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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物资设备采购合同示范文本.docx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承担相应费用,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如不能及时运离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送达交货地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5.3.5 验收责任:现场验收并不能免除乙方对货物质量所负的责任,如在使用时或使用后发现确实因该货物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而造成相应损失,如返工、工期延长等经济和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可直接从应付款中扣除。对于由该质量问题引起的工程坍塌、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乙方应承担直接经济和法律责任。
5.4 风险转移:乙方须负责货物正式交货前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包括运输途中、装卸货中的人身和货物的安全,期间的人身伤害及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直至乙方将货物送至约定交货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入库,并办理完验收手续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方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5.5 安装、调试指导:甲方有权根据需要要求乙方指派专业人员对材料设备的安装进行免费指导,并就使用注意事项对项目相关人员进行交底或培训;需调试的材料设备,乙方应指派专业工程师协助甲方完成产品调试。如涉及特种作业的T/CISA 003-2017 电站用新型马氏体耐热钢08Cr9W3Co3VNbCuBN(G115)无缝钢管.pdf,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甲方有权禁止其进入现场。
乙方必须对其参与现场调试、安装、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自带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乙方现场调试、安装、服务人员在进入甲方的施工现场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1.1 月度结算:月度结算工作内容为上月 21 日至本月 20 日期间所供应的货物。乙方应在每月20日提出月度结算申请,双方在【 当月28日 】前对结算周期内供应的货物进行对账结算。乙方逾期提交结算资料的,甲方将不予在本期确认,顺延至下一期,因此导致结算或付款不及时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1.2 完工结算:乙方在供货结束后 30 天内向甲方提出完工结算申请,并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资料清单及份数要求如下:【 】。
甲方在收到完工结算申请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 3 个月内完成结算审核,甲方对结算申请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甲方审核期限自收到补正或补充资料后重新起算。
完工结算书由甲方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乙方对此明确知晓。除此之外,乙方提供的任何单据,无论经任何部门盖章和签字,均不可作为结算支付的依据。
如乙方未按约定期限提出结算申请或未提供完整结算资料,经甲方催告后【 14 】天内仍未提供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本合同、现有结算资料及乙方实际履约情况单方办理结算,确定结算金额,乙方无条件接受。
6.2.1 支付方式:甲方采用【银行转账、汇票、支票、保理、供应链融资、以房抵款、其他(注:按实际情况填写)】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如涉及贴现费用,贴现费由【 】方承担。
6.2.2 支付时间:按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
(1)月度付款:甲方次月末前支付本月结算货款的【 】%,全部供货完成且办理完工结算后支付至已结算货款的【 】%,剩余【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3个月内支付。
(2)节点付款:【 】节点完成后支付已结算货款的【 】%,【 】节点完成后支付已结算货款的【 】%,全部供货完成且办理完工结算后支付至已结算货款的【 】 %;剩余【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3个月内支付。
(3)其他方式:【 】。
6.2.3 乙方收款账户
账户名:【 】;
开户行:【 】;
账 号:【 】。
乙方收款账户原则上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的,应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否则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账户付款,视为乙方收到相应货款。因乙方提供账户信息错误或账户变动未签订补充协议,导致不能收款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3.1 乙方应根据甲方结算金额开具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增值税(请勾选:□专用 □普通)发票,计税方法为(请勾选:□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双方发票信息如下:
任何一方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应提前15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6.3.2 乙方应在开票之日起7天内将发票送达甲方指定人员【 】,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6.3.3 乙方应开具合法、有效、准确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且经验证合法有效后方能向乙方付款。如乙方未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不合规、不及时、无法认证,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甲方付款逾期,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利息、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得擅自作废、红冲,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3.4 若乙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甲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
6.3.5 若甲方从货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等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扣除前的货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均为含税金额,在甲方支付违约金前,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率或征收率,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6.3.6 若甲方遗失增值税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增值税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6.3.7 增值税税率变化: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的,以货物进场验收时间点适用政策调整起始时间为准,按新的税率执行。
7.1 由于工程现场变更及承包合同解除等原因导致甲方所需货物品牌、规格型号及数量发生变化时,乙方要按甲方的通知要求进行货物的退货和换货;如所换货物在本合同中未列出价格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认价格及数量,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 若乙方未按照甲方通知进行供货,货物数量、品牌、规格型号、性能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接受退货处理。
7.3 因乙方原因导致退换货的,乙方自行承担因此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乙方到达甲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货运毁损的风险转移至乙方。
