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型构件干式连接底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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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型构件干式连接底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pdf

3.0.1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应遵循建筑全生命期的可持续性原 则,采用系统集成的方法统筹建造全过程,进行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设计, 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 3.0.2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设计应采用合理的结构方案和可靠 的连接构造措施,加强结构的整体性和亢余度。结构设计工作年限应不低于50 年,结构及其部件的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3.0.3宜采用建筑信息化模型(BIM)技术,实现设计、生产、运输、施工、装 修、使用围护的全专业、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3.0.4基于预制构件的结构深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定型构件既有模数协调原则,优化预制构件的匹配组合和与门窗的 协调配合,减少构件接缝数量; 2满足建筑、结构和机电设备等各专业施工图设计以及预制构件生产制作 存储、吊装、运输、堆放、施工安装等要求,且应便于施工安装和质量控制。 3根据预制构件的功能部位、模数组合、施工安装精度等因素,确定合理 的公差。在必要的精度范围内,宜选用较大的基本公差。 3.0.5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连接节点应受力明确、传力可靠 施工方便、质量可控,满足结构承载力、延性、耐久性要求以及施工安装的要求 3.0.6施工前,建设各方应进行图纸会审、施工方案和工序工艺分析;施工单位 应准确理解设计图纸内容,掌握有关技术要求、细部构造和精度控制要求,并进 行必要的结构施工复核及验算。 3.0.7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资质;生产制 作、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相应的质量管理、安全保证、环境管理体系,制定完备 的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3.0.8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图部分的设计应包括结构施工 图和预制构件安装详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结构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和深度除应满足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的相关设计文 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外,还应满足预制构件装配安装详图的编制需求和安装施工的

3.0.1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王建筑应遵循建筑全生命期的可持续性原 则,采用系统集成的方法统筹建造全过程,进行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设计, 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 3.0.2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设计应采用合理的结构方案和可靠 的连接构造措施,加强结构的整体性和亢余度。结构设计工作年限应不低于50 年,结构及其部件的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3.0.3宜采用建筑信息化模型(BIM)技术,实现设计、生产、运输、施工、装 修、使用围护的全专业、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技术要求;应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提供下列内容: 1) 预制构件吊运和安装施工的设计说明; 2) 预制构件模板图和配筋图; 3) 预制构件明细表或索引图; 4) 预制构件连接计算和连接构造大样图; 5) 预制构件安装大样图; 6) 预制构件安装施工的工艺流程及质量验收要求; 7)连接节点施工质量检测、验收要求。 2预制构件制作详图应根据结构施工图的内容和要求进行编制,设计深度 满足预制构件安装施工的要求,且应包括下列内容: 1)预制构件制作和使用说明,包括对材料、制作工艺、模具、质量检验、 运输要求、堆放存储和安装施工要求等的规定; 2)预制构件的平面和竖向布置图,包括预制构件生产编号、布置位置和 数量等内容; 3)预制构件模板图、配筋图和预理件布置图; 4)预制构件材料和配件明细表; 5)预制构件在制作、运输、存储、吊装和安装定位、连接施工等阶段的 复核计算和预设连接件、预埋件、临时固定支撑等的设计。 3.0.9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王结构施工前,除应编制常规施工方案外, 还应编制构件吊装、构件安装、螺栓连接等施工专项方案。 3.0.10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的质量过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原材料及产品应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及半成品, 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样和复验: 2各工序应按施工工艺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并实施工序检验; 3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 4隐蔽工程在封闭前应进行质量验收。 3.0.11所有进场的预制构件均应有质量证明文件;构件的规格、型号、预理件

符合本标准以及《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装配式混凝土 结构技术规程》JGJ1的有关规定。 3.0.12预制构件的现场堆放以及构件安装完成后的成品,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 施。 3.0.13工程的制作现场和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的有关规定。当工程施工区域和制作区 域动用电气焊、砂轮等明火时,应确保复合板防护面层完整无裸露。不得在保温 板切割断面和裸露部位处进行电气焊接和明火作业。 3.0.14电气线路不应穿越或敷设在燃烧性能为B1或B2级的保温材料中;确需 穿越或敷设时,应采取穿金属管并在金属管周围采用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 等防火保护措施。设置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的部位周围应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 行防火隔离等防火保护措施

YY/T 1788-2021 外科植入物 动物源性补片类产品通用要求4.1.1定型构件于式连接装配

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禁止与淘汰的 材料、构件和设备,并宜选用具有绿色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具有节能产品 标识的产品。 4.1.2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 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 4.1.3检验合格的材料应按品种、规格、批号分类堆放,材料堆放应有标识。施 工单位应制定材料的管理制度,并应做到订货、存放、使用的规范化。根据环境 条件对耐久性的影响,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4.2.1定型构件十式连接装配式混疑王结构中的混凝王、钢筋和钢材的各项力学 性能指标和有关结构混凝土材料的耐久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 规范》GB50010、《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和《钢筋混凝土用钢》GB/T1499 的规定。

