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1659-2022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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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4/165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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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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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1659-2022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pdf

2.0.2质量常见问题

住宅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完工后易发生的、常见的、景 使用功能及外观质量缺陷的统称。

problemsinthequalityof residentialprojects 针对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应从设计、材料、施工等环节 采取综合有效地防治方法和措施

3.1.2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应根据住

见问题防治技术措施SN/T 1149-2019 椰子缢胸叶甲检疫鉴定方法,并向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技 术交底。

见问题防治技术措施,并向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进

防治的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

3.1.9住宅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安徽省有关标准的规定及设计要求和本 规程规定。

3.1.10住宅工程中使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

3.1.11组织住宅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及工程竣

3.1.11组织宅工程分部(于 力部)、力坝工程验收及工程峻 工验收时,应将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列入验收内 容,并进行相应跟踪监测。

3.1.1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宜购买住宅工程质量保险。

设单位、施工单位宜购买住宅工

3.2.1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首要责任 人。

3.2.3建设单位应保证合理造价,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不

得擅自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查通过的施工图 设计文件,不得随意压缩住宅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

得擅自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查通过的施

3.2.4建设单位应建立质量回访和质量投诉处理机制,

组织处理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并对造成的 损失先行赔偿。

3.3.1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的质量常见问题防 治技术措施承担设计责任

3.3.1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的质量常见问题防

3.3.2设计单位采取的控制质量常见问题措施应符合本规程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易发生质量常见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应 进行细化设计,绘制相应节点构造详图,并应编制住宅工程质 量常见问题防治设计专篇

3.3.3施工图设计文件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讠

3.3.4设计单位参加分部工程和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对 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 3.3.5设计单位应参与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预防和控制,并 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3.4.1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是质量常见问题

3.4.1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是质量常见问题防治 4

及其实施效果的直接责任人。总承包单位负总责,各分包单位 纳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分包单位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实施方案》应符合设计文件、本规程和相关规定的要求。方案 应包括管理、材料、工艺、施工、实体等方面,并应包括常见问题 防治应达到的质量标准、验收要求和责任要求等。

题防治措施进行施工的工序,应在隐蔽前通知建设、监理等相 关单位到场检查、验收,并在隐蔽验收记录中予以载明

题防治措施进行施工的工序,应在隐蔽前通知建设、监理

措施及实施相关资料,并列入工程资料内容存档。 3.4.7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写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 防治工作总结报告。

3.5.1监理单位对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实施情况

3.5.2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利

3.5.3监理单位应编制《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监王

3.5.3 监理单位应编制《任 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监理实 施细则》,应明确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具体要求、监理要点和监控 措施,同时强化事前控制

强旁站和平行检验,并做好隐蔽工程和有关检验批的质量验收 工作。在分项和分部工程验收、分户验收、预验收、工验收 时,监理单位应重点对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情况进行检查。

冶的实施情况、隐蔽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和评价结果写入工程 质量评估报告。

4.1.1住宅的建筑平面宜规则,避免平面形状突变。当楼板 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宜调整平面形状或采取设置梁等措施使之 形成较规则的平面

4.1.2钢筋混凝土现浇板的设计厚度不宜小于120mm,户内 走道、餐厅、厨房、浴厕、阳台等现浇板的设计厚度不应小于 100mm

4.1.2钢筋混凝土现浇板的设计厚度不宜小于120mm,户内

构;当悬挑长度小于1.5m且需采用悬挑板式结构时,悬挑板根 部厚度不应小于外挑长度的1/10,且不应小于120mm,悬挑板 面的受力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宜在悬挑板底配置抗裂分 布钢筋

度大于2000mm时,板底应配置抗裂分布钢筋,钢筋直径不宜 小于6mm,钢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

度大于2000mm时,板底应配置抗裂分布钢筋,钢筋直径

4.1.5建筑物两端端开间及变形缝两侧的现浇板应设置双层

双向钢筋,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50mm,直径不宜小于8mm;建 筑物屋面现浇板应设置双层双向钢筋网,钢筋间距不应大于 150mm,直径不宜小于8mm

