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住宅项目群塔防碰撞安全专项方案(附危险源辨识清单),52页Word可下载!.doc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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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住宅项目群塔防碰撞安全专项方案(附危险源辨识清单),52页Word可下载!.doc第五次附着后, 附着架以上塔身悬出段≤28.55m,塔机最大工作高度≤160.9m,使用 57 个塔身标准节。
第六次附着后, 附着架以上塔身悬出段≤28.55m,塔机最大工作高度≤180.5m,使用 64 个塔身标准节。
HJ 1289-2023 土壤和沉积物 15种酮类和6种醚类化合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pdf第四章 危险源辨识与分析
第五章 各参建方安全管理职责
5.1 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1、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3、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4、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
7、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8、塔吊安装完成后,应经当地主管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9、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派专人对塔吊一体化公司,日常的维修、保养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日常检查台账。按签订的一体化责任书要求履行职责。
5.2 安装、拆卸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1、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一体化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指派专人对塔吊进行日常保养及维修。
2、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3、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应签字确认;
4、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设备、机械、材料合格证明,检测报告等材料报送至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验收,并将起重机械设备一体化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6、本工程设备安装、拆卸由一体化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完成。
5.3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1、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4、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5、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六章 群塔作业安全措施
6.1 塔吊的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2)塔吊使用前,在塔吊塔顶、大臂尖、平衡臂尾部张挂红旗和设置夜间红色障碍灯,同时要做好对司机、信号工和司索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其后每月进行1次。所属塔吊司机、信号工和司索工必须服从区段施工队的统一管理,接受其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和考核,持证上岗100%。
3)项目经理部、安拆单位分别以15天、7天一次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针对塔机所存在的问题,对出租方和相关单位的人员进行督促整改。
4)安拆单位要负责督促对塔吊进行保养、维修、自检,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必须停止使用。
5)如每日有两班以上的作业时,要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7)塔吊安装完成后,须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如塔吊停止使用6个月,重新启用前,按规范要求重新进行检测,并进行安全检查,符合要求后才能使用。
6.2 塔吊防碰撞措施
1、水平方向低位塔吊起重臂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防碰撞措施
塔吊在现场的定位布置是关键,通过严格控制各台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来预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在安装方案中已保证任意两塔间距离均大于较低的塔吊臂长2米以上,符合塔吊安全规程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的规定。塔吊在现场的定位保证了塔吊之间不存在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塔身发生碰撞的问题。
2、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防碰撞措施。
由于受施工需要的影响,塔吊间高与低是相对的,但都有可能发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的碰撞事故。项目配备有合格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指挥工和可靠的指挥信号——对讲机,确保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钢丝绳。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风,相当风速达到10.8~13.8米/秒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另外,塔吊租赁公司配备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司为现场服务且按要求持证上岗,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3、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
由于相邻塔吊的作业面有交叉处,所以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各塔吊均按照前面‘塔吊安装’部分所要求的高度顶升即可保证高位塔吊的大臂下限与低位塔吊的大臂上限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由此,符合塔吊安全规程之规定:“2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置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2)多塔作业时,各机指挥要默契合作,不得在大臂交叉范围内同时吊运,要合理安排吊运时间,使各台塔吊能够充分利用各自空间工作。
3)高塔避让低塔。高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低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4)动塔让静塔。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5)空载让重载。两塔同时运行时,空载塔吊必须避让重载塔吊。
6)前臂让后臂。当作业半径内有其他塔吊后臂时,必须判断其运行方向,前臂避让后臂。
7)客塔让主塔。塔吊回转进入其他塔吊使用区域时,应观察主塔大臂的停放位置,主动避让。
8)后塔让先塔。塔吊回转时首先观察相邻塔吊是否回转,应主动停机避让邻塔,确认安全后方可回转作业。
9)信号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作业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信号不清不准吊;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吊物上站人不准吊;埋在地下物不准吊;斜拉斜牵物不准吊;散物捆绑不牢不准吊;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准吊;零碎物无容器不准吊;吊装物重量不明不准吊 。