性能指标和有关结构混凝土材料的耐久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 规范》GB50010、《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和《钢筋混凝土用钢》GB/T1499 的规定。 4.2.2预制构件应采用自密实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预应力混凝土预 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40。自密实混凝土的性能应符合《自密实混 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83的规定。现浇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4.2.3普通钢筋应采用HRB400、HPB300级钢筋,其性能应符合《混凝土结构 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钢筋焊接网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网 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14的规定。冷拔低碳钢丝应符合《一般用途低碳钢 丝》YB/T5294和《冷拔低碳钢丝应用技术规程》JGJ19的相关规定。 4.2.4钢板采用Q235B或Q355B级钢材。钢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 钢》GB/T 700、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有关规定。

钢》GB/T 700、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有关规定

4.3.1定型构件于式连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预制墙板之间、墙板与柱、

连接螺栓采用4.8级普通螺栓。连接用的螺栓、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 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1 和《紧固件公差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GB3103.1的规定。紧固件的镀锌层应符合《紧 固件热浸镀锌层》GB/T5267.3的规定且不小于80g/㎡。 4.3.2垫块与基础连接采用β20热浸镀锌锚栓,其它连接部位均采用β14热浸镀 锌螺栓。

连接螺栓采用4.8级普通螺栓。连接用的螺栓、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 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1 和《紧固件公差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GB3103.1的规定。紧固件的镀锌层应符合《紧 固件热浸镀锌层》GB/T5267.3的规定且不小于80g/m。 4.3.2垫块与基础连接采用β20热浸镀锌锚栓,其它连接部位均采用β14热浸镀 锌螺栓。 4.3.3地脚螺栓植筋孔位置和成型工艺,灌注植筋胶和植筋技术性能应符合《混 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和《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 GB50728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C25; 2螺栓等级不得低于4.8级; 3锚固胶等级应为I类胶; 4植筋须保持螺栓表面的洁净,不得有其他附着物; 5严禁使用胀型锚栓。 4.3.4预制构件连接件的钢材,包括焊接材料和螺栓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 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钢筋焊接及 验收规程》JGJ18的有关规定。 4.3.5预制构件连接用预理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的有关规定。

4.4.1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夹心保温材料可根据热工设计按表 4.4.1选用,内置厚度为100mm。 4.4.2保温材料的性能与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和地方标准的有关规 定。

表 4.4.1 EPS、GEPS、XPS、GXPS 和PUR保温板主要性能指

保温板出厂前在自然条件下陈化时间:EPS、GEPS应不少于42d;XPS应不少于28d,或在温度(60t5)环境中陈化 JR陈化时间不少于28d。 聚苯板产品不得掺加非本厂挤塑板产品的回收料,出厂前应双面去皮或双面开槽。 促温板六面应喷涂水泥基驱合物砂浆包幕。

5d。PUR陈化时间不少于28d。 2挤塑聚苯板产品不得掺加非本厂挤塑板产品的回收料,出厂前应双面去皮或双面开槽。 外露保温板六面应喷涂水泥基聚合物砂浆包覆

产品不得掺加非本厂挤塑板产品的回收料,出厂前应双面去皮或双 六面应喷涂水泥基聚合物砂浆包覆

5.1外墙板接缝处的密封材料应符合下列

回成安建文 1密封条、密封胶应具有规定的抗剪切和伸缩变形能力和防霉、防水、防 火、耐候等性能,并应与混凝土相容; 2密封条等建筑防水密封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分子防水材料第2 部分:止水带》GB18173.2的有关规定。 3硅酮、聚氨酯、聚硫建筑密封胶应符合《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 GB/T14683、《聚氨酯建筑密封胶》JC/T482和《聚硫建筑密封胶》JC/T483等 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4.5.2灌浆材料采用自密实混凝土或水泥基灌浆材料,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50448的要求。 1基础和垫块之间的找平层灌浆材料的强度不应低于基础的强度等级,且不 低于C30。 2双边垫块凹槽处填筑灌浆材料强度不低于C20.

3其它接缝处灌浆材料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应高于预制构件立方体抗压强度 10MPa以上,且不应低于40MPa(C50),并应满足安装施工要求。 4.5.3用于墙板和楼板连接处的现浇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不低于楼板构件混凝土强 度等级。 4.5.4连接构件所用的螺栓、三元乙丙橡胶条、粘接剂和砂浆等主要材料进场前 应核对其品种、规格、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和检验报告等,应检查表面 质量及包装,并应经过进场复试检验合格后使用。 4.5.5连接用紧固件进场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 4.5.6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王结构全部螺栓孔应在主体结构施工安装 结束后进行封堵。封堵材料可采用聚苯板和聚苯胶粉颗粒保温砂浆封堵,封堵材 料的防火等级应为A级,且应具有防水、隔热、变形小、安全稳定性能,与构 件混凝土具有相容性、便于加工和施工。 4.5.7吊装所需的吊索、绳具进场应有国家标准规定的生产、检验、合格证和保 养说明书。 4.5.8室内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天规定。 4.5.9门窗材料应满足设计要求,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 产品合格证或型式检验报告。

