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5022-2015 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设计、施工与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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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5022-2015 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设计、施工与验收规范

6.4.1控制装置应具有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或通信功能。 6.4.2控制装置应具有自动控制、控制室手动控制和现场手动 控制等功能,且手动控制优先。 6.4.3现场手动控制应具有防误操作措施。 6.4.4控制装置还应具有报警、显示、存储、自检、消音、复 位、打印等功能, 6.4.5控制装置宜具有不小于24h火灾现场视频记录功能 6.5消防泵组 6.5.1系统宜设独立的消防泵组,并应按一用一备或二用一备 设置备用泵,备用系的供水能力应不低于最大一台工作的供水 能力。 6.5.2系统应设置稳压装置,使系统最不利处的水压不小于灭 火装置进口的最低工作压力。稳压装置由稳压泵和气压罐组成: 稳压泵流量宜为不大于5L/s,稳压泵应一主一备;气压罐宜采用 隔膜式气压罐,其容量由计算确定。 6.5.3消防泵宜选用特性曲线平缓的离心泵 6.5.4系统的消防泵、稳压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方式。 6.5.5每组消防泵的吸水管不应少手橘p:/bzxx.ah 泵方向上升的坡度,吸水管上应设置控制阀和真空压力表、控制 阀上应有启闭标志;出水管应设控制阀、止回阀、压力表和直径 不小于65mm的试水阀:必要时,应安装系统防超压的安全泄压 阀。 6.5.7 消防泵站内的电气设备应满足相应使用环境的防水、防 潮、防腐等要求,

6.6阀门、水流指示器与管道

6.6.1每个防火分区或每个楼层均应设置水流指示器和检修 假,当管道压力超过需要的工作压力时,还应在检修阀前设置减 玉孔板。水流指示器和检修阀应安装在配水管上,水流指示器应 安装在检修阀出口之后的水平配水管道上。如果水流指示器和检 修阀要装在币项内,吊项应预留检修孔洞。检修阀应采用信号 阀。 6.6.2每台灭火装置入口前管道上应设电动控制阀,电动控制 阀门可以是电磁阀或球阀,电动控制阀门应可以通过控制装置进 行控制 6.6.3 阅门、水流指示器的公称压力不应小于系统的工作压 力。 6.6.4配水管道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0MPa,并不应设置其 他用水设施, 6.6.5室内配水管道应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或其他符合现行 国家行业标准的管道,室外埋地管道应采用球墨铸铁管或其他符 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的管道,配水管道的公称压力为1.60MPa。 6.6.6系统中直径等于或大于100mm的管道应分段采用法兰或 沟槽式连接件(卡箍)连接。水平管道上法兰间的管道长度不宜 大于20m;立管上法兰间的距离不应跨越3个及以上楼层。净空 高度大于8m的场所内,立管上应有法兰。 200mm,大于200mm时应环状管网布置。配水管道的布置,应 使配水管入口的压力均衡。 6.6.8水平安装的管道宜有坡度,并应坡向泄水阀,管道的坡 度宜在2%c5%e内。 6.6.9在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水压最不利点,应设末端试 水装置

6.6.1每个防火分区或每个楼层均应设置水流指示器和检修 阀,当管道压力超过需要的工作压力时,还应在检修阀前设置减 压孔板。水流指示器和检修阀应安装在配水管上,水流指示器应 安装在检修阀出口之后的水平配水管道上。如果水流指示器和检 修阀要装在吊项内,吊项应预留检修孔洞。检修阀应采用信号 阀。 6.6.2每台灭火装置入口前管道上应设电动控制阀,电动控制 阀门可以是电磁阀或球阀,电动控制阀门应可以通过控制装置进 行控制 6.6.3 阅门、水流指示器的公称压力不应小于系统的工作压 力。 6.6.4配水管道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0MPa,并不应设置其 他用水设施GB/T 19125-2015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前位灯、后位灯和制动灯配光性能, 6.6.5室内配水管道应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或其他符合现行 国家行业标准的管道,室外埋地管道应采用球墨铸铁管或其他符 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的管道,配水管道的公称压力为1.60MPa。 6.6.6系统中直径等于或大于100mm的管道应分段采用法兰或 沟槽式连接件(卡箍)连接。水平管道上法兰间的管道长度不宜 大于20m;立管上法兰间的距离不应跨越3个及以上楼层。净空 高度大于8m的场所内,立管上应有法兰。 200mm,大于200mm时应环状管网布置。配水管道的布置,应 使配水管入口的压力均衡 6.6.8水平安装的管道宜有坡度,并应坡向泄水阀,管道的坡 度宜在2%c5%e内。 6.6.9在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水压最不利点,应设末端试 水装置

