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7-2017-T: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标准(无水印 带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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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 7-2017-T: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标准(无水印 带书签)

1.0.1为规范和统一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的技术要求,发挥 地球物理探测技术优势作用,保证探测成果质量,提高经济效 益,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设工程规划、勘察、设计、施工 管理、运维及减灾防灾和环境保护中的地球物理探测。 1.0.3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1.1地球物理探测

通过观测、分析和研究各种物理场的变化规律,探查地质构 造、寻找矿产资源和解决工程、环境评价等相关问题的间接勘查 方法GJB 6620-2008 末敏弹通用规范,简称为物探

方法,简称为物探。 2.1.2工程地球物理探测 Jengineeringgeophysicalexploration 解决建设工程中有关工程地质、水文地质问题和进行环境评 价的地球物理探测方法,简称为工程物探

2.1.2工程地球物理探测

解决建设工程中有关工程地质、水文地质问题和进行 价的地球物理探测方法,简称为工程物探

2.1.3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urbanengineeringgeop

城市建设工程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管理、运维人 防灾和环境保护治理中的地球物理探测。

是根据岩石等介质导电性的差别,研究岩石等介质电阳 变化,进行地质勘探的一组直流电法的方法,包括电测深法 剖面法、高密度电阻率法等

2.1.5高密度电阻率法

通过电极阵列技术同时实现电测深和电部面测量,获得 或三维的电阻率分布进而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的电阻率法,又 为电阻率影像法

通过观测同一测点不同频率的电场和磁场的比值,研 深度地电断面情况的电磁法:属于频率域电磁法。按电磁场 司,它分为天然场源方法和人工场源方法,如:声频大地电 深法是天然场源方法,可控源音频电磁法是人工场源方法

利用不接地回线或接地线源向地下发射一次脉冲而激发电磁 场,在一次脉冲磁场间歇期间利用线圈或接地电极观测地下介质 中的二次感应涡流场,从而探测地下介质电性分布特征的一种电 磁法,属于时间域电磁法。

通过研究高频电磁波在介质中的传播速度、介质对电磁波 收以及电磁波在介质分界面的反射等,解决相关问题的一利 波法。

利用地磁场中地下水中氢原子核与周围介质的驰豫特性 用拉摩尔频率的交变电流脉冲对地下水激发,原子核系统 电磁能量而产生核磁共振。在电流脉冲间歇期间,观测和矿 滋共振信号的变化规律,进而探测地下水的方法

核磁共振法中发射的交流电流的幅值与电流持续时间的 乘积。

2.1.11面波法surface wave exploration

利用人工震源激发产生的弹性波在介质中传播,通过分机 收记录的瑞雷面波的频散特性,解决有关地质问题的方法

2.1.12微动勘探法microtremorexploratior

借助专门仪器设备观测天然微动信号,通过分析、处理利 面波的频散信息,反演获得地下横波速度变化规律,进而探 质结构的方法。

根据人工场源空间分布而构建地下介质物理参数图像,进而 进行地质问题研究的方法技术,分为弹性波CT、电磁波CT 电阻率CT。

2.1.14射线正交性rayorthogonality

2.1.14 射线正交性 rayorthogonality

弹性波CT中以弹性波射线交角的正弦值表示、衡量CT反 演可靠性的一个指标

弹性波CT反演计算时划分的网格单元内通过射线的条数, 是衡量CT反演可靠性的一个指标

2.1.16TVG增益曲线

水声探测时声波接收机的电压增益随时间变化的曲线

通过对桩的应力波传播特性的测定和分析来评价桩的完整 性,推算桩的承载力、桩侧和桩端岩土阻力及打入桩应力的一类 检测方法。

2.1.21红外热像法

利用红外热像装置将物体表面的温度分布拍摄成可视 进行各种分析的方法

混凝土结构物实体最小儿何尺寸不小于1m的大体量混凝 土,或预计会因混凝土中胶凝材料水化引起的温度变化和收缩而 导致有害裂缝产生的混凝土。

利用专门的仪器,通过测量、分析和研究放射性元素的射线 强度或射气浓度,寻找放射性矿床、与放射性元素共生的稀有元 素、稀土元素和多金属元素矿床的一种物探方法,也是用于地质 构造探查、环境评价的一种手段。

