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886-2021 市域(郊)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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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886-2021 市域(郊)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pdf

3.3.1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3.3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内容和要求

1实物检查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1)原材料、构配件等的检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2)混凝土性能指标的检验,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规范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3)在规范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率进行检查。 2资料检查应包括原材料、构配件等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 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3.3.2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原材料、构配件等的检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2)混凝土性能指标的检验,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规范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 3)在规范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率进行检查。 2资料检查应包括原材料、构配件等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 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3.3.2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全部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全部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 有专门要求外,80%及以上的抽查点应控制在规定的允许偏差内,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 差的1.5倍,且不得有严重缺陷,不合格点不得集中; 3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3.3.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3.4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重要分部工程中有关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3.3.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DB41T 1978-2020 文物建筑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方法3.3.2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3.3.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主要功能的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3.3.6当检验批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

1经返工重做的或更换构配件、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3.7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不得验收。

3.4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3.4.1检验批应由施工单位目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开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 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施工单位应对全部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检查。监理单位应对全部 主控项目进行检查,对一般项目的检查进行验收,本规范中规定监理单位检验数量的,监理单 立应检查;没有规定监理单位检验数量的,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数量应根据工程量 确定。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A中表A.0.2填写。 3.4.2分项工程完工且施工单位目检合格后,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 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中表A.0.3填写记录。 3.4.3分部工程完工且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 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中表A.0.4填写记录, 3.4.4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 提交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参加竣工预验收,竣工预验收 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中表A.0.5~A.0.8填写记录。 3.4.5预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预验收工作报告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施工 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设计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应由建设 单位专业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运营单位、专家参加单位工程正式验 收,并应按按本规范附录A中表A.0.5~A.0.8填写记录。

4.1.1双块式轨枕应工厂化生产,其质量要求、检验标准、标识、存放、运输、装卸等应符合 设计和现行行业标准《CRTS双块式无轨道混凝土轨枕》TB/T3397的规定,出厂时应具备轨 枕质量证明文件。 4.1.2应根据轨道任意设站控制网,采用全站仪自由设站,结合轨道几何状态测量仪进行轨道 几何形位的精确调整。 4.1.3轨排精调合格后应对轨排进行加固处理,混凝土浇筑时轨排不得横向移位和上浮。 4.1.4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加强对轨枕底部及其周围混凝土的振捣,并应随时监测轨排几何形 位的变化。 4.1.5混凝土初凝前应及时进行面层和水沟的抹面,并应将钢轨、扣件、轨枕上的灰浆清理干 净争,避免混凝土等产生的污染。初凝后应立即解开夹板螺栓、松开扣件等固定装置。 4.1.6混凝土终凝后应及时养护,其强度达到5MPa时方可拆除支撑架等固定装置,支撑架所留 孔洞应采用同标号混凝土进行封堵。 4.1.7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70%之前,道床不应承载

4.2.1底座钢筋型号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数量:按同一厂别、同一规格、同一炉号、同一牌号每≤60t为一检验批,施工单位 每检验批中每种钢筋牌号、规格均应至少抽取1个钢筋试件,总数不应少于3个,进行屈服强 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冷弯试验及重量偏差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进场复验。 4.2.2底座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4.2.1底座钢筋型号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数量:每浇筑100m混凝土(或每个施工段)现场留置不少于3组试件,2组在标准条 件下养护,1组与道床同条件下养护。 检验方法:抗压强度试验,检查试验报告。 4.2.3传力杆的类型、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4.2.4伸缩缝所用材料的类型、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4.2.5钢筋骨架的绑扎应稳固,缺扣、松扣的数量不应超过绑扎扣数的5%。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施工段两端及中间各检查2处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4.2.6底座钢筋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6的规定

表4.2.6钢筋安装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施工段两端及中间各检查2处。 检验方法:尺量。

1.2.7伸缩缝宜与底座中心线垂直、缝壁应上下垂直,缝宽应一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个底座检查1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2.8混凝土底座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8的规定。

表4.2.8混凝土底座外形尺寸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个底座检查2处。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个底座检查2处。 检验方法:尺量。

