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 55-2011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JGJ 55-2011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积分0.00
特惠
积分0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JGJ 55-2011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3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39675
VIP资源

JGJ 55-201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JGJ 55-2011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3.0.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满足混凝土配制强度及其他力学性 能、拌合物性能、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的设计要求。混凝士拌合 物性能、力学性能、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的试验方法应分别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1 50080、《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和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150082 的规定,

设计所采用的细骨料含水率应小于0.5%,粗骨料含水率 0. 2% 。

LY/T 3289-2021 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指南 拟单性木兰属小胶凝材料用量应符合表3.0.4的规定

.0.4混凝士的最小胶凝材料用量

1钢筋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最大批

采用其他通用硅酸盐水泥时,宜将水泥混合材掺量20%以上的混合材量 人矿物掺合料:

主:1采用其他通用硅酸盐水泥时,宜将水泥混合材掺量20%以上的混合材量计 人矿物掺合料; 2复合掺合料各组分的掺量不宜超过单掺时的最大掺量; 3在混合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矿物掺合料时,矿物掺合料总掺量应符合表中 复合掺合料的规定。

2复合掺合料各组分的掺量不宜超过单掺时的最大掺量; 3 在混合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矿物掺合料时,矿物掺合料总掺量应符合表 复合掺合料的规定。

注:1采用其他通用硅酸盐水泥时,宜将水泥混合材掺量20%以上的混合材量计 人矿物掺合料; 2复合掺合料各组分的掺量不宜超过单掺时的最大掺量; 3在混合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矿物掺合料时,矿物掺合料总掺量应符合表中 复合掺合料的规定。

人矿物掺合料; 2复合掺合料各组分的掺量不宜超过单掺时的最大掺量; 3在混合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矿物掺合料时,矿物掺合料总掺量应符 复合掺合料的规定。

3.0.6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应符合

的规定,其测试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 规程》JTJ270中混凝土拌合物中氯离子含量的快速测定方法的 规定。

表3.0.6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

3.0.7长期处于潮湿或水位变动的寒冷和严寒环境以及盐冻环 境的混凝土应掺用引气剂。引气剂掺量应根据混凝土含气量要求 经试验确定,混凝土最小含气量应符合表3.0.7的规定,最大不 宜超过 7. 0% 。

表3.0.7混凝土最小含气量

注:含气量为气体占混凝土体积的百分比

3.0.8对于有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设计要求的工程,宜掺用 适量粉煤灰或其他矿物掺合料,混凝土中最大碱含量不应大于 3.0kg/m²;对于矿物掺合料碱含量,粉煤灰碱含量可取实测值 的1/6,粒化高炉矿渣粉碱含量可取实测值的1/2

4混凝土配制强度的确定

1当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小于C60时,配制强度应按下 式确定:

feu.0 ≥ feu,k + 1. 6450

式中: feu,o 混凝土配制强度(MPa); fcu,k一 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这里取混凝土的 设计强度等级值(MPa); g一混凝土强度标准差(MPa)。 2当设计强度等级不小于C60时,配制强度应按下式 确定:

feu.0 ≥ 1. 15 feu.k

1当具有近1个月~3个月的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混 凝土的强度资料,且试件组数不小于30时,其混凝土强度标准 差。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一 混凝土强度标准差; feu.i 第i组的试件强度(MPa); mfcu n组试件的强度平均值(MPa): n一 试件组数。 对于强度等级不大于C30的混凝士,当混凝土强度标准差 十算值不小于3.0MPa时,应按式(4.0.2)计算结果取值;当 混凝土强度标准差计算值小于3.0MPa时,应取3.0MPa。

对于强度等级大于C30且小于C60的混凝土,当混凝土强 度标准差计算值不小于4.0MPa时,应按式(4.0.2)计算结果 取值;当混凝土强度标准差计算值小于4.OMPa时,应 取 4. OMPa。 2当没有近期的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混凝土强度资料 时,其强度标准差可按表4.0.2取值

表4.0.2标准差α值(MPa)

5.1.1当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C60时,混凝土水胶比宜按下式 计算:

式中:W/B 混凝土水胶比; αa、αb 回归系数,按本规程第5.1.2条的规定取值: h一 胶凝材料28d胶砂抗压强度(MPa),可实测: 且试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水泥胶砂强度检 验方法(ISO法)》GB/T17671执行;也可按本 规程第5.1.3条确定。 5.1.2回归系数(αa、αb)宜按下列规定确定: 1根据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通过试验建立的水胶比与混 凝土强度关系式来确定:

