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8-2011-T:城市测量规范(无水印 带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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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 8-2011-T:城市测量规范(无水印 带书签)

基于连续运行基准站网,利用载波相位动态实时差分技术和 网络通信技术进行定位测量。

.1.7单基站RTK测量singlebasestationRlKsurve 基于单一基准站,利用载波相位动态实时差分技术和区 信技术进行定位测量。

2.1.8高程导线测量

利用三角高程测量按类似导线路线方式获取各点高程的测量 方法。

QCSSC 3016-2013 军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 舰船造修企业2.1.9真正射影像图

利用数字表面模型,采用数字微分纠正技术,改正原始影像 的几何变形,经影像重采样后,使影像视角被纠正为垂直视角而 形成的影像图。

利用两个不同测站及不同起始方向,采用极坐标法测量同 点位坐标的方法。

城市规划道路定线测量的简称,指确定城市规划道路的平面 位置的测量工作。

建设用地钉桩测量的简称,指标定建设用地范围的测量 工作。

为验证建设工程平面位置、高度和建筑面积等指标是否 见划审批要求而进行的测量工作

2.1.15城市管理部件

城市市政管理公共区域内的各项设施,包括公用设施类、道 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等市政工程设 施和市政公用设施

2.1.16沉降监测网

用于地面沉降观测的高程网

R, 正射影像图分辨率; S 边长;房产面积;经各项改正后的斜距; Si、S2 经过各项改正后的高程导线边的倾斜距离; S 测距边水平距离归算到参考椭球面上的边长; So S。归算到高斯平面的测距边边长; T一 测距边要求的相对中误差的分母; U 棱镜高; U1U2 后视和前视的棱镜高; W 经过各项改正后的水准环线闭合差; W. 三角形闭合差; X1a2vy1y2 1、2两点的坐标值; XiYi 宗地第i个界址点坐标; Ym 1、2两点的横坐标平均值;测距边两端点近似 横坐标的平均值; α 除观测角外的另两个角度; αai 圆周角条件或组合角条件方程式的系数; P 传距角; B 导线观测左角中数; β 导线观测右角中数; 81.2 测站点1向照准点2观测方向的方向改化值; 82.1 测站点2向照准点1观测方向的方向改化值; 公 测段往返测高差的不符值; △ 测站圆周角闭合差; Ad 往、返测距离的差数; AD 界址点坐标计算的边长与实量边长较差的 限差; △h 要求达到的高程精度;年均沉降量; △p 两次量算面积较差; Ay 测距边两端点近似横坐标的增量; 单位权中误差;高程异常模型中误差; L

O 常数,为206265"; Osi 测距的先验中误差,可按测距仪的标称精度 计算。

室外条件下一测回水平方向中误差不超过1"的 经纬仪或全站仪; DJ2 室外条件下一测回水平方向中误差不超过2"且 大于1"的经纬仪或全站仪; DJ6 室外条件下一测回水平方向中误差不超过6"且 大于2"的经纬仪或全站仪; DS05 每千米水准测量高差中数偶然中误差不超过 0.5mm的光学水准仪; 每千米水准测量高差中数偶然中误差不超过

1mm且大于0.5mm的光学水准仪; DS3 每千米水准测量高差中数偶然中误差不超过 3mm且大于1mm的光学水准仪; DSZo5 每千米水准测量高差中数偶然中误差不超过 0.5mm的数字水准仪; DSZ 每千米水准测量高差中数偶然中误差不超过 1mm且大于0.5mm的数字水准仪,

3.1空间和时间参照系

3.1.1城市测量应采用该城市统一的平面坐标系统,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投影长度变形值不应大于25mm/km; 2 当采用地方平面坐标系统时,应与国家平面坐标系统建 立联系。

3.1.3城市测量应采用统一的高程基准。当采用地

3.2作业与成果管理要求

3.2.1测量作业前,应根据城市测量项目的技术难易程度和规 模大小等,收集分析有关测量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踏勘,制定 经济合理的技术路线,编写项目设计或技术设计并进行技术交 底。项目设计或技术设计的编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测绘技术 设计规定》CH/T1004的规定。 3.2.2作业人员应具有承担其工作的能力,并应按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项目设计或技术设计作业。 3.2.3作业人员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 CH1016的规定进行测量作业。 3.2.4作业期间,测量仪器设备应进行规定项目的检校,仪器 参数设置应定期检查并记录。使用的软件宜定期升级维护。 3.2.5测量作业过程中,应进行自检和互校,并应做好工程进

