.16.5质量记录要求字迹清晰、工整,必须用炭墨水书写,禁止用铅笔书写,以利长久保存。 4.16.6质量记录的文字、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国家标准用字和法定计量单位,不得使用非标准简化字和非法定计量单位。 4.17内部质量审核经内部审核确定的不合格品,各质量要素相关部门负责按纠正措施进行整改。从而不断改进质量体系。 4.18培训 4.18.1通过对员工不断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和操作工作技能。 4.18.2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上岗,持有相应工作岗位的上岗证或资格证,特殊工种工人必须经过培训持有上岗证。 4.18.3配合各级培训主管部门按《培训工作程序》要求做好对员工的培训,以提高员工的技术素质。 4.19服务 按照合同要求做好实施服务,满足规定要求。 4.20统计技术 4.20.1本工程应用统计技术,对收集的质量数据经过统计、整理和分析,找出影响质量异常波动的原因,研究对策,制定防范措施,使工程质量得到预控,生产出业主满意的优质产品。 4.20.2工作程序 4.20.2.1取样 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包括单层随机抽样法,分层随机抽样法,整体随机抽样法。针对不同的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客观取法,使样品更具代表性,更能反映客观事实。 4.20.2.2质量数据的收集 a)根据需要分类收集,数据要有针对性、代表性、客观性,要求真实、准确、可靠,一般应从原始记录或实测、实量获得。 b)对进场的原材料要按不同厂家、型号、规格、批量休用随机抽样检验而获得数据;对进场的成品、半成品采用随机抽样进行检验而获得数据;对砼试块、砂浆试块等进行试验而获得数据;对轴线位置、标高沉降应全面检测而获得数据;对钢筋焊接或机械连接接头,采取随机取样进行检查试验而获得数据。

第十四章、工程验收  一、堤防工程验收可划分为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二、分部工程完成后应及时进行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可分段进行,完工一段验收一段,未经验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分部工程验收的图纸、资料和成果应按竣工验收的标准制备。   四、工程完工后,必须提交经工地技术负责人签署的下列文件和资料:   1、竣工图纸;   2、施工中有关设计变更的说明和记录;   3、施工单位的试验、测量原始资料和成果及主要筑堤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4、质量事故记录、分析资料及处理结果;   5、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照片或摄像资料;   6、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自检报告;   7、施工总结报告和清单;   8、施工大事记。   五、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将所有资料整理成册,移交工程管理单位,并抄报有关部门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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