混凝土水胶比; 回归系数,按本规程第5.1.2条的规定取值 胶凝材料28d胶砂抗压强度(MPa),可实测 且试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水泥胶砂强度检 验方法(ISO法)》GB/T17671执行;也可按本 规程第 5. 1.3 条确定。

5. 1.2回归系数(α、αb)宜按下列规定确定:

1根据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通过试验建立的水胶比与混 凝土强度关系式来确定: 2当不具备上述试验统计资料时,可按表 5.1.2选用

表 5. 1. 2回归系数(α。、α%) 取值表

当胶凝材料28d胶砂抗压强度值(fb)无实测值时,可 式计算

fb = Yys fce

中:、 粉煤灰影响系数和粒化高炉矿渣粉影响系 可按表 5. 1. 3 选用;

fce一 水泥28d胶砂抗压强度(MPa),可实测,也 可按本规程第5.1.4条确定。

灰影响系数()和粒化高炉矿渣

注:1采用I级、IⅡ级粉煤灰宜取上限值; 2采用S75级粒化高炉矿渣粉宜取下限值,采用S95级粒化高炉矿渣粉宜取 上限值,采用S105级粒化高炉矿渣粉可取上限值加0.05: 3当超出表中的掺量时,粉煤灰和粒化高炉矿渣粉影响系数应经试验确定。

5.1.4当水泥28d胶砂抗压强度(fce)无实测值时,可按下式

4当水泥28d胶砂抗压强度(fce)无实测值时,可按下 :

fce = Ye fce.s

1.4水泥强度等级值的富余系数

5.2用水量和外加剂用量

1每立方米干硬性或塑性混凝土的用水量(mwo)应符 规定:

注:1本表用水量系采用中砂时的取值。采用细砂时,每立方米混凝土用水量可 增加5kg~10kg;采用粗砂时,可减少5kg~10kg; 2掺用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时,用水量应相应调整。

5.2.2掺外加剂时,每立方米流动性或大流动性混凝土的用水 量(mwo)可按下式计算:

β—一外加剂的减水率(%),应经混凝土试验确定。 5.2.3每立方米混凝土中外加剂用量(mao)应按下式计算:

5.2.3每立方米混凝土中外加剂用量(mao)应按下式计算:

mao = mboBl

式中: mao 计算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中外加剂用量(kg/m²); mbo 计算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士中胶凝材料用量(kg/m²): 计算应符合本规程第5.3.1条的规定; βa一一外加剂掺量(%),应经混凝土试验确定。

5.3胶凝材料、矿物掺合料和水泥用量

5.3.1每立方米混凝土的胶凝材料用量(mbo)应按式(5.3.1) 计算,并应进行试拌调整,在拌合物性能满足的情况下,取经济 合理的胶凝材料用量。

mbo = mwo W/B

mwo" 计算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用水量(kg/m3); W/B—一混凝土水胶比。

5.3.2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矿物掺合料用量(mfo)应按下式 计算:

mfo = mhoB

计算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

式中:mfo 计算配合比每立方来混凝土中矿物疹合料用量 (kg/m3) ; β一一矿物掺合料掺量(%),可结合本规程第3.0.5条 和第5.1.1条的规定确定。 5.3.3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mc)应按下式计算:

矿物掺合料掺量(%),可结合本规程第3.0.5条 和第5.1.1条的规定确定。 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m)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m 计算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士中水泥用量(kg/m

砂率(β)应根据骨料的技术指标、混凝土拌合物性能

和施工要求,参考既有历史资料确定

5.4.2当缺之砂率的历史资料时,混凝土砂率的确定应符合下 列规定: 1:珊落度小于10mm的混凝土,其砂率应经试验确定; 2落度为10mm~60mm的混凝土,其砂率可根据粗骨 料品种、最大公称粒径及水胶比按表5.4.2选取; 3落度大于60mm的混凝土,其砂率可经试验确定,也 可在表5.4.2的基础上,按落度每增大20mm、砂率增大1% 的幅度予以调整。

表 5. 4. 2混凝士的砂率 (%)

注:1本表数值系中砂的选用砂率,对细砂或粗砂,可相应地减少或增大砂率; 2采用人工砂配制混凝土时,砂率可适当增大; 3只用一个单粒级粗骨料配制混凝土时,砂率应适当增大

