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5049-2020 绿色预拌砂浆站评价标准 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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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 5049-2020 绿色预拌砂浆站评价标准 附条文说明.pdf

3.0.2预拌砂浆站的机械与设备应完善、齐备,布局应合理、紧凑, 应选用低能耗、低排放、低噪音且不应属于国家和吉林省限制和淘 汰的类别。

3.0.4预拌砂浆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和吉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3.0.4预拌砂浆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和吉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原材料的选用、配合比设计、生产、运输、施工等环节应严格 执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3.0.5预拌砂浆站设置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检测设备NB/T 35026-2014 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实验室面

3.0.11最高管理者及预拌砂浆站管理机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的要求

4.1.1预拌砂浆站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并从建筑材料、建筑结构、采光照明、绿化及场地、再生资源及能 源利用等方面进行建筑的节材、节能、节水、节地、无害化及可再 生能源利用。 4.1.2预拌砂浆站站区及各房间公共场所照明应符合《建筑采光设 计标准》GB5003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干混砂 浆生产线设计规范》GB51176的有关规定。 4.1.3砂浆生产线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低能耗、低排放的搅拌 烘干、运输设备并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干混砂浆生产线优先选用免 烘干技术或清洁能源烘干设备。专用设备应符合《于混砂浆生产线 设计规范》GB51176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4.1.4通用设备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水耗低、物耗低的产品。主 要运行会数符合该设务经济运行的要求

.1预拌砂泵应满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并从建筑材料、建筑结构、采光照明、绿化及场地、再生资源及育 源利用等方面进行建筑的节材、节能、节水、节地、无害化及可再 生能源利用

4.2.1控制项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站区选址符合当地规划及土地使用性 质; 2工厂设计符合《于混砂浆生产线设计规范》GB51176标准 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等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关标准。

4.2.2评分项应符合下列要求:

站区选址避开环境敏感区和居民集中居住区,且砂浆站的

址宜满足生产过程中合理利用地方资源和方便供应产品的要求; 2站区内建设布局充分利用地形条件,布置紧凑,分为生产 区、非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工程用地结合工业企业规模、生产工 艺、生产流程、交通运输、场地自然条件、技术经济条件等合理布 高。功能分区明确,设置分区标识,易于运营管理。站区内建筑物 沟筑物的布置距离满足生产、消防、环保、卫生防护和采光的要求 并按照国家和吉林省现行相关法规、标准规定进行合理布局; 3站区进出口布局方便车辆、人员的进出与管理,并设门岗 并行“门前三包”管理,且配备酒水车辆,定期冲洗,保持湿润,不 得有粉尘堆积,并设立环卫设施; 4站区内道路及生产区的地面硬化,所有道路、料场和停车 采用混凝土硬化,未硬化的空地进行绿化。道路设计综合考虑以 下因素: 1)道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及露天设施满足安全与卫生间 距的要求: 2)站区内设置环形行车路线,并设置导向、警示、位置标 识; 3)能满足安装与检修的要求; 4)满足竖向设计及预留发展用地的要求; 5仓库分仓储存,设有明显的标识,堆场采用仓储式,全封 闭,按照贮用合一的原则布置,并符合下列要求: 1)靠近主要生产设施,运输方便; 2)适应机械化装卸作业; 3)易散发粉尘的仓库或堆场布置在厂区边缘地带或封闭区 域,且位于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4)有良好的排水条件: 5)骨料堆场为封闭式堆场,进出口设置冲洗轮胎和喷淋降 尘设施; 6站区建立雨水收集利用或集中管理排放系统。生产区内设

置生产废弃物存放间,并集中处理利用; 7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不可再生能源,实现建筑节能,配备 生产废水处置系统是实现生产废水有效利用的基本条件; 8工厂设有符合干混砂浆行业要求的标准化实验室,

4.3.1控制项应符合下列要求:

4.3.1控制项应符合下列要求: 预拌砂浆站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照明符合使用要求的同时应满 足《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王混砂浆生产线设计规范》GB51176的有关规定

