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 558-2009 建筑工人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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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64/ 55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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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4/ 558-2009 建筑工人安全操作规程

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 害的作业。

备、管道进行保温,以及建筑节能保温工程施工

4.1为了提高我区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水平,规范建筑工人安全操作行为,保障建筑施工作业人员 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 法规制定本规程。

WS 599.4-2018 医院人财物运营管理基本数据集 第4部分:医院固定资产管理DB64/5582009

4.2本规程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安装、装饰装修、拆除、建筑劳务、 市政工程活动的单位及作业人员,在施工活动中除应遵守本规程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规范、规程的规定。 4.3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安装、装饰装修、拆除、建筑劳务、市政工程活动的单位,在施工活动中凡 涉及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以及本规程之外的内容,应由企业负责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 程,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保证在施工活动中得到落实。 4.4一切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安装、装饰装修、拆除、建筑劳务、市政工程活动的单位,均应对作业 人员进行劳动安全保障与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活动。

5.1施工企业应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各级主要负责人、安全技术负责人、特种作业人 员以及施工作业人员应学习并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保证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5.2施工现场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熟悉本规程的规定,从事建 筑施工的作业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熟练掌握各自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章 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5.3施工现场各级负责人应向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 事故应急办法。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不符合本规程规定的生产指令,并有权向上级汇报。 5.4施工企业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应按 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保护好劳动防护用品和作业环境。 5.5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所要求的基本条件,并按国家 规定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 业。 5.6施工企业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并专款专用,不断改善劳动和生活条件,保 障从业人员的学习、工作环境、年培训时间, 提供学习资料,保证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6.1.1建筑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 证书,方可上岗作业。首次取得架子工资格证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 作。 6.1.2架子工必须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以及不适合于登高作 业的,不得从事登高架设作业。 6.1.3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着装灵便,在高处(2m以上)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并与已 搭好的立、横杆挂牢,穿防滑鞋。作业时精力要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走过档” 和跳跃架子,严禁打闹玩耍、酒后上班。 6.1.4班组接受任务后,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认真领会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研讨搭设方法,明确分工,并派1名技术好、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技术指导和监护。 6.1.5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风、雨、 雪过后要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崩扣时要及时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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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 不安全隐患,确保架体稳定。 6.1.7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脚手架外侧边缘 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表1中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表1在建筑建筑工程(含脚手架具 下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缘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6.1.8脚手架搭设到高于建筑物项部时,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m;高出檐口上皮1.5m,搭设两 道护身栏杆,设置挡脚板,并挂密目安全网封闭, 6.1.9脚手架搭设、拆除、维修和升降必须由架子工负贵,非架子工不准从事脚手架工程操作

6.1.8脚手架搭设到高于建筑物项部时,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m;高出檐口上皮1.5m,搭设两 道护身栏杆,设置挡脚板,并挂密目安全网封闭。 6.1.9脚手架搭设、拆除、维修和升降必须由架子工负贵,非架子工不准从事脚手架工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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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距板的两端共80mm处应使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 牢。 6.2.5.3竹串片脚手板的板厚不得小于50mm,并用直径8~10mm螺栓,按间距500~600mm穿透拧紧。 螺栓孔径不得大于10mm,螺栓必须拧紧,螺栓离竹串片板端部的距离应为200~250mm。竹串片脚手板 一般长度为2~3m,宽度为250~300mm。

6.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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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碗扣式钢管脚手架

当采用钢管扣件做连墙杆时,连墙杆应采用 直角扣件与立杆连接,连接点距碗扣节点距离不应大于 50mm;连墙杆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压荷载的刚性结构。 6.6.8当脚手架高度超过24m时,顶部24m以下的连墙杆水平处必须设置水平斜杆

6.6.9工具式钢脚手板必须有挂钩,并带有自锁装置与廊道横杆锁紧,严禁浮放;冲压钢脚手板、木 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两端应与横杆绑牢,作业层相邻两根廊道横杆应加设间横杆,脚手板探头长度 应小于或等于150mm。

6.7 附着升降脚手架

6.8.1吊篮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高血压等疾病,经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 作,严禁在吊篮中嬉戏、打闹。 6.8.2挑梁必须按设计规定与建筑结构固定牢固,挑梁挑出长度应保证悬挂吊篮的钢丝绳垂直地面, 挑梁之间应用纵向水平杆连接成整体,挑梁与吊篮连接端应有防止钢丝绳滑脱的保护装置。 6.8.3安装屋面支承系统时必须仔细检查各处连接件及紧固件是否牢固,检查悬挑梁的悬挑长度是否 符合要求,检查配重码放位置以及配重是否符合出厂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 6.8.4屋面支承系统安装完毕后,方可安装钢丝绳,安全钢丝绳在外侧,工作钢丝绳在里侧,两绳相 距150mm,钢丝绳应固定、卡紧,安全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13mm。

6.8.5吊篮组装完毕,经过检查后运入指定位置,然后接通电源试车,同时,由上部将工作钢丝绳分 别插入提升机构及安全锁中,安全锁必须可靠固定在吊篮架体上,同时套在保险钢丝绳上。工作钢丝绳 要在提升机运行中插入。接通电源时要注意相位,使吊篮能按正确方向升降。 6.8.6新购电动吊篮总装完毕后,应进行空载试运行,待一切正常后,方可开始负荷运行。 6.8.7吊篮内侧距建筑物间隙为0.1~0.2m,两个吊篮之间的间隙不得小于0.2m,吊篮的最大长度不 宜超过8.0m,宽度为0.8~1.0m,高度不宜超过二层。吊篮外侧端部防护栏杆高1.5m,每边栏杆间距 不大于0.5m,挡脚板不低于0.18m;吊篮内侧必须在0.6m和1.2m处各设防护栏杆道,挡脚板不低于 0:18m。吊篮项部必须设防护棚,外侧与两端用密目网封严。 6.8.8吊篮内侧两端应装可伸缩的护墙轮等装置,使吊篮与建筑物在工作状态时能靠紧,吊篮停置一 处时,应使用锚固器与建筑物拉结,需要移动时拆除。超过一层架高的吊篮要设爬梯,每层架的上下人 孔要有盖板。

