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3193-2017 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 低压变频传动电控设备 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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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13193-2017 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 低压变频传动电控设备 技术条件.pdf

电控设备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a)环境温度与相对湿度:电控设备的环境温度与相对湿度应符合GB/T3797一2016中5.1.1和 5.1.2的规定。 b)污染等级:矿用防爆型电控设备的污染等级为3级,其他类型电控设备的污染等级为2级。 c)海拔:电控设备安装场地的海拔不得超过1000m。对在海拔超过1000m处使用的电控设 备,有必要考虑介电强度的降低和空气冷却效果的减弱。打算在这些条件下使用的电控设备 建议按照制造厂与用户之间的协议进行设计和使用。 d)安装条件:电控设备均为户内或确室内安装,并位于无显著冲击和振动的地方,电控设备应按 制造厂提供的使用说明书安装。对于垂直安装的电控设备,安装倾斜度不得超过5°。 e)供电电源质量:电控设备的供电电源质量应符合GB/T3797一2016中5.1.6的规定。

5.1.2特殊使用条件

合5.1.1规定的条件应认为是特殊使用条件GB/T 1147.1-2017 中小功率内燃机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电控设备应遵守适用的特殊要求或在制造厂与用 成的专门协议。如果存在这类特殊使用条件的话,用户应向制造厂提出

LJB/T131932017

6.9、6.12的规定。 5.2.4矿用一般型电控设备应符合GB/T12173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文件进行制造和 检验。 5.2.5矿用防爆型电控设备应符合GB3836.13836.4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文件进行 制造和检验。

5.3低压开关设备要求

5.3.1电源进线应是双回路进线,低压开关设备应切换可靠。 5.3.2低压开关设备应符合GB/T14048.1的规定。 5.3.3矿用防爆型电控设备所配置的真空馈电开关、真空电磁起动器应符合GB3836.1~3836.4的 规定。

5.4低压变频传动设备要求

5.4.1低压变频传动设备宜使用再生制动方式,功率大于200kW的不应使用能耗制动方式。 5.4.2低压变频传动设备的过载能力,应满足提升设备过载倍数和过载时间的要求。 5.4.3低压变频传动设备应符合GB/T12668.2和GB/T12668.3的规定。 5.4.4矿用防爆型电控设备所配置的低压变频传动设备应符合本标准5.4.1~5.4.3的要求,并符合GB 3836.1~3836.4的规定,

5.5上位监控设备要求

备在正常工作时所产生的噪声应不大于70dB

空设备的冷却应符合GB/T37972016中6.8的

5.8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

电控设备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应符合GB/T3797一2016中6.4的规定,其中矿用一般型应符合 GB/T12173的规定,矿用防爆型应符合GB3836.3的规定。

5.9绝缘电阻与介电性能

设备中带电回路之间,以及带电回路与裸露导电部件之间,应用相应绝缘电压等级(至少500V 的绝缘测量仪器进行绝缘测量。测得的绝缘电阻按标称电压至少为1000Q2/V。 电控设备的绝缘电阻与介电性能应符合GB/T3797一2016中6.2.3和6.10的规定,其中矿用防爆型 应符合GB3836.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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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矿用防爆型应符合GB3836.1的规定

定,矿用防爆型应符合GB3836.1的规定

5.11电磁兼容性(EMC)

5.13电控设备的功能(性能)及安全

5.13.1.1电控设备应至少配置两套控制核心(每套包括可编程序控制器、测速装置和深度测量装 置),两套控制核心通过实时数据交换,完成相互监控。 5.13.1.2电控设备中的安全回路应采用硬、软件穴余设计和多线制设计。硬、软件安全回路应相互闭 锁,同时动作。 5.13.1.3硬件安全回路至少应具有过卷、变频重故障、操作台急停、制动系统重故障、松绳/尾绳扭结、 信号急停、手柄零位联锁等保护

