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838-2021 城市综合管廊消防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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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838-2021 城市综合管廊消防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pdf

综合管廊舱室火灾扑火后,将舱室内残留的火灾烟气排至 ·2·

0.9.消防系统实体火灾模拟试验 fullscalefiretestonau maticfiresystem 模拟应用现场的空间条件和火灾特性,针对实际保护对象进 的实体火灾探测试验和自动灭火试验

tomaticfiresystem

模拟应用现场的空间条件和火灾特性,针对实际保护对 行的实体火灾探测试验和自动灭火试验

3.0.1综合管廊的舱室内、人员出入口、逃生通道及口部、消防控 制室、变配电室等处应设置灭火器AQ/T 2053-2016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和《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GB50838的有关规定。

3.0.2综合管廊的消防控制室应与监控中心合并设置,宜设置于

电面层或地下一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B500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消防控制 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的有关规定

3.0.4电力电缆与控制电缆和通信光缆敷设在综合管廊舱

头的位置应相互错开,天然气管道舱内的电气线路不应有中 头;线缆敷设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 50217、《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的有关规定

燃耐火线缆;当采用阻燃耐火线缆时,应全线敷设于采取防火保护 措施的金属导管、封闭式金属槽盒中。消防线路的敷设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城市综合 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的有关规定。

4.1.1 综合管廊主结构体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 结构。

4.1.2综合管廊附属功能用房应划分独立的防火分区,且

地下或半地下的设备用房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

4.1.3综合管廊内的支吊架、桥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4.2.1容纳电力电缆的舱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 火隔墙进行分隔,分隔间距不应大于200m。 4.2.2综合管廊内不同舱室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的不燃性结构进行分隔

1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通过防火门监控系统自行关闭 和反馈信号; 2 防火门应能从门的正反两侧手动开启; 3 防火门关闭后应具有防烟性能; 4 防火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门》GB12955的有关规 定。

4.2.4附设在地下附属功能用房内的消防控制室、变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且开向室内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4.3防火封堵4.3.1管线贯穿管廊舱室隔墙、防火分隔部位处,应采用合适的防火封堵材料或组件进行封堵,封堵材料或组件的耐火极限应与贯穿部位构件的耐火极限要求一致。4.3.2防火封堵宜采用火灾时对电缆和管道不产生腐蚀和损害的低烟无卤材料或组件,材料或组件的耐火极限应按照实际工程的安装形式进行测定,耐火性能和其他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封堵材料》GB23864的有关规定。当实际工况比现行国家标准《防火封堵材料》GB23864规定的试验条件恶劣时,应经专门的试验和论证合格后方可使用。4.3.3管道贯穿部位的防火封堵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道为金属等不燃材质时,贯穿部位的间隙宜采用具有一定弹性的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2贯穿部位的管道保温层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3塑料管道贯穿部位的间隙应采用填塞防火封堵材料与覆盖防火板等方式进行封堵,并应在贯穿部位两侧的管道上采取防正火蔓延的措施。4.3.4电力电缆贯穿部位的防火封堵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的有关规定;封闭式电缆线槽还应在贯穿部位的线槽内部采用有机堵料封堵严实。4.3.5管廊舱室隔墙和防火分隔构件上除贯穿部位外的其余各处缝隙,应根据防火分隔构件类型、缝隙位置、缝隙伸缩率、缝隙宽度和深度以及环境温度、湿度条件等具体情况,选用相适应的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且防火封堵材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所在构件的耐火极限。·6

5.1.1综合管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形式、报警区域及探测区 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综合管廊的规模和管理模式,宜选择集中报警系统或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2报警区域宜按照综合管廊通风区间进行划分; 3电力电缆舱室火灾探测区域应按电力电缆接头区或其他 区城进行划分

5.1.2综合管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与管廊统一管理平台联

镇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T51274的有关 规定。

5.2.1电力电缆接头区应设置复合型图像火灾探测器和感温火 灾探测器,感温火灾探测器应选择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或分布定 位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非电力电缆接头区域宜设置复合型图 象火灾探测器。消防控制室设置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接收并显 示火灾探测器的感知信息。

5.2.2电力电缆接头区设置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响应时间与定

表5.2.2火灾探测器的报警响应时间与定位性能参数

5.2.3电力电缆接头区设置的复合型图像火灾探测器的保护半 径不应大于50m。

5.2.4电力电缆接头区的分布定位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应

5.2.5用于电力电缆接头的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光栅光纤测温式或红外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光栅光纤测 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直接设置在电力电缆接头的表面。电 气火灾监控设备应能接收并显示电气火灾探测器的感知信息。

5.3.1电力电缆接头区局部应用火火系统与局部应用火火装置 的启动,应由复合型图像火灾探测器和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或分 布定位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组合报警信号作为联动触发信 号。

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触发信号,联动切换视频安防!