4.3.2评分项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公共场所的照明采取分区、分组与定时自动调光等措施 定期检查、检修; 2站区及办公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利用自然光照明,宜利用 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提供照明,采用LED、节能灯等节能型照明 设施; 3不同的场所的照明进行分级设计,不同场所的照明功率密 度符合节能要求。

4.4.1控制项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生产设备符合《混砂浆生产线设计规范》GB51176及相 关要求; 2应依据《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T24851、《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89 《预拌砂浆》GB25181等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原材 料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和装置:

4.4.2评分项应符合下列要求

5.1.1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建立并实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质量管 理体系要求》GB/T19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 的体系。并根据预拌砂浆站的产品类别、生产规模及安全、维护与 管理规定,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质量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 度。 5.1.2根据预拌砂浆站的工艺设施、环境要求,制定相应的设备维 护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保养

5.2.1控制项应符合下列要求: 1企业建立、实施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应满足《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GB/T28001的要求: 2企业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应满足《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要求》GB/T19001的要求

5.2.1控制项应符合下列要求

5.2.2评分项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安全管 理小组及专业安全工作人员,每年度应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全员安全 培训和演练; 2在生产区内噪声、粉尘污染较重的场所,工作人员应佩戴 相应的防护装置; 3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 职业健康培训,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劳动

保护用品; 4站区内易发生危险的设备和区域设置醒目的安全标识并采 取防护措施。安全标识的设定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 用导则》GB2894的规定。站区在出入口、车辆通行要道、搅拌楼、 粉料储存罐体、输送皮带、堆场及装载机上料运转区域、水池及基 坑边沿、高坎及有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易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 业岗位等危险部位设置警示标识

5.3.1控制项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立环境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和记录; 2配备专职维护人员。 5.3.2评分项应符合下列要求: 1粉料仓标识清晰,并配备料位控制系统。粉料仓标识及配 料位控制系统定期检查维护,保证标识清晰和料位控制系统正常运 作; 2配备专职人员对预拌砂浆站的设备、设施及站区环境质量 进行维护和监测检测,并详细记录备查。布设在密闭砂浆站的粉料 简仓及骨料筒仓的除尘设施有专人管理,定时清洁和更换滤芯,确 保除尘设施正常运行: 3站区使用的计量、检测和监测设备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规定 并定期进行校准,保证正常使用和数据结果的准确性。

5.3.1控制项应符合下列要求:

5.4.1控制项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信息化生产管理系统。企业建立、实施环境管理体系 应满足《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的要求:

2建立专项实验室和主要实验检测设备。企业建立、实施能 源管理体系应满足《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的要求; 3专业专职试验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5.4.2评分项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立企业人员、设备设施、厂区、采购、运行等方面的绿 色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对搅拌主机卸料口设置的喷溅设施进行检查 维护,保持装料区域的地面和墙壁清洁卫生: 2企业设置专门的试验室用于产品的研发、检验及质量控制 并配备专业专职技术人员,试验室配置应符合《预拌混凝土(砂浆) 及沥青混凝土企业试验室配置标准》DB22/T5039的相关规定;试 验室的主要计量设备按相关规定由法定计量部门定期检定或校准, 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3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对原材料选择及产品质量进行严格管 理,产品质量由第三方机构出具型式检验报告,建立信息化生产和 技术资料管理台账,并有完善的任务下达、流转、执行、客户反馈 等相关信息记录; 4制定预拌砂浆运输车辆的安全运输管理制度,运输车辆应 达到当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1)原材料运输过程中应遮盖或者封闭; 2)车辆在站区内行驶应无明显扬尘; 3)采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车辆运行监控,提高车辆利用 率; 5建立完善的交付验收制度,编制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指导 施工单位正确使用; 6向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报送生产量报表。当地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发布评价公告。

