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J123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GBJ123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积分0.00
特惠
积分0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3.3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资源ID:233918
VIP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GBJ123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第2.03条原状土样和需要保持天然湿度的扰动土样在试 前应要善保管,并应采取防止水份蒸发的措施, 第2.04条试验后的余土,应要善贮存,并作标记。当无 殊要求时,余士的贮存期宜为3个月。 第2.5条土样和试样制备所需的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 定: 一、细筛:孔径α. 5mm、Zmm、5mm。 二、洗筛:孔径0.4mm。 三、台称称量10~15kg,感量10g。 四、天平,称量1000g,感量0.1g;称量200g,感量0.01g。 五、抽气设备:应附真空测压表和真空缸。 第2.6条原状土试样制备,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土样应按自然沉积方向放置,剥去蜡封和胶带,开启士 简取出士土样。 二、根据试验要求用环刀切取试样时,应在环刀内壁涂一薄 凡士林,刃口向下放在士样上,将环刀垂直下压,并用切士刀

合环力外侧切前主样,边压边前至主样高出环力,用钢丝锯整平环力两端 土样擦净环刀外壁,称环刀和土的总质量并取余土测定含水量。 二、将风干后的土样在橡皮板上用木碾碾碎,也可在碎土机内粉碎。 三、切削试样时,应对土样层次、气味、颜色、杂质、裂缝和均匀性 进行描述,对低塑性和高灵敏度的软土.制样时不得扰动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验

GB 31635-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苯乙烯电工程监理适用规范全文数据屋

四、一组试样之间的密度差值不得大于0.03g/cm3,含水量差值不得大 于2%。 第2.0.7条扰动土试样的备样,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对土样的颜色、气味、夹杂物和土类进行描述,并将土拌匀,取代 表性土样测定含水量。 二、将风干的土样在橡皮板上用木碾碾碎,也可在碎机内粉碎。 三、对粉碎后的粘性土样和砂性土样,应按本标准表2.0.2的要求过 筛。对含粘性土的砾质土,应先用水浸泡并充分搅拌,使粗细颗粒分离后 将土样在2mm筛上冲洗。取筛下土样风干后充分拌匀,用四分取样法取 出代表性主样,标明工程名称、主样编号、过筛孔径、试验名称和制备日 期,分别装入盛土容器内,并测定风干土样的含水量。 四、根据试验项目,称取过筛的风干土样,平铺于糖瓷盘内,应按本标准 第2.0.13条计算制备试样所需的加水量.将水均匀喷酒于土样上.充分拌匀 后装入盛土容器内盖紧,润湿一昼夜,砂性土的润湿时间可酌减。 五、测定润湿土样不同位置处的含水量,不应少于两点。含水量差值 应符合本标准第3.0.5条规定。 第2.0.8条扰动土试样的制样,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试样的数量视试验项目确定,应有备用试样1一2个。一组试样的 密度与要求的密度之差不得大于土0.01g/cm.二组试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样的含水量与要求的含水量之差不得大于主1%。 二、当制备试样时,根据环刀容积及所需的干密度和含水量, 按本标准第2.0.12条和第20.13条计算干土质量和所加水量 制备湿土样,并宜采用击样法和压样法。 1.击样法:将一定量的湿士分三层倒人装有环力的击实器 内,击实至所需密度。 2.压样法:将一定量的湿士倒人装有坏刀的压样器内,拂平 土面,以静压力将土压入环内。 三、取出环刀,称环刀和士的总质量。 第2.9条对不需要饱和文不立即进行试验的试样,应存 放在保湿容器内,对需要饱和的试样,应根据士的性质选用下列 饱和方法; 一、砂性士采用浸水饱和法。 二、渗透系数大于10/的粘性土采用毛细管饱和法,渗 透系数小于、等于10一cm/的粘性士采用抽气饱和法。 第2.10条毛细管饱和法,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选用瓷式或框式饱和器(图2.0.10),试样上、下面放滤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r)重盛式饱和器 (b)枢式饱和器

