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时代广场(三期)消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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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时代广场(三期)消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文件.doc

乐山时代广场(三期)消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乐山时代广场(三期)工程建设规模大、质量标准高、工期要求紧,是乐山迄今规模最大、楼层最多、档次最高的公共商务楼。

“乐山时代广场(三期)工程组织设计”是本着争创一流质量、一流工期JCT2121-2012 石材马赛克,为企业赢声誉的指导思想编制而成的。

组织设计中的总体部署,既是上述指导思想的体现,又符合工程实际和企业现状,所以具有较高的实施可靠性。

组织设计在各工种交叉施工中,推行方块进度组织法,实现平面、立体的交叉配合,在时间、空间上实施统一程序控制。

组织设计在质量控制上,实施多级质量控制,并实现全过程、全区域,即时间、空间上全方位的质量控制。

组织设计还具有以下特点:

针对性强。组织设计中提出的方案、办法与措施具体并实用,所以施工过程中能实现有效控制,措施方案的兑现率很高。

时效性好。按照组织设计中提出的总体部署和实现总体部署的各种方案和组织措施进行施工,将获得很好的效果。

工程名称:乐山时代广场(三期)工程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柏杨路与凤凰路交汇处

建设规模及技术指标:总建筑面积56899m2建筑层数:二十七层(地下两层)(室内车位90辆)。

建筑抗震设防烈度:六度抗震设防

主要结构型式:框架结构

建筑安全等级:二级建筑使用年限:二级(50年)

消防设计依据:按《高层建筑设汁防火规范》GB50045—95设计

设计单位:重庆惠庭都市建筑设计事务所

项目名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项目名称: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项目名称:MFCA灭火器

项目名称: 二氧化碳(CO2) 自动灭火系统

项目名称: 防火卷帘门

为搞好乐山时代广场(三期)工程消防分项系统工程的施工,全面贯彻落实施工企业ISO9001:2000体系,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确保质量,保证工期,圆满地完成整个工程。我们根据贵单位提供的重庆惠庭都市建筑设计事务所的设计方案,特制定以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严格按此方案执行。

(一)项目管理班子及职责

项目管理人员配置(附证件)

在工程施工阶段,公司组成一个专门的项目组,对工作时间、劳动纪律统一管理;工地成员统一着装,佩带工牌,并签定安全责任书。这个项目组的组成及职责范围如下:

职责:负责整个工程的系统管理,人员调度,技术支援,协调与甲方及其他管理部门的关系,签送工程联系单,组织工作人员编制整个工程的进程计划表,指导现场工程人员施工。工程结束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最后的验收。

职责:负责工程施工中各个工种、各个工序的工程质量整体工程的质量管理,监督各部门的质量落实情况;并参与甲方、监理的与本工程有关的隐蔽工程验收工作。

职责:负责工程施工中各个工种、各个工序的工程质量整体工程的质量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及施工人员的安排,带领施工人员规范施工,作好施工记录,负责工程中的具体技术问题的解决,向项目经理及公司汇报施工完成情况,签字负责。

根据施工工程进度,施工工长提出材料及工具等采购要求、交项目经理批准,填写材料申购单,交公司采购或现场采购。

负责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经项目经理、施工工长内部交底,确保工期及施工进度。

负责施工过程更改,竣工核算工程量及竣工图纸的绘制,完成竣工决算,此工作由工程主管、项目经理及施工队长完成。

负责施工过程所有技术资料、图纸、工作联系函、隐蔽工程记录、质量评定表、监理会议纪要、施工记录内容等相关文件汇总分类。

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等临时用电的保护,机电设备安全规范操作等进行定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改正,督促施工人员安全施工。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制定安全治安条例,加强安全培训,确保纪律严明,安全大计。

后勤处:负责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等方面的服务后勤。

综合处:协调各部门各人员之间的关系及现场其它情况。

(二)、施工配合及保证措施

在该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我们积极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配合,以保证甲方的要求自始自终得到贯彻。同时能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施工条件不足的问题。

