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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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pdf

4.2.1机房(如果有)内部、井道土建(钢架)结构及布置必 须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的要求。

4.2.1机房(如果有)内部、井道土建(钢架)结构及布置必

1主电源开关应能够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

2对有机房电梯该开关应能从机房人口处方便地接近 3对无机房电梯该开关应设置在井道外工作人员方便 的地方,且应县有必要的安全防护,

GB/T 26806.2-2011 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 工业控制计算机基本平台 性能评定方法4.2.3并道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当底坑底面下有人员能到达的空间存在,且对重(或平 衡重)上未设有安全钳装置时,对重缓冲器必须能安装在(或平 衡重运行区域的下边必须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墩 上; 2电梯安装之前,所有层门预留孔必须设有高度不小于 1.2m的安全保护围封,并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 3当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大于11m时,其间必须设置 并道安全门,井道安全门严禁向井道内开后,且必须装有安全门 处于关闭时电梯才能运行的电气安全装置。当相邻轿厢间有相互 救援用轿厢安全门时,可不执行本款。

4.2.4机房(如果有)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4.2.4机房(如果有)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房内应设有固定的电气照明,地板表面上的照度不应 小于200lx。机房内应设置个或多个电源插座。在机房内靠近 入口的适当高度处应设有一个开关或类似装置控制机房照明电 源。 2机房内应通风,从建筑物其他部分抽出的陈腐空气,不 得排人机房内。 3应根据产品供应商的要求,提供设备进场所需要的通道 和搬运空间。 4电梯工作人员应能方使地进入机房或滑轮间,而不需要 临时借助于其他辅助设施。 5机房应采用经久耐用且不易产生灰尘的材料建造,机房 内的地板应采用防滑材料。 注:此项可在电梯安装后验收。

6在一个机房内,当有两个以上不同平面的工作平台,月 相邻平台高度差大于0.5m时,应设置楼梯或台阶,并应设置高 度不小于0.9m的安全防护栏杆。当机房地面有深度大于0.5m 的凹坑或槽坑时,均应盖住。供人员活动空间和工作台面以上的 净高度不应小于1.8m。 7供人员进出的检修活板门应有不小于0.8m×0.8m的净 通道,开门到位后应能自行保持在开启位置。检修活板门关闭后 应能支撑两个人的重量(每个人按在门的任意0.2m×0.2m面积 上作用1000N的力计算),不得有永久性变形。 8门或检修活板门应装有带钥匙的锁,它应从机房内不用 钥匙打开。只供运送器材的活板门,可只在机房内部锁住。 9电源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开。机房内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 值不应大于42。 10机房应有良好的防渗、防漏水保护。 4.2.5并道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井道尺寸是指垂直于电梯设计运行方向的井道截面沿电 梯设计运行方向投影所测定的井道最小净空尺寸,该尺寸应和土 建布置图所要求的一致,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电梯行程高度小于等于30m时为0~+25mm; 2)当电梯行程高度大于30m且小于等于60m时为0~ +35mm; 3)当电梯行程高度大于60m且小于等于90m时为0~ + 50mm; 4)当电梯行程高度大于90m时,允许偏差应符合土建布 置图要求。 2全封闭或部分封闭的井道,并道的隔离保护、井道壁、 底坑底面和顶板应具有安装电梯部件所需要的足够强度,应采用 非燃烧材料建造,且应不易产生灰尘。 3当底坑深度大于2.5m且建筑物布置允许时,应设置 个符合安全门要求的底坑进口;当没有进人底坑的其他通道时,

6在一个机房内,当有两个以上不同平面的工作平台,且 相邻平台高度差大于0.5m时,应设置楼梯或台阶,并应设置高 度不小于0.9m的安全防护栏杆。当机房地面有深度大于0.5m 的凹坑或槽坑时,均应盖住。供人员活动空间和工作台面以上的 争高度不应小于1.8mc 7供人员进出的检修活板门应有不小于0.8m×0.8m的净 通道,开门到位后应能自行保持在开启位置。检修活板门关闭后 应能支撑两个人的重量(每个人按在门的任意0.2m×0.2m面积 上作用1000N的力计算),不得有永久性变形。 8门或检修活板门应装有带钥匙的锁,它应从机房内不用 钥匙打开。只供运送器材的活板门,可只在机房内部锁住。 9电源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开。机房内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 值不应大于42。 10机房应有良好的防渗、防漏水保护,

