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BMCA014-2020 室内空气污染治理服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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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BMCA014-2020 室内空气污染治理服务规范.pdf

希望治理后达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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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业务员与客户协商以下事项: a)预约委派专业检测人员上门检测勘察的时间。 b 检测勘察需要客户配合的工作,例如,检测前需要关闭门窗的时间等。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 7.1.7业务员应做好详细的业务接待记录。 7.1.8业务员将业务接待记录的复制件签字后,转给检测勘察人员YY 1081-2011 医用内窥镜 内窥镜功能供给装置 冷光源,并且将原件存入档案

7.1.6业务员与客户协商以下事项

7.2检测勘察人员现场勘察

.2.1检测勘察人员接到业务员转给的检测勘察任务以后,联系客户: a)确定上门检测勘察的具体时间; b)说明需要客户预先做好的准备工作。 7.2.2检测勘察人员携带检测仪器、设备和勘察用具,按时上门检测勘察。 7.2.3勘察检测的温度、湿度条件见表2。

表2检测温度湿度条件表

7.2.4检测勘察人员检测污染的种类和强度。 7.2.5检测勘察人员与客户一起,勘察、分析、判断污染源的种类和污染源释放污染的强度。 7.2.6检测勘察人员应做好较详细的记录。 7.2.7检测勘察人员根据检测勘察的结果,建议采取的污染治理方案和大概的治理费用。 7.2.8建议采取的污染治理方案应包括治理原则、治理项目、治理的区域、治理方法、治理时间、预期效 果、持久效果和验收检测方案等。 7.2.9如果客户接受建议采取的污染治理方案和大概的治理费用,检测勘察人员带回建议采取的污染 治理方案,收取勘察检测的费用,并且约定污染治理合同签订的时间和地点。 7.2.10如果客户不能接受建议采取的“污染治理方案”和大概的治理费用,检测勘察人员可以根据客 卢的意见,修改建议采取的“污染治理方案”和大概的费用。 7.2.11如果客户接受修改后的污染治理方案和大概的治理费用,检测勘察人员带回修改后的污染治 理方案,并且约定“污染治理合同”签订的时间和地点 7.2.12如果客户最终不能接受修改后的污染治理方案和大概的治理费用,检测勘察人员收取勘察检 测费用后,结束此客户的污染治理工作。

7.3签订污染治理合同(参见附录F)

7.3.1明确治理原则,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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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污染源治理; c)综合污染治理; d)品质改进等。 7.3.2明确治理污染的种类。例如,甲醛、TVOC、苯、甲苯、二甲苯、氨、PM2.5、臭氧、二氧化硫、二 氮、二氧化碳、氢、微生物等。 7.3.3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7.3.4明确治理的区域。例如,房间个数、空间高度、房间编号、房间面积,辅助区间个数、空间高度 间编号、区间面积等。 7.3.5明确治理方法和使用的设备、器材、药剂等。 7.3.6 明确治理效果。 7.3.7 明确持久效果。 7.3.8 明确治理所需要的时间。 7.3.9 明确治理完成的时间。 7.3.10 明确验收检测单位,参见附录G~附录I。 7.3.11 明确验收方案。验收技术要求可以参照GB/T18883一2002或GB50325一2020。 7.3.12 明确违约责任。 7.3.13 明确需要委托方配合的工作。 7.3.14 明确规定,在污染治理过程中,治理方如果损坏委托方的物品,应按照评估价格赔偿 7.3.15 明确规定,委托方没有特别声明的高价物品,如果被治理方损坏,应按照普通物品价格赔赏 7.3.16 明确规定,在污染治理过程中,委托方如果损坏治理方的物品,应按照评估价格赔偿。 亿.3.17 明确规定治理服务费的数值和付款方式

7.4.1治理服务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技术标准。 7.4.2治理服务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原则。 7.4.3治理服务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粉尘、废气、噪音、振动、光辐射等,及其可能造成的 危害。

7.4.1治理服务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技术标准。

尽可能从室内移出可能会受到影响的物品。 对于不能从室内移出的物品,应该采取保护措施。 尽可能移出或取走室内贵重物品。 d) 对于不能取走的室内贵重物品,应该向治理方说明,提请治理方重点保护。 e) 提前转移室内与施工无关人员。 7.4.5治理工作开始之前,治理方应该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应对现场装潢、设备和物品采取保护措施。

