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T 177-2021 海港锚地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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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S/T 177-2021 海港锚地设计规范.pdf

4.3.1候潮锚地宜设置在进港航道附近的水域: 4.3.2避风锚地应选择在对风、浪有一定掩护作用的水域,通常选择在陆地或岛屿环抱 的水域,有条件时,宜选择在具有良好的天然屏障、水深适宜,涌浪小且底质好的水域, 4.3.3待泊锚地宜设置在靠近码头的水域: 4.3.4危险品船舶锚地位置的选择应考虑当地的常风向、强风向和水流流向,减小船舶 的可能泄漏物对环境敏感区、生活区和码头作业区的不利影响, 435应急错地或应色钳位位署的选择应满品应急时舰舶能够便捷到达的需票

4.3.5应急锚地或应急锚位位置的选择应满足应急时船舶能够便捷到达的

5.1.1锚位数计算应根据到港船型及其密度、到港时间、在港装卸服务时间、港口生产组 织、港口管理要求和水域自然环境等因素综合确定 5.1.2对扩建港口,宜将既有港口和扩建港口作为整体考虑进行锚位数计算,确定总锚 位数

舶数量及船舶到港时间规律等因素:乘潮船舶到港时间符合泊松分布时,其锚位数可按 下列公式计算:

GB/T 23868-2019 体育用品的分类=(0)1 P=er ht

中M1 候潮锚地锚位数; W 保证率为90%~99%时对应在港乘潮船舶数量; 潮汐特征影响系数,8,=t/24,t为根据遂时潮汐数据统计分析得到保证率 90%的连续不能乘潮进出港时间(h),当t≤24时8,取1.0; 6 航道管理影响系数,允许夜间通航取1.0;禁止夜间通航,8,=1+12/t,当 t≤24时8,取1.5; Q 在港有の,艘乘潮船舶的保证率,即到港少于和等于の,乘潮船舶的概率 之和,可取90%~99%; P 在港有艘乘潮船舶的状态概率; 平均每天到达的乘潮船舶艘数,按乘潮船舶年运量、船舶的实际载货量、泊 位年可营运天数等因素综合考虑:

5.2.2待泊锚地锚位数可根据反映船舶到港规律的排队论模型的方法进

到港时间符合泊松分布、在港装卸服务时间符合负指数分布时,其锚位数可按下列公式 计算:

海港锚地设计规范(JTS/T177—2021)

武中M 待泊锚地锚位数; 保证率为90%~99%时对应在港船舶数量; 泊位数; 在港有の,艘船的保证率,即港内少于和等于",艘船的概率之和,可取 90%~99%; 在港有i艘船的状态概率; 在港无船的状态概率; 平均每天被利用的泊位数; 平均每天到达的船舶艘数,按年运量、船舶的实际载货量、泊位年可营运天 数等因素综合考虑; 每个泊位平均每天服务船舶艘数,按泊位年可营运天数、船时效率等因素 综合考虑: 5.2.3候潮、待泊锚地的锚位数也可采用仿真模拟等方法计算: 5.2.4引航、检验检疫锚地的锚位数可不单独计算: 5.2.5应急锚地的锚位数应根据港口实际生产需要单独确定 5.2.6避风锚地的锚位数应根据泊位数、泊位利用率和气象预报水平等因素确定,可按 下式计算:

式中M避风锚地的锚位数;

5.2.7区域性集中避风锚地的锚位数应通过专题研究确定

5.1.1锚地平面布置应根据锚地的功能、自然条件、通航条件、船舶特征等综合确定: 6.1.2水域开阔区域宜采用单锚锚泊或单浮筒系泊方式,当水域面积小或受限时宜采用 双浮筒系泊方式 .1.3采用双浮筒系泊时浮筒布设方向宜平行于当地强风向和主流向,应避免在横流较 十的地区设器双浮筒铺地

双浮同系泊万式: 5.1.3采用双浮筒系泊时浮筒布设方向宜平行于当地强风向和主流向,应避免在横流较 大的地区设置双浮筒锚地

6.2.1船舶采取进车风等防止走锚的措施时,避风锚地的设计风速可取8级~10级 6.2.2除了避风锚地之外的其他锚地的设计环境条件宜采用风速7级、有效波高2.0m 流速1.0m/s,或风速7级、有效波高1.5m、流速2.0ms,流速或波高超过上述条件时应 通过专题论证确定