7.1.1系统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应设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主 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备用电源宜采用UPS电源或EPS电源。 7.1.2系统电器设备的布置,应满足带电设备安全防护距离的 要求,并应符合《电业安全规程》DL405、《电器设备安全导则》 GB4064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7.1.3系统配电线路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有关规定。 7.1.4系统的电缆敷设应符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的规定 7.1.5系统的防雷设计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等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7.1.1系统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应设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主 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备用电源宜采用UPS电源或EPS电源。 7.1.2系统电器设备的布置,应满足带电设备安全防护距离的 要求,并应符合《电业安全规程》DL405、《电器设备安全导则》 GB4064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7.1.3系统配电线路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有关规定, 7.1.4系统的电缆敷设应符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的规定 7.1.5系统的防雷设计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等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7.2.11系统应具有对消防水泵、灭火装置及相关设备等进行自 动控制途控制室远程手动控制、现场手动控制等控制功能。 7.2.2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立即 启动相关灭火装置进行自动扫描,瞄准起火部位;实施自动喷水 灭火;火灾扑灭后,停消防泵,关电动控制阀门。 7.2.3系统应具有接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信号的功能。 7.2.4每个防火分区至少应设一个火灾警报装置,其位置宜设 在各防火分区出口附近。警报装置宜采用手动或直动控制方式。

7.3.1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范围、建筑结构、耐火等级、设备位置 应符合《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 计规范》GB50116等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7.3.2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设备应能显示火灾探测装置的火灾报警 言号,灭火装置的扫描、定位信号,消防泵的启、停信号,电动 控制阀门的开、关信号,水流指示器的动作信号等等。 7.3.3在消防控制室应能控制消防泵、灭火装置、电动控制阀门 和警报装置等设备,并能接收、显示现场设备的工作状态

8.1.1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的施工应由具有相应消防资质的 施工单位承担, 8.1.2应具备设备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安装图等施工图及设计 说明等有关技术文件齐全。 8.1.3系统组件、管配件及其它设备、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数量上能保证正常施 工的需要。 8.1.4灭火装置、水流指示器、消防泵、稳压泵、火灾探测装置 等主要系统组件应经国家合法检验机构检测合格,并应有出厂合 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规格、型号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8.2.1消防泵、消防水池、水泵接合器等供水设备及其附属管 道应清除其内部污垢和杂物后安装。安装中断时,其散口处应封 地用途 8.2.2消防泵、稳压泵、水系接合器、水流指示器、管网及 其组件的安装应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的有关规定

8.3.1灭火装置应在管网和布线完成后安装

8.3.2灭火装置宜采用项部安装方式、可以在关花板下安装或 悬空安装,进水口朝上,灭火装置垂直向下。灭火装置射流半径 范围内应无影响喷水的阻挡物。 8.3.3灭火装置可通过法兰或丝扣与管网进行连接。要求管网 在距灭火装置0.5m范围内有可靠的固定,管道固定牢固且无松动 现象,固定装置应能承受灭火装置喷射时的后座力。 8.3.4机械安装完成后,再进行电气连线

8.4.1电动控制阀门安装在距灭火装置入口3m以内的管道上。 安装位置既要隐蔽、美观,又要便于维护、检测。 8.4.2电动控制阀门应向控制装置提供启、闭信号。水流指示 器应向控制装置提供水流反馈信号。 8.4.3机械安装完成后,再进行电气连线