6. 9 悬挑式脚手架

6.9.6施工现场悬挑式脚手架不待 架的支撑结构。应使用型钢作为悬 挑梁或悬挑桁架,后支点不得采用扣件连接,应使用螺栓连接、焊接或者预埋钢筋环。

6.10.1电梯并架只准使用钢管搭设,搭设标准必须按安装单位提出的使用要求,遵照JGJ130扣件式 钢管脚手架有关规定搭设。 6.10.2电梯井架搭设完后,必须经搭设、使用单位的施工技术、安全负责人共同验收,合格后签字, 方准交付使用。 6.10.3架子交付使用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因安装需要局部拆改时,必须经主管工长同意,由架子 工负责拆改。 6.10.4电梯井架每步至少铺2/3的脚手板,所留的上人孔道要相互错开,留孔一侧要搭设一道护身栏 杆。脚手板铺好后,必须固定,不准任意移动。 6.10.5采用电梯自升安装方法施.工时,所需搭设的上下临时操作平台,必须符合脚手架有关规定。在 上层操作平台的下面要满铺脚手板或满挂安全网。下层操作平台做到不倾斜、不摇晃,

6.11悬挑式卸料平台

6. 11.1 技术管理规定

6.TT.技术管理规定 6.11.1.1悬挑式卸料平台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经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 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合格后,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学批准后方可实 施。 6.11.1.2悬挑式卸料平台结构部分应按JGJ80附录五要求进行设计计算。 6.11.1.3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包括如下内容:设计计算书;卸料平台施工平面图、剖面图,悬挑梁与 建筑物的结构连接、钢丝绳与建筑物、卸料平台的结构连接等关键部位大样详图;防止卸料平台左右播 晃及前后移动的措施;其它安全防护措施及构造措施。 6.11.2搭设管理规定: 6.11.2.1在搭设悬挑式卸料平台之前,应对搭设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6.11.2.2严格按照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并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督下进行。 6.11.2.3卸料平台钢丝绳与水平悬挑梁的夹角宜在45°~60°。卸料平台钢丝绳用绳卡固定时,固定 绳卡不少于3颗,最后一颗绳卡距绳头的长度不得小于140mm。最后一颗绳卡与第二颗绳卡之间应设置 一绳弯。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U"螺栓应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 绳卡初次固定后,应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宜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平1/3。 6.11.2.4卸料平台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环应用Q235钢筋制作。 6.11.2.5卸料平台的悬挑梁伸至建筑物内不少于1m,应与主体结构有可靠连接。 6.11.2.6卸料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建筑物锐角利日周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 垫物,卸料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安装应平稳。 6.11.2.7不得将卸料平台与脚手架或模板支撑架相连。不得用溜槽代替卸料平台。 6.11.2.8卸料平台左右两侧及前端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同时应设置不低于.0.18m高 的挡脚板,并满挂密目式安全网。 6.11.2.9严禁用钢管扣件搭设悬挑式卸料平台。 6.11.3验收使用管理规定:

6.11.2搭设管理规定

6.11.3验收使用管理规定

6.11.3.2卸料平台使用过程中,应配有专人负责监督,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 应及时修复。 6.11.3.3卸料平台严禁超载使用。 6.11.3.4现场监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范对卸料平台的安装、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11.4卸料平台安全要求: 6.11.4.1卸料平台的搁置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卸 料平台的各部位不得与脚手架有任何联系 6.11.4.2悬挑主梁必须紧贴楼层且保证两根主梁在同一水平面上,按照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要求采用两 道打穿楼板的钢筋套箍进行固定。 6.11.4.3 卸料平台安装前,必须细检查料台各部件的完好性,尤其是主次梁应无扭曲变形 6.11.4.4 卸料平台脚手板必须满铺,铺平铺稳,不得留有缝隙,且与次梁可靠固定; 6.11.4.5 施工卸料要注意轻放,尽量减少施工冲击载荷: 6.11.4.6卸料平台的物料要及时清理,以避免超出卸料平台的最大施工允许承载量

6.11.5卸料平台的限裁设置

作台的内侧面醒目位置须悬挂平台限载要求的警示牌,上面除了标明不超过1.0T外,还应详细注 、砖、砂、钢筋、钢管等主要材料的形象堆载量,使操作工人可以参照,严禁超过设计允许荷载 数据标明堆放料具的数量。

6.12.1脚手架运料坡道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以1:6(高:长)为宜。人行坡道宽度不得小于1m: 坡度不得大于1:3。立杆、纵向水平杆间距应与结构脚手架相适应,单独坡道的立杆、纵向水平杆间距 不得超过1.5m。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得大于1m,坡道宽度大于2m时,横向水平杆中间应加吊杆,并每隔 1根立杆在吊杆下加绑托杆和八字钱。 6.12.2脚手板应铺严、铺牢。对头搭接时板端部分应用双横向水平杆。搭接板的板端应搭过横向水平 杆200mm,并固定牢靠。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300mm设置一根防滑条,防滑条厚度>25mm,间 距不得大于300mm。 6.12.3之字坡道的转弯处应搭设平台,平台面积应根据施工需要,但宽度不得小于1.5m。平台应绑 剪刀撑。

