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珠铁路某标段跨公路桥梁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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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珠铁路某标段跨公路桥梁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广珠铁路某标段跨公路桥梁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第一章编制说明、工程概况、危险源识别及评价

《北京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与更新设计导则》宣贯培训材料、宣贯答疑㈡、《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

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第七十号主席令);

(十一)、桥梁工程设计图纸、施组及其它有关规范和规程;

本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适用于广珠铁路XX段跨公路桥梁工程。

第二节工程概况、危险源识别及评价

新建广州至珠海铁路复工XX标段,里程范围DKXX~DKXX,线路正线长度28.781km。标段范围内有特大、大、中桥梁工程共19座,其中跨公路及具体情况如下:

㈠、DK60+802.72XX公路特大桥

XX公路特大桥,桥梁全长2516.17m,起止里程DK59+544.325

~DK62+060.495,共79个墩台。全桥除11~14号(32+48+32m)、47~50号(32+48+32m)为连续梁外,其它均为24m或32m简支梁。桥址位于平原丘陵地区,地形较为平坦。主要为跨越水管、水沟、管道、XX公路、水泥路、XX环村路、新纺大道而设。

3、线路于DK060+719.15~DK060+724.85跨越既有水泥路,35、36号墩距离现状机动车道最近处约7.7m,承台最深开挖深度约1.3m,基坑开挖不受公路影响,无需进行支撑防护,只需进行栏杆防护即可。

㈡、DK62+545.82XX公路特大桥

XX公路特大桥,桥梁全长645.85m,起止里程DK62+223.52

~DK62+869.37,共20个墩台。全桥除11~14号(32+48+32m)为连续梁外,其它均为24m或32m简支梁。桥址位于珠江三角洲的冲积平原区,桥址小里程部分内地势起伏较平缓,地形平坦开阔,多辟为鱼塘。(详见附件)

㈢、DK65+245.268XX公路特大桥

XX公路特大桥,桥梁全长1139.155m,起止里程DK64+675.69

~DK65+814.845,共34个墩台。全桥除13~16号(40+64+40m)为连续梁外,其它均为24m或32m简支梁。本桥坐落于佛山市西樵镇,基本与在建广州西二环高速相并而行。桥址范围内多为菜地、鱼塘、沟渠等,地形较平坦宽阔。

㈣、DK78+959.93XX湖大桥

XX湖大桥,桥梁全长185.36m,起止台尾里程DK78+865.190~DK79+050.545,共7个墩台。全桥为24m或32m简支梁。新建铁路广州至珠海铁路江村至高栏港段正线DK78+801.20~DK79+

054.90段XX湖大桥跨越丘间谷地,白水坑水库下游河沟,两侧山坡植被良好。珠海方向桥台处纵向坡度较陡,横向较为平缓,山谷间为田地。在线路右侧50m为XX湖度假山庄。

㈤、DK87+897.73XX特大桥

XX特大桥,桥梁全长1359.785m,起止里程DK87+217.52

~DK88+577.305,共42个墩台。全桥除均为32m简支梁。该桥正线DK87+217.52~DK88+577.31段上跨鹤山市雅瑶镇XX村桥台处纵向坡度较陡,横向较为平缓,桥址沿线大部分地段为农田和鱼塘。

㈥、跨公路立交桥及小桥

DK63+082.1二横路立交中桥2(10m+2×12m+10m框架)、DK68

DK63+082.1、DK68+267.25、DK69+241.2、DK84+222.5等四座立交桥施工前需进行改移道路施工,改移道路通过地方交通部门验收审批后,方可在公路上进行占道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围栏等安全防护措施。

DK85+627.800跨S272中桥施工前,先与地方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帮宽既有公路两侧路面,占用S272省道中间1号墩部分约8m宽路面,左右幅路面通行断面不变,施工1号墩钻孔桩、承台、立柱及现浇梁;江村台及高栏港台距离既有公路较远,施工时只需进行临时围栏防护即可;现浇梁施工采用钢管支撑贝雷梁施工,施工时,现浇梁低模两侧设置安全栏杆及双层安全网,防止桥上落物。

二、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

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高处作业特性,结合各桥梁工程的实际情况、施工环境、施工季节等特点,从人、机、料、法、环等因素综合分析,识别确认有7个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危险源为:

1、高处坠落;2、物体打击;3、机械伤害;4、触电;5、坍塌;6、中毒;7、火灾、爆炸。

㈡、对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1、高处坠落——凡在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作业,公路临边、攀登、悬空作业及雨天、雪天进行的高处作业,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的作业点和工作面。

2、物体打击——高空坠落及水平崩溅物体造成人身安全伤害的。

3、机械伤害——机械运转工作时,因机械意外故障或违规操作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机械损害的。