图2.010饱和器 1一突板,2一透水石,3一环万

纸和透水石,装入饱和器内,并旋紧螺母。 二、将装好的饱和器放入水箱内,注入清水,水面不宜将试 样淹没,关箱盖。浸水时间不得少于两昼夜。 三、取出饱和器,松开螺母,取出环刀,擦干外壁,称环刀 和士的总质量。 第2.α11条抽气饱和法,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选用真空饱和装置(图2.0.11),将装有试样的饱和器放 入真空缸,真空缸与盖之间涂一层凡士林,盖紧。

二、将抽气机与真空缸接通,开动抽气机。当真空压力表读 与一个大气压力值相等时微开管夹,使清水徐徐注入真空缸在 注水过程中,真空压力表读数宜保持不变。 三、待水淹没饱和器,停止抽气。开管夹使空气流入真空缸。 静止一段时间,粘性士宜为10h。 四、打开真空缸,从饱和器内取出试样,称试样质量,并计 算饱和度。当饱和度低于95%时,应继续抽气饱和。 第 2. 12 条干土的质量应按下式计算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电工程监理适用规范全文数据

图2. 0. 11享空饱和装置

[2. 0. 12]

式中m 干王质量(g); mo——风干土(或天然土)质量(g); 曲一一风干土(或天然土)含水量(%)。 第2.013条制样所需的加水量,应按下式计算,

mo 0 (mmo) 1+

[2. 0. 13]

式中m 制样所需的加水量(g)); 曲一一试样要求的含水量(%)。 第2.014条制备扰动土试样所需的土质量,应按下式计 算,

式中A—试样要求的干密度(g/cm 环刀的容积 (cm"),

A—试样要求的干密度(g/cm"); V一环刀的容积(cm")。 第2.015条试样的饱和度,应按下式计势

式中 S 试样的饱和度(%); 试样饱和后的含水量(%) G,一土粒比重; 试样的孔隙比。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2. 0. 14]

mo=(1+mo)aV

(2. 0. 15]

电工程监理适用规范全文数据

第301条本试验方法适用于粘性土、砂性士和有机质士 类。 第32条含水量试验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 规定: 烘箱:应能控制温度为105110C。 第33条含水量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取具有代表性试样,粘性土为15~2呢,砂性土、有机质 土为50g,放入称量盒内,盖上盒盖,称湿土质量,精确至0.01g。 二、打开盒盖,将盒置于烘箱内,在105110℃的恒温下烘 干。烘干时间对粘性土不得少于站,对砂性土不得少于6。对含 有机质超过5%的土,应将温度控制在6570℃的恒温下烘干。 三、将称量盒从烘箱中取出,盖上盒盖,放入干燥容器内冷 却至室温,称干土质量,精确至0.01g。 第3 α 4条试样的含水量,应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1%。

第35条含水量试验应进行两次平行测定,两次测定的 差值,当含水量小于%时不得大于1%,当含水量等于、大于 40%时不得大于2%。取两次测值的平均值。 第36条含水量试验的记录,应包括工程编号、试样编 号、湿土质量、干土质量。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第4.1.1条本试验方法适用于粘性土。 第4.1.2条环刀法密度试验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符合 下列规定: 一、环:内径为61.8±0.15mm和79.8±0.15mm,高度为 20+0.016mm。 二、天平,称量500g,感量0.1g;称量200g,感量0.01g 第4.1.3条环刀法测定密度,应按本标准第2.0.6条第二 款进行。 第4.1.4条试样的湿密度,应按下式计算

中一一试样的湿密度/cm)。 第4.1.5条试样的干密度,应按下式

第4.1.6条环法密度试验应进行两次平行测定,两次测 定的差值不得大于0/c血,取两次测值的平均值。 第4.1.7条环刀法密度试验的记录,应包括工程编号、试 样编号、环刀编号、试样含水量、试样质量和试样体积。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第 4.2.1条本试验方法适用于易破裂土和形状不规则的坚