3.2.1测量作业前,应根据城市测量项目的技术难易程度和规 模大小等,收集分析有关测量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踏勘,制定 经济合理的技术路线,编写项目设计或技术设计并进行技术交 底。项目设计或技术设计的编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测绘技术 设计规定》CH/T1004的规定。 3.2.2作业人员应具有承担其工作的能力,并应按国家现行有

度、技术问题等内部沟通及用户需求、意见反馈等外部沟通

大小等确定、编写。技术总结的编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测绘 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1001的规定

3.2.7测量成果验收后应根据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测 整理、归档。

当工程测量成果有保密要求时,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理后再提供使用

3.2.8当工程测量成果有保密要求时,应按国家相天为

3.2.9数字形式的测量成果宜采用不同存储介质进行双备份。

条件的城市宜实行异地备份,异地备份地点距本地 500km

3.2.10测量成果宜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采用数

术进行管理,并应确保测量成果的完整性、一致性和可追溯性。 3.2.11DLG、DEM、DOM元数据内容与格式宜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CH/T1007的规定。

3.3.3测量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应实行过程检查与最终检查

收的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并应保存相关记录。记录 、规范、清晰,签注应齐全,内容不得随意更改。

3.3.4测量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应按顺序独立进行,测量成

验方式,也可采用抽样检验方式;验收宜采用抽样检验方式。

现行国家标准《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

3.3.7测量成果在检查验收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测绘成果 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和《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 收》GB/T18316的规定进行质量评定。测量成果质量宜采用 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级评定制。不合格的测量成果经整改 后,应重新进行检查、验收。

4.1.1城市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分级布 网”的原则。首级网宜一次全面布设;加密网可分期、越级 布设。 4.1.2 城市平面控制网的等级宜划分为二、三、四等和一、二、 三级。 4。1.3城市平面控制测量可采用卫星定位测量、导线测量、边 角组合测量等方法

量要求时,应直接利用;当精度不满足城市测量要求时,宜利用 其点位,并选用一个国家控制网点的坐标与一条边的方位角作为 城市平面控制网的起算数据

于0.05m。四等以下网中最弱点相对于起算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 大于0.05m。

4.1. 等平面控制网点宜逐点联测高程,联测精度不应 低于三等高程控制测量精度要求;四等和一、二、三级平面控制 网点可依据具体情况联测高程,联测精度不应低于四等高程控制 测量精度要求。高程联测的方法和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 的有关规定。

1应收集有关资料并进行现场踏勘。收集的资料宜包括: 1)适当比例尺的地形图和交通图,以及有关气象、地质 通信等方面的资料: 2)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开发方面的资料: 3)城市已有控制测量资料,包括平面控制网图、水准路 线图、点之记、成果表和技术总结等。 2应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根据测区实际需要、预 期精度、测量方法、观测方式、测区的自然地理条件与交通状况 等进行城市平面控制网设计。 3应设计城市平面控制点的概略位置,并拟定首级网与已 有平面控制网或国家控制网的联测方案。 4应判断和检查城市平面控制网各相邻控制点的通视情况 导线网、边角组合网中的各相邻控制点应通视;卫星定位网中的 各相邻控制点可不要求全部通视。 5当城市平面控制网存在多种布网方案时,应进行控制网 最优化设计。 6应拟定城市平面控制点的高程联测方案。

4.1.9 应根据平面控制网设计结果和测区实地调查情况,编写

技术设计,拟定作业计划。

1.10各等级卫星定位网点与边角组合网点的点名,直采 名、山名、地名、单位名称,并应在调查后确定。同一测区 同的点名时,应加以区别。新旧点重合时,宜采用旧点名。 导线点可按区域或线路命名编号

统(GPS)接收机(测地型和导航型)校准规范》JJF11 见定;卫星定位接收机的维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卫星定 方测量技术规范》CJJ/T73的规定,