6.1.1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及标准通过能源管 理体系认证,降低能源投入。 6.1.2站区取水定额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先 进的工艺设备,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降低产品能耗强度。 6.1.3预拌砂浆的原材料采集应结合站区周边实际的建材资源情 况,因地制宜地优先选用当地可利用的原材料。 6.1.4鼓励使用再生骨料、废石制砂等替代天然原料。

6.1.4鼓励使用再生骨料、废石制砂等替代天然原料。

6.2.1控制项应符合下列要求: 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及标准开展节能管理。企业制定节能计划 优化用能结构

1采用先进控制技术,实现上料、包装、码垛、储存、分掠 系统的智能优化控制: 2充分利用余热,利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等代替传统能 源,提高燃料替代率。定期对用能情况进行总结: 3对于原材料需要干燥处理的骨料堆场以及办公、生活区域, 设置太阳能于燥、太阳能供热(水)等主动式或被动式太阳能利用 技术。

6.3.1控制项应符合下列要求

取水定额应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企业固 弃物回收和排放应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

6.3.2评分项应符合下列要

6.4.1控制项应符合下列要求: 1企业自身原材料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的规定并有质量控制记 录; 2委托检测机构对原材料进行抽检。 6.4.2评分项应符合下列要求: 1企业制定并实施包括环保要求的选择,标准评价和重新评 价供方的准则。必要时,工厂向供方提供的采购信息包含有害物质 使用、可回收材料使用、能效等环保要求; 2原材料的运输应保持清洁卫生并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原材 料的运输、装卸和存放应采取降低噪声及粉尘、防止渗流的有效措 施; 3原材料采用散装或大包装进厂、包装材料循环使用; 4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绿色产品供应链管理与评价: 5废弃物资源利用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 核素限量》GB6566的规定进行检测,严禁将含有有害物的废弃物 作为原材料使用; 6企业优先选择质量稳定、信誉良好的原材料供应商,建立 并保存供应商的档案。

7.0.1控制项应符合下列要求:

企业生产的预拌砂浆产品应满足《预拌砂浆》GB/T25181的规 定。取得绿色建材标识。

7.0.2评分项应符合下列要求

企业生产的预拌砂浆产品,符合相关评价标准规定的预拌砂浆 绿色产品评价要求。并取得相关评价报告

8.1.1站区环境建设应结合砂浆站的生产工艺,冲洗道路、车辆等 易产生废水、废浆及粉尘等污染物的特点,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 生产废水处置系统:合理利用站区内外的地形、地貌及自然条件 充分利用有利因素。 8.1.2站区生产区、非生产区和辅助生产区域建筑物的位置、道路 照明、绿化等建设符合国家标准及吉林省的有关规定 8.1.3新建预拌砂浆站的环境配套设施,须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满足“三同时”原则。 8.1.4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水泥 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以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制度。

8.1.5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及当地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 制定相应的站区周边和站区内声环境功能要求、噪音区域控制方 案,建立完善的噪音监测制度。

8.1.7预拌砂浆站的除尘、废水、废浆及降噪处理等环境保护设施

8.2.1控制项应符合下列要求:

8.2.1控制项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制定站区大气污染物排放点平面图,标明站区生产性粉尘 监测点位置; 2企业建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制度。 8.2.2评分项应符合下列要求: 1站区内空气污染物中的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细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浓度限值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GB4915的规定; 2站区生产时段无组织排放1h总悬浮颗粒物平均浓度符合下 列限值要求: 1)计量层、搅拌层,不大于1000μg/m²; 2)骨料堆场不大于8000μg/m²; 3)操作间、办公区和生活区,不大于400μg/m; 3站区生产性粉尘排放的监测点分布和监测方法除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环境空气总悬浮物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5432、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和《环境空气 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HJ618等标准的有关规定外,应符合 下列要求: 1)监测生产性粉尘排放时,在下风口方向的站区内均匀设置 2个以上测点,其中包括受被测粉尘源影响大的位置,各 测点应分别连续监测,并单独评价; 2)监测站区内生产性粉尘排放时,在站区的骨料堆场、砂浆 站的搅拌层、称量层、办公及生活等区域设置测点,各测 点分别监测24h取平均值,并单独评价; 3)监测参照点的大气污染物浓度时,在上风口方向且距离站 区边界50m位置均匀设三个以上测点,各测点应分别监测 24h平均值,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参照点当日24h颗粒物平

