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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和审批流程(含图表).docx(3)运用科学方法,组织立体交叉,平行流水作业,运用网络技术,确定最好的施工组织方案。
(4)落实季节性施工措施,确保全年连续施工。
(5)尽量利用正式工程、现场、原有建筑物、就近已有的设施,减少现场临时设施搭设工程量。
(6)按实际条件,作人力,物力的综合平衡,组织均衡施工,尽量利用当地资源,减少物资运输量,节约能源。
(7)精心地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节约施工用地,力争不占、少占用地建筑工程楼梯施工工艺.pdf,做好文明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权限。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和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和审批。
第十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发放范围及管理
1,经批准后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总工办发放给项目生产部、质检部及栋号长、专业施工队。
2项目资料员收到公司技术部门发来的施工组织设计后,列表登记发放,发放范围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内业技术人员、资料员等。
第十一条 编审核、审批程序
1、规模较大、技术复杂的项目(重要项目或重要工程)由集团公司审批;一般项目由分公司审批(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
2、一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经分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审核,报分公司总工批准后实施。
3、重要项目或重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由分公司技术部门负责编制,经分公司总工审核后,送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会同安全生产部审核最后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4、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人要逐一签字负责。
5、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一旦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如有变更,必须根据审核程序,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第一条、 施工技术交底目的
为了使参与施工的人员熟悉和了解工程特点、设计意图、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和应注意的问题,使各自的工作范围内责任明确、加强管理,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及企业一系列规范、规程、规定、避免差错和失误、提高工程质量。
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记录作为施工管理的原始技术资料应妥善归档。技术交底应应含以下内容:设计图、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施工进度和工期要求、使用的施工方法和材质要求等。
第二条、施工技术交底方式
1、技术交底应按不同层次、不同要求和不同方式,应使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掌握所从事工作的内容、操作方法和技术要求。
2、项目经理部的技术交底工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工程技术部实施,向各项目相关的技术人员、专业工程师进行书面交底。
3、班组的技术交底由栋号长组织,专业工程师实施,向各班组的班组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进行书面交底。
4、班组的技术交底由班组长组织,必须交底到所有施工作业人员手中。进行技术交底时,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讨论,弄清交底内容。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然后加以归纳汇总,对内容作必要的补充修改,使其更加完善。涉及已经批准的方案计划的变动,应按有关制度报请上级批准。保证施工人员弄清做到心中明确自己的职责、岗位、应该做什么、怎样做。
5、技术交底必须要有交底记录。参加施工技术交底人员(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须签字。未参加施工技术交底人员必须补充交底。工程总体交底记录由项目部资料室保存,现场技术交底由栋号长保存,施工结束后再报送项目资料室存档。
第三条、施工技术交底管理规定
1、技术交底工作由各级技术负责人组织。重大和关键工程项目必要时可请上级技术负责人参与,或由上一级技术负责人交底。各级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管理部门应经常督促检查技术交底工作进行情况。
2、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法。有必要更改时应取得交底人同意并签字认可。栋号长、质检人员发现施工人员不按交底要求施工可能造成不良后果时应立即劝止,劝止无效时有权停止其施工, 同时报上级处理。
