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20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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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2018版)

》制定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统计费用清单; 》配合完成项目履约过程中有关安全生产的其它经济事项。 3.2.2.4 物资管理部门 >负责采购劳动防护用品、负责配备现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负责现场防护用品的验收和安全使用; 》负责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安全; 》对采购、租赁的材料、物资等的质量负责。 3.2.2.5 设备管理部门 》参与设备使用相关方案的编制; 》参与设备租赁评审; 》审核起重设备安装单位安装资质; 》对现场设备进行初检; 》负责大型机械设备安装的旁站工作; 》做好安装验收记录,建立设备进出场台账; 》监督设备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作业; 》监督起重设备安装、使用、拆除手续的合法性; 》监督、检查产权单位对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及资料整理。 3.2.2.6 消防保卫管理部门 》贯彻落实消防保卫法规、规程,制定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 安全考核; 》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惠进行整改; 》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统计分析火灾事故原因,并提出防范扌 施。 B.2.3 监管安全生产责任 3.2.3.1 安全总监或安全负责人 》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监督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安 生产费用落实; 》协助制订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策划,参与危险源清单审核工作; 》参加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临电设施等设备设施的验收 》监督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员开展安全日检,督查隐惠整改; 》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的相关规定,组织作业人员入 场安全教育;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达标创优活动,及时上报有关活动资料; 》负责监督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开展应急救援,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落实对入场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参与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监督同级职能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 》开展安全检查,制止并纠正现场“三违”现象,发现并处置安全隐 患; 》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进行旁站式监督; 》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参加现场机械设备、电力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的验收; 》建立安全资料档案,如实记录,及时收集各项安全管理资料; 开展应急救援,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戈

针对管理人员、入场作业人员编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的 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以及培训的讲师等。

GB 1886.1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针对管理人员、入场作业人员编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的 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以及培训的讲师等。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 编制生产单位按月投入的安全生产费用计划表,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 编制生产单位按月投入的安全生产费用计划表

编制生产单位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开展“安 康杯”活动计划等。

×××××(生产单位名称)

4.3.2审批表安全生产策划书审批表生产单位名称编制人编制日期评审部门评审意见评审人签字/日期人力资源部门技术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企业评财务资金部门审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商务管理部门物资设备部门其它部门企业安全总监主管生产负责人5安全生产培训5.1一般规定5.1.1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明确教育培训的类型、对象、时间和内容。对安全教育培训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记录、证书的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5.1.2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应按规定参加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并在三年有效期内完成相应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取证人员填写《中国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统计表》(附表5)。5.1.3各单位应确保用于开展安全培训和安全活动的有关费用支出,并建立相应台帐。22 /144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对相关生产、作业 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5.5.1 各企业及生产单位应利用会议、网络、简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 5.5.2 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应对进入现场的相关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5.5.3 各作业班组每天上岗作业前应开展班前安全教育,进行安全告知 5.5.4 访客和临时外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有 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1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6.1 安全技术保障体系 各企业、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技 术管理制度。 6.2 安全标准及规范 6.2.1 各企业应识别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等,并及 时更新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自录清单。 6.2.2 生产单位应识别和配备本单位适用的国家、地方、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及 规范,并及时更新现行有效版本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目录清单。 6.3 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 6.3.1 生产单位根据安全策划辨识出的一般危险源及其凤险评估结果,制定相 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将安全技术措施编入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等 有关文件中。 6.3.2 生产单位根据安全策划辨识出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 危险源,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计划。针对危大工程建立《危险 性较大工程汇总表》(附表10)。 5.3.3 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及格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3.4 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生产单位技术人员编制,生产单位技术 负责人审批。 5.3.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生产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编 制,企业技术、安全、工程部门审核,企业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授权 人员)审批。 6.3.6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生产单位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企业技术、安全、工程部门审核,

市.1各企业及生产单位应利用会议、网络、简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 5.2 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应对进入现场的相关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5.3 各作业班组每天上岗作业前应开展班前安全教育,进行安全告知 5.4 访客和临时外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有 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安全技术保障体系 各企业、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技 术管理制度。 安全标准及规范 2.1 各企业应识别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等,并及 时更新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自录清单。 2.2 生产单位应识别和配备本单位适用的国家、地方、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及 规范,并及时更新现行有效版本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目录清单。 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 3.1 生产单位根据安全策划辨识出的一般危险源及其凤险评估结果,制定相 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将安全技术措施编入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等 有关文件中。 3.2 生产单位根据安全策划辨识出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 危险源,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计划。针对危大工程建立《危险 性较大工程汇总表》(附表10)。 3.3 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及格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4 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生产单位技术人员编制,生产单位技术 负责人审批。 3.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生产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编 制,企业技术、安全、工程部门审核,企业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授权 人员)审批。 3.6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生产单位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企业技术、安全、工程部门审核,

