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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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基本内容和要求”

2、公司贯标文件修改版

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NB/T 10145-2019 水电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定,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

2)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3)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有总承包单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

4)规模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和审批。

1.2、公司(绿地建设)技术管理制度规定:

1)各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应该全面、符合工程实际。内容按照公司“管理规定”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及控制”规定要求,重点突出各个施工阶段、不同施工内容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措施。要结合工程不同特点,针对性强,操作要求明确;有具体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和现场文明的要求。根据施工进度和工程需要,及时增加补充方案,尤其是重点、关键部位,施工难点和质量要求高的节点施工方案以及特殊气候、不利环境下的作业措施等等。

2)施工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文本格式,按公司统一规定。(《关于施工与组织设计和施工专项技术方案文本编制的统一规定》)

3)“施工组织设计”须经项目部复核、各岗位管理员签署意见后,报工程项目实施部门(二级分公司)技术科、主任工程师具体审核、签证后,转交公司有关部门审核,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甲方和监理单位增加审批意见的应遵照执行)。

4)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按分工逐级向下交底(实行二级交底制度:项目部组织向项目各岗位管理员和现场负责人交底;现场负责人向施工班组交底),填写书面交底表,交底者和被交底者均须签名。填写、签收后的交底表除交底者有必要的留存外,项目资料员应统一按类目归档保管备查。

1.3、施工组织设计应实行动态管理,并符合下列规定:

1)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施工组织设计应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

A 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

B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时;

C 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

D 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

E 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

2)经修改或补充的施工组织设计应重新审批后实施。

3)项目施工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逐级交底;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适时调整。

以施工项目为对象编制的,用以指导施工的技术、经济和管理的综合性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按编制对象,可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以若干单位工程组成的群体工程或特大型项目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整个项目的施工过程起统筹规划、重点控制的作用。

3、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以单位(子单位)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施工过程起指导和制约作用。

以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技术与组织方案,用以具体指导其施工过程。

对项目实施过程做出的统筹规划和全面安排,包括:项目施工主要目标,施工顺序及空间组织,施工组织安排等。

6、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区别

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基本内容

0、封面及目录(按公司格式和字体要求执行、目录反映三级编码内容)

5、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

6、主要施工方案(分部分项施工方法及工艺要求)

10、安全技术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1、绿色施工环境保护、节能节材管理计划措施(施工组织设计)

其它管理措施(计划);根据工程所处位置、合同要求等等情况,管理措施(计划)可增设,如:成本管理计划;绿色施工管理计划;防火保安管理计划;合同管理计划;总承包管理计划;创奖管理计划;质量保修管理计划;施工平面布置管理计划;成品保护计划等。

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

1、编制依据(见规范条)

1.1、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1.2、现行国家和地方标准、有关技术规定和技术经济指标。

1.3、工程所在地区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主管部门对施工的要求。

1.4、工程施工合同或招投标文件。

1.5、工程设计文件。

1.6 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现场条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

1.7、与工程有关的资源供应情况。

1.8、施工企业的生产能力、机具设备状况、技术水平等。

2.1、工程主要情况(或工程建设概况)。

2.2、工程建筑设计概况。

2.3、工程结构设计概况。

2.4、机电及设备安装概况。

2.5、工程施工条件。

1) 说明项目建设地点的气温、雨、雪、风和雷电等气象变化情况以及冬、雨季的期限和冬季土的冻结深度等情况。

2) 说明项目施工区域水准点和绝对标高;地质构造、土的性质和类别、地基土的承载力、地震级别和烈度等情况;河流流量和水质、最高洪水和枯水期的水位等情况;地下水位的高低变化情况,含水层的厚度、流向、流量和水质等情况。

3) 说明施工区域地上、地下的各类管线埋置位置和深度,以及相邻的地上、地下建(构)筑物位置、结构情况。

4) 说明项目施工必经施工道路的路况情况、附近可利用河流的情况等。

5)说明建设项目的主要材料、特殊材料和生产工艺设备供应条件和交通运输条件。

6) 说明当地供电、供水、供热和通讯情况。

2.6、实际开工日期(公司要求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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