,4坡道及平台必须绑两道护身栏杆和180mm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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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1龙门架及并架的搭设和使用必须符合JGJ88的相关规定。 6.13.2立杆和纵向水平杆的间距均不得大于1m,立杆底端应安放铁板墩,夯实后垫板。 6.13.3井架四周外侧均应搭设剪刀撑一直到顶,剪刀撑斜杆与地面夹角为60°。 6.13.4平台的横向水平杆的间距不得大于1m,脚手板必须铺平、铺严,对接时应用双横向水平杆, 搭接时板端应超过横向水平杆150mm,每层平台均应设护身栏和挡脚板。 6.13.5两杆应用对接扣件连接,交点必须用扣件,不得绑扎。 6.13.6天轮架必须搭设双根天轮木,并加顶桩钢管或八字杆,用扣件卡牢。 6.13.7组装三角柱式龙门架,每节立柱两端焊法兰盘。拼装三角柱架时,必须检查各部件焊口牵固 各节点螺栓必须拧紧。 6.13.8两根三角立柱应连接在地梁上,地梁底部要有锚铁并埋入地下防止滑动,埋地梁时地基要平整 并应夯实。 6.13.9各楼层进口处,应搭设卸料过桥平台,过桥平台两侧应搭设两道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 过桥平台下口落空处应搭设八学架。 6.13.10井架和三角柱式龙门架,严禁与电气设备接触,并应有可靠的绝缘防护措施。高度在32m以 上时应有防雷设施。 6.13.11并架、龙门架必须设置超高限位、断绳保险,机械、手动或连锁定位托杠等安全防护装置。 6.13.12架高在10~15m应设1组缆风绳,每增高10m加设1组,每组4根,缆风绳应用直径不小于 12.5mm钢丝绳,按规定埋设地锚,缆风绳严禁捆绑在树木、电线杆、构件等物体上。并禁止使用别杠 调节钢丝绳长度。 6.13.13龙门架、并架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度不小于3m的安全防护棚,另三侧必须采取封闭措施 每层卸料平台和吊笼(盘)出入口必须安装安全门,吊笼(盘)运行中不准乘人。 6.13.14龙门架、井架的导向滑轮必须单独设置牢固地锚,导向滑轮至卷阳机卷简的钢丝绳,凡经通 道处均应予以遮护。 6.13.15天轮与最高一层上料平台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6m,使吊笼(盘)上升最高位置与天轮间的垂直 距离不小于3m 6.13.16并架、龙门防护架操作人员视线的一面应使用大眼网封闭,其余面应使用密目立网封闭

6.14.1脚手架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检查确认不再需要时,方可拆除。拆除前,应对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 并清除脚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和杂物。 6.14.2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止入内。 6.14.3脚手架的拆除应由上而下,从一端向另一端,逐层进行,步一清,严禁上下同时作业。同 层的构配件和加固杆件应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除安全网、栏杆应站在本层拆除外,其余 各部分必须站在下层拆上层。拆除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时,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 往下顺杆子,最后拆除连墙件。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脚手架。 6.14.4分段拆除脚手架所形成的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当脚手架 采用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按规定设置连墙件、横向斜撑等加固杆件进行加固。 6.14.5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 后,再拆除连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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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6拆除过程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 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垂直运输机械吊运至地面,严禁抛掷

6.15.1在无可靠防护措施的高处临边架设或拆除安全网,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衣服、鞋子必须 符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 6.15.2作业应由作业班长或其指定的熟练人员指挥,并严格遵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书面交 底的要求作业。所用工具、材料必须有防止滑脱及坠落的措施。 6.15.3挂设安全平网时,其作业点的上方及下方不得有其他工种作业。遇有恶劣天气(如风力在六级 以上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架设作业。 6.15.4架设安全网作业使用的所有材料及材质,必须经过检查并符合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 6.15.5安全网的支撑系统,宜选用脚手架钢管,也可使用木材料搭设。当使用脚手架钢管时,其材质 应符合本规程5.2.1的规定。使用材料搭设时,木杆的有效直径不得小于70mm并符合本规程5.2.4 的规定。严禁使用不同材质的材料混搭。 6.15.6使用过一次以上的旧网调入其他工程使用,必须附其原始记录及其使用记录,并必须按规定进 行耐冲击性能检验和耐贯穿性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当使用单位无此项检验能力时,应委托具有 法定资格的检验检测单位进行,检验记录应留档存查。对超出产品有效期限的旧网,不得投入使用,必 须作报废处理。

