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DX/JS 010-2021 宁波市多杆合一建设技术细则(试行).pdf

甬DX/JS 010-2021 宁波市多杆合一建设技术细则(试行).pdf
积分0.00
特惠
积分0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3.7 M
标准类别:建造工程师
资源属性:
VIP资源

甬DX/JS 010-2021 宁波市多杆合一建设技术细则(试行).pdf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截取文档部分内容,仅供参考

甬DX/JS 010-2021 宁波市多杆合一建设技术细则(试行).pdf

设备提供集中供电和集中供网。

2.0.8服务区块 service block

智慧杆上安装公众移动通信系统无线收发信设备GB 28319-2012 食品添加剂 庚酸烯丙酯,实现移动通 信网络覆盖及数据传输的功能

在智慧杆上安装一键式索急按键设备,实现快速传递报警信 息。

2.0.11智慧照明intelligent lighting

对公共照明系统进行精细化、智能化管控,智能适应环境实现 开灯、关灯、调光的策略设置、数据分析与照明控制,可关联智慧 杆系统的各类感知信息

2.0.12公共广播public broadcasting

公共广播是提供音频广播,并实现分区域远程控制播放内容的 系统。

2.0.13 视频监控 video surveillanc

视频监控是安全防范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摄像、传输、控 制、显示、记录登记5大部分组成

环境监测是指通过气体、声音传感器监测城市环境参数,如 PM2.5、PM10、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噪声、扬尘、臭氧等。

2.0.15气象监测meteorologicalmonitoring

气象监测是通过气象传感器监测城市气象参数,如温湿度、风 向风速、降雨量、气压、能见度、紫外辐射、路面温度、积涝、天 空情况、云状、云量等。

交通流检测通过交通流检测器采集城市交通信息,实时传递交 通状态信息,如车流量、车道平均速度、车道拥堵情况等

2.0.17信息发布屏informationdisplay

信息发布屏通过显示屏远程统一发布信息,如异常天气警报、 公益广告、天气情况、环境信息等。

2.0.18智能网关 intelligent gateway

可集合光端机、路由器、交换机、协议栈和安全芯片、边缘计 算单元等功能,实现系统信息的采集、信息输入、信息输出、集中 控制、远程控制、联动控制和安全管控,并具有感知网络接入、异 常网络互通及通讯与数据格式标准化的设备

2.0.19管理平台 management pla

对智慧杆的相关配置和设备进行管理、控制、运行监测、数据 云维的软件管理系统。可采集、存储智慧杆挂载设备感知数据,监 测杆和挂载设备的状态、告警、故障信息等,

3.0.1各 智慧杆应实现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共建、共治、共享。 3.0.2道路照明灯杆应作为智慧杆系统各类功能集成的主要载 体。 3.0.3智慧杆的建设应与其他道路设施进行统筹设计,杆体的风 格、造型和色彩等应与道路环境景观整体协调。 3.0.4智慧杆系统通过前端设施的挂载及后台系统的建立,应实现 智慧照明及视频监控、无线网络覆盖、交通管理、信息发布、信息 交互、环境监测等功能中的两种及两种以上组合。

1 安全性和可靠性原则: 2 满足不同种类设施搭载原则: 3 统筹搭载设施设置要求,分层、定向设计原则: 4 融入美观要素,与道路环境相协调原则; 5产品模块化和标准化原则; 6食 合理预留原则: 7绿色节能原则。 3.0.6智慧杆建设应符合有关建设程序规定和管理制度要求,在 不同环境下智慧杆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新建城市道路在建设智慧杆设施时,应全部搭载建设项目 中需要设置的杆上设施,并应为后续发展提供预留: 2已建成城市道路建设智慧杆设施时,应组织整体实施,并 按照“能合则合”的原则,同步将现有杆上设施、箱内设施进行合杆 合箱,智慧杆设施设置应满足相关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布设要求,并 应为以后发展提供预留。

3.0.7根据不同运营商通信基站覆盖需要选取间隔合适的智慧杆, 增加通信设备,满足未来5G网络和智慧交通的覆盖部署。 3.0.8智慧杆系统的应用应满足信息安全的要求。 3.0.9智慧杆系统应以服务区块为基本单元,服务区块可结合空间 规划及市政道路分布等要素进行划分。智慧杆系统示意可参见附录