双向钢筋,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50mm,直径不宜小于8mm;建 筑物屋面现浇板应设置双层双向钢筋网,钢筋间距不应大于 150mm,直径不宜小于8mm。 4.1.6当板平面有凹口或洞口时,凹口、洞口周边楼板的板厚 及配筋宜适当加强;在现浇板厚度或板跨急剧变化处、开洞削 弱处等易引起收缩应力集中处,现浇板钢筋间距不应大于

及配筋宜适当加强;在现浇板厚度或板跨急剧变化处、开洞削 弱处等易引起收缩应力集中处,现浇板钢筋间距不应大于 150mm,直径不应小于8mm,洞口削弱处应每侧配置附加钢筋, 并应在板的上表面配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温度收缩钢筋,

4.1.7在房屋各楼层阳、阴角处及较大板块的四角部位应设 置沿两个方向正交、斜向平行或放射状附加钢筋,附加钢筋不 宜少于7Φ10,长度不小于1/3板短跨,且不小1200mm,附加钢 筋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直宜伸过支 座中心线。

时,宜在房屋中部设置施工后浇带,施工后浇带两侧应设置双 层加强钢筋,当建筑长度超规范伸缩缝间距时,应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楼板及墙体开裂

4.1.12现浇板内管线必须布置在上下层钢筋网片之间,并应

4.1.12现浇板内管线必须布置在上下层钢筋网片之间,并应 分散布置、减少叠加,且应沿管线方向在板的上表面增设Φ6双 向间距100宽600mm的钢筋网片,多根管线并排时,增设钢筋 网片的宽度应超出管线每边300mm。

4.1.13不得将给排水管水平埋设在现浇楼板中。

层及以上管线交错叠放,除箱(盒)汇接区域外,平行排布的预 理管线之间净距不应小于50mm,预埋管线在板底和板面方向 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5mm,严禁预理管线布置于钢 筋外侧的混凝土保护层内,管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3倍管径

4.1.15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 酸盐水泥;对大体积混凝土,宜采用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 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对防裂抗渗要求较高的混凝 8

土,所用水泥的铝钙含量不宜大于8%。使用时水泥的温度不 宜超过60℃。不得将不同品种或强度等级的水泥混合使用。 4.1.16骨料。严格控制砂、石的含泥量,砂的含泥量不得超过 3%,石子的含泥量不得超过1%,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 拌制混凝土宜采用坚硬、抗风化性强的中、粗砂,不应采用粉砂 和细砂。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应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 且不应超过钢筋最小净间距的3/4;对实心混凝土板,粗骨料的 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3,且不应超过40mm;当采用泵送 时,尚不应天于输送管径的1/4。颗粒级配应为连续级配,碎石 中的针、片状颗粒含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 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国家标准《用于水泥、砂浆和混 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的要求,禁止矿渣作为 骨料使用。 4.1.17矿物掺合料。粉煤灰必须符合国家Ⅱ级灰的标准,掺 量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15%;矿渣粉掺量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 30%;沸石粉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10%;采用复合矿物掺合料 时,其掺量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30%。掺和料的总量不应大于 水泥用量的30%,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 中的粉煤灰》GB/T1596的有关规定。 4.1.18外加剂。选用外加剂时,应采用减水率高、分散性能 好、对混凝土收缩影响较小的外加剂,其减水率不应低于8%。 4.1.19水。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当使用 混凝土搅拌站中的回收水时,应经过沉淀,去除砂石、泥浆澄清 后方可使用。 4.1.20混凝土配合比应按《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 55规定,根据设计的强度等级、抗渗等级、耐久性及工作性能等 进行配合比设计。

4.1.17矿物掺合料。粉煤灰必须符合国家Ⅱ级灰的标准,掺

4.1.20混凝土配合比应按《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

4.1.20混凝土配合比应按《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规定,根据设计的强度等级、抗渗等级、耐久性及工作性能等 进行配合比设计。

4.1.21预拌混凝土的砂率宜控制在40%以内。

落度在满足施工要求的条件下,尽量采用较小的珊落度。楼 9

板、屋面的混凝土珊落度宜小于120mm;高层建筑混凝土楼板 丹落度根据泵送高度不宜大于180mm,多层及高层建筑底部的 混凝土楼板落度不宜大于150mm。

4.1.24普通强度等级的混凝土水泥用量宜为270kg/m3~ 150kg/m²,高强混凝土水泥用量不宜大于550kg/m。对高强、高 生能和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参与配 合比设计。

