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01∕T 39-2018 成都市医院安全管理及等级划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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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01∕T 39-2018 成都市医院安全管理及等级划分规范.pdf

4.2.2.2应确保从业人员及时获取制度文本。

4.2.2.3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目标管理; 安全管理责任制 安全管理投入; 一安全管理信息化; 一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管理; 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 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职业病危害防治; 宣传教育和培训管理; 医院感染管理;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设施设备及运行控制管理; 一消防安全管理; 一特种设备管理; 治安保卫管理; 危化品安全管理; 应急管理; 事故管理; 绩效评定管理

4.2.3.1结合国家行业规范岗位特点以及作业安全风险与职业病防护要求,编制齐全适用 噪作规程。 4.2.3.2将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员工,员工掌握相关内容。

2.4.1应建立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GB/T 30202.3-2013 脱硫脱硝用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 第3部分 耐磨强度、耐压强度,明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编制、评审、发布 用、修订、作废以及文件和记录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 2.4.2对主要安全管理资料实行档案管理,至少包括以下类别:

一目标考核; 责任制考核; 安全会议记录; 培训记录; 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检查和整改记录; 医院感染管理; 设施设备及运行控制安全管理; 一消防安全管理; 一特种设备管理; 一治安保卫管理; 危化品管理; 安全风险管理; 应急管理; 事故管理; 绩效评定。

4.2.4.3各类文件档案至少保存3年,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4.2.4.4应每年至少评估1次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适宜性、有效 生和执行情况。 4.2.4.5应根据评估结果、安全检查情况、自评结果、评审情况、事故情况等,及时修订安全管理 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2.4.3各类文件档案至少保存3年,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4.3.1教育培训管理

4.3.1.1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培训大纲、内容、时间应满足有 关标准的规定。 4.3.1.2应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 划,并保证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源。 4.3.1.3应如实记录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对培训效果 进行评估和改进

4.3.2人员教育培训

4.4.1建(构)筑物

4. 4. 2感染管理

4.4.2.1感染监测

4.4.2.1.1制定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包括年度计划总结和中长期规划。 4.4.2.1.2感染监测管理与要求应符合WS/T312的规定。 4.4.2.1.3建立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与通报制度。 4.4.2.1.4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包括100张)的医院有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感染 管理部门。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下的医院有指定分管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 4.4.2.1.5新建或未开展过医院感染监测的医院,先开展全院综合性监测,监测时间不少于2年, 已经开展2年以上全院综合性监测的医院开展且标性监测,且标性监测持续时间连续6个月以上。

4.4.2.2清洁与消毒

4.4.2.2.1应建立消毒卫生工作的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4.4.2.2.2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医疗器材、治疗用水、防护用品、消毒剂、消 毒器械等消毒卫生应符合GB15982的要求。 4.4.2.2.3候诊室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4.4.2.2.4消毒剂由医院统一采购,购入时索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 安全评价报告》等证明文件,建立进货验收和出入库登记账册。 4.4.2.2.5医用织物自行洗涤应分区管理,符合环保要求。医用织物洗涤外包应与有资质的机构签 订协议,加强质量验收和反馈。

4.4.2.3医疗废物处理

4.4.2.3.6应与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

4.4.3设施设备管理

4. 4. 3. 1基本要求

4.3.1.1应对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台账。 4.3.1.2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设施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做好记录。 4.3.1.3针对高温、高压、低温和使用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质的高风险设备,建立运行 检、保养和处置的专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的运行状态。

