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5119-2018 节段式预制拼装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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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5119-2018 节段式预制拼装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程

表4.0.3防水混凝土设计抗渗等级

4.0.4用于防水混凝土的水泥品种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在受侵蚀性介质作用下,应按侵蚀性介质的性质选用相应的水泥品种。水 泥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有关规定。 4.0.5混凝土拌制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 的有关规定

4.0.6混凝土所使用的骨料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1 细骨料宜米用中粗砂,细度模数2.33.3: 2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得大于40mmDG/T J08-2069-2010 装配整体式住宅混凝土构件制作、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J11578-2010 ),并不得大于构件壁厚的1/3和纵向 钢筋净距的3/4;

3骨料性能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砂》GB/T14684、《建 设用碎石、卵石》GB/T14685的有关规定; 4用于防水混凝土的砂、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 台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有关规定 4.0.7混凝土所掺外加剂品种和用量应经试验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的有关规定。

4.0.8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的规定,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 钢筋》GB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 的规定,纤维增强塑料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结构工程用纤维增强复合 材料筋》GB/T26743的有关规定; 2预制构件的吊环应采用未经冷加工的HPB300级钢筋制作; 3纵向连接使用的预应力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有关规定,用于 连接预制节段的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 有关规定; 4预应力筋宜采用预应力钢绞线和预应力螺纹钢筋,并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和《预应混凝土用螺纹钢筋, B/T20065的有关规定

1.0.9防水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的有关规定。

4.0.9防水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4.0.10预理钢板宜采用Q235钢、Q345钢,其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低合金结构钢》GB/T1591的有关规定

5.1.1节段式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为100年。

5.1.2节段式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设计应按照概率理论为基础 状态设计方法,

1作用效应分析可采用线弹性方法 2在各种设计状况下,节段式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可采用与现浇混 凝土结构相同的方法进行结构分析; 3对于构造复杂或者受力情况特殊的预制拼装结构,必要时可采用试 验方法对结构整体或者局部构件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进行复核,包括承载力、变形和裂缝宽度的验算,并应对结构构件的节点 及接缝进行承载力计算,

1.4节段式预制拼装综合管廊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应按照乙类建筑物 抗震设计。

5.1.5节段式预制拼装综合管

件的安全等级宜与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

5.1.7节段式预制拼装综合管廊地下工程的防水设计,应根据气候条件、 水文地质状况、结构特点、施工方法和使用条件等因素进行,满足结构的 安全、耐久性和使用要求,防水等级标准应为一级。 5.1.8对理设在地表水或地下水以下的预制拼装综合管廊,应根据设计条 件计算结构的抗浮稳定。计算时不应计入管廊内管线和设备的自重,其它 各项作用均应取标准值,并应满足抗浮稳定性抗力系数不低于1.05。 5.1.9地基土有显著变化段的预制拼装综合管廊,应考虑地基不均匀沉降 的影响

5.1.7节段式预制拼装综合管廊地下工程的防水设计,应根据气候

5.1.9地基土有显著变化段的预制拼装综合管廊,应考虑地基不均匀沉降 的影响。

5.1.10具有化学腐蚀、杂散电流腐蚀性地段,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腐蚀措 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5.2.1预制拼装综合管廊上的荷载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 规范》GB50009有关规定计算,地震作用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 设计规范》GB50011、《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抗震设计规范》GB50909有关 规定计算。结构设计时,综合管廊结构上的作用取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永久作用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 2可变作用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 值; 3作用的标准值应为设计采用的基本代表值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短期效应标准值设计时,对可变作用应取标准值和组 合值作为代表值。

2.3当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长期效应准永久组合设计时,对可变作用 采用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