4.2.5并道还应符合下列规

1井道尺寸是指垂直于电梯设计运行方向的井道截面电 梯设计运行方向投影所测定的并道最小净空尺寸,该尺寸应和十 建布置图所要求的一致,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电梯行程高度小于等于30m时为0~+25mm; 2)当电梯行程高度大于30m且小于等于60m时为0~ +35mm; 3)当电梯行程高度大于60m且小于等于90m时为0~ +50mm; 4)当电梯行程高度大于90m时,允许偏差应符合土建布 置图要求。 2全封闭或部分封闭的井道,井道的隔离保护、井道壁、 底坑底面和顶板应具有安装电梯部件所需要的足够强度,应采用 非燃烧材料建造,且应不易产生灰尘。 3当底坑深度大于2.5m且建筑物布置允许时,应设置 个符合安全门要求的底坑进口:当没有进入底坑的其他通道时

应设置一个从层门进入底坑的永久性装置,且此装置不得凸入电 梯运行空间。 4井道应为电梯专用,并道内不得装设与电梯无关的设备 电缆等。井道可装设采暖设备,但不得采用蒸汽和水作为热源 且采暖设备的控制与调节装置应装在井道外面。 5并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并道内照度应不得小于 50lx,井道最高点和最低点0.5m以内应各装一盏灯,再设中间 灯,并分别在机房和底坑设置一控制开关。 6装有多台电梯的井道内各电梯的底坑之间应设置最低点 离底坑地面不大于0.3m,且至少延伸到最低层站楼面以上2.5m 高度的隔障,在隔障宽度方向上隔障与井道壁之间的间隙不应大 于150mm。 当轿顶边缘和相邻电梯运动部件(轿厢、对重或平衡重)之 间的水平距离小于0.5m时,隔障应延长贯穿整个井道的高度。 隔障的宽度不得小于被保护的运动部件(或其部分)的宽度每边 再各加0.1m。 7底坑内应有良好的防渗、防漏水保护,底坑内不得有积 水。 8每层楼面应有水平面基准标识。

4.3.1紧急操作装置动作必须止常。可拆卸的装置必须置于驱 动主机附近易接近处,紧急救援操作说明必须贴于紧急操作时易 见处。

3.2当驱动主机承重梁需理入承重墙时,埋入端长度应超 厚中心至少20mm,且支承长度不应小于75mm。

4.3.3 制动器动作应灵活,制动间隙调整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4.3.4 驱动主机、驱动主机底座与承重梁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设 计要求。

4.3.5 驱动主机减速箱(如果有)内油量应在油标所限定的范 围内。

4.3.5驱动主机减速箱(如果有)内油量应在油标所限定的范

井道的孔洞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50mm的台缘

装位置必须符合土建布置图

4.4.2两列导轨顶面间的距离偏差应为:轿厢导轨0~+2mm; 对重导轨0~+3mm。 4.4.3导轨支架在并道壁上的安装应固定可靠。预理件应符合 土建布置图要求。锚栓(如膨胀螺栓等)固定应在井道壁的混凝 土构件上使用,其连接强度与承受振动的能力应满足电梯产品设 计要求,混凝士构件的压缩强度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 4.4.4每列导轨工作面(包括侧面与顶面)与安装基准线每5m

4.4.2两列导轨顶面间的距离偏差应为:轿厢导轨0~+2mm;

4.4.6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接头处缝隙不应大三

4.5.1层门地坎至轿厢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偏差为0~+3mm,

且最大距离严禁超过35mm。

4.5.2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必须动作正常。

4.5.3动力操纵的水平滑动门在关门始的1/3行程之

4.5.4层门锁钩必须动作灵活,在证实锁紧的电气安全装置动 作之前,锁紧元件的最小啮合长度为7mm

4.5.4层门锁钩必须动作灵活,在证实锁紧的电气安全装置动

4.5.5门刀与层门地坎、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间隙不应小于 5mmo 4.5.6层门地坎水平度不得大于2/1000,地坎应高出装修地面 2~5mmo 4.5.7层门指示灯盒、召唤盒和消防开关盒应安装正确,其面 板与墙面贴实,横竖端正。 4.5.8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门扇与门口处 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的间隙,乘客电梯不应大于6mm,载货 电梯不应大于8mm

