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爆破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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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爆破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长平高速公路XXX合同段起于平顺县青羊镇大渠村、终于平顺县苗庄镇上庄村,起讫里程为K31+500~K31+750,全长4.25km。主要工程内容为隧道、路基、桥涵,主要工程量为:隧道工程4989m(左右线);路基挖土石方19.8万方,路基填土石方15.2万方;桥涵工程115.5m(左右线),盖板型通道4座161.92m。总投资1.59亿元(包括暂定金)。杜公岭隧道为XXX合同段重难点工程项目。

施工工期:2009年10月1日开工,2012年2月1日完工,总工期28个月。

DB34/T 3707-2020 内河航道服务区建设要求.pdf1、《长安高速公路长治至平顺段一期土建工程第XXX合同段招标文件》;

2、长安高速公路长治至平顺段一期土建工程第XXX合同段;

3、《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4、《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

5、《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J042-94)

6、《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一、路基石方开挖爆破方法

本工程石方开挖涉及两种:半挖半填断面的开挖和全挖断面的开挖,采用深孔(浅孔)松动爆破为主,在设计边坡外预留光爆层采用光面爆破,确保边坡平顺,避免扰动和破坏边岩体。

1.1爆破参数计算公式

⑴最小抵抗线长度计算:

△为装药密度(kg/m3),一般取900;

为预计炮孔深度(m),=H+h(h为钻根长度[m]);

h对于岩石取(0.15~0.35)W,岩石较硬时取上限;

为装药长度系数(当H<10m时,τ=0.6;当H=10~15m时,τ=0.5m;当H>15m时,τ=0.4m)

为炮孔密度系数,一般取0.8~1.2;

⑵每一炮孔的装药量Q(kg)计算:Q=0.33.e.q.ν=0.33.e.q.a.H.W

式中:ν为每一深孔药包所爆破的岩石体积(m3)。

根据爆破震速控制测算确定最大一段安全用药量。测算公式如下:

式中:——质点垂直震动安全速度,此处取2cm/s;

——爆破中心距被保护目标距离(m);

、——爆破区地形、地质、爆破方法等条件有关的系数和震波传播衰减系数。此处取200,取1.6;

距爆破中心距离R(m)

最大安全用药量Q(Kg)

⑴炮孔深度h:对于坚硬岩石h=(1.1~1.15)H;对于硬岩石h=H;对于松软岩石h=(0.85~0.95)H;

⑵最小抵抗线W=(0.5~0.9)H;

⑷炮孔排距b=(0.8~1.2)W,成梅花形交错布置。

⑸每一炮孔的装药量Q(kg)计算:Q=0.33.e.q.a.b.h

(每个炮孔的装药量大致为炮孔深度1/3~1/2左右)

3.1光面爆破炮孔间距a≤0.8W;或a=16d=16*0.09=1.392m;

3.2最小抵抗线W=21.5d=21.5*0.09=1.935m;

3.3炮孔直径d为90mm,如果采用其它潜孔钻机钻孔,炮孔直径d随潜孔钻直径变化,即范围为(50~200mm)。

K-每米深炮孔装药量,kg/m

K=9d2=9*0.09*0.09=0.0728(kg/m)

4.1半挖半填断面爆破顺序

半挖半填断面爆破顺序示意图

按编号顺序从上至下爆破,其中(2)、(5)、(8)、(11)、(15)、(19)部分需要进行光面爆破。

4.2全挖断面爆破顺序

深挖路堑爆破顺序示意图

先进行第(1)、(2)部分的开挖,为石料运输挖建施工平台,再从上至下按(3)、(4)、(5)、(6)的顺序开挖,然后开挖(7)、(8)部分,为石料运输开出第二级施工平台,再从上至下开挖(9)、(10)、(11)、(12)部分,其中(4)、(6)、(10)、(12)部分需要进行光面爆破。

我部杜公岭隧道的围岩类型主要为Ⅱ、Ⅲ级围岩,隧道进、出口段为Ⅳ、Ⅴ级。针对以上几种不同的围岩,具体爆破施工方法如下:

1、Ⅳ、Ⅴ级围岩地段爆破

Ⅳ、Ⅴ级围岩地段的开挖,要坚持“短进尺,弱爆破,强支护,快封闭”的原则,为了避免塌方,除了加强初期支护外,还要尽量将爆破震动效应降到最低,以减少对隧道周围围岩的扰动,保持围岩的稳定。必须采用微震爆破技术,选用合理的爆破参数和工艺,才能够有效地控制震动,在软弱破碎地段和隧道浅埋地段施工中得到较为理想的震动效应。

(1)Ⅳ、Ⅴ级围岩台阶法开挖爆破

(2)Ⅱ、Ⅲ级围岩全断面法开挖

在Ⅱ、Ⅲ级一般地段采用全断面法开挖,一次性爆破成型。

Qmax=R3×(Vkp/K)3/a

《爆破安全规程》中规定的建(构)筑物安全振速为:岩体不稳定,支护良好的地下巷道10cm/s;岩石中等稳定,支护良好的地下巷道为20cm/s。

光面、预裂爆破的主要参数:周边眼的间距、光面爆破层的厚度、周边眼密集系数、周边眼的线装药密度等。

(1)适当加密周边眼。一般取E=(8-18)d,E为孔距,d为炮眼直径。

(2)合理确定光面爆破层厚度。根据施工经验,一般取K=E/W=0.8左右,取W=50-90cm(根据不同的围岩种类),能达到最佳光爆效果。

(4)采用小直径药卷不偶合装药。

(6)要为周边眼光面爆破创造临空面。

(7)合理控制装药量,以保证墙部周边眼预裂层的形成和贯通。

中线施工控制点(设在拱顶处)、水平施工控制点每10m设一个;距开挖面每50米埋设一个中线桩,每100米设一个临时水准点。

钻孔前,采用全站仪器、水平仪、钢尺配合,定出开挖断面中线、水平线,红油漆绘出开挖断面轮廓线,标出炮孔位置(误差不超过5cm),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钻孔。

采用风动凿岩机钻眼,其轴线与隧道轴线要保持平行,按炮孔布置图在掌子面上画点定位后钻孔。对于掏槽眼和周边眼的钻孔精度要求比其它孔要高,开孔误差控制在5cm以内。

按照不同孔位,将钻工定点定位。钻工熟悉炮眼布置图,能熟练的操作凿岩机械,特别是钻周边眼,一定要由有较丰富经验的老钻工司钻,有专人指挥,确保周边眼有准确的外插角,使两茬炮交界处台阶不大于15cm。同时,根据眼口位置岩石的凹凸程度调整炮眼深度,保证炮孔眼底在同一平面上。

钻眼完成后,应严格成孔检查。按炮眼布置图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有不符合要求的炮眼应重钻,经检查合格后才能装药爆破;装药前,必须用由钢筋弯制的炮钩和小于炮眼直径的高压风管输入高压风将炮眼石屑刮出和吹净。

装药需分片分组,按炮眼设计图确定的装药量自上而下进行,雷管要“对号入座”,要定人、定位、定段别,不得乱装药。所有炮眼均以炮泥堵塞,堵塞长度不小于20cm,从药卷顶端进行堵塞,不得只堵塞在眼口。

炮孔采用手持式气动凿岩机械人工凿孔,孔深控制在0.9~1.0m,炮眼直径30~40mm,环形布置,即中心为一个掏槽孔,预裂孔沿四周均匀布置,如图所示。布孔数量、深度和最佳装药量等需要根据桩孔的直径、所爆岩石风化程度及裂隙发育等情况精确计算,现场实际调整,以免桩孔破坏。

W=0.9H=0.9*1=0.9

岩石特性决定系数=5(砂岩、夹砾岩)

t=KW=5*0.9=4.5ms

取K=1得t=5.7*1*0.9=5ms

所以最佳微差间隔时间为5ms.