警区域任意两只火灾探测器组合信号或由任意一只火灾探注

警区域任意两只火灾探测器组合信号或由任意一只火灾探测器和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组合信号作为联动触发信号进行自动关闭。

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通风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城镇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 技术标准》GB/T51274的有关规定。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系统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 标准》GB51309的有关规定

6.1.1电力电缆接头区应设置局部应用灭火系统与局部应用灭

6.1.1电力电缆接头区应设置局部应用灭火系统与局部应用灭 火装置,灭火系统宜选择细水雾灭火系统或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 统,灭火装置宜选择超细干粉灭火装置或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6.1.2综合管廊设置局部应用灭火系统与灭火装置时,一个电力 电缆接头区应划分为一个灭火分区,

6. 2细水雾灭火系统

1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喷雾强度、喷头的布置间距、安装高度、 工作压力等设计参数,应按本规程附录A经实体火灾模拟试验确 定,并应符合表6.2.2的规定。

灭火系统的设计持续喷雾时间不应小于10min。 Z 3 灭火系统的喷雾强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W=q/S1 S,=JXB g=K/10P

中:W一 喷雾强度LL/(min·m)」; S,一喷头的保护面积(m²); J 喷头的布置间距(m),依据本规程附录A实体火灾模 拟试验数据; B 喷头的保护宽度(m),即喷头距电缆支架墙面的两 倍,依据本规程附录A实体火灾模拟试验数据; K一喷头流量系数; P一一喷头设计工作压力(MPa),依据本规程附录A实体 火灾模拟试验数据。 4灭火系统的水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Q=WXS S=AXB

式中:Q 一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L/min); 喷雾强度[L/(min·m²)]; S——灭火系统的保护面积(m²); A一一电力电缆接头区的长度(m); B一一喷头的保护宽度(m)。 2)灭火系统的喷头数量应按下式计算:

1高压电力电缆的三个相邻电缆接头区宜配置一套系统,每 个电缆接头区的喷头数量不应少于2只; 2其他电力电缆的每个电缆接头区宜配置一套系统,喷头数 量不应少于2只; 3喷头应设置在电缆支架外侧的舱顶,喷口应朝向电力电缆 接头部位。

6.3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

6.3.1电力电缆接头区应设置局部应用预混合压缩空气泡沫灭 火系统,灭火系统应包括A类泡沫混合液储罐、压缩气瓶、混合 室、软管、喷头和启动组件。

6.3.1电力电缆接头区应设置局部应用预混合压缩空气泡沫灭 火系统,灭火系统应包括A类泡沫混合液储罐、压缩气瓶、混合 室、软管、喷头和启动组件。 6.3.2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的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混合液喷射强度、喷头的泡 沫混合液流量、安装高度和布置间距等设计参数应按本规程附录 并应符合表63.2的规宗

1压缩空气泡沫火火系统的泡沫混合液喷射强度、喷头的 未混合液流量、安装高度和布置间距等设计参数应按本规程附 1经实体火灾模拟试验确定,并应符合表6.3.2的规定,

表6.3.2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设计参数

2 灭火系统的设计持续喷射压缩空气泡沫时间不应小于 2min。 3 灭火系统的泡沫混合液喷射强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W=q/Sl S,=JXB

式中:W 泡沫混合液喷射强度[L/(min·m²)]; 喷头的泡沫混合液流量(L/min),依据本规程附录A 实体火灾模拟试验数据; S,喷头的保护面积(m²);

拟试验数据; B一喷头的保护宽度(m),即喷头距电缆支架墙面的2 倍,依据本规程附录A实体火灾模拟试验数据。 4 灭火系统的泡沫混合液设计流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Q=WXS S=AXB