9.2.4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的调试: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 态,放置试验火于灭火装置保护区的任意位置上,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发现火警,启动相应的灭火装置:灭火装置开始扫描并锁定 莫拟火部位;在现场条件允许时,控制装置开启电动控制阀门, 灭火装置开始喷水火火,水流指示器和电动控制阀门发出信号到 控制装置,控制装置发出信号启动消防泵,消防泵给灭火装置供 水:灭火完成,停消防泵,关电动控制阀门

信号启动消防泵,消防泵给灭火装置供 10.0.1系统峻工后必须进行系统验收,系统验收应包括系统施 关电动控制阀门。 工质量验收和系统功能验收。 10.0.2系统施工质量验收与功能验收同时合格判定为系统验收 合格,任一验收不合格判定为系统验收不合格。验收不合格不得 投入使用。 10.0.3系统进行验收时,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应提 供下列资料: 1批准的竣工验收申请书,设计图纸、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批 文件、设计变更通知单,竣工图等; 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3 系统试压、冲洗记录、调试记录、联动试验记录; 4系统主要材料、设备和组件的合格证或现场检验报告; 5系统调试报告。 10.0.4系统的供水水源、消防泵、管网验收应符合自动喷水 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的有关规定。 测试。灭火装置射流落水点中心距离火源中心不应大于0.5m。灭 火装置应能根据火源规模通过摆动等方式实现喷射水流覆盖火源 区城

10.0.1系统峻工后必须进行系统验收,系统验收应包括系统施 工质量验收和系统功能验收。 10.0.2系统施工质量验收与功能验收同时合格判定为系统验收 合格,任一验收不合格判定为系统验收不合格。验收不合格不得 投入使用。 10.0.3系统进行验收时,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应提 供下列资料: 批准的竣工验收申请书,设计图纸、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批 文件、设计变更通知单,竣工图等; 2 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3 系统试压、冲洗记录、调试记录、联动试验记录; 4系统主要材料、设备和组件的合格证或现场检验报告; 5系统调试报告。 10.0.4系统的供水水源、消防泵、管网验收应符合自动喷水 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的有关规定。 10.0.5系统联动试验用试验火点火试验,系统应能报警,发出 馨报信除灭火装置开始扫描并瞄准试验火部位,系统联动喷水 测试。灭火装置射流落水点中心距离火源中心不应大于0.5m。灭 火装置应能根据火源规模通过摆动等方式实现喷射水流覆盖火源 区城

管件 管件直径() 名格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ip 45°*炎 0. 2 0. 6 0. 9 90*头 0, 6 0, 9 1. 2 1. 5 1. 8 3, 7 8. 2 三道或 0 1. 5 1. 8 3. 1 3. 7 15, 3 18. 3 螺闷 1. 3 5. RA 0, 3 正国阅 1. : I. 16, 8 19. 8 批货 3 0, 3 0, 5 0, 6 0. 8 1. 3 . 6 型过器 15. 4 18, 24. 5 30. 8 36. 8 49 61. 2 73. 5 122. 5 Y型过德器 16. 8 22. 4 28 33. 6 46. 2 57. 4 68. F 113. 4

附录B:减压孔板的局部阻力系数

附录B:减压孔板的局部阻力系数

附录B:减压孔板的局部阻力系数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接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 合要求或规定”或“应接·执热行”

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设计、 施工与验收规范

Code of design,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for auto tracking and targeting jet suppression syster

9. 2 调试内容和要求 10 系统验收 维护管理 4.8

1.0.3本条主要规定了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在工程设计时 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大空间、大面积及群组设 备等保护对象的区域性火灾的特点,合理地配置喷射型自动射流 灭火系统,使该系统的工程设计达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 合理、使用方便。 1.0.4本条是针对已配置使用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的场所 有可能改变使用性质的情况而制定的。当改变其用途时,这些场 所中的可燃物种类、数量、危险性等随之改变,原配置的喷射型 自动射流灭火系统的类型、规格、数量以及水灭火剂的存忙量和 消防泵的规模等可能满足不了要求,应校核原设计、安装合适的 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 1.0.5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工程设计涉及的专业较多,范 较产,(规范》只能规定喷射型直动射流灭火系统特有的技术 要求。对于其他专业性较强而且已在某些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 中作出强制性规定的技术要求,《规范》不再作重复规定。相关 的国家标准、规范有: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的供电电源设计 应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市有 炸危险的场所分区应执行《爆炸和火灾危险性环境电力装置设计 规范》;系统的防雷设计应执行《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等