8.2.2评分项应符合下列要求:

均浓度; 4) 空气污染物监测时间应选择满负荷生产时段,自行监测频 次不少于1次/年,第三方监测频次不少于1次/年,并有详 细的监测记录; 5)对产生粉尘排放的设备、设施或场所,进行封闭处理或安 装除尘装置。除尘装置宜与粉尘监测装置相连,确保实时 监测和粉尘超标时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根据需要设置 适宜的喷淋装置对砂石进行预湿处置。

8.3.1控制项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制定站区水体污染物排放点平面图,标明生产废水检测位 置; 2企业建立生产废水处理制度。 8.3.2评分项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沉淀处理系统时,生产废水通过集水沟或污水泵进入 沉淀池沉淀处理,处理后可循环用于生产;采用压滤机对生产废水 废浆进行处理时,压滤后的废水、废浆通过专业管道进入废水回收 利用装置,压滤后的固体物做无害化处理。废水排放符合《污水综 合排放标准》GB8978或项目所在地水环境要求的有关规定; 2生产废水、废浆宣采取实时监控和视频监控。废水处理后 的水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相关规定,见表8.3.2。废浆的固含 量检测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 GB/T8077的规定执行。”

表8.3.2废水水质限值及测定方法

3生产性废水检测时间应选择满负荷生产时段,自行监测频 次不应少于1次/年,第三方监测频次不应少于1次/年,并有详细的 监测记录。

8.4.1控制项应符合下列要求:

制定站区固体污染物排放点平面图,标明固体废弃物存放位 置。

8.4.2评分项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企业应设置处置场所,需 要委托相关方进行回收处理时,相关方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能力: 2对于已硬化的砂浆废料进行破碎,作为骨料重新用于砂浆 生产,其掺量应经过试配确认;最大限度的代替水泥和砂等材料。 固体废弃物相关性能及取代量应通过试验验证,配制出的砂浆性能 应满足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制定站区噪声污染物排放点平面图,标明噪声产生的位置:

2企业建立噪声监控制度及声环境监控方案和措施。

8.5.2评分项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生产噪声形成的站区周边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规定的限值。见表8.5.2。

表8.5.2预拌砂浆站厂界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划分和环境噪声最大限值(dB(A))

2噪声监测仪器采用自动监测仪,其性能不应低于现行国家 标准《电声学声级计第2部分:型式评价试验》GB/T3785.2对仪器 的要求; 3环境噪声的测点分布和监测方法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等标准的相关规定外,尚符合下列规定: 1)当监测站区周边环境噪声时,在站区周边均匀设置4个以 上监控点,包括受被测声源影响大的位置; 2)当监测站区内环境噪声时,应在站区的骨料堆场、砂浆

站控制室、办公室和宿舍等区域设置监控点,包括噪声 敏感建筑物的受噪声影响方向; 3)各监控点分别监测查间和夜间环境噪声,并单独评价; 4声环境监测时间选择满负荷生产时段,自行监测频次不少 于2次/年,第三方监测频次不少于1次/年,并有详细的监测记录; 5生产区建筑及设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 设计规范》GB/T5008的相关要求,对产生噪音的主要设备设施进 行降噪处理,保证站区内的生产性噪声不超过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 定的限值。非生产区及辅助生产区域内的建筑外围护结构,其隔声 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规 定的限值。

8.6.1评分项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依据《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32150、《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对站区范围内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并形成报告; 2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碳核查报告,核查结果对外公布; 3利用碳核查结果对其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改善。

