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5144-2019 600MPa 级普通热扎带肋钢筋应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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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5144-2019 600MPa 级普通热扎带肋钢筋应用技术规程

钢筋在最大力作用下的总

4.0.5应用HRB600、HRB600E钢筋的混凝土结构,梁、板的 混凝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墙、柱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 于C35,不宜低于C40。 4.0.6当结构设计有抗震设防要求时,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性能 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按一、二、三级抗震等 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其纵向受力普通钢筋采用 HRB600E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 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 于1.30; 3钢筋在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0%。 4.0.7钢筋的尺寸、外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 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1499.2的规定;HRB600 及HRB600E钢筋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0.7的规定

DB37T 3960-2020 公路隧道运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表4.0.7钢筋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偏差限值

5.0.1配置热轧带肋钢筋的混凝土结构,其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验算,应符合本章的规定。本规程未做规 定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及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 土结构技术规程》JGI3等的规定

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验算,应符合本章的规定。本规程未做规 定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及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 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等的规定 5.0.2当采用塑性内力重分布分析方法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计算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置热轧带肋钢筋的混凝土连续梁和连续单向板,可采 用塑性内力重分布方法进行分析, 重力荷载作用下的框架、框架一剪力墙结构中的现浇梁以及 双向板等,经弹性分析求得内力后,可对支座或节点弯矩进行适 当调幅,并确定相应的跨中弯矩。 2按考虑塑性内力重分布分析方法设计的结构和构件,应 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要求且采用有效的构造措施。 对于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构件,以及要求不出现裂缝或处于 三a、三b类环境情况下的结构,不应采用考虑塑性内力重分布 的分析方法 3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梁端边缘截面的负弯矩调幅幅度不 宜大于20%;弯矩调整后的梁端截面计人受压钢筋作用的相对 受压区高度不应超过0.35,且不宜小于0.10。钢筋混凝土板的 负弯矩调幅幅度不宜大于20%。 5.0.3在矩形、T形、倒T形和I形截面的钢筋混凝土受拉、 受弯和偏心受压构件及预应力混凝土轴心受拉和受弯构件中,按 荷载标准组合或准永久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影响的最大裂缝宽度 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Wmx = Cwaery (1. 9cs + 0. 08 d Ote ±= 1. 1 0. 65fk PteOs de= n;d? Znvid; A.+Ap Pte = Ar

αcr 构件受力特征系数,按表5.0.3采用; 裂缝间纵向受拉钢筋应变不均匀系数;当出<0.2 时,取出=0.2;当1.0时,取出=1.0;对直 接承受重复荷载的构件,取出=1.0; 按荷载准永久组合计算的钢筋混凝土构件纵向受 拉普通钢筋应力或按标准组合计算的预应力混凝 土构件纵向受拉钢筋等效应力; 钢筋的弹性模量; 最外层纵向受拉钢筋外边缘至受拉区底边的距离 (mm);当c<20时,取c=20;当c>65时,取 cs=65; Ote 按有效受拉混凝土截面面积计算的纵向受拉钢筋 配筋率;对无粘结后张构件,仅取纵向受拉普通 钢筋计算配筋率;在最大裂缝宽度计算中,当Ote <0.01时,取pte=0.01; Ate有效受拉混凝土截面面积;对轴心受拉构件,取 构件截面面积;对受弯、偏心受压和偏心受拉构 件,取A=0.5bh十(b一b)h:此处b、h为受 拉翼缘的宽度、高度; A 受拉区纵向普通钢筋截面面积; 受拉区纵向预应力筋截面面积: dea 受拉区纵向钢筋的等效直径(mm);对无粘结后 张构件,仅为受拉区纵向受拉普通钢筋的等效直