立凹槽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9的规定。

表4.2.9限位凹槽外形尺寸允许偏差

4.2.10混凝土底座表面应密实、平整、颜色均匀,不得有露筋、蜂窝、孔洞、疏松、麻面和缺 棱掉角等缺陷,混凝土底座表面裂纹宽度不应大于0.2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或刻度放大镜检查。 4.2.11嵌填完成的密封材料表面宽度不应小于伸缩缝宽度,最宽不应超过伸缩缝宽度10mm 嵌填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施工段检查1处。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2.12嵌填完成的密封材料应与接缝界面黏结牢固,无开裂、脱落等缺陷;密封材料应嵌填密 实、连续、饱满、无气泡,表面应平滑,缝边顺直,无凹凸不平现象。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施工段检查1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隔离层及弹性缓冲垫层

王控项目 4.3.1隔离层的材料种类、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观察检查或试验检验。 4.3.2弹性缓冲垫层的材料种类、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观察检查或试验检验。 4.3.3每一个底座单元范围内的隔离层应连续铺设,铺贴应平整,无破损,接缝处及边沿无翘 起、空鼓、皱褶、封口不严等缺陷。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4弹性缓冲垫层与限位凹槽侧面应粘贴牢固,顶面与底座表面应平齐,接缝处及周边应无 翘起、空鼓、封口不严等缺陷,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1隔离层的材料种类、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观察检查或试验检验。 4.3.2弹性缓冲垫层的材料种类、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观察检查或试验检验。 4.3.3每一个底座单元范围内的隔离层应连续铺设,铺贴应平整,无破损,接缝处及边沿无翘 起、空鼓、皱褶、封口不严等缺陷。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4弹性缓冲垫层与限位凹槽侧面应粘贴牢固,顶面与底座表面应平齐,接缝处及周边应无 翘起、空鼓、封口不严等缺陷,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5隔离层、弹性缓冲垫层的基底应平整清洁、十燥,不应有空鼓、空洞、蜂窝、麻面、浮 渣、浮土和油污。

4.3.5隔离层、弹性缓冲垫层的基底应平整清洁、干燥,不应有空鼓、空洞、蜂窝、麻面 渣、浮土和油污。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4.1双块式轨枕的型号、质量应符合设计及现行行业标准《CRTS双块式无雄轨道混凝主轨枕》 TB/T3397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观察检查 4.4.2扣件的型号、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产品标准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进场复检,观察检查。 4.4.3钢轨的型号、质量应符合设计和相关产品标准规定。当采用换轨铺设法时,工具轨应与 正线轨型相同,工具轨应无磨损、变形、损伤、毛刺等。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观察检查。 4.4.4轨排精调后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4的规定

4.4.1双块式轨枕的型号、质量应符合设计及现行行业标准《CRTS双块式无诈轨道混凝土轨枕》 TB/T3397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观察检查 4.4.2扣件的型号、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产品标准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进场复检,观察检查。 4.4.3钢轨的型号、质量应符合设计和相关产品标准规定。当采用换轨铺设法时,工具轨应与 正线轨型相同,工具轨应无磨损、变形、损伤、毛刺等。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观察检查。 1.44新排精调后允许偏差应特合表444的规定

表4.4.4轨排精调后允许偏差

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查

检验方法:采用全站仪及轨道几何状态测量仪连续检测

4.4.5双块式轨枕表面应无碰损,桁架钢筋应无锈蚀掉块、扭曲变形、并不应有开焊或松脱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4.6轨枕应方正,间距允许偏差不应大于5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4.7扣件应安装正确,无缺少、无损坏、无污染,扭力矩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扭力扳手量、观察检查,

主控项目 4.5.1钢筋型号和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2.1条的规定。 4.5.2道床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4.2.2条的规定。 4.5.3伸缩缝所用材料应符合本规范第4.2.4条的规定。 一般股项目 4.5.4钢筋绑扎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2.5和第4.2.6条的规定 4.5.5伸缩缝安装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2.7条的规定。 4.5.6混凝土道床的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5.6的规定

