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土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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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土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地面的基土的施工。

2.1.1 施工用土必须为实验取样的原土,土质应相同,土料含水率严格按实验确定的结果控制。

DB12/ 499-2013标准下载2.1.2 基土严禁用淤泥、腐植土、冻土、膨胀土和含有大于8%有机物质的土作为填土。

根据土质和施工条件,应合理选用适当的摊铺、碾压、夯实机具设备和辅助用具。

2.2.2 主要工机具见表2.2.2。

表2.2.2 主要工机具一览表

2.3.1 技术条件

2.3.1.1 对无法达到设计承载力要求的软弱土层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被扰动的土层需要进行处理。

2.3.1.2 制定周密、详尽的施工方案(填土工程量较大或现场条件复杂时)并经审核批准。

2.3.2 施工条件

2.3.2.1 填土前应对所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进行相关专业交接会签。

2.3.2.2 施工前,应做好标高控制标志,以控制填土的高度和厚度,可采用立桩、竖尺、拉线、弹线等方法。

2.3.2.3 如使用汽车或大型自行机械,应确定好其行走路线、装卸料场地、转运场地等。

2.3.2.4 对所有作业人员已进行了技术交底。

2.3.2.5 作业时的环境如天气、温度、湿度等状况应满足施工质量可达到标准的要求。

2.3.2.6 基底松、软土处理完,隐蔽验收完。

2.3.2.7 施工机械已准备好。

操作机械员、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3.2.1 填土前应将基底地坪上的杂物、浮土清理干净。

3.2.2 检验土的质量,有无杂质,粒径是否符合要求。土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的范围内;如过高,可采用翻松、晾晒或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如过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湿润等措施。

3.2.3 回填土应分层摊铺。每层铺土厚度应根据土质、密实度要求和机具性能通过压实实验确定。作业时,应严格按照实验所确定的参数进行。每层摊铺后,随之耙平。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应符合规范要求。

3.2.4 回填土每层的夯压遍数,根据压实实验确定。作业时应严格按照实验所确定的参数进行。打夯应一夯压半夯,夯夯相接,行行相连,纵横交叉。并且严禁采用水浇使土下沉的所谓“水夯”法。每层夯实土取样检验,验收合格之后回填上层土。

3.2.5 深浅两基坑相连时,应先填夯深基土,填至浅基坑相同标高时,再与浅基土一起填夯。如必须分段填夯时,交接处应填成阶梯型,梯形高宽比一般为1:2。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应小于1.Om。

3.2.6 基坑回填应在相对两侧或四周同时进行,基础墙两侧标高不可相差太多,以免把墙挤歪;较长的管沟墙,应采用内部加支撑的措施,然后再在外侧回填土方。

3.2.7 回填房心及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线位移或损坏管道,应用人工先在管子两侧填土木夯夯实;并应由管道两侧同时进行,直至管顶0.5m以上时,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蛙式打夯机夯实。在抹带接口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周围,应回填细沙、素土料。

3.2.8 回填土每层填土夯实后应按规范要求进行环刀取样,测出干土的质量密度;达到要求后,再进行上一层的铺土。

3.2.9 填土全部完成后,应进行表面拉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土夯实。

4.1.1 基土土质应符合2.1的要求。

4.1.2 基土应均匀密实,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不应小于0.9。分层取样试验,不合格不允许铺上层土。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试验记录。

4.2.1 基土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总要求》表4.5的规定。

检验方法:见《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总要求》表4.5。

4.3 关键控制点的控制

表4.3 关键控制点的控制

4.4.1 土质记录。

4.4.2 最优含水率实验报告。

4.4.3 分层压实实验记录。

4.4.4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4.4.5 基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4.6 覆盖部分的隐蔽验收记录(包括基底)。

4.4.7 必要时,质量记录中应包含土壤中有害气体浓度检测报告。

5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5.0.1 基土下土层不应被扰动,或扰动后未能恢复初始状态,应清至未被扰动层。

5.0.2 回填土作业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在雨季应有防雨措施,防止基土和基底遭到雨水浸泡;冬季应有保温防冻措施,防止土层受冻。基底受冻或有冻块土均不得回填。

5.0.3 在雨、雪、低温、强风条件下,在室外或露天不宜进行基土作业。

5.0.4 避免不均匀夯填及漏夯现象的发生,禁止采用“水夯”法进行夯填。

5.0.5 凡检验不合格的部位,均应返工纠正,并制定纠正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6.0.1 施工时应注意对标准桩、尺、线的保护,不得触动、移位。

6.0.2 对所覆盖的隐蔽工程要有可靠保护措施,不得因填土夯压造成管道、基础的破坏或降低等级。

6.0.3 基土完工后应进行遮盖和拦挡,避免受侵害。

DB34/T 3712-2020 跨座式单轨交通运营管理规范.pdf7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1)在运输、堆放、施工土料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环保、避免给社会环境带来危害,避免给人身带来伤害,应采取必要的措施。

(2)运输、施工所用车辆、机械的废气、噪声等应符合环保要求。

(3)电气装置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7.1 危险源辩识及控制措施

注:表中内容仅供参考,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辩识。

7.2 环境因素辩识及控制措施

环境因素辩识及控制措施

注:表中内容仅供参考DL/T 1767-2017标准下载,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辩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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