4.6.1当距轿底面在1.1m以下使用玻璃轿壁时,必

4.6.1当距轿底面在1.1m以下使用玻璃轿壁时,必须在距轿 底面0.9~1.1m的高度安装扶手,且扶手必须独立地固定,不 得与玻璃有关。

4.6.2当桥厢有反绳轮时,反绳轮应设置防护装量

4.6.3当轿顶外侧边缘至并道壁水平方向的自由距离大于0.3

7.1当对重(平衡重)架有反绳轮,反绳轮应设置防护装 挡绳装置。 7.2对重(平衡重)块应可靠固定。

.7.2对重(平衡重)块应可

对重(平衡重)块应可靠固定

4.8.1 限速器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必须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4.8.2 当安全钳可调节时,整定封记应完好,且无拆动痕 迹。

4.8.3限速器张紧装置与其限位开关相对位置安装应正确。

4.8.3限速器张紧装置与其限位开关相对位置安装应正确。 4.8.4安全钳与导轨的间隙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4.8.5轿在两端站平层位置时,轿厢、对重的缓冲器撞板与 缓冲器顶面问的距离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轿厢、对重的缓冲 器撞板中心与缓冲器中心的偏关不应大于20mm

4.9.1绳头组合必须安全可靠,且每个绳头组合必须安装

4.9.2钢丝绳严禁有死弯。

怕出 波纳丝绳 或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为此装设的电气安全开关应动作可 靠。 4.9.4随行电缆严禁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

4.9.5每根钢丝绳张力与平均值偏差不应大于5%。

1随行电缆端部应固定可靠。 2随行电缆在运行中应避免与井道内其他部件干涉。当轿 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随行电缆不得与底坑地面接触。 4.9.7补偿绳、链、缆等补偿装置的端部应固定可靠。 4.9.8对补偿绳的张紧轮,验证补偿绳张紧的电气安全开关应 动作可靠。张紧轮应安装防护装置。

4.10.1 电气设备接地必领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线槽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必须可 靠接地 (PE); 2接地支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地干线接线柱上,不得互相 连接后再接地。

4.10.2 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 10002V,且其值不得小于: 1 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5MQ2; 2 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0.25MQ

4.10.3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1轿厢照明和通风; 27 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3机房、轿顶和底坑的电源插座; 4并道照明; 5报警装置。 4.10.4机房和井道内应按产品要求配线。软线和无护套电缆应 在导管、线槽或能确保起到等效防护作用的装置中使用。护套电 缆和橡套软电缆可明敷于并道或机房内使用,但不得明敷于地 面。 4.10.5导管、线槽的敷设应整齐牢固。线槽内导线总面积不应 大于线槽净面积60%;导管内导线总面积不应大于导管内净面 积40%:软管固定间距不应天于1m,端头固定间距不应大于 0.1mo 4.10.6 接地支线应采用黄绿相间的绝缘导线。 4.10.7 控制柜(屏)的安装位置应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中的要 求。

4.11.1安全保护验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必须检查以下安全装置或功能: 1)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当控制柜三相电源中任何一相断开或任何二相错接时, 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应使电梯不发生危险故障。 注:当错相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时可没有错相保护装置或功 能。 2)短路、过载保护装置 动力电路、控制电路、安全电路必须有与负载匹配的 短路保护装置;动力电路必须有过载保护装置。 3)限速器 限速器上的轿厢(对重、平衡重)下行标志必须与轿 厢(对重、平衡重)的实际下行方向相符。限速器铭 牌上的额定速度、动作速度必须与被检电梯相符。限 速器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4)安全钳 安全钳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5)缓冲器 缓冲器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6)门锁装置 门锁装置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7)上、下极限开关 上、下极限开关必须是安全触点,在端站位置进行动 作试验时必须动作正常。在轿厢或对重(如果有)接 触缓冲器之前必须动作,且缓冲器完全压缩时,保持 动作状态。 8)轿顶、机房(如果有)、滑轮间(如果有)、底坑停止装置 位于轿顶、机房(如果有)、滑轮间(如果有)、底坑 的停止装置的动作必须正常。 下列安全开关,必须动作可靠: 1)限速器绳张紧开关: 2)液压缓冲器复位开关; 3有补偿张紧轮时,补偿绳张紧开关:

2)短路、过载保护装置

5)轿厢安全窗(如果有)开关: 6)安全门、底坑门、检修活板门(如果有)的开关; 7)对可拆卸式紧急操作装置所需要的安全开关; 8)悬挂钢丝绳(链条)为两根时,防松动安全升关。 4.11.2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在联动试验中必须动作可靠 且应使驱动主机立即制动; 2对瞬时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重量; 对渐进式安全钳,轿应载有均匀分布的125%额定载重量。当 短接限速器及安全钳电气开关,轿厢以检修速度下行,人为使限 速器机械动作时,安全钳应可靠动作,轿厢必须可靠制动,且轿 底倾斜度不应大于5%。