6.2.3浮筒系泊锚地的设计环境条件应根据使用要求确定,必要时应通过试验确定

6.2.3浮筒系泊错地的设计环境条件应根据使用要求确定,必

6.3.1除避风锚地之外的其他锚地,当底质条件良好、船舶采用单锚锚泊时

.3.1除避风锚地之外的其他锚地,当底质条件良好、船舶采用单锚锚泊时,单个锚位所 占水域为圆形(图6.3.1),其半径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R一单锚水域锚泊半径(m); L设计船长(m); l.锚链的水平投影长度(m),最大不大于设计船型的全部锚链长度;风速5级 至7级时取设计高水位下锚地水深的6倍~10倍,风速大时取大值,反之取 小值;当锚地的流速或波浪设计条件超过第6.2.2条的有关规定时.取值应 适当加大或通过试验确定:对于常年风速小于5级的锚地,可取设计高水位 下锚地水深的4倍; la一富裕距离(m),可取55m: 6.3.2底质较差的水域,锚位半径应适当加大,具体尺度应通过试验研究确定

6.3.2底质较差的水域,锚位半径应适当加大,具体尺度应通过试验研究确定,

6.3.2底质较差的水域,锚位半径应适当加大,具体尺度应通过试验研究确定 6.3.3避风锚地宜采用一点锚的锚泊方式,单个锚位所占水域为圆形(图6.3.1),风速 不大于10级时,其半径可按下式计算:

海港锚地设计规范(JTS/T177—2021)

式中R一一单锚水域锚泊半径(m); L设计船长(m); l.一锚链的水平投影长度(m),可取船舶单条锚链全部长度; la——富裕距离(m),单锚位锚地可取55m;多锚位锚地可取145m~205m,其中当 风速为8级时取145m,风速为10级时取205m

图6.3.1单铺系泊水域尺度

商设计为不全部没入才

浮筒设计为可全部没入水时

(H, +d+F,)² = L (L. +1)

式中R一一单浮筒锚地水域系泊半径(m); L设计船长(m); r一一浮筒在系泊力作用下的最大水平偏位(m); l一—系缆的水平投影长度(m),DWT≤10000t时,取20m;10000t

图6.3.4单浮简系泊水域尺度

图6.3.5双浮简系泊水域尺南

.3.6争 锚地面积可根据锚位数、锚位面积和锚地内锚位之间船舶通行水域的面积等因 确定,

海港锚地设计规范(JTS/T177—2021)

SA=4βZR, +S,

6.3.8双浮筒系泊时.锚地面积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图6.3.8):

6.3.8双浮筒系泊时,锚地面积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图6.3.8):

8双浮筒系泊时,锚地面积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图6.3.8): 单个锚位时

图6.3.7单销系泊或单浮简系泊铺地

SA=S·Q 2S,a +

式中S一 锚地总面积(m); S—一单个锚位的系泊水域长度(m); 单个锚位的系泊水域宽度(m); 7m 锚位数; S一 多个锚位时第i个锚位的系泊水域长度(m); 多个锚位时第i个锚位的系泊水域宽度(m); 锚位之间船舶通行水域面积(m),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当锚地内有船舶通 行要求时,通行水域宽度可取2倍船宽

图6.3.8双浮简系泊错地

6.4.1锚地不应占用航道,锚地与航道距离较近时,其间连接水域可作为船舶进出锚地

5.4.1锚地不应占用航道,锚地与航道距离较近时,其间连接水域可作为船舶进出锚地 通道(图6.4.1),连接水域边线与航道轴线夹角不宜大于30°锚地与航道距离较远时, 宜进行锚地进出通道设计

6.4.2锚地平面布置与海底管线、海上平台、海上养殖场、风电设施、跨海桥梁、码头建筑 物、防波堤、潜堤、沉船、礁石、岛屿等水上、水下设施和障碍物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6.4.2.1锚地与水上、水下设施和障碍物的连线指向宜避开常风向、强风向的下风向 和水域主流向, 6.4.2.2锚地至水上、水下设施和障碍物的距离应根据船舶发现走锚时间、船舶应急 备车所用时间、船舶脱离漂移状态所需时间和风、流导致的漂移速度确定,必要时应进行 相关的试验研究确定: 6.4.2.3锚地边线至海上油气平台、风电设施的净距不宜小于2nmilc: 6.4.2.4对于掩护条件较差的锚地.锚地边线至除油气平台和风电设施以外的其他水 上、水下设施和障碍物的净距不宜小于Inmilc;对于掩护条件良好的锚地,根据水上、水 下设施和障碍物的性质、保护措施、重要程度、与锚地的相互位置关系、水深条件和管线埋 深等综合论证后净距可适当缩小: 6.4.2.5锚地边线至跨越锚地附近通航水域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净距不应小于最大锚 日船舶息长的4倍:镭地至全采用一孔跨越通航水域且通航净空尺度满足船期通舰要求的 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经论证后净距可适当缩小, 6.4.3锚地边线至航道边线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A

