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J08-2113-2021 逆作法施工技术标准(完整清晰正版).pdf

DG/TJ08-2113-2021 逆作法施工技术标准(完整清晰正版).pdf
积分0.00
特惠
积分0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48.7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75296
VIP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DG/TJ08-2113-2021 逆作法施工技术标准(完整清晰正版).pdf

竖向支承桩柱施工中,先浇筑竖向支承桩混凝土,在混凝士 疑前采用专用设备插入竖向支承柱的竖向支承桩柱的施工方式

逆作法施工期间,在一根结构柱位置布置多根竖向支承 的竖向支承结构型式。

2.0.10先期地下结构

逆作阶段基础底板形成之前施工的地下水平结构和地 向结构,

TD/T 1031.7-2011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 铀矿2.0.11后期地下结构

基础底板施工完成之后再进行施工的地下水平结构和 竖向结构。

2.0.12逆作施工平台层

建筑工程逆作法施工中用作施工机械作业、土方车辆运 施工材料堆放的作业平台所在结构层

excessivegroutingmethod

后期地下竖向结构施工时,采用浇捣孔或者喇叭口等措施浇 灌混凝土使浇灌面超出施工缝一定高度的施工方法

grouting method

groutingmethod

后期地下竖向结构混凝土浇筑时,与先期地下结构之间预留 定的间隙,其后采用灌浆料进行充填密实的施工方法。

slip casting method

slip casting method

后期地下竖向结构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在与先期地下结 间接缝部位,采用注浆材料加压注浆的施工方法。

将自动采集、人工采集的数据进行存储、分析、处理、查 自动预测及预报警的系统

将预制盖板作为封闭顶板的盖挖

3.0.1逆作法宜采用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形式。围护 结构宜与主体地下结构外墙相结合,采用两墙合一或桩墙合一; 水平支撑体系应全部或部分采用主体地下水平结构;竖向支承桩 柱宜与主体结构桩、柱相结合

3.0.2围护结构设计应考虑逆作法施工的特点和工况要求,分层

3.0.2围护结构设计应考虑逆作法施工的特点和工况要求

3.0.3逆作法竖向支承结构由竖向支承柱和竖向支承桩组成。

.0.3逆作法竖向支承结构由竖向支承柱和竖向支承桩组成 支承柱可采用格构柱、H型钢柱或钢管混凝土柱等结构型式; 承桩宜采用灌注桩,并宜利用主体结构工程桩。

3.0.5竖向支承桩柱施工时,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垂直度

3.0.6先期地下水平结构应根据逆作阶段的平面布置和工

3.0.8采用上下同步逆作的工程,应选择合适的上下同步施工界

面层及上下同步施工流程,确定适用于上下同步施工工况白 布置和机械配置,采用受力明确、施工方便且与主体结构

合良好的施工阶段临时构件和节点形式 3.0.9逆作法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地下水控制措施,并应 对基坑内外的地下水位、降水井群出水量进行动态监测,实行降 水运行信息化管理。 3.0.10逆作法基坑开挖应按照“时空效应”原理,遵循“分层、分 块、平衡、对称、限时”的原则,并应符合基坑设计要求的开挖 工况。 3.0.11逆作法建筑工程应进行信息化施工,并对基坑支护体系、 地下结构和周边环境进行全过程监控。 3.0.12逆作法施工中,应采取有效的安全及作业环境控制措施, 对通风排气及照明设施进行专项施工设计,并对电力线路采取有 效保护措施。 出然

4.0.1逆作法工程开工前,施工与设计等相关单位应相互配合, 并应确定下列内容: 1基坑周边各段的环境保护等级及基坑变形控制指标。 2逆作法结构施工与土方开挖的交叉施工工况和作业流程。 3对于地上地下结构同步施工的工程,确定其施工界面层, 向上施工目标层数以及同步施工的流程。 4逆作结构与基坑围护结构的连接方式和节点设计。 5逆作法主要的水平向和竖向传力途径以及重要构件和关 键节点的施工工艺与控制要求。 6施工平台层的平面布置、行车路线、堆载要求、取土口的 留设以及所需要采取的结构加强措施。 7先期施工结构与后期施工结构的接缝处理要求。 8逆作施工阶段临时构件的设置和拆除方式以及与后期施 工结构部分的转换形式。 4.0.2基坑工程施工前,应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工程地质和水文勘察资料。 2 主体建筑、结构设计文件。 基坑支护设计文件,并应得到主体结构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4 地上、地下结构同步施工的相关要求。 5场地周边环境资料及保护要求。 4.0.3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及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编制施 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围护结构施工方案。 2竖向支承桩柱施工方案。