径(mm); 受拉区第i种纵向钢筋的公称直径;对于有粘结预 应力钢绞线束的直径取为nidl,其中d为单 根钢绞线的公称直径:n1为单束钢绞线根数: ; 受拉区第i种纵向钢筋的根数;对于有粘结预应力 钢绞线,取为钢绞线束数; 受拉区第2种纵向钢筋的相对粘结特性系数,可取 1.0;对有环氧树脂涂层的钢筋,可取0.8; C 受弯构件裂缝宽度修正系数:对承受吊车荷载但 不需做疲劳验算的受弯构件,取Cw=0.85;对按 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的有关规定配置表层钢筋网片的梁,取C=0.7; 对eo/ho≤0.55的偏心受压构件,可不验算裂缝宽 度;对处于二a类环境下的地下室底板,取Cw= 0.7;其他情况,取Cw=0.85。当构件为非受弯构 件时, 取 Cw = 1。

表5.0.3构件受力特征系数

5.0.4热轧带肋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的挠度验算,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相关规定。 5.0.5当进行钢筋代换时,除应符合设计要求的构件承载力、 最大力下的总伸长率、裂缝宽度验算以及抗震规定以外,尚应满 足最小配筋率、钢筋间距、保护层厚度、钢筋锚固长度、接头面 积百分率及搭接长度等构造要求

6.1.1配置于混凝土结构中的热轧带肋钢筋,当计算中充分利 用钢筋的抗拉强度时,受拉钢筋的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本锚固长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lab 受拉钢筋的基本锚固长度; 锚固钢筋的外形系数,可取0.14或根据试验测定; f, 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f 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按现行国家标准《混 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采用;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C60时,按C60取值; d一锚固钢筋的直径。 2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应根据锚固条件按下列公式计算, 且不应小于200mm:

式中:。 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 5.锚固长度修正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 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采用,当多于一项时, 可按连乘计算,但不应小于0.6。 3抗震设计时,纵向受拉钢筋的抗震锚固长度laE应按下式 计算:

式中:la纵向受拉钢筋的抗震锚固长度;

级抗震等级取1.15,对三级抗震等级取1.05,对 四级抗震等级取1.00。 4当锚固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大于5d时,锚固长度范围 内应配置横向构造钢筋,其直径不应小于d/4;对梁、柱、斜撑 等构件间距不应大于5d,对板、墙等平面构件间距不应大于 Od,且均不应大于100mm,此处d为锚固钢筋的直径。 5.1.2梁柱节点中纵向受拉钢筋的锚固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相关规定。 .1.3当混凝土结构中的热轧带助钢筋采用钢筋锚固板锚固时, 锚固区的设计及钢筋锚固板的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锚 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256的规定

5.2.1轴心受拉及小偏心受拉杆件的纵向受力钢筋不得采用绑 扎搭接;当其他构件中的钢筋采用绑扎搭接时,受拉钢筋直径不 宜大于25mm,受压钢筋直径不宜大于28mm。 6.2.2公称直径小于14mm的钢筋不宜采用机械连接。 6.2.3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互相错 开。钢筋绑扎搭接接头区段的长度为1.3倍搭接长度,凡搭接接 头中点位于该搭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图6.2.3)。纵向受力钢筋的搭接长度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 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计算。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 力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 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积的比值。当直径不同的钢筋搭接 时,按直径较小的钢筋计算。 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对梁 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 50%。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时, 对梁类构件,不宜大于50%;对板、墙、柱及预制构件的拼接 处,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5.2.4纵向受力钢筋的机

接区段的长度为35d,d为连接钢筋的较小直径。凡接头中点位 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机械连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纵向受拉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宜大 于50%;但对板、墙、柱及预制构件的拼接处,可根据实际情 况放宽。纵向受压钢筋的接头百分率可不受限制。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的机械连接接头:除应满足 设计要求的抗疲劳性能外,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纵向受力钢筋 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应大于50%。 机械连接套筒的保护层厚度宜满足有关钢筋最小保护层厚度 的规定。机械连接套筒的横向净间距不宜小于25mm;套筒处箍 筋的间距仍应满足相应的构造要求

