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2/T045-2018 贵州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52/T046-2018 贵州省建筑岩土工程技术规范;DBJ52/T088-2018 贵州省建筑桩基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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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J52/T04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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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7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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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2/T045-2018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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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2/T045-2018 贵州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52/T046-2018 贵州省建筑岩土工程技术规范;DBJ52/T088-2018 贵州省建筑桩基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pdf

2.1.7地基处理Ground treatment

为提高地基的承载力,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等而采取 的人工方法

2.1.8复合地基Compositesubgrade,Compositefoundation

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QJ 10014.2-2011 空间材料安全性与相容性 第2部分:导线的绝缘材料和附件材料燃烧性能测定方法,而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 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

2.1.9扩展基础Spreadfoundation

将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通过向侧边扩展成一定底面积,使 作用在基底的压应力等于或小于地基土的承载力,而基础内部的 应力应同时满足材料本身的强度要求,起到压力扩散作用的钢筋 混凝士基础

以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等为材料,且不需配置钢筋的 墙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

2.1.11筱板基础 Raft foundation

支承整个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大面积整体钢筋混凝土板式或 梁板式基础

2. 1. 12 桩基础 Pile foundation

由设置于岩土中的桩和联接于桩顶端的承台组成的基础。 2.1.13支挡结构Retainingstructure 使岩土边坡保持稳定、控制边坡位移而兴建的结构物,

2.2.1作用和作用效应

E一主动土压力; H一作用于基础(或桩)顶面的水平力; F一基础顶面竖向力: S一沉降量: G一恒载; M一作用于基础底面的力矩或截面的弯矩; p一基础底面处的平均压力; p一基础底面处的平均附加压力; Q一桩基中单桩所受竖向力。

2.2.2材料性能和结构构件抗力

E一土的压缩模量: 一桩端土的承载力特征值:

q一 桩周土的摩擦力特征值; R一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R一锚杆抗拔承载力特征值; α一土的含水量; W一液限; Wp一塑限; C一粘聚力; f。一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fak一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rk一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 一土的重力密度(简称土的重度); S一墙背与墙后土的摩擦角; 一地基的压力扩散角; μ一土与挡土墙基底间的摩擦系数; 一内摩擦角; a一压缩系数; e一孔隙比。

基础底面宽度(最小边长),或力矩作用方向的基础 底面边长; d一基础埋置深度,桩身直径; H一基础高度; L一房屋长度或沉降缝分隔单元长度; 【一基础底面长度; u一周长; Z一地基沉降计算深度; β一边坡与水平面的夹角, 2.2.4设计参数和计算系数 α一平均附加应力系数; 几。一基础宽度的承载力修正系数; Ⅱ。一基础深度的承载力修正系数; 一沉降计算经验系数。

3.1.1地基基础设计应根据场地地质情况、建筑物规模、功能 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 程度,按表3.1.1确定相应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表3.1.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 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乙级的建筑物,除完整、较完 整、较破碎的硬质岩石地基外,均应进行地基变形设计; 3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作变 形验算: 1)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 2)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 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 3)持力层的岩土性能或厚度差异变化较大; 4)软弱地基上存在偏心荷载的建筑物; 5)相邻建筑物距离较近,可能引发倾斜; 6)填士地基

4下列情况应进行地基稳定性验算: 1)高层建筑、高结构和挡土构筑物工程; 2)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建(构)筑物; 3)承受较大水平推力的建筑物; 4)相邻基础埋深相差较大的建筑物; 5)持力层基岩有临空面的建筑物; 6)持力层土、岩层有软弱夹层的建筑物; 7)除另有规定外,利用岩溶顶板作为基础持力层的建筑 物; 8)基坑工程。 5当地下水理藏较浅,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 问题时,应进行抗浮验算和抗渗设计。 1.3地基基础设计所采用的荷载作用最不利组合与相应的抗 限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理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 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荷载作用应按正常 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作用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 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2计算地基变形时,基础底面上的荷载作用应按正常使用

