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390-2016 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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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GJT39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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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29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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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T390-2016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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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T390-2016 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技术规范

改造后主体结构体系不变、主体结构布置不明显改变、荷载 显著增加及对原结构不产生新薄弱部位的改造。

3.0.3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涉及加层、平面扩建的,应

3.0.6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同步实施节能改造时,应符 行国家标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T12 规定。

3.0.7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

GB/T 33990-2017 月球数字地图质量检查与验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 的规定。

,1.1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百确有困难时不应降低其原有标准。

4.1.2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不应降低相邻幼儿园、托儿所、 养老院及中小学教学楼等的日照标准

养老院及中小学教学楼等的日照标准。

4.2.1既有住宅建筑户内空间进行成套化改造时,每套住宅应 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1应根据实际面积,按炊事操作流程灵活设置炉灶、洗涤 池、案台及排油烟机等设施。 2改造或增设排烟道时,应有防回流措施。 4.2.3卫生间功能改造时,宜配置大便器、淋浴器、洗脸盆三 件卫生设备。 4.2.4既有住宅建筑阳台内增设洗衣设备时,阳台隔墙和楼地 面应采取防水措施

4.2.5既有住宅建筑进行适老化改造时,应符合下列为

1供轮椅通行的门净宽不应小于0.80m,门内外高差不应 大于15mm并以斜面过渡。 2室内墙体阳角部位应做小圆角或切角,地面装饰材料应 平整、防滑。沿墙脚宜设350mm高防撞踢脚。 3卧室、起居室(厅)及卫生间等主要居住功能空间宜设 置紧急求助报警系统。 4卫生间宜设置外开平开门或推拉门及安装观察窗,宜安

装便于施救的插销。 5卫生间应采用坐式便器;淋浴间宜采用软质隔断;坐便 器和淋浴间应设置安全抓杆;有条件时宜设置直径不小于1.5m 的轮椅回转空间

4.3.1适老化改造时公用部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出入口应采用缓步台阶或坡道过渡 2出入口上部应设置雨篷,其深度不宜小于1.20m,应做 有组织排水;内外应设安全照明。 3楼梯宜根据现有条件进行无障碍改造;楼梯扶手材料宜 用木材、塑料等导热系数小的材料。 4出入口、楼梯、公共走道的地面应平整、防滑。 4.3.2加装电梯时公用部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4.3.2加装电梯时公用部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出入口宜设不小于0.15m的室内外高差,并宜设置出人 口截水沟。 2出入口宜设置轮椅坡道,其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规定。 3当影响信报箱使用时,其改造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住宅 言报箱工程技术规范》GB50631及《住宅信报箱》GB/T24295 执行。 4居室外窗受视线干扰时,应采取防干扰措施

4.4.1加装电梯应因地制宜选择人流入户方式和电梯布置位置。 4.4.2既有住宅建筑加装电梯时,宜采用无障碍电梯或可容纳 担架的电梯。 4.4.3候梯厅(区)深度不应小于1.50m,且不应小于电梯轿 相深度。当采用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时,候梯厅(区)深度不宜小

自深度。当采用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时,候梯厅(区)深度不宜小 1.80m。

4.4.4既有住宅建筑加装电梯的布置应紧经济,其外包尺

宜符合下列规定: 1每组加建部分的平面外轮廓尺寸不宜大于4.00m× 2.40m;当采用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时,不宜大于4.70m× 2.80m。 2加建部分高度不宜超过建筑高度2.00m。 4.4.5加装电梯当有适老化改造需求时,电梯运行速度不宜天 于1.5m/s,电梯门应采用缓慢关闭程序设定或加装感应装置。 4.4.6加装电梯涉及人防设施改造的,应符合人防设计有关标 准的规定。 4.4.7加装电梯的井道及轿厢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梯 主参数及轿相、并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1部分:工、止、 IⅢ、V类电梯》GB/T7025.1中第Ⅱ类电梯的要求,并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的规定