4、坍塌——基坑开挖、脚手架、模板搭设与拆除,梁板顶超负荷堆放,机械使用不当,造成的坍塌,对人身或机械造成伤害或损害的。

5、触电——工程施工区域距离高压线路未达到安全距离,用电设备未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保护设备性能失效,移动或照明使用高压,违规使用和操作电气设备,对人身造成伤害或损害的。

6、中毒——指化学危险品的气体、物体、粉尘、一氧化碳等,由呼吸、接触、误食及食用变质或含有有害药品的食物造成的中毒,并对人身造成伤害的。

7、火灾、爆炸——电气设备线路安装不符合规定,绝缘性能达不到要求,未按规定明火作业,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不符合要求,对人体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

上述分析的危险源为目前预知、预测的危险,随着施工的进展,新的危险还会不断出现,因此要不断的进行分析、预测、发现危险,进行分析、量化、评价,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落实在施工过程中,我们才能实现生产安全,才能做到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跨公路桥梁专项施工方案

扩大基础施工方法除按上述工程概况中介绍的方法外,其余注意事项详见“深基坑作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钻孔桩施工采用冲击钻成孔,竖向导管法灌注水下砼;

承台开挖防护按上述工程概况中介绍的方法实施,模板使用标准钢模板,钢筋现场绑扎,砼浇筑使用溜槽或输送泵浇筑砼;

墩台身施工使用定做钢模板,钢筋现场绑扎,砼使用砼输送泵泵送入模;

连续梁施工采用挂蓝法或支架法进行施工。

具体施工方法详见各桥施工组织设计。

第三章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第一节安全目标、安全方针及保证体系

㈠、消灭责任员工死亡事故;

㈡、责任员工重伤率控制在0.4‰以下;

㈢、责任员工轻伤率控制在2‰以下;

㈣、消灭责任交通车辆、设备、食物中毒和火灾事故,杜绝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

㈥、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结合工程实际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编制安全计划和施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从组织、思想、制度、技术等方面建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见下页图。

指挥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⑴、贯彻执行《安全法》、《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安全生产法规及上级有关要求。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⑵、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⑶、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要资金的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经费。

⑷、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研究、解决,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⑸、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⑹、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进场后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⑻、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⑼、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⑴、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

⑵、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组织研究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⑶、督促技术部门对新产品、新材料的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提出安全技术要求,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⑷、协助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参与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⑸、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并做好技术方面的鉴定。

⑹、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教育。

⑴、随时了解本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具体组织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安全情况,找出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

⑵、审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上级批准后,积极组织力量,确保计划实施,并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⑶、每月组织一次全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方法、劳动组合、设备、工具、生产、安全设施等情况,及时消除隐患,项目经理部无力量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⑷、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新工人岗前培训,工人调换岗位的安全教育。协助上级组织好对特殊工种工人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

⑸、充分发挥安质人员的作用,尊重和支持他们独立行使监督权力,不安排他们干非本职工作。

⑹、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防护用品,并教职工正确使用。

⑺、发生一般安全事故,要立即亲赴现场,组织处理,并将事故及时上报。主持事故包括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找出原因,提出事故调查报告,采取预防重复性事故的措施。

⑻、监督有关部门及时上报事故统计资料,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4、安全质量环保部部长安全职责

⑴、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颁发的条例、规则、规定、细则、制度、办法、措施以及开展安全活动的情况。

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一般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定期研究事故发生、发展趋势和重大安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要求。

⑷、监督检查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对新工人上岗的岗前培训,调换工作岗位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工人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

⑺、负责机动车司机的考核和年检、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

⑼、负责事故的报告及统计工作,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5、工程部部长安全职责

⑴、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和本单位有关劳动保护工作的指示、方针、政策。

⑵、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作业计划时,必须同时制订安全措施计划。

⑶、对自行设计的临时结构进行强度、稳定性安全指标检算,报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并指定专人进行逐层交底。

⑷、重点工作开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促使其落实,保证施工安全。

⑸、重点工程或技术性复杂、危险性大的项目,必须编制专门安全预案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⑺、制定季节施工防台、防汛安全措施,并督促实施。

⑻、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其隐患提出整治方案。

⑼、参加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并提出预防措施建议。

⑴、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抓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⑵、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设备、工具、工作场所和工人的安全防护,制止违章行为,对事故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⑶、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保证作业环境、生产设备符合安全卫生规程要求,及时发放劳保用品并监督正确使用,不断改善职工作业条件。

⑷、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教育,认真抓好安全月(周)活动的开展,检查“三级”教育和技术培训情况,对不合格者,不准上岗操作。