4.11.3层门与轿门的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每层层门必须能够用三角钥匙正常开启: 2当一个层门或轿门(在多扇门中任何一扇门)非正常打 开时,电梯严禁启动或继续运行。 由2

4.11.4更引式电梯的更引能力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轿湘在行程上部范围空载上行及行程下部范围有 125%额定载重量下行,分别停层3次以上,轿厢必须可靠地制 停(空载上行工况应平层)。轿厢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以正常 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电梯必须可靠制 动。 2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且驱动主机按轿厢上行方向 连续运转时,空载轿厢严禁向上提升。

4.11.5电引式电梯的平衡系数应为0.4~0.5。

5更引式电梯的平衡系数应为0.4~0.5。 6电梯安装后应进行运行试验;轿湘分别在空载、额定载 己下,按产品设计规定的每小时后动次数和负载持续率各运

行1000次(每天不少于8h),电梯应运行平稳、制动可靠、连 续运行无故障。

1机房噪声:对额定速度小于等于4m/s的电梯,不应天 于80dB(A);对额定速度大于4m/s的电梯,不应大于85dB (A)。 2乘客电梯和病床电梯运行中轿内噪声:对额定速度小于 等于4m/s的电梯,不应大于55dB(A);对额定速度大于4m/s 的电梯,不应大于60dB(A)。 3乘客电梯和病床电梯的开关门过程噪声不应大于65dB (A)。 4.11.8平层准确度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额定速度小于等于0.63m/s的交流双速电梯,应在 ±15mm的范围内;

3乘客电梯和病床电梯的开关门过程噪声不应于65dB (A)。 4.11.8平层准确度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额定速度小于等于0.63m/s的交流双速电梯,应在 土15mm的范围内; 2额定速度大于0.63m/s且小于等于1.0m/s的交流双速 电梯,应在土30mm的范围内; 3其他调速方式的电梯,应在土15mm的范围内。

4.11.9运行速度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电源为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轿湘载有50%额定载荷时, 向下运行至行程中段(除去加速加减速段)时的速度,不应大于 额定速度的105%,且不应小于额定速度的92%

1轿门带动层门开、关运行,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 门扇与门檐、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应无刮碰现 象; 2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帽、门扇与门口处 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之间各自的间隙在整个长度上应基本一 致; 3对机房(如果有)、导轨支架、底坑、轿顶、轿内、轿 门、层门及门地坎等部位应进行清理。

1.1随机文件必须包括下列盗

5.2.1土建交接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4.2节的规

5液压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液压泵站及液压顶升机构的安装必须按土建布置图进行。

顶升机构必须安装牢固,缸体垂直度严禁大于0.4%o。

如果有平衡重,应符合本规范第4.7节的规定。

5.8.1如果有限速器、安全钳或缓冲器,应符合本规范第4.8 节的有关规定。:

5.9悬挂装置、随行电缆

5.9.1如果有绳头组合,必须符合本规范第4.9.1条的规定。 5.9.2如果有钢丝绳,严禁有死弯。 S.9.3当轿湘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链条上,其中一根钢丝绳或 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为此装设的电气安全开关必须动作可

5.9.1如果有绳头组合,必须符合本规范第4.9.1条的规定。

靠。对具有两个或多个液压顶升机构的液压电梯,每一组悬挂钢 丝绳均应符合上述要求。

5.9.5如果有钢丝绳或链条,每根张力与平均值偏差不应大于 5%。 5.9.6 随行电缆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随行电缆端部应固定可靠。

如果有钢丝绳或链条,每根张力与平均值偏差不应大于

5.9.6随行电缆的安装还应付合下列规定: 1 随行电缆端部应固定可靠。 2随行电缆在运行中应避免与井道内其他部件干涉。当轿 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随行电缆不得与底坑地面接触。

5.10.1电气装置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4.10节的规定。

电气装置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4.10节的规定。

5.11.1液压电梯安全保护验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当控制柜三相电源中任何一相断开或任何二相错接时, 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应使电梯不发生危险故障。 注:当错相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时可没有错相保护装置或功 能。 2)短路、过载保护装置 动力电路、控制电路、安全电路必须有与负载匹园配的 短路保护装置;动力电路必须有过载保护装置。 3)防止轿厢坠落、超速下降的装置 液压电梯必须装有防止轿厢坠落、超速下降的装置