6.15.7严禁用安全立网代替安全平网

6.15.8架设安全平网,应在拟架设楼层紧贴外墙面连续设置横杆一道,用以固定安全平网的里口。 6.15.9固定安全平网里、外口的横杆应采用搭接的方式接长。钢管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m,使用 两个以上的旋转扣件扣牢;木材料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5m,绑扎不少于三道。 6.15.10支撑斜杆的设置间距,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当无设计要求时,不应大于3.0m。支撑斜杆的下 端应设置牢固的固定措施。 6.15.11’网的边绳与支撑杆件应贴紧,每根系绳都必须与支撑杆件系结,安全平网的筋绳也必须与支 撑杆件系结。 6.15.12首层安全平网的安装高度,其网体最低点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4m,与下方物体的距离应不 小于3.0m。网的宽度应不小于5m。 6.15.13层间网及随层网安装时,网面宜外高里低,与水平面的夹角约为15°。安装后的平网网面不 宜绷得过紧,应有一定的松弛度,并使网片初始下垂的最低点与支撑架挑支杆件的距离不低于1.5m。 层间网及随层网的安装宽度,推荐3.0m宽的平网安装后其水平投影宽度约为2.5m,可在斜支撑杆上设 置水平拉杆,以控制支撑斜杆的角度及网面的松弛度。 6.15.14,多张网连接使用时,两张网相邻部分应靠紧或重叠,并用与网体材料相同的连接绳连续地锁 紧,不得漏锁和形成漏洞。 6.15.15在建筑物的拐角、阳台口及平面形状突出部位,安全平网要整体连接,不得中断,不得出现 王何漏洞。 6.15.16电梯井口、采光井和螺旋式楼梯口等处,除按JGJ80的规定设置防护外,还应在井口内首层 及每隔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6.15.17立网的边绳与支撑架体应贴紧。安全立网安装平面应垂直于水平面,并与作业面边缘最大间 隙不超过100mm;密目式安全立网的边缘与作业人员工作面应贴紧密合。 6.15.18当安全立网安装在脚手架临边侧作封闭防护时,立网应挂设在架体外侧。上道网与下道网之 间应采用搭接的方式,除搭接部分须用纤维绳连续地锁紧外,并应将搭接部位在临近纵向水平杆上用系 绳系结。在水平方向上,网与网的连接必须紧密,不得留有缝隙。

6.15.19当密自式安全立网安装在脚手架临边侧作封闭防护时,密自式安全立网应挂设在脚手架立杆 的内侧,网的边绳必须与下部脚手架纵向水平杆贴紧,与上部脚手架纵向水平杆的间隙不得超过100mm。 在水平方向上,网与网之间的连接必须紧密,不得留有缝隙。 6.15.20安全立网的每根系绳都必须与支撑杆件系结。密自式安全立网的每个开眼环扣都必须穿入强 度符合要求的纤维绳与支撑杆件系结,或作网与网之间的连接。 6.15.21安全网架设完毕,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15.22安全网在使用期间,其网架和支撑系统严禁随意拆除,并必须有专人进行维护和检查,安全 网上落物污染应及时清理。如存在网体系绳松脱、搭接处脱开、支撑杆件松动等情况时,应及时修复。 当安全网存在下列情况时应及时更换: 6.15.22.1安全平网受到较大冲击后; 6.15.22.2有严重的变形和磨损 6.15.22.3霉变; 6.15.22.4断裂或破洞等。 6.15.23安全网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检查确认不再需要时,方可拆除。拆除作业应自上而下进行,作业 位置的上方与下方不得有其他工种人员作业,地面应设置警戒区域并有专人监护。所有拆下材料应传递 至楼层内分类堆放,严禁随意抛掷。

7.1.1所有水平和垂直运输机具及绳索等,每天使用前均应进行检查、试车,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修 理或变换,不得迁就使用。 7.1.2垂直或近距离采用人工传递砖块时,应先检查架子的牢固,站人板宽度应不小于0.6m。垂直传 递,上下两人位置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左右相互配合,呼应协调,动作一致,以防砖块坠落伤人。 7.1.3用手推车运砖、石等材料时,应掌握车的重心,装车不得超载,重车运行要稳步行走,不得猛 跑和平行推车或超车。前后行车要有定的距离,禁止下坡放快车。 7.1.4垂直运输使用的设备必须满足负荷要求,装运材料不得超过垂直运输设备的额定荷载。吊笼垂 直运输时,装料车车把或物料不得超出吊笼。吊笼开到预定高度,必须放好保险杠或保险挂钩,方能进 入吊笼卸料。禁止人员乘吊笼上下。 7.1.5塔吊吊运砖石时必须使用专用吊笼,吊臂转动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吊件到楼层或专用卸料平 台时,接料人员要待吊物降至离楼面或卸料平台1m以内高度时,人员方可靠近,扶住就位,接料人不 得站在吊物场所的临边、洞口近旁。 7.1.6吊运物料,应设置通讯联络装置。当操作司机不能有效观察物料吊运情况时,应设专人指挥。

7.2.1脚手架上堆料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在同块脚手板上不得超过两人以上同时砌筑作业 7.2.2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垫高作业,不准使用施工用木模板、钢模板等代替脚手板。 7.2.3所用工具必须放妥放稳,灰桶、吊锤、靠尺等不准乱放乱丢,防止掉落伤人。 7.2.4砍砖时应注意碎砖跳出伤及他人,应面向墙面砍砖。 7.2.5如遇雨天下班时,要做好防雨遮盖措施,以防大雨将砌筑砂浆冲洗,使砌体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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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屋面作业应穿布底鞋或软胶底鞋,禁止穿塑料、硬底鞋;坡度大于40°及槽口挂瓦时,应系安 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结构上;3m以上高的屋面挂瓦时,四周脚手架应设防护围栏和架设密目网 下方禁止人员通过和停留。 7.3.2屋面堆瓦时,应从两坡均衡地同时进行,并要分散堆放平稳,保持屋架荷重均衡,严禁单坡堆 放和集中堆放。 7.3.3用人工传递瓦片时,上下方的人员要注意传递准确和接送稳妥,而且位置要相互错开,禁止抛 掷传递。 7.3.4在屋面望板上挂瓦时,应设踏步板,防止踏破油毡或发生事故。 7.3.5在屋面上不得向下乱扔碎瓦和工具。 7.3.6冬雨期施工,屋面有霜雪必须清扫干净,并设置有防滑措施;六级以上大风或浓雾、下雨时, 应暂停屋面作业。