4.1.1智慧杆宜采用技术成熟的新材料、新工艺,优化智慧杆杆 体内部空间和机箱体积,提高设施的安全性及安装、维护和管理的 便捷性。

应行业规范的相关要求,同时应优化整体设计,实现小型化、减量

4.1.3智慧杆杆体应统一颜色,宜选用深灰色,并统一样式,宜 选用多边棱形的锥形杆,有特殊要求的,应进行专项设计。智慧杆

4.1.3智慧杆杆体应统一颜色,宜选用深灰色,并统一样式,宜 选用多边棱形的锥形杆,有特殊要求的,应进行专项设计。智慧杆 的高度与灯头形式应与道路的整体功能、城市风貌和周边环境相协 调,并符合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

4.1.4智慧杆的布设应以设置要求严格的市政设施点位(如

4.1.6智慧杆设计时应考虑整体杆件的节能技术评估,合理优化挂

载设备的类型和数量。同时规范灯具光源和相关设备的节能标准和 能效标准,尽可能选用节能产品

4.1.7智慧杆系统的设计应满足信息安全的要求

4.1.8智慧杆方案设计前,必须与相关部门进行需求调查、现场勘 查等前期工作。 送热

4.1.8智慧杆方案设计前,必须与相关部门进行需求调查、现场勘

4.1.9资源条件适宜地区,鼓励光伏板等清洁能源设施的

4.2.1杆体基础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 范》GB50007、《高结构设计规范》GB50135以及现行行业标 准《架空输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程》DL/T5219、《建筑桩基技 术规范》IGI94 中的相关规定。

4.2.2杆体设计应按现行《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等

热浸镀锌处理,铝合金和理入基础的地脚螺栓除外,铝合金应采用 氧化极处理。露出基础顶面的地脚螺栓应采取防腐措施,应采用热 浸镀锌防腐,并采用砼包封。

4.2.4杆体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小于20年。杆体在设计使用年限内,

4.2.4杆体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小于20年。杆体在设计使用年限内

4.2.5智慧杆的部件选定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智慧杆的杆体总高度设计应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 准》CJJ45的规定,同时兼顾移动微站的安装高度要求: 2智慧杆的主杆规格应根据设备搭载及预留所需的荷载选 型。若遇避让电车线等特殊情况时,应进行专项设计: 3智慧杆的横臂选定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宜超过同侧道路通行方向的最内侧车行道的中心 线:

2)不宜在路段范围内的同一断面、双向设置横臂; 3)当满足搭载设施功能需求和横臂额定可承受荷载弯矩 (kN.m)时,宜选用更短规格的横臂; 4)当满足搭载设施功能需求,但超横臂额定可承受荷载 弯矩(kN.m)时,宜通过技术手段提高横臂的可承受 荷载弯矩(kN.m),满足需求: 5)智慧杆的灯臂选定设计应满足道路照明需求。 4.2.6智慧杆的装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智慧杆的主杆与副杆、主杆与横臂的装配应采用高强度螺 栓,双螺帽紧固; 2智慧杆的灯臂和副杆应采用定制法兰连接。 4.2.7杆体设计应充分考虑功能设备的可拓展性,为挂载设备和配 套设施预留接口及安装空间,后期可在满足杆体荷载要求的条件下 便捷加装、更换设备。 4.2.8杆体应根据挂载设备挂高要求,宜分层设计。杆体底部到 2.5米为第一层,2.5米到5.5米为第二层,5.5米到8米为第三层 8米以上为第四层。 1第一层:杆体底部,适用多媒体交互、一键求助、检修门、 配套设备等设施(可适用于充电桩),适宜高度约2.5m以下; 2第二层:杆体中部,适用路名牌、小型标志标牌、人行信 号灯、摄像头、公共广播、LED大屏等设施,适宜高度约2.5m(含 2.5m) ~5.5m; 3第三层:杆体上部,适用机动车信号灯、交通视频监控、 交通标志、交通诱导屏、路侧单元、分道指示标志牌、小型标志 牌、公共WLAN等设施,适宜高度约高度5.5m(含5.5m)~8m: 4第四层:杆体顶部,适用气象监测、环境监测、移动通信、 智慧照明、物联网基站等设施,高度8m(含8m)以上。