4.4.6加装电梯涉及人防设施改造的,应符合人防设计有关标 准的规定。 4.4.7加装电梯的井道及轿厢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梯 主参数及轿箱、并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1部分:I、Ⅱ、 IⅢ、V类电梯》GB/T7025.1中第Ⅱ类电梯的要求,并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的规定

主参数及轿相、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1部分:、 ⅢI、V类电梯》GB/T7025.1中第Ⅱ类电梯的要求,并应 现行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的规定

自然采光、通风、室内空气质量

5.1.1加装电梯后,楼梯间与候梯厅组合空间的采光窗洞口的 窗地面积比不宜低于1/12。 5.1.2改造后的卧室、厨房应有自然通风、采光。 5.1.3无外窗的卫生间改造后,应设置通风设施, 5.1.4既有住宅建筑改造后,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的规定。

5.2.1卫生间改造时,楼地面、墙面应设置防水层,顶棚应设 置防潮层,门口应有阻正积水外溢的措施, 5.2.2厨房改造时,楼地面应设置防水层,墙面、顶棚宜设置 防潮层。 5.2.3加装电梯时,电梯井壁和主体结构连接处、电梯井屋面 及电梯井壁的地下部分应有可靠防水措施 5.2.4改造涉及外窗洞口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墙防

5.3.1位于交通于线两侧或其他高噪声环境区域的既有住宅建 筑,起居室(厅)、卧室的外窗改造时宜采用隔声量不小于30dB 的窗户,其他外窗隔声量不宜小于25dB。 业务件闲制恒不坚

卧室布置时,应采取隔声、减振构造措施

邻卧室布置时,应采取隔声、减振构造措施

6.1.1既有住宅建筑结构改造应综合考虑结构现状和功能改造 需求制定方案,宜采用结构局部改造方式。 6.1.2结构改造时应根据国家现行标准进行可靠性鉴定。 6.1.3结构局部改造且未超过原设计使用年限的房屋,未进行 抗震鉴定和采取相应措施,房屋后续使用年限不得延长。 6.1.4结构整体改造或已超过原设计使用年限的房屋,应进行 抗震鉴定并采取相应措施,其后续使用年限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确定。 6.1.5结构采取加固措施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6.2场地、地基和基础

6.2.1当缺失地质勘察资料或资料不足时,宜补充勘察;当场 地条件不适宜补充勘察时,如有可靠依据可参考相邻工程的地质 勘察资料。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123、《建筑抗

满足要求时,可采取下列措施:

1砌体结构 1)当承重墙体布置不均匀时,可对原薄弱砌体墙进行加 固,或在薄弱部位增设砌体墙或钢筋混凝土墙; 2)当纵横墙连接较差时,可采用钢拉杆、长锚杆、外加 柱或外加圈梁等措施; 3)当无构造柱、圈梁时,应增设构造柱、圈梁或采取其 他有效措施。 2底层框架砌体结构,当底层刚度较弱、刚度明显不均 时,可增设钢筋混凝王剪力墙、翼墙、支撑或消能部件。 3楼盖、屋盖构件支承长度不满足要求时,可增设托梁或 采取增强楼盖、屋盖整体性等措施。 6.3.2墙体、楼板开洞应根据其受力特征、洞口位置和大小进 行受力分析,采取增设洞口边缘构件(边梁)或其他补强加固 措施。 6.3.3当结构构件不满足承载力或正常使用要求时,应根据构 件实际受力情况,采取对原结构损伤少、方便施工的加固措施。 6.3.4房屋中易倒塌部位,当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 加固改造措施。

6.3.5建筑平面扩建时,结构改造应按下列原则进行设计:

1扩建结构与原结构可选用连接或脱开的形式。扩建结构 形式应根据原结构形式进行比选,采用合理的、便于施工的结构 方案。 2当平面扩建结构与原结构连接时,应采取可靠措施以确 保力的有效传递。当莲接部位的原结构构件承载力不满足要求 时,应先采取相应加固措施。

