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0/T-123-2020 建筑护栏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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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0/T-123-2020 建筑护栏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点支式玻璃组合栏板中,玻璃面板与支承结构之间的连 由连接件和爪件组成。

玻璃组合栏板中玻璃栏板边缘周边通长嵌槽,或不少于 边通长嵌槽的固定方式

QJY 0001S-2016 中山市进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椰子汁饮料十 材料强度设计值:; fi一 硅酮结构密封胶在风荷载作用下的强度设计值; f2 硅酮结构密封胶在永久荷载作用下的强度设计值 ? 硅酮结构密封胶的变位承受力。

2.2.2作用、作用效应及抗力

W 作用在计算单元上的风荷载设计值; QG 栏板单位面积重力荷载设计值; Sc 永久荷载产生的效应; SQ 活荷载产生的效应; Sw 风荷载产生的效应; u 由荷载或作用标准值产生的挠度或位移: [u] 护栏顶点的挠度限值

H 立柱的高度; hs 栏板的高度; L 试件长度; Cs 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接宽度 a、b 栏板短边和长边长度; ts 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接厚度

2.2.4计算系数及其它

Yo 重要性系数; K 抗倾覆安全系数; YG 永久荷载效应分项系数; YQ 活荷载效应的分项系数; Yw 风荷载效应的分项系数; w 风荷载效应的组合系数; μc 高厚比提高系数; u. 栏板相对于立柱的位移

3.0.1护栏工程应进行设计,设计深度应符合相关规定及 安装要求。

女装要求 3.0.25 护栏设计应满足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要求。 3.0.3护栏设计应明确设计使用年限。 3.0.4护栏应采用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严禁使用国家及重庆 市明令禁止使用的材料。

4.1.1护栏及组成材料应能承受相应的设计荷载。

4.1.5室外护栏采用的金属材料应选用耐候材料。

至外折 件优片耐防件 4.1.6木护栏宜在正常温湿度环境的室内使用,并进行防火、防 腐、防虫等处理。

4.1.7其他材料的选用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4.2.2不锈钢材料宜采用奥氏

其化学成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化学成 分》GB/T20878的相关规定。Ni含量不宜小于3.5%,Cr含量 不宜小于12%。不锈钢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不锈钢热轧钢 板和钢带》GB/T4237、《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GB/T3280等 的相关规定

4.2.3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的钢种、牌号和质量等级应

等合现行国家标准《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碳素结构钢》 GB/T700、《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碳素结构钢和低 合金结构钢热轧钢板和钢带》GB/T3274、《通用耐腐蚀钢铸件》 GB/T2100、《钢丝绳通用技术条件》GB/T20118、《一般工程用铸 造碳钢件》GB/T11352和《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等的相 关规定。

防腐、防锈处理,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热浸镀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 侵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13912的相关规定; 2铬电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覆盖层工程用铬电镀 层》GB/T11379的相关规定,宜采用Cu十Ni十Cr或Ni十Cr镀 层,耐腐蚀性要求应满足铜加速乙酸试验16h、腐蚀膏腐蚀试验 16h或乙酸盐雾试验96h,且镀层表面应无针孔、鼓泡及金属腐蚀 等缺陷; 3电泳涂漆处理涂层复合膜厚度应大于21um,漆膜厚度不 应小于12um; 4氟碳喷涂处理涂层平均膜厚度应大于30μm; 5热浸镀锌表面不应作为装饰表面,应采用聚脂粉未喷涂 电泳涂漆或氟碳喷涂; 6电泳涂漆和氟碳喷涂等表面处理的湿、干附着性应达到 现行国家标准《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GB/T9286规定的0 级,划格切割边缘平滑,无脱落; 7在湿度大于70%的潮湿环境或滨水地带,室外护栏构件 应采用两层表面处理层或更高的防腐技术要求; 8当材料为连续热镀锌材料(栏杆)时,镀锌层应满足现行 国家标准《连续热镀锌钢板及钢带》GB/T2518的相关规定,双面 锌层质量平均值不应小于80g/m。