借助专门仪器:通过测量钻孔孔壁及其周围岩土的物理参数 或钻孔参数来研究并解决有关地质问题,或观察钻孔孔壁进行相 关评判的地球物理方法。

2.1.25管波探测法tubewavedetection

通过在钻孔井液中激发产生管波,接收并记录具其经过井 旁岩土体传播的振动波形,探测孔旁一定范围内的岩溶 软弱夹层及裂隙带发育分布的方法。

A 波的振幅; a 波的峰值; C 桩身波速; D 直径; d 孔径或槽宽; Ed 动弹性模量; 于 频率; Af 频率差; fo 检波器固有频率; Gd 地基动剪切模量; H高 测点高程; Ho 磁正常场的水平分量: AH' 磁异常场水平分量模差; h 深度或距离; I 电流强度; K 电阻率法的装置系数; Kp 孔或槽的垂直度; L 发射线框边长或桩长、桩身缺陷位置; 1 间距; M 正常场磁场强度; Mad 磁场强度日变改正值;

方位角; ae 地基能量吸收系数; β 地形视倾角; Bt 波长深度转换系数; Oa 绝对误差; M 均方相对误差; E 介电常数; EE 外墙饰面层的空鼓率; 最小可分辨电平; ? 入 波长; d 动泊松比; 5v 计算的岩体完整性系数: P 密度; Ps 视电阻率。

3.0.1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被探测对象与其周围介质间应存在足够的物性差异; 2 被探测对象应具有一定规模,能产生可被观测的地球物 理异常场; 3干扰因素产生的干扰场应相对有效异常足够小,或能被 识别; 4工作现场应具备足够空间,能布置探测装置和开展现场 探测工作。 3.0.2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工作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作前应通过方法试验,选用有效的探测方法技术和数 据采集参数; 2工作时宜从已知到未知,从简单到复杂;当单一方法多 解时,宜采用多种方法进行综合探测: 3工作时应收集和利用已有的地质、水文地质、地球物理、 察、设计、施工及运营等资料。 3.0.3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的方法选择宜符合本标准附录A 的规定,可用于解决下列主要问题: 1 地层结构、风化层分带及基岩形态探测; 断裂、破碎带及裂隙密集带探测: 3 软弱地层、冻土层和砂砾石层探测: 4水底地形、地层结构和水下障碍物、抛石、沉船、管线 探测; 5 地下水、地热及场地热源体探测: 6 地下洞穴、岩溶、采空区、障碍物、管线及隐蔽工程

3.0.1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被探测对象与其周围介质间应存在足够的物性差异: 2 被探测对象应具有一定规模,能产生可被观测的地球物 理异常场: 3干扰因素产生的干扰场应相对有效异常足够小,或能被 识别; 4工作现场应具备足够空间,能布置探测装置和开展现场 探测工作

1工作前应通过方法试验,选用有效的探测方法技术和数 据采集参数; 2工作时宜从已知到未知,从简单到复杂;当单一方法多 解时,宜采用多种方法进行综合探测: 3工作时应收集和利用已有的地质、水文地质、地球物理 察、设计、施工及运营等资料。 3.0.3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的方法选择宜符合本标准附录A

3.0.3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的方法选择宜符合本标准附录A

1 地层结构、风化层分带及基岩形态探测: 2 断裂、破碎带及裂隙密集带探测: 3 软弱地层、冻土层和砂砾石层探测; 4 水底地形、地层结构和水下障碍物、抛石、沉船、管线 探测; 5 地下水、地热及场地热源体探测: 6 地下洞穴、岩溶、采空区、障碍物、管线及隐蔽工程

滑坡、地面塌陷及环境污染探测; 隧道施工超前预报及砌衬壁厚、拱顶脱空探测: 地基基础检测及基础设施运维检测: 10 场地、岩土层物性参数和钻孔岩主参数测试: 11 文物古迹探测; 12 建筑节能缺陷检测; 13 其他符合本标准第3.0.1条规定条件的问题