4.1.12全站仪或电子经纬仪系列的分级、基本技术参

4.1.13城市平面控制测量的外业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卫星定位测量的外业记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卫星定 立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IJ/T73的规定, 2导线测量、边角组合测量的外业记录宜采用电子记录方 式。也可采用纸质手薄记录。 3采用电子记录方式时,外业记录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测量外业电子记录基本规定》CH/T2004、《导线测量电子记 录规定》CH/T2002、《三角测量电子记录规定》CH/T2005的 规定。数据文件中的原始观测记录不得更改。 4采用纸质手薄记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业记录不得涂改、追记和转抄; 2)水平角观测时,秒值读记错误应重新观测,度、分读 记错误可在现场更正,但同一方向盘左、盘右不应连 环更改;垂直角观测时,度、分的读数,在各测回中

不应连坏更改: 3)距离测量时,厘米及以下数值读记错误应重新观测, 米、分米读记错误,在同一距离、同一高差的往、返 测或两次测量的相关数字不应连环更改; 4)对错误进行更正时,应将错误数字、文字整齐划去, 在其上方另记正确数字、文字;划改的数字和超限划 去的成果,均应注明原因和重测结果的所在页码。

4.1.14应根据成果使用需要,选择采用国家统一坐标系统或城

市地方坐标系统,并应对城市平面控制网观测成果进行归化计 算。有关坐标系统对应的地球椭球基本参数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 的规定。

4.2.1各等级平面控制点的点位应根据设计成果到

谷等级干面控制点的点位应根据设计成果到头地选定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点位应选在坚固稳定的地点,且应便于埋石和观测,并 能永久保存; 2、高等级点点位的选择,应便于低等级点的加密;平面控 制网边缘的控制点点位的选择,应便于扩展应用; 3宜利用城市区域内原有的平面控制点点位: 4采用卫星定位测量方法时,选点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的规定; 5采用导线测量和边角组合测量方法时,相邻控制点间视 线超越障碍物的高度或旁离障碍物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二等边角组合测量时,不宜小于1.5m; 2)三、四等测量时,不宜小于1.0m; 3)一、二、三级导线测量时不宜小于0.5m。 6边长采用电磁波测距时,测距边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距边的长度宜在相应等级控制网平均边长的0.7倍 至1.3倍的范围内选择;

2)测线宜高出地面和离开障碍物1m以上; 3)测线不得通过散热塔、烟等发热体的上空及附近: 4)安置测距仪的测站应避开受电磁场干扰的地方,离开 高压线距离宜大于5m; 5)应避免测距时的视线背景部分有反光物体。 4.2.2点位选定后,宜绘制选点图和点之记草图。 4.2.3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均应理设永久性标石。平面控制点标 志、标石及其造理的规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国家三角测量规 范》GB/T17942的规定。坑底填以砂石,捣固芬实或浇灌混凝 土底层。二、三等点宜埋设盘石和柱石,两层标石中心的偏离值 应小于3mm;其他平面控制点宜理设柱石。各等级平面控制点 的标石,亦可兼做水准标石,此时标志宜为半球状,标石底层应 烧灌混凝土。标志中心应具有明显、耐久的中心点。 4.2.4各等级平面控制点理石过程中应根据标石类型和理设 方式在标石坑挖设、标石安置、标石整饰等关键步骤中拍摄 照片。 4.2.5各等级控制点选点、埋石工作结束后,应绘制点之记。 二、三、四等控制点应办理标志委托保管手续,其他埋石点可根

方式在标石坑挖设、标石安置、标石整饰等关键步 照片。

4.2.5各等级控制点选点、埋石工作结束后,应绘制

二、三、四等控制点应办理标志委托保管手续,其他埋石点可根 据需要而定。应定期巡视检查和维修控制点标石。

4.3卫星定位平面控制测量

二、三、四等静态卫星定位网相邻点最小边长不宜小于平均 约1/2;最大边长不宜大于平均边长的2倍。当边长小于 寸,边长中误差应小于0.02m。

表4.3.3静态卫星定位网的主要技术指标

4.3.4动态卫星定位网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4.3.4的规定。

J优 区相邻点间距离可缩短至表4.3.4规定长度的2/3,边长 应大于20mm。

表4.3.4动态卫星定位网的主要技术指标

4.3.5卫星定位接收机使用前应进行检验,检验项目、方法和 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 CJJ/T73的规定。不同类型、不同品牌的接收机共同作业前: 应在已知基线上进行比对测试,超过本规范表4.3.3相应等级限 差时,不应使用。

