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286-2018--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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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1286-2018--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pdf

表3.1.2各级道路的设计速度

3.1.3道路设计车辆应符合国家车辆生产标准,车辆的外廓尺 和运行性能应具有代表性。机动车设计车及其外廓尺寸应符 合表 3. 1. 3 的规定。

表3.1.3机动车设计车辆及其外廓尺寸

注:1总长:车辆前保险杠至后保险杠的距离; 2总宽:车厢宽度(不包括后视镜); 3总高:车厢顶或装载顶至地面的高度; 4 前悬:车辆前保险杠至前轴轴中线的距离; 5 轴距:双轴车时,为从前轴轴中线到后轴轴中线的距离 前轴轴中线至中轴轴中线、中轴轴中线至后轴轴中线的 后悬:车辆后保险杠至后轴轴中线的距离。

注:1总长:车辆前保险杠至后保险杠的距离; 2总宽:车厢宽度(不包括后视镜): 3总高:车厢顶或装载顶至地面的高度: 4 前悬:车辆前保险杠至前轴轴中线的距离; 5 轴距:双轴车时GB/T 25000.20-2021 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20部分:质量测量框架,为从前轴轴中线到后轴轴中线的距离;铰接车时分别为 前轴轴中线至中轴轴中线、中轴轴中线至后轴轴中线的距离; 6后悬:车辆后保险杠至后轴轴中线的距离。

2道路最小净高应满足机动车、非机动车和人行的通行要 求。最小净高应符合表3.1.5的规定。

表3.1.5道路最小净高

注:对需要通行设计车辆以外特殊车辆的道路、最小净高应满足车辆通行的要求。

3.1.6道路设计交通量的预测年限:快速路、主干路应为20 年;次千路应为15年;支路应为10年~15年。 3.1.7道路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根据道路等级及路面类型 确定,各种类型路面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表3.1.7的 规定。

1.7 路面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年

注:砌块路面一一当采用混凝土预制块时,设计年限为10年;采用石材时,设计 年限为20年。

震断裂活动带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当不能避开时,必须提出有效 的工程措施和严格的管理措施

降低道路工程对沿线生态环境以及资源的影响。路线设计平面应 顺适、纵断面应均衡、横断面应合理,并应适应地形地物和周边 环境,满足行车安全、排水通畅等要求,

水文、地域气候、地下管线、排水、生态环境、自然景观等 结合,合理确定路线线位和技术指标。

3.2.3平面设计应处理好直线与平曲线的衔接,合理地设置缓

3.2.3平面设计应处理好直线与平曲线的衔接,合理地设置缓

和曲线、超高、加宽等。圆曲线的最小半径应能保证车辆 部分行驶安全、舒适。

3.2.4平纵面设计应按道路通行条件满足停车视距、会车视距

3.2.4平纵面设计应按道路通行条件满足停车视距、会车视距 或超车视距的要求。

纵断面设计应根据道路等级与建设条件,综合交通安全

工程建设投资与运营期间的经济效益、节能减排、环保效 素,合理确定技术指标

3.2.6纵断面设计最大纵坡应满足所在地区各种气候条

纵断面设计最大纵坡应满足所在地区各种气候条件下安 的要求,采用最大纵坡时应限制最大坡长。纵断面设计应 两俪建筑和快高程合理衔接

3.2.7横断面设计应按道路等级、服务功能、交通特性,结合

各种控制条件,在规划红线宽度范围内合理布设,并应分别满足 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车带、设施带等宽度的 规定。

3.3.1路基路面应根据道路功能、类型和等级,结合沿线地形 地质、水文气象及路用材料等条件进行设计,应内地制官、合理 选材、节约资源。应使用节能降耗型路面设计,合理采用路面材

料再生利用技术,并应选择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方 便施工的路基路面结构

形能力和耐久性。同时,路面面层应满足平整、抗滑、耐磨与低 噪声等表面特性的要求。

合沿线水文、气象、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设置必要的地表排 水和地下排水设施,并应形成合理、完整的排水系统

3.4路基防护应根据道路功能,查明工程地质、水文地质

3.3.4路基防护应根据道路功能,查明工程地质、水文

件,合理选择岩土的物理力学参数,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并应与 环境景观相协调

3.3.5路基支挡结构设计应满足各种设计荷载组合下支

的稳定、坚固和耐久性要求;结构类型选择及设置位置和范围的 确定应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便于施工养护;结构材料应符合耐 久、耐腐蚀的要求,