电工程监理适用规范全文数据屋

硬土。 第42.2条蜡封法密度试验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符合 下列规定: 蜡封设备:应附熔蜡加热器。 第42.3条蜡封法密度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取具有代表性的试样,清除表面浮土及尖锐梭棱角,系上 细线,称试样质量,精确至0.0。 二,持线将试样缓缓浸入过熔溶点的蜡液中,浸没后立即提出: 检香试样周围的蜡膜。当有气泡时应用针刺破,再用蜡液补平,冷 却后称蜡封试样质量。 三、将蜡封试样挂在天平的一端,浸没于感有纯水的烧杯中, 测定蜡封试样在纯水中的质量,并测定纯水的温度。 四、取出试样,擦干蜡面上的水分,称蜡封试样质量。当浸 水后试样质量增加时,应另取试样重做试验。 第42.4条试样的密度,应按下式计算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

第434条试坑的体积,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电工程监理适用规范全文数据

4条试坑的体租,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m一一取自试坑内的试样质量()。 第436条试样的干密度,应按4.1.5式计算: 第437条灌水法密度试验应进行两次平行测定,两测 定的差值不得大于0哦/m,取两测值的平均值。 第438条灌水法密度试验的记录,应包括工程编号、试 坑编号、试坑尺寸、试样最大粒径、储水筒断面和和盛土容器质 量。

第441条本试验方法适用于现场测定原状砂和砾质士的 密度。 第442条灌砂法密度试验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符合 下列规定: 一、密度测定器:由容砂瓶、灌砂漏斗和底盘组成(图 4.4.2)。灌砂漏斗高135mm,直径165mm,容砂瓶容积为4l, 容砂瓶与灌砂漏斗之间用螺纹联接。灌砂漏斗尾部有园柱形阀门, 孔径为1m,底盘承托灌砂漏斗和容砂瓶。 二、天平,称量10kg,感量1吨,称量500g,感量0.1g。 第443条标准砂密度的测定,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标准砂应清洗洁净,粒径宜为0.25~0.50mm,密度宜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为1.47~1.51g/cm。 二、组装容砂瓶与灌砂漏斗,螺纹联接处应旋紧。称密度测 定器的质量,

三、将密度测定器坚立,灌砂漏斗口向上,打开阀门,向容 砂瓶内注水至水面高出阀门,关阀门,倒掉多余水。称密度测定 器和水的总质量,并测定水温。应按本标准表4.4.3将水的质量 换算成体积,重复测定3次,3次测值之间的差值不得大于3m, 取三次测值的平均值。 四、将空的密度测定器竖立,关阀门,在灌砂漏斗中注满标 推砂,打开阀门将灌砂漏斗内的标准砂漏入容砂瓶,继续向灌砂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利水电工程监理适用规范全文

电工程监理适用规范全文数据

漏斗内注砂,当注满容砂瓶时迅速关闭阀。倒掉多余的砂,称 密度测定器和标准砂的总质量。试验中应避免震动。

不同水温时每克水的体积

式中V. 容砂瓶容积(m); Me 密度测定器和水的总质量(g) ml' 密度测定器质量(g); V。一不同水温时每克水的体积(m/g)。 第 4. 4.5条标准砂的密度,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A标准砂的密度g/cm"); m一密度测定器和标准砂的总质量(g)。 第446条灌砂法密度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

4条容砂瓶的容租,应按下式计算

一、按本标准第43条之一至三款挖好试坑。 二、容砂瓶内注满砂,称密度测定器和砂的总质量。 三、将密度测定器倒置(容砂瓶向上)于挖好的坑口上,打 门,标准砂注入试坑。当标准砂注满试坑时关闭阀门。称密 测定器和余砂的总质量,并计算注满试坑所用的标准砂质量。在 砂过程中不应震动。 第447条试样的密度,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Ⅲ,一一注满试坑所用标准砂质量()。 第4.4.8条试样的干密度,应按下式计算,并应精确至 0.01g/cm。