式中:Q 灭火系统的泡沫混合液设计流量(L/min); 泡沫混合液喷射强度L/(min·m): S一一灭火系统的保护面积(m²); A一一电力电缆接头区的长度(m); B一一喷头的保护宽度(m)。 5灭火系统的计算喷头数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N 灭火系统的计算喷头数: Q——灭火系统的泡沫混合液设计流量(L/min); 喷头的泡沫混合液设计流量(L/min)

1一个电力电缆接头区应配置一套系统; 2压缩空气泡沫喷头的数量不应少于2只; 3喷头应设置在电缆支架外侧的舱顶; 4喷口应朝向电力电缆接头部位

6.4超细王粉灭火装置

5.4.1电力电缆接头区应设置局部应用贮压式或非贮压式超细 干粉灭火装置。

灭火设计强度不应小于0.14kg/(s·m)。 2灭火设计强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D=M/S,Xt S,=JXB

式中:D—一灭火设计强度[kg/s·m²)]; M,一单台灭火装置灭火剂的填装量(kg); S,一单台灭火装置的保护面积(m); J一一灭火装置的布置间距(m),依据本规程附录A实体火 灾模拟试验数据; B一一灭火装置的保护宽度(m),即灭火装置距电缆支架墙 面距离的2倍,依据本规程附录A实体火灾模拟试 验数据; t一一喷射时间(s),依据本规程附录A实体火灾模拟试验 数据。 3超细干粉灭火剂设计用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M=DXSXt S=AXB

6.4.3电力电缆接头区内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的配置应符合

1每个电力电缆接头区宜配置灭火装置数量不应少于2台, 且每台灭火装置的灭火剂填装量不应小于4kg; 2灭火装置应设置在电缆支架外侧的舱顶,布置间距不宜大 于2.5m,喷口应朝向电力电缆接头部位; 3每个电力电缆接头区宜配置一个联动组件

6.5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6.5.1电力电缆接头区应设置局部应用非限温型热气溶胶火火 装置。

1设计参数应按本规程附录A经实体火灾模拟试验确定, 且灭火设计强度不应小于0.018kg/(s·m²)。

D=M/S Xt SI=JXB 度[kg/(s·m²)];

M,一一单台灭火装置灭火剂的填装量(kg); S一一单台灭火装置的保护面积(m); J一一灭火装置的布置间距(m),依据本规程附录A实体火 灾模拟试验数据; B一 灭火装置的保护宽度(m),即灭火装置距电缆支架墙 面距离的两倍,依据本规程附录A实体火灾模拟试 验数据; t一一喷射时间(s),依据本规程附录A实体火灾模拟试验 数据。 3热气溶胶灭火剂设计用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M一# 热气溶胶灭火剂设计用量(kg); D——灭火设计强度[kg/(s·m²)]; S—一灭火装装置的保护面积(m²); A一一电力电缆接头区的长度(m); B一灭火装置的保护宽度(m); 喷射时间(s)。

M=DXSXt S=AXB

6.5.3电力电缆接头区灭火装置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个电力电缆接头区配置的灭火装置数量不应少于2台, 且每台灭火装置的灭火剂填装量不应小于3kg; 2灭火装置应设置在电缆支架外侧的舱顶,布置间距不宜大 于2m,喷口应朝向电力电缆接头部位; 3每个电力电缆接头区应宜配置一个联动组件

7.1.1综合管廊舱室沿纵向设有实体防火分隔时,每个纵向防火 分隔区域宜作为一个通风区间。 7.1.2综合管廊电力电缆舱室应设置火灾后排烟设施,且宜与事 故通风设施共用设备。

时,机械排风口与目然进风口宜交替布置。 7.2.2综合管廊外部进风口与排风口的水平直线距离不宜小于 10m;当不足10m时,排风口应高于进风口,且高差不得小于5m。 7.2.3综合管廊外部通风口的设置应高于城市防洪标准水位,并 应采取防止雨水倒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7.2.4天然气管道舱风机应采用防爆风机,且通风系统管道应设 置止回阀和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7.2.2综合管廊外部进风口与排风口的水平直线距离不宜小于

7.3.1火灾扑灭后应在着火通风区间的环境温度降至70℃及以

7.3.1火灾扑灭后应在着火通风区间的环境温度降至70℃ 下时启动火灾后排烟。

7.3.2正常通风时,机械送风口风速不宜超过5m/s,自

不宜超过10m/s。

不宜超过10m/s。 7.3.3有人员停留且与综合管廊舱室相连的监控中心用房应设 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与其他相邻舱室的压差应为25Pa30Pa。 当系统余压值超过最大允许压力差时应采取泄压措施。