的路基设计,应查明特殊土的分布范围与地层特征,特殊土的物 理、力学和水理特性以及道路沿线的水文与地质条件,应合理确 定特殊土地基处理或处治的设计方案,应使其具有良好的抗变形 能力和稳定性要求。

交通流量和流向及有关技术、经济和环境效益的分析合理确定。 3.4.2道路交叉口设计应安全、有序、畅通,兼顾所有道路使 用者的要求,处理好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综合考虑交通组 织、几何设计、交通管理方式和交通工程设施等要素,并应与周 围环境相协调,合理确定用地规模

用者的要求,处理好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综合考虑 织、几何设计、交通管理方式和交通工程设施等要素,并 围环境相协调,合理确定用地规模。

3.4.3当城市快速路与所有等级的道路交叉时,必须设置立体

根据道路和轨道交通线路性质、等级、交通量、地形条件、安全 要求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确定。

3.4.5当道路与全封闭运行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交叉时

3.4.5当道路与全封闭运行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交叉时,必须 设置立体交叉。

3.4.6当道路与高速铁路、客运专线、铁路车站、铁路编组站 交叉时,必须设置立体交叉;行驶有轨或无轨电车的道路与铁路 交叉时,必须设置立体交叉。

3.4.8道路与道路的平面交叉口,以及无人看守或未设置自动

号的道路与铁路平交道口的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不得有任何 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

3.4.9平面交叉口应设置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设施,并应与交

3.4.9平面交叉口应设置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设施,并 叉口的几何特征、人流量、车流量、交通组织方式等相协

3.4.10立交区域内的非机动车和行人系统应保证其

效宽度,应与相交道路的非机动车和行人系统相匹配,布置应满 足安全、便捷的要求。

3.5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

3.5.1道路应根据使用功能要求,设置相应的行人和非机动车 交通设施。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应安全、连续,应保证行人 及非机动车的有效通行宽度。人行道有效通行宽度不应小 于1.5m。

3.5.2城市道路上的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系统应与道路沿线的

居住区、商业区、城市产场、交通枢纽等内部的相关设施 接,构成完整的交通系统。

3.5.3对视距受限制、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以及车行道

3.5.4当穿越车行道的人行横道长度大于16 m时,应

或道路中心线附近的人行横道处设置行人二次过街安全岛。

3.5.5穿越快速路的行人过街设施必须采用立体交叉的

之间必须设置安全隔离设施。 3.5.7对长度大于1000m的隧道,严禁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 道或人行道在同一孔内设置;对长度小于或等于1000m的隧道 当需设置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时,.与机动车道之间必须设安全隔 离设施。

3.5.8独立的步行街应满足消防车、救护车、送货车和

3.5.9非机动车专用路的设计速度应小于20km/h,并

3.6.1道路设计中应根据城市公交发展战略和线网规划要求进 行公共交通设施设计,应包括与道路相关的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和 车站的设计。

3.6.2公交专用车道的设计应与城市道路功能相匹配,应合理 使用道路资源

3.7公共停车场和城市广场

3.7.1公共停车场和城市广场的位置和规模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要求,并应根据道路交通组织,合理布局。 3.7.2停车场及城市产场出人口必须有良好的通视条件,视距 一角形范围内不得有任何妨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且不得影响 临近交叉口的交通运行,

.I·L 勿文 必频有良对的通视杀件,视 一角形范围内不得有任何妨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且不得影响 临近交叉口的交通运行。

3.7.3机动车停车场车位布置可按纵向或横向排列分

每组停车不应超过50辆。当各组之间无通道时,必须留出大于 或等于4m宽的消防通道,

3.8.1道路施工应满足道路结构的强度、稳定性及耐久

3.8.2道路施工应进行必要的施工工艺性能检测、工程质量检 验及专项验收,并应满足道路防排水要求。 3.8.3基坑、基槽及道路边坡、挡土墙施工应进行必要的监控 量测,合理控制地下水,保障结构安全,同时应保护水环境。 3.8.4高填土路基与软土路基施工,应进行沉降观测,在沉降 稳定后再进行道路基层施工。