4.5.8室内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关规定。 4.5.9门窗材料应满足设计要求,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 产品合格证或型式检验报告

4.5.10外墙装修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涂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GB/T9755、《外墙 无机建筑涂料》JG/T26和《复层建筑涂料》GB/T9779的有关规定; 2饰面砂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墙体饰面砂浆》JC/T1024的有关规定。 3腻子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墙用腻子》JG/T157的有关规定。 4保温砂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5.11的规定,

表 4.5.11保温砂浆性能要求

表4.5.12抗裂砂浆的性能指标

5.1.1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结构设计应重视概念设计和预制 勾件的连接设计,应采用合理的结构方案和可靠的连接构造措施,加强结构的整 本性和增加结构的余度。 5.1.2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布置和结构体系,平面形状宜简单, 现则、对称,质量刚度分布宜均匀,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优先采用纵横墙共同承重的结构体系。不应采用预制墙板砌体墙混合 承重的结构体系。 2纵横向预制墙板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均匀对称,沿平面内宜对齐,沿竖向应上下连续,结构全高均不 立采用错位洞墙;且结构单元纵横向预制墙板的数量不宜相差过大; 2)楼板局部大洞口的尺寸不宜超过楼板宽度的30%,且不应在预制墙 反两侧同时开洞; 3)房屋不宜设置错层; 4)同一轴线上的窗间墙宽度宜均匀;房屋各层纵横向墙率均不宜小于 20mm/m,不应小于70mm/m;单个墙段的墙肢长度不应小于600mm: 注:纵、横向墙率为纵向或横向全部预制墙板的水平长度之和(mm)与层 面积(m)的比值(mm/m)。 5)在房屋宽度方向的中部应设置内纵墙,其累计长度不宜小于房屋总 长度的60%(高宽比大于4的墙段不计入)。 3房屋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宜设置防震缝,缝两侧均应设置预制墙板,缝宽 应根据烈度和房屋高度确定,可采用70mm~100mm: 1)房屋立面高差在6m以上; 2)各部分结构刚度、质量截然不同。 4楼梯间不宜设置在房屋的尽端或转角处: 5不应在房屋转角处设置转角窗。

5.1.3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连接节点应受力明确、传力可靠、 施工方便、质量可控,满足结构的承载力、延性和耐久性要求,并易于施工安装, 5.1.4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预制墙板须逐个构件依次安装和 连接,以保证结构的整体性,并采取措施避免结构在偶然荷载下发生连续性倾覆。 5.1.5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设计,应计入构件制作和安装阶段误 差的影响,并应采取减小误差影响和防止误差累积的有效措施。 5.1.6螺栓连接装配式混凝结构的抗震等级,标准设防类(丙类)抗震设防烈 度8度(0.2g)时应取三级,7度、6度时可取四级,

动力系数不宜小于1.2:

脱模吸附力应根据构件和模具的实际状况取用,且不宜小于1.5kN/m²。

2脱模吸附力应根据构件和模具的实际状况取用,且不宜小于1.5kN/m²。

5.3.1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可采用与现浇混凝土结构相同的方 去进行结构分析,并宜采用附录B和附录C提出的多尺度分析模型和简化分析 模型。在墙肢弹性刚度计算、墙肢承载力计算、最小配筋率及墙肢轴压比计算时, 夹芯墙的厚度应取夹芯板两侧混凝土厚度之和为120mm。

5.3.2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及正常使用极限 状态的作用效应分析可采用弹性方法计算。 5.3.3按弹性方法计算的风荷载或多遇地震标准值作用下的楼层层间最大水平 位移与层高之比△u/H宜小于1/1000。

5.3.4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王结构军遇地震作用下的性能分析,宜采月

5.4.5预制墙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进

行正截面和斜截面承载力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附录A)

1预制墙板可采用一字形、L形、T形等截面形状。 2预制墙板宽度宜符合建筑模数的要求,可选用的宽度包括600mm、 820mm、900mm和1200mm的宽度组合;最大高度应为3000mm。 3预制墙板构件的设计轴压比,设防烈度6度、7度时不宜大于0.2,8度时 不宜大于0.15。 4预制墙板周边预留螺栓孔应按构造要求设置,竖向不少于4组,水平向 依据构件宽度设置。预制构件预留螺栓孔形式应为内凹于板面的矩形安装孔。平