急停、手柄零位联锁等保护。 .1.4电控设备至少应具有以下运行方式: a)手动操作:接收到信号系统发出的开车信号后,司机右手可操作速度控制手柄,控制提升速度 在最高运行速度范围内连续可调,左手可操作工作闸控制手柄,控制制动油压大小。起动时制 动油压与电动机转矩自动联锁,避免溜车或倒转。运行速度受到井筒中容器所处行程的限制, 容器到达减速点时,系统应自动减速,到达爬行段(接近停车位置)会自动转入爬行,到达停 车点应自动停车。 b)半自动操作:在半自动运行逻辑正常时,接收到井筒中信号系统发出的开车信号后,司机按动 并车按钮一次,PLC控制系统开始按照预设速度图自动控制完成一个提升循环,并自动控制工 作闸。此操作方式应具有自动选择去向、自动确定运行速度、自动控制全程速度、自动停车等 功能。 c)自动操作:在自动运行逻辑正常时,接收到井简中信号系统发出的开车信号后,PLC控制系统 开始按照预设速度图自动控制完成一个提升循环,并自动控制工作闸。此操作方式应具有自动 选择去向、自动确定运行速度、自动控制全程速度、自动停车等功能。司机不需操作,仅需监 视提升设备的运行。 d)检修运行:操作方式与手动操作相同,但最高速度在PLC控制系统中设定为0.5m/s,司机通过 速度控制手柄能够实现0~0.5m/s范围内的速度连续可调。司机可通过工作闸控制手柄控制制 动油压大小,该开车方式可以用于检修钢丝绳等操作。 e)故障开车:当出现局部故障(如某个编码器损坏)时,可通过操作台转换开关,实现故障状态 下的低速开车(速度可调),此时应仍能够满足GB16423和GB20181中所要求的安全保护。 .1.5电控设备应具备提升设备的行程监控和速度监控的功能。 .1.6电控设备应具备GB16423和GB20181规定的各种保护功能。 .1.7电控设备的控制设备应对调速系统实行速度控制与故障监控。 .1.8电控设备应实现与提升设备信号系统之间的信号接口兼容和相互闭锁。 .1.9电控设备的控制设备应能实现与前级馈电开关的闭锁功能。 .1.10电控设备应满足制动系统中液压站和制动器的控制与监控保护要求,或满足已含电气控制 动系统的接口要求,安全回路接口的信号应采用多线制。 .1.11电控设备应具备直接对提升设备辅助设备(如制动油泵、润滑油泵、主电动机风机等)的

5.13.1.4电控设备室少应具有以下运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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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1.12电控设备应具有完备的显示、运行曲线及故障记录等功能,显示记录内容至少应包括: a)提升容器的行程、位置、速度; b)电动机的电流和温度; c)工作闸电流、制动油压: d)润滑油压; e)各种报警、故障与运行状态。

5.13.2.1仅当制动手柄和主令手柄都在零位时,才允许接通安全回路。 5.13.2.2开车信号联锁未收到允许开车信号,应禁止提升设备运行。 5.13.2.3液压站出现过温、阻塞等故障时应有报警显示。完成本次提升后,在未检修好复位前不允许 再次开车。 5.13.2.4润滑站过压、欠压或过温时应有报警显示。完成本次提升后,在未检修好复位前不允许再次 开车。 5.13.2.5主电动机、整流变压器等设备过温时应有报警显示。完成本次提升后,在未检修好复位前不 充许再次开车。 5.13.2.6制动闸间隙超标和弹簧疲劳时应有报警显示。完成本次提升后,在未检修好复位前不允许再 次开车。 5.13.2.7 提升容器过卷时,提升设备只能向过卷的反方向运行。 5.13.2.8当发生安全制动时,液压站制动油泵的电动机应自动停止运行。 5.13.2.9当提升容器到达设计减速点时,应有声光报警,并开始减速。 5.13.2.10提升容器在到达井口或井底规定的距离内时,应解除恒减速制动、二级安全制动,实施一 级安全制动。 5.13.2.11当安全回路断开或电网断电时,应能根据提升容器位置不同分别实施恒减速制动、二级安 全制动或一级安全制动。 5.13.2.12在井口发生过卷或错向时,应立即实施一级制动。 5.13.2.13单绳双筒提升设备在活动卷筒离合过程中,应有防止事故跑车的安全联锁。