4桥梁4.1一般规定4.1.1桥梁设计应以安全可靠、适用耐久、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与环境相协调为基本原则,应符合所在区域规划布局的要求。桥梁设计应合理确定各项技术标准和指标,桥梁设计方案应进行全面、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4.1.2跨越河流的桥梁及跨越城市道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铁路的跨线桥梁,桥下净空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4.1.3桥位应与燃气输送管道、输油管道及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等危险品工厂、车间、仓库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桥位距燃气输送管道、输油管道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距离较近时,应设置满足消防、防爆要求的防护设施。当桥位上空设有架空高压电线无法避开时,桥梁主体结构最高点与架空电线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桥位旁有架空高压电线时,桥边缘与架空电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4.1.4当桥上或地道内需铺设市政管线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应对桥梁、地道及管线发生故障和事故时次生影响的可控性进行评估。4.1.5桥位选择应符合城乡规划,满足城市防洪要求。通航河流上桥梁的桥位选择应满足相应航道等级的通航要求及航运条件下桥梁的安全性要求。4.1.6桥梁应根据道路的等级和使用要求设置必要的护栏及检修道。4.1.7桥梁引道及引桥的设计应满足消防、救护、抢险的要求,12

5车道荷载横向分布系数、多车道的横向折减系数、大跨 经桥梁的纵向折减系数、汽车荷载的冲击力、离心力、制动力及 车辆荷载在桥台或挡土墙后填土的破坏棱体上引起的土侧压力等 均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的规 定计算。

4.2.2梁、桁架、拱及其他大跨结构的人群荷载(

列公式计算,且W值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小于2.4kPa: 当加载长度L<20m时:

当加载长度20m

W = 4. 5 20 wl 20

4.3.1桥梁结构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应同时满足构造和施工工艺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应同时满足构造和施工工艺

4.3.2桥梁应根据桥梁所处位置的重要性、结构破坏可能产生

4.3.2桥染应根据桥梁所处位置的单要性、结构破坏可

4.4.1对基本地震动加速度峰值为0.05g及以上地区的城市桥 梁,应进行抗震设计,并应采取抗震措施。 4.4.2桥梁应根据结构形式、在城市路网中位置的重要性以及

4.4.3对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的地震动参数,应按地震安

生评价确定,其他各类桥梁的地震动参数,应根据国家现行 的有关规定确定

4.4.4工程场地类别,应根据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和场地

4.4.5当桥梁采用减震或隔震方法设计时,减震或隔震支座应 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屈服强度,相上部结构之间应设置足够的 间隙。

4.5.1桥梁施工应满足施工期间交通组织的要求,

4.5.1深施工应满定施 二期间交通组织的要求,应优先采用 预制化、机械化等对社会交通影响相对较小的施工方案。

预制化、机械化等对社会交通影响相对较小的施工方案。

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应制定满足安全、质量和环保要求的控 制指标、控制措施。

度、刚度和整体稳定性要求,并应同时满足工艺性能、安全保护 及环境保护要求。

4.5.4模板、支架及深基坑工程在施工全过程中应满足安全性、 稳定性及相关技术性能指标的要求,必要时应进行专项评估 论证。

4.5.5桥梁施工应采取保证施工安全、结构安全和环境安全的 防护措施。

4.5.5桥梁施工应采取保证施工安全、结构安全和环境

5.1.1隧道设计应满足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城市道路路网规划、土地使用规划以及交通功能等要求,应协调 好与地面、地下建筑和构筑物以及各种管线的关系,减少动折 迁,并应协调好与其他市政公用设施、城市轨道交通的关系。 5.1.2隧道设计应根据测和调查资料,综合地形、地质、水 文、气象、环境、地震以及施工和营运条件等因素,进行必要的 技术、经济、环保等方面的方案比选,应达到安全实用、质量口 靠、经济合理和技术先进的要求。

5.1.3隧道防灾设计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 据隧道内交通量、交通特性、防灾设备、自然环境条件、 度和平纵技术标准等因素进行综合设计。

5.1.3隧道防灾设计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应根

5.1.5隧道结构设计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

计统一标准》GB50153的有关规定确定设计使用年限,隧道主 体结构应按满足100年正常使用的永久性结构设计

体结构应按满足100年止常使用的永久性结构设计。 5.1.6隧道施工必须制定相应的措施,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 全、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文明施工。