2.1.1一2.1.4主要拟定原则是:列入规范》的术语是本《规 范》专用的,在其他规范、标准中未出现过的。在具体定义中, 根据有关规定,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突出特性,尽量做到定义 准确、简明易懂。 本规范现列入四条术语,具体说明详见各术语定义

本节系根据本规范第4章系统设计的需求,本着简化和必要 的原则,删除简单的、常规的计算公式与符号,列出了21个有关 流量参数、压力参数、射程参数、几何参数等的符号、名称及量 纳、其内容可见本节和相关章节条文的定义和说明

3.0.1本条对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的适用的环境温度作了 限定。 3.0.2本条暂规定该系统只适用于扑灭大空间场所的A类火灾, A类火灾是普通固体可燃物燃烧而引起的火灾。固体物质是火灾 中最常见的燃烧对象。如木材及木材制品、棉花及棉花制品、粮 食及粮食制品、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合成塑料、电工产品、化 工原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等,种类极其繁多。燃烧过程非 常复杂,火灾危险性差别很大,设计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3.0.3本条对应设置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的场所进行了规 定。凡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设计规范,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 规范的要求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类别为A类的场所, 但由于空间高度较高,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难以有效探测、扑 灭及控制火灾的大空间场所,应设置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 3.0.4本条列举了一些常见的火灾性质为A类的民用、工业和仓 库建筑的大空间场所。

3如存放一定量原油、渣油、重油等的散口容器(罐、 槽、池),酒水将导致喷溅或沸溢事故。 4因水造成的损坏,如水的浸湿破坏、射水所产生的水压 冲击的破坏。 3.0.6本条规定了不同类型的灭火装置的适用条件。图1为灭: 装置的安装示意图

4.1.1本条规定了可采用的水源,要求系统用水的水中不能含 有可堵塞管道的纤维物或其他悬浮物。 4.1.2本条规定了在寒冷地区对系统管网的防冻要求,以防止 冰冻而影响系统的正常功能。管道的设计,特别是管径的选定 需满足系统的设计流量、压力及时间的要求。 4.1.3本条规定了消防水源的容量需满足系统在规定的灭火时 间和冷却时间内的各种用水量之和的要求,以保证系统能达到设 计规定的供给强度和供给时间的要求 设计时可根据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防护区内,最大的 个保护对象的灭火和冷却需求来确定需要“同时使用”的灭火装 置的数量。 4.1.4本条规定了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管网设计对消防泵 供水压力的要求。 4.1.5灭火装置从启动至灭火装置射流的时间包括火灭装自ahbz.o 动定位火灾部位时间、阀门开启时间等。 # 置射流的时间不应大于30s,完全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 规定

4.2.1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应具有能使其灭火介质的射流 完全覆盖整个防护区的能力,并满足该区被保护对象的灭火和冷 却要求。

4.2.1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应具有能使其灭火介质的射流 完全覆盖整个防护区的能力,并满足该区被保护对象的灭火和冷 却婴求

4.2.2本条规定了灭火装置的安装形式。设计、安装时应避免 天花板及其装饰、管网、梁、屋架等障碍物对喷射水流造成的阻 挡。 4.2.3本条规定了选择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时应考虑的 些因素及条件。 4.2.4设置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的目的,无疑是为了有效 扑救初期火灾。为了保证灭火系统的可靠性,系统应满足以下技 术要求: 1配套使用的火灾探测装置,要能有效地探测初期火灾; 2 提供较全面的现场扑教信息: 扑灭火灾,应避免损失扩大; 喷射的水流不应受到严重的阻挡