各企业及生产单位应利用会议、网络、简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 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应对进入现场的相关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各作业班组每天上岗作业前应开展班前安全教育,进行安全告知 访客和临时外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有 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企业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授权人员)审批后,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 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6.3.7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企业技术、安全、工 程管理部门审核,企业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授权人员)审批。 6.3.8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专 项施工方案由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编制,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承 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 6.3.9 专业分包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编制,专业分包 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报生产单位备案。 6.3.10 生产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 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 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6.3.11 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生产单位负责人应在作业现场履职;超过一定 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在作业 现场履职,

6.4.1 生产单位在进行安全策划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安全技术交底计划》 明确交底的类型、工种、交底人、交底时间。 6.4.2 安全技术交底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交底、分项工程的交 底。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交底由编制人员或生产单位技术负 责人负责实施;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由责任工程师负责实施。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交底活动进行监督。 6.4.3 安全技术交底应分级进行,并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附表11)。交 底应逐级交到施工作业班组的全体作业人员。 6.4.4 安全技术交底应及时组织且内容应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施 工条件(包括外部环境、作业流程、工艺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 交底。 6.4.5 交底双方和监督人员应书面签字确认,并各持有一套书面资料。交底资 料应存档备查,并填写《安全技术交底汇总表》(附表12)

6.4.1 生产单位在进行安全策划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安全技术交底计划》 明确交底的类型、工种、交底人、交底时间。 6.4.2 安全技术交底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交底、分项工程的交 底。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交底由编制人员或生产单位技术负 责人负责实施;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由责任工程师负责实施。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交底活动进行监督。 6.4.3 安全技术交底应分级进行,并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附表11)。交 底应逐级交到施工作业班组的全体作业人员。 6.4.4 安全技术交底应及时组织且内容应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施 工条件(包括外部环境、作业流程、工艺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 交底。 6.4.5 交底双方和监督人员应书面签字确认,并各持有一套书面资料。交底资 料应存档备查,并填写《安全技术交底汇总表》(附表12)。

安全策划时必须制定安全验收计划。验收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检验检测设备、 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脚手架及模板支架等。验收时应明确验收的

内容,参与验收人员、验收的标准、验收的方式等。 6.5.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验收,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进行, 由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人组织,相关部门参与。 6.5.3 大型机械设备、起重升降机械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装完毕 后,由安装单位负责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进 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生产单 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生产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 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生产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包括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责任工程师和技术部 门、安全部门、设备管理部门以及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相 关人员。 6.5.4 临时用电工程、中小型机械设备等由生产单位专业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 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分包单位参加验收。 6.5.5 一般防护设施,各类临边、孔洞、安全通道、安全网由生产单位责任工 程师组织验收,安全管理部门和分包单位参加验收。 6.5.6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由生产单位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安全管 理部门、消防管理部门和物资管理部门参加验收,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和 消防器材在验收时应提供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等。 6.5.7 对涉及施工安全的材料、构配件、机具、吊索具等,应按现行有关规范 标准进行安全验收。 6.5.8 各类验收应填写验收记录(附表13),参加验收的各方签字确认后,由 生产单位存档保管。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 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 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

7.4.1 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支出或达到安全生产标 准所需支出。 7.4.2 企业或生产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进行物资采购和调拨,并 根据实际投入情况建立安全用品采购和实物调拨台账;采购部门和调拨 部门应保留原始发票或票据。 7.4.3 安全生产费用必须专款专用,若安全生产费用超出投入计划的,超出部 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7.4.4 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7.4.5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以及为高 危人群办理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费直接列 入成本,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7.4.6 各企业和生产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台账。 7.5 费用核算