5.2.3当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长期效应准永久组合设计时,对

.2.3当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长期效应准永久组合设计时,对可变作用

5.2.4结构主体及收容管线直重可按结构构件及管线设计尺寸计算

常用材料及其制作件的自重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 50009 的规定采用。

5.3.1节段式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宜采用预应力筋连接接头、螺栓 接头。

受剪承载力和最大裂缝宽度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的有关规定。

接接头时,其拼缝接头的受弯承载力计算应符合《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 术规范》GB50838的规定。 5.3.6节段式预制拼装综合管廊接缝应进行抗压、抗拉及抗剪强度计算 5.3.7带纵、横向拼缝接头的节段式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应按荷载效 应的标准组合,并应考虑长期作用影响对拼缝接头的外缘张开量进行验 算,且应符合下式要求:

接接头时,其拼缝接头的受弯承载力计算应符合《城市综合管廊工 术规范》GB50838的规定。

5.3.6节段式预制拼装综合管廊接缝应进行抗压、抗拉及抗剪强度

5.3.7带纵、横向拼缝接头的节段式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应按荷 应的标准组合,并应考虑长期作用影响对拼缝接头的外缘张开量进 算,且应符合下式要求:

拼装综合管廊拼缝截面弯矩标准值

5.3.8节段式预制拼装综合管廊拼缝

3.12应对预埋件等连接件进行承载力极限状态的验算。在验算中,除 虑使用阶段的荷载外,还应考虑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不利荷载的组合,并 现行相关结构设计规范进行设计。

5.3.13根据结构所受作用进行结构计算(含抗浮),确定构件截面厚

配筋。综合管廊结构主要承重侧壁的厚度不应小于250mm,非承重侧 隔墙等构件的厚度不宜小于200mm。构件应采用双向双面配筋,宜采用 径、小间距的配筋方式,接口处应进行加强

5.3.14综合管廊结构中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在结构迎水面

5.3.15预应力张拉端和锚固端应采用钢筋网片加强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确定。预理件的外 露部分,应采用防腐保护措施。 5.3.17预制构件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锚固长度和搭接长度应满足《混凝 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要求,受力钢筋的连接接头应设置在受力 最小处。当采用焊接接头时,接头的类型和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确定。预埋件 露部分,应采用防腐保护措施。

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要求,受力钢筋的连接接头应设置在受力 最小处。当采用焊接接头时,接头的类型和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5.3.18预制构件的设计和构造措施应充分考虑生产、运输、施工各个环 节的受力状态,并应按脱模、起吊、运输、及安装时相应的作用值,按现 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进行各个阶段的承 载力、变形及裂缝控制验算。应考虑施工过程中的焊接应力以及混凝土收 缩等不利影响。

节的受力状态,并应按脱模、起吊、运输、及安装时相应的作用值,按现 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进行各个阶段的承 载力、变形及裂缝控制验算。应考虑施工过程中的焊接应力以及混凝土收 缩等不利影响。

5.3.19吊装配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吊装配件的位置应能保证构件在吊装、运输过程中平稳受力。设置 预理件、吊环、吊装孔及各种内埋式预留吊具时,应对构件在该处承受吊 装荷载作用的效应进行承载能力的复核验算。并采取相应的构造措施,避 免吊点处混凝土局部破环; 2内埋式螺母或内埋式吊杆的设计与构造,应满足起吊方便和吊装安 全的要求; 3吊环应采用未经冷加工的HPB300钢筋制作,吊环锚人混凝土的深度 不应小于35d(d为吊环钢筋直径),并应焊接或绑扎在钢筋骨架上。在构 牛的自重标准值作用下,每个吊环按2个截面计算的钢筋应力不应大于50 /mm;当在一个构件上设有4个吊环时,设计时应仅取3个吊环进行计算

5.1.1预制构件制作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生产工艺设施,并应有完善的质量 管理体系和必要的试验检测手段,

制定生产方案:生产方案应包括生产工艺、模具方案、生产计划、扌 量控制措施、成品保护、堆放及运输方案等内容

6.1.3预制构件用混凝的工作性能应根据产品类别和生

1.4预制结构构件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时,应在构件生产前进行钢能 筒灌浆连接接头的抗拉强度试验,每种规格的连接接头试件数量不应少 3个。