全、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文明施工。

:1隧道总体布置及配套运营管理设施的设置,应满足隧 常运营、管理维护、防灾救援等需要。

5.2.2当隧道穿越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特别复杂以及存在严

5.2.3隧道平面线形应根据地形、路线走向、洞口位置、沿线 障碍物和施工工法等因素确定

5.2.4当隧道出口处设置平面交叉口时应满足洞口行程

5.2.5隧道纵坡设计应满足车辆行驶安全的要求

5.2.6隧道横断面及内轮廓设计应根据线路技术标准、建筑限 界、结构形式、施工工法、设备布置、防灾和运营养护等要求 确定。

5.2.8主隧道与车行、人行疏散通道和横通道连通处,应采取 防火分隔措施。

5.2.8主隧道与车行、人行疏散通道和横通道连通处,

满足火灾工况下客流疏散逃生的要求

5.3.1隧道结构设计应根据工程沿线建设条件、工程地质条件,

·. 国A 一性地顶杀, 通过技术经济、功能效果和环境影响的综合评价,选择结构形式 和施工方法。主体结构应具有规定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应 适应长期营运的需要。

强度和稳定性的计算,必要时还应进行变形和刚度计算。

5.3.3隧道结构抗震设计应根据设防要求、场地条件、

型和埋深等因素,采取必要的构造措施提高结构和接头处整体抗 震能力。

5.3.4隧道结构应根据所处的环境类别和环境条件进不

5.3.5隧道应根据环境条件、结构特点、施工方法等因素进行

3.5隧道应根据环境条件、结构特点、施工方法等因素送 排水设计。

准设施内应设置防烟系统。

5.4.3隧道给水必须满足隧道运营所需的生产、生活和准 水的要求。

,4隧道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放应符合国家现行相 的规定及环保要求。

5.4.4隧道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放应符合国家现行

5.5.1隧道施工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护施工人员身 康和安全。

处理预案。当施工前方地质出现异常变化迹象或接近围岩重 界线时,应及时探明隧道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后方可 开挖。

1.1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设计应根据道路总体 交通组织设计方案进行,设计范围除道路自身外,还应包合 路有影响的周边范围。

6.1.2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应与道路土建工程同步设 计和实施。

6.1.2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应与道路土建工程同步设

6.2.1交通标志和标线设计应向交通参与者提供交通路权、通 行规则及路径指示等信息。 6.2.2交通标志不得侵人道路建筑限界,也不得被其他物体 注楼

6.2.3交通标志版面和标线的信息应能准确和适当地反映交

6.2.3交通标志版面和标线的信

织及管理的意图,并应能够在各种环境条件下清晰地识别。 内的应急、消防、避险等指示标志,应采用主动发光标志或 式标志。

2.5交通标线材料应具备良好的抗滑、耐磨和环保性能 便施工。

6.2.5交通标线材料应具备良好的抗滑、耐磨和环保性

2.6当快速路中央带及路侧不能提供足够安全距离时,少 置防撞护栏。快速路及各级道路隧道内主线分流端、匝道 部应设置相应的防撞设施。

通事故时QB/T 1437-2014 课业薄册,应采用防撞护栏或高路缘石等设施进行防护

6.2.8主王路应采用防撞护栏、隔离栏、路缘石等设放

动车、非机动车、人行交通。 6.2.9对人行道与一侧地面存在高差,有行人跌落危险的,应 设置人行护栏, 6.2.10对快速路主路及行人穿越可能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其他 道路,应设置必要的隔离设施。 6.2.11当行人通行的桥梁跨越城市轨道交通线、铁路十线、高 速公路、一级公路、城市快速路时,人行道外侧应设置防落 物网。

6.2.11当行人通行的桥梁跨越城市轨道交通线、铁路干线、高 速公路、一级公路、城市快速路时,人行道外侧应设置防落 物网。 6.2.12防撞设施应根据道路等级、道路设施类型、所处部位和 环境进行设置,并应符合相应的防撞等级和技术指标的要求。邻 近十线铁路、水库、油库、电站等需特殊防护的路段,应进行论 证后采取提高防撞等级或其他措施:确保交通安全。

环境进行设置,并应符合相应的防撞等级和技术指标的要求。邻 近十线铁路、水库、油库、电站等需特殊防护的路段,应进行论 证后采取提高防撞等级或其他措施:确保交通安全。

6.3.1交通信号灯应能被道路使用者清晰、准确地识别,应能 保障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交通信号灯的视认范围内不应存在 区;当不能满足时,应在适当位置增设同类信号灯。 6.3.2对中、长、特长隧道及特大桥梁、城市快速路应设置交 通监控系统。交通蓝控系统配置应按道路性质和监控系统特性划 分不同等级,使之其备相应的信息采集、分析处理、信息发布和 交通控制管理,以及与其他信息系统进行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的 功能。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QLHLH 0003S-2015 柳河县柳河镇老花调料加工厂 火锅底料,对要求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ID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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