4.2.9智慧杆的高度应按净高计算,需除去下沉高度,高度设计 可参考表 4.2.9。

表4.2.9智慧杆应用场景及高度

4.2.10智慧杆上搭载设施的安装设计应采用滑槽或抱箍方式,优 先选用一体式滑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搭载设施安装在主杆时应使用滑槽搭载; 2搭载设施安装在副杆时可使用抱箍搭载、滑槽搭载或副杆 页部法兰搭载。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道路照明灯具应使用抱箍搭载; 2)通信基站应使用副杆顶部法兰搭载: 3)其它设备、设施宜使用滑槽搭载 3搭载设施安装在横臂时可使用抱箍搭载或滑槽搭载,应符 合下列规定: 1)交通信号灯和面积大于2m²的标志牌应使用抱箍搭载; 2)其它设备、设施和面积小于2m²的标志牌宜使用滑槽

搭载。 4当采用滑槽搭载时应增加“连接件”,连接滑槽和搭载设施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接件”颜色宜与智慧杆一致,式样、规格、材质 和承载性能应结合搭载设施需求在工程设计中确定: 2) 应对“连接件”进行承载力计算,可采用实体有限元模 拟计算,并提供计算书; 3)“连接件”与滑槽之间利用滑块固定。

3应在进路口方向、停止线上游约50m~70m处布置智慧杆, 并应满足交通标志标牌的布置规范: 4宜在路段沿线公共安全重点区域布置智慧杆,满足视频监 控、治安监控、违法抓拍等采集设备的布置规范,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GB37300的相 关规定; 5智慧杆的布置应避开出(入)口、行道树和树穴、公交车 站亭等; 6采用单侧布置或中心布置方式设置智慧杆时,可根据需要 在道路对向侧增设智慧杆: 7在满足道路照明和搭载设施需求的情况下,主(次)十路 智慧杆的平均间距宜不大于35m,支路智慧杆的平均间距宜不大 于30m。

4.2.13智慧杆在特殊区域的平面布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Y型路口和T型路口的垂直方向,智慧杆宜设置在路口 进口道正对的路缘后2m以内,并应统筹考虑相交道路智慧杆位 置。参照附录F中图F.3.1; 2在立交桥下路口,立交桥桥跨净空充许时智慧杆宜设置在 桥体上(承台上)。参照附录F中图F.3.2; 3环形路口的智慧杆宜在环岛内、外分别设置。参照附录F 中图F.3.3; 4在设置有导流岛的路口,智慧杆宜设置在导流岛上。参照 附录F中图F.3.4; 5其它有搭载设施需求的道路按需设置智慧杆。 4.2.14两个信号灯路口中间,两侧至少各设置一个杆件,杆体应 页留双向2块交通诱导屏接口。横向管道沟通,并预留滑槽,强度 满足右侧横臂可至非机动车道中间要求

4.2.15杆体2.5m以下部分应进行防粘贴处理,防粘贴层宜采用 无色透明、永久性涂料。 4.2.16杆体基础顶平面下沉,距离地面标高应为100mm~150mm 包封后顶面与地面平齐,具体在工程设计中结合工艺确定。 4.2.17杆体如挂载移动通信设备时,在以风载荷为主的载荷标准 组合极限状态作用下,杆体任意点的横向变形充许值不应大于任意 点高度的1/40。 4.2.18杆体宜采用姿态监测技术,实时监控和管理杆体的倾斜、 被撞击等状态

4.2.19智慧杆利用原有路灯杆进行利旧改造时,改造应满足以下

1利旧改造外露部分应耐腐蚀、耐候性: 2 利旧改造外露部分应与原路灯杆保持同色: 3 利旧改造部件应匹配相应灯杆尺寸; 4 利旧改造增加的结构件、设备应符合对应归属规范要求: 5利旧改造设计时各部件的承载宜重新计算,如果无法满足 要求,应采用智慧灯杆新建模式: 6有条件进行利旧改造的道路,对已有挂载设备不符合本技 术要求的应按本技术要求进行改造: 7利旧设施的版面、设备等不得侵入道路建筑界限: 8利旧设施的版面、设备应避免被树木、桥墩、柱等物体遮 挡,影响视认; 9利旧综合改造选用设备应符合本技术要求的安全用电要 求。

4.2.20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智慧杆杆体长度小于10m,底板应采

4.2.20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智慧杆杆体长度小于10m,底板应采 用无筋法兰;杆体长度大于10m,宜采用有筋法兰且顶面距离绿化 铺装100mm。