行板面且横穿安装孔内侧面的螺栓孔径应为Φ20mm土1mm,位置误差不得大于 土0.5mm,螺栓孔应顺直、平滑和整齐。 5预制墙板预留螺栓孔附近区域混凝土应采取通过箍筋加密或布置钢筋网 片等加强构造措施减小局部应力集中。预制墙板内、外叶相对螺栓孔位置的混凝 王应内外连成一体,形成加劲键,并采取箍筋加密措施,加劲键竖向间距不应大 于700mm,水平间距不大于900mm。 6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王结构预制构件采用预留螺栓孔作为吊装 孔,其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7预制墙板采用内置保温板的夹芯墙板制作工艺。内置保温板厚度应为 100mm,内、外叶混凝王板厚度各为60mm,且合计不应小于120mm等厚度。 为置保温板应采取措施保证填充密实紧密形成无空腔墙板,保温板尺寸不得出现 负偏差。偏差要求应符合本标准8.3.3条的规定。 5.4.6预制墙板中竖向和水平分布钢筋直径不应小于4mm,间距不宜大于 100mm,配筋率不应低于 0.2 %。

1.7预制立柱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附:

1预制结构柱应设置于房屋各层纵横墙交接处,其间距不应大于4m。 2预制墙柱、预制门窗洞柱与相邻纵横墙板螺栓孔相匹配,以螺栓连接, 轴压比不宜大于0.3,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预制柱可采用实心或内置保温层的夹芯柱; 2)采用夹芯柱时,可等效为箱形截面或T形截面分析计算; 3)截面形状为矩形、T型和L型时,截面厚度和高度与相连墙板等同; 4)纵向钢筋数量不应少于4根,直径不宜小于12mm,不应大于16mm; 5)箍筋直径不宜小于6mm,间距不应大于120,150mm。 3墙柱与墙板水平螺栓对应位置预留螺栓孔,纵横向螺栓孔上下错开,间 距不应小于100mm

5.4.8现浇墙板和立柱设计应符合下列规

1现浇墙板和立程柱的截面尺寸、混凝主标号、配筋和螺栓孔设置应与预制 普板、立柱等同;长度和宽度超出预制墙板、立柱尺度20%,必须重新进行受力 计算。

5.4.9预制窗台和过梁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窗台和过梁分别位于结构中窗口的下、上部; 2预制窗台和过梁可采用实心截面或内置保温层的复合截面; 3结构分析中应计入预制窗台和过梁对抗侧刚度的贡献; 4预制窗台和过梁构件宜采用与预制墙板相同的分析计算方法。 5.4.10 )预制垫块分为单边垫块和双边垫块,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单边垫块截面应为矩形,可按双筋矩形截面受弯构件计算其截面承 载能力。 2预制双边垫块截面应为“凹”形,可等效为T形截面后,按T形截面受 弯构件计算其截面承载能力

5.4.11圈梁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浇圈梁。定型构件干式莲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可以沿纵横墙位置逐层 现浇混凝王圈梁。各层圈梁宜连续地设于墙板顶部同一平面上形成封闭状。 2圈梁截面形状宜为矩形,与上下墙板、楼板对应位置植入竖向螺栓,总 宽度与墙板厚度相等,不宜小于220mm; 3圈梁截面高度不宜小于220mm;纵向钢筋数量不应少于4g12mm,箍筋 直径不应小于6mm; 4圈梁中用于连接墙板和楼板的竖向螺栓孔应间隔布置,水平投影间距不 应小于40mm。 5.4.12楼梯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可采用预制混凝土梁板式楼梯或钢 楼梯或木楼梯。 2混凝土梁板式楼梯裂缝控制等级宜为三级,最大挠度不应超过梯段板水 平投影长度的1/200。 3预制楼梯的宽度、踏步、阶数、扶手等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5.4.13楼板、屋面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5.4.12楼梯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王结构并应采取端部搭接墙板内叶方式: 娄板端部应预留螺栓孔,其数量和位置应与墙板内叶顶部螺栓设置相同 2预制楼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楼板厚度不应小于180mm; 2)预制楼板宽度宜符合建筑模数的要求。 3)两端支承的预制楼板应按单向板设计。 4)楼板中分布钢筋直径不应小于6mm,纵向、横向分布钢筋间距分别不 宜大于200mm和250mm。 3当按简支梁进行加劲肋板截面设计和配筋时,上、下端部边肋纵向钢筋 直径不应小于10mm,横向加劲肋纵向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预制肋形楼板 搭接墙板处的搁置长度不应小于50mm和o/180的较大值,lo为肋形板的计算跨 。 4定型构件干式莲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可采用预制加劲肋板、预制空心板 顶制和现浇叠合楼板、木楼板、钢木组合楼板等。各种型式楼板均应在端部设置 对等螺栓孔与墙板连接。 5现浇楼(屋)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构件的 相关规定。现浇楼(屋)板端部支座宜按饺接设计计算。