3.0.4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工作程序宜包括接受任务

准备、测量放线、数据采集、资料处理与解释、编写成果 成果提交等

3.0.5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接受任务应签订合同书,

合同书内容宜包括任务编号、工程名称、工作地点、工价 工作任务、技术要求、工作期限、应提交的成果资料、预 作量以及有关责任等

场踏勘、仪器检校、方法试验和技术设计书或施工方案编写,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资料收集时,应收集和整理测区范围内相关的工程概况 则量、地质、地球物理及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营资料等; 2现场踏勘应了解工作环境条件、地形地貌情况,核实巨 收集资料的可利用程度; 3仪器检校应按操作说明书进行,确认投入的仪器设备性 能状态良好; 4方法试验应确认探测方法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5技术设计书或工作方案应在方法试验基础上编写,经批 准后使用。 3.0.7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技术设计书或工作方案应包括下 列主要内容: 1工作的自的、任务、范围、期限和测区位置等; 2探测工作布置图:

3.0.10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的测量工作应符合下列规

1测量精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CJ/T8 的相关规定; 2水域探测时,测量的探测点高程应根据水位或潮位的变 化进行校正; 3探测工作使用的比例尺,不应小于同阶段、同工程的岩 土工程勘察所使用的比例尺。 3.0.11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仪器设备及其附件应满足性能稳 定、构件牢固可靠、防潮、抗震和绝缘性能良好的要求。探测仪 器应在检校的有效期内,并应定期保养,探测前应对仪器设备进

3.0.13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应按技术设计书或探测方案实施

3.0.13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应按技术设计书或探测方案实施 工作程序,完整采集、及时处理探测数据,按任务要求提交成果

3.0.14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控

实,电子记录应进行备份。 3.0.15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工作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应实 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3.0.16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的质量检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质量检查应根据具体探测方法选择检香方式: 2检查点应均衡分布、随机选取,异常和可疑地段应重点 检查; 3在资料审核时应提交质量检查资料。 3.0.17当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原始数据经质量检查不合格 时,应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调整工作方案后再行探测 3.0.18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资料处理不得使用未经检查或检 查不合格的探测数据。 3.0.19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资料解释应在分析各项物性资料 的基础上,利用各种已知资料,从已知到未知,先易后难、点面 结合,定性指导定量。 3.0.20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宜采取相应的综合探查手段核查 探测结果。

实,电子记录应进行备份。

4.1.1直流电法应根据探测要求和应用条件,按本标准 选用自然电场法、充电法、电剖面法、电测深法、高密度 法或激发极化法

4.1.2直流电法仪器的主

1输入阻抗应大于20MQ: 2 供电端、测量端插头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 100M2/500V; 极化补偿范围应达到500mV; 4 电位差测量允许误差应为1.0%,分辨率应达到0.1mV 5 电流测量允许误差应为1.0%,分辨率应达到0.1mA; 6 对50Hz工频干扰抑制应大于40dB。 4.1.3 电性参数测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地电类型的测点应统一进行参数测定: 2 不具备参数测定条件的场地:可根据电测深曲线或电测 开资料推求电性参数。

4.1.4直流电法的现场工作和数据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5现场出现下列测点时应进行重复观测: 1)读数木难、极化不稳定或存在明显干扰的测点: 2)异常突变点、曲线畸变点: 3)电测深曲线不正常脱节的接头点: 4)测线接头点 6对曲线上的特征点、畸变段及有疑义的测段,应进行自 检观测。 7当利用电阻率法进行接地电阻测量时,应同时测量接地 处地层的电阻率。 4.1.5 重复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重复观测时应改变供电电流; 2 重复观测值不得超过充许误差: 3 应取重复观测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的基本观测值。 4.1.6 自检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自检观测时:应改变供电电极的接地条件或重新布极 并应改变供电电流: 2当经自检观测证明基本观测确实有误时,应采用自检观 则数据作为基本观测数据。 4.1.7当现场发现漏电时:应查明原因并消除后:按序返回重 新观测,直至连续3个点的观测值与原观测值之差在5%以内为 止。漏电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开工、收工和曲线发生畸变时,应对仪器、电源、电 线进行漏电检查: 2对电测深法AB/2大于500m时的每个测点应进行漏电 检查; 3 电剖面法每个剖面的最后一个测点应进行漏电检查; 4 电线位于潮湿地区时或有疑问的异常区(点)应进行漏 电检查。