表4.5.6混凝土道床外形尺寸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块道床板检查2处。

4.5.8混凝土道床表面裂纹宽度不应大于0.2

5.1.1轨道板应工厂化生产,其质量要求、检验标准、标识、存放、运输、装卸等应符合设计 规定出厂时应具务轨道板制造技术证明书。

5.1.2混凝土底座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底座凹槽宜采用整体钢模,安装后应确保其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2钢筋应防止锈蚀、污染和变形; 3路基地段混凝土底座传力杆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 4每单元底座混凝土应一次连续浇筑完成,不应中断; 5底座施工时宜预留安装轨道板固定装置的锚固孔, 5.1.3底座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且底座及凹槽各项指标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 铺设隔离层和弹性缓冲垫层。

5.1.4轨道板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铺板前应核对轨道板类型、规格、方向,并检查外观质量,合格后方可进行铺设; 2铺板前应检查基础面,隔离层及弹性缓冲垫层表面不应有杂物,凹槽应无积水: 3轨道板应采用专用设备、仪器、工装进行铺设和精确调整定位

自密实混凝土施工应符合

1施工单位中从事自密实混凝主关键工序施工的操作人员和试验检验人员应相对稳定,并 应经培训后上岗; 2自密实混凝土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施工装备特点和环境条件等,制定严 密的施工工艺; 3自密实混凝土施工前,应对自密实混凝土灌注工艺的适应性进行现场灌注、揭板试验, 验证和完善自密实混凝土的配合比、施工工艺、施工装备以及施工组织,通过验收后方可进行 正式施工: 4自密实混凝土灌注前,应检查确认轨道板的形位符合要求,模板密封及轨道板的固定装

置安全可靠,底座凹槽无积水;雨天露天地段不应进行自密实混凝土灌注; 5自密实混凝土灌注时,模板、钢筋和模腔的温度不应超过40℃;自密实混凝土的入模温 度宜为5℃~30℃;冬期施工模腔平均温度不应低于5℃; 6自密实混凝土从搅拌开始到灌注结束持续时间不宜超过2h,若超过需经过专门的验证试 验,但最长不应超过3h; 7每块轨道板的自密实混凝土应一次灌注完成,当所有排气孔排出的混凝土与自密实混凝 土本体一致时方可停止灌注; 8自密实混凝土终凝后方可拆除轨道板扣压装置,当强度达到10MPa以上,且表面及棱角 不因拆模受损时,方可拆除模板和支撑装置,

5.2.1底座钢筋型号和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2.

5.2.2钢筋网片的型号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数量:同一型号、同一原材料来源、同一生产设备并在同一连续时段内生产的焊接网 重量≤30t为一检验批,施工单位每检验批取一张网片进行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和抗 剪试验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数量不应低于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30%,且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进场复验。 5.2.3钢筋网片之间的搭接应采用平搭法,搭接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30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每施工段检查一处,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5.2.4底座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4.2.2条的规定。 5.2.5路基上混凝土底座传力杆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2.3条的规定。 5.2.6伸缩缝所用材料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2.4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5.27钢箭绑扎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2.5条和4.26条的规定

5.2.8伸缩缝安装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2.7条的规定, 5.2.9混凝土底座外形尺寸应符合本规范第4.2.8条的规定。 5.2.10限位凹槽外形尺寸应符合本规范第4.2.9条的规定。 5.2.11混凝土底座外观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2.10条的规定。 5.2.12伸缩缝填塞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2.11条和4.2.12条的规定。

5.3隔离层及弹性缓冲垫层

5.3.1隔离层及弹性缓冲垫层的材料质量和铺设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3.1条~4.3.4条的规

5.3.2隔离层及弹性缓冲垫层的基底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3.5条的规定。

5.3.2隔离层及弹性缓冲垫层的基底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3.5条的规定

5.4.1轨道板的类型、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4.1轨道板的类型、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观察检查, .4.2轨道板的铺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测量、观察检查。

5.4.3轨道板四周边角和承轨台应无破损和掉块:预埋件应无损坏。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4.4轨道板铺设时,隔离层、弹性缓冲垫层表面不应残留杂物和积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4.5轨道板精调定位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4.5的规定