4.4.3.2消防安全

4.4.3.2.1使用、开业前依法应向消防部门申报的,或改建、扩建、装修和改变用途依法应报经消 防部门审批的,应事先向当地消防部门申报,办理行政审批手续。 4.4.3.2.2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安全疏散设 施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火灾隐惠整改制度:用火、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灭 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 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4.4.3.2.3应组建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场所从业人员数量的30%。 4.4.3.2.4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每月不宜少于一次。消防安全 例会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议程,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 4.4.3.2.5应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每日夜 间防火巡查不应少于2次;防火检查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单位应每 月一次)。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 名。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4.4.3.2.6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 4.4.3.2.7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在使用和营业 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 环时应及时维修、更换: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各楼层的明显位 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4.4.3.2.8建筑四周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不 得设置影响消防扑救或遮挡排烟窗(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等障碍物。 4.4.3.2.9应与消防设备生产厂家、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企业等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消防设 施维修、保养合同。 4.4.3.2.10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应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建筑消防设施的电源开关、管理阀门, 均应处于正常运行位置,并标示开、关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应采取铅封、标 识等限位措施;对具有信号反馈功能的阀门,其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及其相关 设备电气控制柜具有控制方式转换装置的,其所处控制方式宜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4.4.3.2.11不应擅自关停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时发现故障,应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 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消防系统的,应有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并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 消防设施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4.4.3.2.12不应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和消防设施、降低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建筑内部装修不 应改变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的数量及其净宽度,影响安全疏散畅通。 4.4.3.2.13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室外消火栓 不应理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4.3.2.14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 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消防部门备案。属于火灾高危的医院应每年按要求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进行一次全面评估。 4.4.3.2.15消防控制值班室实行每日24h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 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4.4.3.2.16消防控制值班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应具备消 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完整的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资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控制室 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4.4.3.2.17发现火灾隐惠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人员。对消防部门责令 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惠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 防机构。

4.4.3.2.19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4.4.3.2.20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台账,明确安全责任人、防范措施。 4.4.3.2.21消防设施应登记造册,并建立灭火器分布统计台账,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

4.4.3.2.19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4.4.3.3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应符合TSG08的规定,主要有: 按相关要求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员和作业人员: 建立并且有效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含应急预案)以及操作规程; 使用取得生产许可、经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 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一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及技术档案; 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 特种设备有明

4. 4. 3. 4 电力系统

4.3.4.1应制定电力系统管理制度。 4.3.4.2电力系统的运行管理应符合WS434的规定。

4.4.3.4.3变配电室满足以下要求

配电房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配电房操作票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巡视检查制度、 配电房管理员职责、值班人员职责、配电班班长职责、配电房安全操作规程、停电应急预案、工器 具管理制度、治安消防管理制度、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安全保卫制度等上墙; 有现场记录,至少包括值班记录、安全培训记录、两级安全检查台账等; 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操作面应铺设绝缘胶垫; 电缆穿线孔等应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 一一设置警示标识,出入口设置挡板; 专人24h值班时值班人员不得少于2人,无人值守时2小时巡检1次:

一一配置电工用器,并定期检验。 4.4.3.4.4定期对高压设备、低压设备、变压器、运行的电力电缆进行巡视, 4.4.3.4.5电力系统所有计划性停电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停电科室,并要求其科室负责人签字确 认。 4.4.3.4.6应配置双电源,并对其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存记录,

4.4.3.5中央空调系统

4.4.3.5.1应结合本单位中央空调系统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4.4.3.5.2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应符合WS488的规定。 4.4.3.5.3委托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机构对中央空调系统的安全附件进行检验。 4.4.3.5.4中央空调系统的卫生检测每年至少开展1次,卫生质量符合GB15982及GB50365的规 定,其他卫生指标符合WS394的规定。 4.4.3.5.5有值班、设备运行、安全检查、维护保养、系统清洗消毒、事故分析及其处理等记录, 4.4.3.5.6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人员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4.4.3.5.7空调主机房内张贴中央空调运行管理制度。 4.4.3.5.8风管检查周期每两年不少于1次,空气处理设备检查周期每年不少于1次。开放式冷却 塔每年清洗不少于1次,空气净化过滤材料应每6个月清洗或更换1次,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 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1次

4.4.3.6污水处理系统

4. 4. 3. 7 二次供水

4.4.3.7.1二次供水运行管理应符合WS436的规定。 4.4.3.7.2取得二次供水的卫生许可证,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并取得健康证。 4.4.3.7.3管理人员每周对二次供水的设备进行不少于5次的安全巡视。 4.4.3.7.4对二次供水的日常管理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设备运行、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值班、 交接班、巡视维护、故障处理、安全检查等。 4.4.3.7.5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每年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不少于1次的清洗消毒,并对水质进行 检验。 4. 4. 3.7.6 二次供水机房应锁闭,设施周围保持环境整洁,不堆放有毒、有害及易腐物品

4.4.4.1危险化学品库应符合安全标准的要求。 4.4.4.2有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4.4.4.3设专用的存储场所,由专人负责管理。专职人员经培训上岗,剧毒品保管人员经过有资质 单位的培训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4.4.4.4医用气体系统主要设备运行管理应符合WS435的要求。 4.4.4.5 易制毒和剧毒化学品的管理执行“五双”制度, 4.4.4.6记录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包括时间、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余量、领取人等内容。 4.4.4.7存储场所外设置物品名称、特性、数量及灭火方法标识牌。 4.4.4.8运输过程中,选择有资质和专业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运送

