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3598.2-2020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再生利用 第2部分:材料回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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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3598.2-2020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再生利用 第2部分:材料回收要求

放电处理应按照企业制定的放电规范执行

图A.1动力蓄电池单体材料定向循环回收处理流程

不得采用人工拆解的方式拆解,宜采用自动化的

A.3.2.2拆解后,分类收集外壳、电芯、电解液等,并处理产生的废气

A.3.3.1宜采用热解系统对拆解产物进行热解,去除有机物 A.3.3.2热解系统应配备废气、粉尘处理装置及固体收集设施

A.3.3.1宜采用热解系统对拆解产物进行热解,去除有机物。

A.3.4.1破碎分选应符合YS/T1174的要求。 4.3.4.2应优先选用材料回收利用率高的工艺,破碎宜采用自动化方式,分选宜采用筛分、风选、磁选 等方法。 A.3.4.3破碎前,应清除铁块等硬性物质;分选前,宜保证物料干燥。 A4.3.4.4软包电池和圆柱形电池宜采用整体破碎工艺技术,提高安全环保性和生产效率 A.3.4.5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分选后,得到铜粉、铝粉、铁粉和冶炼用精选电极材料,镍氢动力蓄电池分 选后,得到铁粉和冶炼用精选电极材料

除杂过程,应以不引人多余杂质为前提,结合沉淀除杂和萃取除杂的方法,确保杂质元素得到合理 去除,减少镍、钻、锰、锂等元素流失。

应根据金属元素特性进行提纯,选用适当的萃取剂,在一定的萃取条件下,经多次萃取,获得高纯度 的目标金属溶液,如含镍、钻/锰溶液或锂溶液,

关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镍钴锰酸锂应符合YS/T798的要求,镍钻锰氢氧化物应符 B/T26300的要求

铜、铁、铝的综合回收率与镍、钻、锰的综合回收率分别以R。和R,计DB21T 1813.9-2010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能力建设 第9部分:小场所,按式(B.1)计算

B.2锂、稀土元素的元素回收率计算

R=PX X100% (B.2 式中: 0一 单位质量目标动力蓄电池经回收处理,得到纯溶液中金属元素k的质量浓度,单位为千克 每立方米(kg/m); V—单位质量目标动力蓄电池经回收处理,得到纯溶液的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 M——单位质量目标动力蓄电池中金属元素k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注:k代表锂、稀土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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