且各装置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4)门锁装置 门锁装置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5)上极限开关 上极限开关必须是安全触点,在端站位置进行动作试 验时必须动作正常。它必须在柱塞接触到其缓冲制停 装置之前动作,且柱塞处于缓冲制停区时保持动作状 态。 6)机房、滑轮间(如果有)、轿顶、底坑停止装置 位于轿顶、机房、滑轮间(如果有)、底坑的停正装置 的动作必须正常。 7)液压油温升保护装置 当液压油达到产品设计温度时,温升保护装置必须动 作,使液压电梯停止运行。 8)移动轿厢的装置 在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移动轿厢的装置必须 能移动轿厢上行或下行,月,下行时还必须装设防止顶 升机构与轿相运动相脱离的装置。 下列安全开关,必须动作可靠: 1)限速器(如果有)张紧升关: 2)液压缓冲器(如果有)复位开关; 3)轿厢安全窗(如果有)开关; 4)安全门、底坑门、检修活板门(如果有)的开关; 5)悬挂钢丝绳(链条)为两根时,防松动安全开关。 2限速器(安全绳)安全钳联动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限速器(安全绳)与安全钳电气开关在联动试验中必须 靠,且应使电梯停止运行。 联动试验时轿相载荷及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液压电梯额定载重量与轿厢最大有效面积符合表 5.11.2的规定时,轿应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重

量;当液压电梯额定载重量小于表5.11.2规定的轿湘 最大有效面积对应的额定载重量时,轿厢应载有均匀 分布的125%的液压电梯额定载重量,但该载荷不应 超过表5.11.2规定的轿厢最大有效面积对应的额定载 重量; 2)·对瞬时式安全钳,轿湘应以额定速度下行;对渐进式 安全钳,轿厢应以检修速度下行。 3当装有限速器安全钳时,使下行阀保持开启状态(直到 钢丝绳松弛为正)的同时,人为使限速器机械动作,安全钳应可 靠动作,轿必须可靠制动,且轿底倾斜度不应大于5%。 4当装有安全绳安全钳时,使下行阀保持开后状态(直到 钢丝绳松弛为止)的同时,人为使安全绳机械动作,安全钳应可 靠动作,轿厢必须可靠制动,且轿底倾斜度不应大于5%。

额定裁重与轿厢最大有效面积

注:1一人电梯的最小值; 2 二人电梯的最小值: 3 额定载重量超过2500kg时,每增加100kg面积增加0.16m²,对中间 重量其面积由线性插入法确定。

5.11.3层门与轿门的试验符合下列规定: 层门与轿门的试验必须符合本规范第4.11.3条的规定。 5.11.4超载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当轿厢载载荷达到110%的额定载重量,且10%额定载重量 的最小值按75kg计算时,液压电梯严禁启动。

5.11.5液压电梯安装后应进行运行试验;轿厢在额定载重 况下,按产品设计规定的每小时启动次数运行1000次(每 少于8h),液压电梯应平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

5.11.6噪声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液压电梯的机房噪声不应大于85dB(A): 2乘客液压电梯和病床液压电梯运行中轿内噪声不应大于 55dB(A); 3乘客液压电梯和病床液压电梯的升关门过程噪声不应天 于 65dB(A)。

5.11.8运行速度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空载轿厢上行速度与上行额定速度的差值不应大于上行 速度的8%;载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下行速度与下行额定速 差值不应大于下行额定速度的8%。

载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停靠在最高层站时,停梯10mil 降量不应大于10mm,但因油温变化而引起的油体积缩小所 的沉降不包括在10mm内。

5.11.10液压泵站溢流阀压力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轿厢停靠在最高层站,将截止阀关闭,在轿内施加200 额定载重量,持续5min后,液压系统应完好无损。

5.11.12观感检查应符合本规范第4.11.10条的规定。

6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6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1)梯级或踏板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GB/T 19382.2-2012 纺织机械与附件 圆柱形条筒 第2部分:弹簧托盘,或胶带的断裂强 度证明文件复印件; 2)对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应有扶手带的断 裂强度证书复印件。 2随机文件 1)土建布置图; 2)产品出厂合格证。 一般项目 6.1.2 随机文件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 装箱单; 2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3 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 6.1.3 设备零部件应与装箱单内容相符。 6.1.4 设备外观不应存在明显的损坏。

6.2.1自动扶梯的梯级或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胶带上

自动扶梯的梯级或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胶带上空,垂直

净高度严禁小于2.3m。

6.2.2在安装之前TSG Q7016-2016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并道周围必须设有保证安全的栏机

2在安装之前,并道周围必须设有保证安全的栏杆或屏障 度严禁小于1.2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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