5现场出现下列测点时应进行重复观测 1)读数床难、极化不稳定或存在明显干扰的测点: 2)异常突变点、曲线畸变点: 3)电测深曲线不正常脱节的接头点; 4)测线接头点 6对曲线上的特征点、畸变段及有疑义的测段,应进行目 检观测。 7当利用电阳阻率法进行接地电阳测量时,应同时测量接 处地层的电阻率

1.5重复观测应符合下列规

应符合下列规定: 1质量检查点应随机抽取、分布均衡,异常点或有疑问点 应重点检查;检查量不宜少于5%; 2质量检查应在不同日期进行: 3质量检查后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均方相对误差,

式中:M 某个检查点(站)的均方相对误差 n 某测点(站)的观测数据个数; 8 第i个参加评定的单个极距的相对误差; AU 第i个极距的基本观测值(mV); AU' 第i个极距的检查观测值(mV)

4.1.9质量评价应符合下列规

1当因地表、浅地层湿度变化,视电阻率数据出现系统偏 差时,应将其剔除后再进行评价,剔除点数不得超过1%: 2当因地电干扰,视电阻率的原始数据或系统观测数据出 现奇异点时,可将其剔除后再评价,剔除点数不得超过1%; 3检查统计的均方相对误差不得超过5%; 4 对经过评价不合格的,应分析原因,调整方案后重新 观测。 4.1.10 资料处理与解释应符合下列规定:

成果图件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任务要求,绘制剖面图、曲线图、平面剖面图 等成果图件; 2)绘制的图件应进行100%的检查; 3)同一测区的同类图件应采用相同的比例尺。 2资料解释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研究不同介质的电性特征及变化规律;

2)应结合相关资料和工作条件,分析研究和判断自标 异常; 3)应研究自标异常的特征,确定异常体的性质及其平面 位置、埋深和形态等。

4.2.1自然电场法可用于地下水流向探测、含水层

文调查、地热普查、地质构造调查,也可用于堤坝、基坑渗漏 探测。

探测。 4.2.2自然电场法的应用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有氧化一还原电化学作用或地下水渗透、扩散作用 及其他作用,能够形成电位差异: 2被测对象的有用信号应能够有效地从干扰背景中分辨 出来; 3干燥地区或干扰严重且难以克服的地区,不宜采用自然 电场法。 4.2.3自然电场法的观测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采用电位观 则方式、梯度观测方式或环形观测方式。 4.2.4正式施测前,宜布设控制部面:布设测网时,应按工作 性质选择测网密度。 4.2.5当现场观测发现曲线的异常段、突变点、可疑点时,应 进行重复观测。重复观测的最天绝对误差不应天于5mV。 4.2.6自然电场法的电位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位总基点应选择在自然电位平稳的正常场地段: 2分基点应选择在自然电场稳定且交通便利处: 3电位法观测时,仪器和固定电极应放在测站附近;梯度 法观测时,测量电极距宜等于观测点距,并应保持在一个测区中 仪器上连接的测量电极顺序固定不变; 4各基点之间在开工和完成测区工作总量的50%时,应进 行电位联测,两次观测的绝对误差不得超过5mV,超过时的基

4.2.2自然电场法的应用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有氧化一还原电化学作用或地下水渗透、扩散作用 及其他作用,能够形成电位差异: 2被测对象的有用信号应能够有效地从干扰背景中分辨 出来; 3干燥地区或干扰严重且难以克服的地区,不宜采用自然 电场法。 4.2.3自然电场法的观测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采用电位观 测式雄度狐测减环形弧测方式

4.2.4正式施测前,宜布设控制部面;布设测网时,应按工作 性质选择测网密度。 4.2.5当现场观测发现曲线的异常段、突变点、可疑点时,应 进行重复观测。重复观测的最大绝对误差不应大于5mV 4.2.6自然电场法的电位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位总基点应选择在自然电位平稳的正常场地段: 2分基点应选择在自然电场稳定且交通便利处; 3电位法观测时,仪器和固定电极应放在测站附近;梯度 法观测时,测量电极距宜等于观测点距,并应保持在一个测区中 仪器上连接的测量电极顺序固定不变;