4.1.25混凝土供应商提供的混凝土性能指标和相关生产技术 资料应当合格。

4.1.25混凝土供应商提供的混凝土性能指标和相关生产技术

4.1.26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认真编制混凝土工程施工浇筑方 案。现场应有特殊情况下的混凝土施工应急预案和措施。混 凝土初凝期应尽量避开当日高温时段,应避免在大风、雨天天 气下施工。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日稳定低于5℃时,应采 取冬期施工措施。

4.1.29根据工期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模板,保证按规范要求

拆模。后浇带两侧的支撑拆除时间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设 计文件无明确要求时,应待后浇带施工完毕且混凝土强度达到 设计强度和满足能够承担上部荷载要求时方可拆除,模板拆除 前应经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拆除

文 前应经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拆除。 4.1.30现浇板板底钢筋绑扎完成后方可进行管线预理,结束后 方可进行上层钢筋绑扎,严禁同区域钢筋绑扎与管线施工同步。 4.1.31严格控制现浇板的厚度和现浇板中钢筋保护层厚度以 及钢筋间距。混凝土浇筑时应设置板厚标高控制点,严格按照

设计板厚浇筑混凝土,应铺设架空通道,保证钢筋不位移不变 形,并确定专人负责。楼板混凝土浇筑时应搭设可移动周转使 用的楼板钢筋保护措施,防止人为踩踏钢筋;严禁直接在楼板 钢筋上搁置施工机具或堆放工程材料

形,并确定专人负责。楼板混凝土浇筑时应搭设可移动周转使 用的楼板钢筋保护措施,防止人为踩踏钢筋;严禁直接在楼板 钢筋上搁置施工机具或堆放工程材料。 4.1.32现浇板中的线管应分散布置在上下层钢筋网片之间 交叉布线处应采用线盒,线管并排水平埋设在现浇板中,线管 间的最小净距不小于25mm。 4.1.33混凝土浇筑宜一次连续完成,不得随意留置施工缝,对不 同混凝土强度等级交接部位,应按照设计及规范进行施工。 4.1.34在现浇板混凝土初凝前应采用平板振动器进行二次振 捣,在混凝土终凝前进行2次~4次压抹,宜采用机械磨光机抹平。 4.1.35现浇板养护期间,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2MPa时,不得 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0MPa时,不得在现浇 板上堆放建筑材料等重物。 4.1.36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承重结构构件的模板支 搅方能拆除一当设计无目体要时同冬件差拍试件培压强度

1.36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

4.1.37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进行保湿养护,保湿养护可采用 洒水、覆盖、喷涂养护剂等方式。对普通混凝土的养护至少应 持续7d,对添加缓凝剂的混凝土,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及后浇 带混凝土养护至少应持续14d。当日最低温度低于5℃时,不应 采用酒水养护。

要求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当施工荷载所产生的效应比使 用荷载的效应更为不利时,必须经过核算并加设临时支撑。多 个楼层间连续支模的底层支架拆除时间,应根据连续支模的楼 层间荷载分配和混凝土强度的增长情况确定

4.2砌体工程裂缝防治

4.2.1住宅工程的地基基础设计应按《建筑地基基石

4.2.1住宅工程的地基基础设计应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 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进行地基变形计算,并根据规范要求 进行沉降变形观测,对地质条件复杂、变形未稳定的工程应延 长观测周期,直至稳定

4.2.4钢筋混凝土结构住宅工程填充墙,当墙长大于5m时

同基体交接处:外、内墙面应采用热镀锌电焊网(直径 .9mm)或加强型耐碱玻纤网格布抹聚合物砂浆并锚固的加强 带进行抗裂处理,加强带距接缝部位的宽度:内墙每边不应小 于150mm,外墙每边不应小于250mm。楼梯间、人流通道的砌 本填充墙应满铺热镀锌电焊网砂浆面层加强。蒸压加气混凝 土砌块填充墙、轻质隔墙板等易产生裂缝的墙体,应采用满铺 热镀锌电焊网(直径≥0.9mm)或加强型耐碱玻纤网格布抹聚 合物砂浆并锚固的抗裂处理。