4.2.21智慧杆内线缆应分仓敷设,线缆不得中间设接头,并做好 防雷接地保护

4.3.1智慧杆应支持多种设备的挂载。杆体上挂载的设备应符合现 行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3.2挂载设备通过连接件与杆体连接,连接件宜使用滑槽或标 准莲接件的方式,满足稳固、耐用、易装、防盗的要求 4.3.3智慧杆所挂载设备的信息流宜以杆体为节点进行汇聚后上 传。 4.3.4挂载设备布局必须避免设备之间相互影响,保证各设备正常 运行以及数据采集、传输的准确度。 4.3.5挂载设备的版面、设备应避免被树木、桥墩、柱等物体遮 挡,影响视认。 4.3.6智慧杆的功能配置应综合考虑实际应用场景及功能需求, 部分应用场景下的应用功能参考见表4.3.6,单个智慧杆的具体功 迪制

部分应用场景下的应用功能参考见表4.3.6,单个智慧杆的具体功 能设备配置应按照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表4.3.6智慧杆设备挂载场景及推荐配置

注:★应配置;·宜配置;o可选配置,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一不宜 配置。

4.4.1综合设备仓可采用灯杆一体化设计,也可采用独立式设 应与智慧杆配套设置。

1综合设备仓的仓位数量应与智慧杆的配套设备相匹配,宜 为公安、交警等具有保密要求的单位配置单独的设备安装位置。 考虑长远功能需求,应预留相应的位置空间; 2综合设备仓设计环境类别为I类,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5 等级,使用寿命应不小于20年; 3综合设备仓应具备防水防淹设计,箱顶应有斜度且不应有 积水的沟槽。综合设备仓应有散热设计,防止夏季温度过高,影 响设备正常运行; 4综合设备仓箱体应进行防粘贴处理且防粘贴层宜采用无 色透明材料; 5综合设备仓应根据设备管理需求,采用强电和弱电分仓设 计;

6综合设备仓开门方向应结合行人、车辆及维护便捷性确 定。

1基础外轮廓尺寸应略小于综合设备仓外轮尺寸(见图 C.2.1); 2基础轮廓外部应加装包边。包边外轮廓尺寸与箱体外轮廓 尺寸一致,包边材质、外观应符合周边景观环境要求; 3基础主体顶平面应高于地面标高500mm,包封顶面与地面 平齐; 4基础底垫层厚度不小于150mm,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小于 4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5; 5基础平整度和倾斜度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基础内预埋件 规格、位置应与箱体底座匹配,确保可靠连接: 6综合设备仓基础内的预理管应符合表4.4.3的规定

表4.4.3基础预埋管数量、规格和材质

4.4.4综合设备仓宜配备智能监控管理系统,实现灯杆倾斜、积 水、温湿度、电缆温度等动态监测,实时监测箱体环境参数和运 行状态,保障设备通讯环境安全。 4.4.5综合设备仓的服务范围应结合智慧杆布设位置和杆上搭载 设施需求确定,服务半径宜不大于60m(含)。 4.4.6综合设备仓以及相关金属构件应接地,

4.4.7纟 综合设备仓宜采用智能门锁,实现远程开关门、门锁状态 监测、开关门记录追踪等功能, 4.4.8独立式综合设备仓外表面材料宜采用厚度不小于1.5mm的 不锈钢,或能满足机械强度和热力性能要求的其他材料。 4.4.9独立式综合设备仓不应安装在低洼处,基础或内部设备仓底 部应根据实际的防水浸的要求进行抬高

1综合设备仓内设备安装位置应根据实际的防水浸的要求 进行抬高; 2综合设备仓内部设备仓采用强电和弱电分仓设计。

4.5综合配电箱、综合配网箱

4.5.1智慧杆建设时应配置综合配电箱和综合配网箱,综合配电 箱和综合配网箱可分开设置,也可合并在一起建设综合机柜。综 合机柜在设备布放时,配电、配网应隔离分区设计。

4.5.2综合配电箱基础设计应满足以下要

1基础外轮廓尺寸应略小于综合电源箱外轮廓尺寸(见图 D.2.1); 2基础轮廓外部应加装包边。包边外轮廓尺寸与箱体外轮廓 尺寸一致,包边材质、外观应符合周边景观环境要求; 3基础底垫层厚度不小于150mm,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小于 40mm,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5; 4 基础页平面应高出地面150mm: 5基础平整度和倾斜度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基础内预理件 规格、位置应与箱体底座匹配,确保可靠连接;