6.4.2.4对于掩护条件较差的锚地,锚地边线至除油气平台和风电设施以外的其他水 、水下设施和障碍物的净距不宜小于lnmilc;对于掩护条件良好的锚地,根据水上、水 设施和障碍物的性质、保护措施、重要程度、与锚地的相互位置关系、水深条件和管线埋 深等综合论证后净距可适当缩小

4.3锚地边线至航道边线的距离应符合下

6.4.3.1摊护条件良好的锚地, 系泊时,锚地边线至航道边经

海港锚地设计规范(JTS/T177—2021)

最大系泊船舶宽度的3倍

.4.5甲、乙类油气化工码头与锚地的安全净距不应小于1000m,丙类油气化工码头与 猫地的安全净距不应小于150m

6.4.5甲、乙类油气化工码头与锚地的安全净距不应小于1000m,丙类油

6.5.1锚地设计水深的计算基准面应采用当地理论最低潮面

.5.1锚地设计水深的计算基准面应采用当地理论最低潮面 .5.2锚地设计水深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D一锚地设计水深(m); c一锚地水深系数,可按附录A查取: T船舶满载吃水(m),对于专用的压载船舶锚地,可取船舶压载吃水(m); Z一一备淤富裕深度(m),根据回淤强度和维护挖泥间隔期计算确定;对于天然水 深满足使用要求且不淤的锚地,可不计备淤富裕深度

.1.1系船浮筒系统应包括浮筒、锚链、锚锭和配套设施,按系泊受力特点可分为悬链线 锚腿系泊和单锚腿系泊两种形式,如图7.1.1所示,锚地宜采用单锚腿系泊形式。

图7.1.1系船浮筒形式 a)悬链线锚腿系泊:(b)单锚腿系泊

7.1.2系船浮筒应设置系缆、人员上下、碰撞缓冲保护等基本配套设施:

.1.2系船浮筒应设置系缆、人员上下、碰撞缓冲保护等基本配套设施。 .1.3辅助作业的系缆艇、拖轮,其允许作业条件应与锚地设计系泊允许条件相适应

7.2.1浮筒系统非系泊状态的设计风速和设计波浪重现期均应采用50年, 7.2.2浮筒系统系泊状态的设计风速和设计波高不应小于锚地设计系泊允许最大风速 最大波高, 7.2.3船舶系缆力计算时,水流流速应采用船舶吃水范围的可能最大垂线平均流速, 7.2.4浮筒水流力计算时,水流流速应采用相应位置的表层可能最大流速, 7.2.5风、浪和水流比较复杂的水域,作用在浮筒上的船舶荷载应通过数学模型计算或 物理模型试验确定,当充许系泊波浪较小时,作用在浮筒上的船舶荷载应考愿风和水流 的共同作用,系泊船舶的风荷载、水流力计算可按现行行业标推《港口工程荷载规范》 (JTS144一)的有关规定执行

海港锚地设计规范(JTS/T177—2021)

7.3作用与作用效应组合

7.3.1作用在浮筒上的荷载可分为以下二类: (1)永久作用,包括结构的自重和配套设施自重等; (2)可变作用,包括船舶荷载、波浪力、水流力、水压力、风荷载、冰荷载等。 7.3.2浮筒、锚链、锚结构使用期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7.3.3对浮筒系统同时出现的作用,应结合相应的设计状况进行作用效应组合: 7.3.4船舶荷载计算应考虑不同船位风和水流组合的不利工况: 7.3.5系缆力作用分项系数可取1.4;非系泊状态下浮筒的波浪力、水流力作用分项 数均可取1.5