4.2.6混凝土墙、柱边门、窗垛小于240mm以及窗间墙小于

4.2.7砌体结构承重墙体或后砌填充墙上大于2.1r

两侧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不天于2.1m宽的洞口,如 窗两侧宜设置混凝土抱框。

4.2.8填充墙体应设置在梁上,不得直接设置在楼板上,不可

4.2.9外露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女儿墙、挂板、栏板、檐口等构

儿墙与主体结构应有可靠拉结、砌体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U1O, 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7.5

4.2.11墙体材料的品种、规格、强度等级等相关性能应符合设

4.2.11墙体材料的品种、规格、强度等级等相关性能应符合设 计要求,应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现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国 家明令禁止、淘汰的产品。

4.2.12砌筑砂浆宜优先选用预拌砂浆,预拌砂浆质量参照《预 拌砂浆》GB/T25181执行。砌筑砂浆使用水泥进场前,应分批 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4.2.13砌筑砂浆采用中粗砂,其申毛石砌体宜选用粗砂,砂的

1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

4.2.15砌筑砂浆中掺加的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

块出釜停放期宜为45d以上(不应小于28d),混凝土小型空心 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砌块进场后,在现场的堆场应 有可靠的防潮、防雨淋措施,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砌筑砂浆宜采 用专用砂浆。

4.2.17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前其含水率应控制在15%以内。

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混凝土多孔砖强度等级不应 低于MU10;砌筑砂浆强度等级顶层不小于Mb10,其他各层不 得低于 Mb7. 5。

4.2.19非承重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

用于外墙的强度等级不低于MU5.0,用于内墙的强度等级不低 于MU3.5;用于外、内墙的专用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分别不得小 于 Mb5 和 Mb3. 5。

4.2.20砌块砌体应分皮错缝搭砌,上下皮搭砌长度不应小于 14

90mm。当搭砌长度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在水平灰缝内设置 不小于2根直径不小于4mm的焊接钢筋网片(横向钢筋的间 距不应大于200mm,网片每端应伸出该垂直缝不小于 300mm)

件的水平和竖向最大间距均不宜大于400mm。叶墙间灰缝的 高差不大于3mm,可调节拉结件中孔眼和扣钉间的公差不大于 1.5mm。 4.2.22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加 气混凝土砌块及蒸压粉煤灰砌块等材料的运输与堆放应避免 磕碰,防止缺棱掉角。进场后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整齐,堆 置高度不宜超过2m,其中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堆置高度不宜 超过1.6m,且不得着地堆放;不同品种的砖、砌块不得混砌。 4.2.23砌筑砂浆宜优先选用预拌砂浆,当采用砂浆搅拌机拌 制时,搅拌时间不少于2min,当掺加外加剂时,搅拌时间不得少 王3min、掺用外加剂时.应先将外加剂按规定浓度溶王水中

牛的水平和竖向最大间距均不宜大于400mm。叶墙间灰缝的 高差不大于3mm,可调节拉结件中孔眼和扣钉间的公差不大于 1. 5mm,

气混凝土砌块及蒸压粉煤灰砌块等材料的运输与堆放应避免 磕碰,防止缺棱掉角。进场后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整齐,堆 置高度不宜超过2m,其中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堆置高度不宜 超过1.6m,且不得着地堆放:不同品种的砖、砌块不得混砌

4.2.23砌筑砂浆宜优先选用预拌砂浆,当采用砂浆搅拌

制时,搅拌时间不少于2min,当掺加外加剂时,搅拌时间不得少 于3min。掺用外加剂时,应先将外加剂按规定浓度溶于水中, 在拌合水投入时投入外加剂溶液,不得直接将外加剂投入拌制 的砂浆中。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混合砂浆必须分别 在拌好后3h和4h内使用完毕,如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 时,必须分别在2h和3h内使用完毕