4.3.1本条规定了喷射型百动射流灭火系统供水设计总流量的 计算方法。 4.3.2采用经济流速是给水系统设计的基本要素,必要时可采 用较高流速。采用较高的管道流速,不利于均衡系统管道的水力 持性并加大能耗:为降低管道阻力而放大管径、采用低流速的后 果,将导致管道重量增加,使系统的经济性能降低。 4.3.3本条规定了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管道沿程水头损失 的详方法。实际设计时,也可以用专用软件计算管道沿程水头 损失。 4.3.4本条规定了水泵扬程或系统入口供水压力的计算方法。 计算中水流指示器的局部水头损失的取值,按照相关的现行标准 作了规定。当不符合时,要求生产厂在产品样本中提供相应的数 据

积,儿行儿列的布置是没有意义的,通常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选 用喷水强度大的灭火装置:火灾危险性小的场所选用喷水强度小 的灭火装置

6.1.1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中采用的灭火装置、消防泵。 电动控制阀门、水流指示器等专用组件是灭火装置系统实施灭火 的主要设备,它们的性能好坏直接关系到灭火的成败。因此,专 用组件的性能必须通过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检测 证明其符合质量标准, 6.1.2灭火装置等专用组件的性能好坏直接关系到灭火效果和 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当其安装在防爆区场所时,应满足防 爆场所规定的防爆要求

6.2.1此条是为保证灭火装置的喷射水流能够自动灭火,有效 覆盖防火保护范围的基本条件。灭火装置喷射水流为实心水柱。 6.2.2为了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灭火装置还能在现场操 作,进行灭火扑救工作,因此系统同时具有现场手动控制功能× 6.2.3为保证灭火装置的喷射水流能够覆盖到整全保护坚用不 留死角,要求灭火装置的俯角和水平回转角应满足使用要求。

6.5.1此条规定宜设独立的供水泵是为了保证系统供水的可靠 性和防止干扰。另外考虑到系统的安全可靠,按一用一备或二用 一备的要求设置消防泵。 6.5.2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采用临时高压供水系统,为保

6.5.1此条规定宜设独立的供水泵是为了保证系统供水的可靠

证电动控制阅门至水泵间的管道平时处于满水状态,规定了系统 应设置稳压装置。稳压泵的流量宜用1.11L/s,并配上相应的气压 。 6.5.3因为消防水泵的流量在实际工作中有一定的变化,但作 为系统的动力要求消防水泵的工作压力不能变化太大,所以只有 持性曲线平缓的离心泵才能满足要求。若采用特性曲线陡降的离 心泵,则其流量变化较天,压力变化也较大,既不能满足使用要 求,又容易损伤管道及配件。选用特性曲线平缓的离心泵,即使 在闷泵的情况下,管路系统的压力也不至于变化过大,亦不会损 伤管道及配件。 6.5.4、6.5.5规定本条的目的是为保证水泵启动时,能够马上 吸到水,并能投入正常工作。 6.5.6为防止杂物堵塞水泵,在吸水处要设过滤网,为防止水 泵汽蚀影响水系性能,吸水管应有向水泵方向上升的坡度。

6.6阀门、水流指示器与管道

6.6.1在检修更换水流指示器时,将关闭的管道系统限制在检 修阀后的局部区域内。 6.6.3本条对电动控制阀门、水流指示器的公称压力做了限 5.6.4 “为了保证水系统的安全,规定了系统的工作压力。为了 保证次的用水量,规定了灭火装置的管道上不能设置其它用水 装置。 6.6.5为保证配水管道的质量,避免不必要的检修,管道要求 采用热镀锌钢管。 6.6.6本条对管道的连接方式做出了规定。要求热镀锌钢管采 用沟槽式管道连接件(卡箍)、丝扣或法兰连接,不允许管道之 目焊接,以免破坏镀层。为广便手检修,本条提出广要求管道分 段采用法兰连接的规定,并对水平、垂直管道中法兰间的管段长

度,提出了要求。 6.6.7只有经过水力计算确定的管径,才能做到既合理,又经 济。 6.6.8本条规定目的是维修时易于排尽管内积水

7.2.3目前各类火灾探测报警设备已日趋成熟。喷射型自动身 流灭火系统宜具有与这些设备相容的接口,以便接收和处理火 报警发出的火警信号GB 23200.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中杀虫脒及其代谢产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 质谱法,使系统功能得到进一步的增强和完善。