5.5.1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采用螺栓连接。连接应按制作、 节装运输、施工安装过程和使用阶段中的各种不利荷载的组合进行连接件承载力的计算。连 构造应受力明确、传力可靠、施工方便、质量可控,满足结构的承载力、防火、延性和耐 久性要求。预制构件的连接方式应按照“强节点、弱构件"的原则进行抗震设计,保证节点的 彼坏不先于连接的构件。 5.5.2预制墙板的连接节点细部构造应能避免锚固、混凝土局部承压及螺栓破坏,并应具有 交好的延性。

1持久设计状况、短暂设计状况:

YjYoSa ≤ Rjd

YSa ≤Rja/YRE

式中:VjdE一一地震设计状况下接缝剪力设计值: VuE地震设计状况墙板接缝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VE一一墙肢水平剪力; 墙肢层高;

式中:VidE一一地震设计状况下接缝剪力设计值: VuE一地震设计状况墙板接缝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VE一一墙肢水平剪力; h一 墙肢层高:

VidE ≤VuE/RE

VuE = 1.2b VE/h

4 墙板竖向接缝计算简

Alsft>1.1Asfy

墙肢宽度; Als一一接缝处全部螺栓的总截面积: ft一一接缝处全部螺栓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As一一预制墙板的水平配筋总面积; fy一一预制墙板的水平配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谱板底部水平接缝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5.5.5)

式中: 水平接缝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fy一一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As一一预制墙板抗剪钢筋面积; N一一与剪力设计值V相应的垂直于水平接缝的轴向力设计值,压力时取 正,拉力时取负。

5.5.6接缝受压、受拉及受弯承载力设计值,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混疑主结构设 计规范》GB50010对于构件的有关规定计算

5.6.1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建 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宜优先采用天然地基,也可采用 处理地基;地基处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的有 关规定。 5.6.2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王结构的基础,可根据工程实际选用墙下条 形基础、片基础、带有基础梁的独立基础和桩基础。条形基础顶面宽度、基础 梁宽度不应小于300mm;与预制墙板、垫块莲接螺栓对应位置应预理或植入螺 杆,螺杆须垂直,位置精度须达到土1.0mm

5.6.2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王结构的基础,可根据工程实际选用墙下条 形基础、片筏基础、带有基础梁的独立基础和桩基础。条形基础顶面宽度、基础 梁宽度不应小于300mm;与预制墙板、垫块莲接螺栓对应位置应预理或植入螺 杆,螺杆须垂直,位置精度须达到土1.0mm

6.1.1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设计应采用统一的建筑模数协 调尺寸,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装配式混凝王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建 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的有关规定。 6.1.2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连接装配混凝土建筑的开间、进深宜采用3nM+220mm (Ⅱ为自然数)。 6.1.3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连接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体形、窗墙面积比、围护结构 的热工性能等应符合现行标准《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50824 6.1.4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连接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设计应与结构、建筑设备、内 装等专业进行协同设计,确保功能完整。 6.1.5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的墙板、立柱、过梁、楼板、楼 梯板、空调板、阳台板、女儿墙等预制部品部件宜进行系列化、标准化设计,并 宜按照“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丰富建筑造型,预制构件类型与尺寸宜按附录 A中表A.0.1 选用。 6.1.6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王结构建筑设计应与结构、建筑设备、节能 保温、装修装饰等进行一体化协同设计。 6.1.7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应满足建筑全生命周期设计、使 用、维护和管理要求,采用主体结构与内装饰系统、设备管线分离方案。 6.1.8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王结构建筑设计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对建筑防火、防水、保温隔热、隔声、隔振、采光等方面的要求,

6.2.1建筑设计应根据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采用规则的建筑形体。 注:形体指建筑平面形状和立面、竖向剖面的变化。

6.2.1建筑设计应根据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采用规则的建筑形体

6.2.1建筑设计应根据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采用规则的建筑形体

1宜简单、规则、对称、空间布局合理,应避免出现局部过大收进或凸出; 2不应在房屋角部开设洞口或在一侧开设过大洞口; 3满足现场装配施工中预制部品部件的吊装对操作空间的要求。 6.2.3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楼层高度应符合预制墙板高度的要 求,层高宜为3.3m,不宜超过3.5m。房间的最大跨度不宜大于6000mm。 6.2.4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王建筑平面设计应综合考虑给排水、暖通、 电气和燃气设备管线等与预制构件中预留孔洞的位置协调关系。施工现场不得在 预制构件上开洞、剔凿。预留孔洞应符合设计要求。 6.2.5厨房、卫生间平面尺寸宜满足集成厨柜、整体卫浴设施的设计协调要求。 6.2.6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王结构建筑立面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平面、立面布置宜简洁、规则,避免出现过大的悬挑或内收; 2上下层墙板、门窗洞口宜对齐,成列分布; 3空调板、雨棚板、女儿墙板等预制部品宜进行标准化设计; 4外墙装饰宜与墙板拼缝位置、形式相协调统一,通过材质机理、色彩和 组合亦化等主宣立面设计新用