7.6.1 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评审和考核时,应把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和 管理作为一项必查内容,检查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投 入额度、安全用品实物台帐和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投入情况,不符合规定 的应立即纠正。 7.6.2 各企业应定期对生产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 纠正由于安全投入不足,致使生产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间题。 7.7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7.7.1 企业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范围和管理 要求。 7.7.2 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生产单位应对其进行审核 经企业批准后分包单位须在支付的工程款中优先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 金。 7.7.3 生产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和分包工程 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7.4 若分包单位未按方案要求和生产单位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的,生产单位及时报告企业,并可自行落实相应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 施,产生的相应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7.6.1 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评审和考核时,应把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和 管理作为一项必查内容,检查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投 入额度、安全用品实物台帐和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投入情况,不符合规定 的应立即纠正。 7.6.2 各企业应定期对生产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 纠正由于安全投入不足,致使生产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间题。 7.7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7.7.1 企业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范围和管理 要求。 7.7.2 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生产单位应对其进行审核 经企业批准后分包单位须在支付的工程款中优先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 金。 7.7.3 生产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和分包工程 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7.4 若分包单位未按方案要求和生产单位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的,生产单位及时报告企业,并可自行落实相应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 施,产生的相应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各企业和生产单位应在事故风险分析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与 上下级单位、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衔接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明确 规定应急响应级别,明确各级应急预案启动的条件。 之 应急预案中应明确不同层级、不同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职责、应急处置 方法和注意事项。 3 现场处置方案应编制岗位应急处置卡,明确紧急状态下岗位人员“做什 么”、“怎么做”和“谁来做”。

8.2.1 各企业和生产单位应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落实应急物资和装备。 8.2.2 应急演练结束后,必须对演练过程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针对暴 露出的问题从完善预案、修订制度、加强培训等方面制定整改措施,明 确整改责任,限期全部整改。 8.2.3 各企业和生产单位应建立预案演练档案,档案至少包含演练内容、存在

问题和整改完成情况。

9.1.1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及时填报《职工伤亡事故快报表》(附表15)。 9.1.2 发生一般事故,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 地有关政府部门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企业报告,并逐级报告至中建股 份,逐级上报时间间隔不能超过2小时。 9.1.3 发生较大事故,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 地有关政府部门报告,同时涉事单位所属二级企业应及时将事故报告中 建股份,报告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9.1.4 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事故发生 地有关政府部门报告,同时涉事单位所属二级企业应第一时间将事故报 告中建股份。

0.1.1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及时填报《职工伤亡事故快报表》(附表15)。 .1.2 发生一般事故,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 地有关政府部门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企业报告,并逐级报告至中建股 份,逐级上报时间间隔不能超过2小时。 1.3 发生较大事故,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 地有关政府部门报告,同时涉事单位所属二级企业应及时将事故报告中 建股份,报告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1.4 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事故发生 地有关政府部门报告,同时涉事单位所属二级企业应第一时间将事故报 告中建股份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企业应成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调查组至少包 括管理组和技术组。管理组重点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管理原因,技术组 重点调查分析技术标准、技术方案、操作规程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事故原因应分析直接原因、管理原因和根本原因,重点是管理原因和根 本原因。事故调查组应对事故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负责。 企业内部调查应自调查组成立后一个月内完成,编制《企业职工因工死 亡事故调查报告书》(附表16)。 一般事故调查处置结果应报中建股份备案,较大事故调查处置意见应报 中建股份审批,重大及以上事故由中建股份调查处置

9.3.1 依据事故等级,对应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逐级 追究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9.3.2 年度内同一企业发生两起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 生产安全事故的,中建股份将在全系统进行书面通报,并对企业和事故 项目进行重点督查。 9.3.3 约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按照《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之《中 国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及奖罚标准》执行。

.1 依据事故等级,对应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逐级 追究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2 年度内同一企业发生两起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 生产安全事故的,中建股份将在全系统进行书面通报,并对企业和事故 项目进行重点督查。 3 约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按照《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之《中 国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及奖罚标准》执行。

.4.1 各企业应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从设计、技术、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操 作规程、应急预案、人员培训等方面分析,提出事故整改措施。整改措 施不仅包括针对本次事故的整改,还包括举一反三的整改。企业应该跟 踪和验证事故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4.2 事故发生单位应制作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编写事故案例,并将事故警示 教育视频和案例内容上报中建股份 .4.3 各企业应组织学习中建股份安全生产事故通报,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并 保存学习记录,

10.1.1 采购、租赁设备时,应遵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适用、安全可靠 的原则。企业应建立采购、租赁设备的招标办法、进场验收标准及合格 供应商清单等。 0.1.2 对租赁的设备,应明确租赁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等各方安全生产 责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0.1.3 禁止使用明令淘汰和报废的设备