5.5 粗、细骨料用量

5.5.1当采用质量法计算混凝土配合比时,粗、细骨料用量应

mfo 十mo +mgo +mso 十mwo mso β, = X 100% m.o + m.

m +mgo +mso mwo = m

mso X 100% mgo fmso

式中: mgo 计算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粗骨料用量(kg/m); mso 计算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细骨料用量(kg/m²); P 砂率(%); mp 每立方米混凝土拌合物的假定质量(kg),可取

2350kg/m3~2450kg/m²。

5.5.2当采用体积法计算混凝土配合比时,砂率应按公立

6.1.1混凝土试配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进行搅拌,并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混凝土试验用搅拌机》JG244的规定,搅拌方法 宜与施工采用的方法相同。 6.1.2试验室成型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 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的规定。 6.1.3每盘混凝土试配的最小搅拌量应符合表6.1.3的规定 并不应小于搅拌机公称容量的1

表6.1.3混凝土试配的最小搅拌

6.1.4在计算配合比的基础上应进行试拌。计算水胶比宜保持 不变,并应通过调整配合比其他参数使混凝士拌合物性能符合设 计和施工要求,然后修正计算配合比,提出试拌配合比。 6.1.5在试拌配合比的基础上应进行混凝土强度试验,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三个不同的配合比,其中一个应为本规程第 6.1.4条确定的试拌配合比,另外两个配合比的水胶比宜较试拌 配合比分别增加和减少0.05,用水量应与试拌配合比相同,砂 率可分别增加和减少1%; 2进行混凝土强度试验时,拌合物性能应符合设计和施工 要求;

3进行混凝土强度试验时,每个配合比应至少制作一组试 件,并应标准养护到28d或设计规定龄期时试压。

6.2.1配合比调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本规程第6.1.5条混凝土强度试验结果,宜绘制强 度和胶水比的线性关系图或插值法确定略大手配制强度对应的胶 水比; 2在试拌配合比的基础上,用水量(mw)和外加剂用量 (ma)应根据确定的水胶比作调整; 3胶凝材料用量(m)应以用水量乘以确定的胶水比计算 得出; 4粗骨料和细骨料用量(mg和ms)应根据用水量和胶凝材 料用量进行调整

配合比调整后的混凝十拌合物的表观密度应按

= m+mf +mg+mstmu

式中: 混凝土拌合物的表观密度计算值(kg/m); me 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kg/m²): mf 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矿物掺合料用量(kg/m); mg 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粗骨料用量(kg/m); ms 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细骨料用量(kg/m): mw 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用水量(kg/m)。 2混凝土配合比校正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混凝士拌合物的表观密度实测值(kg/m)。 当混凝土拌合物表观密度实测值与计算值之差的绝对值

不超过计算值的2%时,按本规程第6.2.1条调整的配合比可维 持不变;当二者之差超过2%时,应将配合比中每项材料用量均 乘以校正系数())。

5对耐久性有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应进行相关耐久性试验

用,并应在启用过程中予以验证或调整。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 1对混凝土性能有特殊要求时; 2水泥、外加剂或矿物掺合料等原材料品种、质量有显著 变化时。

7.1.1抗渗混凝土的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 2粗骨料宜采用连续级配,其最大公称粒径不宜大于 40.0mm,含泥量不得大于1.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0.5%; 3细骨料宜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得大于3.0%,泥块含量 不得大于1.0%; 4抗渗混凝土宜掺用外加剂和矿物掺合料,粉煤灰等级应 为级或Ⅱ级。 7.1.2抗渗混凝土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最大水胶比应符合表7.1.2的规定; 2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的胶凝材料用量不宜小于320kg; 3砂率宜为35%~45%。

HG/T 5094-2016 遇油、遇水自膨胀橡胶封隔器表7.1.2抗渗混凝土最大水胶日

配合比设计中混凝土抗渗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配制抗渗混凝土要求的抗渗水压值应比设计值摄

高 0.2MPa; 2抗渗试验结果应满足下式要求:

式中:P,—6 个试件中不少于 4 个未出现渗水时的最大水压值

式中:P,一一6个试件中不少于4个未出现渗水时的最大水压值 (MPa); P一一设计要求的抗渗等级值。 7.1.4掺用引气剂或引气型外加剂的抗渗混凝土JB/T 3860.2-2011 机床 楔式动力卡盘 第2部分:梳齿卡爪互换性尺寸,应进行含气 量试验,含气量宜控制在 3. 0%~5.0%

7.1.4掺用引气剂或引气型外加剂的抗渗混凝土,应进行含气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