1电位总基点应选择在自然电位平稳的正常场地段: 2分基点应选择在自然电场稳定且交通便利处: 3电位法观测时,仪器和固定电极应放在测站附近;梯度 法观测时,测量电极距宜等于观测点距,并应保持在一个测区中 义器上连接的测量电极顺序固定不变; 4各基点之间在开工和完成测区工作总量的50%时,应进 行电位联测,两次观测的绝对误差不得超过5mV,超过时的基

4.2.7自然电场法的电极及理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极的极差应稳定,且开工前和收工后均应测定:开工 前极差不应大于12mV,收工时极差不应大于5mV; 2同一测线多段剖面观测时,相邻部面重合测点不应少于 2个; 3电极应编号使用,安置应接地良好;在观测过程中,不 得变换电极的先后次序或改变极性: 4电极在测点上安置困难时,可沿垂直测线方向移动,但 移动距离应小于点距的1/5; 5电极不应安置于流水,其周围亦不应有金属物体扰动 电极的引出线头不得与士壤、杂草等接触:电极安置闲难以致接 地电阻过大时,应采取改换电极、浇水等措施改善接地条件

验查观测之间的平均绝对误差不得天于5mV:单个点的绝 差不得大于15mV:绝对误差可按下式计算

2.9自然电场法应按任务要求编绘自然电场异常曲线图及 解释中形成的成果图,成果图可分为曲线图、平面部面图, 等值线图、地质平面部面解释图等

4.3.1充电法可用于探测地下低电阻体的平面展布、地下水的 流速流向、水下理设物体:也可用手提项、基坑渗漏探测以及地 下构筑体或基桩钢筋笼长度检测

4.3.3充电法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电位法或梯度法

现场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供电电极、测量电极应按设计要求地点布设,且接地 良好; 2充电点应布设在探测目标体上或与目标体连通,且具备 充电条件; 3无穷远供电电极与测区的距离不应小于测区对角线长度 的5倍; 4梯度法测量时,应保持测量电极顺序、距离一致: 5电位法测量时,测量电极应布置在无穷远供电电极的相 反方向; 6电位法测量因接地条件影响而需改变测量电极位置时, 可沿垂直测线方向上移动,但移动距离不得超过点距的1/10

1应在供电电流稳定后进行电位差测量,并宜每次测量前 后各观测一次供电电流:电流变化不得大手2%: 2现场充电电极宜为正极,且宜保持测区内供电电极的极 性不变; 3 测区内测量电极接线应一致,并应记录观测值的正负: 4 电位法与梯度法应单独进行,不得采用换算值。 4.3.5 测定地下水流向流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以放射状布置8条或12条测线,各方位夹角应相等; 2充电电极应布置含水层中部,无穷远电极、测量电极应 布在预计水流上游:

3测量点距不得天于含水层理深的1/2; 4盐化时,应在盐化前观测获得正常场的等位线,并应保 持盐化程度恒定。

3测量点距不得大于含水层理深的1/2; 4盐化时,应在盐化前观测获得正常场的等位线,并应保 持盐化程度恒定。 4.3.6探测低阻体时宜在低阻体范围内加密测点。基坑渗漏探 测的供电电极正极应布在围护结构外,负极应布在围护结构内; 深测堤坝、基坑渗漏时,测量电极宜使用不极化电极。同一部面 分段观测时,连接处应有重叠,且重叠点不应少于3个。 4.3.7充电法的重复观测可改变电流,但不得改变接地位置 重复观测在参加统计的一组观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相对 二者算术平均值应满足下式的规定

4.3.6探测低阻体时宜在低阻体范围内加密测点。基坊

测的供电电极正极应布在围护结构外,负极应布在围护 深测堤坝、基坑渗漏时,测量电极宜使用不极化电极。同 分段观测时,连接处应有重叠,且重叠点不应少于3个。

复观测在参加统计的一组观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利 者算术平均值应满足下式的规定