1加层部分的结构形式可采用设置隔振层加层、直接在原 建筑物上加层、外套钢筋混凝土(钢)框架加层、外套钢筋混凝 土剪力墙加层等

2直接在原建筑物上加层时,宜采用轻型结构,原有结构 的填充墙可替换成轻质隔墙。 3当采用与原结构相连加层时,应加强加层部分与原建筑 之间的连接,确保力的有效传递,并按国家现行标准对结构进行 抗震鉴定,采取相应的抗震措施。 6.3.7在平屋顶上增设坡屋顶改造时,应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 合理选择结构形式,优先采用轻质高强材料,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在房屋已有承重墙位置砌墙或设置钢架;原有屋面板满 足新增荷载的需求时,可在屋面板上立小钢柱。新增坡屋面板宜 采用在轻钢標条上铺压型钢板、复合压型钢板或轻型瓦的形式。 2坡屋面结构应进行承载力和变形验算,新、旧结构构件 间应有可靠连接。

6.3.7在平屋顶上增设坡屋顶改造时,应根据房屋的具体 合理选择结构形式,优先采用轻质高强材料,并应符合 规定:

6.4.1加装电梯的结构形式宜选用质量轻、施工便捷的结构, 可采用钢结构、钢筋混凝王结构、砌体结构等。 6.4.2加装电梯的结构宜进行多方案比选,宜选用对原结构影 响小的结构形式,可选用与原结构连接或脱开的形式。 6.4.3加装电梯部分的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6.4.4加装电梯需对原结构墙体作局部开洞处理时,应对原结 构的相关部位进行局部承载能力验算,并采取相应的补强加固 措施。

并应进行整体结构抗震性能分机

7.1.1既有住宝建筑设备改造前,应根据改造内容和现行标准

7.1.1既有住宅建筑设备改造前,应根据改造内容和现行标准 核算小区给水排水、供电、供暖、供气等的容量配置,当容量不 足时应向当地主管部门申请增加,并同步进行必要的小区设备系 统及管网改造。 7.1.2既有住宅建筑改造前,应根据改造后的功能要求,复核、 判断现有系统和设备,并根据评价结论制定相应的改造措施。 7.1.3既有住宅建筑改造对建筑室内外设备、管网、并道、通 信网络、构筑物等产生的影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综合 处理。

7.1.4既有住宅建筑设备改造和选型应注重节能、减振、降

新增设备荷载较大时须进行结构验算,并应根据结构验算结果 取相应措施。

1水池(箱)应增设消毒设施,消毒设施宜在水池(箱) 出水管上设置。 2钢筋混凝土水箱内壁衬敷时,其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 T17219的规定。 3既有住宅建筑由市政管网直接供水但水压不能满足要求 时,水压不足楼层应设置增压设施;水压、水量都不能满足要求 时,应设置储水箱及增压设施,储水箱的有效容积应经计算 确定。

4既有住宅建筑由屋顶水箱供水且水压不能满足要求时, 应设局部增压设施,其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带有气压罐的增压设施,调节水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 且不应少于12L; 2)增压设备宜选用单相供电设备: 3)设备应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并不应设置在卧室的 上方; 4)屋顶生活水箱(池)应采取遮阳或保温措施。 5应分户设水表,水表宜设置在套外水表箱内。 7.2.2 卫生间给水排水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采用节水型卫生器具; 2 用水器具形式与位置的变更应与给水排水管道改造同步 进行; 3排水管不得穿越卧室; 4底层卫生间排水管宜单独排至室外检查井。 7.2.3厨房排水立管不得接纳卫生间生活污、废水;排水立管 管径不得小于75mm。 7.2.4阳台给水排水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阳台宜设给水排水设施;生活废水排水应设单独排水管 道排至室外生活废水或生活污水管道。 2,当阳台设置洗衣机时,应设置地漏。阳台雨水可排入 地漏。 3阳台生活废水排水管道与小区生活污水管道连接处如设 置水封井,阳台生活废水排水管道可不设存水弯。 7.2.5既有住宅建筑给水排水管道改造时,管材及保温应符合 下列规定: 1不满足使用功能的给水管道应更换为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的金属管、塑料给水管、金属与塑料复合管等生活饮用水管材。 2不满足使用功能的排水管应更换为塑料排水管或柔性接 口机制排水铸铁管等管材