纵向受力钢筋的焊接接头应相互错开。钢筋焊接接头连接区 段的长度为35d且不小于500mm,d为连接钢筋的较小直径, 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焊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 区段。 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纵向受拉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宜大 于50%;但对板、墙、柱及预制构件的拼接处,可根据实际情

图6.2.3同一连接区段纵向受拉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 注:图中所示同一连接区段内的搭接接头钢筋为两根,

当钢筋直径相同时,接头面积百分率为50%

5当试验确定可采用焊接时,焊接接头应满足

6.3纵向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及保护层

5.3.1当结构设计无抗震设防要求时,钢筋混凝土构件中的纵 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率0min(%)不应小于表6.3.1规定的数值。

表6.3.1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

注:1 受压构件全部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当采用C60以上强度等级的混凝 土时,应按表中规定增加0.10: 2 偏心受拉构件中的受压钢筋,应按受压构件一侧纵向钢筋考虑; 受压构件的全部纵向钢筋和一侧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以及轴心受拉构件和小 偏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均应按构件的全截面面积计算; 受弯构件、大偏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应按全截面面积扣除受 压翼缘面积(b一b)h后的截面面积计算; 当钢筋沿构件截面周边布置时,“一侧纵向钢筋”系指沿受力方向两个对 边中一边布置的纵向钢筋; 卧置于地基上的混凝土板,板中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可适当降低,但不 应小于0.15%。

6.3.2当结构设计有抗震设防要求时,钢筋混凝土构件中的纵

关规定。 6.3.4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横向钢筋配置、梁柱节点构造以及其 他构造要求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的相关规定。 有抗震设防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及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 土结构技术规程》JGI3的相关规定

6.3.5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表6.3.5的相关规定。

注:!表中括号内数值用于框架结构的柱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60以上时,应按表中数值增加0.1采用

3剪力墙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二、三级抗震等级的剪力墙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 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25%;四级抗震等级剪力墙不应 小于0.2%; 2)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水平和 竖向分布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0.3%。 3.3梁、柱、墙的箍筋构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 寸设计规范》GB50010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相 关规定。

6.3.5混凝土保护层的最小厚度c(mm

3.5混凝士保护层的最小厚

基础中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从 垫层顶面算起,且不应小于40mm 2构件中受力纵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d 3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的混凝土结构,最外层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表 6.3.5的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的混凝土结构,最外层钢筋的保护 层厚度不应小于表6.3.5中数值的1.4倍。

7.1.6施工中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 正常等现象时,应禁止使用该批钢筋。 7.1.7钢筋进场时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及力学性能检测,钢筋 应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7.2.1钢筋加工宜采用专业化生产的成型钢筋,并宜集中加工、

7.2.1钢筋加工宜采用专业化生产的成型钢筋,并宜集中加工、

[d)末游两似点煜错解

7.3.1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

7.3钢筋连接与安装

构中,梁端、柱端箍筋加密区范围内不宜设置钢筋接头,且不应 进行钢筋搭接。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接 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7.3.2钢筋机械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丝头现场加工与接头安装应按接头技术提供单位的 加工、安装技术要求进行,操作工人应经专业培训合格后上岗, 人员应稳定。钢筋丝头加工与接头安装应经工艺检验合格后方可 进行。 2机械连接接头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 小厚度的规定;接头之间的横向净间距不宜小于25mm。 3机械连接接头材料及质量要求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的有关规定。 4钢筋丝头加工及接头安装要求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钢 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的有关规定。 7.3.3机械连接接头的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结构中要求充分发挥钢筋强度或对延性要求较高 的部位应选用1I级接头:当在同一连接区段内必须实施100%钢 筋接头的连接时,应采用I级接头。 2混凝土结构中钢筋应力较高但对延性要求不高的部位可 采用III级接头。 7.3.4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宜相互错开。钢筋机械 连接的连接区段长度应按35α计算,当直径不同的钢筋连接时, 按直径较小的钢筋计算。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钢筋机械连接接 头的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头宜设置在结构构件受拉钢筋应力较小部位,高应力 部位设置接头时,同一连接区段内血级接头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不 应大于25%,级接头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应大于50%。1级 接头的接头面积百分率除按本规程第7.3.4条第2款所列情况外