8.3采用悬挑脚手架进行外部粉刷,悬挑脚手架应符合本规程5.9的有关规定。 8.4使用木凳、铁凳搭设的非承重架子上,不得堆料;在同一跨度内不得超过两人操作,且不 在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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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使用水磨石机,应遵守本规程35.11的规定。 9.1.2操作前应作好泥浆导流及泥浆沉淀池的工作,防止泥浆无序外(流)溢。 9.1.3操作人员必须戴胶手套和穿胶靴。使用前应检查各部件是否齐全,绝缘和转动情况是否良好, 金刚砂块安装是否牢固,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操作。 9.1.4电源开关箱应符合本规程13.2.2的有关规定,电源导线必须使用绝缘橡套软铜芯线,开关箱和 磨石机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电气故障必须由电工排除。作业中,电线应架空悬挂,不应拖地,以 免磨损漏电,并应经常检查。 9.1.5操作人员精力要集中,周围环境不得妨碍电源线移动使用,机械开动后,随时注意水管出水, 不要断水。 9.1.6停机时必须提升磨盘后关机停转。

9.2.1砌石所用的脚手架必须按承重架子搭设,架上堆放石料,应分散放稳。 9.2.2搬运石料要拿稳放牢,绳索等工具要结实。两人抬运应互相配合,步调保持一致。如用手推车 或筐运,不得装的太满,防止物料滚落伤人。 9.2.3往基坑、基槽内运石料时,应用溜槽或吊运,下方不准站人。 9.2.4在脚手架上砌石,不得使用大锤在脚手架上破石,应在地面先破开后再运往砌筑点。使用铁锤 应先检查锤头和锤柄是否牢固。 9.2.5修整石块时,操作人员要戴好防护眼镜,并不得两人面对面打石、修石、以防碎石伤及他人。 9.2.6工作完毕,应做到工完料清,在脚手架、脚手板上的石渣碎片,应清扫干净。

9.3.1人工抬运重量大于40kg以上大道牙时,应先检查有无折、裂危险,确认安全后两人应协调配合 同时用劲。木杠、绳索应坚实,捆绑应牢固,抬运步伐应一致,起落应呼应。 9.3.2装、运、卸道牙、大方砖等材料时,应按顺序搬运,码放平稳、整齐,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2m 9.3.3从道牙垛搬运道牙时,必须自垛顶向下按45°角逐层台阶进行。 9.3.4用手推车运送时,应平稳装卸,装车先装后面,卸车先卸前面,装车不得超载,严禁扬把倾斜; 卸车时,车前不得有人。 9.3.5用手推车运道牙(砖)时,平道上两车前后间距不得小于2m,坡道上两车前后不得小于10m 9.3.6大道牙卸放时,应就近卸放,安装时平移就位。 9.3.7大道牙卸车前,必须检查并确认吊具、吊笼、吊斗、绳索等是否牢固,作业时必须服从信号工 的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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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从事模板作业的人员,应经安全技未培训。同时在高处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0.1.2模板及配件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或当年的检验报告,安装前应对所用部件(立程、榜架、吊环, 扣件等)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10.1.3模板工程应编制施工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应严格按施工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施 工。满堂模板、建筑层高6m及以上和梁跨大于或等于15m的模板,在安装、拆除作业前,工程技术人 员应以书面形式向作业班组进行施工操作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班组应对照书面交底进行上、下班的自 检和互检。 10.1.4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立柱底部基土应回填夯实;垫木应满足设计要求;底 座位置应正确;顶托螺杆伸出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立杆的规格尺寸和垂直度应符合要求,不得出现偏 心荷载;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等的设置应符合规定,固定应可靠;安全网和各种安全设施应符合 要求。 10.1.5在高处安装和拆除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脚手架,并应加设防护栏杆。在临街面及交通 要道地区,尚应设警戒线,悬挂警示牌,并派专人看管。 10.1.6作业时,模板和配件不得随意堆放,模板应放平放稳,严防滑落。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临时堆 放的模板不宜超过3层,连接件应放在箱盒或工具袋中,不得散放在脚手板上。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的 施工总荷载不得超过其设计值。 10.1.7对负荷面积大和高4m以上的支架立柱采用扣件式钢管、门式钢管脚手架肘,除应有合格证外, 对所用扣件应采用扭矩扳手进行抽检,达到合格后方可承力使用。 10.1.8多入共同操作或扛抬时,必须密切配合、协调一致、互相呼应。 10.1.9施工用的临时照明和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当为满堂模板、钢支架及特别潮湿的环境时, 不得超过12V。照明行灯及机电设备的移动线路应采用绝缘橡胶套电缆线。 10.1.10施工用的临时照明和动力线应采用绝缘线和绝缘电缆线,且不得直接固定在钢架模板上。夜 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并应制定夜间施工的安全措施。施工用临时照明和机电设备线严禁非电工 乱拉乱接。同时还应经常检查线路的完好情况,严防绝缘破损漏电伤人。 10.1.11模板安装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随运,严禁抛掷。且不得将模板支搭在门窗框上,也不 得将脚手板支搭在模板上,并严禁将模板与上料井架及操作平台支成一体。 10.1.12支模过程中如遇中途停,应将已就位模板或支架连接稳固,不得浮搁或悬空。拆模中途停 时,应将已松扣或已拆松的模板、支架等拆下运走,防止构件坠落或作业人员扶空坠落伤人。 10.1.13作业人员严禁攀登模板、斜撑杆、拉条或绳索等,不得在高处的墙顶、独立梁或在其模板上 行走。 10.1.14在大风地区或大风季节施工时,模板应有抗风的临时加固措施。 0.1.15当遇大雨、大雾、沙尘、大雪或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关气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5级及 以上风力时,应停止高空吊运作业。雨、雪停止后,应及时清除模板和地面上的积水及冰雪。 10.1.16使用后的木模板应拔除铁钉,分类进库,堆放整齐。若为露天堆放,顶面应遮防雨篷布