9.0.1工厂应依据本标准提供的方法计算或评估其绩效,并利用结 果进行绩效改善。 9.0.2用地集约化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附录A的方法计算厂房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单位用地面积 产能。计算结果评价详见附录A。 9.0.3原料无害化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附录A的方法计算绿色物料使用率。计算结果评价详见附录 A。 9.0.4生产洁净化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附录A的方法计算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单位产品废 气产生量、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计算结果评价详见附录A。 9.0.5废物资源化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工)评价通则》GB/T 36132附录A的方法计算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工业固体废 物综合利用率、废水回用率。计算结果评价详见附录A。 9.0.6能源低碳化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附录A的方法计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产品碳排放量。 计算结果评价详见附录A。

八天地 当评价结果用于对外宣告时,则评价方至少应包括独立于企业、具 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组织。评价报告应优先采信第三方组织出具的 报告。 10.1.2实施评价的组织应查看报告文件、统计报表、原始记录, 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对相关人员的座谈,采用实地调查、抽样调 查等方式收集评价证据,并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预拌砂浆 站的绿色评价,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绿色预拌砂浆站评价表逐项进行 考核评价。评价应遵循客观公正、求真务实、提出问题、改进提高 持续发展的原则。

站的绿色评价,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绿色预拌砂浆站评价表逐项进行 考核评价。评价应遵循客观公正、求真务实、提出问题、改进提高 持续发展的原则。 10.1.3本考核评价可用于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自评或第三方机构评 价。 10.1.4评价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实施评价的相关组织; 2评价目的、范围及准则; 3评价过程,主要包括评价组织安排、文件评审情况、现场 评价情况、评价报告编制及内部技术评审情况; 4评价内容,包括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 产品、环境排放、综合绩效等; 5评价证明材料的核实情况,包括证明文件和数据的真实性 计算范围及计算方法、相关计量设备和有关标准的执行情况等: 6评价识别的问题; 7 评价识别企业主要创建做法、工作亮点等;

8评价结论和建议; 9相关支持材料。

10.2考核评价项目及星级分值

10.2.1绿色预拌砂浆站的评价体系由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 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综合绩效六个项目指标构成。 10.2.2绿色评价标识等级划分为一星、二星、三星3个星级,各 星级的六个项目指标评价分值和总分值如表10.2.2所列。 10.2.3考核评价按照本标准附录A进行。控制项如有一项不符合 规定,即取消该砂浆站的绿色评价。当评价星级时,如一星级,所 有横向分值均符合上表标准,可评价为一星级

表10.2.2绿色预拌砂浆站评价项目及星级分值项目及分值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综合绩效大气水体固体用地原料生产绿色温室废物能源建筑照明设备安全维护管理能源资源星级设施设施设施投入投入采购产品污染污染废弃噪声气体集约无害洁净资源低碳物物物化化化化化103125383665554536252225161552217一星级≥15≥10≥9≥5≥13≥10★二星级★★≥18≥12≥11≥5≥16≥12三星级≥21≥14≥13>5≥19≥14★★★26

附录A绿色预拌砂浆站评价表

附录A绿色预拌砂浆站评价表

续表A评价类别序号分值评价方法考核项目按本标准第4.2.2、6条现站区设置雨水收集或集中管理排场核查,符合得2分:符8放:设置生产废弃物存放处2各其革一条得1芬:均采符合得0分按本标准第4.2.2、7条现9配备生产废水处置系统场核查符合得1分:不符谷得0分按本标准第4.2.2、8条现10工厂设有符合干混砂浆行业要求的标准化实验室场核查符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符合《建筑采光设计标准》控制项11GB5003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核查企业施工图等资料GB50034、GB51176的有关规定按本标准第4.3.2、1条现12照明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0%场核查符合得1分;不符照明谷得0分设施站区照明主要采用LED、节能灯按本标准第4.3.2、2条现评分项13等节能型照明设施,使用比例不场核查符合得1分:不符低于同类型设施的50%答得0分车间和办公区照明功率密度分别按本标准第4.3.2、3条现14场核查,并进行计算,符不超过6W/m²和8W/m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设备控制项15生产设备符合GB51176及相关核查企业设备设施技术等设施要求资料28