3热水管道应有保温措施。 4室外明露或有可能冰冻的给水排水、消防给水管道应有 防冻措施。

7.2.6地漏设置应符合下列规

1:不得设置水封深度小于50mm的地漏 2洗衣机排水需设置算子有插口的直通式地漏,并应在排 水管上设存水弯。 3当保留原有排水管道系统时,原有扣碗式地漏应进行改 造,加装水封芯。 4更新的排水管道系统上不得设置水封芯式地漏

4更新的排水管道系统上不得设置水封芯式地漏

7.2.7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7.3.1应在对既有建筑供配电系统和防雷接地系统现场勘察的 基础上,根据改造后建筑物的用电负荷情况和使用要求进行供配 电和防雷系统设计,且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基础上,根据改造后建筑物的用电负荷情况和使用要求进行供酉

7.3.3户内电气线路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户内电气线路应穿管暗敷。当须敷设在燃烧性能低于A 级的建筑装饰或保温面层中时,应穿金属保护管。 2户内进户导线应采用不小于10mm铜线,户内照明回路 应采用不小于1.5mm铜芯导线,插座回路应采用不小于 2.5mm铜芯导线。

7.3.4:公共部位照明宜采用自熄开关控制的LED灯具。应

并设剩余电流保护开关和专用电度表

规范》GB50096的情况下,卫生间宜增设坐便器单相三线 型插座一个,插座离地高度不宜低于0.5m;厨房间洗涤盆 宜增设防溅型单相三线插座一个。

7.3.7厨房间宜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当设置有紧急切断间

时,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应与之连锁。 .3.8设置洗浴设备的卫生间改造时,卫生间内应作局部等电 立连接。 .3.9既有住宅建筑加装电梯的电气配套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 5节的规定

7.3.10既有住宅建筑改造宜设置访客系统

7.3.11既有住宅建筑通信系统改造时,应采用光纤到户的

方式,并宜具备三网融合的接入条件。光纤到户接入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 GB50846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GB50847的有关规定

7.4供暖、通风及空调、燃气

7.4.1供暖地区既有住宅建筑在进行平面扩建和加层扩建等改 造时,新增部分应同步增设供暖系统,新增的供暖室内系统宜独 立设置,并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7.4.2供暖系统的热力站供热能力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应按 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规定进行改造、更换或增设热源设备。 7.4.3供暖地区既有住宅建筑的供暖系统分户计量改造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原有垂直单管顺流式系统应改造为垂直双管系统或垂直 单管跨越式系统,不宜改造为分户独立循环系统; 2改造后的系统应进行管网水力平衡校核计算,不符合现 行相关标准的应采取调节措施; 3应复核户内供暖设备容量,并考虑户间传热对供热负荷

7.4.4既有住宅进行空调功能提升时,新增空调宜采用分散设 置的空调装置或系统。

组织排放和环境噪声等技术要求。 7.4.6既有住宅建筑燃气系统改造时,应考虑室外管网和调压 站的容量配置。

7.4.7室外燃气立管改造应安装立管专用球阀。

7.5.1加装电梯影响楼梯平台水表、电度表、燃气表、消防箱、

7.5.1加装电梯影响楼梯平台水表、电度表、燃气表、消防箱 弱电分线箱等既有设备的设置和使用时,应对受影响的既有设备 和管线进行改造。

7.5.3住宅内部配电系统不作改造时,电梯可由外部专用

5.4电梯配电相直设直任电梯机房蚁地工 层连巩物闪。 须设置在室外时,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6,并应加安全防 护锁。

