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1398-2019 光传送网(OTN)工程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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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1398-2019 光传送网(OTN)工程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

2.1.2光通路数据单元

2. 1.9 光传送体系

光传送网子层之一YD/T 2408-2013 移动智能终端安全能力测试方法,其信息由OTMn.m承载

3.1.1OTN网络可分为传送层、管理层和控制层三个平面。当 OTN网络配置控制层时,应通过控制层提供网络的智能特性,根 据业务服务等级,实现基于控制层的自动恢复和保护。当OTN 网络不配置控制层时,可根据业务需要在传送层提供保护。 3.1.2OTN传送层网络从垂直方向应分为光通路(OCh)层网 络、光复用段(OMS)层网络和光传输段(OTS)层网络三层,相邻 层之间应为客户/服务者关系(图3.1.2)

图3.1.2OTN网络分层

3.1.3(TN传送网络从水平方向可分为不同的管理域,其中单 个管理域可由单个设备商OTN设备组成,也可由运营商的某个 网络或子网组成(图3.1.3)。不同域之间物理连接应采用域间接 口(IrDI),域内的物理连接应采用域内接口(IaDI)。 3.1.4OTN技术可应用于长途网和本地网,可采用链型、环型和 网状型等多种拓扑组网结构(图3.1.4)

图 3.1.3(TN网络分域

图 3.1.4OTN组网结构

3.2系统速率与复用结构

3.3.1OTN 中光网元(ONE)通用参考点的定义(图 3

1OTN中光网元(ONE)通用参考点的定义(图3.3.1)应符

合现行行业标准《光传送网(OTN)物理层接口》YD/T1634中的 有关规定。

步接口(可选)和用户使用者接口(可选) 3.3.3网络节点接口应包括域内接口(IaDI)和域间接口(IrDI) IrDI接口在每个接口终端应具有3R处理功能

步接口(可选)和用户使用者接口(可选)。

3.3.4网管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OTN网管系统北向应提供与上层网管系统之间的接口功 能,通过该接口与上层网管系统相连。网管系统北向接口应符合 CORBA或CMISE的规范。 2TN网管系统南向应提供与被管理网元之间的接口功 能,通过该接口网管系统可对网元实施管理。

3.3.5 外同步接口可选择2048kHz和 2048kbit/s。宜选用

接口和顿结构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基于2048kbit/s系列的数 网抖动和漂移技术要求》YD/T 1420 中的有关规定。

接口和顿结构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基于2048kbit/s

3.4.1OTS、OMS和OCh等光层开销、(OS的逻辑组成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光传送网(OTN)网络总体技术要求》YD/T 1990一2009第6章的有关规定(图3.4.1)。光层开销映射和复用 到OTM开销信号(OOS)后应通过OSC来传送

图3.4.1OTSn、OMSn和OCh开销作为OOS中的逻辑单元

3.4.2OTUk结构、OTUk、ODUk和OPUk的开销、各个升 销字节的详细内容和功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光传送网(OTN) 网络总体技术要求》YD/T1990中的有关规定。

(FDI)、开放连接指示(OCI)、锁定(LOCK)、净荷丢失指示(PM

等信号,各个信号的详细内容和功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光传送 网(OTN)网络总体技术要求》YD/T1990中的有关规定。 3.4.4OTN网络中DUk开销的串联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光 传送网(OTN)接口》YD/T1462中对TCM的有关规定。

3.5OTN设备基本要求

3.5.1OTN设备基本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光传送网 (OTN)网络总体技术要求》YD/T1990中的有关规定。 3.5.2OTN设备应具备接口适配功能、线路接口处理功能 ODUk调度功能、OCh调度功能、光复用段和传输段处理功能和 OTN开销处理功能