7.4.5治理工作开始之前.治理方应该

a)应对现场装潢、设备和物品采取保护措施。 b 应按操作流程、操作工艺、重点部位进行先后施工安排。 7.4.6委托方如果对于完成准备工作有困难,可以通过甲、乙双方协商,由治理方代委托方进行。所需 要的费用,申、乙双方协商,委托方另外支付给治理方。要求如下: a 委托方应该向治理方说明室内贵重物品的种类、数量、性质、保护方法等。 b 必要时贵重物品可以申请保险公司保险。 7.4.7治理方应该在合同规定的期间内,完成委托方室内空气污染治理工作

7.4.8治理方施工完成后,应拆除施工设施、清理现场,恢复治理前状态, 7.4.9治理方施工人员应进行自查自检, 7.4.10自检合格后,通知检测单位进行验收检测。 7.4.11检测人员应该在规定时间之内,完成检测工作

8室内空气污染治理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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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污染治理工作完成以后,依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治理后的检测。 8.2甲、乙双方根据检测结果,确认治理效果是否达到合同要求。 8.3 如果治理效果已经达到治理合同要求,即表示完成治理任务。 8.4 如果有的污染项目未达到合同要求,治理方可以进行补充治理。 8.5 补充治理后,对补充治理项目进行检测。 8.6 补充治理项目的检测费,按照补充治理项目数与总治理检测项目数的比例计算。 8.7 补充治理项目的检测费,由治理方承担 8.8 根据补充治理项目的检测结果,确定治理效果是否达到合同要求。 8.9 如果补充治理后的治理效果,已经达到治理合同要求,即表示完成治理任务。 8.10如果补充治理后的治理效果,仍然达不到治理合同要求。 8.11 根据未达到治理合同要求的项目数与总治理项目数的比例,扣除治理费用。 8.12如果在治理过程中,委托方物品受到损坏,应分清损害责任。如果是治理方的责任,治理方应根 据损害的程度,进行赔赏。 8.13如果在治理过程中,治理方物品受到损坏,应分清损害责任。如果是委托方的责任,委托方应根 据损害的程度,进行赔赏。 8.14治理结束时,治理方请委托方填写污染治理评价表,格式见表3

8.15如果治理合同中规定了持久有效期,根据合同规定的月数,到时再次检测。 8.16如果再次检测结果,达到合同规定的持久有效期的技术要求,则认为治理持久有效。 8.17如果再次检测结果,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持久有效期的技术要求,则治理方应该根据未达到技术要 求的项目数与总治理项目数的比例的70%治理费,退还给委托方。 8.18为验证治理是否持久有效而进行的再次检测费.由委托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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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污染治理单位应任命仪器管理员

仪器、设备的保管、维护、修理和检验制度

A.2仪器管理员全面负责单位的仪器、设备的保管、维护、修理和检验工作。 A.3仪器管理员应熟悉单位仪器、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特点、量程、精确度、使用方法、保管方法、维 护方法、注意事项、检验方法和简单的修理等。 A.4仪器、设备应安全可靠。例如,电源一般应该有接地线、机壳与电源火线之间的绝缘电阻应该不小 于20MQ A.5检测仪器的不确定度应满足检测不确定度的要求。 A.6检测仪器一般需要经过专业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且在有效期内,方可使用。 A.7未经过专业的计量机构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应与经过专业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仪器、设 备进行检测比对,而且,比对的结果应在允许的误差范围之内。 A.8仪器、设备应保持清洁,定期维护。 A.9一般仪器、设备的机壳,可以用挤干水分的干净的湿抹布擦洗。精密仪器和部件,可以用纱布或丝 绸类布,沾酒精或乙醚等溶剂,挤干后擦洗。但是需要试用,注意防止溶剂溶解部件的标记(有特殊要求 的仪器、设备或部件,按特殊要求处理)。 A.10仪器、设备存放时,应保持在温度适中、湿度较低、振动较小的环境中(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设备, 按特殊要求保管)。 A.11仪器、设备部件应放置有序、适当固定,防止撞击损伤。 A.12仪器、设备长期不用应定期运行保养。一般每月运行保养一次,每次运行1h左右。 A.13仪器、设备进、出库房和使用,都应记录时间和经办人。 A.14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本单位不能排除时,应及时送专业修理单位修理。 A.15仪器、设备修理后,应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A.16进行检测之前,应检查仪器、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A.17仪器、设备需要注意防水、防电磁场、防腐蚀性气体等