10)必须对塔吊司机与信号工配备对讲机,对讲机要统一设定频道,并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要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11)信号工、塔吊司机要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
12)信号工在指挥过程中,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转臂过程,同时还须环顾相临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提示铃声。
13)必须在塔机起重臂、平衡臂端、塔帽顶端安装红色闪光灯和红色旗帜。
14)停机时塔吊在回转范围内无障碍物的情况下,吊钩要起升到5米位置,将小车回收到临近塔身10米处。起重臂按顺风向停置。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时,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15)如遇突然停电或出现故障时,为使大臂不影响其它塔吊工作,减少碰撞危险。要用手动装置调整大臂朝向,在回转齿圈处设置障碍固定大臂,无手动回转装置只能先固定大臂,但周围塔吊要避让该塔。
16)对进入交叉作业区域时,应做好交叉区域警示、小车幅度警示和标识。
17)有发生碰撞可能的各塔(区段施工队)之间,必须签订安全协议,明确规则。
18)塔吊司机必须身体健康,并体检合格,经过地方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塔吊操作证,并经工程项目入场三级教育和应知应会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9)为确保指挥统一性,确保群塔作业时安全特指派T5#信号工为总信号工,做到协调统一,安全科学作业。
6.3 防止停电、大风、雷电、非工作时的技术措施
1、每台塔吊用电使用单独回路,直接从配电房内单独接线形成单独回路,防止其与其他设备共用线路造成其他设备跳闸而影响塔吊。
2、塔吊使用回路的各种电线、漏保、开关等一律采用优等全新产品,防止其因为线路或设备老化而造成突然断电。
3、我方将与供电局长期保持联系,要求供电部门在停电前能及时通知我方,便于我方做好准备。
5、塔吊在六级以上大风、雷电大雨天气情况下应停止使用,操作人员应取消大臂限位,调整好塔吊大臂为顺风方向,收回小车,收起吊钩后离开驾驶室,防止大风、雷电对塔吊和操作人员造成损伤。
6、附墙的距离、撑杆布置方式及相互间隔应符合原厂规定。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
7、塔吊在非工作状态时,每班作业完后塔司应将小车收至起重臂根部3m处,打开随风档让其随风而动,减小受风面积确保安全。
8、如有重物悬挂停电后,塔吊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必须采取措施将吊装物体运至安全位置才可下塔机。
6.4 塔吊安全协议及安全交底
1)塔吊进场前所有安全协议书和安全技术交底均须按规定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使用单位必须与安装拆卸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出租单位和安装拆卸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塔吊出租单位或安装单位须与设备承运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塔吊使用前,凡可能造成交叉作业的塔吊双方均须签订交叉作业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3)设备出租单位、安装拆卸单位、使用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均须对本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4)未签订安全协议书及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单位和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
6.5 对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塔吊司机和司索工、信号工的要求
负责制定塔吊防碰撞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负责对塔吊的日常运行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汇报并监督整改。
定期组织对塔吊司机、司索、指挥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对塔吊的操作、维修保养、交接班、日常检查进行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整改。
1)上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2)必须在穿有指挥信号服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
3)项目部定期对塔司人员进行体检,严禁身体有病的人员从事塔司作业。
4)塔司人员严禁酒后作业。
5)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分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
6)严格执行“十不吊”管理规定。
7)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
8)操作控制器时,必须从零点开始,推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加档,每挡停1~2秒,直到最高档。
8)被吊物品严禁超出施工现场范围。
9)起吊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50cm停止,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10)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
11)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降下。
12)当吊钩滑轮组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
13)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作业。
14)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15)凡是回转机构带有常闭式制动装置的塔吊,在停止操作后,司机必须掰开手柄,松开制动,以便起重机能在大风吹动下顺风转动。
16)当周边有障碍物,不允许吊臂处于自由旋转状态时,应设置地锚与低吊钩锁定。
17)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18)塔吊顶升平台上、大臂上、平衡臂上禁放任何浮放物。
19)严禁从塔吊上面往下抛掷任何物品。
20)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
21)塔吊驾驶室内必须配置灭火器材。
22)在无防护栏杆的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加油、保养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3)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1)遇有恶烈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2)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3)钢丝绳严重磨损T/CECS909-2021 彩色涂层不锈钢电缆桥架工程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pdf,达到报废标准。
(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
2 对信号工、司索工的要求
1)信号工、司索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2)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工在作业前,应共同交底,统一信号。
3)信号工正确选择指挥位置,不准站在吊物易碰难躲和违反防护措施的危险部位。
4)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
5)作业时信号工、司索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兼作司索工、信号工。
6)作业中必须戴好安全帽,配穿好专业服装某大剧院基坑围护工程压顶梁、支撑及围囹施工方案,严禁酒后作业,司索工、信号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塔吊起重性能和被吊物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