10.3.1 各企业和生产单位应设置专门的设备管理部门、管理岗位,负责设备台 账建立、日常运行、检查、维护、保养等工作。 10.3.2 设备维保工作,应根据设备型号、类别、使用情况和难易程度分级、定 期保养。 10.3.3 设备出现故障时,应按照相关技术规程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维修,并 由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各企业和生产单位应设置专门的设备管理部门、管理岗位,负责设备台 账建立、日常运行、检查、维护、保养等工作。 设备维保工作,应根据设备型号、类别、使用情况和难易程度分级、定 期保养。 设备出现故障时,应按照相关技术规程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维修,并 由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各企业应按照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对分包商的安全资质和专业资质进 行审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入围。 各企业应制定分包商准入与淘汰制度。各企业应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录 对长期管理混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分包商,应列入“黑名单”

1.2.1 禁止分包单位将分包项目再分包,禁止违法转包。 1.2.2 生产单位对进入现场的分包商作业机具、设备等应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检 查,合格后张贴标识方可入场。 1.2.3 生产单位应检查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有的操 作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1.2.4 生产单位应对分包单位现场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并记录和反馈监督检查 结果。

分包单位应向企业提交安全体系运行情况的报告,包括安全绩效、组织 机构和人员变动、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应对分包单位实施安全信用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考核、奖惩 并与以后的承接任务挂钩。 对列入黑名单的分包单位,在企业内部实行信息共享,禁止在企业内部 再使用。

各企业和生产单位应每年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估,并建立职 业病危害因素清单

12.1.2 各企业和生产单位每年应制定职业病防治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12.2 标识与告知 12.2.1 各企业和生产单位应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 备设施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12.2.2 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分配工作岗位时应告知其工作过程中可 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工作过程中个人应采取的防护措施和应急 措施。

12.1.2 各企业和生产单位每年应制定职业病防治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12.2 标识与告知 12.2.1 各企业和生产单位应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 备设施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12.2.2 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分配工作岗位时应告知其工作过程中可 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工作过程中个人应采取的防护措施和应急 措施。

12.3.1 各企业和生产单位应按不低于法规要求的频次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 作场所和作业环节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动态掌控职业病危害因素 浓(强)度水平。 12.3.2 各企业和生产单位应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维修,确保其 完好投用。 12.3.3 对于超标的场所,应按照隐惠进行治理

12.3.1 各企业和生产单位应按不低于法规要求的频次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 作场所和作业环节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动态掌控职业病危害因素 浓(强)度水平。 12.3.2 各企业和生产单位应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维修,确保其 完好投用。 12.3.3 对于超标的场所,应按照隐惠进行治理

12.4.1 各企业和生产单位应安排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 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2.4.2 未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不得安排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12.4.3 各企业和生产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 检查出指标异常的人员,应及时安排复查、诊疗和调岗。对检查出精神 异常人员禁止安排上岗作业。 12.4.4 各企业和生产单位应为员工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不得在没有防护 用品的情况下安排员工在超标场所工作。 12.4.5 岗位人员应清楚本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掌握职业病防护设施操 作方法,应能够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凡不按规定佩戴或使用防护用品的 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2.4.1 各企业和生产单位应安排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 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4.2 未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不得安排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2.4.3 各企业和生产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 检查出指标异常的人员,应及时安排复查、诊疗和调岗。对检查出精神 异常人员禁止安排上岗作业。 2.4.4 各企业和生产单位应为员工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不得在没有防护 用品的情况下安排员工在超标场所工作。 2.4.5 岗位人员应清楚本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掌握职业病防护设施操 作方法,应能够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凡不按规定佩戴或使用防护用品的 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各企业和生产单位应认真开展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工作。中建股份对重 点区域、重点项目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与督查;各二级企业对所属各 子企业及重点项目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与督查;三级企 业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 少组织一次安全综合大检查与隐惠排查。检查表见附表17

1.2 各企业和生产单位应定期和不定期对大型机械设备、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模板支撑体系等以及深基坑、地下暗挖、高大模板、大型吊装、拆除 爆破、高大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并应对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进行动态监管。 1.3 各企业和生产单位应根据生产实际及气候变化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开展 季节性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 1.4 各企业和生产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规定对生产场所进行带班检查和带班 生产,并保存带班记录。 1.5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的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管理制度等。安全 检查与隐惠排查方式:以访谈、查阅记录、现场查看等为主要手段,并 编制对应的安全检查表格作为辅助。 1.6 按照谁安排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的原则,现场负责人应组织作业人员 和相关人员开展施工作业前危害识别及风险分析工作。 凡涉及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应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作业许可审批人应在作业许可证签发前组织现场安全确认,对交叉作业 要指定现场协调人。 作业区域应进行隔离,并予以标识。对存在可能导致中毒、室息、触电 机械伤害的设备设施应采取隔离措施与挂牌上锁等。 现场作业负责人在作业前应将作业内容、作业风险及防范措施、作业终 止和作业完工验收要求等向作业人员交底。 1.7 安全检查与隐惠排查应留存相应的检查记录。