功能,其他类型电梯的配电箱总开关宜具备剩余电流保护和报警 功能。报警信号应传输至住宅小区值班场所。无小区值班场所 的:应在一层人口设置声光警报器

7.5.8候梯厅应设置电梯紧急迫降按钮,其安装标高不应

7.5.9底层候梯厅出入口应考虑建筑挡水措施。贴邻外墙布置

7.5.9底层候梯厅出入口应考建筑挡水措施。贴邻外墙布置 的电梯井道宜考虑井坑排水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井坑排水不应采用重力流排放: 2井坑排水可在建筑物室内设连通集水坑,由排水泵排水, 其供电可由电梯配电箱引出专用回路:当无法在室内设置集水坑 时,可采用移动式排水设备并在适当位置预留电源。 7.5.10无机房电梯并道的自然通风条件无法满足设备运行的温 度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 7.5.11电梯机房内应设置移动式灭火器

7.6.1既有住宅建筑增设太阳能热水系统或太阳能光伏系统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经技术经济分析合理时,宜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2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增设和改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 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的规定。 3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优先选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4应进行结构安全复核,并应采取防坠落、防雷等安全 措施。 5应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采用便于安装与维护的技术 方案。 6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和安装 条件等综合因素,选择适宜的系统类型、安装位置和安装角度, 并与建筑物整体及周围环境相协调。 7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管道应做好防冻、防热、防爆管等设 计,且不宜跨越建筑变形缝,当跨越建筑变形缝时应采取相应构 造措施。 8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管道不应穿越卧室;穿越起居室时应 采取防渗漏措施。 9嵌入屋面、阳台、墙面或建筑其他部位的太阳能集热器

和光伏板,应做好保温、隔热、隔声、防水、防护等设计,并应 避免产生光污染。 7.6.2选择空调冷热源时,应根据不同地域特点进行技术和经 济比较。采用地源热泵作为空调冷热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理管地源热泵系统应进行全年冷、热负荷计算,根据 空调负荷特点、现场条件等确定地埋管配置方案,并应对土壤热 平衡进行分析,当全年累计取热量和释热量不平衡时,应采取热 量平衡措施。 2改造项目采用地源热泵系统时,应保证系统的可靠性 安全性。应对系统全年冷热负荷特性进行分析,宜与其他空调冷 热源组成复合式冷热源。

8.1.1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施工应由具有相应专项施工资 的单位承担。需要深化设计的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应具有深仆 计能力,深化设计文件应经设计单位认可

8.1.3改造施工前施工

查。若施工中发现原结构有严重缺陷或电气、燃气设施危及方 安全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报告,在采 有效处理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8.1.4涉及地下施工时,应事先对施工影响地下管线的

8.1.5改造施工宜按照绿色施工的相关规定执行。

8.2.1改造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

8.2.1改造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 关单位对设计文件进行交底和会审 8.2.2改造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现场条件,按

8.2.3燃气、电气工程拆除前,应编制拆除方案,并经相关 门及监理工程师审批

2.4改造施工中,如遇楼板开洞、墙体开洞或拆墙托换施工, 符合下列规定:

8.2.4改造施工中,如遇楼板开洞、墙体开洞或拆墙托

承载能力;出现结构性损伤的部位,在修复加固前不得进行 堆载。

.2.7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引起荷载增加以及加层、平面扩 建或加装电梯等改造时,应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对建筑物的沉降变 化进行监测

8.2.7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引起荷载增加以及加层、平

8.2.8改造施工宜采用下列绿色施工措施:

1运输过程中应保持车辆整洁,防止对道路的污染,减少 道路扬尘。对施工地段定期酒水,避免扬尘。 2设置施工面围护,悬挂标识牌,临边洞口做好防护隔离。 3控制噪声和遵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523规定。 4施工现场加强对废水、污水的管理。废水、废奔涂料和 胶料排入下水管道前进行统一处理。 5夜间施工避免噪声、光污染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6施工现场对小区已有绿化采取保护措施。 7施工后地表恢复原样。 8.2.9改造施工需进行管线移位时,应编制施工专项方案,并 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执行。 8.2.10改造施工时应对主结构、设备设施和装饰采取有效的防 护措施,不得采取振动大或可能造成较天破坏的施工工艺。 8.2.11改造工程宜优先采用预制装配式施工方案。预制构件制 作、运输与安装应编制施工专项方案。预制件吊装时应采取措施 避免与既有结构发生碰撞;应复核预制件就位时的临时固定对主 结构承载的影响

8.3.1既有住宅功能改造工程验收时,各分部、子分部、分项 和检验批的划分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如涉及结构加固,结构 加固应划分为(子)分部工程。

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8.3.3设备、材料进场验收和复验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知

8.3.4消防管道及附属设备的更新或改造施工,应符合国

8.3.5改造工程的工程资料制作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SJ 21507-2018 软件无线电波形可重构设计要求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5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 7 《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GB50631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10《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 GB50846 11《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 规范》GB50847 12《电梯主参数及轿厢、并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1部 分:I、Ⅱ、Ⅲ、V类电梯》GB/T7025.1 1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 14《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15《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GB/T17219 16 《住宅信报箱》GB/T24295 17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116 18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T129 20 《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I/T235

日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1.0.1我国的既有住宅建筑尤其是20世纪80~90年代及之前 建成的住宅,因建设标准较低,已严重落后于城市发展水平,滞 后于民生发展需要,其宜居功能驱待改善。考虑到既有住宅建筑 的复杂性,以及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和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对既有住宅建筑改造缺乏适应性的情 况,特制定本规范。

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或楼板大开洞等;改造后增加的总荷载标准值超过原来的5% 时可认为荷载显著增加。

承载力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时,可视为结构局部改造

3.0.1既有住宅建筑改造前期应收集的技术资料,主要有设计 文件、地质勘察报告、所在区域的城市地形图等,另需要进行详 实的现场勘察以确认技术资料和现场是否存在差异。 3.0.2安全性评估鉴定可参照的规范有《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 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等。 3.0.3本条所指的平面扩建不包括加装电梯改造。 3.0.4既有社区一般用地紧漆,建筑密度较高,涉及因素较多, 因此在改造方案的阶段,应多方案比较分析,选择对环境影响小 的改造方案。比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时,扩建的平面位置和立面 高度应尽量减少对相邻住宅的日照遮挡。 3.0.5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应因地制宜选择户内空间改造、 适老化改造、加装电梯、设施改造、加层或平面扩建等改造方 式,多项改造同步实施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扰民影响。 3.0.7消防安全涉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应严格执行消防规范 既有住宅消防整改确有困难时,应充分沟通协调、技术论证,取 得消防行政许可。既有住宅建筑进行加层和平面扩建的,应根据 改造后的住宅层数、高度和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其耐火等级、疏 散条件和消防设施的设置等设计;改造中新建部分的燃烧性能和 耐火极限也应符合相应规定

3.0.4既有社区一般用地紧漆,建筑密度较高,涉及因素较多 因此在改造方案的阶段,应多方案比较分析,选择对环境影响才 的改造方案。比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时,扩建的平面位置和立面 高度应尽量减少对相邻住宝的日照遮挡

既有任宅消防整改确有困难时,应充分沟通协调、技术论证NY/T 1881.7-2010 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试验方法 密度,取 得消防行政许可。既有住宅建筑进行加层和平面扩建的,应根据 改造后的住宅层数、高度和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其耐火等级、疏 散条件和消防设施的设置等设计;改造中新建部分的燃烧性能和 耐火极限也应符合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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