4.2.5点支承玻璃护栏的玻璃装置爪件和玻璃夹具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建筑玻璃点支承装置》JG/T138的规定。 4.2.6钢索护栏用钢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不锈钢丝绳》GB T 9944的规定

4.2.7铸造件应无毛刺、锐边、尖角等现象。

2.9 预理钢板强度应采用强度不低于Q235B钢材,锚筋宜 HPB300钢筋

4.3.1铝合金型材基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基材》GB/T5237.1的相关规定,采用阳极氧化、电泳 涂漆、聚酯粉末喷涂、漆喷涂等表面处理时,膜层厚度和质量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GB/ T5237.2、《铝合金建筑型材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GB/T 5237.3、《铝合金建筑型材第4部分:粉末喷涂型材》GB/T5237. 4、《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漆喷涂型材》GB/T5237.5的 规定。

4.3.2铝复合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幕墙用铝

板》GB/T11748、《铝塑复合压力管》CJ/T159、《建筑用铝合金木 纹型材》YS/T730、《建筑用铝挤压木复合型材》YS/T731的相 关规定。

4.3.3当采用铝合金材料时,连接用的

4.3.4铝合金之间的焊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

规程》GB/T8162的相关规定,焊条焊接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铝及铝合金》GB/T3669、《铝基钎料》GB/T13815的相关 规定。

4.4.1玻璃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 的相关规定: 2建筑护栏用玻璃应采用夹层玻璃; 3消防通道的护栏玻璃栏板应采用防火玻璃; 4玻璃栏板上不宜雕刻花纹; 5玻璃不宜作护栏扶手使用; 6玻璃栏板采用点支承结构时,应在玻璃周边安装保护 扣条。 4.4.2玻璃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第1部 分:防火玻璃》GB15763.1、《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 璃》GB15763.2、《建筑用安全玻璃第3部分:夹层玻璃》GB 15763.3、《建筑用安全玻璃第4部分:均质钢化玻璃》GB15763.4 以及《建筑玻璃应用技 3的相关规定

4.5.1木质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5.1木质材料应符合下列要

1室内木制品甲醛释放量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 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中Ei级的 相关规定; 2胶粘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材工业胶粘剂用脲醛、酚 醛、三聚氰胺甲醛树脂》GB/T14732的相关规定,有害物质限量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 量》GB18583的相关规定

虫蛀、扭曲变形、腐蚀等现象,所用的树种、材质等级、含水率、防 虫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 设计标准》GB50005的要求。

4.5.3护栏制作必须有可靠技

透入度和保持量及防水处理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木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T 50772等的相关规定。

4.6纤维增强复合材料

4.6.1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结构用 纤维增强复合材料拉挤型材》GB/T31539的规定,且宜采用M23 级和M30级型材

7.1建筑护栏橡胶制品宜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氯丁橡胶刀 胶,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用橡胶板》GB/T5574的木 定。

4.7.2硅酮结构密封胶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硅

4.7.2硅酮结构密封胶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4.7.4铜及铜合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铜及铜合金拉制管》 GB/T1527的相关规定。 4.7.5塑料宜选用PVC复合型材,有害物质释放量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28481的相关规定;塑 料构件耐老化性室外1000h(室内500h)试验后冲击强度的保持 率不应小于60%,外观颜色变色评级不应小于3级

5.1.1护栏按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进行设计,设计使用年限不 应少于25年。各构件应满足承载力、刚度、稳定性要求,并具有 足够的整体刚度。 5.1.2护栏各部位的构造应避免对人体产生伤害。护栏应便于 清洁、维护、更换。 5.1.3护栏的结构设计计算应考虑承受直接施加于其上的荷载 与作用,不应考虑分担主体结构所承受的荷载和作用。 5.1.4按建筑护栏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护栏划分为三个安全 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表5.1.4的规定,选用相应 的安全等级