表5.4.5轨道板精调定位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专用仪器测量。

.4.6轨道板铺设过程中,不应损伤轨道板下部门型钢筋及绝缘涂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5.2钢筋网片的型号、质量及搭接应符合本规范第5.2.2条~5.2.3条的规定。 5.5.3轨道板门形钢筋与钢筋网片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同一基本配合比的自密实混凝土检验一次。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5.5.5自密实混凝土拌合物的塌落扩展度、扩展时间T500、含气量和泌水率应符合设计文件的 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塌落扩展度、扩展时间T50、泌水率现场每罐车检验一次;含气量 现场每50m检验一次;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现场试验检验

5.5.6自密实混凝土56d抗压强度不应小于

检验数量:每浇筑100m混凝土(或每个施工段)现场留置三组试件,两组在标准条件下 养护,一组与道床同条件下养护。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数量不应低于施 工单位检查数量的30%,且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抗压强度试验,检查试验报告

5.5.7自密实混凝土应充盈饱满,有底座设计时,自密实混凝土层应与轨道板底面和底座隔离 层表面接触良好;无底座设计时,自密实混凝土层应与轨道板底面隔离层和结构底板接触良好。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块轨道板检查。

5.5.9自密实混凝土层侧面应平整,有底座设计时,凸出和凹进轨道板边缘的自密实混凝土厚 度不应大于1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块轨道板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5.5.11自密实混凝土灌注完成后,轨道板位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5.11的

表5.5.11自密实混凝土灌注完成后轨道板位置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专用仪器测量。

金验方法:专用仪器测量

5.5.12灌注孔、观察孔混凝土表面应高出轨道板表面,且不宜超过10mm,并应抹光与轨道板 平顺衔接,不积水,表面应无裂纹、离缝。 检查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主控项目 5.6.1钢轨的类型、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查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观察检查。 5.6.2扣配件的类型、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查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观察检查。 饰目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km抽检100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的规定。 6.1.2铺前应取得线下施工单位线路测量资料、测量控制网成果、中桩和水准点,并进行铺 确前基础面检查,路基进行复测,并形成交接记录。 6.1.3铺轨前铺碓宜采用机械摊铺压实成形。 6.1.4首次进行道床分层上诈整道工艺试验时,道床达到初期稳定阶段,主要参数指标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型混凝主轨枕轨道:道床支承刚度不应小于100kN/mm,道床横向阻力不应小于10kN 枕,道床纵向阻力不应小于12kN/枕; 2新II型混凝土轨枕轨道:道床支承刚度不应小于70kN/mm,道床横向阻力不应小于9kN/ 枕,道床纵向阻力不应小于10kN/枕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查验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6.2.2道进场时应对其粒径级配、颗粒形状及清洁度进行检验,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铁 路碎石道诈》TB/T2140的规定。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品种且连续进场的道咋,每5000m为一批,不足5000m时亦按一批 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检1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次数的20%进行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采用筛分、专用量规检测或特定检验。

5.2.3铺轨前道作压实密度不应低于1.6g/c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道床密度每1km抽检2处,每处测2个点位;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 次数的20%进行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用道床密度仪或灌水法检测压实密度。

6.2.4预铺道雄厚度宜为200mm25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km抽检4处。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2.5确面应平整,其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0mm/3m,诈面中间不应凸起。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km抽检4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3m靠尺量。

6.3.1钢轨的类型、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查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观察检查、尺量。 6.3.2轨枕及扣配件的类型、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查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观察检查。 6.3.3轨枕及其扣配件的铺设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点数。

6.3.4轨材端部破损和掉角长度不应大于5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5轨枕应方正,并应与轨道中心线垂直。轨枕间距允许偏差应为土20mm,连续6根轨枕 的距离允许偏差应为土3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km抽检2处,每处6根轨枕。 检验方法:尺量。 6.3.6轨道中心线与线路设计中心线应一致,允许偏差应为3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km抽检200m,每10m一个测点。 检验方法:尺量。 6.3.7扣配件应安装齐全,位置应正确。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km抽检100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4.1道硅材质应符合本规范第6.2.1条的规定。

6.4.1道作材质应符合本规范第6.2.1条的规定

用线外轨超高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设直,开在 缓和曲线全长范围内均匀递减,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4.4轨面高程宜比设计值低50mm~80mm,轨道中线允许偏差应为3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km抽检1处,每处抽检10个测点, 检验方法:尺量。 6.4.5轨道达到初期稳定阶段状态时,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4.5的规定。 表6.4.5初期稳定阶段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允许偏差