6.2.5厨房、卫生间平面尺

1平面、立面布置宜简洁、规则,避免出现过大的悬挑或内收: 2上下层墙板、门窗洞口宜对齐,成列分布; 3空调板、雨棚板、女儿墙板等预制部品宜进行标准化设计; 4外墙装饰宜与墙板拼缝位置、形式相协调统一,通过材质机理、色彩和 组合变化等丰富立面设计效果,

6.3.1墙体建筑立面划分和墙身建筑构造宜符合螺栓连接混凝土预制构件标准 化的要求。 6.3.2外墙防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235的 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做好密封和防水构造设计,重要部位应有详图; 2水平或倾斜的出挑部位以及延伸至地面以下的部位应做防水处理: 3安装在外墙及顶板上的设备或管道必须固定于主体结构上,并应做密封 和防水设计。

6.3.1墙体建筑立面划分和墙身建筑构造宜符合螺栓连接混凝土预制构件标准 化的要求。

1外墙板竖尚拼缝采用双道三元乙内橡胶密封条和密封胶、门窗框与墙板间 的缝隙宜优先选用硅酮耐候密封胶内衬聚乙烯棒进行双道密封防水。密封胶的性 能应符合本标准4.5.1的规定

2外墙板与垫块、楼板之间的水平缝应采用材料防水、构造防水相结合的防 水方案; 3女儿墙内侧与屋面板连接部位宜优先选用柔性涂抹防水层防水,且防水层 泛水收头上翻起高度不应小于250mm。 6.3.4建筑外墙宜优先选用涂料饰面,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各地有关标准的规定, 6.3.5室内装修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民用 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的相关要求; 2内装系统应设计与结构系统、管线系统等其他各相关专业协调。 6.3.6窗洞应采用由预制窗下墙板、预制门窗洞柱和预制过梁组合拼接形成的构 造形式。 6.3.7建筑室内空间设计、窗台、台阶、栏杆及楼梯间等设置和构造要求应符合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和《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等现行标准 的有关规定。 6.3.8楼梯入户处和平台板处的建筑面层做法、厚度以及踏步高度、台阶数、栏 杆及其预理件、梯段板吊装预理埋件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6.3.9建筑室内外地坪高差不应小于300mm,底层地坪应采取有效的防潮和防 渗措施。 时

3.8楼梯人户处和平合板处的建筑面层做法、厚度以及踏步高度、合阶数、栏 杆及其预埋件、梯段板吊装预埋件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6.3.9建筑室内外地坪高差不应小于300mm,底层地坪应采取有效的防潮和防 渗措施。 310墙板的接应满足保温防水隔声的要求

6.3.10墙板的接缝应满足保温、防火、隔声的要求

6.4 楼面、地面设计

6.4.1地面基本构造宜为地基、垫层和面层。楼(屋)面构造层可根据需要设置 找平找坡层、保温层、附加垫层及防水防潮层等。 6.4.2地基土层应分层碾压,均匀密实,压实系数不小于0.9,其含水量应符合相 关标准的规定。 6.4.3厨房、卫生间等有水房间应设坡向地漏的坡度,坡度应为1%~2%,地漏 四周最薄处厚度不小于30mm,并应满足防滑要求;楼面可用C20细石混凝土 或M15水泥砂浆找坡,地面可用基土找坡

6.4.4楼面、地面防水层材料宜选用1.5厚聚氨酯或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并 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298的有关要求,防水 层在墙、管根处上翻起高度不应小于250mm。 6.4.5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室内采用地面辐射供暖时,楼面和地 面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的有关规定, 6.4.6屋面防水、隔热设计应符合《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等国家现行 相关标准的规定

1管材、管件等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要求; 2厨房、卫生间等宜采用同层排水方式,给排水管线沿墙板敷设,并满足 装饰装修和防水要求; 3供暖、通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 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 4燃气管线应明铺,外墙板等预制构件对应位置设置预留孔,避免现场开 洞或剔槽,

6.5.2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电气设计应符合下列

1电缆、电线宜选用无卤低烟B级阻燃线缆 2竖向电气管线布置应满足安全距离要求; 3水平电气管线宜敷设在架空层或吊顶内: 4防雷设计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和《民用建筑电气设 计规范》JGJ16等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5.6.1定型构件干式连接装配式混凝王结构建筑的热工和节能设计应符合《民用 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 《寒冷和严寒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 能设计标准》JGJ134 等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6.6.2建筑选材应因地制宜,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政策,优先采用节约环保型、 可再生型、耐久型材料。 6.6.3直接接触土壤的周边地面(从外墙内算起2.0m范围内)、建筑物外墙在室 内地坪以下的垂直墙面、地下室上的楼板应增设保温层。保温层热阻不小于1.1 m·K/W。 6.6.4外墙门窗、墙板连接接缝处,外廊、露台、挑檐等处热桥部位应采用保温和 防水措施,且应满足最小露点的要求。外墙门窗应具有良好的密闭性能,气密封性 能和水密性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 则方法》GB/T7106的规定进行检测,热工性能应满足《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等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7.1.1预制构件制作工厂应具备相应的生产工艺设施,并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 系和必要的试验检测手段