6.1.5预制构件用钢筋的加工、连接与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

6.2.1应根据预制构件的质量要求,生产技术及工艺,模具可周转次数矿 定预制构件模具设计和加工方案。模具设计应满足下列条件: 1 混凝土浇筑时的振动及加热养护情况: 应满足承载力、刚度和整体稳定性:

3应满足预制构件预留孔、插筋、预理吊件及其他预理件的安装定位 要求;

6.2.2预制构件模具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2.2规

预制构件模具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2.2规定。

6.2.3钢筋宜采用数控、智能加工设备加工,混凝土预制构件用钢筋网或 钢筋骨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2.3的规定:并宜采用专用钢筋定位件严格 控制混凝土的保护层厚度满足设计或标准要求。

表6.2.3钢筋网或钢筋骨架尺寸允许偏差

2.4预制构件中的预理件质量要求和允许偏差应满足表6.2.4的规定

6.2.4预制构件中的预埋件质量要求和允许偏差应满足表6.2

表6.2.4预埋件质量要求和允许偏差

6.2.5固定在模具上的预理件、预留孔洞中心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6. 2. 5 的规定。

2.6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宜选用脱模效果好且避免污染构件表面的水 或蜡质隔离剂

6.3.1在混凝土浇筑成型前

6.3.1在混凝土浇成型 包括下列内容: 1 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 2 钢筋、预理件、吊环、预留孔洞的位置 3 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6. 3. 2子 预制构件用混凝土工作性应根据产品类别和生产工艺要求确定,混 凝土构件应采用机械振揭成型方式生产。 6.3.3预制构件与现浇混凝土的结合面应采取拉毛或凿毛处理。

6.3.5预制构件脱模起吊时,应根据设计要求或具体生产条件

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脱模强度应不小于12Mpa;起吊强度:小构件不 应小于15Mpa,大构件不应小于20Mpa,特大构件不应小于25Mpa。对于预 应力混凝土构件及脱模后需要移动的构件,脱模时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 度不宜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75%。 6.3.6预制构件预制构件脱模后应对形状及尺寸进行验收(接口的形状见 图6.3.6),并应符合表6.3.6的技术要求,端面倾斜(s)的允许偏差为:小 于或等于内宽或内高的1%,并不得大于10mm,检验方法应执行本规程附录 B的规定

表6.3.6管廊形状及尺寸允许误差 (单位:mm)

栓和孔道位置偏差时,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

图6.3.6接口的形状

6.4.1预制构件不得存在影响结构性能或装配、使用功能的外观缺陷。预

6.4.1预制构件不得存在影响结构性能或装配、使用功能的外观缺陷。预

制构件产品的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出厂检验与型式检 验的要求。

4.2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检测方法和充许偏差应符合本规 检验规则附录B规定。

6.4.3预制构件经检查合格后,应及时标识企业名称、商标、生产许可证 编号、产品标记、生产日期、合格状态和“严禁碰撞”字样等信息,构件 的标识应朝向外侧

5.1构件运输及吊装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 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5%

6.5.1构件运输及吊装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

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5%

6.5.2构件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构件堆放的场地应平整夯实,并应具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2 堆放构件时,预理吊件应向上,标志应向外: 3 垫木或垫块在构件下的位置宜与脱模、吊装时的起吊位置一致;

6.5.3预制构件在吊装、运输施工过程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出 厂运输、装配时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同条件立方体抗压强度不宜小于混凝土 强度等级值的75%; 2应根据预制构件形状、尺寸及重量要求选择适宜的吊具,尺寸较大 的预制构件应选择设置分配梁或分配桁架的吊具吊装,在吊装过程中,吊 索与构件水平夹角不宜小于60°,且不应小于45°,并应保证吊车主钩位置 吊具及构件重心在竖直方向重合; 3预制拼装综合管廊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应对预制构件及其上的预理 件、预理吊件等采取施工保护措施,避免出现破损或污染现象。 6.5.4应制订预制构件的运输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存放场地要求、运输线 路计划、运输固定要求、堆放支垫要求及成品保护措施等内容。对于超高、 超宽、刚度不对称等大型构件的运输和堆放要采取特殊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6.5.5预制构件的运输车辆应满足构件尺寸和载重要求。装卸构件时应考 车体平衡。运输时应采取绑扎固定措施,防止构件移动或倾倒。运输细 长构件时应根据需要设置临时水平支架。对构件边角部或链索接触处的混 凝土,宜采用垫衬加以保护,