10.2.1模板安装前必须做好下列安全技术准备工作: 10.2.1.1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操作班组应熟悉设计与施工说明书,并应做好模板安装作业的 分工准备。采用爬模、飞模、隧道模等特殊模板施工时,所有参加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 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0.2.1.2应对模板和配件进行挑选、检测,不合格者应剔除,并应运至工地指定地点堆放。 10.2.1.3备齐操作所需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和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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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模板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0.2.2.1模板安装应按设计与施工说明书顺序拼装。木杆、钢管、门架等支架立柱不得混用。 10.2.2.2竖向模板和支架立柱支承部分安装在基土上时,应加设垫板,垫板应有足够强度和支承面积, 且应中心承载。基土应坚实,并应有排水措施。对湿陷性黄土应有防水措施;对特别重要的结构工程可 采用混凝上、打桩等措施防止支架柱下沉。对冻胀性土应有防冻融措施。 10.2.2.3当满堂或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高度超过8m时,若地基土达不到承载要求,无法防止立柱 下沉,则应先施工地面下的工程,再分层回填夯实基土,浇筑地面混凝土垫层,达到强度后方可支模。 10.2.2.4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有效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 10.2.2.5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当跨度大于4m时,模板应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 宜为全跨长度的1/1000~3/1000。 10.2.2.6现浇多层或高层房屋和构筑物,安装上层模板及其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下层楼板应具有承 受上层施工荷载的承载能力,否则应加设支撑支架;上层支架立柱应对准下层支架立柱,并应在立柱底 铺设垫板;当采用悬臂吊模板、稀架支模方法时,其支撑结构的承载能力和刚度必须将合设计构造要求。 10.2.2.7当层间高度大于5m时,应选用桁架支模或钢管立柱支模。当层间高度小于或等于5m时,可 采用木立柱支模。 10.2.3拼装高度为2m以上的竖向模板,不得站在下层模板上拼装上层模板。安装过程中应设置临时 固定设施。 10.2.4当支架立柱成一定角度倾斜,或其支架立柱的顶表面倾斜时,应采取可靠措施确保支点稳定 支撑底脚必须有防滑移的可靠措施。 10.2.5支撑梁、板的支架立柱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0.2.5.1梁和板的立柱,其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 10.2.5.2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和底座,项部应设可调支托,U形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 锲紧,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200mm,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大于3mm,安装时应 保证上下同心。 10.2.5.3在立柱底距地面200mm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应按纵下横上的程序设扫地杆。可调支托底部 的立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扫地杆与顶部水平拉杆之间的间距,在满足模板设计所确定 的水平拉杆步距要求条件下,进行平均分配确定步距后,在每一步距处纵横向应各设一道水平拉杆。当 层高在8~20m时,在最顶步距两水平拉杆中间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大干20m时,在最项两步 钜水平拉杆中间应分别增加一道水平拉杆。所有水平拉杆的端部均应与四周建筑物顶紫项牢。无处可项 时,应在水平拉杆端部和中部沿竖向设置连续式剪刀撑。 10.2.5.4本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40mm×50mm木条或25mm×80mm的木板条与木立 柱钉牢。钢管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48mm×3.5mm钢管,用扣件与钢管立柱扣牢。木 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搭接,并应采用铁钉钉牢。钢管扫地杆、水平拉杆应采用对接,剪刀 撑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0mm,并应采用2个旋转扣件分别在离杆端不小于100mm处进行固 定。 10.2.6当模板安装高度超过3.0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除操作人员外,脚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 10.2.7吊运模板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0.2.7.1作业前应检查绳索、卡具、模板上的吊环,必须完整有效,在升降过程中应设专人指挥,统 一信号,密切配合。 10.2.7.2吊运大块或整体模板时,竖向吊运不应少于2个吊点,水平吊运不应少于4个吊点。吊运必 须使用卡环连接,并应稳起稳落,待模板就位连接牢固后,方可摘除卡环。 10.2.7.3吊运散装模板时,·必须码放整齐,待捆绑牢固后方可起吊。 10274严懋起需机左加空输由线略下面工作