3、发生质量、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由交底人员负责;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由生产部负责人、栋号长和施工人员负责;属于违反施工人员“应知应会”要求者由施工人员本人负责;属于无证上岗或越岗参与施工者除本人应负责任外,班组长和分包单位负责人亦应负责。
第四条、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在工程开工前,各级技术管理人员依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技术规范等资料,对班组各级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内容一般包括:
⑴、总承包的工程范围及其主要内容;
⑵、设计文件说明、施工图纸设计内容(不含工程数量);
⑶、施工顺序和施工技术方案;
⑷、技术规范要求、使用的工法或工艺操作规程;
⑸、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要求和评定标准;
⑹、交底部位工期要求;
⑺、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
⑻、施工中保证安全、环保的主要措施;
⑽、所使用材料的特性、技术要求及节约措施;
⑾、各单位在施工中的协调配合、机械设备组合、交叉作业及注意事项;
⑿、设计变更内容及要求;
⒀、已交底工程项目因施工人员、环境、季节、工期的变化或技术方案的改变必须重新交底。
第五章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
第一条、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是指被下道工序施工所隐蔽的分项、分部工程在隐蔽前所进行的检查验收。
第二条、验收组织:一般分部(项)、检验批隐蔽工程在项目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质量员组织验收,邀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重要的隐蔽工程项目,如基础工程等,应由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主持,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验收。
第三条、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没有进行隐蔽验收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凡擅自隐蔽的工程,建设单位、监理人员、本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有停止施工并具有必要的开挖察看权。
第四条、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需要隐蔽的工程工序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及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第五条、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隐蔽工程经双方共同验收后,应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及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其内容按各专业表式填写,填写应力求规范(如钢筋分项工程横向与竖向构件要分开填写)、简明扼要、说明问题;项目专职质检员和监理(建设)单位代表共同会签。不同项目的隐蔽工程,应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
第六条、违反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要给以处罚,甚至承担法律责任。对于隐蔽工程验收中提出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问题,要认真处理,处理后经复核合格并写明处理情况。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六章 施工日志填写制度
第一条 施工日志是施工过程工程项目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最原始、最真实的书面资料,涉及到施工的各个方面,为以后的各种资料提供原始数据。
第二条 施工日志填写必须真实、可靠,书写清晰,避免含糊其词的语句,做到语言精练、准确。施工日志以后将进入竣工资料,要求要有具体的时间、人员、机械、施工方案、施工工艺、上级部门的要求、检查发现的问题等,检查到的问题必须要落实,问题整改必须要有闭合结果。
1、施工日志是重要的工程施工技术履历档案,应按单位或单项工程分别单独填写,并纳入竣工文件。不得几项工程混合或交叉填写。
2、施工日志按栋号由栋号长按规定内容逐日连续填写,不得隔日、跳日或断日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应采用蓝黑或碳素墨汁笔书写,不得使用其他墨汁书写或电脑打印;“记录”栏中应连续填写,不得出现空白行、段、页;对需要补充的内容应在“备注”栏中书写,对记录问题的地方应在“备注”栏注明纠正和验证情况的记录页码。
3、施工日志记录应详略得当,突出重点,着重记录与工程质量形成过程相关的内容,确保工程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4、 施工日志的填写必须及时、真实、准确、连续及详细,记录内容必须与其它资料相关内容一致。从施工准备开始,直至工程竣工。
5、 施工日志填写要能反映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记录数据来源于现场实测。如:施工地段、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技术交底情况、转序及隐蔽工程签认记录。
6、 对施工日志内容填写不全,该记不记的,则按有关规定对技术负责人进行处罚。