源箱基础内的预理管应符合表4.5

表4.5.2基础预埋管数量、规格和材质

4.5.3综合配电箱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综合配电箱的设计应满足服务区块各类设备的用电需求, 服务半径宜不大于500m(含): 2综合配电箱的照明供电与其他设备供电应分别独立设计: 3综合配电箱的智慧照明控制设备应统一接入智慧照明管 理平台; 4综合配电箱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成套开关设 备和控制设备》GB7251.1和《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 的要求; 5综合配电箱应安装门禁设备,箱门开关时触发开关门报 警,并上传报警信息到管理平台。 4.5.4综合配电箱的箱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箱体底部应与基础上地脚螺栓连接固定,牢固可靠,不摇 晃:连接固定点不得裸露在外: 2箱体应与地面垂直,不应有明显的倾斜。箱体表面应无污 债、凹坑、划痕和破损: 3机箱与外部的连接孔、通风孔等应做好防雨水渗漏、防潮 防小动物进入等措施,应采用防水密封材料封堵; 4箱体朝向应结合周边设施布置确定,保障安全、便于维护

4.5.5 综合配电箱应结合道路整体景观环境要求做“隐形化”设计。 4.5.6 综合配电箱的箱内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服务范围内供电设施的用电需求配置配电装置; 2箱内回路设计应符合附录D《综合配电箱技术要求》(图 D.4.1)、附录E《设备设施编码要求》(表E.0.3)的规定。 4.5.7综合配电箱箱内配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箱体底板上应提供线缆进出的穿线孔及密封圈,并进行防 火防水封堵; 2箱内强弱电应分区走线,并用固定件固定: 3箱内布放的线缆不得损伤导线绝缘层,并应便于相关线缆 插头的安装和维护。设备之间布线路由应合理,减少往返、距离最 短; 4箱内接线端口与应用之间一一对应,并做好标识。 4.5.8综合配网箱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综合配网箱在设计时应考虑通信运营商的共建共享,根据 智慧杆所承载的业务和设备型号、数量,确定建设网络容量,同 时根据业务预测,做好远期规划和预留; 2综合配网箱在设计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信建筑工程 设计规范》YD5003、《通信局(站)机房环境条件要求与检测方 法》YD/T1821的有关规定。 4.5.9综合配电箱、综合配网箱在设计时应综合考虑节能环保, 环境和谐、安全使用等因素,同时须满足设备集中布放、集中供 电、信号线缆接入便利的要求。 4.5.10综合配电箱、综合配网箱机箱的防护等级应满足设计要 求,应做到防尘防水等级不应低于P55,同时应满足防锈蚀、防 盗及安装设备的散热需求,并配置消防灭火设备。 4.5.11综合配电箱、综合配网箱在设计时应充分老虑各种业需

4.5.5综合配电箱应结合道路整体景观环境要求做“隐形化”设计。

4.5.7综合配电箱箱内配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箱体底板上应提供线缆进出的穿线孔及密封圈,并进行防 火防水封堵; 2箱内强弱电应分区走线,并用固定件固定: 3箱内布放的线缆不得损伤导线绝缘层,并应便于相关线缆 插头的安装和维护。设备之间布线路由应合理,减少往返、距离最 短; 4箱内接线端口与应用之间一一对应,并做好标识

4.5.8综合配网箱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综合配网箱在设计时应考虑通信运营商的共建共享,根据 智慧杆所承载的业务和设备型号、数量,确定建设网络容量,同 时根据业务预测,做好远期规划和预留; 2综合配网箱在设计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信建筑工程 设计规范》YD5003、《通信局(站)机房环境条件要求与检测方 法》YD/T1821的有关规定。 4.5.9综合配电箱、综合配网箱在设计时应综合考虑节能环保、 环境和谐、安全使用等因素,同时须满足设备集中布放、集中供 电、信号线缆接入便利的要求。 4.5.10综合配电箱、综合配网箱机箱的防护等级应满足设计要 求,应做到防尘防水等级不应低于P55,同时应满足防锈蚀、防 盗及安装设备的散热需求,并配置消防灭火设备。

求和设备安装维护要求,按照业务应用的不同功能区域进行设计, 司时做好界面划分。 4.5.12综合配电箱、综合配网箱应考虑设备防雷接地、设备保护 接地和设备工作接地,建设联合地网,应配置相应的接地铜排,并 应等电位连接