5.1.3护栏的结构设计计算应考虑承受直接施加于其上

表5.1.4建筑护栏的安全等级

2很严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严重: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 失;不严重:可能造成少量财产损失。

采取不同的抗震措施。在正常使用状态下,建筑护栏应具 的工作性能。当安全等级为一级时,不宜采用砌体护栏和

.1.6建筑用玻璃与金属护栏的力学性能应按本标准附录

中的抗水平反复荷载性能、抗垂直荷载性能、抗软重物体撞击性 能、抗硬重物体撞击性能、抗风压性能以及竖向立柱刚度检测要 求执行。

5.1.7护栏宜设置扶手,扶手的连接和安装应牢固可靠

5.1.7护栏宜设置扶手,扶手的连接和安装应牢固可靠

5.1.9当临空高度在24.0m以下时,护栏净高不应低于1.05m, 当临空高度在24.0m及以上时,护栏净高不应低于1.1m。室外 疏散楼梯的护栏净高不应低于1.1m,上人屋面、学校宿舍阳台和 交通、商业、旅馆、医院、学校等建筑临开散中庭的护栏净高不应 低于1.2m,托儿所、幼儿园的护栏净高不应低于1.3m。

5.1.11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和其他少年儿童专用场所 等的护栏必须采用防止攀爬和穿过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 护栏时.宜满足以下规定

1住宅、中小学和其他少年儿童专用场所等的护栏,杆件净 距不应大于0.11m,且不宜小于30mm。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 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 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护栏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2托儿所、幼儿园的护栏,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09m,且不 宜小于30mm。

5.1.12住宝、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专用场所等

应两侧设扶手;当梯段净宽超过2.40m时,宜加设中间扶手 娄梯窗台高度低于0.90m时,不论开窗与否,均应有防护措旅

5.1.15窗外没有阳台或平台的外窗,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

小学校及供少年儿童独自活动的场所窗台距楼地面的净高不应 低于0.90m,其他建筑不应低于0.80m。当净高不足时,应设置 防护措施,防护高度由楼地面起算。低窗台、凸窗等下部有能上 人站立的宽窗台面时,护栏应贴窗布置,且不得影响窗扇的正常 开启。贴窗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不应低 于0.90m

5.1.16当护栏上设有花池或花盆等放置位置时,必须采

1扶手顶面高度宜为0.90m,设上下两层扶手时,下层扶手 高宜为0.70m; 2扶手应保持连贯,在起点和终点处宜延伸0.40m; 3扶手宽度宜为35mm~50mm,扶手托架的高度、扶手与 墙面的距离宜为40mm~50mm。 5.1.18 托儿所、幼儿园楼梯处的幼儿扶手的净高宜为0.60m。 5.1.19无障碍走道、坡道、楼梯等处的护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相关规定。 5.1.20王 玻璃幕墙的护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 术规范》JGJ102的规定。

5.1.21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护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

5.2.1楼梯、看台、阳台和上人屋面等的栏杆荷载取

楼梯、看台、阳台和上人屋面等的栏杆荷载取值应符合相

5.2.2护栏结构设计应按各效应组合中的最不利组

5.2.3护栏的结构分析模型应该与栏杆、栏板的实际受力模式

致。板肋式护栏立柱、金属护栏立柱、悬臂式栏板应按悬屑 分析,护栏扶手宜按支撑于立柱及两侧墙体的简支梁计算。 2.4护栏构件应采用弹性方法计算内力与位移,并应符合 规定:

中:0 何载或作用产生的截面最大应力设计值; 材料强度设计值; 荷载或作用产生的截面内力设计值: Rd 构件截面承载力设计值; 重要性系数:安全等级为一级时取1.1,二级时取1 0,三级时取0.9; u 由荷载或作用标准值产生的挠度或位移; LuJ 护栏顶点的挠度限值,应满足表5.2.4且不大于 20mm。最大残余挠度不应大于L/1000; K 抗倾覆安全系数:安全等级为一级时取1.4,二级时 取1.3,三级时取1.2; M一7 荷载效应按基本组合的倾覆力矩设计值; Mk 抗倾覆力矩设计值

表5.2.4护栏挠度限值

注:Lo—护栏构件计算长度

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的规定采用,抗倾覆力矩计算时: 分项系数取值1.0,且不考虑活荷载的作用。 5.2.6当两个可变荷载或作用效应参加组合时,第一个可变荷 载效应的组合系数应按1.0采用,第二个可变荷载效应的组合系

5.2.7结构设计应根据构件的受力特点、荷载及作用情

的应力(内力)作用的方向,选用最不利的组合。荷载和作月 组合设计值,应按下式采用:

Sa=YcSc+YoS+YwwSw

5.2.9当构件在两个方向均产生挠度时,应分别计算各方向的 挠度ur、u,u和u均不应超过允许位移值[u]。 5.2.10室外栏板玻璃尚应进行玻璃抗风压设计,对有抗震设计 要求的,需考虑地震作用的组合效应。 5.2.11护栏栏板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时,粘接宽度和厚度计算 应按附录A确定

5.3.1砌体护栏宜符合下列要

1体护栏最小厚度不应小于120mm,块强度等级不应 低于MU10,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 2砌体护栏顶部应设混凝土压顶,压顶的宽度宜与砌体护 栏的厚度相同,高度不应小于60mm。纵向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 0.2%,且不应小于2Φ8,分布筋间距不应大于300mm,且不应小 于Φ6。压顶纵向钢筋必须与主体有可靠的连接; 3砌体护栏应设置钢筋混凝土立柱。立柱间距不宜大于 3m,最小截面尺寸不宜小于180mm×120mm,纵向钢筋不应小于 1Φ12,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50mm,且不小于Φ6; 4砌体护栏应沿砌体高不大于400mm配置2Φ6通长拉结 筋与主体结构或立柱拉接,拉结筋应沿高度均匀分布,锚入钢筋 混凝土构件内应满足锚固长度要求且不小于200mm; 5砌体护栏中使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 6 砌体护栏不宜适用于高度24.0m及以上建筑。 5.3.2混凝土护栏宜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 2当采用悬臂式栏板时,板厚度不应小于100mm。板内应 设置双层双向钢筋,竖向受力筋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直径 不应小于8mm:水平分布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直径不应小于

1采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 2当采用悬臂式栏板时,板厚度不应小于100mm。板P 置双层双向钢筋,竖向受力筋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直 应小于8mm;水平分布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直径不应

5.3.3金属护栏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护栏应设置稳定立柱; 2金属护栏的型材最小壁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锈钢管立柱的壁厚不应小于2.0mm,不锈钢单板立 柱的厚度不应小于8.0mm,不锈钢双板立柱的厚度不 应小于6.0mm,不锈钢管扶手的壁厚不应小于 1.5mm; 2)镀锌钢管立柱的壁厚不应小于3.0mm,镀锌钢单板立 柱的厚度不应小于8.0mm,镀锌钢双板立柱的厚度不 应小于6.0mm,镀锌钢管扶手的壁厚不应小于 2. 0mm; 3)铝合金管立柱的壁厚不应小于3.0mm,铝合金单板立 柱的厚度不应小于10.0mm,铝合金双板立柱的厚度 不应小于8.0mm,铝合金管扶手的壁厚不应小于 2. 0mm。 3铸铁圆钢直径不应小于Φ30,方钢不应小于24; 4不锈钢、型钢、扁钢护栏立柱与预埋件连接采用焊接时应 满焊; 5 铝合金护栏立柱与预理件连接应采用螺栓连接; 6 焊接式栏杆的预理件与栏杆扶手、立柱应周边满焊;