3先期、后期结构施工方案。 细部构造及防水处理施工方案。 S 临时构件施工及拆除方案。 6 地下水控制、土方挖运及土体加固方案。 施工安全与作业环境控制、文明、环保技术方案。 8 监测方案。 应急预案

3先期、后期结构施工方案。 4 细部构造及防水处理施工方案。 5 临时构件施工及拆除方案。 6 地下水控制、土方挖运及土体加固方案。 施工安全与作业环境控制、文明、环保技术方案。 8 监测方案。 9 应急预案

5.1.1逆作法围护结构可采用地下连续墙、灌注桩排桩和咬合桩

等形式,技术成熟的条件下,可采用型钢水泥土搅拌墙。 5.1.2围护结构施工前应收集相关资料,除应满足本标准第4.0.2条 外,尚应包括下列资料: 1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质、气象和水文资料。 2邻近建(构)筑物,包括地铁、隧道、高架道路、地下人防等 相关资料。 34 邻近古树和地下管线、架空线、河道防汛墙等相关资料。 4 测量基线和水准点资料。 5 防洪、防汛、防台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6 主体地下结构防水、排水要求。 5.1.3围护结构施工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1 不良地质查验。 2 复核测量基准线、水准基点,并在施工中做好复测及保护 工作。 3场地内的道路、供电、供水、排水、泥浆循环系统及泥浆干 化系统等设施应布置到位。 4标明和清除围护结构处的地下障碍物,妥善处理地下管 线,做好施工场地平整工作。 5场地内有承压水的钻探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6做好设备进场安装调试、检查验收工作。

时掌握围护结构的施工质量,并应采取减少对周边环境景 措施。

5.1.5围护结构施工应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

关规定,废浆渣土处置应符合要求,废浆宜采用泥水分离干化措 施,严禁违章排放。

5.1.6围护结构施工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基均

5.2地下连续墙 5.2.1地下连续墙施工前应通过试成槽确定成槽机械、施工工艺 以及护壁泥浆配比等技术参数,并验证槽壁稳定性。 5.2.2地下连续墙成槽应采用具有自动纠偏功能的成槽设备,成 槽过程中应及时纠偏,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1/300。 5.2.3地下连续墙位于暗浜区、扰动土区、浅部砂性土中或邻近 保护要求较高的建(构)筑物时,地下连续墙两侧槽壁应采用水泥 土搅拌桩等进行预加固。 5.2.4成槽深度进入密实粉砂层(标贯击数N大于50)较深时, 宜采用抓铣结合的方法成槽。 5.2.5护壁泥浆应根据材料和地质条件进行试配,泥浆配合比应 按现场试验确定。 5.2.6新拌制的泥浆应充分水化后贮存24h以上方可使用,成 槽时泥浆的供应及处理系统应满足泥浆使用量的要求,并采用泥

保护要求较高的建(构)筑物时,地下连续墙两侧槽壁应采用水泥 土搅拌桩等进行预加固。 5.2.4成槽深度进入密实粉砂层(标贯击数N大于50)较深时, 宜采用抓铣结合的方法成槽。 5.2.5护壁泥浆应根据材料和地质条件进行试配,泥浆配合比应 按现场试验确定。 5.2.6新拌制的泥浆应充分水化后贮存24h以上方可使用,成 槽时泥浆的供应及处理系统应满足泥浆使用量的要求,并采用泥 浆检测仪器检测泥浆指标;槽段开挖结束后及钢筋笼入槽前应对 槽底泥浆和沉淀物进行置换。