7.3.1作用在浮筒上的荷载可分为以下二

7.4浮筒、锚链、锚碳

7.4.1浮筒非系泊状态干高可取0.6m~1.5ms 7.4.2浮筒直径应满足船舶系泊作业要求,宜取3m~8m,环境条件较差或系泊大型船 舶时取大值, 7.4.3浮筒和锚链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宜小于20年, 7.4.4锚端链节及末端链节应设置转环,当锚端链节需埋入土中时,其转环应设置于泥 面附近,

7.4.5单锚腿形式系船浮筒锚链设计长度可按下式计算(图7.4.5

Lm=m(H,+H,+H,)

式中Lm一浮筒锚链设计长度(m); m 锚链长度系数,可取1~1.15;也可根据使用要求、受力条件适当加大; 浮筒锚链下端部理埋深(m),地质情况较差时,应考愿使用期的锚旋沉降量 H 极端高水位下的锚地水深(m); H 锚链上端部距离水面的高度(m),没有详细数据情况下可取浮筒干高度

图7.4.5锚链长度计算图

7.4.6单锚腿形式浮筒系统的系泊计算模型可采用假定锚链受力后为直线的静力简化 莫型,见图7.4.6,锚链动力增大系数可取1.25;有条件时,可采用动态受力模型计算;必 要时应通过物理模型试验确定,

图7.4.6简化模型计算图式 ()系继作用简图.(h)受力合成大样图

7.4.7开澈海域非系泊状态,浮筒在波浪作用下的锚链拉力应采用动态受力模型 7.4.8锚链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7.4.7开澈海域非系泊状态,浮筒在波浪作用下的锚链拉力应采用动态受

7.4.7开海域非系泊状态,浮筒在波浪作用下的锚链拉力应采用动态受力模型计算, 7.4.8锚链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7.4.8.1根据锚链使用环境条件,可采用船用锚链或系泊锚链,当海洋环境条件较恶 劣时宜采用系泊锚链, 7.4.8.2链环直径及附件选取时应考虑腐蚀、磨损因素的预留量: 7.4.8.3应采用有档锚链: 7.4.8.4链环及附件的有效破断力不应小于锚链计算拉力标准值的3倍 7.4.9锚锭块应进行抗拨、抗滑稳定性验算;埋入土中的锚旋块,覆盖土重可按图7.4.9 所示倒梯形体计算,错确块底面为正方形时抗拨抗滑稳定性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7.4.8.3应米用有档钿链 7.4.8.4链环及附件的有效破断力不应小于锚链计算拉力标准值的3倍 7.4.9锚块应进行抗拨、抗滑稳定性验算;埋入土中的锚块,覆盖土重可按图7.4.9 所示倒梯形体计算:锚块底面为正方形时,抗拨、抗滑稳定性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7.4.9锚锭块应进行抗拨、抗滑稳定性验算;埋入土中的锚旋块,覆盖重可按图7.4.

链拉力分项系数,系泊状态取1.40.非系消

海港锚地设计规范(JTS/T177—2021)

图7.4.9锚旋计算图示 (a)受力平衡简图:(b)覆盖土倒梯形体大样图

8.0.1 锚地可利用自然地形、岸上标志、船舶电子导航手段等进行识别和定位 8.0.2 锚地导助航标志不应奶碍船舶操级, 8.0.3 锚地附近有水上、水下设施和障碍物时,锚地边缘宜设置导助航标志: 8.0.4 狭窄海域锚地外水深显著变浅时宜设置导助航标志: 8.0.5人工开挖的锚地应设置助航标志 8.0.6导助航标志宜采用实体航标,当设置实体航标有困难时,可设置虚拟航标

8.0.1 锚地可利用自然地形、岸上标志、船舶电子导航手段等进行识别和定位: 8.0.2 锚地导助航标志不应奶碍船舶操级, 8.0.3 锚地附近有水上、水下设施和障碍物时,锚地边缘宜设置导助航标志GTCC 096-2018 铁道货车交叉杆组成, 8.0.4 狭窄海域锚地外水深显著变浅时宜设置导助航标志: 8.0.5人工开挖的锚地应设置助航标志 8.0.6导助航标志宜采用实体航标,当设置实体航标有困难时,可设置虚拟航标

海港锚地设计规范(JTS/T177—2021)

表A.0.1销地水深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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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船舶除特别注明为压载状态者外均指满载船舶

附录 B本规范用词说明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QXDX 0002S-2015 西双版纳傣乡果园食品有限公司 果味饮料,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 “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 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这样做的采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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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工程荷载规范》(JTS144—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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