7.1.2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相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和设施: 2具备必要的试验检测条件和能力; 3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 4采用信息化管理技术。 7.1.3构件生产单位的检测、试验、张拉、计量等设备及仪器仪表均应检定合格: 并应在有效期内使用。不具备试验能力的检验项目,应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 试验。 预制构件生产前应编制生产方案,生产方案宜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生 产组织或准备、模具制作或改制方案、生产进度计划、模具配置计划、资源计划 生产工艺及流程、生产过程技术质量管理或控制,雨季、冬期、安全生产措施, 及成品码放、储存、运输和保护专项技术方案等;应进行预制构件脱模、吊运、 码放、翻转及运输等相关内容的承载力验算。 7.1.4预制构件生产宜建立首件验收制度。 7.1.5预制构件的原材料、构配件和预理件质量、钢筋加工和连接的力学性能、 混凝土强度、构件结构性能、装饰材料、保温材料及拉结件的质量等均应根据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进行检查和检验,并应具有生产操作规程和质量检验记录

7.1.2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应满足下列要求

并应在有效期内使用。不具备试验能力的检验项目,应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 试验。 预制构件生产前应编制生产方案,生产方案宜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生 产组织或准备、模具制作或改制方案、生产进度计划、模具配置计划、资源计划 生产工艺及流程、生产过程技术质量管理或控制,雨季、冬期、安全生产措施 及成品码放、储存、运输和保护专项技术方案等;应进行预制构件脱模、吊运、 码放、翻转及运输等相关内容的承载力验算

7.1.4预制构件生产宜建立首件验收制度。

7.1.5预制构件的原材料、构配件和预理件质量、钢筋加工和连接的力学性能、 昆凝主强度、构件结构性能、装饰材料、保温材料及拉结件的质量等均应根据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进行检查和检验,并应具有生产操作规程和质量检验记录 7.1.6预制构件的检验与存放、吊运和防护、资料及交付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和 国家现行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支术规程》JGJ1和《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标准》DB13(J/T8404等有关标准 的规定。

7.1.7预制构件模具制作、构件生产、储运、现场装配各流程和环节,应有健全

7.1.8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应按照预制构件生产和安装施工的特点、要求,对员工 进行专业操作技能的岗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7.1.9根据预制构件存放、安装和连接要求,确定堆放场地和装卸、安装使用的 工器具方案。 7.1.10预制构件生产和施工,宜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等进行信息化 管理。 7.1.11预制构件生产和施工应按便于质量控制的原则,根据生产和施工流程、 工序,按预制构件的不同种类、连接方式划分检验批。对于大型项目,尚应结合 进场批次、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同厂家生产的预制构件应划分为不同检验批: 2不同类型的预制构件应划分为不同检验批: 3不同连接方式应划分为不同检验批。 7.1.12在制作和储运过程中应对预制构件应采取有效的成品保护措施,包括对 预埋件、预留管线、预留孔洞等的有效保护。 7.1.13模具、钢筋、混凝土和预制构件制作质量,均应在班组自检、互检、交 接检的基础上,由专职检验员进行检验。 对检验合格的检验批,宜作出合格标识;检验批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检验均应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专门要求外, 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不合格点的偏差不得超过允许偏差的1.5 倍,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3具有完整的生产操作依据和质量检验记录。 预制构件制作完成后,应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应在构件表面作出标识,标识内容 应包括工程名称、构件型号、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合格标识等。构件出厂时及 时后出具出厂合格证。 预制构件的质量检验应按模具、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等四个检验项目进 行,检验时对新制作或改制后的模具、钢筋成品和预制构件应按件检验,重复使 用的定型模具应定期检验;对原材料、预理件、钢筋半成品等应分批随机抽样检 验:对混凝主拌合物工作性、混凝土强度和构件的结构性能应按批检验

表7.2.5钢筋网及钢筋骨架的尺寸偏差要求

7.3.1预制构件的内置保温板应成批加工 7.3.2保温板入模前应检查外观质量和尺寸,并避让预留孔洞、预埋件。 7.3.3预制构件保温板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7.3.3的规定,并应采用专用定位件进 行定位控制,

表7.3.3内置保温板尺寸允许偏差

7.4 模具与预留预埋件

7.4.1预制构件的模具应进行专项设计,建立健全模具验收、使用制度。 7.4.2模具应采用移动式或固定式钢底模,侧模宜采用钢板或铝合金型材,也可 据具体要求采用其他材质模具。模具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具应装拆方便,并应满足预制构件质量、生产工艺和周转次数等要求; 2满足构件精度和预留孔、预理件的安装定位要求; 3结构造型复杂、外型有特殊要求的模具应制作样板,经检验合格后方可 批量制作:

4模具各部件之间应连接牢固QSXF 0001S-2014 嵩明鑫发食品制造有限公司 固态调味料,接缝应紧密,附带的预埋件或工装应定位 准确,安装牢固、严密、不漏浆,每次使用后应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水泥浆和混 疑土残渣; 5用作底模的台座、胎模、地坪及铺设的底板等应平整光洁,不得有下沉、 裂缝、起砂和起鼓; 6模具应保持清洁,涂刷脱模剂、表面缓凝剂时应均匀、无漏刷、无堆积, 且不得沾污钢筋,不得影响预制构件外观效果; 7应定期检查侧模、预理件和预留孔洞定位措施的有效性;应采取防正模 具变形和锈蚀的措施;重新启用的模具应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8模具与台座间的螺栓、定位销、磁盒等固定方式应可靠,防止混凝土振 成型时造成模具偏移和漏浆,

表7.4.3模具或预留预埋件的允许偏差

列内容: 1钢筋网及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间距等; 2钢筋网及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质量、接头面积百分率、搭 接长度等; 3箍筋、横向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简距,箍筋弯钩的弯折角 度及平直段长度; 4预理件、吊环的规格、数量、位置及固定措施等; 5预留孔洞的规格、数量、位置及固定措施等; 6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7预制墙板(柱)的内置保温层位置、材质和厚度,拉结件的材质、规格 数量、位置等; 8预理管线、线盒的规格、数量、位置及固定措施等; 9模具质量及脱模剂涂刷质量。 7.5.2构件生产企业应记录并保存预制构件成型的重要技术参数,含混凝土拌合 物稠度(落度)、隐蔽项目的检查资料等。 7.5.3混凝土浇筑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应均匀连续浇筑,投料高度不宜大于500mm;采用立模浇筑的要 采取保证混凝土浇筑质量的措施; 2混凝土浇筑时应保证模具、门窗框、预埋件、连接件不发生变形或者移 立,如有偏差应采取措施及时纠正; 3混凝土成型应采用与工艺相适应的振捣方式,振捣宜采用台式振动台; 开应根据混凝主作性、预制构件规格形等因素,制定振摄成型操作规程:当 采用振捣棒时,不应碰触钢筋骨架、保温芯材和预理件; 4混凝从出机到浇筑时间及间歇时间不宜超过60min,气温不高于25℃c时 不宜超过90min; 5混凝土振揭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模具有无漏浆、变形或预理件有无位移现 象。

SH 3518-2013 石油化工阀门检验与管理规程7.5.3混凝土浇筑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7.5.4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养护,宜采用加热养护方式,养护制度根据工艺要求 确定。采用蒸汽养护时,成型后的混凝土应静置相应的时间,应严格控制升降温 速率及最高温度,并满足相应的湿度要求,养护过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养时间宜为2小时,并采用薄膜覆盖或加湿等措施防止构件干燥; 2升温速率应为10C/h~20℃C/h,降温速率不宜大于10℃/h; 3预制混凝主构件,养护最高温度为60C;恒温养护时间应不小于3h; 4构件蒸汽养护后,蒸养罩内外温差小于20℃时方可进行脱罩作业,以免 由于构件温度梯度过大造成构件表面裂缝。 预制构件采用加热养护时,应通过试验制定养护制度对静停、升温、恒温和 降温时间进行控制,宜在常温下静停2h~6h,升温、降温速度不应超过20℃/h 最高养护温度不宜超过60℃,预制构件出池的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的差值不宜超 过20℃。预制构件出池后,当混凝土表面温度和环境温度差较大时,应立即覆盖 养护。采用蒸汽养护时,应尽量减少混凝主的引气量,不掺入引气剂或引气型减 水剂。 7.5.5预制构件脱模起吊时,混凝土强度试件的制作数量应满足构件起吊强度 出厂强度和标养强度等需要,强度值应根据设计要求或生产条件确定,且不应小 于15MPa。 7.5.6预制构件应严格按照顺序拆除模具,不得使用振动方式拆模。起吊前,应 检查确认模具的边模、预留孔等与构件的连接部分已完全拆除。 7.5.7构件起吊应平稳,楼板应采用专用多点吊架进行起吊,复杂构件应通过吊 点受力计算再采用专门的吊架起吊。 7.5.8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对于出现的一般缺陷应采用专业修 补材料按修补方案进行修复和表面处理,并重新检验,外观质量应符合表7.5.8

7.5.5预制构件脱模起吊时,混凝土强度试件的制作数量应满足构件起吊强度、 出厂强度和标养强度等需要,强度值应根据设计要求或生产条件确定,且不应小 于15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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