污染治理用设备、器材、药剂的管理制度

污染治理用设备、器材、药剂的管理制度

B.1污染治理单位应任命设备管理员。 B.2设备管理员全面负责单位的设备、器材、药剂的管理工作。 B.3设备管理员应熟悉单位设备、器材的结构、原理、性能特点、使用方法、保管方法、注意事项、维护方 法和简单的修理等。 B.4设备管理员应熟悉单位药剂的化学成分、性能特点、使用方法、保管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方法等。 B.5污染治理设备、器材应安全可靠。例如,电源一般应有接地线、机壳与电源火线之间的绝缘电阻应 该不小于20M2。 B.6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本单位排除不了的设备故障,应及时送专业修理单位修理。 B.7污染治理设备、器材应保持清洁,定期维护。 B.8一般设备的机壳,可以用挤干水分的干净的湿抹布擦洗。精密部件,可以用纱布或丝绸类布,沾酒 精或乙醚等溶剂,挤干后擦洗。但是需要试用,注意防止溶剂溶解部件的标记(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器 材,按特殊要求处理)。 B.9污染治理设备、器材、部件应放置有序、适当固定,防止撞击损伤。 B.10污染治理设备、器材存放时,应保持在温度适中、湿度较低、振动较小的环境中(有特殊要求的设 备、器材,按特殊要求处理)。 B.11污染治理设备、器材如果长期不用,应定期运行保养。一般每月运行保养一次,每次运行1H 左右。 B.12污染治理用设备、器材进、出库房和使用,都应记录时间和经办人。消耗性材料应该记录每次领 取、使用的数量。 B.13污染治理用设备、器材需要注意防水、防电磁场、防腐蚀性气体等。 B.14污染治理用药剂应严格根据药剂性质妥善保管,并且需要严格记录进出库房的数量和经手人。 B.15进行污染治理之前,应检查治理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注: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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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污染治理单位应任命质量管理员。 C.2质量管理员全面负责污染治理的质量管理工作。 C.3质量管理员应定期对单位全体职工进行质量教育。宣传质量工作的重要性,讲解质量知识,检查、 督促质量制度的执行,必要时考核职工的质量知识。 C.4污染治理人员,应使用合格的仪器、设备、药剂等进行工作。如果需要变通,应经过技术负责人批 准后,方可进行。 C.5污染治理人员,应按照治理项目的操作规程操作。如果需要改变操作规程,应经过技术负责人批 准后,方可进行。 C.6污染治理人员发现可能产生质量问题,应及时向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报告,根据技术负责人的意见, 采取补救措施。 C.7如果治理后达不到治理合同的要求,应及时向单位技术负责人报告,根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采取 有效的补救措施, C.8污染治理工作完成后,应自检自查,确定是否有质量问题。 C.9污染治理单位实行质量个人责任制,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都可以追查到人,处罚到人。 C.10污染治理人员如果隐購质量问题,应从重处罚。 C.11对于污染治理的全过程,应进行较全面的记录,记录应该保存三年以上。 C.12 质量管理员,负责污染治理工作的质量管理、监督和检查。 C.13 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质量管理员负有管理、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C.14 质量管理员如果隐螨质量问题,应加重处罚。 C.15 如果有弄虚作假、询私舞行为应该严厉处罚。

房染治理单位应任命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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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的客户投诉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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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污染治理单位应任命安全管理员。 E.2安全管理员应全面负责管理本单位的安全保障工作。 E.3污染治理的全过程都应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安全法规。 E.4污染治理单位应遵守污染治理方法、设备、器材、药剂等的保管、使用的安全要求。 E.5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对单位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讲解安全知识,检查, 督促安全制度的执行,必要时考核职工的安全知识。 E.6安全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污染治理设备、器材、药剂等是否有安全隐惠。 E.7污染治理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非治理人员不得随意人内。 E.8在污染治理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治理设备、器材、药剂损伤室内的装潢、设备和物品。 E.9在污染治理过程中,应严防电器漏电、打火,电源、电线过载等。 E.10在污染治理过程中,对于动态设备,应有隔离措施,防止误触伤害。 E.11污染治理的全过程,应尽量避免产生影响邻居的环境污染 E.12 污染治理的全过程,应注意防爆、防火、防毒。救护器材应该齐全、有效、定点、定量。 E.13在污染治理过程中,应重视操作人员自身的防护。 E.14污染治理后,应严格清理现场,防止有害物质残留。 E.15安全管理员检查发现存在不安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相关人员,采取改进措施。相关人员不接受 改进意见时,应该及时报告技术负责人处理。 E.16安全管理员发现违反污染治理安全保障制度的人或事,应报请单位负责人,给予当事人应有的 处罚。 注,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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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F (资料性) 室内空气污染治理的合同格式