3.5.5ODUk 调度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个或多个级别的ODUk(k=0,1,2,2e,3,4)交叉连接 可根据网络层次要求选择单个或多个调度颗粒; 2交叉连接调度单元应提供硬件余保护能力,ODUk主 备交叉倒换时间应小于50ms; 3可通过系统交叉配置支持线路保护和业务广播的功能。 3.5.6 OCh调度功能应支持以下功能: 1光通道波长信号的分插复用功能; 2光通道波长信号环内调度能力,支持0ch通道上下和穿 通(Dropandcontinue);

可根据网络层次要求选择单个或多个调度颗粒:

1光通道波长信号的分插复用功能; 2光通道波长信号环内调度能力,支持0ch通道上下和穿 通(Dropandcontinue); 3光通道波长信号跨环调度能力; 4 通过系统交叉连接配置,支持波长业务的组播和广播功能

3.5.7OTN设备中承载OMS、OTS层的合波分波器、光放大 器、色散补偿模块等器件的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光波分复用 系统(WDM)技术要求一160×10Gb/s、80×10Gb/s部分》YD T1274中的有关规定。 3.5.8OTN设备应具有OPU/ODU/OTU层的开销处理监测 功能,支持OTUSM段层、ODUPM通道层监测管理功能。OTN 应提供6级TCM连接监视功能。OTN的OAM功能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光传送网(OTN)接口》YD/T 1462中的有关规定。

3.5.7OTN设备中承载OMS、OTS层的合波分波器、光放大 器、色散补偿模块等器件的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光波分复用 系统(WDM))技术要求——160×10Gb/s、80×10Gb/s部分》YD/ T1274中的有关规定。

4.1.4网络统计分析应对各节点配置信息进行分析,分析节

1资源占用情况;统计分析各光放段长度、衰减、色散和DGD值 各复用段OSNR值、残余色散和DGD值,各复用段工作波道、保 波道和空闲容量情况,各链路容量及利用率情况。

4.2.1TN网络的规模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线路侧单波速率应采用10Gb/s及以上速率; 2长途传输网的波道容量宜采用80波及以上,本地(城域 网宜采用80波或40波; 3系统上各个节点交叉容量的选取应结合其应用场景、业务 需求预测以及网络余的需要进行选择和配置; 4OTN系统应用在长途传输网时,电交叉连接设备应支持 ODU0/1/2/2e/3/4的交叉连接;应用在本地(城域)网时,电交叉 连接设备应支持ODU0/1/2/2e/3的交叉连接,在有业务需求的

情况下,也应支持ODU4的交叉连接。

4.2.2( OTN网络的光纤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OTN传输系统可选用G.652光纤或G.655光纤; 2OTN传输系统中,同一光放段内宜使用同类型的光纤,同 一个光复用段内宜使用同类型的光纤; 3OTN系统应用在长途传输网时,在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宜 配置同缆备用纤芯

配置同缆备用纤芯。 4.2.3OTN网络的网络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运营商内部不同厂商的OTN设备应单独组织OTN 管理域,多广家OTN管理域间应通过具有3R功能的IrDI接口 互通; 2()TN传输网的基本拓扑类型可采用链型、环型和网状三 种,网络拓扑的选择应根据网络覆盖区域光缆网络结构、节点数 量、节点间的业务关系确定; 3OTN网络中每个光复用段传输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波分复用(WDM)光纤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1152中的有关规定。 4.2.40TN传输系统应主要包括终端站、再生站、分路站和光放 站等四种类型,其体的局站设置应根据网络拓扑、网络组织、维护 体制和维护条件、系统设备性能、光纤性能情况合理选择并设定。 4.2.50TN系统的波道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波道组织应根据业务预测和网络结构,结合网络现状及发 展规划进行编制。 2波道组织在编制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波道组织应以满足近期业务需求为主,可考虑一定富余; 2)波道的使用宜从小序号开始向上排列顺序使用; 3)不同光复用段的波道配置宜采用同序号的波道; 4当采用不同速率的波道在线路侧混传时,不同速率的波