砖、砌块浇水及含水应符合下列

1常温状态下,烧结砖应在砌筑前1d~2d浇水湿润,含 水率宜为10%~15%,严禁干砖上墙砌筑; 2常温状态下,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应在砌筑前1d 2d浇水湿润,含水率宜为8%~12%,严禁采用干砖或处于 吸水饱和状态的砖砌筑; 3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前与砌筑中均不应浇水,潮 湿的混凝土空心砌块不得进行砌筑; 4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砌块可在砌筑面上适量 酒水;

5当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时,应根据材料特性及专用 砌筑砂浆的要求确定是否浇水及浇水方式。

彻筑砂浆的要求确定是否浇水及浇水方式。 4.2.25砌筑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体灰缝应厚度一致,砂浆饱满,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 明缝、瞎缝和假缝; 2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板底时,应留有30mm~80mm 的空隙,并应留置不少于14d的间歇期,用细石混凝土加膨胀 剂塞实;若采取梳砖补砌时应沿墙方向对称塞砌,斜砖宜为6C 度,两侧和中部三角空隙应用十硬性膨胀砂浆填塞、补砌紧密 坡屋顶卧梁下口的砌体应砌成踏步形,空隙的补砌方法如上所 述; 3当门窗洞上口至梁底距离小于200mm时,门窗过梁应 与结构梁整浇。上料口、施工洞封堵时,顶端应采用细石混凝 土加膨胀剂填实; 4严禁在承重砌体上开凿横槽、斜槽;严禁在已砌筑完成 的门垛、窗间墙上开凿线管槽和接线盒孔洞;如设计上有布置 的,必须在砌筑时预埋或留置孔槽。在砌体上开槽时应采用机 械切割,开槽深度不宜超过墙厚的1/3,且在粉刷前加贴抗裂网 片等抗裂材料; 5宽度大于300mm的预留洞口应设钢筋混凝土过梁,并 且伸入每边墙体的长度应不小于250mm; 6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 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文必须留置的临时间 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7填充墙砌体留置的拉结筋应与原结构有可靠连接,留 置位置应与砌体灰缝相符合,不得弯折使用,若拉结筋为一级 圆钢时,拉结筋末端应有90°弯钩(带肋钢筋,可不设弯钩); 8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常温条件 下的日砌高度应控制在1.4m以内; 9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

4.2.25砌筑方法应符合下列

6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 J。临时施工洞口、施工脚手眼补砌时,灰缝宜用细石混凝 塞,不得用十砖填塞; 10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有关要求: 1)应采用底面朝上反砌法施工; 2)水平灰缝厚度和垂直灰缝宽度应控制在8mm~12mm 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90%; 3)水平灰缝应采用坐浆法满铺小砌块全部壁肋或多排孔 小砌块的封底面;竖向灰缝应采用满铺端面法,即将小 砌块端面朝上铺面砂浆再上墙挤紧,然后加浆插捣密 实,并随砌筑随将灰缝勾成3mm~5mm的凹缝; 4)墙体应对孔错缝搭砌,搭接长度不应小于90mm。墙体 的个别部位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在灰缝中设置拉 结钢筋或钢筋网片,但竖向通缝仍不得超过两皮小砌块: 5)用于承重墙体时严禁使用断裂小砌块; 6)浇灌芯柱的混凝土,宜选用专用的小砌块灌孔混凝土 当采用普通混凝土时,其珊落度不应小于90mm。浇灌 芯柱混凝土,应清除孔洞内的砂浆等杂物,并用水冲 洗;砌筑砂浆强度大于1MPa时,方可浇灌芯柱混凝土 在浇灌芯柱混凝土前应先注入适量与芯柱混凝土相同 的去石水泥砂浆,再浇灌混凝土。 1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非承重墙体的要求: 1)水平灰缝采用铺浆法,一次铺浆长度不得超过两块砌 块的长度,竖向灰缝采用满铺端面法;采用薄层砂浆码 筑法砌筑时,应采用专用粘结砂浆,砌块不得用水浇 湿,其灰缝厚度宜为2mm~4mm; 2)当墙高大于3m时,宜在1.5m墙高处设置50mm~ 100mm厚现浇混凝土板带; 3)砌块的搭砌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的1/3,且不应小于 150mm。墙体的个别部位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在水