甲、乙双方协商选择下列标准中的一种或者其他标准,作为验收标准。确定验收标准后,可以在选取 的标准前的中打△,表示该标准为验收标准。 (1)GB/T18883一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2)GB50325一202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B50325一202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大于下列的数值,具体数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

如果需要考核治理的“持久性”:甲、乙双方协商选择 验收标准中的一种或者其他验收标准,治理 后 天,进行再检测验收。确定验收标准后,可以在选取的标准前的口中打△,表示该标准为 再验收标准, (1)GB/T18883一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2)GB50325一202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3)不大于下列的数值,具体数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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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治理任务,按治理费的0.04%/天,扣除治理费, 如果甲方超过付款期限,按款项的0.04%/天,加收违约金。 3 如果乙方损坏甲方的装潢、设备和器具等,应该按照评估价格赔偿。 如果甲方损坏乙方的设备、器具和材料等,应该按照评估价格赔偿。 如果治理工作开始前,乙方放弃治理工作,除应该将收到的治理费全部返还给甲方外,还应该支付给 甲方治理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 5 如果治理工作开始前,甲方取消治理工作,乙方应该从定金中返还治理费用的40%给甲方。 七、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可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日期: 日 期:

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内容

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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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空气污染治理检测的合同格式

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签订《室内空气污染治理的检测合同》 一、室内空气污染治理的检测区域: 1地址: 省(市) 县(市) 区 面积: m,区间数: 个,空间高度: m,主要污染源 平面图和区间编号

每个区间需要检测的项目,在该区间号和污染项目对应的方格中,打一个三角形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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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复测的费用按检测项目比例计算,由治理方承担。 10由于乙方的责任,损坏甲方的物品,乙方应该按照评估价格赔偿。 11由于甲方的责任,损坏乙方的物品,甲方应该按照评估价格赔偿。 四、检测条件 如果是污染治理后的验收检测,要求室内状态与污染治理前相同。 2 检测前应该依据相关标准,将被检测的区间,关闭一定时间。 如果被检测的区间,不便于关闭,可以采取多个区间同时关闭的方法。 检测点高出地面1.5m。 每个区间,均布三个检测点。 检测时,取三个检测点测得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区间的测得值。 尽量减少检测仪器、设备、人员对污染状态的影响。 检测时温度、湿度控制在下表规定的范围之内

检测温度、湿度条件表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应该支付给乙方检测费的50%作为定金。 2乙方将检测报告交付给甲方后,10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应该支付余下的50%检测费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超过付款期限没有付款,需要按费用的0.04%/天,作为违约金,加付给乙方。 如果乙方超过交付检测报告的期限没有交付检测报告,需要按检测费用的0.04%/天,作为违约金 从检测费用中扣除。 3 如果检测工作开始前,乙方放弃检测工作,除应该将收到的检测费全部返还给甲方外,还应该支付给 甲方检测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 4如果检测工作开始前,甲方取消检测工作,乙方应该从定金中返还检测费用的40%给甲方。 5如果乙方故意作弊,失去公正,对甲方不利。调查核实后10个工作日之内,除应该将将收到的检测 费全部返还给甲方外,还应该支付检测费的两倍罚款,其中壹倍罚款给甲方,壹倍罚款给揭发方和确 认方。 6如果乙方故意作弊,失去公正,对治理方不利。调查核实后,10个工作日之内,除应该将收到的检测 费全部返还给甲方外,还应该支付检测费的两倍罚款,其中壹倍罚款给治理方,壹倍罚款给揭发方和 确认方。 7如果乙方迟交罚款,或者延迟返还检测费,需要按相应费用的0.04%/天,作为违约金,另外支付。 如果甲方没有按要求配合乙方进行检测工作,造成的损失,应该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合同中未尽事宜,两方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申请仲裁或法院判定。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条款

QB/T 2589-2012 制酒饮料机械 装箱机T/CBMCA01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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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二甲苯浓度(mg/m²)

(六)PMz浓度(mg/m)

(七)细菌浓度(CFU/m): 仪器名称: 型号: 编号: 精确度: 制造单位: 量程: 其他参数: 检测技术依据: 检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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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资料性) 室内空气污染治理的检测报告格式

注:根据实际情况GB/T 38131-2019 服装用人体测量基准点的获取方法,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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