10.2.7.55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一切吊运作业, 10.2.8木料应堆放在下风向,离火源不得小于30m,且料场四周应设置灭火器材。 10.2.9梁式或格架式支架的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0.2.9.1采用伸缩式桁架时,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0mm,上下弦连接销钉规格、数量应按设计规定 并应采用不少于2个U形卡或钢销钉销紧,2个U形卡距或销距不得小于400mm。 10.2.9.2梁式或桁架式支架的间距设置应与模板设计图一致。 10.2.9.3支承梁式或桁架式支架的建筑结构应具有足够强度,否则另设立柱支撑。 10.2.9.4若架采用多榻成组排放,在下弦折角处必须加设水平撑。 10.2.10工具式立柱支撑的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0.2.10.1工具式钢管单立柱支撑的间距应符合支撑设计的规定。 10.2.10.2 立柱不得接长使用。 10.2.10.3月 所有夹具、螺栓、销子和其他配件应处在闭合或拧紧的位置。 10.2.10.4立杆及水平拉杆构造应符合本规程9.2.5的规定。 10.2.11木立柱支撑的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0.2.11.1木立柱宜选用整料,当不能满足要求时,立柱的接头不宜超过1个,并应采用对接夹板接 头方式。立柱底部可采用垫块垫高,但不得采用单码砖垫高,垫高高度不得超过300mm。 10.2.11.2木立柱底部与垫木之间应设置硬木对角楔调整标高,并应用铁钉将其固定在垫木上。 10.2.11.3木立柱间距、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本规程9.2.5规定,严禁使用板皮 替代规定的拉杆。 10.2.11.4所有单立柱支撑应在底垫木和梁底模板的中心,并应与底部垫木和顶部梁底模板紧密接触, 且不得承受偏心荷载。 10.2.11.5当仅为单排立柱时,应在单排立柱的两边每隔3m加设斜支撑,且每边不得少于2根,斜支 撑与地面的夹角应为60°。 10.2.12当采用扣件式钢管作立柱支撑时,其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0.2.12.1钢管规格、间距、扣件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垫板厚度不得 小于50mm。 10.2.12.2钢管支架立柱间距、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JGJ162的有关规定。当立程 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0m,立柱距边 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m。 10.2.12.3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 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 10.2.12.4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上。 10.2.12.5满堂模板和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在外侧周圈应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中间 在纵横向应每隔10m左右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其宽度宜为4~6m,并在剪刀撑部位的项部、 扫地杆处设置水平剪刀撑。剪刀撑杆件的底端应与地面顶项紧,夹角宜为45°~60°。当建筑层高在8~ 20m时,除应满足上述规定外,还应在纵横向相邻的两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之间增加之字斜撑,在有水平 剪刀撑的部位,应在每个剪刀撑中间处增加一道水平剪刀撑。当建筑层高超过20m时,在满足以上规定 的基础上,应将所有之字斜撑全部改为连续式剪刀撑。 10.2.12.6当支架立柱高度超过5m时,应在立柱周圈外侧和中间有结构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6~9m 整向间距2~3m与建筑结构设置一个固结点。 10.2.13当采用标准门架作支撑时,其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0.2.13.1门架的跨距和间距应按设计规定布置。间距宜小于1.2m;支撑架底部垫木上应设固定底座 或可调底座。门架、调节架及可调底座,其高度应按其支撑的高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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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3.2门架支撑可沿梁轴线垂直和平行布置。当垂直布置时,在两门架间的两侧应设置交叉支撑; 当平行布置时,在两门架问的两侧赤应设置交叉支撑,交叉支撑应与立杆上的锁销锁牢,上下门架的组 装连接必须设置连接棒及锁臂。 10.2.13.3当门架支撑宽度为4跨及以上或5个间距及以上时,应在周边底层、项层、中间每5列、5 排在每门架立杆跟部设内48x3.5mm通长水平加固杆,并应采用扣件与门架立杆扣牢。 10.2.13.4当门架支撑高度超过8m时,剪刀撑不应大于4个间距,并应采用扣件与门架立杆扣牢。 10.2.13.5顶部操作层应采用挂扣式脚手板满铺。 10.2.14'悬挑结构立柱支撑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0.2.14.1多层悬挑结构模板的上下立柱应保持在同一条垂直线上。 10.2.14.2多层悬挑结构模板的立柱应连续支撑,并不得少于3层。

10.3.1模板的拆除措施应经企业技未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10.3.2大体积混凝土的拆模时间除应满足混凝土强度要求外,还应使混凝土内外温差降低到25℃以 下时方可拆模。否则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温度裂缝。 10.3.3后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侧模宜在施加预应力前拆除,底模应在施加预应力后拆除。当设计有 规定时,应按规定执行。 10.3.4拆模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有效和可靠,扳手等工具必须装入工具袋或系挂在身上,并应检查 拆模场所范围内的安全措施。 10.3.5·模板的拆除工作应设专人指挥。作业区应设围栏,其内不得有其他工种作业,并应设专人负责 监护。拆下的模板、零配件严禁抛掷。 10.3.6拆模的顺序和方法应按模板的设计规定进行。当设计无规定时,可采取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 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并应从上而下进行拆除。拆下的模板不得抛扔,应拆模板按指定 地点堆放。 10.3.7多人同时操作时,应明确分工、统一信号或行动,应具有足够的操作面,人员应站在安全处。 10.3.8高处拆除模板时,应符合有关高处作业的规定。严禁使用大锤和撬棍,操作层上临时拆下的模 板堆放不能超过3层。 10.3.9在提前拆除互相搭连并涉及其他后拆模板的支撑时,应补设临时支撑。拆模时,应逐块拆卸, 不得成片撬落或拉倒。 10.3.10拆模如遇中途停歇,应将已拆松动、悬空、浮吊的模板或支架进行临时支撑牢固或相互连接 稳固。对活动部件必须一次拆除。 10.3.11已拆除了模板的结构,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值后方可承受全部设计荷载。若在未达 到设计强度以前,需在结构上加置施工荷载时,应另行核算,强度不足时,应加设临时支撑。 10.3.12遇6级或6级以上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处作业。雨、雪、霜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方可 进行工作。 10.3.13拆除有洞口模板时,应采取防止操作人员坠落的措施。洞口模板拆除后。应按JGJ80的有关 规定及时进行防护。 10.3.14当拆除支架立柱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0.3.14.1当拆除钢楞、木楞、钢衍架时,应在其下面临时搭设防护支架,使所拆楞梁及桁架先落在 临时防护支架上。 10.3.14.2当立柱的水平拉杆超出2层时应首先拆除2层以上的拉杆,当拆除最后一道水平拉杆时, 应和拆除立柱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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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4.3当拆除4~8m跨度的梁下立柱时,应先从跨中开始对称地分别向两端拆除。拆除时严禁采 用连梁底板向旁侧一片拉倒的拆除方法。 10.3.14.4拆除平台、楼板下的立杆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处。 10.3.14.5对已拆下的钢楞、木楞、桁架、立柱及其他零配件应及时运到指定地点。对有芯钢管立柱 运出前应先将芯管抽出或用销卡固定

