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道路绿化改造工程招标文件发售稿.doc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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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道路绿化改造工程招标文件发售稿.doc(5)机械设备;
(8)企业组织机构框架图;
(9)在施和新承接工程情况;
地基钎探交底(10)诉讼及不良行为记录。
11.4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3)投标报价汇总表;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5)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6)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7)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1.5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5.1施工组织设计
(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2) 劳动力计划表;
(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横道图);
(4) 施工总平面图(如果有);
(5) 临时用地表(如果有);
(8) 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卫生方案。
11.6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若有)。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2.1投标人应根据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相关内容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清单工作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 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投标人经过复核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计算和校核结果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需要招标人答疑的其他问题,按照投标须知中关于提交答疑问题时间和方式的规定一并提交招标人,招标人据此将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核算,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修正已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如果需要颁发修正版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将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13.2.2如果招标人经过核算后,未再颁发修正版工程量清单或虽颁发了修正版的工程量清单,但投标人经过进一步校核后,仍然认为修正版的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及招标文件中其他相关内容存在差异时,投标人应将因上述差异而产生的费用以工程量清单差异金额的形式计入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投标人部分。
经过上述复核、校核及调整后,工程量清单差异应当已经完全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将不接受中标人由于上述工程量之间的差异向招标人提出的任何损失和索赔。
13.2.3设备材料的暂估价部分,投标人应按此报价投标。具体实施时,设备材料订货中需经业主、监理及承包商共同认质、认价确定供货单位。
13.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投标报价应涵盖了图纸和清单的所有内容。
13.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据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定额及市场信息价等计价依据计算报价。
13.5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的竞争性价格。
13.6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7投标报价及竣工结算以工程量清单的格式及要求报出具体价格,可根据市场价格信息及市场实际价格组价。
13.8所有经济洽商及设计变更按以下方法调整:
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项目、工程量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计算方法如下:相同子项目的按该单价进行结算,有类似子目的参考类似单价结算;新增项目应按投标阶段采用的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组价;新增项目的单价应经招标人同意。
本工程为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有的项目按已有的单价和费率计算,有类似的按类似项目单价费率计算,没有的重新组价,经监理和招标人审核按认可的单价计算。
13.9为配合市建委在全市开展的施工安全生产大整顿,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除施工现场的总体管理措施外,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方案和组织措施应分别配以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必要的计算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人和岗位职责,制订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特殊专业工程还应制订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等等。
投标人应按照建设部《建办〔2005〕89号文件》及北京市施工安全管理处《京建施〔2005〕802号文件》的规定,针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周边环境、消防安全等的措施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列项并计入投标总价。取费费率不得低于文件规定的费率范围,并不得作为让利因素参与竞标。同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详细说明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所采取的各项措施。
根据京劳社工发[2006]138号、177号文件规定,民工工伤保险全额单独列出。
13.10为贯彻市政府“控制扬尘污染”的要求,投标人应在其投标预算书中列出一项“扬尘污染控制”子目,并根据下列具体要求填报一笔费用,计入投标总价。
投标人必须响应上述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制订具体措施,并将落实有关措施必须发生的费用计入投标总价中,不允许以任何理由不报价。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本工程不接受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暗标部分除外)。
18.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暗标部分除外)。
18.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但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得有任何修改。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包装
19.1投标人应将编制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四部分分别装订成册。
除技术暗标副本以外,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其他各部分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处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对“正本”和“ 副本”字样的标识方式不做统一要求)。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编印、装订要求应执行暗标的相关规定。
19.2 技术标“暗标”部分,除正本的封面外,副本封面(包括封底、侧封)及所有正文中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以往工程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名称或编号等);招标文件技术标所有副本的封面、封底和侧封必须是完全空白,不需标明“副本”字样。
技术标“暗标”部分的封面、封底、侧封一般均使用A4白色复印纸。
19.3 招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的所有正、副本的正文应当按以下要求排版制作(文字格式不作废标条款):
19.3.1全文采用MICROSOFT—WORD2000版本打印;
19.3.2 纸张:A4白色复印纸(70g);
19.3.3字体:宋体;
19.3.4字号:(1)章标题:三号 (2)其他:四号(图表不限);
19.3.5行距: 固定值22磅;
19.3.6页边距 :上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
19.3.7除图表外,不允许使用彩色打印;
19.3.8不允许页眉,且页脚只准出现页码,页码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设在页脚对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不得分章或节单独编码;
19.3.9各章节的图表统一装订在全册的最后,按章节次序排列;对于比较大的图表可使用白色A3复印纸,但须将A3纸折叠成A4纸大小并统一装订;
19.3.10各章节之间须分页编排,且不用加隔页纸;
19.3.11 不得分册装订,页数过多时,应当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予以缩减。
19.4 所有投标文件各分册均须左侧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
19.5投标文件的密封必须带盖章标识,在投标文件袋(箱)每个开口处密封,并按照招标人在密封条上的盖章标识进行盖章(限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密封。
2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1.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
21.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5.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5.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5.3.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25.3.2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5.3.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5.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5.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6、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6.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6.1.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6.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6.2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26.2.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6.2.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6.2.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6.2.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工业区压缩天然气加工厂消防水池基坑支护施工方案26.2.5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不适用)
26.2.6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五人组成,5名由相关部门的专家库随机抽取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负责评标活动。
27.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8.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DB1306T 206-2022 市场监督管理所装饰装修和标识规范.pdf,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8.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