平灰缝中应设置2Φ6钢筋或Φ4钢筋网片加强,加强 筋从砌块搭接的错缝部位起,每侧搭接长度不宜小 700mm

4.3.1条板隔墙应编制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度应满足《建 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JGJ/T157的要求;建筑外墙采用条 板隔墙时,应进行详细的抗震节点连接大样设计;条板隔墙长 度超过6m,应设置构造柱。 4.3.2门、窗框板上部墙体高度大于600mm,或门、窗洞口宽 度超过1.5m时,应采用配有钢筋的过梁板或其他加强措施,过 梁板搁置长度不小于100mm。 4.3.3当在条板隔墙上横向开槽、开洞敷设电气暗线、暗管和 开关盒时,隔墙厚度不应小于90mm,开槽长度不应天于条板宽 度的1/2。不得在隔墙两侧同一部位开槽、开洞,其间距应至少 错开150mm;板面开槽、开洞应在隔墙安装完毕7d后进行。 4.3.4轻质条板隔墙的接缝处宜粘贴100mm宽玻璃纤维布 条;在阴阳转角及与结构接缝处,尚应粘贴第二道正交的玻璃 纤维布,玻璃纤维布的宽度宜为200mm。 4.3.5轻质条板隔墙宜安装在楼面梁上 4.3.6轻质条板隔墙与上部主体结构之间宜采用下列柔性连 接措施:

4.3.1条板隔墙应编制深

4.3.2门、窗框板上部墙体高度大于600mm,或门、窗

4.3.3当在条板隔墙上横向开槽、开洞敷设电气暗线

自个 开关盒时,隔墙厚度不应小于90mm,开槽长度不应大于条板宽 度的1/2。不得在隔墙两侧同一部位开槽、开洞,其间距应至少 错开150mm:板面开槽、开洞应在隔墙安装完毕7d后进行。

条;在阴阳转角及与结构接缝处,尚应粘贴第二道正交的玻璃 纤维布,玻璃纤维布的宽度宜为200mm。 4.3.5轻质条板隔墙宜安装在楼面梁上。 4.3.6轻质条板隔墙与上部主体结构之间宜采用下列柔性连 接措施:

1在两块条板顶端拼缝处宜设置U形或L形钢板卡与主 体结构连接; 2条板与结构之间宜留有不小于20mm的缝隙,缝隙宜 采用柔性砂浆填实; 3连接件应采取防腐措施。

.3.7轻质条板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 18

术规范》GB50574和《建筑隔墙用轻质条板通用技术要求》JG T169的规定。

1 不应选择氯氧镁制品条板或非蒸压的泡沫混凝土条板; 2 石膏条板不宜用于湿度较天的房间; 3 单层条板隔墙高度不超过3m时,宜采用整板。 4. 3. 9 条板的主要规格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3单层条板隔墙高度不超过3m时,宜采用整板。 4.3.9 条板的主要规格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条板的长度标志尺寸(L)应为楼层高减去梁高或楼板 厚度及安装预留空间,并宜为2200mm~3500mm; 2条板的宽度标志尺寸(B)宜按100mm递增; 3条板的厚度标志尺寸(T)宜按10mm递增,也可按 25mm递增。 4.3.10对于两侧为凹凸样槽的条板,凹凸样槽不得有缺损,对 接应吻合。 4.3.11对于空心的门框板、窗框板,靠门框一侧应为平口,距 板边不小于120mm范围内应为实心;靠门框和窗框一侧可加 设专用预埋件、固定件与门、窗固定。 4.3.12复合夹芯条板的面板和芯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 标准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面板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无机类板材; 2芯材燃烧性能应为B1级及以上,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GB/T5464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3面层 接牢固无脱食刻曲折多

1条板的长度标志尺寸(L)应为楼层高减去梁高或楼板 厚度及安装预留空间,并宜为2200mm~3500mm; 2条板的宽度标志尺寸(B)宜按100mm递增; 3条板的厚度标志尺寸(T)宜按10mm递增,也可按 25mm递增。 4.3.10对于两侧为凹凸样槽的条板,凹凸样槽不得有缺损,对 接应吻合