10.4.1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护身栏杆等防护措施,必要时应使用安全带。 0.4.2木屋架应在地面拼装。必须在上面拼装的应连续进行,中断时应设临时支撑。屋架就位后,应 及时安装脊棚、拉杆或临时支撑。吊运材料所用索具必须牢固、可靠,绑扎要牢固。 0.4.3在没有望板的屋面上安装石棉瓦,应在屋架下弦架设安全平网或其他安全设施,并使用有防滑 条的脚手板,钩挂牢固后方可操作。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 10.4.4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窗扇,如外侧无脚手架或安全平网,应挂好安全带。安装窗扇中的固定扇 必须钉牢固。 0.4.5不准直接在板条项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HS/T 32-2010 报关服务作业规范,应在方楞上铺设脚手板。 0.4.6钉房檐口板,必须站在脚手架上,禁止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11.1.1操作钢筋机械前,要对机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先空车运转,确认正常后,再投入运行。 11.1.2操作钢筋机械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机械设备性能的基础知识,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作业中,应精心操作,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非操作人员开动机械设备。 11.1.3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人员严禁离开工作岗位,工作结束后或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锁好 箱门,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严禁非电工人员接、拆、修电气设备。 11.1.4机械设备严禁带病(故障)运行,运行中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严禁调整、润滑,清扫杂物 等。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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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操作人员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严禁戴手套, 女工应戴好工作帽,将发挽入帽内不得外露。 11.1.6工作完毕后,应清理好机械和工作场地,按照清洁、调整、紧固、防腐、润滑的要求,维护保 养机械,将切好的钢材,半成品按规格码放整齐。 11.1.7高处作业(2m或2m以上)外脚手架上不得集中码放钢筋。

11.2运输、制作和绑扎

11.2.1钢筋制作棚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台必须稳固,制作棚内设置照明灯具及用电线路应符合本 规程13的有关规定,照明灯具必须加装防护网罩。制作棚内的各种原材、半成品、废料等应按规格、 品种分别堆放整齐。 11.2.2参加钢筋搬运和安装的人员,衣着必须灵便。人工抬运钢筋时,两人必须同肩,步伐一致;上 坡和拐弯时,要前呼后应,步伐放慢,并注意钢筋头尾摆动,防止碰撞人身和电线。到达目的地时,二 人同时轻轻放下,严禁反肩抛挪。多人运送钢筋时,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 11.2.3人工垂直传递钢筋时,上下作业人员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并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高处传 递时必须搭设符合要求的操作平台。 11.2.4在建筑物内堆放钢筋应分散。钢筋在模板上短时堆放,不宜集中,且不得妨碍交通,脚手架上 严禁堆放钢筋。在新浇的楼板混凝土强度末达到1.2MPa前,严禁堆放钢筋。 11.2.5人工调直钢筋时,铁锤的木柄要坚实牢固,不得使用破头、缺口的锤子,敲击时用力应适中, 前后不准站人。 11.2.6人工整断钢筋时,作业前应仔细检查使用的工具,铁钳手柄不得短于500mm。钢筋鉴断剩300~ 400mm时,必须压紧,以防飞出伤人。打锤与掌鑫人必须互成斜角,不准对面操作。 11.2.7钢筋除锈时,操作人员要戴好防护眼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并将袖口扎紧。 11.2.8使用电动除锈时,应先检查钢丝刷固定有无松动,检查封闭式防护罩装置、吸尘设备和电气设 备的绝缘及接零或接地保护是否良好,防止机械和触电事故。送料时,操作人员要侧身操作,严禁在除 锈机前方站人,长料除锈要两人操作,互相呼应,紧密配合。 11.2.9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m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钢筋拉直, 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DB21T 2185-2013 住宅装饰装修服务规范,并要步调一致,稳步进行,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以免回弹伤人。 11.2.10在制作台上使用齿口板弯曲钢筋时,操作台必须牢固可靠,三角板应与操作台面固定牢固。 弯曲长钢筋时,应两人抬上桌面,齿口板放在弯曲处后扣紧,操作者要紧握板手,脚要站稳,用力均匀, 以防扳手滑移或钢筋突断伤人。 11.2.11在高处、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圆盘展开拉直剪断时,应脚踩两 端剪断,避免断筋弹起伤人。 11.2.12绑扎立柱、墙体钢筋和安装骨架,不得站在骨架上和墙体上安装或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m 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高于4m以上应搭设工作台。安装人员宜站在 建筑物内侧,严禁操作人员背朝外侧和攀在柱筋上操作。 11.2.13绑扎高层建筑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或在2m以上无牢固立脚点和大于45°斜屋面、 陡坡安装钢筋时,应系好安全带。 11.2.14绑扎基础和楼层钢筋时,应按施工规定,摆放好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层钢筋,不得任意 减少支架或马凳。 11.2.15吊运钢筋骨架和半成品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吊物降落离地1m以内,方准靠近,就位固 定后,方可摘钩。 11.2.16在操作台上安装钢筋时,工具、筛筋等离散材料必须放稳妥,以免坠落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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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7高处安装钢筋,应避免在高处修整及扳弯粗钢筋,如必须操作,则应巡视周边环境是否安全, 并系好安全带,操作时人要站稳,手应抓紧扳手或采取防止扳手脱落的措施,防止扳手脱落伤人。 11.2.18安装钢筋,周边不得有电气设备及线路。需要弯曲和调头时,应巡视周边环境情况,严禁钢 筋碰撞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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