第449条灌砂法密度试验的记录,应包括工程编号、试 坑编号、试坑尺寸、试样粒径、标准砂粒径、标准砂密度、密度 测定器容积、盛土容器编号、挖出试样质量和含水量。

第5.1.1条由大于、等于和小于5mm土颗粒组成的 分别采用比重瓶法、浮称法和虹吸管法测定粗细颗粒比重。 第51.2条土颗粒的评均比重,应按下式计算

电工程监理适用规范全文数据

第5.1.1条由大于、等于和小于5mm土颗粒组成的土,应 分别采用比重瓶法、浮称法和虹吸管法测定粗细颗粒比重。 第5.1. 2条士颗粒的平均比重,应按下式计算

第5么1亲本试验片法适用于粒径小于的士 第52.2条比重瓶法比重试验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符 合下列规定: 一、比重瓶:容积100ml和50ml,分长颈和短颈两种。 二、恒温水槽:精度应为土1C。 三、砂浴:应能调节温度。 四、天平,称量200g,感量0.001g。 五、温度计:刻度为0~50C,分度值为0.5C。 第52.3条比重瓶的校正,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将比重瓶洗净、烘干,称比重瓶质量,精确至0001g。 二、将煮沸经冷却的纯水注入比重瓶。对长颈比重瓶注水至刻度处, 对短颈比重瓶应注满纯水,塞紧瓶塞,多余水分自瓶塞毛细管中溢出。将比 重瓶放入恒温水槽直至瓶内水温稳定。取出比重瓶,擦干外壁,称瓶、水总 质量,精确至0.001g。并测定恒温水槽内水温,精确至0.5℃。 三、调节数个恒温水槽内的温度,温度差宜为5℃,测定不同温度下的 比重瓶、水总质量。每个温度时均应进行两次平行测定,两次测定的差值 不得大于0.002g,取两次测值的平均值。绘制温度与瓶、水总质量关系曲 线。 第5.2.4条比重瓶法比重试验的试样制备,应按本标准第2.0.7条之

、二、三款步骤进行。 第5.2.5条比重瓶法比重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将比重瓶烘干。称烘干试样15g(当用50ml的比重瓶时称烘干试 样10g)装入比重瓶,称瓶和试样总质量,精确至0.001g。 二、向比重瓶内注入半瓶纯水或中性液体,摇动比重瓶,并放在砂浴上 煮沸。悬液土煮沸时间为:砂性土不应少于30min;粘性土不应少于1h。 沸腾后应调节砂浴温度,比重瓶内悬液不得溢出。对砂性土宜用真空抽气 去;对含有可溶盐、有机质和亲水性胶体的土用中性液体代替纯水时,应用 真空抽气法排气。真空压力表读数宜为100kpa,抽气时间不宜小于1h。 三、将煮沸经冷却的纯水或中性液体注入装有试样的比重瓶。当用 长颈瓶时注纯水至刻度处;当用短颈瓶时应将纯水注满,塞紧瓶塞,多余水 分可自瓶塞毛细管中溢出。将比重瓶置于恒温水槽内至温度稳定,且瓶内 上部悬液澄清。取出比重瓶,擦干瓶外壁,称比重瓶、水、试样总质量,精确 至0.001g;并应测定瓶内水的温度,精确至0.5℃。 四、从温度与瓶、水总质量关系曲线中查得各试验温度下的比重瓶、 水总质量。 第5.2.6条土粒的比重,应按下式计算: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电工程监理适用规范全文数据

bm 比重瓶、水、土总质量(g); G一一TC时纯水或中性液体的比重。水的比重可查物理 手册;中性液体的比重应实测,称量应精确至 0.0015。 第52.了条比重瓶法比重试验,应进行两次平行测定,两 次测定的差值不得大于0.吃,取两次测值的平均值。 第5.2.8条比重瓶法比重试验的记录,应包括工程编号、试 样编号、比重瓶编号、干土质量、瓶、水总质量,瓶、水、试样 总质量和悬液温度。