4、用药量计算(以直径1.5m桩为例)

按经验取排距b=400mm

取后排孔密集系数=0.9

炮孔间距为a=b*=400*0.9=0.36m取a=0.377

由于坚硬岩石=5,安全距离R=5m

齐发爆破最大用药量:

微差爆破最大允许用药量:

5、爆破振动对周围建筑安全程度的影响计算

在岩石中K为300~700,a为地震波衰减系数,因距离较近取a=2.0,安全距离取R=5m,周围建筑物为质量较好的砖混结构,振速临界值v=100mm/s,为保险期间取80mm/s.

所以根据以上计算,以直径1.5m桩为例得布孔方式为:掏槽孔1个,中间孔3个,预裂孔10个,共计布孔14个。

间距a=377mm,排距b=400mm

间距a为中间孔的间隔距离,排距b为中间孔与预裂孔的距离,掏槽孔与中间孔间距200,以上单位均为mm。r为桩基直径。

1.1爆破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按国家规定参加外部培训,通过考试取得合格成绩者,获得《爆破员作业证》、《监炮员作业证》、《运输作业证》并定期参加内外部培训,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1.2所有爆破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

1.3对爆破器材的申购运输、贮存、保管和使用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执行。

1.5每一次爆破时安全员必须在现场监控。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钻孔,装药,爆破。

1.6工点安全员必须每天对施工人员进行工前安全交底、工后安全讲评。

1.7安全员每天上班前例行检查,下班后对所有施工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填写安全施工日志,并对重点危险源做好安全生产台账。

1.8施工人员未撤离现场,安全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到最早进场、最晚离场。

2、爆破器材的储存库房要求

2.1库房应砖混结构的平房等结构坚固的建筑物,设计与施工符合国家有关设施施工规范,并进行质量验收。

2.2库房必须通风良好,并有防潮湿设施。

2.3库房必须有足够的防火器材和接地,且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4库房要保持整洁、卫生、干燥、通风,严禁乱堆乱放,严防老鼠及有害动物,若有发现及时消灭。

2.5库房周围应设有围墙或铁丝网,配有防雷接地和照明。

2.6库房与库房、库房与保护对象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3、爆破器材的运输、装卸

3.1运输爆破器材,严禁吸烟和携带发火物品。

3.2装运爆破器材车辆的司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非押运人员不准乘车。

3.3运输车辆应有帆布覆盖,用绳子绑牢并设有明显危险警戒标志。

3.5搬运作业宜在白天进行,严禁夜间装卸雷管。如必须在夜间装卸爆破器材时,装卸场应有充足的照明,允许使用防爆电灯,禁止使用电灯、油灯、汽灯和明火把。

4、爆破器材的保管、领用

4.2对每次进库材料必须检查说明书并进行必要的试验,试验规程参照有关规定,否则不能发放使用,对己加工好的各种不同批材料不能同时发放,要注明标签防止发生意外。

4.3严格领发、清退手续,作到认真负责,填写爆破单据;注明项目及单位、时间、地点、班次、发放人、领用人和施工单位并要三方签字方能生效。

4.4仓库人员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填写交接登记表。当面查清物和账目,严禁涂改和撕页,否则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8爆破器材的堆放要平稳、牢固、整齐、堆放高度合乎规定,留出一定的通道,以利于搬运和通风检查。

4.9为防止混用,应在爆破器材堆放场所进行标识,内容包括:①名称;②产地;③厂标;④批号;⑤生产日期;⑥试验方法、结果等。

4.10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爆破材料的验收,发放及统计制度。并应有安全保卫人员。

5.1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

5.2凿打炮眼时,坡面上的浮岩危石应予清理。凿眼所用工具和机械要详加检查,确认完好。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5.3用人力冲击法打松软岩眼时,应清理现场的障碍物。双人、多人冲眼时动作应协调一致。

5.4人工打眼时,使锤人应站立在掌钎人侧面,严禁对面使锤。

5.5机械扩眼,宜采用湿式凿岩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凿岩机支架要支稳,严禁用胸部和肩头紧顶把手。风动凿岩机的管道要顺直,接头要紧密,气压不应过高。电动凿岩机的电缆线宜悬空挂设,工作时应注意观察电流值是否正常。