4.3.11对于空心的门框板、窗框板,靠门框一侧应为平口,距 板边不小于120mm范围内应为实心;靠门框和窗框一侧可加 设专用预埋件、固定件与门、窗固定

1面板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无机类板材; 2芯材燃烧性能应为B1级及以上,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GB/T5464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3面层与芯层应粘结密实、连接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 及缺损,不得出现空鼓和剥落; 4对于纸蜂窝夹芯条板,芯板应为连续蜂窝状芯材,面密 度不应小于6kg/m²;单层蜂窝厚度不宜大于50mm,当大于 50mm时应设置多层的结构

4.3.14 茶板的接缝处理应在门窗框、官线安装完毕7d后进行。 4.3.15 施工现场轻质条板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条板应侧立放置在平坦、坚实且十燥的地方,条板下应 架空; 2 条板堆放高度不应超过2层; 3 雨天应采取防雨措施。 4. 3. 16 轻质条板隔墙的施工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板材安装部位的顶板、墙、柱面及地面应清理干净,粘 结部位的光滑表面应打毛处理; 2板材开槽切割应采用云石机,板材的打孔应采用电钻: 安装时,不应直接剔凿、敲击

1板材安装部位的顶板、墙、柱面及地面应清理干净,粘 结部位的光滑表面应打毛处理; 2板材开槽切割应采用云石机,板材的打孔应采用电钻; 安装时,不应直接剔凿、敲击

砂浆挤出的方式,挤出砂浆后的缝隙不宜大于5mm,挤出的砂 浆应及时清理。

4.3.20顶板板缝柔性砂浆的封堵宜在楼面恒载基本完成后进行。

4.4.1设计应明确抹灰工程的具体作法、材料要求、构造详图等。 4.4.2抹灰基层表面应设计界面处理剂进行界面处理,基层 抹灰前,基层底宜铺设钢丝网或耐碱玻纤网格布,轻质墙体的 抹灰表面宜满铺一层抗裂耐碱玻纤网格布

4.4.2抹灰基层表面应设计界面处理剂进行界面处理,基层

4.4.3外墙抹灰宜设底层、中层、面层,抹灰应设置分格缝,

4.4.4外墙抹灰水平分格缝宜在窗台、窗眉处设置;垂直分格 缝间距不宜大于3m设置。分格缝的缝宽宜为20mm,缝深宜 为 8mm~10mm,

4.4.5抹灰砂浆以采用预拌探灰砂浆。

级不应小于M10,非采暖地区砂浆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7.5;蒸 压加气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宜为Ma5.0。 4.4.7地下室及潮湿环境应采用具有防水性能的水泥砂浆或 挫防水砂浆

4.4.8变形缝等部位必须采用耐候密封胶封缝。内墙抹灰

QX/T 79.3-2013 闪电监测定位系统 第3部分:验收规定4.4.9抹灰工程使用的水泥宜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

4.4.9抹灰工程使用的水泥宜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 酸盐水泥,水泥的品种、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使用中水泥 质量受不利影响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 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应按复验结果使用。 4.4.10抹灰工程用砂应使用含泥量低于2%、细度模量不小于 2.5的中砂,严禁使用石粉、混合粉,加气混凝土砌块、轻质隔墙 板的抹灰砂浆宜采用专用砂浆。 4.4.11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用于罩面时不应少于

4.4.9抹灰工程使用的水泥宜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 酸盐水泥,水泥的品种、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使用中水泥 质量受不利影响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 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应按复验结果使用。

4.4.10抹灰工程用砂应使用含泥量低于2%、细度模量不小于 2.5的中砂,严禁使用石粉、混合粉,加气混凝土砌块、轻质隔墙 板的抹灰砂浆宜采用专用砂浆。

板的探灰砂浆真采用专用砂浆。 4.4.11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用于罩面时不应少于 30dQJZJ 0008S-2015 济南紫金玫瑰有限公司 阿胶固元糕,使用时石灰膏内不得含有未熟化的颗粒和其他杂质。 4.4.12抹灰基层处理用的界面处理剂,宜选用与墙体材料特 性相匹配的专用界面剂

30d,使用时石灰膏内不得含有未熟化的颗粒和其他杂质

4.4. 13基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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