5.13.2.1仅当制动手柄和主令手柄都在零位时,才允许接通安全回路。 5.13.2.2开车信号联锁未收到允许开车信号,应禁止提升设备运行。 5.13.2.3液压站出现过温、阻塞等故障时应有报警显示。完成本次提升后,在未检修好复位前不允许 再次开车。 5.13.2.4润滑站过压、欠压或过温时应有报警显示。完成本次提升后,在未检修好复位前不允许再次 开车。 5.13.2.5主电动机、整流变压器等设备过温时应有报警显示。完成本次提升后,在未检修好复位前不 充许再次开车。 5.13.2.6制动闸间隙超标和弹簧疲劳时应有报警显示。完成本次提升后,在未检修好复位前不允许再 次开车。 5.13.2.7 提升容器过卷时,提升设备只能向过卷的反方向运行。 5.13.2.8当发生安全制动时,液压站制动油泵的电动机应自动停止运行。 5.13.2.9当提升容器到达设计减速点时,应有声光报警,并开始减速。 5.13.2.10提升容器在到达井口或井底规定的距离内时,应解除恒减速制动、二级安全制动,实施 级安全制动。 5.13.2.11当安全回路断开或电网断电时,应能根据提升容器位置不同分别实施恒减速制动、二级安 全制动或一级安全制动。 5.13.2.12在井口发生过卷或错向时,应立即实施一级制动。 5.13.2.13单绳双筒提升设备在活动卷筒离合过程中,应有防止事故跑车的安全联锁。 5.13.2.14只有当必要的辅助设备按顺序全部投入正常运行并且安全回路接通后,提升设备才可运行。

在电控设备发生下列情况时,安全回路应可靠分断,实施可靠的安全制动,并具有事故信号声 和记忆: a)过卷保护: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终端停车位置(或出车平台)0.5m,应同时具有软件过卷保 硬件过卷保护; b)等速过速保护:提升速度超过最大速度15%: c)减速过速保护:在减速阶段速度超过限定速度10%; d)2m/s定点过速保护:提升设备运行在减速段到达终端定点限速位置时速度超过2m/s; e)错向保护:提升设备实际运行方向与给定的不一致; f)松绳保护:缠绕式提升设备的钢丝绳松弛超过规定值; g)尾绳扭结保护:摩擦式提升设备的尾绳扭结; h)满仓保护:箕斗提升的井口料仓仓满; i)液压站油压过高保护:液压站油压过高: i)液压站残压过高保护:液压站残压过高:

在电控设备发生下列情况时,安全回路应可靠分断,实施可靠的安全制动,并具有事故信号声光报 #和记忆: a)过卷保护: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终端停车位置(或出车平台)0.5m,应同时具有软件过卷保护和 硬件过卷保护; b)等速过速保护:提升速度超过最大速度15%: c)减速过速保护:在减速阶段速度超过限定速度10%; d)2m/s定点过速保护:提升设备运行在减速段到达终端定点限速位置时速度超过2m/s: e)错向保护:提升设备实际运行方向与给定的不一致; f)松绳保护:缠绕式提升设备的钢丝绳松弛超过规定值; g)尾绳扭结保护:摩擦式提升设备的尾绳扭结; h)满仓保护:箕斗提升的井口料仓仓满; i)液压站油压过高保护:液压站油压过高: i)液压站残压过高保护:液压站残压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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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传动系统故障保护:低压变频传动设备发生过电压、欠电压、过载、过电流、短路、断相 故障; 1)电动机堵转保护:电动机堵转; m)溜车保护:在提升设备运行时,低压变频传动设备无转矩输出; n)离合器失效保护(双筒提升设备):双筒提升设备在正常工作时,离合器脱开; o)位置差保护:两台编码器产生的位置信号相差一定值; p)速度差保护:编码器速度信号、测速机速度信号与变频传动系统反馈速度信号相差一定值; q)并筒开关保护:开关动作出现错误; r)钢丝绳滑绳保护:在多绳摩擦式提升设备系统中,钢丝绳速度与卷筒速度相差一定值 s)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深度指示器失效; t)主回路或控制回路交流供电电源断开及异常; u)操作台紧急停车按钮按下: v)信号系统、装卸载系统、防跑车系统发出紧急停车信号。 上述保护中,a)~d)应具有至少两套独立的保护装置,其保护节点应分别接入不同的安全回路