8.1 乙方应保证提供货物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对于非乙方所有知识产权的货物,乙方有义务提供给甲方正规渠道证明,并不得有任何未决的诉讼或争议。
8.2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工程所在地使用其货物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保证甲方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或权利主张,否则乙方应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赔偿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等)。
8.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本合同及为签订合同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因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9.3 不可抗力的后果承担:甲乙双方应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履行合同的期限相应延长。
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0.1 乙方迟延交货的,应按【 】元/天的标准计算违约金,因迟延交货导致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停工期间的现场人工工资、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费用,以及第三方向甲方主张的工期延误赔偿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2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须立即将该批次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交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要求的货物,并承担该批次货物总价【 】%的违约金;如乙方未及时将该批货物运离现场的,乙方除应承担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等费用。如甲方认为可以修理的,由乙方负责修理,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3 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保证第三方不能对甲方就该货物主张任何权利。如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0.4 乙方交付的货物数量不足的,应及时予以补足,若超过【 】天或严重影响项目进度,则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另行购买所需货物,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5 因乙方原因中途停止供应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另行购买所需货物,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6 乙方因供货数量的增减要求变更合同单价或拒绝供应货物的,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10.7 如乙方在收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48 】小时内未提供维修服务、或乙方未在约定或甲方指定期限内完成维修、或乙方维修后仍未达到合同要求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0.8 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0.9 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及损失赔偿,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如甲方决定合同继续履行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1.1 乙方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乙方供应的标的物以次充好、供应贴牌产品或在质量检查中被质监部门或国家认可的材料检测机构评为不合格;
(2)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延迟交货达到3次,经甲方催告后仍不及时供货或拒绝供货的;
(3)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发生6.3.3条款情形超过三次的或给甲方造成合同总价【 】%及以上重大损失的。
11.2 如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解除或终止,或因工程变更导致甲方无需采购约定货物时,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定制化加工半成品费用双方协商处理,非定制化费用由乙方承担。
11.3 出现下列情况时,甲乙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2)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解除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1.4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合同结算及支付手续,具体按本合同第6条约定执行。
12.2 邮件邮寄至上述地址被拒收或无人签收,亦视为已经送达,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期限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
合同当事人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等】申请仲裁(广州区域的项目需选择广州仲裁委员会);
2.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1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对外提供担保。违反本条款约定,除转让无效和对外提供担保无效外,乙方还应承担合同总价的【 】%的违约金。
14.2 甲方项目经理或项目部其他任何人员从事以下行为或甲方项目部印章加盖以下文件均为无效,甲方不予认可,不利后果由乙方及有关个人承担:
(1)签署(订)任何借贷、担保性质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条、保函、保证书、承诺书;
(2)签署代他人清偿债务的文件,签署放弃债权的文件;
(3)签署(订)任何经济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分包合同、租赁合同;
(4)签署(订)任何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的文件。
(5)签署应当由甲方(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收(付)款文书、工程完工结算书、工期顺延文件及其他免除乙方责任的文件等。
【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补充 】
16.1 本合同采用电子签约方式,甲乙双方已在“云筑网”筑易签平台完成企业实名认证及企业电子印章授权,双方均认可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
16.2 本合同自双方在“云筑网”筑易签平台盖章之日起生效。
成都理工大学新校区道路管网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甲方:【 】
乙方:【 】
为规范合同签订和履约过程中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廉洁合同,作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所有工作人员、乙方(和/或其代理人)及其所有工作人员、乙方在该工程使用的分包队伍、协作队伍、材料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
二、甲方对其工作人员的廉洁要求
甲方禁止其工作人员从事如下行为:
清华国际科技交流中心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向乙方索要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感谢费等;
2. 接受乙方馈赠的礼品礼金、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购物卡券等;
3. 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接受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的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