续表A评价类别序号考核项目分值评价方法自评自评分项得分得分总分应依据GB/T24851、GB24789、16GB25181等要求配备、使用和按本标准第4.4.1、2条管理能源、水、原材料及其他现场核查资源的计量器具和装置搅拌楼内部采用防尘的采光设按本标准第4.4.2、1条17备现场核查,符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按本标准第4.4.2、2条18砂石料堆场封闭现场核查,符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按本标准第4.4.2、3条19砂输送皮带廊上部封闭现场核查,符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按本标准第4.4.2、3条评分项20砂输送皮带廊下部有收料装置现场核查,符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按本标准第4.4.2、4条21水泥配料仓加装除尘装置现场核查,符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按本标准第4.4.2、5条22搅拌主机设置集尘除尘设备现场核查,符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按本标准第4.4.2、6条23筒仓不得再有通向大气的出口现场核查,符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29

续表A评价类别序号考核项目分值评价方法急分分项按本标准第4.4.2、724水泥粉料仓有料位控制系统条现场核查,符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按本标准第4.4.2、825配备车辆的清洗设备和使用记录条现场核查,符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设置废水、污水沉淀处理设备和使用按本标准第4.4.2、926记录条现场核查,符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按本标准第4.4.2、927设置废气、废浆处理设备和使用记录条现场核查,符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按本标准第4.4.2、1028集尘、除尘设备安装实时监控系统条现场核查,符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29企业建立、实施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应满足GB/T28001的要求控制项30企业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应满足GB/T19001的要求管理安全体系按本标准第5.2.2、16评分项3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培训记录条现场核查,查看制度及培训记录,符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按本标准第5.2.2、32粉尘和噪音严重区,工作人员佩戴防护装置条现场核查,符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30

续表A评价类别序号考核项目分值评价方法自评自评分项得分得分总分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定期健按本标准第5.2.2、3条现33场核查体检报告,符合得康体检1分:不符合得0分按本标准第5.2.2、4条现34易发生危险的设备及区域设置场核查,符合得2分;符安全警示标识及防护措施2合其中一条得1分;均不符合得0分35站区环境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控制项和记录36配备专职维护人员按本标准第5.3.2、1条现37料仓及配料管理控制标识清晰场核查,符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维护按本标准第5.3.2、2条现主要运行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场核查和查看保养记录,评分项38记录符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按本标准第5.3.2、3条现39站区的计量、检测和监测设备场核查和查看相关记录,定期检定或校准符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采用信息化生产管理系统。企管理控制项40业建立、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应满足GB/T24001的要求31

续表A评价类别序号考核项目分值评价方法自评得分总分分项按本标准第5.4.2、6条48定期向所在地建设管理部门报现场核查,并套看生产送生产量报告2量报表,符合得2分;不符合得0分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及标准开展控制项49节能管理。企业指定节能计划,优花用能结构上料、包装、码垛、储存、分按本标准第6.2.2、1条50现场核查,符合得1分;栋系统实现智能优化控制能源不符合得0分投入生产过程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按本标准第6.2.2、2条评分项51原有能源,如光伏、风电等现场核查,符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按本标准第6.2.2、3条52设置太阳能利用技术现场核查,,符合得115能源分;不符合得0分写资源投取水定额符合国家、地方相关入控制项53标准的有关规定。企业固体废物回收和排放满足国家、地方资源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投入企业按照GB/T29115的要求对按本标准第6.3.2、1条评分项54原材料使用量的减少进行自我现场核查企业评价报2评价,并形成报告告,符合得2分;不符合得0分33