7.2.3目前各类火灭探测报警设备已日趋成热。 喷射型自动射 流灭火系统宜具有与这些设备相容的接口,以便接收和处理火灾 报警发出的火警信号,使系统功能得到进一步的增强和完善。

7.3.1消防控制室在发生火灾时,还有人在里面继续坚持工 作,考虑到消防人员的安全撤离,消防控制室在建筑结构和设备 布置上有特别的要求,所以作了这条规定, 7.3.2、7.3.3本条规定目的是加强对系统状态的监视和控制, 能有效消除事故隐患,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保证灭火工作的 顺利进行。

8.1.1本条强调了专业培训的基本要求。从事消防系统施工安 装的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掌握系统的工作原理、性能和特 点,施工程序及施工中的注意事项等专业知识,以确保系统的安 装、调试质量,保证系统正常可靠地运行 8.1.2本条规定了施工前必须具备完整的图纸和有关的技术文 件,这是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首要条件。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设备 和材料按质、按量、按规格的准备好,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 8.1.3、8.1.4规定了工程中使用的设备和材料应满足设计的要 求,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要求

8.3.1为了保证灭火装置的顺利安装和炮的外观不受到损伤,制 定了本规定。 8.3.2灭火装置安装在被保护空间的上方,进水口朝上,装置垂 直向下,装置水平转动自如,并在一定的水射程范围内无阻挡物 体。如果有阻挡物体,应增加灭火装置数量,以保证没有灭火死 角

8.3.1为了保证灭火装置的顺利安装和炮的外观不受到损伤,制 定了本规定。 8.3.2灭火装置安装在被保护空间的上方,进水口朝上,装置垂 直向下,装置水平转动自如,并在一定的水射程范围内无阻挡物 体。如果有阻挡物体,应增加灭火装置数量,以保证没有灭火死 角

电动控制阀门控制灭火装置的喷水;水流指示器和电动控制 闵门向控制装置发出灭火装置已喷水的信号和电动控制阀门启、 闭信号;关闭检修阀,将灭火装置、水流指示器和电动控制阀门 从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中分离出来,以保证灭火装置、水流 指示器和电动控制阀门的检查或维修工作顺利进行。检查或维修 完成后,马上打开检修阀CJJ 231-2015 生活垃圾焚烧厂检修规程,保持在正常工作状态。这些设备安装 时,既要隐蔽、美观,又要便于维修、检查。如果安装在吊顶 内,应在适当位置留检修孔洞

11.0.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在工作时能否进行 有效的报警和灭火,故然与消防产品的质量好坏、设计的正确与 否、施工质量的优劣有关,还与维护管理是否到位有关,因此维 护管理是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能否正常发挥作用的关键环 节。必须强调加强管理、定期检测、日常维护,只有保证系统时 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才能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和扑灭,做 到起火不成灾。为了确保系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本规定要求 操作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对系统的工作原理、机器性 能、操作规程,具有排除一般故障能力和有责任感的人来维护消 防系统。 11.0.2本条规定了系统投入使用应具备的文件和资料是保证正 常维护、检测的必备资料,以便操作人员日常学习和查阅之用。 值班日志和维护、检查纪录表也是必备的,它纪录了灭火系统工 作状态的轨迹,为操作维护人员掌握机器性能和厂家了解机器的 工作情况提供依据。 长期连续正常工作的必备条件,要形成制度固定正来达样做防 止了由于消防系统运行周期长,产生整个保护场所因有人忽视而 作了变动,以致违背原设计的要求,导致灭火功能下降或有死角 青况的发生。也防止了系统因长期不用,传动机械失录,阀门卡 死,管道无水等情况的发生。只有常用、常练、常维护,才能保 证消防系统处于正常状态,才能使操作维护人员保持常备无瑕的 战备状态,才能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快速及时地将火灾扑灭在 初起阶段,收到起火不成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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