1布置在道路两侧建筑场所内时,应选择尘埃少、腐蚀介质 少、周围环境干燥和无剧烈振动的场所: 2布置在道路两侧绿地内时,应安置在绿地中靠侧或侧后隐 藏处,有序安置,不得阻碍绿化以及主要景观的景观视线。与绿化 边界的距离宜不小于1.5m,便于进行绿化遮挡与装饰。箱体颜色 外观宜与绿地景观相协调,装饰方案应专项设计; 3布置在道路公共设施带内时,箱体边缘距人行道路缘石内 则宜为0.4m,与智慧杆距离宜不小于1.5m; 4当人行道宽度小于2m、隔离带宽度小于3m时,不宜布置 综合设备箱、综合配电箱; 5路口停止线合围区域内不宜布置综合设备箱、综合配电 箱; 6应预留箱体日常使用及操作门开合空间和检修通道。 4.5.14信号灯路口交警信号机箱需独立配置,并配套配电、配网 箱体。 4.5.15综合配电箱、综合配网箱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的有关规定。

4.6.1智慧杆及配套设施的用电负荷等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 范》GB50053、《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的要求,并应 满足以下要求: 1中断供电将在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或对公共交通、社会 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智慧杆及设施,应按不低于二级负荷供电; 2城市道路照明电力负荷应为三级负荷,城市中的重要道 路、交通枢纽及人流集中的广场等区段的照明可为二级负荷: 3其余场所应按不低于三级负荷供电

3其余场所应按不低于二级负荷供电。 4.6.2智慧杆所挂载设备配电方式可采用市政供电或蓄电池供电: 1在市政电力可以独立供应的情况下,智慧杆所挂载设备应 优先采用市政电力供电: 2采用市政交流供电时,智慧照明与其他设备所需电源应分 路敷设、独立计量,除智慧照明以外的供电线路需24小时供电: 3采用市政直流供电时,供电电源宜具备DC拉远集中供电 拉远DC集中供电宜采用HVDC供电方式: 4在市政电力不能独立供应的情况下,或作为市电正常供电 中断时的应急补充,智慧杆挂载设备在容量允许的条件下宜采用 蓄电池备用供电的设计(重要路口处的信号灯与信号机箱宜采用 UPS备用电源确保不间断供电);

4.6.2智慧杆所挂载设备配电方式可采用市政供电或蓄电池供电: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 范》GB50053的有关规定,并适当预留扩容空间。单个智慧杆(不

含照明和充电桩类)的总用电负荷约为2000W;考虑今后发 单个智慧杆的总用电负荷不宜低于2500W。

4.6.8智慧杆配电系统采用直流供电系统时,接地方式宜采用IT 系统,正负母线上应安装绝缘监测装置,实时监测线路绝缘状态。 4.6.9智慧杆配电系统在条件充许的情况下,间接接触防护亦可采 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气设备(IⅡI类设备)。 4.6.10智慧杆应具备为挂载设备提供统一供电服务的功能,通过 在综合设备仓内配置空气开关或即插即用的方式接电,每根智慧 杆宜配置远程可控安全用电模块,支持远程控制和断电保护,具 备单路计量、单路升关控制等功能

4.6.10智慧杆应具备为挂载设备提供统一供电服务的功能,通过 在综合设备仓内配置空气开关或即插即用的方式接电,每根智慧 杆宜配置远程可控安全用电模块,支持远程控制和断电保护,具 备单路计量、单路开关控制等功能

4.6.12智慧杆挂载设备中,5G基站的电源宜采用不间断电源供

4.6.12智慧杆挂载设备中,5G基站的电源宜采用不间

4.6.13智慧杆应考虑杆体高度预留5G基站,对应设备功率不应 低于 4.6.13 表 。

体高度对应预留5G基站最小功率(

4.6.14应根据道路沿线(如运营商/设备、信号灯路口交警岗亭、 电子站牌等)用电需求较大的设施,确定综合配电箱的供电范围 和用电负荷。 4.6.15智慧灯杆挂载设备应采用多个分路空气开关的隔离供电 方式。 4.6.16 智慧灯杆系统电源应满足各挂载设备对电能质量的要求。 4.6.17 服务区块内的用电设计宜使三相负荷平衡。 4.6.18 智慧杆供电线路的人孔井盖及手孔并盖、杆体检修门及户 外配综合机箱,均应设置需使用专用工具开启的闭锁装置。 4.6.19智慧杆内导管及电线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 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的有关规定,强 弱电走线应保证独立,互不干扰,并符合以下要求: 1智慧照明应和其他挂载设备分开敷设线路: 2强、弱电供电线路应分管、分槽或加隔板敷设: 3电源线和通信线缆应隔离布放,避免互相王扰。