极限状态下荷载作用的准永久组合,不计入风荷载和地 震作用,相应的限值应采用地基变形允许值; 3计算挡土墙土压力、地基或斜坡稳定以及滑坡推力、基 础抗浮稳定时,荷载作用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 作用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为1.0; 4在确定基础或承台高度、支挡结构截面、计算基础或支 挡结构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 来的荷载作用组合和相应的基底反力,应按承载能力极 限状态下荷载作用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 当需要验算基础裂缝宽度时,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荷 载作用标准组合; 5基础设计安全等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结构重要性系数 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采用,但结构重要性系数0不应小 干1.0。 .1.4地下室抗浮设计水位,应根据场地实际情况,按以下规定 分析确定: 1抗浮设计水位应根据场地长期地下水观测资料,采用峰 值水位。当无长期观测资料时,应收集邻近建筑抗浮设 防情况,结合场地地形地貌、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

条件以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综合确定 2低洼场地的建筑地下室底板置于不透水层以上时,抗浮 水位应取场地有效排水标高; 3 临近河流、湖泊的地下建(构)筑物,当无天然隔水屏 障或未采取隔水措施时,抗浮水位应取相邻河流、湖泊 50年一遇最高洪水位; 4抗浮设计水位应在基坑开挖后,由勘察、设计、施工单 位共同现场复核验证。 当地下水和地基土对建筑材料有腐蚀性时,应对基础采取 蚀措施

3.1.6 地基基础设计应考虑地下建(构)筑物建成后,由于水文 地质条件的改变对环境的影响

3.2.1常遇的建筑地基岩土类型,可分为土质地基、岩石及岩溶 地基、土岩组合地基三种类型。

3.2.2土质地基可按土的成因、粒径大小、塑性指数等进行分

红粘土专指碳酸盐岩系的岩石经红土化作用形

3填土根据堆填方式分为非压实填土与压实填土。非压实 填土是指由人类生产和生活废弃物在地表自然堆填而 成,按其物质组成可分为:素填土、杂填土、工业废料 填土及混合填土。压实填土是对选定的填料,按压实标 准,有组织填筑的土层,按压实方法可分为:重锤实、 机械碾压和强夯等。 4混合土是指缺之中间粒径的细粒主与粗粒土混杂土。当 碎石土中粒径小于0.075mm的细粒土含量超过全重的 25%时,为粗粒混合土;当粉土或粘性土中粒径大于 2mm粗粒土含量超过全重的25%时,为细粒混合土。 5淤泥为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 作用形成,其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天然孔隙比大于或 等于1.5的粘性土。当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而天然孔隙 比小于1.5但大于或等于1.0时的粘性土或粉土为淤泥 质土。 6砂卵石土是指在河流的河床、河漫滩或阶地上,经冲积 形成,以粗颗粒形状的圆形及亚圆形卵石(粒径大于 20mm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50%)为主、孔隙充填砂砾, 碎石士及砂土分类按现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规定。

3.2.3岩石的坚硬程度应根据岩石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Jk按 表 3. 2. 3 划分