应在已知基线上进行比对测试,超过本规范表4.3.3相应等级限 差时,不应使用。 4.3.6静态测量卫星定位接收机的选用应符合表4.3.6的规定

4.3.6静态测量卫星定位接收机的选用应符合表4.3.6的规定

4.3.6静态测量卫星定位接收机的选用应符合表4.3.6的规定

表 4. 3. 7 静态测量的技术要求

4.3.8静态卫星定位网宜由一个或若干个独立闭合环构成,也 可采用附合线路形式构成。各等级静态卫星定位网独立闭合环边 数或附合线路边数应符合表4.3.8的规定

静态卫星定位网独立闭合环边数

4。3.9静态测量观测计划、准备工作、作业要求和数据处理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的 规定。

4.3.10 动态测量卫星定位接收机的选用应符合表4.3.10的 规定。

4.3.10 动态测量卫星定位接收机

4.3.11动态卫星定位网布设时,控制点总数不应少于3个,控 制点中应保证至少有3个以上或2对以上相互通视的点位。 4.3.12动态测量的准备工作、坐标系统转换工作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的规定。 4.3.13单基站RTK测量基准站的设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的规定

4.3.14动态测量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观测前,手薄中设置的平面收敛國值不应超过20mm, 垂直收敛阈值不应超过30mm: 2观测时,卫星高度角15°以上的卫星颗数不应少于5颗 PDOP值应小于6; 3天线应采用三角支架架设,仪器的圆气泡应稳定居中; 4观测值应记录收敛、稳定的固定解。经、纬度应记录到 0.00001",平面坐标和高程应记录到0.001m; 5基准站设置完成后,应至少采用一个不低于二级的已知 控制点进行检核,平面位置较差不应大于50mm;

6一测回的自动观测值个数不应少于10个,定位结果应取 平均值; 7测回间应至少间隔60s,下一测回测量开始前,应重新 初始化; 8测回间的平面坐标分量较差应小于20mm或经、纬度的 分量较差应小于0.0007",垂直坐标分量较差应小于30mm。最 整观测成果应取各测回结果的平均值: 9初始化时间超过5min仍不能获得固定解时,宜断开通 信链路,重启卫星定位接收机,再次初始化。当重后3次仍不能 获得固定解时,应选择其他位置进行测量。 4.3.15动态卫星定位网点应进行边长、角度或导线联测检核,

表4.3.15动态卫星定位网点检核的技术指标

4.4.1采用导线测量方法时,可布设三、四等和一、二、三级 平面控制网。 4.4.2采用电磁波测距导线测量方法布设平面控制网的主要技

表4.4.2采用电磁波测距导线测量方法布设 平面控制网的主要技术指标

4.4.3导线网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二、三级导线的布设可根据测区实际情况选用两个 级别; 2导线网中,结点与高级点间或结点与结点间的导线长度 不应大于附合导线规定长度的0.7倍; 3当附合导线长度短于规定长度的1/3时,导线的全长闭 合差不应大于0.13m; 4特殊情况下,导线的总长和平均边长可放长至本规范表 4.4.2规定长度的1.5倍,但其全长闭合差不应大于0.26m; 5导线网用作首级网时,应布设成多边形格网,加密网可 布设成单线、单结点或多结点导线网; 6四等及以下各级导线网可布设成多结点无定向导线网, 起算点不应少于3个,且应均匀分布; 7导线相邻边长之比不宜大于1:3; 8当附合导线的边数大于12条时,其测角精度应提高一个 等级。 4.4.4一测区开始作业前,应对使用的全站仪、电子经纬仪 光学经纬仪、测距仪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资料应装订成册。检 验项目、方法和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国家三角测量规范》 GB/T17942和现行行业标准《三、四等导线测量规范》CH/T

