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范本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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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范本广州市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范本是为规范广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活动而制定的标准文本,旨在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开、*平、*正。该范本适用于广州市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市*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领域的工程项目。
范本内容主要包括招标*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等部分。其中,招标*告明确了项目的概况、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方式;投标人须知详细规定了投标流程、时间安排、文件*制要求及注意事项;评标办法则具体说明了评标原则、评分标准和定标方式,通常采用综合评估法或最低价中标法;合同条款及格式提供了标准化的合同文本,以保障双方权益;技术标准和要求则对勘察设计的具体技术指标、质量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
该范本强调依法合规操作,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资质,并鼓励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计理念。同时,为响应国家*策,范本还融入了绿色建筑、节能环保等相关要求,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通过使用统一的招标文件范本,不仅提高了招投标工作的效率,也有效减少了人为干预,促进了市场健康发展。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6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8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千斤顶使用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3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12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不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0.1 名称: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1.10.2 ****、**:510410 广州市黄石东路68号
1.10.4 传真号*: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
1.11.2 ****、**:510290,广州市南洲路483号5楼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2.2 ****、**: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室
1.13.2 ****、**: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4 监督机构
1.14.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1.14.1 ****、**: 510032 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3号楼415室
2.1.1 “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2.1.2 “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的*质*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2.1.3 “招标”是指发包人通过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等方案招标,将工程相应的任务发包给符合勘察设计资质条件的建设工程承包单位的行为。
2.1.4 “招标人”是指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1.5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2.1.6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1.7 “监督机构”是指招标活动的监督机构。
2.1.8 “招标管理机构”是指受监督机构委托管理招标活动的机构。
2.1.9 “交易服务机构”是指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服务,见证招标过程,确认中标通知书的服务机构。
2.1.10 “招标文件”是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包括招标预告、招标*告、招标程序和规则、技术规范、合同条件、附录、图表、说明、投资立项批准文件、建设用*批准文件及其它一切补充资料的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
2.2 免责条款
2.2.1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调整本次招标活动的细节及保留最终解释权。
2.2.2 招标人不受将合同授予任何投标人的约束,招标人有权接受任何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2.2.3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2.2.4 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2.5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失误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投标事务负责人,专门负责跟踪、接收、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向招标人发出质疑,检查投标文件,协助有关人员尽力克服各种投标失误。
2.2.6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承担其参加评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招标人除提供评标酬金和差旅费用外,对其他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2.7 如果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并缴纳各种费用,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该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2.3 招标文件效力
2.3.1 招标文件由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审查。
2.3.1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寻求,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告、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
2.3.3 招标人通过交易服务机构*开登载的文件,与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2.4 工程设计费
[注释] 本条只适用于设计招标。
2.4.1 工程设计费实行*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见招标*告。
2.4.2 财*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在设计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财*部门提出支付经济补偿的申请,非财*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在设计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投标人付清投标经济补偿。
2.4.3 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招标人按方案设计费的50%向该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如果只使用未中标方案独有的某部分,招标人按该部分占整个项目的比例计算方案设计费,并按计算方案设计费的50%向该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此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内,由中标人支付。如果中标人不按时将上述费用支付给相关方案的投标人,则招标人有权直接从中标人的合同设计费中代为扣取支付。
2.4.5 工程设计费分期支付。签订设计合同15天内支付20%;初步设计审查通过5天内,累计支付35%;施工图审查通过5天内,累计支付90%;工程竣工验收时,累计支付95%;缺陷通知期为竣工后365天,缺陷通知期限届满,设计费全部付清。财*投资项目付款时间以财*部门批准为准。
2.5 工程勘察费
[注释] 本条只适用于勘察招标。
2.5.1 工程勘察费分期支付。签订合同15天内,支付勘察费的20%;完成外业5天内,累计支付勘察费的50%;提交勘察成果文件5天内,支付勘察费的75%;基础工程完成时,累计支付90%;工程竣工验收时,支付勘察费的98%;缺陷通知期为竣工后365天,缺陷通知期限届满,全部付清。
3.1 现场考察
3.1.1 招标人安排投标人代表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目的是使每个投标人查看现场并获得*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一切资料。
3.1.2 每个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的人数不宜超过3人,外国投标人代表应自带中文翻译。
3.1.3 现场考察期间招标人将召开一次会议,接受投标人代表的提问。
3.2 质疑和澄清
3.2.1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尽力澄清一切疑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3.2.2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文件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意见,或者向监督机构、招标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投诉住宅楼电气安装工程施工方案,逾期视为无异议。
3.2.3 投标人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应尽快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号的补充材料,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或者在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开登载。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
3.2.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人可以澄清或者修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
3.2.5 投标人收到书面补充材料后,应该在首页上签字盖章,并立即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说明收到有关资料。
3.3 投标文件*制要求
3.3.1 投标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文本、图纸规格应当尽量统一。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宜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尺寸齐全、准确建筑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范本,所有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以中文为准,报价均为人民币,时间均为北京时间。