8.1.1施工前应编制符合设计要求的施工方案。施工方应 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 制度。工程施工前,应对系统组件、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进 场检查,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小口 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 标准》GB51354的有关规定。

8.2.1防火封堵施工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封堵应 用技术标准》GB/T51410的有关规定。 8.2.2电力电缆防火封堵施工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气装 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8和《电力工程 电缆防火封堵施工工艺导则》DL/T5707的有关规定。

8.2.1防火封堵施工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封堵应

8.3.1消防系统的调试和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

8.3.1消防系统的调试和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 理等单位实施,并应由施工单位提供验收申请报告、设计施工图 调试报告、竣工图等资料。

8.3.2消防系统施工前应按本规程附录A的内容提供消险

实体火灾模拟试验报告。

试。调试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各系统及组件已安装到位,安装中需要进行的检验、试验 已完成; 2各系统及组件施工安装质量合格; 3各消防用电设备应供电正常,不得采用施工临时用电。 8.3.4系统调试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实施,并应在调试完成后 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填写调试报告。 8.3.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的有关规定。 8.3.6自动灭火系统与灭火装置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898、《气体灭火 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和本规程第6章的规定

试。调试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附录A城市综合管廊消防系统

A.1.1模拟试验空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验用综合管廊电力电缆舱应为纵向一端敬开的非封闭 空间,宽度不宜小于2.8m、高度不宜小于4m; 2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试验长度不宜小于15m,局部应用 灭火装置、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与分布定位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 器的试验长度不宜小于10m,复合型图像火灾探测器的试验长度 不宜小于100m; 3试验舱内一侧应设有6层电缆支架,每层间隔宜为 550mm、支架宽度宜为800mm,支架底层距地面应为400mm。 A.1.2模拟火灾模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电缆支架底层应布置3根220kV外径150mm或火灾 荷载类同的非阻燃外护套高压电力电缆,并应在该层上方各层设 置与电力电缆相似的阻挡物。试验用电缆每根长度宜为800mm: 在电缆表面应设置1只热电偶; 2在电缆支架底层试验用电缆正下方的地面,应设置引燃用 油盘。火灾探测器试验、灭火系统与灭火装置保护宽度灭火试验 应使用尺寸为300mm×300mm×100mm的油盘;灭火系统与灭 火装置局部应用灭火试验应使用尺寸为500mm×500mm× 100mm的油盘,燃料应采用汽油

A.2灭火系统与灭火装置试验

A.2.1 保护宽度灭火试验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保护宽度灭火试验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按照工程设计要求QLJX 0004S-2011 红豆软米粥,应将2只细水雾喷头、2只压缩空气

泡沫喷头、2台超细干粉灭火装置、2台非限温型热气溶胶灭火装 置,设置在电缆支架外侧试验用电缆两边的舱顶,喷口应朝向地 面,分别进行保护宽度灭火试验; 2点燃油盘且预燃2min后,应手动启动灭火系统与灭火装 置,观察灭火剂喷放及灭火情况,并记录细水雾喷头前的工作压 力、压缩空气泡喷头的泡沫混合液流量、灭火时间和保护宽度等试 验数据。

A.3.试验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应将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与分布定位 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敏感部件设置在试验用电缆上方的舱 顶,将复合型图像火灾探测器及背景光源设置在试验舱的顶部,探

测器距试验用电缆的距离应为50m,分别进行火灾探测器试验; 2点燃油盘且引燃电缆后,观察探测器的报警情况,并记录 报警响应时间定位偏差和定位精度等试验数据

A.3.2试验结果应符合下列规

1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与分布定位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的报警响应时间不应大于60s,分布定位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的纵向定位偏差不应大于士0.5m: 2复合型图像火灾探测器,报警响应时间,感火焰不应大于 30sJB/T 1582-2014 汽轮机叶轮锻件超声检测方法,感烟不应大于60s;纵向定位精度不应大于士1.5m,横向定位 精度不应大于±0.3m。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8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898 《城镇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T51274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GB51354 《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GB/T51410 《防火门》GB12955 《防火封堵材料》GB23864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 《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GB31247 《电力工程电缆防火封堵施工工艺导则》DL/T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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