5.2.7循环泥浆应采取分离净化等再生处理措施;当泥

2.12地下连续墙钢筋宠吊筋长度应根据导墙标高计算确定 立在每幅槽段钢筋笼吊放前测量吊点处的导墙标高,并确定吊角 度。

5.2.13墙底沉渣厚度、钢筋笼制作误差、墙体宽度深度误

5.2.14地下连续墙应进行墙底注浆,墙底注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注浆管应采用钢管,壁厚不应小于3mm,接头处应采用 丝扣套筒连接,注浆器应采用单向阀,应能承受大于1MPa的静 水压力。 2单幅槽段长度4m以上的注浆管数量不应少于2根,单 幅槽段长度4m以下的注浆管数量不应少于1根,注浆管宜设置 在墙厚中部,且应沿槽段长度方向均匀布置,注浆管下端应伸至 槽底以下200mm~500mm;槽段长度大于6m时,注浆管不宜 少于3根。 3注浆管应在混凝土初凝后、终凝前采用清水开塞。 4注浆宜在墙体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进行,注浆量 应满足设计要求,注浆压力宜控制在0.2MPa~1.0MPa。 5当注浆量达到设计要求或者注浆量达80%设计用量且压 力达到2MPa时,可终止注浆。

5.2.15预制地下连续墙作围护结构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预制地下连续墙的规格,选择适当的运输及起吊 设备,并安排好施工现场的道路和堆放条件。 2合理确定分幅和预制件长度,墙体分幅长度应满足成槽 稳定性要求。 3成槽顺序应先转角幅后直线幅,成槽深度应大于墙段埋 置深度100mm~200mm。 4相邻槽段应连续成槽,幅间接头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 接头。 5采用普通泥浆护壁成槽施工的预制地下连续墙,应在墙 内预先埋设注浆管,墙体与槽壁之间的空隙应进行注浆固化处 理,槽底可进行加固处理。 6吊放墙段时,应在导墙上安装导向架。 5.2.16两墙合一地下连续墙施工质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槽壁垂直度、深度、宽度及沉渣应全数进行检测;当采用 套铣接头时,应对接头处进行两个方向的垂直度检测 2现浇墙体的混凝土质量应采用超声波透射法进行检测, 检测数量不应少于墙体总量的20%,且不应少于3幅。 3当采用超声波透射法判定的墙身质量不合格时,应采用 钻孔取芯法进行验证。 4墙身混凝土抗压强度试块每100m混凝土不应少于 1组,且每幅槽段不应少于1组,每组3件;墙身混凝土抗渗试块 每5幅槽段不应少于1组,每组6件。 5.2.17地下连续墙临时围护结构的槽壁垂直度、深度、宽度及沉 渣检测数量为总数的20%。有可靠的施工经验和数据支持时,可 不进行超声波透射法检测;否则,按第5.2.16条第2款执行, 5.2.18地下连续墙的施工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

5.3.1灌注桩排桩施工前应通过试成孔确定合适的成孔机械、施 工工艺、孔壁稳定等技术参数,试成孔数量不宜少于2个。 5.3.2灌注桩排桩成孔机械应能确保垂直度,施工过程中采取措 施确保孔壁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1/150;有竖向承载力要求时,孔 底沉渣厚度不应大于100mm。 5.3.3当灌注桩排桩作为主体地下结构外墙时,垂直度偏差不应 大于1/200。 5.3.4灌注桩排桩桩身范围内存在较厚的粉性土、砂土层时,应 采取下列一种或多种措施处理: 1采用膨润土造浆,提高泥浆黏度。 2先施工隔水惟幕,后施工围护排桩。 3在围护结构位置采用低掺量水泥土搅拌桩预加固。 5.3.5灌注桩排桩钢筋笼吊筋长度应根据地坪标高和设计桩顶 标高计算确定,并固定牢靠;保护层厚度、桩径桩长、充盈系数及 钢筋笼制作误差要求应满足设计要求。 5.3.6灌注桩排桩外侧应设置隔水惟幕,隔水雌幕型式应根据基 坑开挖深度、环境保护要求等因素选用。 5.3.7当灌注桩排桩作为临时围护结构时,其施工质量检测应符 台下列规定: 1灌注桩成孔结束后,应对每根桩的成孔中心位置、孔深 孔径、垂直度、孔底沉渣厚度进行检测。 2桩身混凝土抗压强度试块,每50m3混凝土不应少于 1组,且每根桩不应少于1组,每台班不应少于1组,每组试块不 应少于3块。 3桩身完整性宜采用低应变动测法检测。低应变动测检测 桩数不宜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应少于5根。当判定的桩身质