1波道组织应根据业务预测和网络结构,结合网络现状及发 展规划进行编制。 2波道组织在编制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波道组织应以满足近期业务需求为主,可考虑一定富余; 2)波道的使用宜从小序号开始向上排列顺序使用; 3)不同光复用段的波道配置宜采用同序号的波道; 4)当采用不同速率的波道在线路侧混传时,不同速率的波 道宜安排在不同的波段。

4.2.6OTN 网络的电路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路组织应根据业务需求和波道组织,结合网络现状及发 展规划进行编制。 2电路组织在编制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电路组织应以满足近期业务需求为主,可考虑一定富余; 2)电路组织可根据系统中不同速率级别的光通道的终端和 转接情况作出具体安排; 3)同一环内不同光复用段的电路配置宜采用同序号的波道 和时隙; 4)两点间的电路安排应优先选用最短路径,同时兼顾各段 波道截面的均匀性; 5)在不影响网络灵活调度的前提下,应尽量组织较高速率 的通道转接; 6)电路转接宜采用OTN接口格式。 4.2.7()TN交叉设备的控制平面设计在工程中应为可选项,控 制平而功能施合项径国培准/白动杰格业网级(AS共

4.2.7OTN交叉设备的控制平面设计在工程中应为

平面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交换光网络(ASON)技才 要求》GB/T 21645中的有关规定。

4.3.2基于控制平面的保护与恢复在工程设计中应为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支持1十1、M:N、环网保护、永久1十1等基于光层和 电层的保护和恢复; 2应支持预置重路由恢复和动态重路由恢复; 3对于光电混合保护恢复,应支持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和混 合协调保护恢复机制。

4.4.1OTN传输系统的网络管理系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波分 夏用(WDM)光缆传输系统工程网管系统设计规范》YD/T5113和 《光传送网(()TN)网络总体要求》YD/T1990中的有关规定。

4.4.2DCN网络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OTN传输网络中DCN的实现应有光监控通道 (OSC)、电监控通道(ESC)和外部DCN三种可选方式,宜优先选 用OSC方式; 2在没有光放站的OTN网络中可采用ESC方式组织DCN 网络; 3 可采用与业务网络本身相互独立的带外DCN方式。 4.4.3 公务联络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设置一条公务联络系统,用于所有局站间的公务联络; 2在网络规模大、覆盖区域广、管理层级多的情况下,可设置 两条公务联络系统,一条用于终端站、再生站、分路站间的公务联 络,另一条用于所有局站间的公务联络; 3同一站点的两条公务系统应能通过一部公务话机实现; 4对于设置有网元管理系统及子网管理系统的局站,公务联 络信道应延伸至网管室; 5公务联络系统应具备选址呼叫方式、群址呼叫方式和广播 呼叫方式。

4.4同步信号传送应符合下列

频率同步信号传送应符合下列规定: 1)OTN网络可采用逐点同步方式或透传方式实现频率同 步信号的传送,其中逐点同步方式可分为基于物理层的 频率同步信号的传送和基于PTP报文的频率同步信号 的传送; 2)OTN网内的频率传递宜采用逐点同步方式 3当SDH或同步以太形式的频率传递链路经由OTN网 络时,宜采用透传方式穿越OTN; 4)当需要对同步以太类型的数据业务速率进行频率透传 时,OTN将数据封装适配到ODUk时应采用GMP或 BMP方式,不应采用GFP的方式。 时间同步信号传送功能应为可选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IEEE1588v2协议实现高精度的时间同步信号 传送,技术和性能要求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高精度时间 同步技术要求》YD/T2375中的有关规定; 2)可采用ESC或OSC实现PTP报文的传送,对于配置 OA站的长距离传输系统宜采用OSC方式,对于异厂家 互通的场景宜采用ESC方式; 3)当采用OSC方式实现PTP报文的传送时,宜采用OSC 单纤双向方式避免光纤链路不对称性对时间性能的 影响; 4)在各种网络负载条件下24小时观察期间内,整个OTN 网络端到端引入的最大时间偏差应在土1μs以内;在时 间源切换或时间路径发生倒换时引人的时间偏差应小 于250ns。