7.3.2钢筋机械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丝头现场加工与接头安装应按接头技术提供单位的 加工、安装技术要求进行,操作工人应经专业培训合格后上岗, 人员应稳定。钢筋丝头加工与接头安装应经工艺检验合格后方可 进行。 2机械连接接头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 小厚度的规定;接头之间的横向净间距不宜小于25mm。 3机械连接接头材料及质量要求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的有关规定。 4钢筋丝头加工及接头安装要求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钢 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的有关规定

7.3.3机械连接接头的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结构中要求充分发挥钢筋强度或对延性要求较高 的部位应选用II级接头;当在同一连接区段内必须实施100%钢 接头的连接时,应采用级接头。 2混凝土结构中钢筋应力较高但对延性要求不高的部位可 采用III级接头。 7.3.4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宜相互错开。钢筋机械 连接的连接区段长度应按35d计算,当直径不同的钢筋连接时, 按直径较小的钢筋计算。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钢筋机械连接接 头的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头宜设置在结构构件受拉钢筋应力较小部位,高应力 部位设置接头时,同一连接区段内血级接头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不 应大于25%,Ⅱ级接头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应大于50%。I级 接头的接头面积百分率除按本规程第7.3.4条第2款所列情况外 可不受限制

2接头宜避开有抗震设防要求框架的梁端、柱端箍筋加密 区;当无法避免时,应采用Ⅱ级接头或I级接头,且接头面积百 分率不应大于50%。 3受拉钢筋应力较小部位或纵向受压钢筋,接头百分率可 不受限制。 4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接头百分率不应大 于50%。 7.3.5钢筋焊接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从事钢筋焊接施工的焊工应持有钢筋焊工考试合格证, 并应按照合格证规定的范围上岗操作。 2在钢筋工程焊接施工前,参与该项工程施焊的焊工应进 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经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焊接。 焊接过程中,钢筋牌号、直径发生变更,应再次进行焊接工艺试 验。工艺试验使用的材料、设备、辅料及作业条件均应与实际施 工一致。 3电渣压力焊只应使用于柱、墙等现浇混凝土构件中竖向 受力钢筋的连接, 7.3.6构件交接处的钢筋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 时,应保证主要受力构件和构件中主要受力方向的钢筋位置。框 架节点处梁纵向受力钢筋宜放在柱纵向钢筋内侧:当主次梁底部 标高相同,次梁下部钢筋应放在主梁下部钢筋之上;剪力墙中水 平分布钢筋宜放在外侧,并宜在墙边弯折锚固。 7.3.7钢筋安装应采用定位件固定钢筋位置,并宜采用专用定 立件。定位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稳定性和耐久性。定 位件的数量、间距和固定方式,应能保证钢筋的位置偏差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混凝土框架梁、柱保护层内,不宜采用 金属定位件, 7.3.8钢筋用于预应力工程时,钢筋连接宜采用机械连接;丝

2接头宜避开有抗震设防要求框架的梁端、柱端箍筋加密 区;当无法避免时,应采用Ⅱ级接头或I级接头,且接头面积百 分率不应大于50%。 3受拉钢筋应力较小部位或纵向受压钢筋,接头百分率可 不受限制。 4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接头百分率不应大 于50%

4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接头百分率不应大 于50%。 7.3.5钢筋焊接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从事钢筋焊接施工的焊工应持有钢筋焊工考试合格证, 并应按照合格证规定的范围上岗操作。 2在钢筋工程焊接施工前,参与该项工程施焊的焊工应进 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经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焊接。 焊接过程中,钢筋牌号、直径发生变更,应再次进行焊接工艺试 验。工艺试验使用的材料、设备、辅料及作业条件均应与实际施 工一致。 3电渣压力焊只应使用于柱、墙等现浇混凝土构件中竖向 受力钢筋的连接