4.6.14应根据道路沿线(如运营商/设备、信号灯路口交警岗亭、 电子站牌等)用电需求较大的设施,确定综合配电箱的供电范围 和用电负荷。

4.7.1智慧杆系统的电力、通信线缆宜理地敷设,敷设要求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通信管 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GB50373、《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 范》GB50289、《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的有关 规定。

4.7.2新建道路的电力和通信管线应入地敷设,现有架

备入地敷设条件的,应入地敷设;管线不具备入地敷设条件的, 应对各线缆种类、管理单位及责任人等信息进行标识。

4.7.3智慧杆旁应设置接线手孔并,电缆、

1电缆线与通信线应分别敷设管道: 2照明电缆与其他电缆应分别敷设管道: 3强弱电管线应采用分槽、分管或者隔板分开敷设: 4管线设计时应预留管道; 5管线设计应满足3根强电,6根弱电的最低要求。 4.7.5管线设计中3根强电强电应分别满足路灯、5G预留及其他 挂载设备等的管道需求

求,协调好与各类道路设施、地下构筑物和管线(井)之间的关 统筹设计。

4.7.7应为公安交通城管等政府部门预留强、弱电管道,一根敷设

4.7.7应为公安交通城管等政府部门预留强、弱电管道,

4.7.8电力、通信线缆宜采用穿电缆保护管的敷设方式,保护管 道连接应牢固,密封良好。管道穿越机动车通行的地段时应采用

满足承压强度的保护管。

4.7.9管道的管材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人行道、绿化带、分隔带和非机动车道(除机非共板的 非机动车道外)下的管道宜采用塑料电缆导管,管材宜满足现行 行业标准《电力电缆用导管技术条件第3部分:氯化聚氯乙烯及 硬聚氯乙烯塑料电缆导管》DL/T802.3的相关规定。管道内径宜采 用100mm,施工条件限制时可采用70mm或50mm; 2在机动车道(包含机非共板的非机动车道)下的管道宜采 用热镀锌钢管,管道内径宜采用100mm,施工条件限制时可采用 70mm或50mm; 3子管宜采用PE塑料管或其它新型材料的软管,子管内径 宜采用32mm或28mm。同一孔内敷设多孔子管时,子管应采用 不同颜色。 4.7.10通信管道的埋设深度(管顶至路面)不应低于表4.7.9的要 求。当达不到要求时,应采用湿凝士包封或钢管保护

4.7.10通信管道的埋设深度(管顶至路面)不应低于表4.7.9的要 求。当达不到要求时,应采用混凝土包封或钢管保护

SN/T 2883-2011 进出口纸箱中多溴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7.10路面至管顶的最小深度表(单位

4.7.11智慧杆应具备为挂载设备提供统一传输接入服务的能力, 每根智慧杆宜配置不少于12芯(建议24芯)的单模光纤,满足 安防监控、移动通信基站、智能网关等设备的裸纤传输接入需求。 非裸纤传输接入的挂载设备可由智能网关统一提供传输接入服 务。应为后期扩展设备预留足够的光纤芯数,并考虑备份光纤

4.8.1智慧杆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物防 雷设计规范》GB50057、《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 范》GB50689、《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通信局(站 在用防雷系统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YD/T1429的有关规定。防 雷与接地装置宜具备易施工、易管理、易维护功能,可具备智能监 测功能。

智慧杆的接地装置的选择和敷设应符合《交流电气装置的

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的相关规定。宜利用基础钢筋作为自 然接地体,所有接地体宜采用水平接地线相连接,

DB34T 2634-2016 美丽乡村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服务与管理规范4.8.3智慧杆的杆体及构件、设备外壳、配电及控制箱

导电部分应进行保护接地,应配置接地端子排,端子数量根据需求 确定。接地端子排宜采用具有防腐涂层的铜排,其截面积应符合《交 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的相关规定。此外,信 号灯系统应独立布设电涌保护接地端子,不得与其他系统接地端子 共用。

4.8.4电气系统接地型式宜采用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