量存在问题时,应采用钻孔取芯方法进一步验证桩身完整性及混 凝士强度,

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灌注桩成孔结束后,应全数对已成孔的中心位置、孔深、 孔径、垂直度、孔底沉渣厚度进行检测,其中第三方检测数量不宜 低于总桩数的10%;成孔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1/200;桩端沉 渣厚度不应大于100mm;“桩墙合一”灌注桩施工宜采用旋挖成 孔工艺。 2桩身混凝土抗压强度试块与抗渗试块均应满足每50m3混 凝土不少于1组试块,且每台班不应少于1组试块,每组试块不应 少于3块。 3应采用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比例为 100%;应采用声波透射法检测桩身混凝土质量,检测的围护桩数 量不应低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5根。 4当根据声波透射法判定的桩身质量不合格时,应采用钻 孔取芯法进行验证,钻孔取芯完成后应对芯孔进行注浆填充 密实。 5当对排桩的竖向承载力有要求时,宜对其进行静载荷试 验检测,比例不宜低于1%,且不应少于3根。 6挂网喷浆喷射混凝土试块数量应满足每300m²取1组, 每组试块不应少于3块;喷射混凝土厚度可通过凿孔检查。 5.3.9灌注桩排桩的施工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钻孔 灌注桩施工标准》DG/TJ08一202的规定

咬合桩施工宜采用硬法咬合的施工方法 咬合桩施工前应通过试成孔确定合适的施工设备、工艺参

数、成孔时间、取土面高度和混凝土的凝结时间。试成孔数量应 根据工程规模和施工场地地层特点确定,且不应少于1组。

数、成孔时间、取土面高度和混凝土的凝结时间。试成孔数量应 根据工程规模和施工场地地层特点确定,且不应少于1组。 5.4.3咬合式排桩施工前,应在桩顶上部沿咬合式排桩两侧先施 工钢筋混凝土导墙。导墙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并应符合 承载力及稳定性的要求。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重型机械设备 才能在导墙附近作业或停留。 5.4.4用于咬合式排桩成孔的钢套管在使用前,应对其顺直度进 行检香和校正,整根套管的顺直度偏差应小于1/500。 5.4.5钢筋笼应整体制作,钢筋笼上预留的插筋、接驳器应符合 安装精度要求。 5.4.6钢筋笼吊放时,应采取限位措施,矩形钢筋笼或有预埋件 的钢筋笼转角允许误差应为5°。 5.4.7混凝土浇筑应及时拔套管,起拔量不应超过100mm,保持 混凝土高出套管底端2.5m。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套管应来回转动

5.4.8硬法咬合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5.4.8咬合式排桩施工顺序

2Ⅱ序桩应在相邻I序桩混凝土终凝后切割成孔,I序桩、 Ⅱ序桩均应采用普通混凝土。 3Ⅱ序桩切割的相邻两根I序桩混凝土强度差值不宜大于 3MPa。

4在承压含水层地层中进行施工时,应向套管内灌满水后 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5.4.9咬合桩身混凝土质量应采用超声波透射法进行检测,检测 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应少于3根。必要时,可采用钻 孔取芯方法进行强度质量检测

5.4.9咬合桩身混凝土质量应采用超声波透射法进行检测,

法,检测数量不应低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5根;当根据声 波透射法判定的桩身质量不合格时,应采取钻孔取芯方法进一步 验证桩身完整性及混凝土强度

5.4.11咬合式排桩的施工应名

5.5型钢水泥土搅拌墙

5.5.1型钢水泥土搅拌墙可采用多轴水泥土搅拌桩、渠式切割水 泥土搅拌墙或铣削深搅水泥土搅拌墙内插型钢的形式,

5.5.2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施工应根据地质条件、成桩或成墙深 度、桩径或墙厚、型钢规格等技术参数,选用设备和配套机具,并 应通过试成桩或试成墙确定施工工艺及各项施工技术参数,

