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3032-2018 废弃木质材料储存保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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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LY/T 3032-2018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4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2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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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T 3032-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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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T 3032-2018 废弃木质材料储存保管规范

储存保管场所和设备的消防安全要求应符合GB50016、GB50116和GB50222的相关规定。

储存保管场所和设备的消防安全要求应符合GB50016、GB50116和GB50222的相关规定

储存保管场所的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污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等环保要 求应符合GB3095、GB3838、GB8978、GB16297和GB18599的相关规定

YD/T 2378-2020 通信用240V直流供电系统储存保管场所的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污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等环保要 求应符合GB3095、GB3838、GB8978、GB16297和GB18599的相关规定。

9废弃未经化学处理木质材料储存保管要求

9.1.1人库储存保管前,应预先确定好存放货位,应按照废弃木质材料种类堆放。 9.1.2人库储存保管前,应提前完成场地的清理工作。 9.1.3根据废弃木质材料形态种类,确定合适的装卸工具和装卸方法进行装卸。 9.1.4废弃木质材料卸车前和卸车过程中,应检查车上废弃木质材料种类或品质等情况,如发现问题, 在卸车前应预留证据并及时通知发货方处理

9.2在库储存保管要求

9.2.1.1一般选择干存法进行储存保管。 9.2.1.2原木楞场一般应设置在生产区的下风向,堆垛方向应有利于通风。 9.2.1.3对容易腐朽、虫蛀的废弃原木可进行适宜的防护处理。 9.2.1.4原木归榜应按照LY/T1371—2013的规定执行。 9.2.1.5有条件时时,应进行苦垫防护

9.2.2.1一般选择干存法进行储存保管。 9.2.2.2气干储存保管应按照LY/T1069—2012要求执行。 9.2.2.3对容易腐朽、虫蛀的废弃锯材可进行适宜的防护处理。 9.2.2.4有条件时时,应进行苦垫防护

9.2.3.1一般采用干存法储存保管。 9.2.3.2应按照废弃人造板的不同种类和规格尺寸进行分类、堆垛。 9.2.3.3有条件情况时,应进行苦垫防护

9.2.4废弃木质产品

9.2.4.1一般采用干存法储存保管。 9.2.4.2应按产品种类、规格等分类堆放,防止倾倒。如废弃家具一般平放,废弃托盘一般限制一定高 度和宽度整齐堆放。 9.2.4.3有条件时,应进行苦垫防护。

9.2.4.1一般采用干存法储存保管。 9.2.4.2应按产品种类、规格等分类堆放,防止倾倒。如废弃家具一般平放,废弃托盘一般限制一定高 度和宽度整齐堆放。 9.2.4.3有条件时,应进行苦垫防护。

9.3.1应根据出库要求,进行废弃木质材料的出库作业安排并记录。 9.3.2应根据客户对废弃木质材料种类、数量等要求出库,并审核有效的出库信息资料。 9.3.3应按合同要求对出库的废弃木质材料进行验货

LY/T3032—2018

10废弃化学处理木质材料储存保管要求

10.1.1入库储存保管前,应预定好存放货位,应按照废弃木质材料种类堆码。 10.1.2人库储存保管前,应提前完成场地的清理工作。 10.1.3根据废弃木质材料形态种类,确定合适的装卸工具和装卸方法进行装卸。 0.1.4木质材料卸车前和卸车过程中,应检查车上木材种类或品质等情况,如发现问题,在卸车前予 以证据留存NY/T 2030-2011 农作物优异种质资源评价规范 柑橘,及时通知发货方处理,并认真做好信息记录。 0.1.5木材卸车前和卸车过程中,作业人员应检查车上木材种类或品质等情况,如发现问题,在卸车 前预留证据并及时通知发货方处理, 10.1.6储存保管场所应为水泥硬化场地,防止风吹雨淋造成化学物质降解、流失

10.1.1入库储存保管前,应预定好存放货位,应按照废弃木质材料种类堆码。 10.1.2人库储存保管前,应提前完成场地的清理工作。 0.1.3根据废弃木质材料形态种类,确定合适的装卸工具和装卸方法进行装卸。 10.1.4木质材料卸车前和卸车过程中,应检查车上木材种类或品质等情况,如发现问题,在卸车前予 以证据留存,及时通知发货方处理,并认真做好信息记录。 0.1.5木材卸车前和卸车过程中,作业人员应检查车上木材种类或品质等情况,如发现问题,在卸车 前预留证据并及时通知发货方处理。 10.1.6储存保管场所应为水泥硬化场地,防止风吹雨淋造成化学物质降解、流失

10.2在库储存保管要求

10.2.1对废弃原木、废弃锯材、废弃人造板、废弃木质产品,应分类、分规格分别储存保管。 10.2.2废弃的防腐、防霉、防变色、防虫等化学处理木质材料的储存保管应参考GB22280和GB/T 31763的相关规定执行。 10.2.3废弃的阻燃处理木质材料的储存保管应符合GB/T29407的有关规定。 10.2.4有条件时,应进行苦垫防护

10.3出库和验货要求

10.3.1应根据出库要求CECS 392 2014 建筑结构抗倒塌设计规范,进行废弃木质材料的出库作业安排并记录。 10.3.2 应根据客户对废弃木质材料种类、数量等要求出库,并审核有效的出库信息资料。 10.3.3应按合同要求对出库的废弃木质材料进行验货。

废弃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与含有有害生物木质材料储

11.1人库储存保管前,应要求供货方提供可靠的废弃木质材料检验检疫报告或鉴别信息;若确认属于 危险废物,则按照HJ2025的有关规定执行。 11.2对废弃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木质材料和废弃的含有有害生物的木质材料,应及时送到有资质的 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特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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