5.1.4对于以太网透传业务,90%线路吞吐量随机发包包长的情

5.1.6以太网性能指标应符合表 5. 1. 6 的规定。

表 5. 1. 6 以太网性能指标

续表 5. 1. 6

1客户侧为SDH信号的3ROTU的抖动产生指标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光波分复用系统(WDM)技术要求一160×10Gb/s、 80×10Gb/s部分》YD/T1274和《N×40Gbit/s光波分复用 (WDM)系统技术要求》YD/T1991中的有关规定; 2客户侧为OTN信号的3ROTU的抖动产生指标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光传送网(OTN)网络总体技术要求》YD/T1990 中的有关规定。

5.2.2OTN网络接口抖动和漂移容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5.2.3 OTU 的抖动转移特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2.5Gbit/s部分》YD/T1060和《光波分复用系统(WDM)技术要 求一160×10Gb/s、80×10Gb/s部分》YD/T1274中的有关 规定; 2线路为OTUk接口的OTU的抖动转移特性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光传送网(OTN)网络总体技术要求》YD/T1990中的 有关规定。

主:OTUk网络接口不是同步接口,()DUk时钟不是造成漂移的主要因素,因此不 需要定义漂移指标。

5.2.5SDH及以太网接口抖动和漂移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同步数字体系(SDH)光纤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5095中 的有关规定

7.1.1传输设备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7.1.3设备的总体机械结构应充分考虑安装、维护的方便利

7.1.4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信网络设备的

7.2.1设备配置应考虑维护使用和扩容的方便。

1设备数量应按传输系统及波道组织进行配置,设备交义颗 粒和容量应根据应用场景合理选取,跨环节点应结合业务需求选 用大容量交叉设备;

2应避免或减少一个局站或节点内不同子架间的业务调度, 在必须进行跨子架业务调度时,子架间的互联宜采用客户侧接口, 在客户侧接口不支持ODUk的复用和解复用功能时,也可采用线 路侧接口,接口速率宜采用设备支持的最高速率; 3OTN光交叉连接设备的维度数应根据终期预测的光线路 方向数配置,同一方向维度的OTU板卡应适当集中排列; 4OTN电交叉连接设备线路侧板卡应根据业务需求配置, OTN电交叉连接设备客户侧接口的配置数量和类型应根据业务 需求确定,宜考虑适当允余; 5客户侧业务板卡的配置应在满足各类业务需要的基础上, 简化网络配置和减少维护备品备件的种类和数量; 6各速率业务和线路板光模块宜采用可热插拨的光模块; 7维护备件的配置应满足日常维护的基本需要,应保证重要 单元盘不缺品种; 8客户侧的维护备件宜选择可通过网管配置支持多种接口 的板卡,线路侧维护备件宜选择全波段频率可调的板卡; 9交叉连接调度矩阵应具备几余保护能力; 10根据机房环境条件,OTN设备配置的单机柜功耗不应超 过机房充许的上限值。 7.2.3业务终端站宜将不同速率的光口终端在不同的ODF子架 或端子板上。

8.1.1局站通信系统应由光终端复用设备、光分插复用设备、光 线路放大设备、ODF等组成。 8.1.2OTN设备与客户光接口的连接应通过ODF进行,不同方 向的波道调度宜通过ODF进行。 8.1.3波分复用系统设计时应明确系统的参考方向,参考方向的 线路光纤纤芯宜按“单发双收”的原则使用,局站内各种资源应按 照系统的参考方向采用“先上游后下游”的原则占用。系统参考方 向宜按下列原则选取: 1系统的参考方向宜与系统名称一致; 2线型系统的参考方向可按从行政区中心辐射、从北到南、 从东到西的方向;环型系统可采用逆时针的方向; 3同路由的多个系统参考方向可一致; 4复杂拓扑的网络可依据上述原则采用带方向网络图进行 明确