续表A评价类别序号考核项目分值评价方法总分分项企业制定并实施包括环保要求按本标准第6.4.2、1条核62的选择标准,评价和重新评价查企业相关准则,符合得供方的准则1分:不符合得0分按本标准第6.4.2、2条核原材料的运输应保持清洁卫生查企业车辆运输记录及63并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相关罚单记录,符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原材料采用散装或大包装进按本标准第6.4.2、3条现64一、包装材料循环使用场核查,符合得1分;不评分项符合得0分进行绿色产品供应链管理与评按本标准第6.4.2、4条核65价查企业相关评价资料,符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废弃物资源利用时按规定进行按本标准第6.4.2、5条核66检测查企业相关检测报告,符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砂、水泥、掺合料等原材料有按本标准第6.4.2、6条核67供应商档案查企业相关档案,符谷得1分:不符合得0分控制项68预拌砂浆产品满足GB/T25181的规定,取得绿色建材标识5产品绿色产品企业所生产的产品达到相关评对企业产品进行绿色产评分项69价标准规定的预拌砂浆绿色产品评价,并出具相关评价品评价要求报告。符合得5分;不符合得0分35

续表A评价类别序号考核项目分值评价方法设置生产性废水、废浆综合利用装置及控制系统,废水排放按本标准第8.3.2、1条进78符合GB8978或项目所在地水行检测,符合得1分:不环境要求的有关规定符合得0分评分项按本标准第8.3.2、2条进79废水、废浆排放监测和记录2行检测,符合得2分:朱符合得0分定期自行监测与处置资料完备按本标准第8.3.2、3条进80第兰方监测的频次资料完备2行检测,符合得2分;不符合得0分制定站区固体污染物排放点平控制项81面图,标明固体废弃物存放位置固体生产过程的固体废弃物按标准按本标准第8.4.2、1条进污染物82管理和处置,需要委托回收利2行检测,符合得2分;不评分项用的企业具备相应资质符合得0分固体废弃物用于生产,应通过按本标准第8.4.2、2条进83实验验证2行检测试验报告,符合得2分:不符合得0分84制定站区噪声污染物排放点平面图,标明噪声产生的位置1噪声控制项85企业建立噪声监控制度及声环境监控方案和措施37

续表评价类别序号考核项目分值评价方法得券按本标准第9.0.2条进行检94建筑密度≥40%2测,≥40%得2分;不符合得0分按本标准第9.0.2条进行检95单位用地面积产能≥6T/m2则,≥6T/m*得2芬:得合得0分原料安本标准第9.0.3条进行检无害花评分项96绿色用料使用率≥40%2≥40%得2分:不符答得0分按本标准第9.0.4条进行模97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0.5mg/m测,符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无烘砂工艺:单位产品有组织按本标准第9.0.4条进行模98颗粒物产星量≤0.2g/t则生产有烘砂工艺:单位产品有组织按本标准第9.0.4条进行检洁净化评分项99颗粒物产星量≤17g/t符答得1分:荣符答得0分有烘砂工艺:,单位产品有组织按本标准第9.0.4条进行检100二氧化硫排放量≤17g/t符合得1分;不符合0分有烘砂工艺:,单位产品有组织本标准需9.0.4条进行检101氮氧花物排放量≤17g/t按本标准第9.0.5条进行检102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率100%符答得1分:案符答废物厚0芬资源花评分项按本标准第9.0.5条进行检103废水回用率≥20%39

续表A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自行烘砂能源≤8.00kgce/t;自行破碎烘砂按本标准第9.0.*条进行低碳化评分项1042检测,符合得2分;不≤1.30kgce/t;外购干砂≤1.20kgce/t符合得0分生产洁净化指标评分项按烘砂工艺分别评价,不重复计算得分合计分值100按照《绿色预拌砂浆站评价标准》DB22/T*049进行考核评价,砂浆站考核评价分值结果为分,属绿色预拌砂浆站评价意见考核评价组组长:考核评价组组员:年月日(盖章)主管部门意见年月日40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和“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 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0033 2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0034 3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011* 4 《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0*7* * 《干混砂浆生产线设计规范》GB*117*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 7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 9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10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7* 1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 12 《建设用砂》GB/T14**4 13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432 1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97 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 1* 《水泥混凝土和砂浆用合成纤维》GB/T21120 17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 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 1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9 20《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24* 21 《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2*17* 22 《预拌砂浆》GB/T2*1*1 23《砂浆和混凝土用硅灰》GB/T27*90 24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要求》GB/T2*001 2* 《工业企业节约原材料评价导则》GB/T2911*