(AUmax二 Umin X100%≤V2nX5%

式中:公U 观测的电位差值或其经对应供电电流归算后的数 值(mV); n一一重复观测次数(不包括舍去超差数据的次数)。 4.3.8质量评价的最大均方误差8m不得大于5.0%,并应按下 列公式计算:

2 (%) 0M=士 X 100% 2n AT 8= AU" T AU AU' I' T= 2

式中:AU、AU 分别为原始观测和检查观测的电位差 (mV); I、I' 分别为原始观测和检查观测的供电电流 (mA); n 参加统计的检查点数。 4.3.9 资料处理与解释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绘制的成果图可包括曲线图、平面等值线图、平面部 面图。 2 测定地下水流速、流向时,应以等位线移动速度最大的 方向确定地下水流向,并计算流速;需要地形改正时,应计算改 正后的流速;流速V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V=AR At V V= cOsB

式中:V一地下水流速(m/s); △R一相邻等位线位移的增量(m); △t增量△R相对应的时间间隔(s); V。一地形改正后的地下水流速(m/s); β一一流向方向等位圆线的地形视倾角(°)。 3探测低阻体时,应在确定异常后区分正常场和异常场 并根据绘制的平面剖面图推断其形态。 4探测渗漏时,可根据观测值异常推断可疑渗漏范围

查地下富水区、溶洞、断层及倾问、装原发育带、若性界线等以 及地下管线、地下洞穴或采空区等。 4.4.2电剖面法应根据探测要求和工作条件,按本标准附录B 选择装置形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称四极部面法的供电电极应根据不同探测目标的埋深 合理选取并应满足:供电极距宜为探测对象顶部埋深的4倍~6 倍,测量极距不应小于探测对象的顶部埋深且不宜大于供电极距 的1/3; 2联合面法的AO不应小于探测对象顶部埋深的3倍 测量极距不应大于其1/3;

3中间梯度部面法的测量区间应位于供电极距中部且在1/3 极距范围内;当采用多线观测时,旁测线距主测线的距离不应大 于供电极距的1/5; 4偶极剖面法的偶极间距应大于探测目标埋深的3倍,供 电偶极宜与测量偶极等长度; 5复合对称四极装置的供电极距比值应根据探测目的及场 地地电条件,由现场试验确定 4.4.3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布设多条测线追踪探测对象走向,测线宜垂直探测目 标的可能走向; 2每条测线的单个异常上测点不应少于3个; 3应至少有3条测线通过目标异常。 4.4.4现场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间梯度装置改变供电电极位置时,应进行不少于2个 测点的重复观测; 2异常特征点部位,应加密测点或变换电极距进行观测; 3目标异常应追踪完整,未追踪完毕宜增加工作量。 4.4.5电部面法的质量检查量不得少于10%,质量评价应符合 本标准第4.1.9条的规定。 4.4.6每天现场工作结束后,应将原始记录妥善保管,并应进 行备份。 4.4.7资料处理与解释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成果图件应包括地电断面图、平面等值线图、平面剖面 图、部面地质解释图; 2解释应结合相关资料划分异常或异常带,推断异常性质

3中间梯度部剖面法的测量区间应位于供电极距中部且在1/3 极距范围内;当采用多线观测时,旁测线距主测线的距离不应大 于供电极距的1/5; 4偶极剖面法的偶极间距应大于探测目标埋深的3倍,供 电偶极宜与测量偶极等长度; 5复合对称四极装置的供电极距比值应根据探测目的及场 地地电条件,由现场试验确定

.4.3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规

1成果图件应包括地电断面图、平面等值线图、平面剖面 图、面地质解释图; 2解释应结合相关资料划分异常或异常带,推断异常性质: 确定异常的平面位置;根据相关资料条件,可推断异常的埋深、 规模。

岩溶、采空区和富水区,测定场地地下不同深度岩土 参数。

4.5.2电测深法应根据任务要求和工作条件,按本标准附录B 选择装置形式。

4.5.3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4.5.3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