时,应保证主要受力构件和构件中主要受力方向的钢筋位置。框 架节点处梁纵向受力钢筋宜放在柱纵向钢筋内侧;当主次梁底部 高相同,次梁下部钢筋应放在主梁下部钢筋之上:剪力墙中水 平分布钢筋宜放在外侧,并宜在墙边弯折锚固。 7.3.7钢筋安装应采用定位件固定钢筋位置,并宜采用专用定 位件。定位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稳定性和耐久性。定 位件的数量、间距和固定方式,应能保证钢筋的位置偏差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混凝土框架梁、柱保护层内,不宜采用 金属定位件

.3.8钢筋用于预应力工程时,

7.3.9钢筋焊接或机械连接施工完成后,应对接头外观进行检

查并形成记录,施工过程中应保护成品质量,未经允许,不得随 意弯曲或施煌

7.3.10当在海边或易形成腐蚀的地区使用钢筋时,应采取保护 措施。

7.3.10当在海边或易形成腐蚀的地区使用钢筋时,应采取保护 措施。

7.3.10当在海边或易形成腐蚀的地区使用钢筋时,应采取保护

8.1.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做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 更文件。 8.1.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 包括: 1纵向受力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等; 2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质量、接头面积百分 率、搭接长度、锚固方式及错锚固长度; 3箍筋、横向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间距,箍筋弯钩 的弯折角度及平直段长度; 4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8.2.1钢筋进场时,应按本规程附录A抽取试件做屈服强度、 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 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8.2.2成型钢筋进场时,应抽取试件做屈服强度、抗拉强度 伸长率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 当有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代表驻厂监督生产过程,并提供 原材钢筋力学性能第三方检验报告时,可仅进行重量偏差检验。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类型、同一钢筋来源的成型钢

8.2钢筋材料质量验收

筋,不超过30t为一批,每批中每种钢筋名牌、规格均应至少抽 取1个钢筋试件,总数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8.2.3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 梯段),HRB600E钢筋的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应符合本规 程4.0.6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抽样检验报告。 8.2.4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 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该批钢筋,并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 验,检验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1.1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试件数量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4.2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报告。

8.2.5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

8.2.5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 或片状老锈。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8.2.6成型钢筋的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 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类型的成型钢筋,不超过30t为 批,每批随机抽取3个成型钢筋试件。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8.2.7钢筋机械连接套筒、钢筋锚固板以及预埋件等的外观质

8.3.1钢筋弯折的弯弧内直径应符合本规程7.2.5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 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尺量

8.3.2纵向受力钢筋的弯折后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 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尺量,

验,非抗震构件纵向受力钢筋其强度、断后伸长率应符合本规程 附录A.1.2的规定,抗震构件纵向受力钢筋其最大力作用下总 申长率应满足表4.0.4的要求,强度应满足本规程4.0.6条的规 定。盘卷钢筋调直后重量偏差应符合本规程第4.0.7条的相关规 定。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3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试件 进行力学性能检验; 2重量偏差应按本规程附录A.3.3计算; 3检验重量偏差时,试件切口应平滑并与长度方向垂直, 其长度不应小于500mm;长度和重量的量测精度分别不应低于 1mm和1g。 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调直的钢筋,可不进行本条规定 的检查。 检查数量:同一加工设备、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调直钢 筋,重量不大于30t为一批;每批见证抽取3个试件。 检验方法:检查抽样检查报告。 8.3.4钢筋机械错固端的加工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8.3钢筋加工质量验收

钢筋镭固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 GJ256的有关规定;钢筋锚固板加工与安装前,应对不同钢筋 主产厂家的进场钢筋进行钢筋锚固板工艺检验,施工过程中,更 换钢筋厂家、变更钢筋锚固板参数及形式时,应补充进行工艺 检验。 检查数量: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 IGJ256的相关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 GJ256的相关规定进行工艺检验、抗拉强度检验、螺纹连接锚 固板的钢筋丝头加工质量检验及拧紧扭矩检验、焊接锚固板焊缝 检验。