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我方协调和配合;

甲方提供现场施工电源、水源和其他必要的施工条件(三通 一平)。

我方在接到甲方进场施工通知和现场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三天内进场施工,施工材料进入施工场地。

主要是房间及平面布置、室内装修及造型的形成情况,这将影响到管网的标高和探头、喷淋头的布置。

3、与电气安装的配合:

安装公司须提供电源控制箱动力控制箱、水泵控制箱接线方式。

4、与其他施工方的衔接配合:

我们在施工期间服从甲方统一安排,作好与其他项目施工方的相互衔接工作,系统地制定工程分项进度,合理地安排各个工种与边缘项目的技术接口,把本项目施工管理全面推向科学化、系统化、规模化、文明化。

5、施工期间,由于甲方原因或其他出现设计方案的更改或使用材料方面的更改的,我方现场工程主管会积极与甲方联系,及时把甲方的意见和建议转告项目经理,并及时作出更改方案图和更改说明,待甲方签字认可后,我方进行更改施工。

(三)、施工工艺及成品保护措施

针对本工程消防系统的具体情况,提出以下的总体施工方案:

2.1 接到施工任务后,首先应对图纸进行会审,同时熟悉结构图、建筑图、装修图及其它专业的有关图纸,找到影响施工的设计问题组织设计交底,解决设计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办理好技术变更洽商,确定施工方法和配备相应的劳动力、设备、材料、机具等。同时配备配套的生活、生产临时设施。

2.2 主要设备材料:

图象显示与打印操作设备;

火灾探测器(感烟、感温、燃气等);

各种联动控制及信号反馈设备;

管材、型钢、线槽、电线、电缆、金属软管、防火涂料、异型塑料管、阴燃塑料管、接线盒、管箍、根母、护口、管卡子、焊条、氧气、乙炔、钢丝、铅丝、防锈漆、膨胀螺栓、胀塞、成套螺丝、焊油、焊锡、电池、机油、锯条、记号笔、绑带等。

根据工程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劳动力计划,做到保工期、保质量、保安全、配备的施工员、电工、焊工等应持证上岗。

2.5 编写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组织施工人员根据工程特点进行交底和培训,使每个操作者应熟知技术、质量、安全消防的要求。

2.6 应按设计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使用的堆积规范、图册、工艺要求、质量、表格及各种有关文件。

3.1 工艺流程:

3.2 钢管和金属线槽安装主要要求:

进场管材、型钢、金属线槽及其附件应有材质证明或合格证,并应检查质量、数量、规格型号是否与要求相符合,填写检查记录。钢管要求壁厚均匀,焊缝均匀,无劈裂和砂眼棱刺,无凹扁现象,镀锌层内外均匀完事无损。金属线槽及其附件,应采用经过镀锌处理的定型产品。线槽内外应光滑平整。无棱刺不应有扭曲翅边等变形现象。

配管前应根据设计、厂家提供的各种探测器、手动报警器、广播喇叭等设备的型号、规格,选定接线盒,使盒子与所安装的设备配套。

电线保护管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便于穿线的位置增设接线盒:

管路长度超过30m,无弯曲时;

管路长度超过20m,有一个弯曲时;

管路长度超过15m,有二个弯曲时;

管路长度超过8m,有三个弯曲时。

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

明配管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暗配管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埋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

当管路暗配时,电线保护管宜沿最近的线路敷设并应减少弯曲。埋入非燃烧休的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电线保护管与建筑物、构筑物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金属线槽和钢管明配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电线保护管不宜穿过设备或建筑、构筑物的基础,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如采用保护管等。

水平或垂直敷设的明配电线保护管安装允许偏差1.5%,全长偏差不应大于管内径的1/2。

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电线保护管,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均应密封处理。

吊顶内敷设和管路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经装修单位允许,直径及以下钢管可固定在吊杆或主龙骨上。