4. 4 5. 1人防

4. 4. 5. 2物防

4.4.5.2.1四周有封闭式的实物屏障、照明设施、警戒标志,进出口有固定门岗,包括岗亭并配备 橡胶棒、应急灯等用品。 4.4.5.2.2重要目标出入口、四周界围墙等应有符合标准要求的照明设施。 4.4.5.2.3安全保卫部门配备安全防护装备,

4.4.5.3.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符合GB50348的相关要求,技防系统开工审核、竣工审验、行 政许可决定书及技术审验报告, 4.4.5.3.2在医院重要部位安装带有200万以上像素高清彩色摄影机的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硬 盘保存不少于90天,时差不能超过30s。 4.4.5.3.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配置备用电源。备用电源应保证断电后,入侵报警系统工作时间不 少于8h,视频监控系统正常工作不少于1h。 4.4.5.3.4设立安防监控中心,统一管理医院技防系统的安全信息,

4.4.6.1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

4.4.6.1.1应事先分析和控制医院设备设施、场所、作业活动等存在的安全

4.6.1.1应事先分析和控制医院设备设施、场所、作业活动等存在的安全风险。

4.4.6.1.2应对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破主作业、吊装 作业、盲板抽堵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 作业许可包含安全风险分析、安全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处置等内容。 4.4.6.1.3应对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条件等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4. 4.6.2作业行为

4.4.6.2.1应对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4.4.6.2.2应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岗位安全风险相适应的、符合GB/T11651规定的个体防护装备与 用品,并监督、指导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佩戴、使用、维护、保养和检查个体防护装备与用 品。

4. 4. 6. 3 相关方管理

4.4.6.3.1将项目委托给有资质的承包及服务外包方。 4.4.6.3.2与承包及服务外包方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职责和劳务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要 求。 4.4.6.3.3建立承包及服务外包方台账,收集承包及服务外包方的特种设备、特种作业、建筑施工 等单位和人员信息,登记相关资质情况、工作人员名单。 4.4.6.3.4定期对承包及服务外包方的服务和作业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4.4.6.3.5安全管理机构会同承包及服务外包方主管部门,每年年底应对承包及服务外包方进行年 度安全绩效考核,保存考核记录。年度安全考核不合格的承包及服务外包,应要求其限期整改。

4.4.7.1基本要求

4.4.7.1.1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 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 4.4.7.1.2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设置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符合GBZ1的规定。涉 及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贮存的医院,应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为接触放射线的从业人 员佩带个人剂量计。 4.4.7.1.3应确保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作业场所与生活区、辅助生产区分开,作业场所不应住人; 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工作场所与其他工作场所隔离。 4.4.7.1.4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特殊情况应急后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 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并存档。对检查结果异常的从业人员,应及时就医,并定期复查。医院 不应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应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 员从事禁忌作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应符合GBZ188的规定。 4.4.7.1.5各种防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建立台账,并有专 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维护和更换。 4.4.7.1.6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每年至少对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进行1次危害因素检测

4. 4.7.2职业病危害告知

4.4.7.2.1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申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 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4.4.7.2.2按照有关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只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 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 所,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高毒作业场所应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 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应符合GBZ/T203的 舰定

.4.7.3职业病危害电

4. 4.7.4 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4.4.7.4.1应改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条件,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不超过GBZ2.1、GBZ2.2 规定的限值。

规定的限值。 4.4.7.4.2应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并保存监测记录。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应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定期检测,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的职业病危害因 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3年至少进行1次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4.4.7.4.3定期检测结果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 务机构提出的整改建议,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立即进行整改。整改 落实情况应有明确的记录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备查

4.4.8.1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场所的安全风险特点,在有重大危险源、较大危险因素和严重职业 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置明显的、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警示标志的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应分别符合GB2893和GB2894的规定,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应符合 GB5768(所有部分)的规定,消防安全标志应符合GB13495.1的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 标识应符合GBZ158的规定, 4.4.8.2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应标明安全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 法、应急措施等内容;在有重大隐惠的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5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4. 5.1安全风险管理