5.3.4全玻璃栏板及玻璃组合栏板宜符合下列要求

5.3.5木护栏宜符合下列要

1木护栏宜在正常温度和湿度环境的室内使用,处于特殊 环境中的木护栏应经特殊处理; 2木材的选用,以及所用钢材、螺栓、钉、结构用胶等连接材

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标准》GB50005的要求,所 选木材的材质等级不应低于Ⅲc; 3木材使用前应经干燥处理,含水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木结构设计标准》GB50005的要求。用水溶性防护剂处理的木 材,应重新干燥达到使用环境所要求的含水率; 4木材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标准》GB50005的 要求进行防腐、防虫、防潮处理; 5当构件之间采用螺栓连接时,每处连接的螺栓不应少于2 颗,直径不应小于12mm,连接扁钢厚度不应小于3mm。

5.3.6护栏连接宜符合下列要求

1 护栏结构应与主体结构有可靠的连接 2主体结构及构件应能够承受护栏传来的荷载和作用。连 接件与主体的锚固承载力设计值应大于连接件本身的承载力设 计值; 3当主体为砌体结构时,主体结构与护栏连接处应设置尺 寸不宜小于240mm×240mmX180mm的混凝土预埋砌块,在混 凝土砌块上埋设预埋件或锚栓与护栏连接; 4当主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时,应在连接处埋设预埋件或 预留钢筋或采用化学螺栓或不锈钢膨胀螺栓与护栏连接; 5当护栏连接处主体为钢结构时,主体结构宜在连接处预 留螺栓孔,采用螺栓与护栏连接或采用焊接; 6当护栏连接处主体结构为木结构时,主体结构应设连接 件与护栏连接; 7木护栏、玻璃护栏应设金属连接件与主体结构连接; 8木护栏、玻璃护栏的金属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同金 属护栏; 9护栏立柱、扶手与主体结构必须有可靠的锚固。可采用 化学螺栓或不锈钢膨胀螺栓锚固在主体结构上,每连接处螺栓不 应少于4颗,螺栓直径、锚筋直径应通过 算确定,且化学螺栓直

径不应小于12mm,不锈钢膨胀螺栓直径不应小于8mm,连接钢 板厚度不应小于6mm,立柱中心与混凝土边缘距离不宜小于 60mm。当采用锚筋及连接钢板锚固在主体结构上时,每连接处 锚筋不应少于4根,锚筋直径应通过计算确定,且锚筋直径不小 于10mm,连接钢板厚度不应小于6mm。立柱中心与混凝土边缘 距离不宜小于60mm。

,4.1护栏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 见范》GB50057的相关规定。护栏应与主体结构的防雷接 置可靠连接

5.4.2护栏的防雷构造设计宜符合以下要求:

1护栏与主体结构的防雷接地装置连接导体宜采用直径不 小于Φ10的圆钢或截面不小于80mm²、厚度不小于4mm的 扁钢; 2护栏与防雷连接件连接处,宜去除护栏表面的非导电保 护层,并与防雷连接件连接; 3防雷连接导体宜分别与护栏防雷连接件和建筑主体结构 防雷装置焊接连接; 4非金属护栏的钢筋或金属构件应相互连接形成电气 通路; 5建筑内通长金属楼梯护栏宜在底端和顶端与建筑等电位 接地装置可靠连接

科家现 行标准的相关规定, 6.1.2安装护栏的主体结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相关规定且验收合格。 6.1.3进场安装的护栏构件及附件的材料品种、规格、色泽和性 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护栏构件安装前应进行检验,不合格的构 件不得安装使用,

6.1.4护栏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香批准。

1 工程概况、组织机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2 与主体结构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的协调配合方案; 3 防腐和防雷处理、安装顺序和安装方法; 4 测量方法及注意事项; 5 安装器具、设施及施工方法; 6 构件、组件和成品的现场保护方法; 1 质量要求及检查验收规定; 8安全措施及营动保拍计划