表3.2.3岩石坚硬程度划分

不能做饱和抗压试验时,可用天然单轴抗压强度

表3.2.4岩体完整程度划分

注:完整性指数为岩体纵波波速与岩块纵波波速之比的平方,选定岩体、

岩块测定波速时应有代表性。

3.2.5岩体基本质量等级应根据其坚硬程度、完整程度按表 3. 2. 5 划分。

3.2.5岩体基本质量等级应根据其坚硬程度、完整程度按表 3. 2. 5 划分。

表3.2.5岩体基本质量等级划分

3.2.6岩石的风化程度应根据岩体的相关特征按表3.2.6划分。

表3.2.6岩石风化程度划分

3.2.7岩溶地基的岩石坚硬性和岩体完整性,仍按本规范3.2.3、 3.2.4条确定,并按表3.2.7划分岩溶发育程度,

表3.2. 7岩溶发育程度划分

3.3.1岩土的工程特性指标包括强度指标、压缩性指标及静力 触探探头阻力、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载 荷试验承载力等各种原位测试特性指标。 3.3.2地基岩土工程特性指标的代表值应分别为标准值、平均 直及特征值。抗剪强度指标应取标准值,压缩性指标应取平均值 我荷试验承载力应取特征值。 3.3.3地基土载荷试验包括浅层平板载荷试验和深层平板载荷 武验。浅层平板载荷试验适用于浅层地基,深层平板载荷试验适 用于深层地基。浅层平板载荷试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地基土 浅层平板载荷试验要点》,深层平板载荷试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深层平板载荷试验要点》。 3.3.4岩石、岩石结构面的抗剪强度指标,可采用试样直径或 边长不小于50mm、高度与之相等的直剪试验,试验数量不应少于 6组。验算坡体的稳定性时,对于已有剪切破裂面或其它软弱结 购面的抗剪强度,应进行野外大型剪切试验,试验数量不应少于 3组。

4.1.1建筑物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按下列条件确定:

1建筑物的用途,有无地下室、设备基础和地下设施,基 础的型式及构造; 2作用在地基上的荷载大小和性质; 3场地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 4相邻建筑物基础的埋深; 5地基土胀缩性及大气的影响。 4.1.2在满足地基稳定和变形要求的前提下,基础宜浅埋。当 上层土(岩)的承载力大于下层土(岩)时,宜充分利用上层土 (岩)作持力层。 4.1.3土质地基及软岩、极软岩地基上的建筑物基础埋置深度不 宜小于0.5m;岩石地基上建筑物的基础埋置深度,除另有规定外, 不宜小于0.2m 4.1.4高层建筑宜设地下室,基础理置深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 旅形和空宝州画惑

度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5,桩基、桩筏或桩箱基础的承台 筏板、箱基底板理置深度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20。 位于岩石地基上的高层建筑,其基础理置深度应满足抗滑稳 定性要求。 4.1.5基础宜理置在地下水位以上,当必须理置到地下水位以 下时,应采取确保地基土(岩)在施工中不受扰动的有效措施 4.1.6基础埋置于易风化、易软化、裂隙发育的岩石上时,基 础底面岩石不宜裸露在大气中,基坑开挖后应立即浇注混凝土垫 层进行封团。 4.1.7当基础下岩土界面为斜坡面时,基础宽度方向的深度不 宜有差异。条形基础在长度方向可设置台阶,土质地基每级台阶 高度不宜大于500mm,长度不宜小于台阶高度的2倍;岩石地基 基底台阶,可根据岩石原表面的坡度及基础材料确定,但台阶高 度不宜大于1000mm,长度不宜小于台阶高度。 1.1.8七层及七层以下的砌体房屋,当地基为完整的硬质岩石时 可直接在整平的岩石地基上砌筑上部结构,但室外散水应采用混 疑土铺设,散水坡度不宜小于5%,厚度不宜小于100mm,当紧靠 基础有室外排水明沟时,基础底面标高应低于排水沟底。

4.1.7当基础下岩土界面为斜坡面时,基础宽度方向的深度不 宜有差异。条形基础在长度方向可设置台阶,土质地基每级台阶 高度不宜大于500mm,长度不宜小于台阶高度的2倍;岩石地基 基底台阶,可根据岩石原表面的坡度及基础材料确定,但台阶高 度不宜大于1000mm,长度不宜小于台阶高度。 1.1.8七层及七层以下的砌体房屋,当地基为完整的硬质岩石时 可直接在整平的岩石地基上砌筑上部结构,但室外散水应采用混

4.2.1建筑物基础底面的压力,应满足下列条件:

式中Pkmax一相应于荷载作用标准组合时,基础底面的最大压力 值(kPa)。 4.2.2基础底面的压力,对于土质地基及软岩、极软岩地基, 可按下列公式确定:

相应位于何载用标准组合的 二部结构传全基础面 的竖向力值(kN); G一基础自重和基础上土重的标准值(kN)

G一基础自重和基础上土重的标准值(kN)

A一基础底面面积(m)。

2当偏心荷载作用时:

W一基础底面的抵抗矩(m) Pkmin一相应于荷载作用标 准组合时,基础底 面边缘的最小压力 值(kPa)。 3当基础底面为矩形、偏 心距e>b/6时(图 4.2.2),Pkmax应按下 式计算:

式中M一相应于荷载作用标准组合时,作用于基础底面的力矩值

【一垂直于力矩作用方向的基础底面边长(m)

α一合力作用点至基础底面最大压力边缘的距离(m)。 4.2.3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根据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由载荷试验 或其他原位测试、公式计算、并结合工程实践经验等方法综合确 定,也可参照本规范附录A《土(岩)地基承载力特征值表》确 定。 4.2.4当基础理置深度大于0.5m或基础宽度大于3m时,通过 载荷试验或其它原位测试、参照本规范附录A《土(岩)地基承 载力特征值表》等方法确定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按式(4.2.4) 进行深度和宽度修正:

式中f。一经深度和宽度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 fak一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 y一基础底面以下土的重度(kN/m"),地下水位以下取浮重度 一基础底面以上土体重度(kN/m")的加权平均值,地下水位以 下取浮重度: b一基础底面宽度(m),b小于3m时按3m计算,b大于 6m时按6m计算; d一基础埋置深度(m),一般从室外地面标高算起。在填 方整平区,当基础完工后立即回填士方(压实系数不

小于0.94),再进行上部结构施工,应自填土地面标 高算起;当上部结构施工完成后再回填土方时,应从 天然地面标高算起。对于采用箱形基础或筱形基础的 地下室,基础埋置深度自室外地面算起。当采用独立 基础或条形基础时,应从室内地面标高算起。 na一基础宽度和埋置深度的地基承载力修正系数, 根据基底持力层土类按表4.2.4采用

表4.2.4地基承载力宽度和深度修正系数

注:1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按本规范附录C《深层平板载荷试验要点》确定 时n取0; 2破碎、极破碎岩石地基,可分别参照本表中强风化、全风化的地基 承载力修正系数取值,其他状态下的岩石不进行修正: 3含水比是指土的天然含水量与液限的比值: 4大面积压实填土是指填土范围大于两倍基础

4.2.5当荷载偏心距e小于或等于0.033倍基础底面宽度时,

土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根据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可按下式计算, 并应满足变形要求:

f.=M.yb+MaYmd+M.c

式中。一由土的抗剪强度指标确定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 M、M、M一地基承载力系数,按表4.2.5确定; b一基础底面宽度(m),大于6m时按6m取值;对于砂 土,小于3m时按3m取值; Ck一基底下一倍短边宽深度内土的粘聚力标准值(kPa)。

表4.2.5地基承载力系数M、M、M

4.2.6当地基受力层范围内有软弱下卧层时,应按下式验算地基 承载力:

4.2.6当地基受力层范围内有软弱下卧层时,应按下式验算地基 承载力:

式中P.一相应于荷载作用标准组合时,软弱下卧层顶面处的附 加压力值(kPa); Pez一软弱下卧层顶面处地基土的自重压力值(kPa); f.一软弱下卧层顶面处经深度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

式中b一矩形基础或条形基础底边的宽度(m); l一矩形基础底边的长度(m); P。一基础底面处土的自重压力值(kPa); z一基础底面至软弱下卧层的距离(m); 9一地基压力扩散线与垂直线的夹角(°),可按表4.2.6 采用