二道路的地基承载力应符合成桩或成墙机械、起重机等重型机 全作业和平稳移位的要求。等厚度水泥土搅拌墙施工宜设置 墙

5.5.4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施工时,施工机械的平面定位允许偏差

不应大于20mm,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250。铣削深 泥土搅拌墙墙深超过40m时,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

5.5.5对环境保护要求高的基坑工程,采用多轴水泥土搅拌桩施

时,宜选择螺旋式或螺旋、叶片交互配置的搅拌钻杆,并应通过计 桩及施工过程中的实际监测效果,调整施工参数和施工部署

5.5.6型钢回收起拔应在水泥土搅拌墙与主体结构外墙之间的

5.5.6型钢回收起拔应在水泥土搅拌墙与主体结构外墙之间 空隙回填密实后进行,型钢拔出留下的空隙应及时注浆填充。 力环境条件复杂、保护要求高的基坑工程,型钢不宜回收

5.5.7渠式切割水泥土搅拌墙的施工方法可采用一步施工法、两

5.5.7渠式切割水泥王搅拌墙的施工方法可采用一步施工法、 步施工法和三步施工法,施工方法的选用应综合考虑土质条件 墙体性能、墙体深度和环境保护要求等因素,

5.5.8采用铣削深搅水泥士搅拌墙时,应连续施工,新成型墙体

与已成型墙体搭接不应小于300mm;转角部位搭接长度不应 于最小墙体厚度

与已成型墙体搭接不应小于300mm;转角部位搭接长度

5.5.9水泥土搅拌墙的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基坑开

挖。水泥土搅拌墙的强度应采用钻取芯样强度试验确定,t

5.5.10型钢水泥土搅拌墙的施

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的规定。采用等厚度水泥土搅 拌墙形成的型钢水泥土搅拌墙,其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渠 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技术规程》JGJ/T303和现行上海市工程建 设规范《等厚度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DG/TJ08一2248的 规定,

6.1.1竖向支承桩柱施工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1清除障碍物及场地平整工作。 2完成混凝土硬地坪施工。 3选择合适的支承桩施工机械与施工工艺。 4明确支承柱加工、连接、支承柱插人支承桩方式、调垂和 测垂工艺。 6.1.2竖向支承桩柱的施工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场地宜设置硬地坪,硬地坪厚度宜为150mm~ 2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当需要行走大型吊机时, 宜配置钢筋,并应满足固定支承柱调垂装置的要求。 2单桩施工作业范围内平整度偏差不宜大于10mm。 3地基应满足承载力与变形的控制要求。 6.1.3竖向支承桩桩位测量及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复核测量基准点、水准点及建筑物的基准线,并 米取保护措施。 2桩位放样定位时,宜在硬地坪上敲入钢钉,并用红漆标记 定位三角,标明桩号。 3控制点、水准点等测量标志均应做好保护工作,并做好醒 自标记和记录。 4支承桩柱的中心定位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0mm。 6.1.4竖向支承柱结构可采用钢格构柱、钢管混凝土柱、型钢柱

6.1.5竖向支承柱垂直度偏差应满足设计要求,且不

6.1.6支承柱插入支承桩的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应符

1带栓钉钢管混凝土支承柱插入深度不应小于4倍钢管外 径,且不应小于2.5m。 2未设置栓钉等抗剪措施的钢管混凝土支承柱,插入深度 不应小于6倍钢管外径,且不应小于3m。 3格构柱和H型钢柱插入深度不应小于3m。 6.1.7竖向支承桩施工应根据土质条件、环境保护要求,通过试