空压机必须在无荷载状态下起动。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不得扭曲。在征得凿眼机操作人员同意后方可送气,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贮气瓶内压力不得超过规定值,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运转中应注意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不得擅离岗位。

5.6爆破器材应严格管理,必须实施实销实报,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更不得用爆炸物品炸鱼、炸兽。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等待处理。

5.7作业人员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5.8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5.11装炮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装药,湿炮眼应擦干后才能装药;

(2)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必须远离现场;

5.12已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的作业量为限。

5.14爆破时,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

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表

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m)

200(复杂地质条件下未修成台阶工作面时不小于300)

按设计,但不小于200

按设计,但不小于300

5.15爆破时,应点清爆炸数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符。确认炮响完并过5min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

(1)在同一爆破网路上必须使用同厂、同型号的电雷管,其电阻值差不得超过规定值(应控制在±0.2Ω以内);

(2)爆破网路主线应绝缘良好,并设中间开关,与其它电源线路应分开敷设;

(3)必须严格检查主线、区域线、端线、电源开关和插座等的断通与绝缘情况,在联入网络前各自的两端应短路;

5.19石方地段爆破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危石也经检查处理后,清理石方人员方准进入现场。

5.20撬动岩石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橇(打)落,严禁上下双重作业,不得将下面撬空使其上部自然坍落。插棍的高度不宜超过人的肩膀,不得将棍端紧抵腹部,也不得把撬棍放在肩上施力.

5.21抬运石块的铁链或绳索应理顺并拴牢,抬运时应同起同落、步调一致。

5.22在无照明的夜间、中大雨、浓雾天、雷电和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均不得进行露天爆破作业。

6.1装药与钻孔严禁平行作业。

6.3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6.4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1)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

(2)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

(3)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

(4)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

6.5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6.6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6.8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简。严禁用明火照明。

6.10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6.11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6.12两个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15m(软岩为20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地点。导坑已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单位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

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近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的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7.1桩孔内爆破时,应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方案布孔装药,开始装药就应开始警戒,疏散孔口附近的人员。

7.2孔口采用钢筋网片覆盖,上层采用竹胶板覆盖,砂袋压好,避免爆破飞石伤人。

7.3爆破完成后,采用机械强制通风,孔内炮烟散尽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孔内。

五、爆破作业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对原有植被等长久性环保体系的保护。爆破时对爆破面进行必要的覆盖,尽量减少飞石损坏林木。

2、在居民区附近,对噪声较强的施工机械和施工作业采取措施进行隔音,在比较固定的机械设备附近,修建临时隔音屏障,减少噪音传播。严禁大型爆破,避免强烈振动损坏和振裂民房。

3、对于施工场区的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运输车辆用布覆盖,避免扬尘。

4、距施工现场150米范围内有居民区的,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降低夜间车辆出入频率,噪声大的机械避免夜间施工。

5、适当控制机械布置密度,条件允许时拉开一定距离,避免机械过于集中形成噪音叠加。

6、成立森林保护小组,制定严格的防火、防乱砍乱伐的保证措施,并聘请部分林场职工为小组指导员,负责全面技术指导和监督。

7、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森林法》,使每个职工都牢固树立保护森林的观念,了解保护森林对人类发展的重大意义,使全员参与其中,形成全员保护意识。

8、严禁野外用火,禁止地表处理时烧荒、燎荒。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经县级森林保护部门批准,并加强戒备。

第四章危险源标识、评价及控制措施

在路基、隧道以及桥梁挖孔桩爆破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工艺和使用的设备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危险源:

1、高处坠落——桩孔爆破、边坡爆破以及隧道爆破,钻孔、装药人员不佩戴好安全带,违规操作,容易出现高处坠落事故。

3、机械伤害——钻孔人员不遵守操作规程,容易出现机械伤害。

(一)危险源的综合预防、控制措施

1、对重大危险要采取“两个控制”,即前期控制、施工过程控制。

(1)前期控制:工程开工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时,针对工程的各种危险源,制定出防控措施。