1测点间距应小手探测自标理深的一半,异常上的测点不 宜少于2个; 2同一电性单元的装置方向应保持不变

1最天供电电极距AB应满足探测深度的需要;最小供电 电极距AB应满足资料解释的需要: 2测量电极距MN与相应的供电电极距AB可采用等比或 非等比形式,测量电极距MN与相应的供电电极距AB之比值 不应大于1/3; 3三极或联合测深中的无穷远极应位于测量偶极的中垂线 上,无穷远距离宜大于最天AO或AO的5倍;因条件限制不 能垂直布设无穷远极时,应增大无穷远极距离,最远可增至供电 点与记录点间距AO或AO的10倍; 4五极纵轴测深的供电极距L应大于2倍~3倍探测目标 的埋深,测量极距应为L/30~L/40。 4.5.5现场作业遇障碍物时,可在1/2线(点)间距的范围内 移动测线(点)。 4.5.6布置测站应远离高压线、变压器等大型电力设施。工作 电源、仪器应分开放置,仪器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MQ。 4.5.7现场工作时,供电导线与测量导线应分开敷设, 4.5.8测量电极宜使用不极化电极。当使用非不极化电极时, 应在极化补档稳定后开始观测

4.5.9供电电极应垂直地面插人安置,当采用多电极供电时

电极应以接地点为中心呈环形或垂直放线方向线形对称布 形半径或线形长度应小于AB/2的1/20

电侧保法应现物邸的订异视电阻率值, 线图。完整的电测深曲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曲线首支应能追索出第一层渐近线: 2当以无穷大电阻率值的高阻电性层为底部电性标志层时 曲线尾支渐近线应呈45°上升: 3当以有限电阻率值电性层为底部电性标志层时,进入曲 线尾支渐近线应有明显的拐点。 4.5.11每天现场工作结束,应将原始记录妥善保管,并应进行 备份。 4.5.12质量检查与评价应符合本标准第4.1.8条、第4.1.9条 的规定。 4.5.13进行资料解释前,应对电测深曲线进行圆滑处理,首尾 支渐近线、主要电性标志层应反映明显。 4.5.14资料解释应在分析研究曲线类型、斜率、渐近线、极值 点、拐点、局部畸变点基础上,推断目标异常的性质、平面位 置、理深、规模。 4.5.15电测深法的成果图应主要包括电测深曲线、地电断面

5.13进行资料解释前,应对电测深曲线进行圆滑处理,首 渐近线、主要电性标志层应反映明显。

LY/T 2934-2018 森林康养基地质量评定4.5.14资料解释应在分析研究曲线类型、斜率、渐近线

点、拐点、局部畸变点基础上,推断目标异常的性质、 置、埋深、规模。

4.5.15电测深法的成果图应主要包括电测深曲线、地

图、平面剖面图、剖面地质解释图

4.6.1高密度电阻率法可用于城市地质灾害调查、工程选址、 地下断层定位、地下水探、堤坝隐惠探测、地下污染范围的圈 定等

4.6.2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符合

1仪器应具有即时采集、显示功能,以及对电缆、电极接 地、系统状态和参数设置的监测功能;供电方式应为正负交变的 方波; 2多芯电缆应具有良好的导电和绝缘性能,芯线电阻不应 大于102/km,芯间绝缘电阻不应小于5MΩ/km; 3电极阵列的接插件应具有良好的弹性簧片和防水性能;

4.6.3工作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置形式可根据任务要求和场地条件,按本标准附录B 选择; 2应根据分辨力要求,选定点距、线距,异常部位应加密 电极极距和隔离系数应根据探测自标的深度、规模确定,最大隔 离系数应使探测深度不小于自标理深; 3实施滚动观测时,每个排列伪剖面底边应至少有1个数 据重合点;当底边出现2个点以上的空白区时,应在成果图中标 明或减小探测深度; 4测线两端的探测范围应处于选用装置的有效范围之内 则线两端超出测区的长度不宜小于装置长度的1/3: 5同一排列的电极宜皇直线布置,电极位置与设计位置的 扁离沿跑极方向不宜大于该极距的1/10,沿垂直跑极方向偏离 不宜天于该极距的15GB/T 24347-2021 电动汽车DCDC变换器,并应记录偏离的电极位置; 6改善硬化地面电极接地条件时,不得破损地面结构或地 下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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