针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附表18), 受检单位应按“五定”原则(定责任人、定时限、定资金、定措施、定 预案)立即落实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或问题,除采取有效防范措 施外,应纳入计划,落实整改。检查单位应对隐惠或问题的整改情况进 行复查或委托下级企业进行复查,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各企业应建立挂牌督办制度,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重大隐患和事故单 位,进行挂牌督办。 受检单位应对安全检查和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查找管理原因,制 定提升计划或改进措施。 对被安全生产投诉的生产场所,当事企业应迅速组织安全检查,整改隐 患,并将整改情况向相关部门及时进行反馈。

13.2.5 对存在未及时整改或发生重复性间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进行间责 和处罚。

对存在未及时整改或发生重复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进行间责 和处罚。

14.1 对企业的考核 14.1.1 年初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形式与各企业明确考核指标。 14.1.2 考核指标包括结果性和过程性指标。结果性指标包括事故指标、职业健 康指标等;过程性指标包括管理和实施性指标,如制度执行情况,培训 合格率、隐惠治理完成率等。 14.1.3 考核结果纳入对企业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14.1.4 考核表参考附表19。 14.2 对部门的考核 14.2.1 年初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考核指标。 14.2.2 考核结果纳入对各职能部门的年度考核。 14.3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考核 14.3.1 年初与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考核指标,每年对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考核。 14.3.2 考核结果纳入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年度考核 14.4 对员工的考核 14.4.1 全员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分级签订自标责任书,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 14.4.2 考核结果与员工普升、普级、评先评优和奖惩挂钩

各企业应确定安全管理年度自标和重点改进方向,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年度目标应分解到职能部门,工作计划应明确工作内容、责任部门和完 成时间。

生产、工程、设备等专业管理部门应定期总结各专业安全管理情况,并 向安委会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安全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工作计划完成情 况;下一步改进的建议等。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总结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并不定期向安委会及 有关决策机构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5.2.3 企业相关部门应针对安委会及有关决策机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订改 进计划,并明确责任人、实施办法和完成时限。 16 附则 16.1 本手册由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16.2 本手册自2018年8月1日起实施。原《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 产管理手册》(中建股市字【2009】364号)停止使用

15.2.3 企业相关部门应针对安委会及有关决策机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订改 进计划,并明确责任人、实施办法和完成时限。 16 附则 16.1 本手册由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16.2 本手册自2018年8月1日起实施。原《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 产管理手册》(中建股市字【2009】364号)停止使用

中国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备注: 1、工程局、新疆建工:建筑施工年产值超过500亿元,相应增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专业公司:建筑施工年产值超过100亿元,相应增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海外事业部:应配置熟悉海外法律法规及安全风险的专业人员; 4、基础设施事业部:各专业配置专职人员应不少于1人; 5、从事工程总承包的设计院按一类企业标准配备安全总监及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备注: 1、工程局、新疆建工:建筑施工年产值超过500亿元,相应增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专业公司:建筑施工年产值超过100亿元,相应增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海外事业部:应配置熟悉海外法律法规及安全风险的专业人员; 4、基础设施事业部:各专业配置专职人员应不少于1人; 5、从事工程总承包的设计院按一类企业标准配备安全总监及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附表 3重大危险源识别汇总表编号:工程名称编号危险源名称、场所/部位风险等级控制措施要点制表人技术负责人制表日期39 /144

附表4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编号:工程名称危险源名称危险源出现的场所与部位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可能导致事故类别及危险程风险等级度制表人部门负责人制表日期40 / 144

国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DB51T 1065-2010 泽泻生产技术规程中国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统计表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统计表

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附表 8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编号培训主题培训地点培训部门或主讲人学时召集人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提纲:参加教育培训人员(签名)44 / 144

危险性较大工程汇总表

附表11安全技术交底表安全技术交底表编号工程名称施工单位交底部位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内容针对性交底:交底人签名职务交底时间监督人员签名职务监督时间接受交底人签名注:1.生产单位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填写此表;2.签名处不够时SN/T 4532.2-2016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β-内酰胺类 方法二,应将签到表附后。47 / 144

附表12安全技术交底汇总表安全技术交底汇总表编号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序号编号安全技术交底名称交底人交底日期备注填表人日期48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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