1、气候情况,实测施工现场当日最高、最低气温;
2、现场施工方法、劳动力布置、机械配置、施工操作、施工进度和工程地质变化等情况;
3、相关工作记录,如现场取样、检测、测量、技术交底等,并应与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核对,防止差、错、漏、缺、误记现象,确保相关资料的一致性。
4、工序检查、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情况及检查验收结论。
5、每日使用的主要材料规格、数量级检测结果。
6、施工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变更设计、主要工程材料代用等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效果记录。
7、施工中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和处理改进情况记录。
9、上级人员检查时提出的有关质量要求、发现的问题及相关指令,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0、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的使用情况。
11、其他与工程施工和质量形成有关的情况。
12、施工日志中记录的问题必须有纠正和验证记录,做到问题闭合。
14、发生自然灾害和事故报告、方案、处理情况;
15、其它事宜,如:停水、停电、停复工、灾害等情况;
第五条 为便于阅读和检索,施工日志应做到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其记叙可采用四段叙述:
⑴、进度情况:记述当日工程地点、部位和范围,以便能够追溯出工程措施和材料使用的发生点。
⑶、材料情况:记述新进场主要材料的产地、规格和检验结论。
⑷、检测情况:记述参与检测的人员、检验资料编号、检测结论。
以上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进行填写,做到前后要连贯,无遗漏,要有事因、过程、结果。
第七章 工程现场挂牌制度
第一条 各项目必须在现场大门口、办公室、会议室等醒目位置处悬挂项目部有关规章、制度、职责等宣传牌。
第二条 作业班组应在不同施工部位、楼层等挂牌,注明部位、班组名称、操作人员姓名、施工质量状况(由项目质量员填写)等,以加强操作人员的责任心,督促责任人严把施工质量关。
第三条 进场材料必须具备质量证明,入库分类存放,标识明确:材料名称、型号、数量、有效日期等。
第四条 进场钢材,必须具备质量证明,钢材分类挂牌堆放,挂牌明确钢材名称、型号、规格、检测情况等内容。
第五条 成品、半成品材料应挂牌分类堆放,明确材料状态、型号、尺寸、使用部位等。
第六条 混凝土、砂浆自拌时,应挂牌明确混凝土或砂浆的强度等级、施工配合比、及使用部位等数据。
第七条 所有经过法定检测单位鉴定的测量、计量设备必须做出标识,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章 技 术 复 核 制 度
第一条 技术复核是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对工程的过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复核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控制过程施工缺陷或失误,保证工程质量、预防质量事故的有效技术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技术复核的主要内容:
1建筑物龙门板的轴线尺寸和标高:包括龙门板上的轴线尺寸是否与工程测量定位的轴线尺寸一致以及龙门板的标高是否与现场的水准点标高一致。
2基础的灰线:首先应复核龙门板上的墙身中心线是否垂直引到地面上,或龙门板上算出的基槽宽的钉间距离是否正确,然后复核灰线的距离是否与基础宽度一致。
3桩基的定位:根据龙门板的轴线或控制网的控制点江宁新校区景观工程施工方案,对所定桩位点进行复核。
4模板的轴线、断面尺寸和标高:模板支设完成后,应及时对模板的轴线、断面尺寸和标高进行技术复核,凡有不符合要求之处,均应进行纠偏或返工处理。
5设备基础的位置和标高:根据设备基础图对设备基础的位置和标高进行复核。
6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安装时,各类构件的型号、安装位置、搁置长度和标高:主要复核各类构件的型号是否正确,是否按设计位置安放,构件的搁置长度是否符合要求,构件安装后的标高是否正确。
7砖砌体的轴线尺寸和皮数杆:在砌完基础或每一楼层后,应对砌体的轴线进行技术复核,其偏差值应在基础顶面或楼层面进行纠正。关于皮杆数的技术复核,其一是检查皮数杆的数量是否能保证墙的大角处、内外墙交接处、楼梯间及洞口多的地方均能设置;其二是应对皮数杆上的竖向尺寸标志进行复核。
8屋架、楼梯、钢结构的大样图:屋架、楼梯、钢结构的节点,各尺寸间的关系均比较复杂,施工中容易发生错误,一旦有误,处理比较困难,往往给工程带来不可弥补的缺陷,因此必须由翻样预先画出大样图,并经有关人员对其进行技术复核,只有经复核无误后方可支模或下料。
9主要管道、沟的标高和坡度:建筑物的管道、沟的标高和坡度是根据使用的要求决定的,如用于排除液体的管道、沟不能够倒泛水;用于空调的管道标高应与设备协调等。技术复核时按设计要求逐层、逐段进行测量或放水检查。
第三条 技术复核一般由现场施工班组长和观砌、翻样自复后,由项目施工员、质量员会同项目监理项目部共同进行复核,对高、大、难、新及复杂的或采用新结构、新材料的技术复核项目,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集团项目部(含各直属单位)有关部门及项目总监共同参与技术复核。
第四条 技术复核完成后邹城市XXXXXX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程项目污水处理深基坑土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立即填写自复记录和复核意见,然后报送监理单位签复意见,自复人、复核人、监理项目部均应在复核单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