6.4.5轨道达到初期稳定阶段状态时,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4.5的规定。 表6.4.5初期稳定阶段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km抽检2处,每处各抽检10个测点。

主控项目 6.5.1过渡段的位置和长度及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尺量。 6.5.2搭板钢筋型号和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2.1条的规定。 6.5.3搭板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本规范4.2.2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6.5.4钢筋绑扎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2.5条和4.2.6条的规定, 6.5.5混凝土搭板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5.5的规定。

6.5无确轨道与有确轨道间的过渡段

表6.5.5混凝土搭板外形尺寸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处过渡段检查2处

6.5.6混凝土搭板外观质量应符合本规范4.2.10条的规定。

6.5.6混凝土搭板外观质量应符合本规范4.2.10条的规定

7.1.1工地钢轨焊接应采用移动式闪光焊接。

7.1.2工地钢轨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环境温度低于0℃时,不应进行工地钢轨焊接;恶劣天气焊接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2环境温度低于10℃时,焊前应用火焰预热轨端0.5m长度范围,预热温度应均匀,钢轨 表面预热升温至35℃~50℃才能进行焊轨作业,焊后应采取保温措施; 3承受拉力的焊缝,在其轨温高于300℃时应保持压力; 4钢轨焊接需要插入短轨时,正线轨道插入短轨长度不应小于6m,配线插入短轨长度不应 小于4.5m,材质与原钢轨相同,焊后应保持原无缝线路技术状态和锁定轨温不变。 7.1.3探伤人员应具有铁道行业无损检测的1Ⅱ级或以上的技术资格,并通过钢轨焊接接头探伤 技术培训。 7.1.4单元轨节长度应满足施工进度和铺轨时应力放散最佳效果的要求,以1000m~2000m为 宜,最短不应小于200m。应力放散时,宜每隔100m设一位移观测点,应力放散应均匀。 7.1.5单元轨节起止点不应设置在不同轨道结构过渡段以及不同线下基础过渡段范围内 7.1.6线路锁定后,应立即在钢轨上设置纵向位移观测的“零点”标记,按规定开始观测并记 录钢轨位移情况。 7.1.7轨道精调应遵循“先轨向,后轨距”,“先高低,后水平”的原则。 7.1.8轨道精调整理应通过全站仪自由设站,采用轨道几何状态测量仪进行检测,确定轨道几 何形位调整量,

7.2.1钢轨焊接接头的型式检验和生产检验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轨焊接第2部分:闪光焊 接》TB/T1632.2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上述标准规定的数量检验;监理单位全部见证取样检验。 检验方法:按上述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7.2.2钢轨焊头应进行超声波探伤检查。超声波探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轨焊接第1部分: 通用技术条件》TB/T1632.1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平行检验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探伤仪检查。 7.2.3正线插入焊钢轨长度不应小于6mGB 29974-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糠基硫醇(咖啡醛),站线不应小于4.5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7.2.1钢轨焊接接头的型式检验和生产检验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轨焊接第2部分:闪光焊 接》TB/T1632.2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上述标准规定的数量检验;监理单位全部见证取样检验。 检验方法:按上述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7.2.2钢轨焊头应进行超声波探伤检查。超声波探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轨焊接第1部分 通用技术条件》TB/T1632.1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平行检验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探伤仪检查。 7.2.3正线插入焊钢轨长度不应小于6m,站线不应小于4.5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724控平百佳厨全724的完

7.2.4焊接接头平直度应符合表7.2.4的

.4钢轨焊接接头平直度

QC/T 231-201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反冲起动器技术条件立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数量为施工单位检

7.2.5钢轨焊头及其附近钢轨表面不应有裂纹、明显压痕、划伤、碰伤、电极灼伤、打磨灼伤 等伤损。对母材的打磨深度宜小于0.5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平行检验10%。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7.2.6焊接接头经外形精整后,以焊缝为中心的1m范围内,轨顶面的表面不平度应满足:在任 意200mm区段内不大于0.2mm,母材表面未打磨区域的凹坑不做表面不平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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