第531条本试验方法适用于粒径等于、大于5mm的土, 且其中粒径为20mm的士质量应小于总士质量的10%。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图5.3. 2深称天平

1一调平平衡硅码盘,2一水容器,3一露粗粒土的饺丝偿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J

第532条浮称法比重试验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符合 下列规定: 一、铁筐:孔径小于5mm,边长为10~15cm,高为10~ 20cm。 二、盛水容器:尺寸应大于铁丝筐。 三、浮称天平,(图5.32)称量2000g,感量2g。 第533条浮称法比重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取代表性试样500~10%g,将试样表面清洗洁净,浸入 水中一昼夜后取出,放入铁丝筐并缓慢地将铁丝筐浸没于水中,在 水中摇动至试样中无气泡逸出。 二、测定铁丝筐和试样在水中的质量,取出试样烘于,并和 供干试样质量。 三、测定铁丝筐在水中的质量。测定盛水容器内水温,精确 至0.5'C。 第534条士粒的比重,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mis 铁丝筐和试样在水中质量(); 一 铁丝筐在水中质量(B); G一一不同温度时水的比重,查有关物理手册。 第535条浮称法比重试验应进行两次平行测定,两次测 定的差值不得大于0.吃,取两次测值的平均值。 第536条浮称法比重试验的记录,应包括工程编号、试 祥编号、铁丝筐编号、烘干试样质量、试样和铁丝筐在水中质量: 铁丝筐在水中质量,水的比重和水温。

第541条本试验方法适用于粒径等于、大于5mm的土, 且其中粒径为20mm土的含量大于、等于总士质量的10%。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

电工程监理适用规范全文数据

SJ/T 11484-2015 掺铝氧化锌型透明导电氧化物玻璃第542条虹吸筒法比重试验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符合 下列规定:

图5.4.2虹吸筒 1—虹吸筒;2—虹吸旨;3—榜皮哲:4旨突:5—量筒

二、天平:称量1000g,感量0.1g。 三、量筒:容积应大于200ml 第543条虹吸法比重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取代表性试样700~100呢,试样应清洗洁净。浸入水中 昼夜后取出晾干,对大颗粒试样宜用干布擦干表面。并称晾干 试样质量。 二、将清水注入虹吸筒至虹吸管口有水溢出时关管夹,试样 缓缓放人虹吸简中,边放边搅拌,至试样中无气泡晚出。搅动时 水不得溅出筒外。 三、当虹吸筒内水面平稳时开管夹,让试样排开的水通过虹 吸管流人量筒,称量与水的总质量,精确至05。并测量量筒 内水温,精确至0.5℃C 四、取出试样,烘王,称烘王试样质置,精确至0.1。称量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简质量,精确至 0. 5g。 第544条土粒的比重,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m 量简质量(B); m一量简与水的总质量(g); Ⅲ一晾干试样的质量(g)。 第545条虹吸筒法比重试验应进行两次平行测定,两次 测定的差值不得大于0吃,取两次测值的平均值 第5.4.6条虹吸筒法比重试验的记录,应包括工程编号、试 样编号、量筒质量、晾干试样质量、量筒和水的总质量及水温。

水电工程监理适用规范全文委

4mm的工 第61.2条筛析法颗粒分析试验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 符合下列规定: 一、分析筛 1.粗筛:圆孔。孔径为60、40、20、10、5、2mm。 2.细筛,孔径为2.0、1.0、0.5、0.25、0.1、0.074mm。 二、天平,称量5000g,感量1g;称量1000gSB/T 10967-2013 红辣椒干流通规范,感量0.1g,称 量200g,感量0.01g。 三、筛析机:筛析过程中应能上下震动。 第61.3条筛析法的取样数量应符合表6.1.3的规定: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