暗配管在没有吊顶的情况下,探测器在盒的位置就是安装探头的位置,不能调整,所以要求确定盒的位置应按探测器安装要求定位。

明配管使用的接线盒和安装消防设备盒应采用明装式盒。

钢管安装敷设进入箱、盒,内外均应有根母锁紧固定,内侧安装护口。钢管进箱盒的长度以带满护口贴进根母为准。

箱、线槽和管使用的支持件宜使用预埋螺栓、膨胀螺栓、胀管螺钉、预埋铁件、焊接等方法固定,严禁使用木塞等。使用胀管螺钉、膨胀螺栓固定时,钻孔规格应与胀管相配套。

各种金属构件、接线盒、箱安装孔不能使用电、气焊割孔。

钢管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纹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长度的1/2,连接后螺纹宜外露2~3扣,螺纹表面应光滑无缺损。

3.2.19 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或套管坚固螺钉连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以免破坏镀锌层。

3.2.20 配管及线槽安装时应考虑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于同一根管内或线槽同槽孔洞。

3.2.21 配管和线槽安装时应考虑横向敷设的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如采用穿管布线时,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应穿入同一根管内,但探测器报警线路若采用总线投制时不受此限制。

3.2.22 弱电线路的电缆竖井应与强电线路的竖井分别设置,如果条件限制合用同一竖井时,应分别布置在竖井的两侧。

3.2.23 在建筑物的顶棚内必须采用金属管、金属线槽布线。

3.2.24 钢管敷设与热水管、蒸汽近同侧敷设时应敷设在热水管、蒸汽管的下面。有困难时可敷设在其上面,相互间净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3.2.24.1 当管路敷设在热水管下面时0.20m,上面时为0.3m,当管路敷设在蒸汽管下面时为0.5m,上面时为1m。

3.2.24.2 当不能满足不述要求时应采用隔热措施。对有保温措施的蒸汽管上、下净距可减至0.2m。

3.2.25 钢管与其它管道如水管平等净距不应小于0.10m。当与水管同侧敷设时宜敷设在水管上面(不包括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道)。当管路交叉时距离不宜小于相应上述情况的平行净距。

3.2.26 线槽应敷设在干燥和不易受机械操作的场所。

3.2.27 线槽敷设宜采用单独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吊杆的直径不应小于6mm,固定支架间距一般不应大于1~1.5m,在进出接线盒、箱、柜、转角、转弯和弯形缝两端及丁字接头的三端0.5m以内,应设置固定支撑点。

3.2.28 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

3.2.29 固定或连接线槽的螺钉或其它坚固件紧固后其端都应与线槽内表面光滑相接,即螺母放在线槽壁的外侧,紧固时配齐平垫和弹簧垫。

3.2.30 线槽的出线口处转角、转弯处应位置正确、光滑、无毛刺。

3.2.31 线槽敷设应平直整齐,水平和垂直允许偏差为其长度的2%,且全长允许偏差为20mm,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

3.2.32 金属线槽的连接处不应在穿过楼板或墙壁等处进行。

3.2.33  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与消防设备采用金属软管和可挠性金属管作跨接时,其长度不宜大于2m,且应采用卡具固定,具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5m,且端头用锁母或卡箍固定,并按规定接地。

3.2.34 消防设备与管线的工作接地、保护地应按设计和有关规范、文件要求施工。

3.3 钢管内绝缘导线敷设和线槽线要求:

3.3.1 进场绝缘导线的控制电缆的规格型号、数量、合格证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及时填写进场材料检查记录。

3.3.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线或铜芯电缆,其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250V,最好选用500V,以提高绝缘和抗干扰能力。

3.3.3 为满足导线和电缆的机械强度要求,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芯截面最小不应小于1mm2;线槽内敷设的绝缘导线最小截面不应小于0.75mm2;多芯电缆线芯最小截面不应小于0.5mm2.