(2)施工过程控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整改。

2、加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

(1)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杜绝一切人为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员工队伍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素质和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

(3)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专业知识培训。

(4)严格加强各种危险源预防管理工作,结合工程特点,针对确认的危险源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3、切实加强安全交底制度的落实

(1)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2)交底工作在项目部施工现场进行。

(3)安全交底应在交底人、被交底人、现场监理三方同时在场,三方签字确认,安全部门留一份存档。

(4)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二)三个危险源的具体预防措施

1、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防护措施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本工程的结构特点和工程实际,在确定高处坠落危险源后制定本措施。

(1)为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在工程施工前对所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基本知识,安全注意事项等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作业人员进场后,按不同层次(项目部、施工队、班组)进行三级教育工作。

(3)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年龄超过55岁的人员,严禁参加高处作业工作。

(4)为保证防护措施能真正起到应有的防护作用,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及相关作用班组长,对防护设施进行必要的监督制作过程和验收外,还应按规定要求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工作,以确保防护设施的完好性,防止坠落事故的发生。

(5)凡作业层以下无安全防护设施作业时,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或安全绳(使用前必须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其安全带或安全绳的使用必须遵照高挂低用的原则。凡未使用防护用品用具的不准作业,以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2、爆破施工的安全防护措施

(1)所有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爆破作业施工队队长及爆破人员与项目部签订爆破安全包保责任状。

(2)爆破施工前对涉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请联棚派出所人员对涉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爆破施工前对周围建筑及其他设施提前做好炮损标定。

(5)火工品库房做好消防保卫,做好爆破物品使用台帐,确保爆炸物品不丢失。

(6)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方案组织爆破。

(7)做好爆破警戒工作。

(8)危险地段的爆破做安全专项方案。

3、预防机械伤害事故的防护措施为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止机械对人体的伤害事故,制定本措施。

(1)对所有爆破钻孔设备进场后,必须由设备部负责人会同安全员和使用机械的人员共同对该机械设备进行进场验收工作,经验收发现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的或有其它故障的应退回设备保障部门进行维修和安装。

(2)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应进行检查,并按标准要求对该设备进行验收,经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常使用。

(3)使用前要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工作,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底内容及按操作规程操作。

(4)使用中要经常对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5)钻孔设备必须专人专机,其操作负责人要按规定每周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及时解决处理,确保设备的完好,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6)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没有资格证的人员应通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进行机械操作。

副组长:余道礼、唐禄旭

成员:李云、穆国彬、李明录、王骁、杨新强、桑伟、罗安详、谢代全、陈伟

(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部生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第一责任。

2、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机关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安全工作。

4、审批安全措施计划,合理安排经费,认真组织实施。

5、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调查,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分析事故原因,拟定整改措施,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和上报上级审批。

3、密切配合行政,深入贯彻国家和上级机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监督项目部生产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

(三)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审核单项施工方案时,按照“五同时”精神,认真编写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内容和条款。

3、审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4、向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5、参与伤亡的技术性问题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四)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2、执行局、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定,贯彻执行局、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3、审查施工方案中提出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4、提出安全生产的奖惩意见。

5、事故发生后,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五)安全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项目的生产安全工作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2、组织生产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措施。

3、组织生产安全检查工作,组织每月的安全专题会议。

4、贯彻上级和经理部的生产安全规章制度。

5、提出生产安全的奖惩意见,奖励作出成绩的职工,处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人员。

6、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整改隐患。

7、负责对民工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和管理。

(六)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施工项目部的安全制度和规定。

2、负责检查和督促每天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职工在施工现场中正确使用安全生产“三件宝”。

3、参与生产安全检查磨框大桥施工组织设计,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4、在施工生产中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制度不徇私情。

5、参与对职工、民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按时参加安全会议。

6、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批评教育,正确行使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否决权。

7、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

(七)工程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项目的生产安全负技术责任。

2、编制施工方案的同时GB50790-2013(2019年版)±800kV直流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及条文说明,编制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实施该措施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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