8.3.5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加工偏差应符 合表8.3.5的要求,

表8.3.5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 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尺量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 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尺量

8.4钢筋连接质量验收

8.4钢筋连接质量验收

8.4.1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8.4.2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时,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 接头的力学性能、弯曲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接 头试件应从工程实体中截取。 检查数量: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18 及《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的相关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8.4.3螺纹接头应检验拧紧扭矩值,挤压接头应量测压痕直径: 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的相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的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采用专用扭力扳手或专用量规检查

8.4.4钢筋接头的位置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有抗震 设防要求的结构中,梁端、柱端箍筋加密区范围内钢筋不应进行 搭接。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8.4.4钢筋接头的位置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有抗震

8.4.5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质量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和《钢筋焊接及验收 规程》JGJ18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8.4.6当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搭接接头、机械连接或焊接连接的 妾头时,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 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1受拉接头,不宜大于50%:受压接头,可不受限制:

2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当采 用机械连接时,不应超过5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 构件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 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 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 面,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面。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8.5钢筋安装质量验业

8.5.1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 符合设计要求。钢筋代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设计图纸及技术 核定单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设计图纸、钢筋代换技术核定单 8.5.2受力钢筋的安装位置、锚固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钢筋安装位置的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

梁板类构件上部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点率应达到 90%及以上,且不得有超过表8.5.3中数值1.5倍的尺寸偏差。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 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 自然间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 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 面,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面。

附录A热轧带肋钢筋技术条件

A.1.1钢筋牌号和化学成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牌号及化学成分和碳当量(熔炼分析)应符合表 A.1.1的规定。根据需要,钢中还可加入V、Nb、Ti等元素。

A.1.1钢筋牌号和化学成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A.1.1热车带肋钢筋化学成分

2钢筋的碳当量Ceg(百分比)值可按式(A.1.1)计算: C=C+Mn/6+(Cr+Mo+V)/5+(Ni+Cu)/15

(A. 1. 1) 钢筋的氮含量应不大于0.012%。供方如能保证可不做 钢中如有足够数量的氮结合元素,含氮量的限制可适当

3钢筋的氮含量应不大于0.012%。供方如能保证可不做 分析。钢中如有足够数量的氮结合元素,含氮量的限制可适当 放宽。 4钢筋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 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222的规定。碳当量Ce(百 分比)值的允许偏差为十0.03%。

A.1.2钢筋的力学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屈服强度fx、抗拉强度f,、断后伸长率、最大 力下总伸长率gt等力学性能特征值应符合表A.1.2的规定。表 1.1.2所列各力学性能特征值,可作为交货检验的保证值。

2公称直径28mm~40mm钢筋的断后伸长率3可降低 1%;公称直径大于40mm钢筋的断后伸长率可降低2%。 3根据供需双方协议,HRB600钢筋伸长率可根据断后伸 长率或最大力下总伸长率g进行判定。HRB600E钢筋伸长率 应根据最大力下总伸长率t进行判定。 A.1.3钢筋的工艺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表A.1.3规定的弯弧内直径弯曲180°后,钢筋受弯曲 部位表面不得产生裂纹

2对牌号带E的钢筋应进行反向弯曲试验。经反向弯曲试 验后,钢筋受弯曲部位表面不得产生裂纹。若需方对钢筋反向弯 曲性能有要求,不带E钢筋也可进行反向弯曲性能试验。可用 反向弯曲试验代替弯曲试验。反向弯曲试验的弯弧内直径比弯曲 试验相应增加一个钢筋公称直径。 3根据需方要求,可进行疲劳性能试验。疲劳试验的技术 要求和试验方法应按照GB/T28900的规定。 4钢筋的焊接工艺及接头的质量检验与验收应符合《钢筋 焊接及验收规程》JGI18等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表A.1.2热轧带肋钢筋力学参数