4.5.1.1安全风险辨识

安全风险辨识范围应覆盖 并考虑正常、异常、紧急3种状态及过去 在和将来3种时态。安全风险辨识采用 和程仔, 且与现场实际相符

4. 5. 1. 2 安全风险评估

5.1.2.1应选择合适的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定期组织全员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 的识别、分析和评价。在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时,至少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三个方面的可能

和严重程度进行分析,并按照有关规定对风险源进行评估、分级,确定重大风险源。涉及危险化学 品储存的医院应按照GB18218的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评估和管理。 4.5.1.2.2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医院,应按规定委托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安全评价。

4.5.1.3安全风险控制

4.5.1.3.1应选择工程技术措施、警示标识、管理控制、个体防护措施等对安全风险进行控制。 4.5.1.3.2应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经营状况等,确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等级,对其进行分级分 类管理,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4.5.1.3.3应将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告知相关从业人员,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 业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风险,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4.5.1.3.4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档案,对安全风险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和归档。

4.5.1.4变更管理

应制定变更管理制度。变更前应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制定控 施,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告知和培训相关从业人员。

4.5.2重大危险源管理

5.2.1应当对确认的重大风险源(含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对危险 品重大危险源进行备案。 5.2.2应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制定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

4.5.3隐患排查治理

4.5.3.1隐患排查

理和防控责任制,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实行隐患闭 环管理。 4.5.3.1.2应组织制定各部门、岗位、场所、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隐患排查的时限, 范围、内容、频次和要求,并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 4.5.3.1.3应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不同方式进行隐患 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记录,建立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 治理。

4. 5. 3. 2隐患治理

4.5.3.2.1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进行及时治理。 4.5.3.2.2应按照责任分工立即或限期组织整改一般隐患。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隐患 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应急 预案。 4.5.3.2.3医院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监控防范措施,

4.5.3.3验收与评估

隐患治理完成后,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验收。重大隐患治理完成后,医院 应组织本医院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或委托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管理提供服务的机 构进行评估。

4.5.3.4信息记录、通报和报送

5.3.4.1应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至少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 人员通报。

业人员通报。 4.5.3.4.2应运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对隐患排查、报告、治理、销账 等过程进行电子化管理和统计分析,并按照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定期或实时报送 隐惠排查治理情况

应根据经营状况、安全风险管理及隐惠排查治理、 事故等情况,运用定量或定性的安全生产预 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医院安全状况及发展趋势的安全预测预警体系。

4. 6. 1应急准备

4.6.1.1应急救援组织

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与医院安全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612应急预案

4. 6. 1. 2应急预案

6.1.2.1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制定符合GB/T29639规定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针对 风险较大的重点场所(设施)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编制重点岗位、人员应急处置卡。 6.1.2.2根据有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6.1.2.3定期评估应急预案,并进行修改和完善。

4.6.1.3应急设施、设备、物资

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特点, 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 立管理台账,安排专人管理,并定期检 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4. 6.1.4应急演练

应按照AQ/T9007的规定定期组织各部门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按照AQ/T9009的规定 进行总结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和演练时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4. 6. 2应急处置

事故后,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开展事故救援

寸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医院应每年对危险物品进行1次应急准备评估 故管理

应对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医院应每年对危险物品进行1次应急准备评估。

4.7.1.1建立事故报告程序FZ/T 90109-2011 纺织机械电气设备 电气图形文字符号,明确事故内外部报告的责任人、时限、内容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 程序报告发生的安全事故。 4.7.1.2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4.7.1.3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4. 7.2 调查和处理

4.7.2.1应建立内部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行业标准和国际通行做法,将造成人员 夯亡(轻伤、重伤、死亡等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和财产损失的事故纳入事故调查和处理范畴。 4.7.2.2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查 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波及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 4.7.2.3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应吸取 的教训、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4.7.2.4应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发生类似 事故。 4.7.2.5应根据事故等级,积极配合有关人民政府开展事故调查

4.7.3.1应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医院内部发生的事故和未遂事 故纳入本医院事故管理。 4.7.3.2应按照GB6441、GB/T15499的有关规定和国家、行业确定的事故统计指标开展事故统计 分析。

4.8.1.1对安全管理目标完成情况、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安全管理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等安全管理 绩效评定每年至少开展1次DB21T 2732-2017 森林防火技术规程,并形成评定报告。若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变化的应重新评定。 4.8.1.2应根据评定及时发现管理过程中的存在问题,制定预防控制措施,并纳入下一年的工作实 施计划。

居评定结果,对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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