1《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0033 2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0034 3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011* 4 《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0*7* * 《干混砂浆生产线设计规范》GB*117*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 7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 9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10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7* 1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 12 《建设用砂》GB/T14**4 13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432 1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97 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 1* 《水泥混凝土和砂浆用合成纤维》GB/T21120 17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 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 1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9 20《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24** 21 《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2*17* 22 《预拌砂浆》GB/T2*1*1 23《砂浆和混凝土用硅灰》GB/T27*90 24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要求》GB/T2*001 2* 《工业企业节约原材料评价导则》GB/T2911*

MH/T 10*4.*-2017 直升机电力作业安全规程 第*部分:带电水冲洗作业2*《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321*0 27 《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132 2* 《电声学声级计第2部分:型式评价试验》GB/T37**.1 29 《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 30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 31 《预拌砂浆用保水剂》JC/T23*9 32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于混砂浆搅拌机》JB/T111** 33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湿拌砂浆砂浆站》JB/T11**9 34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3*《环境空气PM10和PM2.*的测定重量法》HJ*1* 3*《建设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标准》DB22/T*040 37 《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B*1/T*0*0

2*《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321*0 27 《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132 2* 《电声学声级计第2部分:型式评价试验》GB/T37**.2 29 《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 30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 31 《预拌砂浆用保水剂》JC/T23*9 32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干混砂浆搅拌机》JB/T111** 33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湿拌砂浆砂浆站》JB/T11**9 34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3* 《环境空气PM10和PM2.*的测定重量法》HJ*1* 3*《建设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标准》DB22/T*040 37 《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B*1/T*0*0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绿色预拌砂浆站评价标准

目次1总则492术语..*1基本规定.*24基础设施.*44.1一般规定..*44.2建筑设施.*44.3照明设施.**4.4设备设施*管理体系.*7*.1一般规定.*7*.2安全.*7*.3维护,*7*.4管理..***能源与资源投入..*9*.1一般规定.*9*.3资源投入.*9*.4采购,.*9*环境排放.*1*.1一般规定.*1*.2大气污染物.*1*.3水体污染物*.*噪声..*29绩效.*310评价..*410.1评价方式。.*410.2考核评价项目及星级分值..*4

1.0.2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明确用途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 预拌砂浆站的绿色评价。 1.0.3绿色预拌砂浆站的评价涉及较多的专业,相关专业都有相 应的产品和技术标准,本标准在编制时力求与国家和吉林省现行有 关标准保持一致,同时,还提出按照本标准进行绿色预拌砂浆站评 价时,尚应符合国家和吉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所列术语,是对本标准内出现且其含义需要加以界定, 说明或解释的词汇。在确定所列术语的定义时,尽可能参照现行有 关标准及技术文件GB/T 333*3-201* 预应力热镀锌钢绞线,并考虑*惯和通用性,原则上只在本标准中有 效。

3.0.1基本规定是企业进行绿色砂浆站评价应满足的前置条

3.0.2本条是对砂浆站的机械与设备提出要求。完善设备,选用技 术先进、低能耗、低排放、低噪声且不应属手国家和吉林省限制和 淘汰的类别。砂浆站不得用同一台设备既生产预拌混凝土又生产预 拌砂浆。 砂浆站所购买的机械与设备的厂家,必须有通过国家ISO、 AQ等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文件,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的三无 产品。预拌砂浆产品能源消耗主要体现在机械与设备的选择方面: 企业应优先选择低能耗、低排放的机械与设备,不应选择国家明令 禁止或淘汰的高能耗机械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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