L.2热车带肋钢筋力学参数

注:为钢筋属服强度实测值:f显为钢筋极限强度实泌值

表A.1.3热轧带肋钢筋最小弯弧内直径(mm)

A.2.1每批钢筋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 应符合表A.2.1的规定。

A.2.1热车带肋钢筋检测

学成分的试验方法优先采用GB/T4336,对化学分析结果有争 安照GB/T223相关部分进行。

注:晶粒度、连接性能仅在原料、生产工艺、设备有重大变化及新产品生产时进 行检验

A.3.1钢筋的拉伸、弯曲、反向弯曲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拉伸、弯曲、反向弯曲试验试样不应进行车削加工 2试验试样截面面积应采用公称横截面面积。 3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检验按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GB/T228.1的有关试验方 法进行。 4反向弯曲试验,先正向弯曲90°,把经正向弯曲后的试 验在100℃士10℃温度下保温不少于30min,经自然冷却后再反 可弯曲20°。两个弯曲角度均应在保持荷载时测量。当钢筋的人 工时效后的反向弯曲性能满足要求时,正向弯曲后的试样可在室 温下直接进行反向弯曲试验,

A.3.2钢筋的尺寸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3.3钢筋的重量偏差的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量钢筋重量偏差时,试样应从不同根、捆钢筋上随机 我取。试样数量应不少于5根,每根试样长度应不小于500mm。 长度应逐支测量,并应精确到1mm。测量试样总重量应精确至 不大于总重量的1%。 2钢筋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按公式(A.3.3)计算:

准的数值修约与检测数值的判定》YB/T081的规定。

A.4.1钢筋的组批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加工方法、同 交货状态的钢筋,不超过60t为一批,试验试样数量应符合本 规程表A.2.1的规定。超过60t时,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 余数),增加1个拉伸试验试样和1个弯曲试验试样。 2当由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时,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 应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应大于0.15%。混合批不超过60t 为一批,试验试样数量应符合本规程表A.2.1的规定。超过60t 时,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增加1个拉伸试验试样和 1个弯曲试验试样

.4.2钢筋的复验与判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及钢产品交

1供方对产品质量控制的检验; 2需方提出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一致的检验; 3第三方产品认证及仲裁检验。

A.5.1按本附录A订货的合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标准编号

JJG 1078-2012 医用数字摄影(CR、DR)系统X射线辐射源检定规程A.5.1按本附录A订货的合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5.1按本附录A订货的合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标准编号:

2产品名称; 3钢筋牌号: 4钢筋公称直径、长度及重量(或数量); 5特殊要求。 A.6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A.6.1钢筋的包装、质量证明书应符合《型钢验收、包装、标 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T2101的规定。 A.6.2带肋钢筋应在其表面轧上表面标志。带肋钢筋的表面标 志由强度级别、经注册的厂名或商标、公称直径三部分组成。热 轧带肋抗震钢筋还应在强度级别后加字母“E”

6——强度级别为600,单位为MPa; E—有抗震性能要求; LS经注册的厂名或商标; 32 钢筋公称直径为32,单位为毫米。

6一强度级别为600,单位为MPa; E有抗震性能要求; LS一经注册的厂名或商标; 钢筋公称直径为32,单位为毫米。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 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要求(或规定”

GB/T 18106-2021 零售业态分类600MPa级普通热轧带肋钢筋 应用技术规程 DB37/T 5144—2019 条文说明

目次总则.443基本规定·45446结构设计·6构造规定6. 1钢筋的锚固6. 2钢筋的连接6.3纵向钢筋的最小配筋率58施工....597. 1一般规定·597.2钢筋加工5942

General Provisions General Requirements Materials 46 Structural Design: 52 Detailing Requirements 58 6.1 Anchorage of Reinforcement 58 6.2Splice of Reinforcement 6.3Minimum Ratio of Reinforcement 58 Construction 59 7.1Basic Requirement: 59 7.2Reinforce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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