6.2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试险

电控设备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试验按照GB/T3797一2016中7.5的规定进行。

6.3外壳防护等级试验

电控设备的外壳防护等级试验按照GB/T3797一2016中7.4的规

测量时,使用的绝缘电阻表的电压等级应根据设备的额定工作电压而定。应用电压至少为500V的 绝缘测量仪器进行绝缘测量。 电路与裸露导电部件之间的绝缘电阻按标称电压应至少为10002/V。 试验时,对于不能承受所规定的绝缘电阻表电压的元件(如半导体元件、电容器等),试验时应将 其短接。水冷设备应在无水情况下测量。

的介电性能试验按照GB/T37972016中7.13自

6.6保护电路有效性试验

电控设备的通电操作试验按照GB/T3797一2016中7.10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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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电控设备连续运行试验可在安装现场或模拟测试环境(电动机对拖台、陪试模 进行。

6.8.2按正常运行方法依次进行如下运行试验,每种运行方式至少试验1次:

a)故障开车运行方式:全程正、反向运行; b)检修运行方式:全程正、反向运行; c)手动运行方式:按速度图正、反向运行; d)自动或半自动运行方式:按速度图正、反向运行 试验过程中观察操作台的操作、指(显)示器件、声光信号、上位监控机的显示和记录是否符合本 标准的规定。 一中名的达体二仁生

6.9功能(性能)及安全试验

电控设备的功能(性能)及安全试验可在安装现场或模拟测试环境(电动机对拖台、陪试模批 下进行。试验时,提升设备在空载、轻载、半载直至额定负载下,依据提升设备工艺要求运转 是否符合5.13的要求。

备的温升试验按照GB/T3797一2016中7.14的

6.11电磁兼容性(EMC)试验

控制设备的振动试验按照GB/T3797一2016中7.3.5的规定进行。

电控设备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2.1电控设备须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时应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2.2出厂检验项目为5.2~5.5、5.8、5.9和5.13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产品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 b)产品结构、工艺或材料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c)产品正常生产时每隔三年进行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GB/T 29076-2021 航天产品质量问题归零实施要求,产品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 b)产品结构、工艺或材料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c)产品正常生产时每隔三年进行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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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f)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 7.3.2型式检验应包括本标准的全部要求。 7.3.3型式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1台进行,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应 加倍抽样进行复检,若仍有不合格项,则该型号电控设备型式检验不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标牌上应至少标明以 下内容: a)产品名称和型号; b)制造厂(生产厂)名称和地址 c)主要技术参数; d)制造日期和出厂编号; e)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8.2.1电控设备的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包装的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8.2.2随同产品提供的下列文件应一起装入包装箱内:

B.2.1电控设备的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包装的图示标志应符合GB/

a)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原理图(原理、接线、分柜、布置图,程序盘); d)备(附)件一览表; e)装箱清单

到强然 振动GA/T 1470-2018 安全防范人脸识别应用分类,并应防止雨雪侵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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