3.3.4 穿管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面积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敷设于封闭式线槽内的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面积不应大于线槽的净截面积的50%。

3.3.5 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压接。

3.3.6 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根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3.3.7 横向敷设的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如果采用穿管布线时,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宜穿入同一根管内。采用总线制不受此限制。

3.3.9 导线或电缆在接线盒、伸缩缝、消防设备等处应留有足够的余量。

3.3.10 在管内或线槽内穿线应在建筑物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管口带上护口。

3.3.11 敷设于垂直管路中的导线,截面积为50mm2以下时,长度每超过30m应在接线盒处进行固定。

3.3.12 目前我国的消防事业发展很快,使用总线制线路控制的很多,对线路敷设长度,线路电阻均有要求,施工时应严格按厂家技术资料要求来敷设线路和接线。

3.3.13 导线连接的接头不应增加电阻值,受力导线不应降代原机械强度,亦不能降低原绝缘强度,为满足不述要求,导线连接时应采取下述方法:

3.3.13.1 塑料导线4mm2以下时一般应使用剥削钳剥削掉导线绝缘层,如有编织的导线应用电工刀剥去外层编织层,并留有约12mm的绝缘台,线芯长度随接线方法和要求的机械强度而定。

3.3.13.2 导线绝缘台并齐合拢,在距绝缘台约12mm处用其中一根线芯在另一根线芯缠绕5~7圈后剪断,把余头并齐折回压在缠绕线上,并进行涮锡处理。

3.3.13.3 LC安全型压线帽:是铜线压线帽,分为黄、白、红三色,分别适用于1.0mm2、1.5mm2、2.5mm2、4mm2的2~4根导线的连接。其操作方法是:将导线绝缘层剥去10~13mm(按帽的型号决定),清除氧化物,按规定选用适当的压线帽,将线芯插入压线帽的压接管内,若填不实,可将线芯折回头(剥长加倍),填满为止。线芯插到底后,导线绝缘层应与压接管的管口平齐,并包在帽壳内,然后用专用接钳压实即可。如表6—2、6—3。

3.3.13.4 多股铜芯软线用螺丝压接时,应将软线芯扭紧做成眼圈状,或采用小铜鼻子压接,涮锡涂净后将其压平再用螺丝加垫紧牢固。

3.3.13.5 铜单股导线与针孔式接线桩连接(压接),要把连接的导线的线芯插入接线桩头针孔内,导线裸露出针也1~2mm,针孔大于线芯直径1倍时,需要折回头插入压接。如果是多股软铜丝,应扭紧涮锡,擦干净再压接。如图6—4。

3.3.13.6 导线连接的包扎:

选用橡胶(或塑料)绝缘带从导线接头始端的完好绝缘层开始,缠绕1~2个绝缘带幅宽度,再以半幅度重叠进行缠绕。在包扎过程中应尽可能的收紧绝缘带。最后在绝缘层上缠绕1~2圈后,再进行回缠。然后再用黑胶布包扎,包括扎时要衔接好,以半幅宽度过压边进行缠绕,同时在包扎过程收紧胶布,导线接头处两端用黑胶布封严密。

3.3.14 导线敷设连接完成后,应进行检查,无误后采用500V、量程为0~500MΩ的兆欧表,对导线之间、线对地、线对屏蔽层等进行摇测,其绝缘电阻值不应低20MΩ。注意不能带着消防设备进行摇测。摇动速度应保持在120r/min左右,读数时应采用1分钟后的读数为宜。

3.4 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安装要求:

3.4.1 进厂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应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对型号、数量、规格、品格、外观等进行检查,并提供给国家消防电子产品成本,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效的检测检验合格的报告,及其它有关安装接线要求的资料,同时与提供设备的单位办理进厂设备检查手续。

3.4.2 点型火灾探测器、气体火灾探测器、红外光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要求:

3.4.2.1 感烟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符合要求,见表6—3。

3.4.2.3 一个探测器区内需设置的探测器数量应按下式计算:

N式中 N S A K一个探测区域内所需设置的探测器数量(只),并取整数。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m2);一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m2);修正系数,重点保护建筑取0.7~0.9,其余取1.0。

3.4.2.4 在顶棚内设置感烟、感温探测器时,梁的高度对探测器安装数量影响。

a 梁突出顶棚高度小于200mm的顶棚上设置感烟、感温探测器时,可不考虑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c 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00mm,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应至少设置一只探测器。

d 当被梁隔断区域面积超过一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时,应视为一个探测区域,计算探测器的设置数量。

按梁间区域面积确定一只探测器能够

3.4.2.6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如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3.4.2.7 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则每个被隔开的部分应设置探测器。

3.4.2.10 在宽度小于3m的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从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3.4.2.11 在电梯井、升降机设置探测器时其位置宜在井道上方的机房顶棚上。

3.4.2.12 下列场所可不设火灾探测器:

a 厕所、浴室等潮湿场所

b 不能有效探测火灾的场所

c 不便于使用、维修的场所

a 密度大、比空气重的气体,如液化石油气应安装在下部,一般距地0.3m,且距气灶小于4mm的适当位置。

b 人工煤气密度小且比空气轻,可燃气体探测器应安装在上方,距气灶小于8m的排气口旁边的顶棚上。如没有排气口应安装在靠近煤气灶梁的一侧,架高与探测器的关系见3.4.2.4条规定。

c 其它种类可燃气体,可按厂家提供的并经国家检测合格的产品技术条件来确定其探测器的安装位置。

3.4.2.15 其它类型的火灾探测器的安装要求,应按设计和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

3.4.2.16 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可靠,在吊顶上安装时应先把盒子固定在主楷骨上或顶棚上生根作支架,其连接导线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外接导线应有0.15m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3.4.2.17 探测器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3.4.2.18 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如装上防护罩)。

3.4.2.20 探测器的头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等措施。

3.4.3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

3.4.3.1 报警区内的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只手动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近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

3.4.3.2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墙上,距地高度1.5m,安装牢固并不应倾斜。

3.4.3.3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外接导线应留有0.10m的余量,且在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3.4.4 端子箱和模块箱安装。

3.4.4.1 端子箱和模块箱一般设置在专用的竖井内,应根据设计要求的高度用金属膨胀螺栓固定在墙壁上明装,且安装时应端正牢固,不得倾斜。

3.4.4.2 用对线器进行对线编号,然后将导线留有一定的余量,把控制中心来的干线和火灾报警器及其它的控制线路分别绑扎成束,分别设在端子板两侧, 左边为控制中心引来的干线,右侧为火灾报警探测器和其它设备来的控制线路。

3.4.4.3 压线前应对导线的绝缘进行摇测,合格后再按设计和厂家要求压线。

3.4.4.4 模块箱内的模块按厂家和设计要求安装配线,合理布置,且安装应牢固端正,并有用途标志和线号。

3.4.5 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

3.4.5.1 火灾报警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接收火灾探测器和火灾报警按钮的火灾信号及其它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指示火灾发生的部位,按照预先编制的逻辑,发出控制信号,联动各种灭火控制设备,迅速有效的扑灭火灾。

CJJ/T312-2020 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3.4.5.2 设备安装前土建工作应具备下列条件:

a 屋顶、楼板施工已完毕,不得有渗漏。

b 结束室内地面、门窗、吊顶等安装。

c 有损设备安装的装饰工作全部结束。

3.4.5.3 区域报警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1.5mDL/T 1370-2014标准下载,可用金属膨胀螺栓或埋注螺栓进行安装, 固定要牢固、端正, 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靠近门轴的侧面距离不应小于0.5 m, 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3.4.5.4 集中报警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落地安装时, 其底宜高出地面0.05~0.2m,一般用槽钢或打水台作为基础,如有活动地板时使用的槽钢基础应在水泥地面生根固定牢固。槽钢要先调直除锈,并刷防锈漆,安装时用水平尺、小线找好平直度,然后用螺栓固定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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