表4.2.6地基压力扩散角9和tan值

寸上层土压缩模量:E.为下层

2z<0.25b时取θ=0,必要时,可由试验确定,z≥0.50b时 不变。 4.2.7对于沉降已经稳定的建筑或经过预压的地基,可适当提 高地基承载力。 4.2.8完整、较完整、较破碎的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应 本规范附录F《岩基载荷试验要点》确定,也可根据饱和单轴我 压强度按下式确定: fa=V.frk (4. 2. 8) 式中f。一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 Jrk一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kPa),按本规范阳 录D《岩石单轴抗压强度试验要点》确定:

折减系数。根据岩体完整程度以及岩石结构面的间距、宽 度、产状和组合综合确定,当岩体完整且裂隙不发育 时取0.50,对较完整岩体取0.20~0.50,对较破碎 岩体可取0.100.20; 注:1上述折减系数未考虑施工期及建筑物使用后风化作用的继续 2对于软质岩石在确保施工期及使用期不致遭水浸泡时,也可采 用天然湿度的试样,不进行饱和处理。 3对大面积平坦岩石地基,其折减系数,可根据岩体完整程度 取其中较大值;对于石芽地基、岩石边坡地基,应根据岩体完 整程度取其中较小值,

折减系数。根据岩体完整程度以及岩石结构面的间距、宽 度、产状和组合综合确定,当岩体完整且裂隙不发育 时取0.50,对较完整岩体取0.20~0.50,对较破碎 岩体可取0.10~0.20; 注:1上述折减系数未考虑施工期及建筑物使用后风化作用的继续; 2对于软质岩石在确保施工期及使用期不致遭水浸泡时,也可采 用天然湿度的试样,不进行饱和处理。 3对大面积平坦岩石地基,其折减系数,可根据岩体完整程度 取其中较大值;对于石芽地基、岩石边坡地基,应根据岩体完 整程度取其中较小值。

4.2.9现场无法取样的较破碎、破碎、极破碎的岩石、薄层状

岩石和软质岩石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按本规范附录B《地基土 浅层平板载荷试验要点》确定

4.3.1建筑物的地基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地基变形充许值。

4.3.1建筑物的地基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地基变形允许值。 4.3.2地基变形特征分为:沉降量、沉降差、倾斜、局部倾斜。 4.3.3在计算地基变形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由于建筑地基不均匀、荷载差异很大、体型复杂等因素

引起的地基变形,对于砌体承重结构应由局部倾斜值控 制;对于框架结构和单层排架结构应由相邻柱基的沉降 差控制; 对于多、高层建筑和高算结构应由倾斜值控制,必要时 尚应控制平均沉降量; 3必要时需分别预估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和使用期间的地 基变形值,以便预留建筑物有关部位之间的净空,或考 虑连接方法和施工顺序。 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允许值,按表4.3.4规定采用。对表 括的建筑物,其地基变形允许值应根据上部结构对地基变 舌应能力和使用上的要求确定

3.4建筑物地基变形允许

2有括号者仅适用于中压缩性土

3l为相邻柱基的中心距离(mm);H为自室外地面起算的建筑物高 度(m); 4倾斜指基础倾斜方向两端点的沉降差与其距离的比值: 5局部倾斜指砌体承重结构沿纵向6~10m内基础两点的沉降差与其 距离的比值

基础沉降计算的地基分层示重

式中S。一按分层总和法计算出的地基变形量

按分层总和法计算出的地

均附加应力系数。当采用角点法计算地基变形时 按现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 关规定确定;当采用基础中心点计算时,按本规 范附录G《附加应力系数α、平均附加应力系数 α》确定。对于具有刚性下卧层(岩层)的地基, 其附加应力系数按本规范附录G采用。 表4.3.5沉降计算经验系数口

注:E为变形计算深度范围内压缩模量的当量值,应按

式中A:一第i层土附加应力系数沿土层厚度的积分值

4.3.6地基变形计算深度Zm(图4.3.5)应符合下式要求:

4s0. 0254s i=/

式中4s,一在计算深度范围内,第i层土的计算变形值; 4s"一在由计算深度向上取厚度为4z的土层计算变形值, 4z见图4.3.5并按表4.3.6确定。 如确定的计算深度下部仍有较软土层时,应继续计算,直至满足 要求为止。

相邻荷载影响,基础宽度在1m30m范围内时,

点的地基变形计算深度也可按下式简化计算

Z = b (2.5 0. 4 1nb) (4. 3. 7) 式中b一基础宽度(m)。 在计算深度范围内存在基岩时,Z可取至变形模量大于 00MPa基岩表面;当存在较厚的坚硬粘性土层,其孔隙比小于0.5 玉缩模量大于50MPa,或存在较厚的密实砂卵石层,其压缩模量 大于80MPa时,Zn可取至该层土表面。 4.3.8计算地基变形时,应考虑相邻荷载的影响,其值可按应 力叠加原理,采用角点法计算。 4.3.9均质较完整岩石地基的最终变形量可采用弹性理论公式 计算,且认为建筑物施工期间已完成全部变形量

式中b一基础短边尺寸; μ一岩石的泊松比; Po一对应于荷载作用准永久组合时的基础底面处的附加 压力(kPa); Eo一岩石的变形模量; keo一变形系数,按表4.3.9采用。

表4.3.9变形系数表

注:1为矩形基础底面长边尺寸。

注:1为矩形基础底面长边尺寸

4.3.10在地基变形计算深度范围内有刚性下卧层时,应考虑其 影响DB22T 2034-2014 单相光伏发电系统并网技术要求,可按下式计算地基的变形

Sg2 = Pee s?

式中:Sg²一具刚性下卧层时,地基土的变形量(mm); β一刚性下卧层对上覆土层的变形增大系数,按表4.3.10采用: s.一变形计算深度相当于实际土层厚度按本规范第 4.3.5条计算确定的地基最终变形量(mm)

表4.3.10具有刚性下卧层时地基变形增大系数B

注:h一基底下的土层厚度,b一基础底面宽度

4.3.11在土岩组合地基中,七层及七层以下砌体房屋,当条形 基础下土层最小厚度大于或等于3倍基础宽度、独立基础下土 层最小厚度大于或等于2.5倍基础宽度时,可按均质地基考虑,

但计算地基主的应力时应考虑下卧刚性岩层的影响。 4.3.12完整、较完整、较破碎的硬质岩石地基以外的甲级建筑 物,以及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乙级建筑物,除应进行地基变 形量计算外,尚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变形观测。

4.4.1建筑场地规划设计时,应避免在边坡塌滑区和滑坡、崩 塌及岩溶、土洞强烈发育地区建造建(构)筑物,当必须在以上 地区建造建筑物时,应结合地基基础设计要求,按照有关规定采 取有效整治措施。 4.4.2土质地基以及强风化和全风化岩石地基,其地基稳定性 可采用圆弧滑动面法验算,其稳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35。 4.4.3具有外倾结构面岩石地基,应考虑岩石结构面的最不利 组合,按刚体极限平衡计算法验算,其稳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 1.35。 4.4.4地质条件复杂或破坏后果严重的边坡工程,当按上述 4.4.2、4.4.3条方法验算时,其稳定安全系数还应提高。 4.4.5地基稳定性可采用圆弧滑动面法进行验算。最危险的滑

Mr/ Mso1. 2 (4. 4.5) 式中:Ms一滑动力矩(kN.m); M一抗滑力矩(kN.m)。 4.4.6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时GB/T 20448.1-2012 自行式林业机械 滚翻保护结构实验室试验和性能要求 通用机械,应按下式验 算抗浮稳定性: Gx/ Nxo1. 05 (4. 4. 6) 式中:Gx一建(构)物自重及压重之和(kN); Nz一浮力作用值(k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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