虑车体平衡。运输时应采取绑扎固定措施,防止构件移动或倾倒。迁 长构件时应根据需要设置临时水平支架。对构件边角部或链索接触久 凝土,宜采用垫衬加以保护

6.5.6起吊应轻起轻落,严禁直接用钢丝绳穿心吊,运输途中

起吊应轻起轻落,严禁直接用钢丝绳穿心吊,运输途中严禁碰撞。

7.1.1节段式预制拼装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

7.1.2预制构件、安装用材料及配件应进行进场检验,未经检验或 的产品不得使用。

7.1.3曲线部分应采用螺栓连接;

7.1.5节段式预制拼装综合管廊安装过程中应采取防漂浮措施。

7.2.1应进行预制构件试安装,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施工参数,优化施工方

7.2.1应进行预制构件试安装,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施工参数,优化施工方

7.2.2应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测量放线并做好安装定位标志。

7.2.2应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测量放线并做好安装定位标志。 7.2.3对施工现场进行调查,规划构件运输通道和存放场地,制定吊装方 案

7.3.1预制构件应按施工方案要求的顺序进行吊装,首节段应进行定位后 采取固定措施,预制构件应经测量校准定位后再安装与其相邻的构件, 7. 3. 2 预制构件与已拼梁段拼接接缝应严密、无错台 7.3.3采用预应力钢绞线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每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每安装一组应张拉一次: 3张拉力张拉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

锚具锁牢后,应切断剩余的钢绞

7.3.4采用螺栓连接接头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预制构件采用螺栓连接时,螺栓的材质、规格、拧紧力矩应符合诊 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和《钢结构工程施二 页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 2半整体预制拼装综合管廊应在上下预制构件安装到位后进行竖向 螺栓连接,再进行横向连接。 7.3.5连接完成后应及时注浆和封堵张拉孔,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全部张拉完成后应清理张拉槽; 2 应用模板对张拉锚具工作扎进行封堵: 3 压浆前须行进行孔道注水湿润,单端压浆至另一端出现浓浆止: 应在封锚完成6小时后拆除封锚钢板。 7.3.6 预制构件与现浇部分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制构件和现浇结构之间、预制构件之间的连接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施工; 2 在浇筑混凝土前,应对结合部进行清扫,对模板和结合部应进行酒 水湿润; 3筑混凝土时应确保构件的结合部间的混凝土密实,混凝土的每个挂 合部都应做到一次性浇筑,模板的缝间不应发生漏浆; 4装配综合管廊结构施工中后浇接头处的钢筋连接或锚固应满足设 十和规范的有关规定。采用焊接连接时应避免由于连续施焊引起预制构件 及连接部位开裂,

7.3.4采用螺栓连接接头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7.4.1弹性密封垫和橡胶止水胶条粘贴应符合下列规定:

弹性密封垫粘贴前,应先清扫混凝土表面灰尘,粘贴止水条作业时, 粘结面应保持干燥状态: 2应在混凝土面和弹性密封垫粘贴面均匀涂刷粘结剂,涂上专用粘结 剂后,压入弹性密封垫: 3预制板迎水面侧弹性密封垫应采用专用粘结剂粘贴,弹性密封垫与 相邻的预制外墙板应压紧、密实; 4现场吊装前,应检查弹性密封垫粘贴的牢固性与完整性; 5运输、堆放、吊装过程中应保护防水空腔、弹性密封垫与水平缝等 部位,缺棱掉角及损坏处应在吊装就位前修复。 7.4.2拼缝接头嵌缝槽防水密封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拼缝防水节点基层及空腔排水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2水平、竖直接缝的防水密封胶封堵前,侧壁应清理干净,保持干燥, 嵌缝材料应与板牢固粘接,不得漏嵌和虚粘; 3外侧竖缝及水平缝防水密封胶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水密 封胶应在预制板校核固定后嵌填。先安放填充材料,之后注胶。防水密封 胶应均匀顺直,饱满密实,表面光滑连续: 4板“十”字拼缝处的防水密封胶注胶应连续完成。

1拼缝接头处外帖式防水材料应在预制构件校核固定后粘贴,且粘贴 宽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粘接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界面剂: 3防水胶带应与预制构件粘接牢固,不得虚粘。

8. 1. 1 综合管廊工程应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 8.1.2 预制构件与预制构件、预制构件与现浇结构之间的连接应符合设计 要求。 8.1.3预制拼装综合管廊应在地基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 8.1.4 预制拼装综合管廊中的结构工程应在安装施工及浇筑混凝土前完 成下列隐蔽项目的现场验收: 1预制构件与后浇混凝土结构连接处混凝土的粗糙面或键槽: 2后浇混凝土中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锚固长度 3结构预埋件、螺栓连接、预留专业管线的数量与位置。 8.1.5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中现浇部分验收应符合《城市综合管廊工程 技术规范》GB50838和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施工 及验收规范》DB37/T 5150的规定。 8.1.6拼缝接头防水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I 50208的有关规定

2.1对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进场时应检查其质量证明文件和表面标

.2.1 日贝市个 应险直其量正期文衣用 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出厂合格证及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2.2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且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安 装、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偏差检测方法应符合本规程检验规则 附录B规定,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预制构件内、外表面应平整,内面应光滑,应无粘皮、麻面、蜂窝、 塌落、露筋、空鼓,局部凹坑深度不应大于3mm; 2预制构件外表面不允许有裂缝,内表面裂缝宽度不得越过0.05mm, 但表面龟裂和砂浆层的干缩裂缝不在此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本规程附录B。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本规程附录B。

定的荷载要求。在进行抗弯强度试验时,载荷点下面不允许发生0.2mm以 上宽度的裂纹现象。 检查数量:每1000节检测一节,不足1000节的检测一节。 检验方法:本规程附录D。

8.2.5预制构件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时,连接材料的性能及施工质

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及相关质量证明文件,进场复验报台

8.2.6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预制构件连接接缝处防水材料应符合设计

8.2.6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预制构件连接接缝处防水材料应符合设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的有关规 。

8.2.7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的防水节点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时,在规定的检验内水压力下允许有潮片,但潮片面积不得大于总外表面 积的5%,且不得有水珠流尚; 检查数量:每1000节检验一处JR/T 0254-2022 金融网络安全 信息科技外包评价指标数据元,不足1000节的检验一处。 检验方法:本规程附录C。

下列情况下,预制构件充许进行修

1)表面凹深不超过10mm,粘皮、麻面、蜂窝深度不超过壁厚的1/5 其最大值不超过10mm,且总面积不超过相应内或外表面积的1/20,每块面 积不超过100cm; 2)内表面有局部塌落,但塌落面积不超过预制构件内表面积的 1/20,每块断积不超过100cm; 合缝漏浆深度不超过壁厚的1/5,且最大长度不超过每节预制 构件的1/5; 端面碰伤纵向长度不超过100mm,环向长度限值不超过15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8.2.10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安装完毕后,预制构件安装尺

应符合表8.2.10要求。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侧板、顶板和底板,应抽查不小于总 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

表8.2.10预制构件安装尺寸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8.3.1预制拼装综合管廊工程质量验收时GM/T 0092-2020 基于SM2算法的证书申请语法规范,应提交下列文件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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