6.1.7竖向支承桩施工应根据土质条件、环境保护要求,通过试 成孔来选择合适的成桩工艺及机械,试成孔数量不宜少于2个。

成孔来选择合适的成桩工艺及机械,试成孔数量不宜少于2个。

.2.1当竖向支承桩桩端位于砂土层中且采用回转钻机施工 宜选择反循环成孔与清孔工艺。

6.2.2竖向支承桩桩身范围内存在深厚的粉性土、砂土层

6.2.3竖向支承桩成孔过程中应采取措施控制成孔垂直度

6.2.4竖向支承桩的钢筋笼与支承柱之间的中心偏差应

和柱的垂直度偏差控制要求以及相关构造要求综合确定,且不 小于150 mm

.2.5当支承桩采用旋挖扩底工艺时,在扩底切削前应确认扩

削状态的装置。 6.2.6当支承桩采用桩端后注浆工艺时,应根据桩端地层情况选 用合适的桩端注浆器,注浆管数量、注浆量和注浆压力应符合设 计要求。

6.2.7竖向支承桩的施工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础设计标准》DGJ08一11和《钻孔灌注桩施工标准》DG/TJ08 202的规定。

6.3.1竖向支承柱宜在工厂制作,可分节制作、现场水平拼接。 现场水平拼接时,应采取措施确保竖向支承柱的平直度及精度。 6.3.2竖向支承柱插入方式可采用先插法或后插法,可结合支承 柱类型、施工机械设备及垂直度要求等综合因素确定。

6.3.3竖向支承柱采用先插法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承柱安插到位,调垂至设计垂直度控制要求后,应采取 措施在孔口固定牢靠。 2用于固定导管的混凝土浇筑架宜与调垂架分开,导管应 居中放置,并控制混凝土的浇筑速度,确保混凝土均匀上升。 3钢管内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低于C50时,宜采用高流态 无收缩、自密实混凝土。 4钢管混凝土支承柱内的混凝土应与支承桩的混凝土连续 浇筑完成。 5钢管混凝土支承柱内混凝土与支承桩身混凝土采用不同 强度等级时,施工时,应控制其交界面处于低强度等级混凝土一 侧;支承柱外部混凝土的上升高度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 范《钻孔灌注桩施工标准》DG/TJ08一202的相关要求。 6浇筑钢管内混凝土过程中,应于钢管柱外侧均匀回填碎 石和砂,分次回填至自然地面。

7利用预先理设的注浆管分批次对已回填的支承桩桩孔 行填充注浆,水泥浆注入量不应小于回填体积的20%

行填充注浆,水泥浆注入量不应小于回填体积的20%。 6.3.4竖向支承柱采用后插法施工时,应满足下列规定: 1支承桩混凝土宜采用缓凝混凝土,应具有良好的流动性, 缓凝时间应根据施工操作流程综合确定,且初凝时间不宜小于 36h,粗骨料宜采用5mm~25mm连续级配的碎石。 2应根据施工条件选择合适的插放装置和定位调垂架。 3应控制竖向支承柱起吊时的变形和挠曲,插放过程中应 及时调垂,符合设计垂直度要求。 4钢管柱底部需加工成锥台形,锥形中心应与钢管柱中心 对应。 : 5钢管柱插放、调垂到位后,应复核桩位中心与钢管柱中心 是否吻合,并牢靠固定。 6钢管内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低于C50时,宜采用高流态 无收缩、自密实混凝土。 7钢管内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对钢管柱外侧均匀回填碎 石和砂至自然地面。 8利用预先理设的注浆管对已回填的支承桩桩孔进行填充 注浆,水泥浆注入量不应小于回填体积的20%。 6.3.5竖向支承柱吊放应采用专用吊具,起吊吊点数量和位置应 通过计算确定,起吊变形应满足垂直度偏差控制要求。 6.3.6竖向支承柱在施工过程中应采用专用调垂装置控制定位 垂直度和转向偏差。调垂装置安装应满足支承柱调垂过程中的 精度要求,竖向支承柱宜接长高出地面,高出长度应根据调垂装 置需要确定

1竖向支承桩的垂直度和孔径偏差。 2分节制作时拼接的精度。 3调垂装置的调垂误差,

4混凝土浇注及支承柱四周回填不均匀等因素引起的 误差。

移动调垂固定装置,并应在孔口位置对支承柱采取固定保护 措施。

6.4.2支承柱施工时,应对就位后的支承柱全数进行垂直度

5.4.4支承桩应全数进行成孔检测,内容包括成孔的中心位量 孔深、孔径、垂直度、孔底沉渣厚度,并应采用超声波透射法检 桩身混凝土质量,检测比例不少手50%,超声波管与注浆管宜 开设置,共用时应采用钢管