8.1.1局站通信系统应由光终端复用设备、光分插复用设备、光 线路放大设备、ODF等组成。 8.1.2OTN设备与客户光接口的连接应通过ODF进行,不同方 向的波道调度宜通过ODF进行。

8.1.4局站内“发"应按从客户侧到线路侧、从低速率到高

从分路到合路的方向;“收”应按相反的方向。局站内线缆

8.2.1传输机房设计的面积应结合工程远期发展需要,并应留有 发展余地。

8.2.2传输机房房屋净高不应低于 3.2m。

明等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YD/T 1821 的有关规定。

明等安求应付合现 1821的有关规定。 8.2.4传输机房防静电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静电工程施 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944中的有关规定。 8.2.5传输机房楼面均布活荷载值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信建 筑工程设计规范》YD/T5003中的有关规定。 8.2.6机房环境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8.2.5传输机房楼面均布活荷载值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

1 机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2 孔洞位置、尺寸应满足机房电缆布放要求; 3 孔洞封堵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封堵; 设备和材料进场时,应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8.3.1机房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近、远期规划统一安排,以近期为主,同时考虑远期 的发展; 2设备之间的布线路由应合理,减少往返,布线距离较短; 3 应便于维护、施工和扩容; 4 应有利于抗震加固; 5 应有利于提高机房面积利用率的基础上,适当考虑机房的 整齐和美观。

8.3.1机房平面布直应付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近、远期规划统一安排,以近期为主,同时考虑远期 的发展; 2设备之间的布线路由应合理,减少往返,布线距离较短; 3应便于维护、施工和扩容; 4应有利于抗震加固; 5 应有利于提高机房面积利用率的基础上,适当考虑机房的 整齐和美观。 8.3.2设备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列间宜采用面对面或背对背的排列方式;在原有机房 装机,宜采用与原机房设备布置一致的方式;新建机房应根据设备 情况,在机房的楼面均布活荷载充许条件下宜采用背靠背双面排 列方式; 2主设备应排列在同一列内或相对集中; 3在条件充许的情况下,光分配架排列宜相对集中。 8.3.3机房设备列之间以及走道的宽度应根据机房荷载设备重

8.3.2设备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列间宜采用面对面或背对背的排列方式;在原有机房 装机,宜采用与原机房设备布置一致的方式;新建机房应根据设备 情况,在机房的楼面均布活荷载允许条件下宜采用背靠背双面排 列方式; 2主设备应排列在同一列内或相对集中; 3在条件充许的情况下,光分配架排列宜相对集中。 8.3.3机房设备列之间以及走道的宽度应根据机房荷载、设备重

量以及维护空间要求确定SB/T 11229-2021 互联网旧货交易平台建设和管理规范,标准机房可符合表8.3.3的规定

表8.3.3标准机房设备排列距离参考值(m)

8.4.1新建机房应按照上走线方式设计走线架。机房走线架的安 装方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信机房铁架安装设计规范》YD/T 5026的有关规定。 8.4.2列架可按区域安装,应满足工程近期需要。高度应根据设 备高度设计,列架与设备架顶宜相距50mm。 8.4.3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的机房,铁架和机架安装 应采取抗震加固措施,铁架加固方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信机 房铁架安装设计规范》YD/T5026的有关规定,机架加固方式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5059的有关 规定。

8.4.1新建机房应按照上走线方式设计走线架。机房走线架的安 装方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信机房铁架安装设计规范》YD/T 5026的有关规定。

应采取抗震加固措施,铁架加固方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信机 房铁架安装设计规范》YD/T5026的有关规定HJ 发布稿839-2017 环境与健康现场调查技术规范 横断面调查,机架加固方式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5059的有关 规定。

8.4.4槽道和走线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槽道和走线架的平面位置应符合设计平面位置要求,偏差 不得超过50mm; 2列槽道和列走线架应成一条直线,水平偏差不得超过 3.0%o;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连固件连接应牢固、平直、无明显弯曲;电缆支架应安装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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