安装用器具、脚手架、起重运输设备和临边安全防护措施等,确认 现场是否具备护栏施工条件

寸和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当预埋件或预留槽口不满足

计要求或主体结构未埋设预理件或预留槽口时,应制订补救措施 或可靠连接方案,经相关单位审查合格后实施

6.1.7护栏施工应按各工序技术控制标准执行,每道工序完成 后,应进行检查。未经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隐蔽 工程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1.8护栏的施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护栏分格轴线的测量应与主体结构测量相配合; 2 应对安装护栏的主体结构层间进出位置进行测量、监控: 3 应定期对护栏的安装定位基准进行校核; 4 对高层建筑室外护栏的测量,应在风力不大于4级时 进行。

存放、搬运、安装时应轻拿轻放,不得碰撞、损坏和污染构件 材、玻璃等构件的表面应采取保护措施

接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焊渣溅落在支承构件利 面上

构件装饰封盖的安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应将附着在护村 上的砂浆、混凝土或其它杂物清理干净

6.2砌体及混凝土护栏

6.2.1砌体及混凝土护栏安装前应对安装位置、护栏高度进行 控制。护栏高度应从建筑装饰完成面算起。 6.2.2结构接触面应凿毛、清理、浇水充分湿润,使两个阶段的 施工面粘接牢固。

砌体灰缝应横平竖直,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

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护栏拉结筋应 在砌筑砂浆灰缝厚度居中设置; 2砌体护栏砌筑时应上下错缝搭砌,错缝搭接长度不少于 1/3砖长。砌体灰缝砂浆应饱满,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 于90%,竖向灰缝的饱满度不得低于80%; 3砌体护栏应采用现浇混凝土压顶,混凝王应振捣密实,面 层做拉毛处理

4混凝土护栏安装应符合下

6.3.2栏杆的装饰件切割部位,必须锉平磨光,边角保持整齐:

6.3.3当护栏构件采用焊接连接时,应满焊,焊缝应饱满,不应

有夹渣、虚焊、咬肉、气孔、裂纹等现象。不锈钢构件及饰件的连 接焊接应采用不锈钢焊条氩弧焊。对于壁厚小于3mm的管材, 宜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缝长度、高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并不得在非焊缝处的构件表面起弧或灭弧

当护栏主要受力构件采用螺栓连接时,螺栓应紧固,开应 有防松脱措施,外露螺纹长度不应少于2倍螺距。热浸镀锌闭合 截面钢构件主节点连接宜采用栓接或铆接。不锈钢构件及饰件 的螺栓连接应采用不锈钢螺栓

完成,焊缝两侧各50mm暂不涂装;埋人混凝土或砂浆内 牛,防锈底漆应涂刷至埋设界面以下30mm~50mm。面漆 应进行二次表面处理和底漆补涂

3.7护栏构件涂层应均匀、牢固GB/T 20219-2015 绝热用喷涂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不应有明显的堆漆、漏

6.3.7护栏构件涂层应均匀、牢固,不应有明显的堆漆、漏漆等 缺陷,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4.1组合护栏的金属构件应符合本标准第6.3节的规定,栏 杆采用木质构件时应符合本标准第6.5节的规定。 6.4.2栏板玻璃安装时,支承块或定位块材质、规格、数量和位 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玻璃与金属件不得直接接触

GB/T 15448-2013 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 第19部分:分规范 表面安装金属化聚乙烯对苯二甲酸酯膜介质直流固定电容器6.4.3当玻璃组合栏板采用嵌槽式安装时,安装宜符合下列规定:

6.4.5点支式玻璃组合栏板驳接头与玻璃之间应设置弹性材料 的衬垫或衬套,衬垫或衬套的厚度不宜小于1mm,且连接部位应 可调节。

6.4.6点支式玻璃组合栏板爪件安装前,应精确定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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