6.4.5工程地质条件复杂、上下同步逆作法工程、逆作阶段

和变形控制要求高的竖向支承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对支承桩单 竖向承载力进行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1%,且不应少于3根

7.1.1先期地下结构施工时,应预留后期地下结构所需要的施工 措施和连接构造。 7.1.2先期地下结构施工前,应结合地下结构开口布置、逆作阶 段受力和施工要求预留孔洞;施工时,应预留后期地下结构所需 要的钢筋或钢筋接驳器、埋件以及混凝土浇捣孔。 7.1.3逆作施工平台层的场地布置应结合各类施工机械运行通 道和作业区域、材料堆放、加工场地以及排水的施工组织要求 确定。 7.1.4先期地下结构施工前,应确定取土口、材料运输口、进出通 风口及其他预留孔洞。预留孔洞的周边应设置防护栏杆,其平面 布置应综合下列因素确定: 1应结合施工部署、行车路线、先期地下结构分区、上部结 构施工平面布置确定。 2预留孔洞大小和间距应结合挖土设备作业、施工机具及 材料运转确定。 3取土口留设时,宜结合主体结构的楼梯间、电梯井等结构 开口部位进行布置;在符合结构受力情况下,应加大取土口的 面积。 4不宜设置在结构边跨位置。 5不宜设置在结构标高变化处。 7.1.5先期地下结构施工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7.1.5先期地下结构施工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1 复核测量基准线、水准基点,并在施工中进行保护。 2 布置场地内的道路、供电、供水、消防、排水系统。 确定场地的平面布置。 完成围护、地基加固、降水等前道工序。 5地下室的设计图纸已完善并具备施工条件。 7.1.6 先期地下结构设计、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 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GB50204的相关规定

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GB 50204 的相关规定。

候级工 生边 十编制施工万柔。地下水平绍 构的模板应根据水平结构型式和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 备和材料供应等因素确定。

备和材料供应等因素确定。 7.2.2地下水平结构模板形式宜采用排架模板及垂吊模板;在土 质较好的条件下,可采用土胎模加木模板的形式,土胎模应进行 计算。模板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架支撑模板的排架高度宜为1.2m~1.8m,采用盆式 开挖时,周边留坡坡体斜面应修筑成台阶状,且台阶边缘与支承 柱间距不宜小于500mm。 2采用垂吊模板时,吊具须检验合格,吊设装置应符合相应 的荷载要求,垂吊装置应具备安全自锁功能。 3采用土胎模时,应在垫层浇筑后铺设模板系统。 4对于跨度不小于4m的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模板应按 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未作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 1/1000~3/1000,并应根据垫层和土质条件综合确定

SC/T 2046-2014 石鲽 亲鱼和苗种7.2.2地下水平结构模板形式宜采用排架模板及垂吊模机

7.2.3采用排架模板及土胎模施工时,均应设置垫层,垫

7.2.4采用排架模板或土胎模时,下层土方开挖之前应先拆除排 架,并破除垫层

7.2.5地下水平结构施工前应预先考虑后期结构的施工方

1框架柱的四周或中间应预留混凝土浇捣孔,浇捣孔孔径 大小宜为100mm~220mm,每个框架柱浇捣孔数量不应少于 2个,应呈对角布置,且应避让框架梁, :2剪力墙侧边或中间应预留混凝土浇捣孔,浇捣孔宜沿剪 力墙纵向按1200mm~2000mm间距均匀布置。 3后期结构的混凝土浇捣孔宜使用带波纹的PVC管进行 预留。 4柱、墙水平施工缝宜距梁底或板底下不小于300 mm。

7.3.1钢筋混凝土工程的原材料、加工、连接、安装和验收,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 关规定。

7.3.2每批次混凝土浇筑时,应留设

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缝的留设应结合设计要求和后期地下结构施工便利 性要求综合确定。 2对有防水要求的地下结构HG/T 5059-2016 海上石油平台用防腐涂料,应根据主体结构防水要求采 取防水措施。 3在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顶板上预留浇捣孔时,应根据设 计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水构造措施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