⑸、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组织班组安全检查评比,树立典型,带动一般,督促后进。

⑹、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新、难、重点项目、特殊项目、不良气候条件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项目经理部审批后付诸实施。

⑺、组织工班正确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随时检查其领发、运送使用和退库情况。

⑻、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组织抢救,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分析,督促有关人员写出事故报告,并负责提出预防改进措施。

⑼、支持安监(检)人员的工作,确保他们有职有权履行职责。

⑴、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⑵、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⑶、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⑷、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⑹、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调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⑺、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⑻、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⑼、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8、现场技术员安全职责

⑴、现场技术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尽职责,对技术安全负责。

⑵、按照国家、省、市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规范等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齐全,针对性强。

⑶、及时解决施工作业中的安全技术问题,还要根据施工生产和季节气候变化情况,制定预防性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⑷、协助工长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活动。

⑸、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督促检查有关人员贯彻执行情况。

⑹、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⑻、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协助编制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

9、现场质检员安全职责

⑴、现场质检员要对因工程质量问题而导致发生伤亡事故负责。

⑵、认真检验有关建筑材料的材质质量,防止因材质问题而发生事故。

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施工作业,认真执行质量标准,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而导致发生事故。

10、现场材料员安全职责

⑴、对施工现场实现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机具要按计划保证供应。

⑵、对进入现场的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要认真检验,不合格品不准发放使用。

⑶、对进入现场的机具、材料等要按照现场平面布置图所规定的位置堆放整齐。

⑴、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⑵、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工人思想状况等特点,开展安全活动。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安全。

⑶、组织本班工人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

⑷、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根本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

⑸、认真执行交换班制度,遇到不安全问题,在未排除之前或责任未分清之前不交班。

⑹、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立即上报,详细纪录,并组织全班工人认真分析,吸取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⑺、带领本班工人积极参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掌握急救的基本知识和器材使用方法。

12、现场生产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⑴、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听从指挥,与一切违章作业的现象作斗争。

⑵、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该使用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⑶、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水平,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提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的劳动条件。

⑷、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问题,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第二节安全管理保证措施、制度及应急预案

跨公路桥梁施工作业期间存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中毒、火灾及爆炸等危险源,为此制定以下措施、制度、预案来防止上述危险的发生。

一、安全生产综合保证措施

㈠、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

㈡、深化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牢记“安全第一”的宗旨,特种作业人员坚持持证上岗。

㈢、抓好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抓好现场管理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工程材料的合理堆放,各种交通、施工信号标识明晰,施工工序有条不紊,施工现场秩序井然,做到文明施工。

㈦、加强班组建设,执行“三工、三检”和“周一”安全活动,集思广益,发现问题,找出隐患,杜绝“三违”,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工:工前讲安全注意事项、工中检查违纪行为、工后进行安全讲评。

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

周一:周一进行安全教育。

㈧、认真实施标准化作业,严肃施工纪律和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与违章操作,保证劳动防护设施的投入,使安全生产建立在管理科学、技术可靠、防护严密的基础上。

㈨、重点工程及不良气候条件下的危险性大的作业项目,要结合现场和实际情况,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㈠、材料堆码、装卸和搬运安全技术规程

1、各类物资应按品种、规格堆码整齐、稳妥,不得乱堆乱放和超高堆放。金属、木材及构配件等的底部应按规定加设垫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易于滑滚的材料堆放必须捆绑牢固,高度不得超过2m;

⑵、片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条石、块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砖块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m,并应平置堆放,互相压叠;

⑶、用人工堆放袋装材料时,其高度不得超过1.5m;

⑷、堆放钢板及钢杆件时,其高度不得超过1m,每层应用垫木隔开;

⑸、存放压缩气瓶时,应立放于无油、干燥、通风良好、无日光直射的室内;

2、装卸搬运危险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的易燃、易爆、有害物品管理规定,并应轻搬轻放,每人负荷不宜过重。在装卸搬运有毒和腐蚀性物品时,不得采用直接接触身体的装卸方法;

3、装卸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装卸、搬运作业场地应平坦宽敞,跳板应坚固牢靠,并有防滑措施,跳板的坡度不应大于1:3;

⑶、大型设备的装卸运输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专人指挥。

⑷、装卸管材、钢筋、型钢及细长构件时,应动作一致;超出车身部分应加托架,捆绑牢固;

⑸、使用滑车倒链装卸重物时,不得超载;

⑹、采用漏斗棚架装料,棚架下严禁站人或通行;

4、当使用轻型小车装运材料时,前后两车宜保持2m以上间距,上下坡道时宜保持10m以上间距。

5、运输大型物件和重型机械设备时,必须符合交通部门运输大型物件的有关规定。

㈡、施工机械安全技术规程:

1、施工机械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机械设备使用前应经过调试、检测,确认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状态良好后方准使用;

⑵、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防爆设备管理,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⑶、施工机械应指定司机负责保管,轮班作业应执行交接班制度;

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有对机械发生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

⑵、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的规定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或超负荷运转;

⑶、驾驶室或操作室内不得超乘、存放或运送易燃、易爆物品;

⑷、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机械带故障作业;

⑸、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并将带负荷的部件放松,并设有制动、防滑、防冻措施。

3、施工机械检修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机械设备不得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调整;

⑵、液压系统发生故障,停止作业检修时,应释放压力;

⑶、不得在坡道上停放或检修机械,当需在坡道上检修时应做好防护。

4、施工机械在特殊环境中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危险地段作业时,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指挥;

⑵、在高压电线下附近作业或通过时,施工机械与输电线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

施工机械与输电线之间的安全距离(m)

110~200(不含)

⑶、在电杆附近挖土时,其周围应加固。对于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电杆为1~1.5m,拉线为1.5~2.5m,并视土质情况决定坡度,土台周围应插标杆警示。

⑷、在埋有电缆、管道的地点作业时,施工前应在地面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未探明地下设施位置走向前,应由专人现场监护作业。严禁使用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盲目作业。

5、钢丝绳的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钢丝绳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机械用钢丝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丝绳》(GB/T8918)的规定。

⑵、用于走行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扭结、变形。

⑶、起重用钢丝绳的接头,必须采用插接,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总长不得短于300mm;非起重用钢丝绳接头,可用索卡连接,但必须经常检查紧固情况;与绳径匹配的卡子数量和间距应按下表规定执行。

与钢丝绳直径匹配的卡子数量和间距

⑷、钢丝绳有磨损或锈蚀时,应按下表规定进行折减,并按折减结果决定降低使用等级或更换。当钢丝直径与公称直径相比减小7%或更多时,即使未断丝,该钢丝绳亦应报废。

钢丝绳表面磨损或锈蚀量(%)

注:钢丝绳表面磨损或锈蚀量是以每根钢丝的直径计。

⑸、钢丝绳断丝达到下表规定时,应予更换。

每扭节距中不准超过的断丝数

⑹、起重吊装用的钢丝绳,其安全系数必须符合下表的规定:

起重吊装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6、起重吊装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专职人员担任。作业前,应对起重机械设备、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及其他建筑物和吊重物情况进行了解,确定吊装方法。

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起吊:

①、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时;

②、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时;

③、吊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时;

④、重量不明、无指挥或信号不清时;

⑶、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进行停机。

⑷、不得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起吊重物时,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⑸、起重吊装物件时,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荷自由下落。

㈢、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作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2、施工用电应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采取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方式。

3、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配电室及其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⑴、配电室应设在靠近电源、无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震动的地方,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侵入的措施。

⑵、配电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

⑶、室内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及保护接零做电气连接。

⑷、配电屏(盘)应装设短路及过负荷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

⑸、配电屏(盘)上的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

⑹、配电室应设专人值班,停送电应专人负责。

5、自备电源应满足下列要求:

⑴、自备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⑵、发电机组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⑶、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⑷、多台发电机并列运行时,必须在几组同期后后符合供电。

6、架空线路应满足下列要求:

⑴、加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并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不得挂在树木、脚手架上。

⑵、导线的选用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机械强度等确定。

⑶、架空线路之间及与各种设施之间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外电架空线与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交叉时,其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表规定:

机动车道路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②、通信线路与低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低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6m,低压线路与10KV以上的高压线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2m,10KV高压线相互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8m。

③、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应保持下表规定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当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增设屏障、遮拦或保护网,并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

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7、电缆线路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电缆线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敷设。

⑵、电缆类型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计算确定。

⑶、电缆线路与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8、配电箱及开关箱应满足下列要求:

⑴、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3m钢筋砼水池施工工艺流程 图,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0.6m。

⑵、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严禁设在有瓦斯、烟气、蒸汽及其他介质中。

⑶、配电箱及开关箱内应分设工作接零和保护接零端子汇流排。

⑷、配电箱应采取防晒、防尘措施,并配锁。

9、施工照明和行灯的安全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或特别潮湿的环境中应使用12V安全电压;

在隧道开挖工作面,桥梁基础的井下作业和夜间滑爬模提升,组合钢模板作业,给排水的大口径井下作业,房屋的狭小空间和沟、槽、池内施工以及各种机床和其他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应使用36V安全电压。

10、生活照明用电,不得擅自拉线、装插座HJ 877-2017标准下载,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及其他功率较大的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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