4.4.5各等级导线测量水平角观测技术指标应符合表4.4.5的 规定。

.4.5导线测量水平角观测技术指

4.4.6水平角观测可采用方向观测法

作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照准零方向标的,应按度盘位置表配置度盘: 2顺时针旋转照准部(1~2)周后照准零方向标的,应读 取水平度盘的度、分数值:当采用全站仪或电子经纬仪时,应同 时读取秒的数值;当采用光学经纬仪时,应重合对径分划线两次 并读取光学测微器读数; 3顺时针旋转照准部,精确照准2方向标的,应按本条第 2款的规定读数,并应顺时针方向旋转照准部依次进行3、 4、.、n方向的观测,最后闭合至零方向; 4纵转望远镜,逆时针旋转照准部(1~2)周后照准零方 可标的,应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读数; 5逆时针旋转照准部,应按与上半测回相反的观测次序依 次观测至零方向。 4.4.7方向观测法各项限差应符合表4.4.7的规定。当照准点 方向的垂直角不在士3°范围内时,该方向的2C较差可按同一观

方向的垂直角不在士3°范围内时,该方向的2C较差可按同 则时间段内的相邻测回进行比较,但应在手簿中注明。

表4.4.7方向观测法各项限差

4.4.8水平角观测前的准备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4.4.11距离测量采用的测距仪等级应符合表4.4.1

(4. 4. 11)

式中:a 仪器标称精度中的固定误差(mm); 6 仪器标称精度中的比例误差系数(mm/km); D 测距边长度(km),取值为1。

表4.4.11测距仪等级

4.4.12各等级导线的边长,应按本规范表4.4.2的测距中误差 要求,选用相应精度指标的测距仪测定。 4.4.13各等级平面控制网测距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4.4.13的规定

表4.4.13各等级平面控制网测距的主要技术指标

续表 4. 4. 13

注:1一测回是指照准目标一次,一般读数4次,可根据仪器出现的离散程度和 大气透明度作适当增减。往返测回数各占总测回数的一半。 2 根据具体情况,可采用不同时段观测代替往返观测,不同时段是指上午 下午或不同的白天。

4.4.14各级测距仪观测结果各项较差的限差应符合表4.4.14

表4.4.14各级测距仪观测结果各项较差的限差

a——固定误差; 6——比例误差系数; D测距边长度(km)

1气象仪表宜选用通风干湿温度表和空盒气压表。测距时 使用的温度表及气压表宜和测距仪检定时一致。 2到达测站后,应立刻打开装气压表的盒子,置平气压表 并应避免受日光曝晒。温度表应悬挂在与测距视线同高、不受日 光辐射影响和通风良好的地方,并应在气压表和温度表与周围温 度一致后,再测记气象数据。 3气象数据的测定要求应符合表4.4.15的规定

表4.4.15 气象数据的测定要求

1应在大气稳定和成像清晰的气象条件下进行观测,晴天 日出后与日落前半小时内不宜观测,中午可根据地区、季节和气 象情况留有适当的间歇时间。阴天有微风时,可全天观测, 2在雷雨前后、大雾、大风、雨、雪天气及大气透明度很 差的情况下,不应观测。

4.4.17电磁波测距的作业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执行仪器说明书中规定的操作程序: 2在晴天作业时,应给仪器遮阳,不应将镜头对向太阳, 也不宜顺光、逆光观测: 3作业中使用的棱镜应与检验时使用的棱镜一致; 4测线或测线延长线上不应存在其他棱镜。对讲机亦应暂 时停止通话。 4.4.18测距边的倾斜改正可采用垂直角或两端点的高差计算GB 29979-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氧化芳樟醇

两端点的高差可采用水准测量或三角高程测量方法测定。 4.4.19采用垂直角直接计算平距时,垂直角测角精度应按公式

两端点的高差可采用水准测量或三角高程测量方法测定。

4.4.19采用垂直角直接计算平距时,垂直角测角精月

(4.4.19)计算。以垂直角测角精度为引数,垂直角的观测方法 及测回数应符合表4.4.19的规定

/2p may 5Tsina.

(4. 4. 19)

式中:mav 垂直角测角精度("); αv 垂直角观测值; 0 常数,为206265"; T 测距边要求的相对中误差的分母。

EJ/T 1175.1-2004 密封箱室部件 手套接盘、封袋接盘、手套孔盖、封袋孔盖、密封环及可互换件表4.4.19垂直角的观测方法及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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